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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_投诉与行政复议的比较与办理

信访_投诉与行政复议的比较与办理
信访_投诉与行政复议的比较与办理

社会探索

信访、投诉与行政复议的

比较与办理

林国光

[内容提要] 信访、投诉与行政复议是相对人寻求上级行政机关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救济途径。正确适用这些途径并办理好相关投诉事项,对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都具有

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信访 投诉 行政复议 比较与办理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670(2010)08-0108-3

信访、投诉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近些年来经常遇到的不定公务事项,也是相对人寻求上级行政机关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救济途径。

一、信访事项的适用范围与办理

1.信访适用的事项:规定与解读

相关法条: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中,“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解读:这一条第一款规定不服的是各类“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至于具体是什么内容的行为,没有具体限定。另外,第二款还对解决“投诉请求”的法定途径作了明确规定。信访不是优先的解决投诉请求的法定途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是法定的解决投诉请求的途径。这里的投诉请求应当理解为广义的概念,它有别于下面要讨论的狭义的投诉请求“举报投诉”。

2.信访被投诉的主体

非常宽广:可以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也可以是企业(经营者)、事业单位、社团、甚至是村委会、居委会,和所有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成员。

3.受理、办理的期限与办理结果

受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是否受理信访应当在当场答复,或者在15日内书面答复。信访范围虽广,但受理上却并不优先选择信访受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办理时限(第三十二条):是自受理之日起60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办理结果的类型(第三十二条),第五章有关条款规定:应当听取陈述、查明事实、可以听证(不是必须的程序)、作出处理、书面答复: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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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8期《发展研究》

合法,予以支持;事由合理,缺乏法定依据,做好解释;缺乏事实依据,缺乏法定依据,不予支持。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后续救济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再不服,再向复查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核。申请和提出复查复核意见的时限都是30日内。

二、价格投诉举报的适用范围与办理

1.价格投诉举报适用的事项:规定与解读

相关法条:国家发改委发布《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5号令)中的: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认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予以受理: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

(四)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

(五)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

(八)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

(九)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

(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十一)在接受价格监督检查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十二)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解读:这些行为都是什么行为呢?都是价格违法行为,包括所有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放开的价格即市场调节价,以及明码标价、规避检查等。只要有这些行为之一,就可以向价格部门投诉以求获得处理。但第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酌情予以回复:(一)举报内容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责管辖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

(三)就同一事项已经向有关机关举报、申请复查、行政复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有关机关没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不予受理裁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对同一价格违法行为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

(四)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受理范围的其他情形。

由于价格部门还有收费管理的职能,因此除了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外,还有收费违法行为的投诉,这些投诉要按照收费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2.价格投诉举报被投诉的主体

被投诉人,在价格方面只是经营者;但如果是投诉行政性收费,则包括行政机关(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性乱收费参照本规定办理)。

3.受理、办理的期限与办理结果

受理:是否受理都是在15日内告知。

办理:与信访相同,是60+30(最长)为90天。

处理结果的类型: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第六条);正确适用价格与收费的法规;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并应当事人要求在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投诉处理意见不服的后续救济规定:第十五条 举报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人再次举报,但没有提供新的价格违法行为事实或者新的理由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不再受理。

4.受理信访与举报的区分依据

根据《国家发改委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2008]205号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279号)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类似“公营性”的价格和收费,如民用水、电、气、公立学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价格、收费的举报件,执行《信访条例》规定;

类似民营性的价格和收费,如商业零售、银行、电信、等行业,私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价格、收费举报件不属于信访事项,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规定的程序办理。

信访事项的分类:《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包括“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复函的意见,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自身合法权益且无法律救助渠道的,按投诉请求处理。其他信访事项,按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办理。反映问题包括这两类的,要分别办理。

三、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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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探索

1.行政复议适用的事项:规定与解读

相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解读:这一条列举的11项,主要可以概括为:第1——7项是认为行政机关乱作为,或对其作为不服;第8——10项是认为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最后一项是兜底条款。投诉的对象大体包括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行为权利这三大类。

