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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练习题整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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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UN范本

五、问答题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答:国际税收问题和国际经济问题密切相关,国际税收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的行为。

(5)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一、术语解释

1.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2.推迟课税

本国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外子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在未汇回本国以前可以先不缴纳本国所得税,但只有汇回本国以后,本国居民公司再就其申报纳税。

二、填空题

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时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地域管辖权)。2.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

3.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常设机构)标准。

4.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和(劳务支付地和劳务鉴定地)。

5.许多国家以利息(实际发生地)的居住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

6.多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

7.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转让地和转让者居住地)。

8.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有限纳税义务)。

三、判断题。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C)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B.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D.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C )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A.90天B.183天C.1年D.180天

3.中国采用( A )来判定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

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4.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ABCD)。

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

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

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

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

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B )。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单一地域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以上都不对

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ABCD)。

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

7.在世界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D )。

A.美国B.日本C.中国D.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C )。

A.国民B.公民C.税收居民D.人民

五、问答题

1.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哪种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答:

(1)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要对本国居民的国内外一切所得征税,从纳税人角度看,这时该国的居民不仅要就其国内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而且还要就其境外来源的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又称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2)在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我国课征所得税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所以,作为我国居民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对我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境外所得同境内所得一样也要向我国政府申报纳税。在实践中,有些国家还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二者都负无限纳税义务,但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则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

六、案例题

某人从2010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由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0元。2011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11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

一、术语解释

1.经济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这时产生的重复征税属于经济性重复征税。

2.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二、填空题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

2.母公司所在国对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取的股息征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称为

(经济性重复征税)。

3.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规定,行使居民管辖权时,首先应按(长期性住所)标准确定最终居民身份。

4.税收饶让是(居住)国给予投资者的一种税收优惠。

5.一国居民转让其设在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拥有的动产,这时其取得的转让收益应由(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所在国征收。

6.当纳税人的抵免限额大于实际抵免额时,我们可以把二者之间的差额称为(抵免限额余额)。7.在国外分公司均为盈利的情况下,实行综合限额法比实行分国限额法对

(纳税人)更有利。

8.协调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包括来源地原则和

(居住地原则)。

9.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与抵免法。

三、判断题

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有同一性。√

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

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7.在所得额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四、选择题。

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C)征税。

A.总机构所在地B.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D.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地

2.对于一般行业的营业利润,两个协定范本所遵循的是(B)原则。

A.居住国征税B.来源国征税C.共享征税权原则D.协商解决原则

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D )。

(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

A.①②③④B.①②④③C.③④②①D.③②④①

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D)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

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其向A国的应纳税额为( D )。A.2.9万元B.3万元C.2.5万元D.2.4万元

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C )。

A.1.4万元B.1.6万元C.1.5万元D.3万元

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D)。

A.1.4万元B.1.6万元C.1.5万元

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0.6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0.9万元。

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B )对其征税。

A.购买者的居住国B.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D.动产的使用国

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ABC)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

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

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天

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得收入

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ABC)。

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

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

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六、综合题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的一家子公司B,在2010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忽略不计)

本题属于母子公司之间复杂的三层间接抵免问题。

C公司向丙国纳税:

C公司纳公司所得税(400×30%)120万美元

C公司税后所得(400-120)280万美元

C公司付给B公司股息(280×50%)140万美元

B公司向乙国纳税:

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120×40/80)60万美元

B公司全部应税所得(500+60+140)700万美元

B公司抵免前应纳乙国所得税(700×25%)175万美元

B公司税后所得(700-175)525万美元

B公司付给A公司股息(525×30%)157.5万美元

B公司的抵免限额[(60+140)×25%] 50万美元

因为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6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50万美元,所以B公司的实际抵免额为50万美元。

B公司实际抵免额50万美元

B公司抵免后应纳乙国所得税

(700×25%-50)125万美元

A公司向甲国纳税:

A公司所获股息承担的B公司和C公司税额

[(125+60)×157.5/525] 55.5万美元

A公司全部应税所得(100+157.5+55.5)313万美元

A公司抵免限额(157.5+55.5)×50% 106.5万美元

因为55.5万美元小于抵免限额106.5万美元,所以

A公司实际抵免额55.5万美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甲国所得税

(313×50%-55.5)101万美元

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2.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二、填空题

1.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成为(避税)。2.不征收任何(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地”。

3.百慕大群岛除了开征(工薪税或社会保险税)以外,不对任何所得征税。

4.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包括:(以成本为基础定价)、以市场为基础定价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协商定价。

三、判断题

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再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

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

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

4.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

5.离岸中心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6.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著名的避税地。√

四、选择题

1.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纯避税地的有(ABC)。

A.荷兰B.香港C.瑞士D.巴哈马共和国

2.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减少纳税义务称为(C )。

A.偷税B.节税C.避税D.逃税

3.下列国家中,在法律上引用了“滥用法律”或者与之类似的概念以应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的有(ABC)。A.德国B.中国C.澳大利亚D.美国

4.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建议开征所得税,但遭之拒绝的国家是( D )。

A.瑙鲁B.百慕大C.开曼群岛D.巴哈马共和国

5.在欧洲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著称的国家是(ABC )。

A.瑞士B.列支敦士登C.海峡群岛D.巴拿马

6.(B )在1929年通过了《控股公司税收优惠法》,并据此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不征所得税。

A.荷属安第列斯B.卢森堡C.荷兰D.中国

五、问答题

1.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可以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税收管辖权的真空,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可能躲避开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纳税义务。

(2)税率的差异。税率是税法的核心,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实中国家(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很大,有的税率较高,有的税率却极低,甚至有的国家和地区根本不征所得税(税率为零)。这样,就为纳税人将所得从高税国(地区)转移到低税国(地区)进行避税提供了可能。

