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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等。

什么是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是指生存于自然状态下,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或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有濒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非人工饲养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软体类及其他动物。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指那些有益于农、林、牧业及卫生、保健事业的野生动物,如肉食鸟类等)、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识我国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并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必须合理利用土地、植树造林和保护林木”等。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乃审批制度;(2)“三同时”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4)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5)限期治理制度; (6)现场检查制度; 在这个《条例》中,首次增加了要对风险项目引入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化工、石化类及其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并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必须有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对于特殊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条例》还规定必须要征求社会和公众的意见,要举行听证和论证会。同时,对于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建设项目,《条例》规定不但不允许建设,而且必须拆除。环境保护小常识要用布袋子和菜篮子使用塑料袋会增加垃圾的数量,占用耕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更严重的是塑料在自然

中不能降解,若进行焚烧,又会产生有害气体,大量废弃塑料袋的堆积,已经造成农田和河流的严重污染,破坏了我们的生态环境。所以,我们购物、买菜,应该使用布袋子和菜篮子或使用天然原料制成的纸袋,少用或不用塑料袋。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会产生大量废物,废弃后的塑料餐盒回收再生产成本高,废弃在环境中不易生物降解,焚烧处理又会产生二次污染。所以,不仅我们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还要说服我们周围的人都利用耐用品或可降解餐盒来替代它。焚烧秸秆对环境的污染每年夏秋两季双抢时节,大量的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树旁,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置,大部分秸秆采用就地焚烧的办法。秸秆燃烧,首先会产生浓烟,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以群分的身体健康。其二,浓烟会影响农田附近的机场、公路、铁路的正常交通运输。 其三,燃烧秸秆容易引燃堆放在附近的其它粮食、农作物和树木,产生火灾隐患。露天烧烤的污染危害露天烧烤,使用的是木炭或小煤炭,随烤随吃,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空气中排放。远处望去一片乌烟瘴气。烧烤烟气中除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外,还含有强致癌物苯并()芘是由于脂肪、肉渣、调味品等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据监测,烧烤区域苯并()芘的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3.2 倍。在烧烤摊点排放的烟气中苯并()芘超标达60—100 倍,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是锅炉的5—7 倍,严重超标。同时,烧烤点的烟气又属于低空排放,不仅危害烧烤者、食用者,而且污染周围环境。尽量减少手机的辐射危害手机向多功

建筑工地进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一) 编号发布单位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实施日期 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04.01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00.10.01 3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995.9.1 4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5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2、27-30条,56条适用)1997.3.1 6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六章第41条)2000.9.1 7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15、16、19、34-37、47条适用) 8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1、2、5条,第三章:第13、15、19、20-22条,第四章:第28-30,32-34条,第五章:第41-42、44-45条,第六章:全部)1989.11.1 9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9届2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适用)1998.9.1 10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8届28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7条,第二章:第18条,第三章:第21、22、30条,第五章:全部)1998.1.1 1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7届16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31条适用)1989.12.26 12中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06.28 13中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158号城市供水条例1994.10.1 14中国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4.1 15中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文适 用)1996.08.03

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

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 一、评价目的 施工过程中我项目部对相关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的评价分析。 二、评价范围 我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法律法规所包含的所有领域。 三、评价依据 1、程序文件、管理手册、作业文件。 2、大庆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评价时间 2012年5月30日 五、评价组成员 评价组长:刘江 成员:汤晓东易万军 六、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综述 1、我项目部一直本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升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质量为实施指导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教育并贯彻实施,有针对性的落实检查,对三标管理体系的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公司办公室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网络、书店等获取收集涉及我 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将其融入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之中。 3、在建立了评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首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我们通过学习法律法规, 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高了员工的环境保护、健康安全意识,并能够自觉地遵守本岗位有关的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为了使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能定期评价,并得到及时更新的合规性评价,我们充分考虑到识别法律法规时的时效性,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结合国字标准、行业标准相关的要求等,注重评价的更新控制措施。 总之,我项目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发生违背体系运行、环境污染、职业健康与安全等风险及事故。我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已形成了一套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监督机制。 公司综合办 2012年5月30日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解析版)

