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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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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制

大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部

二零一五年

寺河矿采掘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采掘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管理,理顺编制、审批、修改程序,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管理部室及井下区队。

、矿成立作业规程(指采掘作业规程,以下各条同)管理领导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机电、抽放、地测、安监、通风副总

成员:生产、机电、通风、抽放、调度、安监、地测、信息监控中心、运输科主任工程师为成员。

作业规程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管理部。

、为提高作业规程编制质量,除附件7《关于零星工程是否编制措施的管理细则》规定的可以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或以零星工程派工单通知的工程外,其余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编制及修改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及有关工作面设计、抽放设计、通风、机电等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集团公司批复意见和矿审批意见进行编制。

、所有采掘规程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要求编制规程,采掘工作面遇有特殊情况(如过地质构造、过老空等)非正规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根据矿井生产要求,在各项工程开工前两个月以业务通知单形式安排地测科编制采掘工程地质说明书,地测科根据时间要求将地质资料准备齐全,一式三份报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并按规定对地质资料登记、存档。

、采掘工程开工前40天,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要召集相关业务部室及施工队组对照巷道设计图纸共同研究采掘、机电、通风、抽放等系统,给队组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后,分管技术员给业务部室下发业务联系通知单,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复印下发给相关业务部室进行资料准备;如果各业务部室形不成统一意见,及时请示生产副总,经过专题讨论后确定。

、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于采掘工程开工前一个月把编制规程所需的资料收集、整理齐全,然后向施工单位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下达“编制作业规程通

知单”、“技术交底表”,主要向施工单位提出新工作面的地质水文情况、主要技术要素、装备、工艺、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式等要求,并有主要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两份,生产技术管理部保留一份)。

、交底必须内容齐全,要求明确,符合上级有关技术规定,特殊问题经专题讨论后再交底,技术交底必须有专业主任工程师或专业分管副部长签字把关,以保证技术交底正确无误。另附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工作面巷道布置设计图和工作面巷道锚杆支护设计说明书,由生产技术管理部提供;(2)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主要设备技术特征等,由机电管理部提供;(3)监控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由信息监控中心提供;(4)通风系统图及风机型号、布置形式,风筒的型号、数量,风量分配方案、防尘系统、避灾路线图等,由通风管理部提供。(5)地质说明书,由地测科提供。(6)瓦斯涌出量情况、瓦斯抽放情况、瓦斯抽放设计说明书,由抽放管理部提供。

、采掘队组接到编制作业规程通知单和技术交底表及资料后,由施工单位队长主持,组织技术员、副队长、班组长以及老工人共同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共同研究确定工程施工方案,技术员必须做好“现场勘查报告”和“三结合讨论报告”记录备查。

、采掘队组技术员根据三结合讨论方案,在五天之内手写出作业规程的初稿。初稿编制时,必须按照附件1或2的《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规范》进行编制。初稿完成后,由队长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

、在生产过程中,因故改变工艺、设备、系统以及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必须及时补充规程,写出专项措施。

3、单项零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矿井内正规采掘工程按要求编制作业规程,除附件7规定可以以零星工程派工单通知的工程外,其它单项零星工程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措施由生产技术管理部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准备,同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并与业务部室有关人员共同给队组技术员进行交底,再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进行编制。

、编制好的措施必须符合现场情况,内容齐全,叙述准确,图文清晰,安全性、实用性、操作性强。

4、采掘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签发

、生产技术管理部技术人员接到经队长初审签章后的初稿,在两日内预审完毕,填写作业规程预审意见。(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8)。

、对于预审合格后的规程,生产技术管理部提前1天在调度会上书面通知机电管理部、运输科、通风管理部、地测科、调度室、安全管理部、信息监控中心、人劳科等业务部室主任工程师、专业分管副部长或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技

术员以及施工单位技术员参加会审(施工队组不得安排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编写规程或措施),生产技术管理部专业人员作好会审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最后由分管副总、矿总工程师、矿长履行签字手续。

、会审人员必须按所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作业规程会审,不得迟到、早退,严禁传阅审批。作业规程(措施)会审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9:00,地点为联建楼426会议室。原则上除井下突发事件和处理事故外,其它时间不予组织规程(措施)会审,特殊紧急措施由具体组织生产的业务部室临时通知,其它相关业务部室人员在指定地点共同会审。