2.行政复议被投诉的主体:

(被申请人)都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履行行政职权),因为不服的都是这些机关或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这是行政复议的最显著特征。

3.受理、办理的期限与办理结果

受理:是否受理,应当在5日内审查并告知。第十七条规定,如果没有前款规定的不受理情况,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办理的期限:第三十一条:60天+30天(最长)

办理结果: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后续救济规定: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法律规定”如第十四条规定的国务院对省部级行政复议的裁决和第三十条规定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四、要本着有利于当事人、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投诉请求进行引导和办理。

1.对各种投诉请求要有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

2.要根据事件和被投诉主体的性质,选择相应的解决途径。

3.要注意采用和解、调解的办法解决投诉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 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

[3] 国务院令第499号:《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 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作者单位:福建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责任编辑:黄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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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 今天,省、市政府法制办一行来扶余就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调研,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把扶余县三年来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特别是随着《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日益多样化,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复议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20xx年,我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9件;20xx年收到复议申请13件,受理了11件;20xx年1-5月份,收到复议申请4件,受理了4件;20xx年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共参与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件,20xx 年26件,20xx年1—5月份14件。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9件,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51件;经法院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为10件,被法院撤销的这10件,都是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年来,我们通过行政复议工作纠正了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信赖和称赞,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营造复议工作氛围 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中感到,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要想尽快打开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就要在宣传上下大功夫,花大气力。为此,我们把宣传工作做为拓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发挥领导学法的示范效应。几年来,每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都要发表电视讲话,宣传《行政复议法》。同时县委中心学习组还将《行政复议法》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习来带动全社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 二是经常开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我们感到,单靠一两次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要靠一定时期内的反复宣传。三年来,我们年年将《行政复议法》列为全县公民的普法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做到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 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想申请行政复议,又担心费用问题的心理,我们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形,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整改,在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以案说法,增强了宣传工作的现实针对性。 四是硬化宣传措施。为使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我县实行行政复

《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 1、对某地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 A ) A 某省人民政府 B 某省人民代表大会 C某地市人民政府 D 某地市人民代表大会 2、对某市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个所述机关管辖( C ) A 该县公安局 B 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 某市人民政府 3、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申请再复议(B) A不能申请再复议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D) A 合法性 B 真实性 C 适当性 D 合法性和适当性

5、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B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30 日 B 60 日 C 90 日 D 1 年 6、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 B )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 3 日 B 5 日 C 10 日 D 15 日 7、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的行政和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B)内依法处理。 A 15 日 B 30 日 C 45 日 D 60 日 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D )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于此期限的除外。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9、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C )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组织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 A )应当责令其受理。

浅议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浅议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而做出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对此行政行为不服,产生行政争议后,解决方式又多种,如可以有争议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请第三方仲裁、提起行政诉讼等。 因为争议双方立场显著的差异和双方没有建立起对于协商结果公平性的信心,导致有争议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显然没有效率,虽然这种方式在所有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里是消费资源最少,成本最低,但实用价值小。 请第三方仲裁解决行政争议是基于对于第三方决断公平的信任和对于第三方专业知识权威的信任。并且第三方仲裁机关需要有权利(即双方当事人同意提交争议给第三方进行仲裁)和有能力决断争议的是非曲直。这种方式在民事争议中是一种理想的可选择的解决方式;但在行政争议中,基于行政权的法定性,居中仲裁行政争议的第三方所作出的裁决行为对行政机关并没有约束力,其所作的仲裁行为只对行政机关具有道德的力量。因此,请第三方居中仲裁行政争议并没有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实践的机会。 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是法定的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与制衡,这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具有可信任性和可执行性,是最适当的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但是,行

