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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2018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2018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Ⅰ. 目的:为使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障受试者的安全、权益。

Ⅱ. 范围: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Ⅲ. 规程:

1.本单位为组长单位时建议质控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对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以及CRF表设计等提出意见。

2.质控人员对在研项目至少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后、以及研究结束资料归档前进行两次质控。试验中期质控(大约入组50%计划例数或项目进行一年后)进行一次质控。

3.质控组长安排质控人员质控计划和项目。

4.检查前由质控人员通知研究者做好检查前准备,准备资料包括研究者手册、原始病历、知情同意书、CRF表(电子版应确保能够联网检查)等。项目的CRC应该积极协助质控部们工作,提供安静、足够的工作空间。

5.质控员对CRF表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20%,检查例数不少于

5 例,如在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则增加检查例数,并注意取证。

6.质控员按照质控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填写质控检查表。检查内容详见质控检查表(见附件1)。

7.质控员将质控检查表交与研究者并要求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或整改,质控检查表及反馈意见副本由质控组长保存,详见附件2、3。

8.质控员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质量与进度分析汇报会”,质控人员汇报项目质控结果。

9.如日常工作中发现某些项目存在较严重问题, 包括对投诉、严重不良事件调查、不规范行为等,可由机构办公室组织由专家、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质控员组成的“有因检查小组”对项目进行有因检查。

10.质控员将对既往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11.PI 对研究质量负主要责任。PI 应该在项目入组第一例患者时、项目进展中期及项目结题前监督项目质量控制医生按照《项目研究自查表》(见附件4)完成质控检查,PI 要对项目质量进行抽查考核。项目组应该积极协助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项目质量控制。机构质控员根据整改结果完成《质控情况总结表》(见附件5)。

12.项目结束时,项目质控员和专业组质控员按要求完成《药物临床

试验项目文件检查清单》(见附件6),补齐缺失的文件、数据和签名后,将所有的原始资料移交机构归档室保管。

Ⅳ. 参考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

Ⅴ. 附件:

附件 1 质控检查记录表

附件 2 爱尔眼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项目质量监控意见反馈

附件 3 质控检查意见返馈表回复

附件 4 研究项目自查表

附件 5 质控情况总结表

附件 6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文件检查清单

附件1:

质控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签字:主要研究者签字:日期:日期:

附件2

项目质量监控意见反馈

质控项目名称:

质控日期:年月日

质控部门盖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质控管理

尊敬的研究者:

我们对您负责的临床试验项目进行了内部质控,在质控中发现了(但不局限)如下问题,详见“质控检查意见返馈表”,请您审阅后于 5 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交至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此致

敬礼!

检查者:

日期:

回执

我已收到并阅读上述材料

主要研究者签字: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考核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考核题库 一.单选题 1 .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负责者。 A.研究者 B .协调研究者 C.申办者 D.监查员 2 .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负责协调各参加中心的研究者的工作的一名研究者。 A .协调研究者 B.监查员 C.研究者 D.申办者 3 .伦理委员会应成立在 A .申办者单位 B .医疗机构 C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D .监督检查部 4 .下列哪一类人员不必熟悉和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 A .临床试验研究者 B .临床试验药品管理者 C .临床试验实验室人员 D .非临床试验人员 5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何时开始施行? A . 1998.3 B . 1998.6 C . 1996.12

