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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模板】

XX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近年来,XX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强化专项攻坚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发〔2018〕17号)等要求,我市作为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需编制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确保2021年底全市各区县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部达标。

一、编制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现XX市空气质量达标、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促进XX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编制原则

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任务措施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

划的重要内容。中心城区与县区的空气质量目标及控制对策需明确且有过渡性,根据大气污染问题的轻重程度和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制定可衔接且差异化的控制措施。

综合评估、科学施策。甄别出影响XX市达标的主要污染物,分析其时空变化趋势,针对超标时段运用污染源排放清单、浓度权重轨迹分析、空气质量模型来源解析等技术手段,分析污染来源区域及行业,有方向性地制定达标措施;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排放行业,结合各行业的生产工艺、排放特点和政策要求,研究当前重点行业的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及防治的技术潜力,进一步提出控制要求,做到精准施策,科学优化达标方案。

项目落地、责任落实。在充分掌握前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明确细化下阶段的各项污染物的防控要求和工作任务,编制详细的污染防治项目清单,将工程项目落实到污染源,分解落实到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XX市行政区域,辖区总面积22441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城区三区XX区、XX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XX县、XX县、东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九个县,以及回龙圩、金洞两个管理区。

(四)规划期限与目标

本规划规划目标年为2021年。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XX县、东XX县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稳定达标,PM2.5年均浓度争取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均浓度持续

改善,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和CO日平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稳定达标;其他县区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持续改善,其余四项指标稳定达标。2021年底,全市各区县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部达标。

表1 XX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指标

(单位:微克/立方米,CO:毫克/立方米)

环境质量指标

中心城区XX县东XX县XX县

其他

区县

性2019

年现

状值

2020

年目标

2019

年现

状值

2020

年目标

2019

年现

状值

2020

年目标

201

9年

现状

2020

年目标

202

0年

标值

SO2年均

浓度9

稳定

达标

13

稳定

达标

10

稳定

达标

9

稳定

达标

稳定

达标

NO2年均

浓度27

稳定

达标

13

稳定

达标

11

稳定

达标

13

稳定

达标

稳定

达标

PM10年

均浓度56

持续

改善

53

持续

改善

53

持续

改善

41

持续

改善

持续

改善

PM2.5年

均浓度39 ≤35 41 ≤35 36 ≤35 30

持续

改善

持续

改善

CO日平

均值的第1.2

稳定

达标

1.4

稳定

达标

1.3

稳定

达标

1.1

稳定

达标

稳定

达标

95百分位

O3日最大8小时平

均值的第90百分位

数143

稳定

达标

134

稳定

达标

144

稳定

达标

143

稳定

达标

稳定

达标

空气质量

达标天比例(%)88.5 ≥90.0 87.7 ≥89.0 90.1 ≥91.3 92.9 ≥93.9

96.0

根据《XX市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XX区、XX区和XX县特护期2020年具体目标是,PM2.5不超过60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21%,PM10不超过98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2%,比2017年提高4.4个百分点。其他县区特护期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力争有所改善。

表2 XX市2020年特护期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县区

PM2.5平均浓度

(μg/m3)

PM10平均浓度

(μg/m3)

空气质量优良率(%)2017年

平均值

2020年

目标值

2017年

平均值

2020年

目标值

2017年

统计值

2020年

目标值

XX区73 60 101 98 55.8 62

XX区73 60 103 98 54.2 62 XX县76 60 110 98 52.5 62 东XX县39 40 92 88 87.5 85 XX县51 50 67 66 74.2 77 XX县34 38 94 90 84.2 85 XX县57 55 70 69 71.7 74 XX县59 57 76 72 70.8 73 XX县49 48 68 67 81.7 82 XX县59 57 70 69 70.8 73 江XX县47 46 70 69 85 85 备注平均值统计时间为2017年11月、12月

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一)空气质量总体概况

XX市2016至2019年各年的空气质量优良率依次为85.5%、82.2%、83.8%和88.5%。目前中心城区除PM2.5超标外,其他五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均浓度整体为下降趋势,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9年PM2.5浓度为3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3.3%;2016至2019年臭氧年统计浓度均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连续达标,2018年、2019年均浓度出现反弹现象;二

氧化硫年均浓度逐年连续下降,稳定达标;一氧化碳年统计浓度持平,稳定达标。

表3 2016-2019年XX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

浓度

指标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二氧化硫年均浓度1912119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24222527

PM10年均浓度70676956

PM2.5年均浓度45454839

一氧化碳日均浓度

1.1 1.0 1.1 1.2

第95百分数数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

124129138143 浓度第90百分位数

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浓度单位: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