(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为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国际税收协定。然而,税收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很容易被跨国纳税人用来进行国际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规避有关国家的预提所得税。

(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一国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也可以为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创造有利条件。这方面的突出例子是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推迟课税规定。本来,发达国家制定推迟课税的规定是为了鼓励本国居民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与当地公司的竞争能力,但这一规定后来被许多跨国公司用来从事国际避税。它们在低税国或国际避税地建立自己的子公司,通过种种手段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子公司,并将分得的利润长期滞留在海外子公司。由于可以享受推迟课税待遇,这些跨国公司就凭借这种手段成功地避开了居住国较重的税收。

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一、术语解释

1.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2.逆向避税

外国企业将利润从所在的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人们把这种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活动称为“逆向避税”。

二、填空题

1.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低税国关联企业账上人为地表现出来的利润有时被称为(轨设利润)。2.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实行(推迟课税)是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关键。

3.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把信托视为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管理机构,在法律上切断了委托人与其财产之间的(所有权)链条。

4.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实际上是利用了国际避税手段中的(滥用国际税收协定)。5.目前,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的唯一国家是(瑞士)。

6.外商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主要表现在: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融通资金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提供设备)几个方面。

三、判断题

1.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正常盈利阶段,建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母子公司的盈亏要统一计算。×

2.跨国公司以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一般发生在民法法系的国家。×

3.通过逆向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减轻了其在我国及全球的纳税义务。×

4.推迟课税政策的取消,使跨国公司无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税收。×

5.内部保险公司一旦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便会影响跨国公司利用其来避税的效果。√

四、选择题。

1.荷兰之所以被认为适宜中介控股公司的居住国,原因在于(AB)。

A.荷兰已同8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

B.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

C.荷兰所得税率低

D.荷兰关于设立中介控股公司的法律比较宽松

2.外商在我国避税采用的最普遍、最经常地一种手段是(D )。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

B.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

C.利用“两免三减半”的创业期税收优惠避税

D.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3.跨国公司想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则应该建立(B)。A.中介国际金融公司B.中介国际控股公司

C.中介国际许可公司D.中介国际贸易公司

5.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CD )。

A.进入保险行业B.避税

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

五、简答题

1.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

答: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方式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3)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4)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5)资本弱化。

(6)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7)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2.外商在我国避税主要采取哪些手段?

答:外商在我国避税采取主要手段有:

(1)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2)提高劳务

(3)融通资金

(4)转让无形资产

(5)提供设备

第六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一、术语解释

1.预约定价协议

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和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

2.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根据相同的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3.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即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依据,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二、填空题

1.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是于1915年在(英)国颁布的。

2.目前,对跨国关联企业之间收入和费用分配主要采取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3.在利润分割法中,对最终的合并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割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贡献分割法,二是(剩余利润分析法)。

5.交易净利润法与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利润法相似,主要的区别在于交易净利润法所要比较的指标是(净利润率)而不是总利润率。

6.联合国和经合组织分别制定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都规定,如果缔约国一方参与管理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即构成关联关系,这里的参与管理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控制。

三、判断题

1.按照市场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应当先考虑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然后再考虑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2.可比利润法、可比利润区间法等综合利润法实质上就是假定企业的综合利润水平完全是受价格因素影响的,从而忽略了经营战略、管理水平等非价格因素可能对利润水平产生的影响。√

3.比照市场标准是一种运用倒算法的市场价格标准,通过进销差价倒算出来市场价格。√

4.有一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5.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特别是关联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具有巨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转让。×

四、选择题

1.最早在跨国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方面,通过立法确定具体的调整方法的国家是(C )。

A.英国B.法国C.美国D.奥地利

2.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反映在下列哪几个方面(ABD)?

A.管理B.资本C.财务D.控制

3.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有关联关系,A公司以80美元的单价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A公司向非关联的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20美元,同时D与C公司为非关联企业,D公司向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50美元,则按照市场标准确定的A公司的销售单价为(B)。

A.80美元B.120美元C.150美元D.无法确定

4.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3万法郎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4万法郎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乙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0%,甲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5%,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税务部门应把母公司的销售价格调整为(D )。

A.2.55万法郎B.2.7万法郎C.3.4万法郎D.3.6万法郎

5.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是关联企业,A向B销售一批产品,这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00万美元,A公司向B公司的销售价格为330万美元。市场上美元同类产品,当地的合理毛利率为25%,依照组成市场标准,这批产品的组成市场价格为(? =375 )万美元。

A.300 B.330 C.400 D.440

6.法国一家租赁公司向它设在乙国的子公司出租机器设备。此时,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租赁费必须符合哪一标准( A )?

A.市场标准B.比照市场标准C.成本标准D.组成市场标准

7. 下列各项中,属于以利润为基础的调整方法有(C )。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可比利润区间法c.利润分割d.可比利润法e.成本加利润法f.交易净利润率法g.再销售价格法

A.bcde B.acfg C.bcdf D.acdf

8.下列选项中适用于预约定价协议的企业有(ABC )。

A.使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的企业

B.有大量的跨国关联业务的企业

C.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面临激烈竞争的企业

D.正在受到转让定价税务审查的企业

9.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ABD)等方面。

A.申请的复杂性非常高

B.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严

C.给税务机关带来的成本非常大

D.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非常大

10.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必须考虑选用的交易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具有可比性因素。这些因素包括(ABCD )。

A.购销过程B.购销环境C.购销环节D.购销货物

11.在围绕可比利润法的争论中,主张使用可比利润法的国家是(B )。

A.德国B.美国C.日本D.中国

五、简答题

1.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各方带来哪些利益?