政诉讼制度给行政相对人带来巨大的时间成本(譬如行政诉讼审理期限的巨长)和金钱成本(因此带来的支付的增加和预期收益的减少),使得这种方式成为行政相对人最后的选择。 除了上述的三种解决争议的路径外,主体即具备救济发生争议的行政权的行政权;同时具有方便性和低成本性行政复议成为行政相对人的最佳选择。 行政复议制度之所以被合理的创设出来,就在于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的高效率属性和低成本属性,这种制度的优势是行政诉讼制度和沟通协商制度所无法代替的。如果没有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活动中产生的行政争议仍然可以通过具有同种功能的沟通协商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解决;只是这些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在可以选择适用行政复议制度的时候达不到效率和成本的最优化。 行政复议的产生和存在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其做出的所有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三类:行政表意行为、行政事实行为和衍生的行政行为。这三类行政行为都有可能引发行政争议,本文从这三类行政行为的界定和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角度展开讨论框架。 行政表意行为 界定:行政表意行为。行政表意行为是最常见的、主流的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行政主体都是被刻意创设的,行政主体都具有各自明确的行政目的,为了实现各自的行政目

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汇报

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汇报 **县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汇报 检查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根据会议的安排,现我就我县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基本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基本情况 1999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2019年8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县人民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加强领导,积极行动,认真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全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5件,其中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占受案总数的25%左右,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到20%。通过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解决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些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了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较好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做法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自《行政复议法》颁布以来,县政府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积极规范行政行为,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行政复议组织机构,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开展。通过增加机构编制、增加财政预算经费、改善办公条件等措施,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基础工作,确保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三到位”。1992年,县政府设立了法制局,并专门设置了行政复议股,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配备专(兼)职复议人员2-3名,达到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2019年8月,正式启用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理顺了复议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财政保障机制,县财政逐年增加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为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19年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已达到5万元。同时,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条件,目前已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 (二)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复议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0 1 一、单项选择1、对某地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A)A某省人民政府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C某地市人民政府D某地市人民代表大会2、对某市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个所述机关管辖(C)A该县公安局B该派出所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D某市人民政府3、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申请再复议(B)A不能申请再复议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D)A合法性B真实性C适当性D合法性和适当性5、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B)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30日B60日C90日D1年6、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B)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A3日B5日C10日D15日7、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的行政和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B)内依法处理。A15日B30日C45日D60日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D)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于此期限的除外。A10日B15日C30日D60日9、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C)A10日B15日C30日D60日10、公民、法人或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A、公民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决定不满 B、企业对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吊销资质证书的决定不满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单位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满 正确答案:A,B,C 第1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具体的违法、不正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 第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些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本法。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3条

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负责法制工作的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三)适用于审查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应当为行政复议决定制定;(四)办理或者移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复议申请;(五)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六)处理对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事项;(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首次从事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及时、方便的原则,坚持纠错原则,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行政复议决定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 第二章行政复议的范围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的警告、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封锁、扣押、冻结财产的决定不服的;(三)拒不接受行政机关变更、吊销或者撤销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等的决定的;(四)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的确认,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和其他确定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然资源;(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经营活动的法定决策权;(6)(七)认为行政机关违反农业承包合同,变更或者撤销农业合同的;(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收受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要求违法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的他们遵守法律,