、规程会审必须由施工队组技术员亲自汇报,就采掘工艺、系统布置、瓦斯抽放、顶板管理、主要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随后所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提出相应的补充及修改意见,并在初稿上签字(不得他人代签),最后由总工程师(不在时由替代人员)签字批准生效。

、对于会审合格的规程,施工单位技术员要把规程初稿、初审意见、预审意见、会审签名统一装订在一起,妥善保管,并根据补充和修改意见完善初稿,经生产技术管理部技术人员确认后,编制人员方可进行统一打印。

、打印完正式规程后,队组技术员要重新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装订、签章,进行复印,复印份数要计划好,最后统一装订整齐后下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进行校对后打印、复印、装订。

、经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审批生效的作业规程,提前开工之日十天发至各相关单位,上传到办公系统网上,并建立发放手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放原则上与作业规程相同,但一些零星措施可在开工之日前一天发放至有关单位,并建立发放手续。

、对新型的、特殊采掘方法的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产技术管理部还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对于临时性的堵仓、烧焊等紧急措施,施工单位编写完毕后,可由当日值班长组织相关业务部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最后由矿值班长审批后执行。

、本规定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只涉及到生产工程类范围,对其他诸如机电安装、通风保障、搬家、抽放等措施由相关业务部室牵头组织会审。

5、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及检查落实

、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由施工单位队长主持,技术员负责贯彻,并且组织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建立规程的贯彻学习登记薄,登记清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参加学习人数、贯彻人姓名,学习规程人员必须在学习登记薄上签名,不得代签,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0小时。因事没有参加规程学习人员以及新参加或中途调动的职工,在上岗前,施工队技术员应对其进行补课、补考,只有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施工队全体职工都必须参加规程考试,考试由施工单位自己组织进行,考试成绩和考试试卷按班组整理装订成册备案。

、因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不能按原规程作业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补充、修改措施,并及时贯彻学习,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由施工单位组织,学习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上岗作业。

、参加学习、考试人员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出勤率的要求,否则不得开工。

6、作业规程复查

、作业规程的复查由生产技术管理部专业组负责,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掘进规程每月复查一次。

、凡复查过的规程,要填写意见表,登记清复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复查作业规程名称、复查提出的意见,签字手续齐全后一式数份,专业组留一份,其余发放到有关单位。规程复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技术员要及时补充完善。

、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补充的措施过多(超过5项,临时措施除外),为方便执行、避免漏项,必须重新编制新的作业规程,并将补充措施全部纳入作业规程,以最新的作业规程指导现场施工。

7、其他特殊要求

、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可能的煤层采掘作业时,规程中防突措施必须齐全。

、规程编制中要根据地质说明书或预测预报中水文地质状况,详细写明防治水工艺及安全措施。

、保证煤质的各项措施要详细说明。

、巷道开口(30米)以及掘进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锚杆拉拔力检测,并符合《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锚杆拉拔力检测措施。

、采掘工作面中“三线”管理(压风、供水、通讯)、“六大系统”管理(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要明确。

8、奖惩

处罚

8.1.1、树立作业规程的权威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按附件《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规范》进行编制,不得漏项;图文清晰(图纸按比例绘制,统一使用规定的封面、字体、打印方式;不得出现手改体;不得出现3个以上的错字别字;表述清楚通顺。如规程中出现与上述不符情况,每项给予技术员50元处罚。

8.1.2、要严格执行规程措施编制审批程序,对出现时间前后不符、签章不全、修改补充意见未落实、贯彻学习人数不对照、规程下发不及时或漏发、会审时技术员不能准确阐述规程主要内容、大量抄袭并出现明显错误、实施记录不全等情况,每一项对技术员处罚100元;性质严重者每项处罚200元。

8.1.3、凡发现规程考试不及格或未参加学习、考试上岗者,对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对主管技术员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1.4、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同时要不间断的学习各项技术规范,不断沟通、熟悉标准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从细从严要求自己,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8.1.5、部室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及时,如果因资料延误造成较大后果的对相关人员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8.1.6、对会审迟到早退、推诿扯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罚款(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8)。