答:申请和达成预约定价协议可能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和很多的财力,然而一旦签订了一个预约定价协议,人们就不必再为转让定价的审查和调整而费时费力。具体来说,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各方带来如下利益。

1)通过达成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可以确切地知道今后税务部门对自己经营活动中的转让定价行为会作何反应;如果签订的是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还可以知道外国税务当局会对自己的转让定价行为作何反应。

2)预约定价协议可以提供一种非常好的环境,纳税人、税务局及主管税务部门可以相互合作,以确定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活动适用于哪种转让定价方法。预约定价协议的签署过程还可以促进有关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在转让定价问题上达到一个合法的并切实可行的结果。

3)预约定价协议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保留原始凭证、文件资料的负担。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签订预约定价协议以后,只需保存一些与合理的定价方法有关的原始凭证,与其他定价方法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不一定要保留,而这些资料过去税务部门在转让定价审查中往往要调阅,所以必须保存。另一方面,预约定价协议也可以使税务机关以廉价的方式获得纳税人的信息。

4)预约定价协议可以使纳税人避免一些没完没了的诉讼程序。因为如果没有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的转让定价行为就很可能被主管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合理,从而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发生纠纷,弄不好还要被税务部门告上法庭。而有了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只要不违反协议中的条款,其转让定价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不必担心被起诉。

2.简述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1)法律法规方面:

1)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过于粗略,有些法规不好操作。

2)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法规也缺乏对无形资产和劳务收费调整的具体标准。

(2)管理方面:

1)许多地区为了吸引外资,把放松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的管理作为创造宽松投资环境的一种手段。2)税务部门缺乏反避税的专业人员。

3)加强与国外税务部门在转让定价调整方面进行的合作。

再销售价格法计算题例题:

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1万美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1.5万美元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乙国当地非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20%。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的税务部门就要把母公司的销售调整为1.2万美元。计算公式为:

比照市场价格=1.5万美元×(1-20%)=1.2万美元

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

一、术语解释

1.受控外国公司

受控外国公司是指由本国居民所控制的外国公司。

2.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二、填空题

1.很多时候,跨国纳税人通过在避税地建立一个外国公司来达到国际避税的目的,这种建在避税地的公司通常被人们称为(基地公司)。

2.20世纪90年代后期,许多国家加强了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主要是将打击的对象从受控外国子公司扩大到了(受控外国合伙企业)。

3.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渠道法主要是限制第三国的居民公司在缔约国一方建立居民公司并利用两国缔结的税收协定规避(预提税)。

4.从各国的限制本国公司资本弱化的法规来看,多数国家都规定本国公司不能税前扣除的利息要视同公司(分配股息),例如美国、英国等,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并没有这种规定。

5.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方式之一,是适时地改变国外附属机构的组织形式,当国外分公司开始盈利时,即将其重组为(子公司)。

6.对付避税地的法规是指,取消(推迟课税)的规定以阻止跨国纳税人利用其他避税地拥有的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立法。

7.不少国家在反避税立法中规定举证责任由(纳税人)承担,这与民法的一般原则有所差异。

三、判断题

1.总的看来,排除法所限制受益的公司都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使用这种方法时税务部门并不需要具体核查被限制的公司是否是外国投资者为避税而建立的中介公司,只要一个公司不能排除其受限制的性质,就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利益。√

2.根据我国现行的资本弱化的法规,如果我国的某居民公司的总负债超过其股本金额的1.5倍,则此公司对于超过部分的负债对应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3.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80天的,要就从我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

4.一般而言,在一个同时以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法人居民移居他国相对来说困难较大,所以,日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采用这两个标准判定法人的居民身份。√

5.有A、B、C三国,A和B、B和C签有国际税收协定均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A国的公司甲将特许权出售给在B国的基地公司乙,再由乙向位于C的另一公司出售。A和B税收协定中规定采用真实法这一滥用反避税条款,则A和B对甲和乙之间的交易不给于免征预提税的优惠。√

四、选择题

1.对付避税地的法规首先是由(B )在20世纪60年代初率先制定的。

A.英国B.美国C.德国D.意大利

2.根据各国的立法,受控外国公司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BCD )。

A.本国居民在该外国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不能低于一定比重。

B.本国每一居民股东在该外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也应达到规定比重。

C.受控外国公司所在国(地区)的税负水平较低。

D.受控外国子公司应大量从事消极投资业务。

3.美国的A公司与列支敦士登一家公司B有关联关系,则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A公司的应税外国公司保留利润(ABC)。

A.B公司从A在德国的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

B.B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法国的销售收入

C.B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中国的服务所得

D.A公司支付给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保费

4.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开始采取的防止税收协定被滥用的措施主要有(ABD)。

A.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B.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C.限制税收协定的谈签D.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5.下列国家中,除了(B)以外,多数国家都通过规定债务/股本比率的办法来限制本国企业向外国关联公司转移利润。

A.德国B.英国C.加拿大D.美国

6. 各国采取的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ABCD )。

A.加强纳税申报制度B.加强税务调查和税务审计

C.与银行进行密切的合作D.把举证责任转移给纳税人

7.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调查的同时,还要进行税务审计,税务部门一般采用的审计方法有(ABC )。A.精查法B.抽查法C.分析法D.逆查法

9. 在双边国际合作中,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方式主要有(ABCD )。

A.自动交换B.根据要求交换C.自发交换D.同时检查

10.一般而言,第三国居民滥用其他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主要是为了规避有关国家的(ACD ?)。A.个人所得税B.预提所得税C.公司所得税D.财产税

