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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选派生(选派干部)

新疆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选派生(选派干部)

自治区党委按照公务员相关政策法规,根据新疆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干部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选派生(选派干部)相关政策,投入大量培训资金为乡镇机关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后备领导干部。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选派生(选派干部)是国家公务员、对录取人员实行先招录后分配原则。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选派生(选派干部)招录工作从2000年开始,将选派生作为乡镇机关后备领导干部重点培养对象。自治区党委、人社厅和自治区公务员局按照相关规定,将选派干部分到乌鲁木齐各大培训院校(包括各大区属院校、直属培训中心和军校)进行为期6个月的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双语培训、政策法规、机关业务处理、公务员职业道德等。

1、培训期间工资按照乌鲁木齐地区标准发放,工作后不补发工作。

2、岗前培训结束后进行双语考试,考试通过后颁发自治区公务员培训合格证书,正式录取分配上岗,办理入编手续;双语未过关的考生延迟分配,不的分配岗位,继续双语学习,直到培训合格。一年后仍不通过者,直接辞退,取消录取资格。

3、社保缴费时间:从分配次月开始缴纳,不影响后期福利待遇享受。

4、试用期从岗前培训报道时间算起,一年后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与定岗考生同时办理手续),后期对有工作经历人员追加工龄。

5、选派生转正后最低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间不得重新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各级机关公务员遴选等公开招录选拔考试。

6、一般情况下选派生(选派干部)不得交流、转任、借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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