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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放假通知范文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寒假放假的通知书怎么写,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2017年寒假放假通知范文一
各处(室)、院(部):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教学周历》和《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为便于学生合理安排离校时间,经校长办公例会研究,现将2016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1月3日-8日,其中3日、4日、5日为专业课考试,6日、7日为公共课统一考试,8日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考试科目并结束考试。
2、学生离校及新学期报到时间安排:学生根据各院部考试安排,全部考试课程结束后可以离校。新学期报到时间为2月18-19日两天,2月20日正式上课。
3、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通知工作,并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4、教职工放假时间及放假前的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5、《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由教务处负责下发。
党 政 办
2016年12月5日
2017年寒假放假通知范文二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1. 在校学生的假期从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开始,2月19日(星期日)返校,2月1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 机关和个学院(课部)党政干部、非经济承包单位职工以及大学教师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轮休,时间从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至2月16日(星期四),2月17日(星期五)正式上班,轮休前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并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二、值班时间
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部)、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221室(联系电话:87481030,67883995)。
学校其他单位值班日程: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值班时间:9:00-11:30 14:30-17:00
寒假集中用印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三、班车安排
寒假期间班车于2017年1月18日停开,2月17日恢复。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
2017年寒假放假通知范文三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学校: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力,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下同)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中小学寒假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至2月11日,2月12日报到,2月13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1、做好工作总结和安排。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同时要利用假期尽早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
2、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加强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加强学生春节期间的防火、防电等教育,确保安全。
3、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应对突发事件。放假期间有学生不离校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科学安排学生生活和活动,严防雨雪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
4、科学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合肥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各县(市)区中小学放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区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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