8.1.7、审批签字后的规程措施,队组技术员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所有会审人员重新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9、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10、本规定解释权归生产技术管理部。

附1:

掘作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规范

编号:××××××

晋煤集团×××矿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总工程师:

负责人:

编制人:

编制日期:

批准日期:

×××综(普)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

会审签字

总工程师:年月日副总工程师:年月日生产技术管理部:年月日机电管理部:年月日通风管理部:年月日安全管理部:年月日调度室:年月日运输科:年月日地测科:年月日

(可根据实际会审情况增加其它矿领导、副总或部室)

会审意见一、存在主要问题

二、建议

目录

第一章巷道布置及其技术特征

第一节巷道布置

一、地面相对位置

描述巷道相应的地面位置、标高,掘进区域内的水体和建、构筑物对工程的影响等。

二、井下位置及四邻采掘情况

描述巷道沿顶板、底板、巷道穿越的煤岩层情况,描述巷道与相邻煤(岩)层、临近巷道的层间关系,巷道附近已有的采掘情况及其对工程的影响。

附图:巷道布置平、剖面示意图(标明待掘巷道与相邻巷道的关系)

三、巷道用途

描述掘进巷道性质及其用途。

四、服务期限

以月为单位进行描述。

五、施工期限

描述工程起止时间(具体到年月)。

第二节巷道技术特征

一、巷道设计长度

描述巷道设计全长,横川、硐室等施工长度,掘进方位角。

二、施工断面

描述巷道各施工断面形状、参数及施工长度。

施工断面应包含巷道净宽、净高、毛宽、毛高、净断面积、毛断面积等参数。

三、支护方式及参数

(一)、锚杆支护

描述锚杆、锚索、护网、钢筋托梁、托盘、钢带、联网丝等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护网要注明孔径和搭接长度;

描述锚杆的布置方式,间排距,锚固方式、锚固长度,施工角度,所选用锚固剂的数量、型号,锚固剂安放顺序,设计预紧力矩、锚固力;

描述锚索的布置方式,间排距,锚固方式、锚固长度,施工角度,所选用锚固剂的数量、型号,锚固剂安放顺序,设计预紧力,锚固力;

顶板和帮部要分别进行描述;回采面侧、巷道交叉点、横川留口等特殊地段的锚杆支护方式若与正巷不同,也要分别进行描述。

(二)、锚喷支护

除包含锚杆支护内容外还应说明以下内容:

描述喷砼厚度、喷射混凝土强度以及养护要求;

(三)、架棚支护

描述支护构件的材质、型号、棚距等技术参数以及施工方法等。

(四)、其他支护

描述选用支护材料的名称、型号、施工方法以及相关的技术参数。

附图:施工断面支护示意图(能够正确反映巷道断面及支护技术参数,标明巷道毛断面、净断面、各类管线、风筒、运输设施、人行道布置及尺寸、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间排距等)

第二章地质概况

第一节煤层及其顶底板岩石性质

一、顶板

描述伪顶、直接顶、老顶的岩性,颜色、平均厚度、结构、矿物成分,普氏硬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岩性特征。

二、底板

描述直接底、老底的岩性,颜色、平均厚度、结构、矿物成分,普氏硬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岩性特征。

三、煤层

(一)描述煤层编号、煤层厚度(最大、最小、平均厚度)、普氏硬度、煤层倾角(最大、最小、平均倾角),煤种分类。

(二)描述煤层夹矸层数、夹矸厚度及其稳定性。

附图:地质综合柱状示意图(能反映煤岩层的层位、岩性、厚度、结构及岩性特征)

附图:巷道预计穿过的煤岩层地质剖面示意图(能够正确反映巷道掘进穿过的煤岩层,为确定掘进工艺和设备选型以及预计掘进速度提供参考)

第二节水文地质情况

一、描述巷道涌水来源、涌水形式

二、预计巷道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

三、明确巷道是否处于带压开采区(若处于带压开采区,应进一步明确所掘巷道底板标高范围、巷道底板与承压水位的最小距离,处于带压开采范围内的巷道起点、终点及其最大带压值)。