11.在双边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反滥用税收协定条款所规定的(A )所限制的公司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

A.排除法B.渠道法C.真实法D.纳税义务法

12.在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几种方式中,自动交换主要适用于有关哪种收入的情报(D )。A.经营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劳务收入D.股息、红利等非主动性所得

13.根据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一国纳税人因在外国公司中拥有股份而取得应归其所有的股息在未分配或未汇回以前要不要就此在本国申报纳税,取决于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及有关规定构成了对付避税地立法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 )。

A.对受控外国子公司的规定

B.对外国个人控股公司所得的规定

C.对外国基地公司的经营所得规定

D.对与避税地关联企业交易的成本费用扣除的规定

14.一般而言,受控外国公司是设立在税负水平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在衡量受控外国子公司的税负时,通常使用的衡量指标有(BC)。

A.名义税率B.有效税率C.实际缴纳的外国税款D.应当缴纳的外国税款

五、简答题

1.如何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答: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

(2)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

1)排除法2)真实法3)纳税义务法4)受益所有人法5)渠道法6)禁止法

(3)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第八章国际税收协定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从广义上讲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有关税收问题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二、填空题

1.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2.在国际上,真正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税收协定范本,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相继产生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3.我国在对外已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列入协定的适用税种主要是

(所得税)。

4.对于营业利润,协定范本所运用的规范遵循的是(居住国)征税的原则。

5.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即“非此即彼”的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一是利润归属原则,二是

(公平交易)。

6.协定范本对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规定了两个具体办法,一是采用实际所得方式,二是采用(比例分配)方式。

7.两个协定范本对投资所得征税的总原则是(税收分享原则)。

8.财产收益一般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如飞机、债券、股票等)取得的收益。对这类财产收益,各国一般征收(财产)税。

9.建立相互同意程序条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缔约国双方税务当局的行政协助以解决协定在执行中出现的纠纷,达到(消除双重征税)以及防止或减少国际间偷逃税和避税行为的目的。

10.我国在对外谈签税收协定时,一般比较倾向于(联合国)范本。

三、判断题

1.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是建立在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在具体内容上并不完全一致,二者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之处。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在所有的国家中,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

2.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一般实行10%的限制税率,但对于特定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国内税法规定的税收待遇比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的税收待遇还要优惠,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则应按税收协定规定的10%对外商提供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征收预提所得税。×

3.在判定常设机构时,由于机器设备属于非固定场所,所以全球各国均不将其作为常设机构看待。×4.代表机构如果仅为其总机构的产品生产制造以及销售该资产产品的业务在中国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联络及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但不包括代表机构为本公司的各类代理、服务性企业而进行的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则此代表机构不属于常设机构。√

5.中日双方签订税收协定,中方根据协定规定,将投资所得并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对其征收公司所得税以后,如果常设机构将这笔利润汇回日方的总机构,总机构再据以分配股息时,中方作为该项投资所得的来源国,要征收预提税。×

6.中国政府按照中韩双方政府的文化交流计划安排了一系列活动,对于在活动中参与演出的艺术家取得的报酬,根据来源国对其所得征税的原则,应该由中国政府征税。×

7.某中国学生留学美国,根据中美缔结的税收协定,此人是中国居民,其在美国学习、培训期间从美国取得的为维持生活、接受教育的所得,可在美国全部免税。√

8.关于对海运和空运收入的征税问题,经合组织范本强调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垄断征税地位;而联合国范本为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主张由两国分享对国际海运利润的征税权。√

9.中俄税收协定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全面性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0.由于《联合国范本》对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按“引力原则”征税,所以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不仅包括企业的经营所得,也包括股息、利息等资本所得。×

四、选择题

1.根据有关资料记载,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由(C)和( D )两个国家在1899年6月签订的。

A.英国B.法国C.德国D.奥地利

2.国际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包括(A B CD)。

A.人的范围B.税种范围C.空间范围D.时间范围

3.在国际税收协定规定中,除了个别条款外,非缔约国居民不能享受协定的待遇,这些条款有(ABD)。A.无差别待遇条款B.税收情报交换

C.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D.政府职员的退休金

4.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均规定协定仅适用于对下列哪些税种(BC)。

A.增值税B.所得税C.财产税D.关税

5.在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中,用来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有:

a.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b.永久性住所所在国

c.习惯性住所所在国d.国籍,在判定居民身份时的顺序依次为(D )。

A.Abcd B.adbc C.bdac D.bacd

6.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对同时为缔约国双方法人居民时,确定其居民身份的方式有(ABCD )。

A.总机构所在缔约国

B.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同时要求总机构所在国即为实际管理机构

C.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若实际管理机构与总机构不在同一缔约国,双方协商

D.同时列出总机构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但不明确指出采用哪种方法

7.常设机构还包括连续活动一定时间以上(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和安装工程,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将这个时限规定为(C )。

A.3个月B.9个月C.6个月D.一年

8.企业通过自己的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非独立代理人)为经营管理而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务,也被认定为

常设机构,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规定的这一期限为(AB)。

A.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超过6个月B.在任何12个月中累计超过6个月

C.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超过9个月D.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累计超过9个月

9.下列选项中,属于常设机构的有(AC )。

A.外国公司在本国设立的办事处

B.外国公司为其在本国的经营活动存储货物或商品的库房

C.外国公司为商品进行再标签活动而存储货物或商品的库房

D.捕鱼或潜水设备

10.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常设机构的有(ABCD )。

A.独立代理人B.非独立代理人

C.外国公司雇员D.外国公司在本国雇用的人员

11.下列选项中,应当在中国纳税的有(BC )。

A.英国某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其工作范围为翻译、提供食宿、进行广告宣传B.美国某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帮助其他美国公司与我国企业联系业务

