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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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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设计规范标准[详]

运动场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曹越魏春翊 孙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

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体育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xx 20xx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建标――20xx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xx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xx]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xx]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

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 第三章建设规模 (7) 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建筑标准 (10)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运动场设计规范标准[详]

运动场设计规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本规的主要技术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越春翊 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 1.O.2 本规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等级

体育馆设计规范 体育馆规范规范

体育馆设计规范体育馆规范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 1 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2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体育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O.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1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标准体育场设计要点汇总

福州师范大学标准体育场 设计要点说明 第一节建筑专业设计说明 1. 设计要求及设计依据 1.1 体育场总投资估算约为3250 万元。 (2)功能要求:能举办群众性、地方性运动会和单项国际比赛训练的标准田径和足球场。满足学校正常的教学要求; (3)设计要求:标准田径场配置。塑胶跑道,设弯道8条,直道10条。跑道各起点至终点预埋电动计时电缆,100米终点看台最高处设一电动计时工作室;天然草足球场,配自动淋灌系统。6000人看台,分东西布置,西侧为主看台(含主席台),东侧为副看台。 根据功能要求在西侧看台下设广播室、器材室、裁判休息室、运动员休息及更衣室、新闻工作室及休息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同时考虑布置武术课教学训练室。 根据功能需要设灯光、音像、通讯、监控记分、电视屏幕等配套设施。 2. 工程概述 2.1 建筑规模: (1)建筑面积:约3500 ㎡。 (2)座席数量:6000席,其中固定座席席,活动座席席。 2.2体育建筑等级:乙级 2.3建筑层数:2层。 2.4建筑总高度:m。 2.5建筑最大跨度:m。

2.6结构选型:屋盖以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盖采用索桅支承空间钢桁架结构。 2.7抗震设防烈度:7度。 2.8 建筑物防火分类:一类。 2.9 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 2.10 建筑结构使用耐久年限50年。 2.11屋面防水等级:2级。 3. 功能布局 根据“功能第一,经济实用”的原则,及对本体育场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要求,在功能空间布局方面着重做到“平赛结合、功能多元”,兼顾体育比赛和平时训练等多种使用要求,整合空间,在西侧看台下设置了三道100米标准室内跑道,跆拳道训练室、太极拳训练室、新闻工作室及广播室、运动员休息室、贵宾休息室和接待室等功能用房以满足平时上课训练要求,而正式比赛时,室内百米跑道部分可以作为运动员的检录大厅,位于一层中部的跆拳道训练室、太极拳训练室则可临时充当组委会和后勤的办公室,从而在功能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其中,运动员休息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北端。贵宾休息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中部,设独立的出入口与主席台相连。新闻记者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南端。设备用房集中布置。观众相对集中的西侧看台下设有观众休息平台。 西侧看台下设有卫生间,便于观众使用。

运动场设计规范

运动场设计规范 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

运动场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曹越魏春翊 孙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防火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给水排水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体育场基本参数

体育场基本参数 正规足球场大小: 场地:长105米、宽68米; 球门:长7.32米、高2.44米; 大禁区(罚球区):长40.32米、宽16.5米,在底线距离球门柱16.5米;小禁区(球门区):长18.32米、宽5.5米,在底线距离球门柱5.5米;中圈区:半径9.15米; 角球区:半径1米,距离大禁区13.84米; 罚球弧:以点球点为中心,半径9.15米的半圆; 点球点:距离球门线11米 《国际田联手册》规定标准半圆式田径场跑道全长为400米,由两个直道和两个弯道组成。目前国际国内田径比赛通常使用以下规格的田径场。 (一)内突沿半径为36米的田径场 一分道计算半径为36.30米,一分道一个弯道计算线长114.04米,两个弯道计算线长为228.08米。一个直段长为85.96米,两个直段长为171.92米,一分道一圈计算线长度为400米。如北京工人体育场、辽宁鞍山市体育场、上海沪南体育场等。 (二)内突沿设计半径为37.898米的田径场 一分道计算半径为38.198米,一分道一个弯道计算线长为120米,两个弯道计算线长240米。一个直段为80米,两个直段长为160米,

一分道一圈计算线长度为400米。如北京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田径场、沈阳市体育中心田径场、24届奥运会韩国汉城田径场等。 (三)内突沿设计半径为36.50米的田径场 一分道计算半径为36.80米,一分道一个弯道计算线长为115.61米,两个弯道计算线长231.22米。一个直段为84.39米,两个直段长为168.78米,一分道一圈计算线长度为400米。如大连市体育场、广州奥林匹克田径场、长沙市贺龙体育场、23届奥运会美国洛杉机田径场等。 (四)径赛跑道的宽度 径赛跑道宽9.76米至10.00米(八条分道)或7.32米至7.50米(六条分道),每条分道宽1.22~1.25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厘米,所有分道宽应相同。除草地跑道外,跑道内侧应用合适材料制成的突沿加以分界,突沿高约5厘米,最小宽度5厘米;如能排水,突沿最高可达6.5厘米,但不得超过;如无突沿,则需画5厘米宽的标志线。(五)创纪录的跑道 规则规定,创纪录的跑道,其外道的半径不得超过50米。除非该场地曲段的两个半径中的大半径所构成的弧,在180°的弯道不超过60°。(六)跑道的倾斜度 跑道的右左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百分之一(1:100),向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千分之一(1:1000),新建跑道的侧向倾斜应向里倾斜(里低外高)。 (七)障碍赛跑道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1 (体育场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09 2009 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系列-1 (体育场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 建标――2009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09 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9]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场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体育馆规范规范

目次 1 总则 2术语 3基地和总平面 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5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 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声学设计 10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1.0.9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O.10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精选word范本!

体育场看台施工方案

体育场看台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施工准备 (3) 四、施工工艺 (7) 五、成品保护及施工条件 (9) 六、安全措施 (10) 七、文明施工 (11)

一、工程概况 体育场看台防水采用基层面层做法 1、1.5厚ZT喷涂聚脲防水涂料 2、20厚聚合物水泥砂浆保护层(向外侧找坡,向外找坡8mm) 3、1.5厚JS防水涂膜 4、钢筋混凝土 二、编制依据 2.1扬中奥体中心体育场建筑及结构施工图 2.2根据中建总公司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工艺标准(2003年) 2.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2.4《建筑施工手册》 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2.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11其它相关规范 三、施工准备 3.1施工技术准备: (1)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阅读及熟悉,从施工角度提出意见。对图纸中交待不清、设计矛盾或错误处提请设计明确。查明各房间的地面建筑做法及建筑规范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并上报业主及监理单位,请予审查。 (3)选定商品砼供应商。选定有资质实验室的砼供应商,按设计砼强度、温控要求,提出砼级配试配,进行优化砼配合比工作。 (4)认真进行技术交底,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交底到工长和班组长,并强调严格执行。 (5)对看台弧边坐标尺寸采集数据,绘制实际看台图纸,与设计图纸对比,对差别大的,进行修补或剔凿。然后对每层看台放控制线及抄控制标高。 (6)根据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对所需主要材料,如砂、水泥、界格、细石、防水剂等,核算所需数量,作出备料计划。选用材料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准用证。 (7)对所用到的原材料做好原材料复试和其他实验。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可合建为一体。 (一)(一)田径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周长为400m的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二)(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特点,体育场地面层可采用合成材料、木地板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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