四、明确巷道周围是否有采空区积水、是否受采空区积水影响(如有,应进一步明确采空区积水位置、水量、水压及警戒线、探水线的位置等)

五、其他水体对巷道掘进的影响(包括地表水、岩层层间水、注浆水、构造导水、封闭不良的钻孔导水等)

第三节瓦斯、二氧化碳情况

描述掘进工作面原煤瓦斯含量、压力,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并预计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涌出量(若原煤瓦斯含量随掘进进度发生变化,应分段描述掘进进度及其对应的煤层原煤瓦斯含量及绝对涌出量)。

第四节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发火情况

描述煤尘爆炸指数及其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

第五节地质构造

描述巷道预计揭露的褶曲、构造的类型、编号、具体位置、参数及其对巷道掘进的影响范围。

附表:巷道预计揭露构造名称及其参数

第六节其它地质情况

描述地温、冲击地压及盖山厚度。

第三章施工方法

一、描述作业方式、施工组织形式、掘进方式、循环方式。

二、说明正常情况下的循环进度;若围岩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支护方式、循环进度和循环方式。

三、描述掘进施工作业采用的先进技术、装备。

四、分段施工多条巷道时,要描述清楚施工各条巷道的先后顺序。

第四章掘进施工作业

第一节工艺流程

按照确定的作业方式、施工组织形式、掘进方式、循环进度和循环方式对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描述。

第二节施工作业

一、机掘作业

(1)描述掘、装、运设备的名称、型号、主要技术特征、动力来源;

(2)描述机掘施工、工程质量检测所需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动力来源;

(3)描述进刀方式、截割方式、截割方法、截割工艺流程、截割质量要求以及提高截割质量的措施;

(4)、描述装、运煤(岩)的作业方式及与截割煤(岩)的配合方式;

(5)各种设备的控制方式、信号规定及各种设备启动、停止的相关规定;

(6)描述各工序安全操作要求。

附图:截割曲线轨迹示意图(要求能够正确反映机组截割轨迹)

附表:掘、装、运设备的主要技术特征表(选择性描述设备外形尺寸、运输装载能力、功率、速度、适应条件等,反映出主要的技术特征)附表:机掘施工、工程质量检测所需机具表(正确反映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

二、炮掘作业

(1)描述钻具的名称、型号、主要性能、动力来源、数量;

(2)描述钻杆的型号、长度;

(3)描述打眼操作方式、质量标准要求;

(4)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需符合以下要求:

A.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视图、俯视图和剖面图表示;

B.爆破说明书: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装药方式,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C.预期爆破效果表:要说明炮眼利用率,每循环进度,炮眼总长度,炸药和雷管总消耗量及单位消耗量;

(5)描述掏槽眼布置方式、炮眼的装药结构;

(6)描述装药、炮眼封泥、水炮泥封孔的相关规定;

(7)描述起爆方式和爆破方式;

(8)描述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的有关规定以及防止雷管脚线短路的技术措施;

(9)说明严禁装药、爆破的相关规定;

(10)描述检查、处理残爆、拒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11)描述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爆破制的执行过程,以及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划分;

(12)安全检查以及关于爆破的其他规定;

(13)描述撤人、警戒的相关规定;

(14)描述各工种、工序安全操作要求;

(15)描述装、运煤(岩)的作业方式及与打眼、装药、放炮、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关系,及相关安全操作的要求;

(16)各种设备的控制方式、信号规定及各种设备启动、停止的相关规定附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

附图:炮眼装药结构示意图

附图:爆破警戒示意图

附表:炮掘施工、工程质量检测所需机具表(正确反映炮掘施工及工程质量检测使用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

附表:预期爆破效果表

第五章支护作业

第一节临时支护

描述临时支护的形式和架设方法、临时支护数量要求、临时支护工序及质量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临时支护与其它工序的先后顺序,对其它施工工序的要求、临时支护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定、注意事项等)、所用器材、机具(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数量、临时支护分别到永久支护、工作面迎头的距离。

附图:临时支护平面、剖面示意图(能够正确反映临时支护装置与永久支护、迎头的位置关系及相关要求)

