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内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比较研究-论文

国内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比较研究-论文

国内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比较研究-论文
国内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比较研究-论文

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docx

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 校企合作就是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的不同教育资源,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种办学模式。下面是有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欢迎参阅。 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方案范文1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顺应江苏两个率先的经济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院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院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3.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4.校企互动原则 学院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或能工巧匠来学校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20120911

XX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办学的理念,为拓展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水平,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为地方和行业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院(各系处室)与国(境)内外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校企合作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是高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合作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按时交纳国家及地方的税费、按时交纳学院规定的各种应缴费用。 第二章合作 第五条合作原则。校企合作应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学院以教学为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以经营为中心,为教学服务”的互动原则。坚持“企业应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素质等目的;学院应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的互利原则。 第六条合作目标。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院专业设置;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实施企业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学院开展社会培训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企业需要的招生就业渠道。 第七条合作条件。 1.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 校企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的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 3.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不能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和技术;也不能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占有的学校资源量与其产、学、研项目效益明显不相一致;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合作形式 1.“订单”合作模式。学院或系部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保证不低于90%的“订单”学生就业;坚持“严格选拔、双向选择”的原则,既考虑合作企业的要求,也尊重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合理选拔和淘汰培养对象,实现企业、学校和学生的“共赢”,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开展培养方案的外部论证,实现培养内容的社会适应性和合作企业岗位针对性的兼顾与融合,形成“合格+特长”的培养模式,避免因培养内容的针对性太强而知能面过窄,导致转岗困难;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院为主完成,专业课由企业为主负责完成,学生的院内实训环节企业参与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学院派人参与管理。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2. 工学交替模式。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院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院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准备教育。其方式为学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发,全国、吉林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成为目前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已将校企合作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决定2011年为我校“校企合作年”。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年度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地方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为先导,以长白山区域经济发展定位为目标,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拓展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在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一致。

