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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20151015_10173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 3. 检查评定项目; 4. 检查评分办法; 5. 检查评定等级以及相关附录。 1. 增设“术语”章节; 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 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 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 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 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 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10.增加了强制性条文。 标准的主要章节 1 总则 2 术语 3 检查评定项目 3.1 安全管理 3.2 文明施工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4 门式钢管脚手架 3.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3.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3.7 满堂脚手架 3.8 悬挑式脚手架 3.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10 高处作业吊篮 3.11 基坑工程 3.12 模板支架 3.13 高处作业 3.14 施工用电 3.15 物料提升机 3.16 施工升降机 3.17 塔式起重机 3.18 起重吊装 3.19 施工机具 4 检查评分方法 5 检查评定等级 附录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附录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2011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未经审批,扣10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2~8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安全技术交底 (10分):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安全检查 (10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安全教育 (10分):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5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扣2分 应急救援 (10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10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2~6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5分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0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6分 持证上岗 (10分):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5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0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安全标志 (10分):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定。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现场围挡 (10分):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扣5~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扣5~10分

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扣5~10分 封闭管理 (10分): 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扣10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5分 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扣2~6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扣2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扣2分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扣3分 施工场地 (10分):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扣5分 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扣5分 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扣5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扣5分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扣2~10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5分 温暖季节未进行绿化布置,扣3分 材料管理 (10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扣4分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扣2分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扣3~10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扣5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扣5~10分 现场办公与住宿 (10分):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6分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10分 在施工程、伙房、库房兼做住宿,扣10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扣4分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扣2~6分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冬季宿舍内未采取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扣5分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扣5分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扣3分 现场防火 (10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一般项目 综合治理(10分): 生活区未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场所,扣2分 施工现场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或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扣5分 公示标牌 (10分):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标牌内容不齐全,扣2~8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3分 未设置安全标语,扣3分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扣2~4分 生活设施 (10分): 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扣5分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食堂未办理卫生许

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扣5分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良,扣2~4分 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扣4分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厕所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扣4分 不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扣5分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扣4分 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扣3~5分 社区服务 (10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扣8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扣5分 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脚手架部分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门式钢管脚手架 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4.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5.满堂脚手架 6.悬挑式脚手架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8.高处作业吊篮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1施工方案 (10分):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2立杆基础 (10分):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10分)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0分):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0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

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6交底与验收 (10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7横向水平杆设置 (10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扣2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0mm,每处扣2分 8杆件连接(10分) :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扣件紧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处扣2分 9层间防护(10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5分 10构配件材质(5分):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5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11通道(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2.门式钢管脚手架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1施工方案 (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2架体基础 (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2~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体稳定 (10分): 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扣10分 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扣5分 交叉支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4杆件锁臂 (10分): 未按规定组装或漏装杆件、锁臂,扣2~6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扣10分 扣件与连接的杆件参数不匹配,每处扣2分 5脚手板 (10分): 脚手板未满铺

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6交底与验收 (10分): 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脚手架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6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7架体防护 (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8构配件材质 (10分): 杆件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门架局部开焊,扣10分 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9荷载 (10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10通道 (10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的规定。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1施工方案 (10分):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2立杆基础 (10分):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0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0分):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5脚

手板与防护栏杆 (10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6交底与验收 (10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一般项目 1横向水平杆设置 (10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扣2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0mm,每处扣2分 2杆件连接 (10分):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扣件紧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处扣2分 3层间防护(10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5分 4构配件材质 (5分):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5通道(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的规定。 2.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设置、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架体防护、杆件连接、构配件材质、通道。 3 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墙件,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2)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3)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4)架体竖向斜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竖向斜杆的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节点处; 6)斜杆及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 杆件设置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3)当双排脚手架的水平杆层未设挂扣式钢脚

手板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 5 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 构配件材质 1)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不应有严重的弯曲、变形、锈蚀。 4 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2架体基础 (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架体立杆底部缺少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立杆底部未按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体稳定 (10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斜杆或剪刀撑,扣5分 竖向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节点处,每处扣2分 斜杆或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要求,扣5分 4杆件设置 (10分):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层,当无挂扣钢脚手板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扣5~10分 5脚手板 (10分):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6交底与验收 (10分): 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脚手架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7架体防护 (10分):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

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8杆件连接 (10分): 立杆竖向接长位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剪刀撑的斜杆接长不符合要求,扣8分 9构配件材质 (10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10通道 (10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5.满堂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的规定。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2架体基础(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体稳定 (10分): 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10分 架体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或其它可靠的稳定措施,扣10分 4杆件锁件( 10分) :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结点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5脚手板 (10分):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6交底与验收 (10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7架体防护 (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挡脚板,扣3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8构配件材质 (10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