第二节永久支护

一、描述永久支护方式、施工工艺流程、永久支护从开始到结束各项工序的施工方法、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的关系,对临时支护及其它工序的要求,永久支护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定、注

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引-水利部

附件2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技术指南 水利部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信息中心 2018年1月

目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 (1) 二、总体架构 (2) (一)基本组成 (2) (二)基础设施 (4) (三)数据资源 (4) (四)应用支撑服务 (5) (五)业务应用 (5) (六)业务应用门户 (5) 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 (5) (一)一般要求 (5) (二)基础数据库 (7) (三)动态数据库 (7) (四)属性数据库 (8) (五)空间数据库 (8) 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 (9) (一)一般要求 (9) (二)信息管理 (10)

(四)巡河管理 (11) (五)事件处理 (12) (六)抽查督导 (12) (七)考核评估 (12) (八)展示发布 (13) (九)移动服务 (14) 五、相关业务协同 (15) (一)一般要求 (15) (二)水文水资源 (16) (三)水政执法 (16) (四)工程管理 (16) (五)水事热线 (17) 六、信息安全 (17) (一)一般要求 (17) (二)物理安全 (18) (三)应用安全 (18) (四)主机安全 (19) (五)网络安全 (20) (六)数据安全 (20) (七)安全管理 (21) 七、其他要求 (22)

(二)河湖分级名录建设 (23) (三)数据更新 (24) (四)数据交换 (2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和规范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 (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1号);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河长制管理平台

河长制管理平台 一、项目建设背景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45203条,总长度达150.85万公里。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河道的管理以及治理就愈加的困难,因此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河长制”就应运而生。 二、建设目标及总体任务 1、建设目标 河长制管理平台的总体目标是:建成覆盖全市的以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信息管理、移动办公、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为保障的水利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实现信息采集处理规范化、信息传输快速化、准确化,预警预报准确化、及时化,决策科学化和可视化,行政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建成的系统高效可靠、实用先进、资源最大程度共享,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为水行政、防汛抗旱指挥、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保护等决策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现代化的手段。大大提高市水利事业活动的效率和效能,实现水利管理和行政的现代化

2、总体建设任务 河长制管理平台共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利用微信平台 展示河道的基本信息、政务公开以及相关的新闻动态、法律法规、投诉建议等信息;第二阶段,利用APP进行移动化办公,河长可以通过APP查看自己辖区内的河道信息,河道状况,以及市民的投诉建议等,并对这些内容进行及时的在线审批。 河道投诉流程:

第三阶段,统计分析与决策,通过对市内的河道信息进行整理与归纳,并将这些数据通过折线图、柱状图、等图表的形式展示出来,能够给决策者提供数据支持。能够更加科学合理的对的河道进行整治。 三、技术要求 1、平台稳定性 作为市河长制管理平台,是水利局对外的一个服务窗口,系统的正常使用都依赖于公众平台的稳定性。因此,选择可靠、稳定的公众平台,采用成熟的技术,规划合理的系统结构都应该是公众平台建设的首要问题。 2、人机交互 微信平台的各类人机交互操作、信息查询、图形操作等应实时响应;信息查询、操作、输入界面用图形、文字和数据三种方式在微信平台上展现;系统的操作要求简单易用,帮助信息详实、实用。 3、数据库实现 数据库结构的设计符合需符合水利业务相关技术规范,数据库性能能够满足系统时效性要求,信息采集入库时效<5分钟,实时信息查询响应速度<5秒,复杂信息统计查询响应速度<10秒。 四、意义和价值 通过建设河长制管理平台,不仅能够使案件办理周期得到缩短,且共享更及时、取证更方便、流程更简化、反应更快捷、监管更有力,进一步提高了河道管理和治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方案

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 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最重要的水源,也是人类赖以 生存的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12 月 11 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意见》要求建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的省、市、县、乡“四 级河长体系”,确认了六方面的主要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 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 水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 《意见》对河湖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其指导下,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浙江等地纷纷推出了地方性“河长制”《实施细则》 和《实施办法》,打响了污染防治、河道治理、建立河道管理保护 长效机制的攻坚战。 1.2河道治理与长效监管