D . 2003.9 6 .下列哪一项不是申办者在临床试验前必须准备和提供的? A .试验用药品 B .该药临床研究资料 C .该药的质量检验结果 D .该药的稳定性试验结果 7 .以下哪一项不是研究者具备的条件? A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 B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资格 C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所需的人员配备 D .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组织能力 8 .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品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用药品 的作用、不良反应及 / 或研究药品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 确定试验用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A .临床试验 B .临床前试验 C .伦理委员会 D .不良事件 9 .关于知情同意书内容的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A .须写明试验目的 B .须使用受试者能理解的语言 C .不必告知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 D .须写明可能的风险和受益 10 .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A .不良事件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与资料管理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与资料管理 田少雷 一、临床试验质量 (一)临床试验质量的两个宗旨:一是保护受试者的安全、权益。 二是保护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二)三个原则:伦理原则、科学原则(必须遵循统计学、随机、盲法)及法规。 (三)四方人员:需对受试者负责,分别为伦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者、(其中稽查员、监查员又要对申办者负责,而统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要直接对临床试验负责)研究者。 研究者需要有实验室、护士和药师对研究者负责。 二、GXP软硬件之比较 GXP占49%;GLP占26%;GCP占3% 三、临床试验质量 (一)五个环节:准备、批准、实施记录、数据处理、总结报告。(二)六个方面: 1、有关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包括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Monitor 2、临床试验的条件、程序及方案 3、试验资料的记录、报告(不只是有效性,还有不良反应事件)处理、存档制度。 4、试验用药的准备、分发和回收。 5、制定并遵循sop 6、多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关人员的职责 1、申办者/ 监查员

2、研究者 3、伦理委员会(EC) 4、监管部门(RA) 五、申办者的资格 1、是发起临床试验并对试验的启动、管理、资金和质量负责的公司、机构或组织 2、必须是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3、国外公司则必须有一个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代表案中国法规履行规定的责任 六、申办者的职责: 1、准备试验材料 2、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选择合适的试验者并签署试验合同 4、制定试验方案并得到研究者的同意 5、确保研究方案及其他资料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6、提供研究者手册并及时更新 7、提供按GMP标准生产、包装和标准的试验用药。 8、保存双盲试验的随机代码。 9、向药品管理监督部门和委员会报告严重不良事件或反应。 10、建立独立的质量保证系统,委派合格人员对临床试验进行监查和稽查。 11、准备符合GCP和有关法规的总结报告并得到研究者的同意。 12、中止临床试验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各方。 13、为受试者提供保险,为受伤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提供治疗和经济,为研究者提供责任损失保险。 14、按规定保存临床试验的有关资料等。 七、研究者的资格。 1、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任职行医资格(PI)。

2018最新版GCP20180717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其他临床试验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科学和社会获益。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临床试验应当权衡受试者和社会预期的风险和获益,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实施或者继续临床试验。 第五条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在临床试验中承担相应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经验。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应当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应遵循临床试验中受试者隐私和保密性的法律法规,保护鉴别受试者身份的记录。 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规范。试验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试验方案。 第九条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以确保受试者保护、试验数据和结果的可靠性,以及临床试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临床试验的实施应当回避重大利益冲突。 第二章术语及其定义 第十一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临床试验(Clinical Trial),指以人体(病人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研究,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二)临床试验的依从性(Compliance in relation to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附件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临床试验用药物包括试验药物、安慰剂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以及已上市对照药品更改包装、标签等。免疫细胞个体化治疗等新兴治疗产品、已获准上市批准后因新增适应症等需要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用原则,并根据临床试验期间药物的研究特点,以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环节引入的风险,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保障受试者的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四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应当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

应当涵盖影响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的所有因素,并建立完整的文件系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应当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以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身体依赖性或精神依赖性的中间产品或副产物、衍生物等丢失或流入非法渠道。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当申请人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不同时,申请人应当对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并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责任,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符合预定的用途。 第七条涉及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场地/车间、处方工艺、生产规模、质量标准、关键原材料等的所有变更,应充分评估变更对临床试验用药物带来的安全性风险,所有变更研究均须保留完整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具备执行相应任务的能力。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第九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应当配备放行责任人。放行责任人承担临床试验用药物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临床试验用药物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Ⅰ目的:为建立本机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确保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完整可信,特制订此制度。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管理。 Ⅲ制度: 1. 本机构采取机构、专业组、项目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及受试者的安全。 2.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三级质量控制的负责部门,由机构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对承担的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包括试验方案、总结报告等实施终审和核查。 3. 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组为二级质量保证的负责单位。由专业组负责人指定与承担临床试验项目无关的具有一定药物临床试验经验、熟悉药物临床试验GCP规范要求的人员负责,对药物临床研究的各个环节,包括试验前、中、后期实施质量控制与监督。 4.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组为一级质量控制的负责单位,药物临床研究的主要研究者指定质控员对药物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与监