C.甲为法国某公司雇员,被派到北京推销其产品,并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D.德国一家广告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为其他德国公司在北京做广告宣传

12.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可将其概括为(AB)。

A.来源国对其在缔约国境内的全部利润征税

B.来源国只能对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征税

C.来源国对利润按独立企业原则征税

D.来源国对利润按联属企业原则征税

13.在采用实际所得方式确定常设机构利润时,下列选项中属于允许扣除的费用是(C )。

A.特许权使用费B.佣金C.支付给总机构的行政管理费D.利息

14.中国航空公司有国际航运业务,中国航空公司往返于中日之间业务利润的征税权应当归(A )所有。A.中国B.日本C.中日两国按比例分配D.两国协商确定

15.某中国居民在日本受雇取得的收入,必须满足下列哪几个条件,可以由中国对其征税(ABD )。A.该人在日历年度或会计年度中在日本停留时间不超过183天

B.该项所得不是由日本的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雇主支付的

C.该项所得不是由中国的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雇主支付的

D.该项所得不是由雇主设在日本的固定基地所负担的

16.某人在美国取得退休金,根据中美两国缔结的税收协定,如果美国政府从其建立的社会保险金中支付,则应在(B )征税;如果此人是中国的国民或居民,则应由(B )征税。

A.中;美B.美;中C.中;中D.美;美

17.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在对常设机构经营利润征税问题上分别主张采取的原则是(C )。A.归属原则归属原则B.引力原则归属原则

C.引力原则引力原则D.归属原则引力原则

18.假如美国一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此办事处从事的经营活动与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相同或类似,则由此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根据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规定,应当分别由(A)征税。

A.美中B.中美C.中中D.美美

五、简答题

1.国际税收协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目前各国之间缔结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结构安排和条款顺序上基本一致,要参照《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从这两个税收协定范本看,其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1)税收协定所适用的范围;

(2)税收协定有关定义;

(3)运用冲突规范,对发生在缔约国双方的各类所得划分税收管辖权,以避免对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4)对可能发生的重复征税,确定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5)某些特别规定,例如保证税收上的无差别待遇,即要避免因纳税人的国籍和居住地的不同而在税收上受到歧视;互相交换税收情报;是否实施税收饶让等。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所得税于18世纪末产生,其首创国家是()

A.美国

B.瑞士

C.英国

D.法国

2.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的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

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研究范围的是()

A.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的关系

B.关于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问题

C.国际税收与各国税制的关系

D.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4.判别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的标志是()

A.法律标准,即该纳税人在某国取得了公民身份

B.户籍标准,即该纳税人在某国有永久性住所

C.该纳税人具有外国国籍

D.该纳税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都取得收入,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双重交叉的纳税义务

5.投资所得是指()

A.转让财产的价值

B.转让不动产的价值

C.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D.临时或偶然所得

6.一居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他仅有来自英国一国的收入,则他应该()

A.只向英国纳税

B.只向美国纳税

C.既向英国纳税又向美国纳税

D.不成为跨国纳税人,但应向美国纳税

7.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的税收管辖权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

D.居民和公民税收管辖权

8.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

A.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异性

B.各国财权利益矛盾的激化

C.商品课税制度的复杂性

D.复合税制的产生

9.在制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所采用的法律标准实际上是()

A.居民标准的运用

B.公民标准的运用

C.户籍标准的运用

D.居所标准的运用

10.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的财权利益

B.跨国纳税人的形成

C.直接投资的增多

D.国际法的复杂程度

11.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东,"跨国自然人"和"跨国法人"从公司中分得的红利所得,其税收待遇为()

A.两者均应征所得税

B.只对前者征所得税

C.只对后者征所得税

D.有时只对前者课征有时只对后者课征

12.与住所及居所标准同类性质的标准是()

A.国籍标准

B.公民标准

C.法律标准

D.居住时间标准

13.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的跨国自然人的判定,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顺序标准中,第一位的标准是()

A.重要利益中心

B.习惯性居所

C.永久性住所

D.国籍

14.非居住国对跨国法人从事营利事业所获得的经营所得,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性规范是()

A.总机构所在国标准

B.注册地标准

C.实际所得原则

D.实际有效管理机构原则

15.约束对跨国纳税人来自非居住国的投资所得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规范时,其标准是()

A.实际支付地标准

B.劳务提供地标准

C.权利使用地标准

D.比例分配标准

16.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

A.放弃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B.承认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

C.避免双重征税

D.对跨国所得的分享

17.在居住国的税收负担率高于非居住国税负的条件下,免税法的结果是()

A.使居住国多征一部分税收

B.使居住国少征一部分税收

C.与居住国没什么关系

D.减缓了国际双重征税

18.直接抵免法适用于()

A.非同一经济实体

B.母子公司

C.预提所得税

D.子公司在东道国交纳的所得税

19.税收饶让抵免实际上抵免的是()

A.国际双重征税

B.跨国纳税人的一部分税负

C.跨国纳税人实际已交税负

D.来源国的其他税负

20.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最佳方法是()

A.减免法

B.扣除法

C.免税法

D.抵免法

21.对转让定价的最大约束是()

A.国际双重征税

B.正常交易原则

C.国际会计公司查帐

D.总利润原则

22.成本标准所采用的主要分配依据是()

A.权责发生的费用

B.实际发生的费用

C.市场平均利率

D.合理利润

23.跨国自然人想转移或避免其高税国税负,摆脱公司管辖权制约,其唯一途径是()

A.逃亡国外

B.宣告死亡

C.放弃原国籍获得别国国籍

D.争取双重国籍

24.在双边或多边的反避税措施中,最为突出的是()