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9荷载 (10分): 架体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10通道 (10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的规定。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2悬挑钢梁 (10分):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截面型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5分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2分 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10分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5分 3架体稳定 (10分): 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2分 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扣5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5分 4脚手板 (10分):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5~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5荷载 (10分): 脚手架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6交底与验收 (10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6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7杆件间距 (10分): 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8架体防护 (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

架体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5~10分 9层间防护 (10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5分 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未采取封闭措施或封闭不严,扣2~8分 架体底层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严,扣2~10分 10构配件材质 (10分): 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型钢、钢管、构配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架体构造、附着支座、架体安装、架体升降。一般项目包括:检查验收、脚手板、架体防护、安全作业。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脚手架提升超过规定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2安全装置(10分): 未采用防坠落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扣10分 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与建筑结构附着,扣10分 未安装防倾覆装置或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升降或使用工况,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的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未安装同步控制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3架体构造 (10分): 架体高度大于5倍楼层高,扣10分 架体宽度大于1.2m,扣5分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大于5.4m,扣8分 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扣10分 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大于6m,扣10分 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大于110㎡,扣10分 4附着支座 (10分): 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扣10分 使用工况未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扣10分 升降工况未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扣10分 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5架体安装 (10分): 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10分 各杆件轴线未交汇于节点,扣3分 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及下弦之间设置的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5分 架体立杆底端未设置在水平支承桁架上弦杆件节点处,扣10分

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扣5分 架体外立面设置的连续式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扣8分 6架体升降 (10分): 两跨以上架体升降采用手动升降设备,扣10分 升降工况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升降工况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扣10分 7检查验收 (10分): 主要构配件进场未进行验收,扣6分 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未进行分区段验收,扣8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架体提升前未有检查记录,扣6分 架体提升后、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扣2~8分 8脚手板 (10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扣3~5分 作业层与建筑结构之间空隙封闭不严,扣3~5分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9架体防护(10分): 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10安全作业 (10分): 操作前未向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定岗定责,扣5~10分 安装拆除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5~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及专人监护,扣10分 荷载不均匀或超载,扣5~10分 8.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安装作业、升降作业。一般项目应包括: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 定义: 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立面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 吊篮组成: 悬吊平台、悬挂机构、钢丝绳、提升机、安全锁、安全绳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2安全装置 (10分): 未安装防坠安全锁或安全锁失灵,扣10分 防坠安全锁超过标定期限仍在使用,扣10分 未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或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扣10分 吊篮未安装上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扣10分 3悬挂机构 (10分):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扣10分 前梁外伸长度不符合

产品产品说明书规定,扣10分 前支架与支撑面不垂直或脚轮受力,扣10分 上支架未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扣5分 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采用其他替代物,扣10分 配重块未固定或重量不符合设计规定,扣10分 4钢丝绳 (10分): 钢丝绳有断丝、松股、硬弯、锈蚀或有油污附着物,扣10分 安全钢丝绳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不相同或未独立悬挂,扣10分 安全钢丝绳不悬垂,扣5分 电焊作业时未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扣5~10分 5安装作业 (10分): 吊篮平台组装长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吊篮组装的构配件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扣5~10分 6升降作业 (10分): 操作升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扣10分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2人,扣10分 吊篮内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扣10分 作业人员未从地面进出吊篮,扣5分 7交底与验收 (10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扣5分 每天班前班后未进行检查,扣5分 吊篮安装使用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8安全防护 (10分): 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多层或立体交叉作业未设置防护顶板,扣8分 9吊篮稳定 (10分): 吊篮作业未采取防摆动措施,扣5分 吊篮钢丝绳不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空隙过大,扣5分 10荷载 (10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扣5分 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规定。 基坑工程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一般项目应包括: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10分): 基坑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超过一定规模条件的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行审核、审批,扣10分 2基坑支护 (10分):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扣10分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扣10分 3降排水 (10分): 基坑开挖深度范

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扣10分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5~10分 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扣5~8分 4基坑开挖 (10分):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扣10分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扣10分 基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扣10分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10分 5坑边荷载 (10分):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扣10分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6安全防护 (10分):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扣10分 7基坑监测 (10分):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10分 基坑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10分 监测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5~8分 未按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报告或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扣5~8分 8支撑拆除 (10分):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扣10分 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扣8分 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扣10分 9作业环境 (10分):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作业区光线不良扣5分 10应急预案(10分): 未按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2~6分 模板支架 模板支架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的规定。 模板支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连接、底座与托撑、构配件材质、支架拆