督。 5. 机构和专业应有合格的研究人员、良好的试验设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和SOP确保临床试验顺利开展。 6. 专业和项目组质控:专业质控员和项目质控员应严格执行GCP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试验方案进行质控,并保证有充分时间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质控。其主要职责为: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质控,掌握临床试验的进度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专业负责人和机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改进;严格按试验方案的要求对每一例病例的纳入标准、临床检验检查、临床用药等的记录及疗效判定等进行审查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研究人员取得联系并指导她们解决;审核知情同意书是否按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签署;核对受试者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记录以确认研究者记录的源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核对源文件与CRF的一致性,确认CRF上的数据来源于源文件并与源文件一致。 7. 机构质控:根据临床试验特点,机构办公室实行按项目管理全过程负责制。其主要职责为:试验开始前协助专业负责人对研究者培训、考核、授权;临床试验进行中负责不定期巡查项目进展情况,记录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给专业负责人并协调解决;核对研究者的药物发放、使用、登记是否符合规程,是否按试验方案进行,是否与病例报告表记录相符,检查药物管理员是否按GCP规范管理试验用药物;检查专业负责人审核后的病例报告表,抽查病例报告表上的数据是否能够溯源,是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 Ⅰ 目的: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 Ⅱ 范围:适用于XXX省XXXX医院XXXX科药物临床试验。 Ⅲ 规程: 1.内分泌科内部建立“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即专业质控员、专业负责人、机构办公室的分级质控体系,对药物临床试验各专业的试验质量进行控制:由***进行临床试验的“一级质控”,在***的指导下认真把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第一关。***应严格执行GCP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试验方案进行质控,并保证有充分时间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质控,其主要职责为: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质控,掌握临床试验的进度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专业负责人和机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改进;严格按试验方案的要求对每一病例的纳入标准、临床检验检查、临床用药等的记录及疗效判定等进行审查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研究人员取得联系并指导他们解决;审核知情同意书是否按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签署;核对受试者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记录以确认研究者记录的源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核对源文件与CRF的一致性,确认CRF上的数据来源于源文件并和源文件一致,填写《病例报告表审查登记表》。 2.由***进行临床试验的“二级质控”,XXX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具有医学领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和GCP法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应严格执行GCP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并保证有充分时间领导和组织药物临床试验,可支配进行临床试验所需的人员和设备条件,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参加申办者主办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前协调会议,讨论试验方案、CRF和知情同意书等;负责对本专业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进行试验前培训;按时检查和监督各临床研究者执行临床试验方案、SOP及流程图的情况,及时纠正偏离研究方案的情况;与申办者保持联系,定期接受监查员的访视;负责与机构办公室按期组织召开试验中期和后期的临床试验协调会,讨论并解决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当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专业负责人应在接到专业研究人员的报告后立即报告机构办公室,并组织实施对受试者的治疗;专业负责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CRF进行审核,查对数据并签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

**科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 SOP编码:GCP-SOP-**科-工作-02 保密级别:秘密级 颁发日期: 2012年5月1日生效日期: 2012年5月1日 Ⅰ. 目的:建立**科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 Ⅱ. 范围:适用于**科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 Ⅲ. 规程: 质量控制:为达到临床研究某一质量要求所采取的具体操作技术和实施的行为,它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贯穿临床研究始终。研究者均应履行各自职责,并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 1. 凡是在**科进行的药物Ⅱ、Ⅲ、Ⅳ期临床试验、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均须执行本院药物临床试验