参加行政复议情况说明

参加行政复议情况说明 申请人汲召敬(以下简称“我”)与汲召忠、汲召生、汲召奎、是胞兄关系。父亲汲荣相、二大爷汲荣信。老弟兄俩在早年继承分割了爷爷汲顺成的一片宅基地。汲荣信在西边三间,汲荣相在东边三间。 因汲荣信膝下无子女。汲召生和三姐汲凤珍从小过继给二大爷汲荣信。二兄妹把汲荣信养老送终。(证据1 2013年10月26日村委会证明) 汲荣信去世后,二大娘汲贺氏把自已的老宅三间、通过立字据(遗赠扶养的性质)遗留给汲召生、其他财产遗留给付汲凤珍。(证据2 1976年正月初七汲贺氏对财产立的字据) 为居住方便,197年哥哥汲召生和我协商,将继承二大爷汲荣信的宅基地房屋三间和我规划的宅基地对换。达成协议后,哥哥将二大娘所立字据也给了我。双方对换了房屋。(证据3嫂嫂王建霞的证明)父亲汲荣相东半片宅基地房屋1973年六月初二弟兄仨(汲召忠、汲召奎、汲召敬)分了。每人有一份分单。当时,汲召忠全家是非农业人口在邯郸县河沙镇夹堤村居住。他主动的说不要了。并把自己的分单给了我(证据4 1973年六月初二订立的三份分单3页)1997年兼庄乡农村宅基地登记时,汲荣相的这半片宅基地登记在汲召奎名下。但汲召奎承认是弟兄仨的。((证据5)农村宅基地分户登记卡证号:090821) 我和哥哥对换宅基地后,出钱把父亲和二大爷的六间老房子,翻建,变成了现在的五间,东边三间,西边两间。汲召奎一直居住。当时村民包工头王平带人给盖得房子。(证据6王平的证明)1990年前,汲召忠全家户口都在河沙镇夹堤村。他孩子结婚典礼没地方,他给我和哥哥汲召奎商量用我新盖的5建房给孩子娶媳妇。我们答应后,就占用了东三间。二哥汲召奎就搬到西两间。 现在的事实是:邯郸县西军师堡村被政府拆迁,我的宅基地和哥哥汲召生对换了。嫂嫂王建霞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款近200万,我和哥哥汲召生对换的宅基地房屋(050195)被汲召忠窃取(证据7社员宅基地登记表090195号)。,至今不能取得拆迁补偿款。 需要说明的是,嫂嫂王建霞虽然申请复议,复议的成功与否,嫂嫂王建霞没有任何的损失,参加行政复议对我来说,是唯一法律救助途径了。 综述,事实足以证明,本属汲荣信的宅基地房屋,理应汲召生继承,咋能归汲召忠所有。

行政复议法判断题

行政复议法判断题 1、行政复议法的功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A ) A、对 B、错 2、行政复议只防止和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B ) A、对 B、错 3、行政复议既防止和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又防止和纠正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A ) A、对 B、错 4、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A ) A、对 B、错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 ) A、对 B、错 6、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A ) A、对 B、错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A ) A、对 B、错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A ) A、对 B、错 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A ) A、对 B、错 10、广弘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东工商局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可以提起诉讼。(A ) A、对 B、错 11、湛江大李村村民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未到期的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能提起复议。(B ) A、对 B、错 12、宏发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州财政局违法摊派费用的,不能提复议。(B ) A、对 B、错 13、五保户张良申请广州市民政局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广州市民政局没有依法发放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A) A、对 B、错 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中,不得要求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审查。(B ) A、对 B、错

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

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笫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答复书

行政复议答复书 答复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复议申请人: 答复请求:维持答复人做出的唐住建拆裁字(2011)9号《唐山市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一、答复人颁发的拆字(2010)第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备资料齐全,审批程序合法 2010年6月23日,唐山市路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拆迁人)根据南湖生态城西北片城中村居民住房及其他非住宅进行拆迁改造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向答复人递交了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申请书(见证一),要求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拆迁人按照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提交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路南发改备字(2010)3号】(见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4号】(见证三)、关于出具南湖生态城西北片区拆迁改造项目用地意见的函【路南政函(2010)27号】及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

湖生态城西北片区拆迁改造项目用地的复函【唐国土资函(2010)122号】(见证四)、唐山市南湖生态城西北片区整体改造拆迁计划和拆迁改造补偿安置方案》(见证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复兴路支行资金证明及关于南湖生态城西北片区整体拆迁改造项目资金情况的说明(见证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放使用监督协议(见证七)。 2010年6月23日,答复人受理了拆迁人的拆迁许可申请(见证八),遂后在被拆迁区域多处张贴了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见证九)。2010年6月28日,唐山市女织寨乡人民政府、路南区学院路办事处及拆迁人向答复人提交了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代表、公信力代表、当地组织负责人人员名单(见证十)。2010年7月1日,答复人在路南区梁家屯派出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房屋拆迁许可前听证会(见证十一)。经书面审查和进行听证程序后,答复人认为拆迁人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审批的五个必备要件,于2010年7月5日为拆迁人颁发了【拆许字(2010)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见证十二)。当日,答复人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权力和义务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被拆迁区域多处进行了张贴公布(见证十三)。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出诉讼。2011年6月20日,申请人向答复人提出拆迁许可证延期申请。2011年7月1日答