度单位:毫克/立方米。

(二)时空变化特征

在空间分布上,XX市各项污染物浓度总体北高南低的分布态势,高值区分布在中心城区,周边县区以XX县、XX 县、东XX县污染最为严重。

XX市两项颗粒物(PM10、PM2.5)月均浓度月均浓度整体呈现秋冬高、夏季低的分布特点,全年最高月均浓度一般出现在冬季。2019年PM2.5月均浓度除了夏季能够达到国

家二级标准外,其余月份基本未达标,说明秋冬季颗粒物仍需加以重点管控,PM2.5污染及防控问题仍相当严峻。

XX市臭氧浓度浓度一般为4-11月浓度较高,浓度最高月份一般分布在秋季的9月或10月。XX市二氧化硫浓度高值一般出现在冬季,且高值逐年下降。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呈“U”型分布,5-9月较低,其余月份较高。一氧化碳月统计浓度较稳定,浓度高值一般出现在12月或1月,未出现超标现象。

三、大气污染源排放特征分析

2017年XX市大气污染源一次排放清单结果显示,人为源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SO2为0.9万吨、NOx为2.4万吨、CO为15万吨、PM10为5.4万吨、PM2.5为2.2万吨、BC为0.2万吨、OC为0.4万吨、VOCs和NH?分别为2.9万和4.9万吨。天然源VOCs的排放量为25.2万吨。

人为污染源排放贡献分布特征:其中,工艺过程源是PM2.5和CO的主要人为排放源,对全市贡献率分别为36.6%和40.4%;PM10主要为扬尘源贡献,排放量占比为58.8%;NOx排放的第一贡献源为移动源,占比为54.6%;VOCs排放主要由溶剂使用源贡献,贡献率为31.4%;NH3排放则主要来自于农业源,其排放占比为97.7%。

表4 XX市2017年人为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单位:吨/年)源分类SO?NOx CO PM10 PM2.5BC OC VOCs NH3

源分类SO?NOx CO PM10 PM2.5BC OC VOCs NH3溶剂使用源9367

工艺过程源

3169 6771 61581 1427

4 8067 517 648 6236 34

移动源

440 1332

3 20967 460 427 226 73 3655 165

扬尘源

3164

3

7465

储存运输源1714

农业源47578 生物质燃烧

292 553 30057 3668 3493 712 2071 4306 364 废弃物处理

235 373 其它排放源2235 1788 36 1251 1564

XX市合计8882

2438

5 152287

5378

2203

3

1631 4166

2863

6

48711

四、达标压力及差距分析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1. 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

“蓝天保卫战”期间,XX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围绕七大主导产业,努力构建“一区一轴一带”的发展格局;积极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整治冶炼企业117家,建筑用砖厂335家,石灰土立窑25座,打击“地条钢”生产企业6家;严抓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开展中心城区“蓝天利剑”专项执法行动;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富锰渣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稳步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促进能源绿色发展,严格控制煤电项目,有序实施“煤改气”;全面淘汰了10t以下燃煤锅炉,无新建燃煤锅炉。三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动淘汰了一批高排放车辆、老旧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船舶;大力发展绿色公交,2018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公交车已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全市更新购置公交车100%为新能源公交车;我市范围内已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普通汽柴油,并结合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自留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提升燃油品质。四是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省级部门对露天矿山的整治要求,全市现有露天矿区498处,已全部列入整治任务,有序推进矿区的整治工作。五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对施工工地开展了“六个不开工,七个100%”专项检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

2. 能力建设不断增强

一是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增加,逐步推进全市砖瓦行业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二是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提升,完善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修订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修订工作,明确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责任主体。三是在中心城区三区成立了巡查队伍,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使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四是设立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专栏和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台,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当前XX市的施工工地治理效果尚不理想,部分工地未完全落实“七个100%”的要求,具有较大减排空间,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主城区依然会存在大量建筑施工工地,因此若想实现颗粒物浓度稳定达标,仍需要长期加强对本地排放的整治力度,强化执法力度及各部门间的协作监管。

XX市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4g/m2,较同期监测的XX 市、XX市、XX市和XX市分别高出29%、52%、16%和7%,道路扬尘控制仍有进步空间。其中XX区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4克/平方米,比XX区高0.17克/平方米。实地调研发现XX区建筑施工面积较大,场地裸露且无覆盖,同时运输的渣土车较多且进出无冲洗,会挟带尘土到道路上。

2. 建材行业粉尘排放严重

部分砖瓦企业仍存在以下问题:矿区原材料(页岩)及燃料(煤矸石)露天堆放,成品间、原料堆场、装卸间无喷淋降尘设施,进出车辆无清洗措施,导致厂区内粉尘扬尘严重;布袋除尘器及破碎设备周围粉尘严重,未及时清理;脱硫设备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未正常运行。部分水泥行业除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水泥装卸过程均无粉尘控制措施,雾炮等喷淋设施未开启使用,厂区内道路积尘严重,车辆经过导致扬尘明显。