A.防止滥用税收协定

B.强化反运用避税港

C.同步调查与统计

D.情报交换

25.下列选项中属纯国际避税地的是()

A.香港

B.澳门

C.百慕大

D.新加坡

26.国际避税地较集中的地区有()

A.西欧地区

B.太平洋沿岸

C.亚洲地区

D.发展中国家

27.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含义是()

A.国际税负水平的比较

B.涉外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C.外来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与本国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比较

D.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8.常设机构的性质应表述为()

A.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独立承担纳税义务

B.不具独立法人地位,但各国国内法及税收协定将其视同独立实体对待

C.非独立法人,没有营业活动

D.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没有固定场所

29.税收协定的受益人是()

A.缔约国政府

B.缔约国居民

C.非缔约国居民

D.缔约国税务当局

30.我国对外谈签国际税收协定时居首位的原则是()

A.坚持税收饶让的原则

B.坚持维护所得来源地征税权的原则

C.坚持平等待遇的原则

D.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关于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方式包括()

A.固定基地

B.收入支付地

C.停留期间

D.所得支付者

E.居住地

32.下列选项中,产生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问题的情形有()

A.有跨国收入和费用的跨国自然人

B.跨国企业与其国外常驻机构之间

C.跨国法人同无关联企业之间

D.日本三洋电器公司与其香港子公司之间

E.跨国企业的各分支机构之间

33.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是()

A.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B.跨国所得的形成

C.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

D.增值税的开征

E.所得税的普遍征收

34.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对象是()

A.跨国投资

B.跨国收益

C.跨国所得

D.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E.跨国资本利得

35.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特征为()

A.征税权力的同一性

B.课税权主体的同一性

C.纳税主体的同一性

D.课税客体的同一性

E.课税权主体与征税权力的双重性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国际税收

37.税收饶让

38.市场标准

39.转让价格

40.优惠原则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42.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43.为什么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虽已出现跨国所得征税问题,但国际税收尚未正式形成?

五、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44小题7分,45小题8分,共15分)

44.假设:甲国M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的国内所得为500万美元,来源于乙国的所得为700万美元。甲国实行累进税率:年所得500万美元以下税率为30%,超过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以下税率为40%,超过1000万美元税率为50%。乙国实行比例说率为30%。

试按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分别计算M公司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45.假设:千禧集团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1998纳税年度其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A国分支机构所得为200万元,其中经营所得150万元,A国规定说率为30%,投资所得5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10%;B国分支机构所得为100万元,其中经营所得80万元,B国规定税率为35%,租赁所得20万元,B国规定税率为20%。试计算千禧集团在1998年度的应纳所得税税额。(注:该合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

六、案例分析题(共15分)

46.案例: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高档运动鞋,其股权的一半被日本母公司所拥有,该外资企业产品运动鞋的实际生产成本为每双31.5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日本母公司,共销售36000双,日本母公司最后以每双60元的价格在市场售出这批运动鞋。中国政府认为,这种交易作价分配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损害了中国政府的税收利益。根据中国税务当局掌握的市场资料,该外资企业的这批运动鞋生产加工的生产费用率一般为70%,日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7.5%,中国为33%。另据中日税收协定规定,中国对汇给日本的股息征收10%的预提税。

分析:(1)中国政府为什么认为这种交易作价分配不合理?

(2)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或标准是什么?

(3)解决的结果如何?(要求有计算步骤)

常设机构包括:(1)管理场所;(2)分支机构;(3)办事处;(4)工厂;(5)作业场所;(6)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设立的专家小组制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的时间是【 C 】

A.1963年B.1965年C.1968年D.1969年

2.下列纳税人不可能成为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的是【 D 】

A.负有双重纳税义务的跨国自然人B.负有双重纳税义务的跨国法人C.负有多重纳税义务的跨国纳税人D.只负有本国纳税义务的非跨国自然人

3.战时利得税属于对下列跨国所得的征税【 B 】

A.跨国一般所得B.跨国超额所得C.跨国资本利得D.跨国其他所得

4.目前,还没有对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进行征税的国家是【 D 】

A.德国B.荷兰C.印度D.中国

5.对同一税源的重复征税被称为【 B 】

A.实质的双重征税B.形式的双重征税C.经济性双重征税D.法律性双重征税

6.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中,应用最为普遍的是【 B 】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缓交法

7.跨国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通过合法方式跨越税境,逃避相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管辖而进行的一种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被称为6-143 【 B 】

A.国际偷税B.国际避税C.国际逃税D.国际抗税

8.下列属于政府反运用避税港行政措施的是7-209 【 D 】

A.控制资本流出B.阻止运用避税港的计划得以实现C.与避税港国家重新谈判税收协定D.严格监督管理

国际税收资料协定重点知识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考情预测 ■本章重点与难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本章内容精讲 一、三种税收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三、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二)抵免法 含义: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抵扣。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1)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粹的”、“标准的”避税地)。 (2)虽开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3)实行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2.国际避税地形成的条件 (1)能具有特色的避税条件。 (2)有与自己避税地特色相符合的地理位置。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4)政局稳定。 (二)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五、国际税收协定