2016年全国中考政治真题汇编: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1、(2016?南京)教育部门对某市一初级中学周边环境污染问题高度重视,启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一切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部的这一专项督导() A.体现了环境污染是影响学生受教育权的主要问题 B.保证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国家生活中的首要地位 C.体现了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 D.说明教育是先进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 【考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 【分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受保护的原因.未成年人由于自控力差、自保了差、因此,容易受到不符侵害. 【解答】启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一切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部的这一专项督导:体现了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所以C符合题意,ABD观点错误,环境污染影响学生的健康,与题干无关;错误,教育是完成先进文化建设根本任务的途径,ABD被排除;故选C: 2、(2016?黄冈)2015年8月,全国禁毒办发布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这表明() 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②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③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④我们要珍惜生命健康,远离毒品危害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考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 【分析】本题属于“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这一知识点,需要在掌握未成年人受法律特殊保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得出结论. 【解答】从题干的描述中看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

环境保护法规讲稿

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我给各位较为系统地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有:我国环境法体系,主要的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标准,公司的环保制度等五个方面,大家共同学习。 一、环境法体系 1、我国环境法体系结构图 我国的环境法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体系。我国的现行环境法体系有以下几个层次结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人大常委会通过 ……人大常委会通过 ……国务院通过 省、直辖市、省会所在 地、国务院批准较大城 市、特区城市人大或 地方政府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及有关 部、委、局颁布 2、我国环境法体系组成 它是由宪法、环境保护法、环境资源法、污染防治法、其他法律中的环保条款、环境保护行政法规规章、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环境标准及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组成。 二、主要环境法律法规 l.《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颁布的。其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

规定在整个环境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它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于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实施。在环境法体系中,具有仅次于宪法性规定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该法共6章47条,主要内容是: ①规定了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②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对象是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要素; ③规定了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污染或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④规定了环境保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污染者治理、开发者养护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基本原则;确定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等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 ⑤规定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法律义务; ⑥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环境管理机关的环境监督管理权限及任务。 ⑦规定了对违反环保法,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者所应负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3.主要水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了重大修改,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再一次修订,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共八章92条,比修订前增加了30条。不仅内容大为丰富,而且结构进行了很大的调整,将原来简单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分类重新进行归并,划分为:一般规定、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以及船舶水污染防治。增加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提出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农村水污染防治、水污染事故处置、完善法律责任等。尤其在法律责任这一块加大违法成本,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主要体现在:①对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方政府、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②综合运用各种行政处罚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规定了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责令关闭等措施,同时要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③完善行政措施,强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执法手段。将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强制权赋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④加大对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行为的处罚力度。 该法主要规定有: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

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1243

法律法规合规性和适宜性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向依法管理要效益。 公司建立健全了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了环境管理知识和意识培训,为了减少和预防对环境造成污染、伤害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建立了《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能源资源控制程序》、《污染物排放控制程序》、《危险化学品制度》等程序; 2、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有关影响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控制程序培训,使每位员工能够全面了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控制从事各自的工作; 3、严格按照公司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生产产生的噪音、污水排放进行控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水电及原材料的使用,确保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 4、对机械设备进行噪声防护及维修保养,对空压机、粉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隔离设置,减轻噪声对环境污染,经福山区环保局监测,噪声、废水排放均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污染投诉事项。 5、按照废弃物管理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各部门严格管理,使有毒有害废弃物得到有效收集。管理部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合同。 6、公司通过控制原材料,控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达到要求。

通过对我公司环境管理体系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我公司在生产 及产品环保要求控制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规范要求去 做,自实施体系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在环境方面,未发生一起因违 犯法规而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各部门应继续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随时更新法律法规, 使我公司做到守法诚信、持续改进、保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适宜性评价: 公司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公司的环境因素相适应,经评价是适宜 性,后续严格执行控制。 评价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XXX 批准:XXX 日期:20XX.XX.XX