3. 涉VOCs行业无组织排放严重

存在金属表面涂装、农副产品制造、包装印刷等涉VOCs 行业无组织排放或后处理效率低:加工车间无气体收集处理设施,机械产品表面涂装露天喷涂,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活性炭更换频率低,导致处理效率降低;厂房内刺激气味明显、废气直排。

4. 工业窑炉及锅炉的未达标排放情况存在

工业窑炉及锅炉存在未达标排放情况,主要有:1)砖厂工业窑炉SO2排放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SO2排放浓度限值(300 mg/m3)。2)生物质锅炉存在燃料掺烧情况,排放的颗粒物、SO2和NOx存在超标现象。3)燃气锅炉排放烟尘间歇性超标依然存在。

5. 露天秸秆焚烧污染严重

站点附近存在一些城中村和农田,居民时常在院子或田间燃烧生活垃圾、秸秆、树枝、杂草,对站点的颗粒物浓度

影响极大,但燃烧点位在房屋及树木遮挡下不易发现,隐蔽性极强,需要日常加强排查。

6. 柴油货车排放突出

由于城区建筑施工较多,不少运渣土车、货车等柴油车沿着主干道穿XX区,这些车辆尾气排放量大,污染范围广,会给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增加一定压力,由此城区柴油车穿行频繁是造成NO2污染的主因之一。

(三)达标差距分析

截至2019年,XX市环境空气质量常规六项污染物中,仅中心城区、XX县、东XX县PM2.5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此外NO2、O3浓度虽远低于二级标准,但近年来出现上升趋势,需要找到其反弹和上升原因,才能保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稳定达标。

五、空气质量达标总体策略

结合XX市大气环境特征和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特点和大气污染状况,从城市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污染源减排、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以及移动源污染治理的角度出发,设计空气质量达标污染控制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面源污染治理:以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为主要治理方向,持续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兼顾堆场扬尘和裸露地面的防治。其次为露天秸秆焚烧控制,一方面以加强专项巡查治标,另一方面以推广秸秆的综合利用治本。二是工业污染治理:针对中心城区和重点县的行业特点实施治理。全市同步持续开展砖瓦和水泥行业治理,

加强达标排放管理和无组织治理。中心城区加强采石场、搅拌站的污染整治,XX县实施生物质发电脱硝改造以及推动铸造、陶粒和石灰行业的整治,XX县深化木材加工行业污染治理。三是能源与产业结构调整:针对XX市生物质锅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工业窑炉的深度治理。紧跟国家及省内产业结构调整趋势,淘汰区县的落后行业。四是移动源治理:加大对柴油货车的管控力度,重点措施为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加强对夜间进城重型柴油车和渣土车的整治,以减少机动车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其次是工地项目的工程机械污染治理,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城、发放环保牌照以及淘汰老旧机械相结合。

六、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常规控制措施

(一)落实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

1. 持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全市施工工地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按照“六个不开工”、“七个100%”和“八个必须”的要求,全力抓好建筑、市政、交通、水利、拆迁施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等场所产生的扬尘污染,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监管,严查擅自停用降尘设施设备行为。(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所有在建工地都要安装可视监控设备和扬尘超限警报装置,且必须接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系统,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全覆盖。中心城区建立扬尘控制视频监管平台,实施

24小时的扬尘实时监控;建议位于重点区域范围内工地项目全部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若工程进入后期阶段,工地内已经没有土方作业,没有渣土外运,可不安装在线系统,但仍需做好施工道路硬化、降尘喷淋等措施。(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拆除工地要求湿法作业,房屋拆迁或爆破时,对被拆除或被爆破的房屋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降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暂停拆除或爆破作业。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场,装运过程中须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未能及时清运堆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采取临时洒水、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为了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议实行强化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执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将工地巡查和抽查任务列入建设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推行工地分级管理制度,建议针对重点区域内各类施工工地项目采取驻场督查、夜查晨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严格检查,若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2.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1)实施对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外环路路面硬化全覆盖,落实建筑工地规范化围挡和场内道路水泥硬化措施。增加国道市区路段、省道市区路段、进城道路、主干道、重点

区域、污染时段的洒水喷雾频次,重点路段包括永州大道、文昌阁路、零陵大道、祁冷公路西段、迴龙塔路、黄泥塘路、黄古山路、鸟沙洲路、菱角塘路、萍洲东路、阳明大道、康济大道——南津渡大桥—南津南路和城南路至南津渡大桥等道路,落实规范化治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参与)(2)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级城市达到80%。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干线公路路段、城区道路能实现机扫的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对于机动车通行量大的主干道,把路面积尘情况作为监督考核的主要标准之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参与)