■考题与典型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09年)甲国某公司2008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来自乙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甲国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60万元至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乙国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假定甲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则该公司国内所得在甲国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A.29万元 B.33万元 C.34.5万元 D.49.5万元 [答疑编号347140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60×25%+60×35%+30×45%)×100/150=33(万元) 2.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 A.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 B.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跨国纳税人的存在 D.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答疑编号3471401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跨国纳税人的存在以及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而不是根本原因。 3.《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主要目的在于既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A.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 B.维护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 C.兼顾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国际组织在签订税收协定中的作用 [答疑编号347140103]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 2.税收饶让 3.税收管辖权 4.转让定价 5.减免法 6.国际避税 7.居民管辖权 8.关税 9.地域管辖权10.税负转嫁 11.抵免法12.资本弱化13.公民管辖权14.住所15.居所16.注册地标准 17.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18.选举权控制标准19.常设机构标准20.交易地点标准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2.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有哪些? 3.简述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4.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哪些? 5.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6.为什么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虽已出现跨国所得征税问题,但国际税收尚未正式形成? 7. 简述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8.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哪些所得? 9.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10.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1.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2.什么是成本加成法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13.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4.国际税收的本质。 15.简述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种类型? 16.简述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17.什么是税收饶让?它有何意义? 18.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9.避税与偷税有何不同? 20.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三、论述题 1.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哪些的问题? 2.转让定价对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3.结合实际情况谈谈你对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看法? 4.试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主要手段。 5.试述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6.如何解决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7.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8.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为什么会发生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9.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0.欧盟为什么要协调成员国的国内商品税制度? 四、计算题 1.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0%,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分别用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2.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都为盈利,纳税情况如下,分别用综合限额法和分国限额法方法计算抵免限额及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 X 20%+(80000-50000 )X 30% =162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 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 .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 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X 20%+ (80000-50000 )X 30%+(100000-80000 )X 40% X [80000 -( 80000+20000)] =19360 (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 )X 40%+ (80000-50000 )X 30%+ (50000-20000 )X 20% =20000 X 40%+3000(X 30%+30000X 20% =8000+9000+6000 =230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 (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 (美元) 3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 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 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考点1】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及我国现状 1.两个范本:《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差异 2.我国:截止2015-12,对外正式签署101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 【考点2】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常驻代表机构:税务登记管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财产转让 (三)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所得 (四)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 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需税务备案、无需备案的情形。 【考点3】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范围及抵免方法 (一)直接抵免:第9章“企业所得税法” (二)间接抵免——难点在于股息还原 1.符合“持股条件”的判定: 单一居民企业、 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 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 2.公式: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3.应用:教材例题 (三)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所得来源国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规定税率50%以上的除外) 【考点4】国际反避税 (一)BEPS行动计划:15项 (二)一般反避税 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精神:企业实施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等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三)特别纳税调整 1.转让定价 2.成本分摊协议 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5项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税收非歧视 ·资本弱化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 ·独立个人劳务 ·投资税收抵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计算题答案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甲国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来自于乙国的所得免税。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70×40%=28(万美元) 甲国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9)×40%=36.4(万元) 甲国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40%-9=31(万元) 2.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万美元) 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额=30×(28+7)/70=15(万美元) 母公司承担的境外税额=15+7=22(万美元) 抵免限额=50×40%=20(万美元),小于22万美元,因而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0万美元。 A公司应纳甲国所得税=(200+50)×40%-20=80(万美元) 3.⑴利息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美元),大于已纳税额2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20万美元。 财产租赁所得的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小于已纳税额8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6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20—60=160(万美元) ⑵综合抵免限额=300×30%=90(万美元)

在乙国的已纳税额=20+80=10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9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90=150(万美元) 4.⑴乙国税法规定应征预提所得税=500×30%=150(万英镑) 乙国按限制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10%=50(万英镑) 二者之间的差额100万英镑在甲国视同已征税额予以抵免。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50+100=150(万英镑) ⑵乙国按固定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20%=100(万英镑)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为100万英镑。 5.该跨国集团公司通过母子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将利润从高税国甲国转移到了低税国乙国,从而降低了跨国集团公司的总税负。 转让定价调整前: 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15-12-3)×35%=0(美元) B公司向乙国缴纳公司所得税=(30-15)×18%=2.7(万美元) 跨国集团公司总税负=0+2.7=2.7(万美元) 甲国可以根据组成市场标准对该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调整。 转让定价调整后: 该批零件的组成市场价格=(12+3)÷(1-25%)=20(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20-12-3)×35%=5.25(万美元)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 =162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美元) 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即: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级距税率 1 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0 2 所得8000—20000美元的部分 10% 3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部分 20% 4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部分 30% 5 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0+20000)] =19360(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40%+(80000-50000)×30%+ (50000-20000)×20% =20000×40%+30000×30%+30000×20% =8000+9000+6000 =23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美元) 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解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 课程代码及课序号:PRI303-0 学号: 姓名: 成绩: 班级: 课序号: 任课教师: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合计 分值 一、判断题(如果你认为下列各题的解释是正确的,请在括号内划?√?,如果是错误的, 请划?×?。每小题1分,共10分得分 (1.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指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国家之间开展的经济合作活动。 (2.对于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其项目建设单位的确定,一般实行谈判招标的方式。 (3.两段招标是国际公开招标中的一种,两段是指两次招标。 (4.开发计划署提供援助的方式主要是无偿的技术援助。 (5.杠杆租赁涉及的当事人至少为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6.柜台交易又称场外交易,它是证券发行市场的一种形式。 (7.封闭型投资基金的历史早于开放型投资基金。 (8.国际税收是指涉外税收,它不能与外国税收等同。 (9.香港属于单一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地区。 (10.采用扣除法和减免法能够完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单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多选、错选 均不得分。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 得分 ( 1.生产要素中的土地要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下列各项不属于土地范畴的是(……。 (A土地本身(B地上自然资源 (C地上的不动产(D地下矿藏 ( 2.混合性贷款是指(。 (A软贷款和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B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结合的贷款