青少年法律基本知识

青少年法律基本知识 学校和家庭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是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或受犯罪分子伤害的最好方法。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打架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以上第一条、第三条),可以怎样解决?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5、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如果是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的摩擦,要尽量冷静处理,决不能采取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学校教师反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早脱身,然后及时打110报警,不应盲目的抗打硬拼。 6、由于对方的原因引起互殴,而在互殴中将对方打伤,为什么只追究我的责任,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呢?这类问题,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只是还手反击,将对方打伤,而只追究自己的责任,对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朱兵 当前,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在今天愈来愈成为一个浪潮。出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就是说,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文化遗产对一个国家、民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种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这种重要性除了体现在一般的文化意义上外,还体现在政治、经济、民族、国家文化主权等等方面。文化的问题、文化遗产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为全球所关注。 第二个特点就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范围的认识在不断扩大,保护的程度在不断加深。用今天的观念看,在文化遗产的范畴中,主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或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大类。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围绕着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或有形文化遗产)来进行的。就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从我国来说,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从对重要的、单个的文物古迹的保护扩展到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保护,又扩展到对以某个历史建筑群为主体的历史街区、村镇、城市的保护。近些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已经突破了传统范畴。

第三个特点是随着保护对象的多元化,保护对象的价值标准和保护方式也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向。历史年代再也不是一个绝对尺度。“保护”一词的内涵不断扩充,它不再仅仅被理解为是对物质形态的“保存”,还包括研究、利用、宣传、传承与弘扬。其意义除了“保存”本身之外,更多地体现在与当代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等等的相互关系之中,并成为国家、民族现实生活、生存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述这些变化可以说既是全球也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具体缩影。 一、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特点和构成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形成和特点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密切相关。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因此,既要保证国家权利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同时又照顾各地不同的需要,确立了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它包括了具有不同层次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区条例、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对这种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为保证法制的统一,明确规定了不同层次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宪法的效力高于一切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同时,立法机关还实行立法监督制度,上级立法机关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法规规章。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宪法和其他基本法所确立的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包括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各民族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法规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所以在我国也制定了很多的法律来保护这些花朵,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保护未成年的,那么你知道关于未成年保护法的法律法规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宪法、刑法、民则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 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完善措施: 1.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我国目前没有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虽然法律中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条款,但以成年人犯罪为基础的法律终究不适用于未成年人,应制定专门的未成年法律。 法律中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责任能力、处罚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加未成年犯罪独立的罪名,明确从宽处罚原则,适当降低处罚的力度,放宽减刑、假释的条件,借鉴外国以教育为主的理念,对未成年犯罪加以保护。 2.完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应当明确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强制性与必要性,将“可以通知”改为“应当通知”,这样避免了未成人犯罪嫌疑人没有成年人在场的情况,如果未成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无法到场,应当通知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到场。 转变办案人员的观念,让其意识到该制度的重要性,确保未成年人权利得到保障。规定到场成年人的条件。有些成年人虽按通知到场,但并不了解自己的责任与目的,缺乏法律知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不到帮助作用。 3.对未成年人庭审模式作具体规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短时间内设立专门的少年法院是很难实现的,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庭审时作出相关规定。 首先,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有些未成年人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不能正确理解法官的专业词汇,在这种情况下,可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专业词语作出解释。不仅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也有助于庭审顺利有序的进行,提高庭审效率; 其次,法庭庭审氛围不宜过于紧张、压抑,由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较小,心理承受能力低,在法院这种严肃的氛围下,难免对其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是初犯,在陌生、紧张的环境下,对自己的陈述不能做出完整真实的表达。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1号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不含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环境保护法律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l 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l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l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l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四、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一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号局令) l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号局令) l 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第四号局令)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六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七号局令)l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号局令) l 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第九号局令) l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号局令) l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一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第十二号局令) l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号局令) l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十四号局令) l 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号局令)