(3)加强市区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运砂车管理和全面整顿,严查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运砂车等各类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和撒漏渣土的行为,严格规范渣土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实施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参与)

3. 开展裸土专项治理

全面治理主城区及周边裸土裸地,减少由此造成的扬尘污染。对国土储备用地、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短期(3个月)内闲置的,按标准进行围挡和覆盖,长期闲置(3个月以上)的地块,实行绿化。工业企业空地裸地能

硬化的要硬化,不能硬化的实行绿化。城市管理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支街背巷、平交道口、商铺门前的裸露地进行全面硬化,道路两侧进行绿化补植。企事业单位庭院及居民社区裸露土地,进行系统的绿化提升和改造。城中村及城区近郊裸露土地实行临时绿化,或调整土地性质,建成广场、游园、引进项目等。施工工地裸露土地,严格执行施工扬尘防治要求,高标准做好降尘抑尘措施。集中开展城区、城郊的荒山荒坡和裸露树坑的调查摸底工作。大力开展植树、栽花、种草等绿化行动,增加林草覆盖率,做到荒山荒坡和各类裸露树坑100%绿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参与)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 中心城区重点治理措施

(1)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

参考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

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建立工业炉窑管理台账: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工业炉窑拉网式排查,按照“一窑一档”要求分行业和炉窑类型建立详细完善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全面掌握工业炉窑使用燃料和原料、治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基本信息,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治理要求和时间期限,扎实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城市规划区禁止建设建筑砖瓦企业。城区规划范围内禁止新建砖瓦企业,其他区域的砖瓦厂需按要求使用低硫分的燃料,建设或完善干燥及焙烧窑烟气高效除尘、脱硫设施,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针对中心城区水泥窑企业(XX市九嶷骄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提标改造:水泥熟料窑应配备低氮燃烧器,采用分级燃烧等技术,窑头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窑尾配备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窑尾废气二氧化硫不能达标排放的应配备

脱硫设施。保证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并定期检修废气处理装置,保证处理效率,实现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到2021年,力争将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降低至超低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中心城区予以保留的石灰企业XX市开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窑应配备高效除尘设施,二氧化硫不能达标排放的应配备脱硫设施。耐火材料窑应配备除尘设施;以煤(含煤气)、重油等为燃料以及使用含硫粘结剂,应配备高效脱硫设施;超高温竖窑、回转窑、高温隧道窑应配备脱硝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中心城区陶瓷企业应推行提标改造,以煤(含煤气)、石油焦、重油等为燃料的炉窑应配备除尘、高效脱硫设施,喷雾干燥塔应配备高效除尘、高效脱硫和脱硝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针对中心城区铸造业XX市增明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备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中心城区保留的涉高炉企业永州万事达锰业有限公司、XX市零陵利丰冶化有限公司、XX市湘闽锰业有限公司、XX 市鸿鑫锰业有限公司,按要求设置煤气净化系统,对煤气进行回收利用;废气排放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市生态环境

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参与)

(2)加强采石场、搅拌站污染整治

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禁止在铁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等区域新建砂石等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因地制宜加强修复绿化,减少和抑制大气扬尘。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推进沥青搅拌站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建设沥青搅拌站,城市建成区外新建的沥青搅拌站同步建设烟气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料场采取封闭式管理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重点部位规范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布设扬尘自动喷雾系统;已经建成现有的沥青搅拌站在2020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建设烟气治理设施,对料场进行防尘抑尘设施改造,确保有机物以及颗粒物达标排放。(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做到“六个100%抑尘措施”(主机楼、料仓100%全封闭、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100%、场内道路100%硬化、场内100%设置污水收集沉淀利用系统禁止污水外排、场内设置清理搅拌车设施出入场口搅拌车100%

全面清洗、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卸料口处100%加挂防漏装置)。此外,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须在场内主干道、砂石骨料堆放区等污染源重点部位规范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布设扬尘自动喷雾系统,最迟2021年6月底前建成并完成在线监测系统的联网。混凝土搅拌站应具备相应的资质,12月底前全面完成无资质搅拌站的清理取缔工作并做到“两断三清”。(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3)持续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淘汰落后产能

对列入淘汰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并进一步清理现场、恢复生态。开展整治“回头看”,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国网永州电力公司参与)

依法淘汰污染较大、达不到环保排放要求的水泥、砖瓦窑等企业,做到“上大”与“关小”同步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国网永州电力公司参与)

严格控制全市砖瓦、水泥、锰矿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积极化解水泥、砖瓦、锰矿、有色等过剩行业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对建成区内污染企业依法开展排查和清理,确保建成区无水泥、砖瓦窑、玻璃、有色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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