行政复议法公共法律知识题库

行政复议法公共法律知识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答案:错误 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答案:正确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都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 4、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正确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正确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中,不得要求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审查。 答案:错误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章的审查申请。 答案:错误 8、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 答案:错误 9、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答案:错误 1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正确 1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正确 1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答案:错误 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复习要点》

从历届试题看,较侧重于以下几个制度的考查: 1.复议范围; 2.复议的法律依据; 3.复议机关的确定; 4.复议决定和种类及其作出; 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本法试题难度不大,多是对相关条文的直接援用,但该法的程序性极强,所考查的内容多属细节性规定,故复习时应注意识记的精确性。 一、重点法条 第4条 意思分解: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有错必纠原则、便民原则和诉讼终局原则。这里解释一下最后一个原则。 诉讼终局原则,又称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是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复议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的终审判决才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该原则存在着例外,见下条分解。 二、重点法条 第5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0条。 意思分解:本条处于行政复议法之枢纽位置,定要深入理解。 在行政法学理论中,行政复议被视为一种具有行政与司法双重性的活动,即行政复议以准司法的方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从根本上说,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救济制度的范畴。行政复议的首要宗旨,应该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相比较,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作为独立于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以准司法程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即然同为行政司法程序,就牵涉到行政复议与行政争议,既然同为行政司法程序,就牵涉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关系了。 第5条概括规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衔接。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二者衔接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选择型。即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台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包括列入律考范围的法律、法规大多是这样规定的,这种模式坚持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一级复议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合议庭制度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破产案件的受理情况等。在一审、二审中都可能用到。 萨尔茨堡法庭 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创始于英国。但中国的法律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英美法系保留其法

6、行政复议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地某造纸厂排放污染物,致使乙地一养鱼专业户的鱼大量死亡。甲地环保局对该造纸厂作出处罚,乙地环保局也对该造纸厂作出处罚。造纸厂不服,认为不应因一次行为受到两次处罚,如其提起行政复议,应以何者为被申请人?() A 应以甲地环保局为被申请人 B应以乙地环保局为被申请人 C应以甲、乙两地环保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以其中一个为被申请人,另一个为第三人 2、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某区工商局 B某区公安局 C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

3、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A 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 1 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4、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 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5、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赵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作何种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比较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比较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历年司法考试的核心考点,因为这二者在很多方面有很多的相似性,在这里,我们以两者的受案范围为例加以比较,以方便大家记忆。 首先,从受案标准上来看,我们从职权标准、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职权标准与结果标准,两者都是一样的,即都是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以及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的行政相对人或者是行政复议的复议申请人做出的行政行为,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和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行为标准不同,行政诉讼的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他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行政复议既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此外,行政复议还可以审查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他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也可以附带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其次,从受理的范围上来看,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的第十一条具体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案件, 2、强制措施案件, 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4、行政许可案件, 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原则上应当有申请,但也有例外:a,有些情况下,无需当事人申请,如警察看到有人被打了,这时警察应当履行他的法定职责。B,若有其他确定的事实表明当事人面临着危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 6、行政给付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8、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这里要注意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中对责任事故的认定,从学理上的解释来看,包括以下几种行政行为: a,行政裁决案件, b,部分行政确认,部分行政确认案件中的三大责任事故(交通工伤医疗)认定是否可诉需要辨析,首先应认定是否有损害事故,这一认定是可诉的,其次再认定损害事故的程度,这一行为是不可诉的,因为在这一阶段并未最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为进一步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依据,这一依据有可能在后续处理中是会被推翻的,如交通责任中,认定交通责任事故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不可诉的,当事人在协商调解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工伤责任事故认定中,认定工伤的伤残等级,要先经社保经保机构出具一份社会工