机构的监督制度,临床试验的全过程由机构办公室负责管理,全权监督和处理相关事务,以保证试验顺利进行,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 科室在临床试验前必须将本试验相关资料在机构办公室备案,如:SFDA批件、临床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的审批件、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和研究协议书。 3. 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实施及各项试验的质量保证,实行机构办公室专职质控员、临床专业质控员的二级质控。项目小组自身检查、研究者相互监督,专业负责人及质控员在试验前、中、后检查、监督和把关; 4. 科室配合机构办公室不定期对在研项目的病历报告表、知情同意书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 5. 科室负责配合机构办公室收集试验质量管理的有关资料。针对机构办公室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寻求解决办法、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并最终解决问题。 6. 科室建立临床试验专项专人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相应的各级管理制度。专业负责人在试验前任命质量保证监督检查员,他应具有质量保证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能够独立完成工作,直接对负责人负责;当发现违反程序和有关规定时,有权责令停止,并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7. 各项临床试验,从任务下达到资料归档,试验前、中、后各个阶段均需按照试验方案和标准操作规程完成各项规定的工

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1.质控目的 申办方自我监控项目进展情况以符合GCP规范和地方法规的要求。 检查受试者的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确保临床试验研究项目的质量,控制风险。评估试验的实施是否严格按照试验方案和申办方的标准操作规范操作;检查所有试验指导和质量标准是否得以执行,及时发现任何纰漏和错误问题;保证临床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且数据可溯源。 推动研究者、CRA、CRC更好地执行工作。 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引导项目更好开展。 对研究中心进行分析评估,对临床试验资料内容进行分析评估。 2.质控的原则 质控不是监查员的后盾,质控时一支监督力量; 质控不是将检查员所做的工作进行复核,质控时抽查,是发现风险点,降低风险; 质控不是有时间就去,质控时按照计划执行; 质控有权要求试验资料质量差的中心进行整改。 3.质控的内容 质控的内容涵盖与待查临床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单据等,包括科室文件、伦理文件、及受试者信息。