(C赠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D财政性贷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 3.在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的情况下,承租人偿付租金可以使用(……。 (A现款(B用所租设备产出的产品 (C包销收入(D承租人加工应得的工缴费 ( 4.世界银行认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能体现“三E原则”,即(……。 (A效率、经济、公平(B安全、经济、公平 (C经济、安全、效率(D公平、效率、安全 ( 5.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风险最大的是采用(……。 (ABOT合同(B交钥匙合同 (C交产品合同(D施工合同 ( 6.在下列证券市场中,不属于证券流通市场的是(……。 (A交易所(B柜台交易 (C第一市场(D第三市场 ( 7.下列关于开放型基金的说法中,错误的说法是(……。 (A发行基金的数额不加以限制 (B在规定期限内,投资者可随时赎回其资金 (C在交易额度方面,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D其资金可全部用于长线投资 ( 8.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纯国际避税地的是(……。 (A香港(B安道尔 (C美国(D乌拉圭 ( 9.在下列招标方式中,属于非竞争性招标的是(……。 (A公开招标(B限制性招标 (C两段招标(D谈判招标 ( 10.国际避税的刺激因素不包括(……。 (A通货膨胀(B税率 (C经营利润(D税基 三、多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五个选项中,至少有一项以上的答案是符合题干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得分( 1.国际经济合作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即(……。 (A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是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各国的企业与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国际税收的计算题共9页

一、扣除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 ●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 ●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 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 二、免税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 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

●累进免税法: ●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 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 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 三、例4.4:甲国居民公司A 来源于各国的各国公司所得税 所得(万元)税率 甲国(本国) 100 30% 乙国 60 35% 丙国 40 28% 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X)。 解:⑴综合限额抵免条件下: ①A已纳国外所得税=60×35%+40×28% =32.2(万元) ②甲国对A的综合抵免限额 =(100+60+40)×30%× =(60+40)×30% =30(万元) ③比较国外税和抵免限额,按较低者30万元抵免。 ④X=(100+60+40)×30%-30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重点

国际税收 第一章 1.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的纳税人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质检的税收分配关系。3层含义①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②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③国际税收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答:(1)从二者的联系来看:一方面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没有国家税收,就不可能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和税制协调,国有国之间也不可能出现任何税收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国际税收绝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和相互依存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要又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因为这时任何国家制定本国的国际税收制度都不能不考虑国际税收关系,本国与他国达成的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些国际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该在本国的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的税收制度或税收征管过程中有所体现。(2)从二者的区别来看:A、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利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B、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设计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C、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3.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认识?当前国际税收面临的新的问题有哪些? 答: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合作性协调,非合作性协调。 当前面临的问题:(一)国际税收竞争问题(二)电子商务征税问题(三)国际税务合作问题(四)区域性税收政策与税收一体化影响问题(五)国际关联企业税务管理问题 4.在看待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问题上还应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①不能把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相混淆。所谓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②不应该把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视为国际税收。因为这种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的课税是一国在其他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范围内实施的,所以从性质上看这种课税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第三章. 1.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具有排他性和独立性,国家在征税方面具有完全自主性,处理本国税务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 ①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一种原则,也称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②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际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原则)。 2.收入来源地管辖:根据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也称地域管辖权。常设机构: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一般要具备三基本条件:①必须是营业场所②必须是固定的③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场所(而非辅助性活动)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并不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它是在成员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强制课征基础上取得的。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就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课征的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不一定。 四、单项选择题 1.C. 2. D. 3.C. 4. A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答:1)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首先来看东道国的所得课税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着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支付给国外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这样,一国的投资者跨国进行投资实际上要负担东道国的两笔所得税税款,其最终从东道国得到的只是扣除了这两笔所得税税款以后的投资利润。如果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的税率较高,两税的整体税负水平超过了投资者居住国的税负水平,则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就会低于其在居住国的投资。这时即使投资者的居住国允许外国税收抵免,即投资者可以用其负担的外国税款冲抵其应缴纳的居住国税款,但由于各国一般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

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完整版)国际税收重点整理(20210206065925)

第一早 国际税收: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 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 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 涉外税收: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 第二早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 1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2 ?仅实行地域管辖权(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 3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禾吐匕里亚) 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股息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支付股息公司的利润实际来源地 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的使用地(美国); 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南非); 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国、比利时); 无形资产开发地(阿根廷)

AVV ----- * 第二早 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纳税期间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 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或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地域管辖权的重要性和所得 来源国优先征税地位 避免重复性征税的方法 (一)扣除法 (二)减免法 (三)免税法 (四)抵免法 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直接抵免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总分公司的公司所得税抵免、母子公司的预提 所得税抵免。 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中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公司所得税(间接抵免只适用于法人,不适 用于自然人) 免税法: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 单边免税国家免税法适用条件 1)国外所得来源于课征与本国相似所得税的国家 2)国外所得应为本国纳税人从国外分公司取得的利润或从参股比重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居民 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 3)国外所得要享受参与免税,在国外企业持股时间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1-2年)。 4)实施参股免税需派息分红公司从事制造业、商业、银行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 国际税收协定免税法适用条件当居住国居民取得所得或拥有资本,此所得或资本有可能被 东道国课税,居住国就应对此所得或资本免税。 免税法的优点1 )可以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居住 国采用免税法,可以使纳税人实际享受到来源国给与的优惠。3)在税务管理方面,简便易 行。 免税法的缺点1)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国放弃对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税权基础上,使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兼顾来源国、居住国、纳税人几方面利益。 2)在采用免税法时,若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征税,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就会出现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比在境内取得的同样收入,税负低。与公平原则不符。也会引起国内的资本与利润,不正常地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或者避税地区。实践中,较少国家采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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