河道治理是“河长制”的重要工作内容,上海市《关于本市全面推 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中,提出了 2017 年底,实现全市河湖河长 制全覆盖,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 有效提升;到 2020 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到78%,河湖水面率达到 10.1% 的工 作目标。 与短期的河道治理相比,河道水质的长效管理持续时间更长,涉及 部门和行业更多,协调和管理难度更大,是河湖管理保护中的一个 难点。缺乏有效的河道水质长效监管解决方案,业已修复的河道也 容易被再次污染,黑臭反弹,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适用于全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功能介绍

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功能介绍 一、系统简述 该系统全面覆盖了河长制工作的各个方面,从基本的水质、水量、视频的监测,到数据的存储、查询和展示;从组织体系的建立,到目标任务的层层分解落实,再到监督考核;从河长巡河,到群众参与,再到跟进核实处置和最终反馈问题上报人,对河长办工作起到全面支撑作用。与目前全国范围内以数据查询和巡河功能为主的同类产品相比,是功能最为全面的河长制信息平台。 功能结构图如下:

二、系统功能介绍 1.首页 首页是宣传河湖长制建设成果的窗口,用户可通过首页提供的新闻分栏,对轮播的新闻及展播的宣传视频进行查看。 2.综合展示 综合展示主要用于展示与河长制有关的各类专题地图,以全三维电子沙盘的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示山川、河湖、植被、工程等自然地貌、生态环境和保护治理措施,用户可将需要展示的内容,自由、灵活地配置专题图,专题图可保留在本地计算机,也可以上传发布实现共享。

3.河长制名录 河长制名录不同于简单的手机通信录,包括了河长名录、河湖名录、成员单位名录、督查名录、社会督察员名录,包含了河长上下级关系。用户通过河长制名录除可直接拨打联系人电话外,还可实现多级河长关联查询,全面体现组织体系到位的工作要求。

4.动态监测 动态监测包括了水质监测、水量监测及水污染监测,通过物联网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对河湖水质、水量、水污染情况进行实时感知监测,一旦超限及时报警。同时,用户还可通过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识别图像技术,对河湖特定位置的情况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自动发现河面垃圾及违法捕鱼、采砂等行为。 4.1河湖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具有水质监测站点位置查询、水质动态监测数值查询和超限报警功能。

“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解决方案

“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 解决方案 深圳市××××××××××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7 日

1系统概述 1.1建设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先污染、后治理”模式。而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 河湖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河湖管理保护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类事件、部件,上下游、左右岸、 多层级、多区域和不同行业。传统的河湖管理存在问题发现不及时、管理对象不清、专业管理部门职责不明、协调成本高、数据缺乏等问题。河湖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里,但问题根源在岸上,从根本上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属地政府的环境管理责任,构建“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管 理体制机制。为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以治水 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河长制”就应运而生。 1.2建设目标 河长制河湖管理机制主要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联动 机制,发挥全社会维护河道水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 结合河道管理和河长制实际特点,以河长任务为核心、以河湖管理的精细化 为重点,以社会化参与为补充,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GIS 技术,采用互联 网+思维,建立“河长制”信息系统及运行机制,实现“信息技术标准化,信息 采集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管理集成化,功能结构模块化,业务处理智能化”。 1.3建设内容 1)河长业务管理系统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探讨