4.质控的主要风险点 GCP对于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归为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三大问题。具体而言,我们可将以上问题分为常规风险点和特殊风险点两类。 A.常规风险点: 试验前准备检查的风险点:1>临床批件、伦理批件、药检合格证等临床试验准备文件是否完整;2>项目组成员的情况,包括项目启动培训记录、主要研究者的委托授权书和签名样张等; 实验方案检查的风险点:1>检查实验方案是否有申办者、研究者共同签字或盖章;2>检查实验方案的修改是否按SOP的要求进行,是否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各版本是否保存齐全; 知情同意书检查的风险点:1>检查知情同意书的内容表述及修改是否符合GCP的要求、是否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2>检查受试者是否在入选前签署,受试者的联系方式;3>研究者是否同期签署、是否有联系方式;4>如果在实验过程中知情同意书发生修改,检查是否及时告知受试者并取得受试者再次同意; 注:知情同意书作为保护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手段之一,根据规定必须全部检查。 试验设施与试验记录检查风险点:1>对照实验方案和原始记录,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与实验方案的一致性:包括病历的诊断、纳入与排除,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给药剂量、间隔和途径,随访点及其他实施环节,疗效评价与安全数据的转归;2>检查原始记录与病例报告表(CRF),检查其是否保存齐全和完整;3>抽查部分CRF(重点抽查发生AE和SAE、有合并用药、偏离试验方案等情况的病例)与原始记录核对,检查CRF填写是否及时、完整、规范、准确,与原始数据是否一致,修改是否符合要求,所有合并用药是否均已记录,有无违反方案的合并用药情况等;4>检查受试者退出与失访是否有详细记录,对异常且有临床意义的数据是否及时复查并记录; AE和SAE检查的风险点:AE和SAE的记录关系到试验用药的安全性评判,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在质控时应注意AE和SAE的判断是否符合法规和试验方案,是否及时处理、完整记录在CRF中并跟踪随访,检查发生SAE 是否及时报伦理委员会,并查看伦理委员会的跟踪审查记录;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01 (质量控制体系分三级管理模式,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接洽的审批手续和相关记录、项目进度、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抽查结果的反馈意见及整改记录、项目资料各级审核和归档的登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登记等内容,具体操作规程见SOP) 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确保药物临床试验遵循临床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确保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完整可信,特制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强化质量控制管理和保证试验质量。 2.机构实行三级质量控制管理模式,成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规范、有序。一级质量控制:由专业组质控员认真履行其职责,负责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向专业负责人负责,保证临床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方案和SOP执行。二级质量控制:由专业负责人认真履行其职责,领导专业组质控员质量控制工作,并向机构质控组长负责,在试验前、中、后期负责检查、监督和把关。三级质量控制:医院机构质控组长认真履行其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执行情况。 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建立完善的、符合GCP的管理文件,包括工作制度和职责,试验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并严格按照管理文件执行。 4.药物临床试验保证在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专业(以下简称专业)中进行;研究人员必须按照《人员培训制度》培训合格方能开展药物临床研究;专业组仪器设备必须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药物临床试验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运行,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标准规定。 6.药物临床试验前应严格按照《机构办公室形式审查的SOP》、《药物临床试验立项申请审核SOP》、《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对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立项审核、伦理审查。 7.药物临床试验中所有观察结果和发现都应及时、如实记录,并加以核实,保证将数据正确、完整、清晰、及时地载入CRF。 8.不良事件应及时、如实记录,严重不良事件在24小时内向主要研究者、机构办公室、申办者、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所有相关的临床试验文件应完整保存,并随时接受检查。 9.药物临床试验中试验用药品的验收、存放、保管、领发、回收、退还应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试验用药物管理的SOP》进行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Ⅰ目的:为建立本机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确保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完整可信,特制订此制度。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管理。 Ⅲ制度: 1. 本机构采取机构、专业组、项目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及受试者的安全。 2.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三级质量控制的负责部门,由机构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对承担的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包括试验方案、总结报告等实施终审和核查。 3. 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组为二级质量保证的负责单位。由专业组负责人指定与承担临床试验项目无关的具有一定药物临床试验经验、熟悉药物临床试验GCP规范要求的人员负责,对药物临床研究的各个环节,包括试验前、中、后期实施质量控制与监督。 4.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组为一级质量控制的负责单位,药物临床研究的主要研究者指定质控员对药物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与监督。 5. 机构和专业应有合格的研究人员、良好的试验设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和SOP确保临床试验顺利开展。 6. 专业和项目组质控:专业质控员和项目质控员应严格执行GCP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试验方案进行质控,并保证有充分时间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质控。其主要职责为: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质控,掌握临床试验的进度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专业负责人和机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改进;严格按试验方案的要求对每一例病例的纳入标准、临床检验检查、临床用药等的记录及疗效判定等进行审查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研究人员取得联系并指导他们解决;审核知情同意书是否按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签署;核对受试者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记录以确认研究者记录的源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核对源文件与CRF的一致性,确认CRF上的数据来源于源文件并与源文件一致。 7. 机构质控:根据临床试验特点,机构办公室实行按项目管理全过程负责制。其主要职责为:试验开始前协助专业负责人对研究者培训、考核、授权;临床试验进行中负责不定期巡查项目进展情况,记录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给专业负责人并协调解决;核对研究者的药物发放、使用、登记是否符合规程,是否按试验方案进行,是否与病例报告表记录相符,检查药物管理员是否按GCP规范管理试验用药物;检查专业负责人审核后的病例报告表,抽查病例报告表上的数据是否可以溯源,是否真实。与申办者保持联系,定期接受监查员的访视。试验结束后对项目资料完整性和试验操作规范性进行全面检查。 8.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要求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制定适合本专业的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相关SOP,并报送机构办公室备案。对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承担的试验任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对试验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为每一项临床试验建立质量控制档案。 9. 一项临床试验启动时,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要组织召开启动会,对所有临床试验参加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3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SOP Ⅰ. 目的:为使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障受试者的安全、权益。 Ⅱ. 范围: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Ⅲ. 规程: 1. 本单位为组长单位时建议质控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对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以及CRF表设计等提出意见。 2. 质控人员对在研项目至少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后、以及研究结束资料归档前进行两次质控。试验中期质控(大约入组50%计划例数或项目进行一年后)进行一次质控。 3. 质控组长安排质控人员质控计划和项目。 4. 检查前由质控人员通知研究者做好检查前准备,准备资料包括研究者手册、原始病历、知情同意书、CRF表(电子版应确保能够联网检查)等。项目的CRC应该积极协助质控部们工作,提供安静、足够的工作空间。 5. 质控员对CRF表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20%,检查例数不少于5例,如在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则增加检查例数,并注意取证。 6. 质控员按照质控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填写质控检查表。检查内容详见质控检查表(见附件1)。 7. 质控员将质控检查表交与研究者并要求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或整改,质控检查表及反馈意见副本由质控组长保存,详见附件2、3。 8. 质控员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质量与进度分析汇报会”,质控人员汇报项目质控结果。 9. 如日常工作中发现某些项目存在较严重问题,包括对投诉、严重不良事件调查、不规范行为等,可由机构办公室组织由专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质控员组成的“有因检查小组”对项目进行有因检查。 10. 质控员将对既往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11. PI对研究质量负主要责任。PI应该在项目入组第一例患者时、项目进展中期及项目结题前监督项目质量控制医生按照《项目研究自查表》(见附件4)完成质控检查,PI要对项目质量进行抽查考核。项目组应该积极协助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项目质量控制。机构质控员根据整改结果完成《质控情况总结表》(见附件5)。 12. 项目结束时,项目质控员和专业组质控员按要求完成《药物临床试验项