(二)合作原则 1、育人为本原则:这是根本性原则。校企合作的出发点在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最终落脚点是培养合格的中职毕业生。直接服务于生产一线的企业,实现校企无缝对接。 2、合作共赢原则:共同受益是校企合作的基础。要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加强互动,共同推进学校发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使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获利。 3、实事求是原则:我校的校企合作尚处初级阶段,在同企业的交流和合作过程中,必须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开拓创新、敢于探索,要选择最符合双方需求,能产生最佳效益的合作模式,切忌好高骛远,盲目求大求全。 4、服务性原则: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 5、可持续发展原则: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校企合作模式,同行业、企业等社会各方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从资金、设备、教育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吸引各方的继续支持和参与,不断开发新的项目,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目标任务 依托长白山特有的区域经济,打造立足长白山、融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圈、面向全省的实体性、开放式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中职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成本分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与模式研究》成果公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与模式研究》成果公报 明航主持完成了教育部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与模式研究》课题组成员有李灿佳、逄增梅、王乐一、刘巧利、黄瑞兴、韩二刚、周炳权、王茂元、卢鹏程、孙宏伟、余皖苏、陈吉红。 一、关于校企合作的内涵 校企合作的思想在国外早已有之。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最早提出了劳动教育的模式,他在1516年出版的《乌托邦》一书中提出了劳动教育的主张,指出对公社里的所有儿童进行初等教育时,要求他们在学校里既要学习农业知识,又要到城郊田地从事农业劳动。配弟在1648年发表的《威廉·配弟就知识的某些特殊部分的进展致哈特利布先生的建议》一文中,提出了建立“劳动学校”即“科学工场”和“机械中学”的计划。英国经济学家贝勒斯(1654-1752)是英国最早建立工业学校的倡导者,他在《关于创办一所一切有利于手工业和农业的劳动学院的建议》一文中,提出的劳动学院就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合作体,马克思称赞贝勒斯教育改革方案体现了“结束现行的教育和分工”的要求。[i] 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模式,在实际中有多种具体完成形式,强调的是学校和企业两个主体密切配合,在培养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的共同责任和共同作用。“校企合作”一词在辞典、百科全书和相关的工具书中很难找到,各种期刊和论著也鲜有对这个概念的界定和表述,然而与之相关的概念不少,主要有“合作教育”、“产学研合作”、“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工读交替”、“半工半读”等。在实际工作中,“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的使用也未进行概念上的区分。那么“校企合作”与“产学研合作”、“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之间有何关系?从概念的主体性、国外相关概念和国内相关概念三方面进行比较,可以对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进行定位。[ii] 相关概念主体性的比较。“产学研合作”、“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均是主谓结构,属主谓词语。“结合”和“合作”是谓语,谓语的动词词性决定了动词“结合”、“合作”的主语必须是双主体。“产学研”、“产教”、“工学”、“校企”是主语,在这些主语中又存在着并列关系,即“产”与“学”或“学研”并列,“产”与“教”并列,“工”与“学”并列,“校”与“企”并列,也就是说这些概念的主语是双主体。这些概念的双主体性体现出他们的词面义与整个词义的同一性,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他们都有两层基本的含义:第一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本质含义,即知识和劳动的结合,强调的是过程的结合;第二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形式,即产业界与教育部门,或院校与企业的结合、合作,强调的是对象的结合。 国外相关概念的比较。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工业化进程及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各异,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经过长期的锤炼也呈现出各自的特殊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体现在培养模式的称谓上也不尽相同,比如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合作教育”、英国的“工读交替式”、日本的“产学合作”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们之间是不可以相互替代的,是有区别的近义词语。“合作教育”(Cooperative Education)源于美国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安图县职教中心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国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安置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五)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 第四条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促进教学、提升科研水平,带动学校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或技术; 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审批 (一)提出申请 需要建立校企合作的相关部门在与意向合作单位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前,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审查 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 (三)批准 校企合作项目审查后,提交校长审定通过,由校长代表学校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后生效。 第三章管理 第六条日常管理 每学期末,对口联系部门应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上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中职院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范本)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更好的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经双方研究协商,同意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的中、高级实用型人才,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通过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利用校、企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把课堂传授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得实际经验、操作能力的企业技能实践有机结合,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的合作办学。 二、合作专业: 三、合作形式:工学交替式、2+1模式、订单委培式等校企合作。 四、合作内容: 1、在乙方设立“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共同开展专业宣传、协同招生工作,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机

会,为教师提供专业实践机会,为毕业学生推荐就业,共同合作开展行业各类教育培训和学历提升函授学习等项目。 2、在甲方设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接受企业委托进行职工培训,与企业签订“订单式”(“2+1”式或“工读交替”式)人才培养协议等合作等。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校企联办培养在校学生。另一类是校企联办培训企业员工。通过成立实训中心,校企共同承担在岗职工与转岗职工的培训任务,帮助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和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发展。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以企业需求为办班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企业培养急需人才,储备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2、通过企业及时掌握行业当前的信息、技术要求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专业的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使所培养的学生与企业要求相一致; 3、负责调整学生的课程、考试安排等计划,尽量不与实习工作发生冲突。如需要安排学生回校参加有关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4、协助乙方做好与学生的沟通协调及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 5、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一线进行专业实践训练,了解、掌握与本专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整理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

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源,主动承接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 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委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常州工商局 为贯彻《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精神,推进职业院校(包括设在本市范围内的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技工学校,下同)实行面向市场需求,符合高素质技能型创业型人才培养要求,创新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现就我市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近年来,我市职业院校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行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学做一体等教学模式,在培养符合企业和社会要求的技能型人才、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总体上看,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普教化、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管理分离等状况仍然存在,这已经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各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只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才能办成真正的、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才能培养