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进行行政复议后,对其不服的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作了与上相同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第30条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 4、《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所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对公安机关不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同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行政复议终局的一些情形,上述情形适用复议终局,复议决定就是终局裁定,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小编整理的上述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复议法判断题

判断题(最后是答案)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便可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抽象行政行为都不能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不作答复的,视为决定不予以受理。() 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不能停止执行。() 6、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行政复议费用。() 8、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9、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10、行政复议申请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 11、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2、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3、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的,证据不足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补正后作出维持决定。() 14、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15、被申请人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16、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之一是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1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1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9、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0、任何企业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1、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2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4、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不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行政复议受理与不受理范围

行政复议受理与不受理范围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一、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违纪的国家公务员所给予的惩戒。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有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他人事决定是指除行政处分外,行政机关在内部人事管理活动中,对国家公务员个人作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它包括公务员定级、考核等次、降职、免职、回避、晋级、增资、辞职、辞退以及退休等涉及其个人权益的决定。行政处分以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法的目的是解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是为管理相对人提供的一项权利救济途径,是解决外部行政行为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外部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与内部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在性质、内容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机关、程序和后果等方面都不一样,它们适用不同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排除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外,并不是说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而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相应的规定,如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

行政复议案例

案例 1、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区域内的酒业作出一项决定,凡外地生产的酒进入本地销售,必须获得销售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则予以3万元罚款。甲公司是该地区A县的一家百货商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外地区山脉酒(酒名),于是A县政府对甲处以1万元的罚款。 问:(1)甲公司能否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2)如果甲公司能提起复议,复议机关是谁?被申请人是谁?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对地区行署的决定提请审查?若能,应向谁提起? (4)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该案?

答案:⑴甲公司能提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甲公司亦可因A县政府侵犯其自主经营权而提起行政复议。 ⑵复议机关是该地区行署。被申请人是A县政府。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⑶可以。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除规章以外的规定不合法的,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甲公司应向该地区行署提出审查申请。 ⑷该地区行署应首先在30日内依法处理该决定,此时应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该地区行署应宣布该决定无效,并撤销A县政府的行政处罚行为。

2、山东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流域的一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向河流内排污,受到某县环保局的查处。国务院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罚款额,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县环保局责令造纸厂纠正违法行为,并经报其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该造纸厂处以4万元的罚款。造纸厂以罚款过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将原来的4万元罚款改为3万元,对此,造纸厂表示同意其撤回申请。事后造纸厂又认为3万元的罚款还是过重,又以此事由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问题] (1)本案谁为行政复议机关? (2)造纸厂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否受理?

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其申请事项首先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出于这个原因,第六条行政复议法律规定行政复议的范围,并提供了11例,接受行政复议的范围内以清单的形式,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复议法律还规定范围内的7例接受。然而,在国土资源法治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众多。除了上述法律、法规,由当事人以下案件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和具体还不清楚。对此,笔者拟对实践中下列案件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进行分析和探讨。 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区实施方案 连接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除旧的情节)和情节用于城市建设(即新情节)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新老项目区域。通过建立新的措施,拆除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平衡各种项目的土地面积是确保在此基础上,最终目标是实现目标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试点项目的实施计划的批准面积连接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减少的文档是行政机关批准的营业额指标的建设和使用的新领域的试点项目连接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减少,和土地整理复垦计划的拆除和回收区。它没有涉及农民安置的补偿条件和标准等具体方案。农民安置补偿的条件和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的项目单位确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受理:(一)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此,当事人申

请行政复议应当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行政法律利益。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实施计划批准的试点项目区域连接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减少,因为它没有行政法律利益的回答,它不满足条件接受行政复议的情况。依照上述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土地征用的任务 万物在谷雨季节生长 征地任务说明书是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审批后,为完成征地任务,并将征地补偿安置移交其派出机构实施而制作的内部材料。从本质上讲,它是一个管理由行政主体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只有对组织内部影响但不直接外部效应的行为不涉及具体的利益,并没有最终行政影响行政。 根据第二条行政复议的法律,如果一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他/她也适用于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机关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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