水 2019.10中国水利 一、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现状 当前,水利部和地方各级河长办正在积极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浙江、上海、山东、广东等省级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面向各级河长办、河长、巡河员、社会公众等不同用户,开发了计算机客户端管理信息系统、河长APP 、巡河APP 、微信公众号等部分,每个部分既可独立运行又能互联互通,业务模块主要包括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巡河管理、事件处理、抽查督导、考核评估、展示发布、移动服务等。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和差距 虽然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离全面智能化应用和技术支撑河流系统治理还有很大的差距。 1.透彻感知不足 透彻感知是通过全方位、全对象、全指标的监测,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提供多种类、精细化的数据支撑,是实现智慧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既需要采集水质、水量、水位等水环境主要特征指标,也需要采集相关工程状态、位置及外部环境等数据。水环境监测数据是评价河湖健康与否的重 要参数,监测断面选取的科学性、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等关乎水环境状况的客观准确评价,监测的及时性也影响突发应急方案的有效实施。当前,水量、水质等自动监测站受投资费用高、运行维护难度大等因素的制约,存在监测站点数量少、自动化程度低等问题,总体距离透彻感知的要求还较大。 2.深度整合不够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需要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进行数据、业务与基础设施的深度整合,形成合力。但从信息化需求来源角度看,尚未全面实施政府层面的统一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或部署,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需求主要来自自身的业务职能,缺少统一的战略布局,信息化建设与各自特点对接不充分,系统间不能形成合力。 3.智慧应用不多 智慧应用是指对各类调控、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行为现象进行识别、模拟、预测预判和快速响应,推动政府监管更高效、社会管理更精准、调度运行更科学、应急处置更快捷、便民服务更友好。当前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还停留在基础信息管理与报送、业务信息统计与查询、信息发布展示等信息化初级阶段,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应用不多,不能满足河长制管理的需求。 4.泛在服务欠缺 当前,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主要 用户包括各级河长、各级河长办、巡河人员和社会公众,系统提供的服务产品和服务能力较为单一,缺乏向各行业和各类用户提供泛在服务的能力。进行河流系统治理需要各行业各类用户尤其是科研及规划设计部门的广泛参与,方便这些单位从事综合规划、河湖整治规划、生态治理规划、河湖管理创新体制机制研究等工作。 三、系统升级建设的策略 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背景下,总结分析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期建设成果与不足,探讨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的目标与重点,对推动信息化新技术在河长制管理中的应用,提升管理水平和促进河流系统治理是非常有意义的。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要抓住为河长制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这个关键点,突出智能化应用对河长制管理定位的吻合度、对各类事件透彻感知的支撑度,对各项业务功能需求的满意度,完善政务、民生、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服务支撑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体验,推动河长制管理任务的落实。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既包含有基础信息报送、地方河长工作支撑、宣传与社会监督、其他水利业务信息共享等方面基础性功能需求,又包含能为河湖系统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智慧应用的拓展 收稿日期:2019-03-13 作者简介:徐永兵,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探讨 徐永兵1,马玉扩2 (1.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250013,济南;2.山东省水利厅,250013,济南) 关键词: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中图分类号:TV85+TP3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0-1123(2019)10-0021-02 河长制湖长制特刊 · 地方实践21

河道管理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附件: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锦州市河道管理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ZFWCS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6) .采购条件 (6)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6)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7) .磋商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7) .确认签字 (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供应商须知正文 (13) .总则 (13) . 概述 (13)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 采购范围、工期时限和质量要求 (13) . 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3) . 费用承担 (14) .保密 (14) . 语言文字 (14) .计量单位 (15) .踏勘现场 (15) .偏离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5)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和答复 (15)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6) .响应文件的编制 (16) . 响应文件的组成 (16) . 报价 (17) . 报价有效期 (18) . 磋商保证金 (18) .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9) . 响应文件的装订、签字、盖章、修改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 响应文件的密封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磋商会议 (20) .磋商会议时间 (20)

. 磋商会议地点 (21) .评审 (21) .磋商小组 (21) . 评审原则 (21) . 评审 (21) .确定成交 (22)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 (22) . 成交通知 (22) .签订合同 (22) .履约保证金 (23) .. 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 (23) .纪律和监督 (23)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23) .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5) .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26) .其他要求: (26)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7) .询问、质疑和投诉 (27) .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及处理 (28) .以下是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 (28) . 处理办法 (28) 履约和验收 (28) 第三章评审办法 (29) 评审办法前附表 (29) 评审办法正文 (31) .审查方法 (31) .审查标准 (31) . 资格资质性审查标准 (3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31) . 技术审查标准 (31) . 商务审查标准 (31) .审查程序 (31) . 资格资质性审查 (31) . 符合性审查 (32) . 技术审查 (32) . 商务审查 (32) . 通过四项审查的供应商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32) . 评审、磋商要求 (32) .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及要求 (34) . 编写评标报告 (36) . 重新评审 (37) . 评审结论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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