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监查方案

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监查方案 (一)质量控制 1、本试验涉及的研究医生,实验室人员和社区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研究者和参与研究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 3、临床试验中有关所有观察结果和发现都应加以核实,在数据处理的每一阶段必须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4、研究者和参与研究的其他工作人员具备总够的从事本研究的时间和可靠的受试者来源。 5、所以设计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实验室条件应满足要求,实验室的环境应清洁、卫生、安静、无污染;管线设置应整齐,要有安全管理措施和报警、应急及急救设施;仪器放置的场所应符合要求,并便于仪器操作、清洁和维修,要有适当的防尘、防震、通风及专用的排气等设施;对温度或湿度变化敏感易影响检测结果的仪器,应备有恒温或除湿装置;实验室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经验,能有效地组织、指导和开展本科室的业务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同的检测仪器由专人负责操作,定期校验检定。 6、本研究涉及需要采集的标本应有专人负责采集。 7、检测程序按规定的SOP进行操作。 8、当研究方案需要修改时,按SOP召集伦理委员会,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职能,确保受试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9、每个参加单位应设立资料档案袋,按方案中的要求保存所以的原始资料,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以便核查。 10、合同研究组织必须指派经过本研究培训的监查员,监查员需要有医学药学的相关专业背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监查SOP对研究项目进行核查(包括:试验前访视,启动访视,常规监查访视以及结束时的结束访视,详见“监查方案”)。 11、稽查人员对临床试验相关活动和文件进行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是否按照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试验数据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稽查应由不直接涉及该临床试验的人员执行。 12、稽查的工作的建立是为了确保临床试验能以符合方案以及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规