除。 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10分): 未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超规模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2支架基础(10分): 基础不坚实平整、承载力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支架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5分 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未对楼面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扣10分 3支架构造 (10分): 立杆纵、横间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水平杆步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水平杆未连续设置,扣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10分 剪刀撑或斜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4支架稳定 (10分): 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未采取与建筑结构刚性连结或增加架体宽度等措施,扣10分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浇筑混凝土未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扣8分 5施工荷载 (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浇筑混凝土未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扣8分 6交底与验收 (10分):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7杆件连接(10分): 立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水平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剪刀撑斜杆接长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8底座与托撑 (10分): 螺杆直径与立杆内径不匹配,每处扣3分 螺杆旋入螺母内的长度或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9构配件材质 (10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10支架拆除 (10分): 支架拆除前未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要求,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扣5~10分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安全帽》GB2118、《安全带》GB609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高处

作业检查评分表 检查项目 1安全帽 (10分): 施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每人扣5分 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每人扣2分 安全帽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5分 2安全网 (10分): 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2~10分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3安全带 (10分): 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每人扣5分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5分 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4临边防护(10分):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扣10分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5洞口防护 (10分): 在建工程的孔、洞未采取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3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用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扣5分 6通道口防护 (10分):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5~10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扣4分 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扣4分 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扣4分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扣4分 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7攀登作业(10分):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扣3分 折梯未使用可靠拉撑装置,扣5分 梯子的材质或制作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8悬空作业 (10分): 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扣5~10分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具等未经验收,扣5分 悬空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或佩带工具袋,扣2~10分 9移动式操作平台 (10分): 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扣8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mm,扣5分 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扣5分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扣10分 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10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悬挑式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扣10分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扣10分 钢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扣3~10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扣5分 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扣5分 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JGJ46的规定。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外电防护 (10分):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设施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扣5分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扣10分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0分):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20分 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扣20分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扣20分 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20分 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扣20分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扣10分 3配电线路(10分): 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扣5~10分 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扣5~10分 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每处扣2分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电缆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扣10分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每处扣2分 4配电箱与开关箱 (20分): 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扣10~20分 用电设备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每处扣2分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20分 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检测不灵敏,每处扣2分 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进出线混乱,每处扣2分 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2分 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每处扣2分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5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5分):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未达到三级,扣15分 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扣3分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仪表、电器元件损坏,扣5~10分 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扣15分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10分 配电室未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扣3~5分 6现场照明 (15分):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每处扣2分 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扣1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扣1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每处扣2分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每处扣2分 7用电档案(10分):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扣10分 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设计、方案缺乏针对性,扣5~10分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相关部门未组织验收,扣5~10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3分 施工机械部分 1.物料提升机 2.施工升降机 3.塔式起重机 4.起重吊装 5.施工机具 1.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的规定。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与缆风绳、钢丝绳、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包括:基础与导轨架、动力与传动、通信装置、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安全装置(15分)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扣15分 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扣15分 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达到定型化扣5~10分 未安装上行程限位扣15分 上行程限位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监控装置每项扣5分 2防护设施(15分)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5分 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5分 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每处扣2分 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每处扣2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扣5~15分 平台门未达到定型化每处扣2分 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3附墙架与缆

风绳 (10分) 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扣10分 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缆风绳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扣10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8mm或角度不符合45°~60°要求扣5~10分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使用缆风绳扣10分 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4钢丝绳(10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绳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扣10分 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措施或钢丝绳拖地扣5分 5安拆、验收与使用(10分)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未持证上岗扣10分 物料提升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或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6基础与导轨架 (10分) 基础的承载力、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基础周边未设排水设施扣5分 导轨架垂直度偏差大于导轨架高度0.15%扣5分 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未采取加强措施扣8分 7动力与传动(10分) 卷扬机、曳引机安装不牢固扣10分 卷筒与导轨架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未设置排绳器扣5分 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扣5分 滑轮与导轨架、吊笼未采用刚性连接扣10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扣10分 卷筒、滑轮未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扣5分 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未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扣5分 8通信装置 (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扣5分 通信装置信号显示不清晰扣3分 n 9卷扬机操作棚 (5分) 未设置卷扬机操作棚扣10分 操作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10避雷装置(5分) 物料提升机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5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2.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的规定。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包括: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1安全装置(10分)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扣10分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10分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防松绳装置不

灵敏扣5分 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或缓冲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扣 10 分 2限位装置(10分)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5分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5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联锁装置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5分 3防护设施 (10分) 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门联锁保护装置或联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5~8分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安装层门或层门不起作用扣5~10分 层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扣2分 4附墙架(10分) 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5~10分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扣10分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10分)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5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对重重量、固定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5分 6安拆、验收与使用(10分)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未持证上岗扣10分 施工升降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7导轨架(10分)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标准节质量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 分 对重导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8基础 (10分)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 分 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未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扣10 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9电气安全(10分)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不符合规范要求距离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设置电缆导向架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施工升降机在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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