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为了确认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6月1日。 二、参加人员: 三、评价目的: 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 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 1、ISO14000&OHSAS18000 2、公司体系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 在2018年6月1日,对我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1、EHS部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通过学习,使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公司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噪声排放;3)固体废弃物排放;4)能(资)源使用;5)化学品管理;6)落后产能淘汰7)安全管理;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消防安全管理;10)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2)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3、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重大

青少年基本法律知识

青少年基本法律知识。 胡熙琳: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颜嘉雯: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王昊:《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还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于浩: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律不合。 董贽菲:当然,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李佳诚:总之,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法律法规及其要求合规性评价报告

法律法规及其要求合规性 评价报告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报 一、目的 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识别评价程序》要求,对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判定符合情况。 二、适用范围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评价其合规性情况,市场技术部作总结。 三、评价情况 (一)公司现有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情况 公司共收集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33个,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45个。 (二)公司合规性情况 1、有关许可证的情况 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各分(子)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GB1、GB2级,GC2级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D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按要求进行了年检。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3、三废达标情况 废水:公司本部及各家分(子)公司驻地产生的废水均为生活污水,进入荆门市政污水管网,公司承建的工程90%在厂区内,且施工周期短,施工现场几乎不用水,固定场所的生产用水为精细化工分公司清洗反应釜的水,排放到边沟中,1-3季度检测达标排放。环保清洗分公司作业在指定清洗现场,产生的废水流入边沟,进入荆门石化总厂污水处理站。槽车清洁分公司产生的清洗污水经隔油池过滤后由专设的管道排放到荆门石化总厂污水处理站。 废气:公司无有组织的废气排放,(塑料有限公司的印刷,电、火焊的焊接)1-3季度空气监测,排放符合标准规定。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doc

保护文化遗产措施 文化遗产是先人创造的沉积与结晶,镌刻着一个民族国家文化生命的密码,蕴涵着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护文化遗产的措施 1、折叠落实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折叠加强执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

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折叠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4、折叠加大宣传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

2020年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安全文化

XX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76) 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内政办发【2014】38号) (83)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8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96)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18)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16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72)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20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 (2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79)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28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31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19)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9-2013) (3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30)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34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348)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龙岗坪山协力胶盒厂获取、识别和更新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客户行合规性评价,并在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加以应用,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的过程管理。 3 职责 3.1行政体系部是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主管部门。 3.1.1负责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客户要求的收集、识别、更新与传达; 3.1.2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及法律纠纷的处理; 3.1.3负责组织社会责任、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进行评价。 3.2 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更新本部门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并传达给员工遵照执行。负责业务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4 程序内容 4.1 获取内容: 4.1.1 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颁布的法律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 4.1.2 法规:国务院和各相关省、自治区、市、县人大颁布的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条例和实施细则; 4.1.3 规章:各部、委、局和各相关省、自治区、市、县政府颁布的

健康、安全与环境规章制度; 4.1.4 标准: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标准; 4.1.5 国际公约:关于保护环境的公约、国际劳工公约、职业健康安全公约和建议书; 4.1.6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客户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要求等。 4.2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 4.2.1 获取的渠道 4.2.1.1 行业的标准从行业协会和相关标准发布部门获取; 4.2.1.2 与咨询机构、安全等部门联系; 4.2.1.3 从互联网查询获取; 4.2.1.4 从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获取识别成型的法律法规清单。 4.2.2 获取方法: a) 各主管部门不定期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达到保持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处于最新状态; b) 各主管还可以随时上网查询; c) 公司体系部通过上级法律部门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d) 所属部门获取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由负责人员填写“法律、法规获取单”给予保管,并将法律文件传递到公司体系部。 4.3 判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4.3.1 根据以下依据进行判断: 4.3.1.1 针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害因素、环境因素;4.3.1.2 针对行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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