药物论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因素调查问卷

药物论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因素调查问卷 【中文摘要】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为了评价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在人体(患者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和揭示试验用药物的作用及不良反应等。在新药研究开发过程中,药物临床试验是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是对新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不良反应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效保障,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新药审批和新药上市后的正确使用提供重要的依据。本研究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相关因素进行了研究。研究采用分层随机的方法抽取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山东省中医院部分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者进行了实证研究。构造了以知情同意的获取、研究者依从性、数据记录、实验室检查异常值的复查、受试者依从性、试验用药物管理、不良事件的处理等7个因素组成的调查问卷,以探寻影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相关因素。研究所使用的统计方法有:描述性统计、频度分析、信度分析和单因素方差分析等。调查结果表明:在“研究者依从性、数据记录、实验室检查异常值复查、试验用药物管理、不良事件的处理”等方面,一个富有临床诊治经验的医生未必比一般的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做的更好,这是因为研究者除了熟知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更重要的是要将规范付诸于实践。但是在“知情同意书的获取、受试者依从性”这方面,随着研究者年龄的

增长、从业年限的增加,职称的提高,受试者对其更加信任,有利于医患沟通,更容易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有利于提高受试者依从性。由此可见年龄、学历、职称、从业年限对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并不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一个好的研究者更加需要的是全面的GCP知识、对研究方案的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在安全有序推进临床试验的同时合理保护受试者权益。因此,在药物临床试验工作中,对于所有的研究者普及GCP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严格遵守GCP规范,才能合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根据研究结论对加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健全药物临床试验的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标准操作规程;加强伦理委员会审查及监督职能;建立三级培训制度,加强研究者GCP知识及相关技术培训;加强临床试验药物的管理;加强机构办公室的过程管理,推行三级质控制度;加强实验室检测的数据质量控制。 【英文摘要】Drug clinical trial (DCR) is to point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drugs in the human body (patients or healthy volunteers), in order to confirm and reveal the experiment with the effect of medicines and adverse reaction, etc. Clinical trials on evaluation of new drug efficacy and safety play an irreplaceable role. The research data and results are important basis for SFDA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Drug clinical trials provide effective safeguard to improve people’s health level.This study uses

临床试验GCP

第九章 一、数据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答:把试验数据迅速、完整、无误的纳入报告,所有涉及数据管理的各种步骤均需记录在案,以便对数据质量及试验实施进行检查。 二、什么叫盲态审核? 答:盲态审核(blind review)是指在最后一份病例报告表输入数据库后,第一次揭盲之前对数据保持盲态的预分析审核,以便对统计分析计划作最后的决定。 三、什么叫质疑表?由谁传送?能不能通过电话传达质疑表的内容? 答:质疑表( query list,query form)是数据管理员再次检查病例报告表发现任何问题后,及时通知检查员,要求研究者作出回答的文件。检查员、研究者、数据管理员之间的各种疑问及解答的交换都由质疑表完成。质疑表应保存备查。质疑表必须由检查员亲自传送给研究者,不能通过电话传达。 四、什么叫结果锁定? 答:结果锁定指在盲态审核认为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由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此后,对数据库的任何改动只有在以上几方人员同意(可书面形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五、临床试验统计分析中常用那两种分析方法? 答:1.PP分析(合格病例分析)对完成治疗方案,且依从性好的病例分析。 2.ITT分析(意向性分析)对所有的病例进行分析,包括合格、脱落,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例的分析。 六、什么是ITT?什么是FAS? 答:ITT是Intention-To=Treat的缩写,即意向性。指所有经随机化分组,分配了随机号的全部病例,也称为愿意治疗人群。意向性分析时其中未能观察到全部治疗过程的病例资料,用最后一次观察数据接转到试验最终结果,对疗效和不良事件发生二进行意向性分析。ITT 的误差较大。 FAS是全分析集(Full Analysis Set)指尽可能接近符合ITT原则的理想的受试者人群。它应包括几乎所有的随机化后的受试者。只有在导入期中被排除而未入组或者入组后没有任何的随访数据才能从FAS人群中排除。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有效检测的受试者都应入FAS。 七、什么是PP? 答:PP是Pet-Protocol的缩写,即符合方案集。指所有符合试验方案、依从性好(如接受治疗、主要指标可以测定等)、试验期间未服禁止用药、完成CRF规定填写内容的病例,对其疗效统计分析。 八、ITT和PP有何关系? 答:在确证性试验中,对药物的有效性评价时,宜同时用ITT和PP进行统计分析。当以上两种数据集的分析结论一致时,可以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疫苗临床试验的管理,提高疫苗临床试验的质量,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疫苗临床试验,旨在为疫苗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实施和质量管理提供指导,保障疫苗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疫苗临床试验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应遵循本指导原则,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责要求 第三条申办者负责临床试验机构的评估与选择。应依据临床试验的实施条件要求,对疫苗临床试验的负责机构及所有试验现场进行全面实地评估,撰写评估报告。通常应选择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临床试验负责机构,选定主要研究者,并在负责机构的协助下,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或医疗机构作为试验现场。 第四条申办者应建立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对试验进行全过程监查、稽查和风险控制。

申办者可以委托合同研究组织执行临床试验中的部分工作和任务。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 第五条负责审查疫苗临床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应针对疫苗临床试验的特殊性,优化组成人员结构,规范伦理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六条疫苗临床试验负责机构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获得批准后组织开展临床试验,并对试验进行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实施条件 第七条疫苗临床试验的负责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建立完善的疫苗临床试验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临床试验管理科室负责疫苗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配备科室负责人、科室秘书、质量控制人员和资料档案管理员等,具有经过GCP和疫苗临床试验技术培训,能够承担疫苗临床试验所必需的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的临床研究专业人员。 (二)具有防范和处理疫苗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和措施,有严重不良事件(SAE)应急处理专家队伍及处理严重不良事件的技术能力。 (三)具有完善的疫苗运送、储藏冷链设备,可保证试验用疫苗、样本安全储备和运送。 (四)具有所管辖的临床试验现场,有疫苗相关疾病流行病学本底资料和疫苗覆盖信息,所管辖区域受试者资源满足疫苗临床试验需要。

【局令第3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3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与资料管理

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与资料管理田少雷一、临床试验质量 (一)临床试验质量的两个宗旨:一是保护受试者的安全、权益。二是保护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三个原则:伦理原则、科学原则(必须遵循统计学、随机、盲法)及法规。 (三)四方人员:需对受试者负责,分别为伦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者、(其中稽查员、监查员又要对申办者负责,而统 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要直接对临床试验负责)研究者。研究者需要有实验室、护士和药师对研究者负责。 二、GXP软硬件之比较 GXP 占49%;GLP 占26%;GCP 占3% 三、临床试验质量 (一)五个环节:准备、批准、实施记录、数据处理、总结报告。(二)六个方面: 1、有关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包括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Monitor 2、临床试验的条件、程序及方案 3、试验资料的记录、报告(不只是有效性,还有不良反应事件)处理、存档制度。 4、试验用药的准备、分发和回收。 5、制定并遵循sop 6、多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关人员的职责 1、申办者/ 监查员 2、研究者 3、伦理委员会(EC) 4、监管部门(RA )

五、申办者的资格 1、是发起临床试验并对试验的启动、管理、资金和质量负责的公司、机构或组织 2、必须是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3、国外公司则必须有一个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代表案中国法规履行规定的责任 六、申办者的职责: 1、准备试验材料 2、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选择合适的试验者并签署试验合同 4、制定试验方案并得到研究者的同意 5、确保研究方案及其他资料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6、提供研究者手册并及时更新 7、提供按GMP 标准生产、包装和标准的试验用药。 8、保存双盲试验的随机代码。 9、向药品管理监督部门和委员会报告严重不良事件或反应。 10、建立独立的质量保证系统,委派合格人员对临床试验进行监查和稽查。 11、准备符合GCP 和有关法规的总结报告并得到研究者的同意。 12、中止临床试验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各方。 13、为受试者提供保险,为受伤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提供治疗和经济,为研究者提供责任损失保险。 14、按规定保存临床试验的有关资料等。 七、研究者的资格。 1、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任职行医资格(PI )。 2、熟悉GCP,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 3、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具有丰富的临床试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的指导。 5、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和文献。 6、必须在有良好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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