高素质的、企业欢迎的技能型创业型人才;要抢抓发展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伙伴,积极组建有企业参加的“职教集团”,有效利用企业资源,本着校企互惠共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要将校企合作办学作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办学模式改革和教师能力提高的根本途径,作为职业院校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模式,促进职业教育进一步办出特色和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培养所需人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各有关企业要把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发挥企业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优势,与职业院校共同做好人才培养、专业开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等工作,为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提高奠定基础。通过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努力,形成具有鲜明特色、校企紧密结合的新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共同建立实习就业基地 职业院校要通过与企业签定协议、在企业挂牌等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生产实习和就业基地,积极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要制定实习制度,会同企业制定学生生产实习计划,实习期间安排有关教师对学生生产实习进行管理,安排教师到企业带队实习或定期到企业巡查指导实习工作,杜绝在生产实习阶段简单将学生推给企业作为劳动力使用或安排从事专业不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意见)

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目前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际,特制定《太原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设置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4项,满分120分。作为十二五期间督导与评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成效的参考依据。 《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有效、规范的管理,提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优质就业率,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尚品德、良好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者。同时要求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下,转变职业教育理念,不光要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还要注重对学生现代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综合培养,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要同市场“零距离”对接,真正把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 太原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结合的整体思路为:遵循职业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律,以有利于加强和促进职业教育,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和素质为原则,以学校为主体,通过不同形式与企业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提高学生技能水平、满足学生求学欲望,实现企业、学生、学校共赢。职业教育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改革思路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改革思路 摘要: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入手,研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模式。开展校企合作,要建立内在动力机制、外部驱动机制、运行调控机制和保障机制,通过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共建人才资源库、共建专业和课程、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等形式寻求共同发展。 关键词:职教教育;校企合作模式;运行机制;合作载体 前言:校企合作教育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在各自不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寻求利益交集共同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校企合作模式是基于市场和社会需求为目标导向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培养人才的范式,它指的是职业教育为满足企业人才需要而进行的可复制的实践办学的一种发展样式,是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下,开展的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合作的样式。通过这些样式,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或训练紧密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一、校企合作现状分析 我国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总体上来说是以学生培养目标为导向的合作模式,它主要是指在我国职业教育中为满足企业人才质量需要而采取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将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或训练紧密结合在一起,以提高人才质量和劳动者的素质。就其本质而言,在于把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起来,以实现良性互动和“双赢”局面;其核心是产学合作、工学结合、双向参与;其目标是增强学校的办学效益和企业人才的竞争优势,最终目的是促进学校和企业发展。职教集团内部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是按照企业和学校的安排实施的、交替进行的课堂教学和企业实际操作培训的教育模式。从目前的校企合作模式来看,形式多样。如“订单式”,“零距离对接式”,“捆绑式”,“产学研一体式”,“双循环式”,“全方位合作、全过程参与、多形式推进式”,等等。但在实际操作上,还远没有形成科学的、深层次的合作,合作大多处于以学校为主企业相对被动的层面上。 二、集团校企合作模式的构建 校企合作的模式,从动态和静态两个角度分析,应包括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和载体两个方面。校企合作的载体是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基础,是双方合作行为共同指向的对象;机制是合作的动力及其运行规则,是校企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两者不可偏废,其有机结合共同构成校企合作的模式。 (1)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构建 教育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与企业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不完全相同。在市场经济环

XX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

XX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 2017年9月

为深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2〕45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对接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重点对接湖南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四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发展需求,以职业院校主体或特色专业为依托,以校企深度合作为基础,按照“基地建设企业化、实践教学生产化”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高效益、有特色、成规模”,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全省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根据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结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武陵山片区国家扶贫攻坚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四大区域板块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全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2、校企共建。探索实施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并全程参与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习基地建设模式,实现学校与企业信息互通、文化互融、人员互聘、资源共享。 3、协同推进。以实训基地设备、技术不断更新为重点,校企协同开展实训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资源建设,统筹基地功能发挥,不断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

平和运行效益。 4、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面向职业院校和社会开放,接受行业企业指导,开展交流合作,承接职业院校师生实习实训、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任务,充分发挥基地使用效益。 三、建设目标 从2014年起,三年内全省共立项建设60个左右“产业契合度高、校企合作紧密、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水平高、教学资源丰富、社会服务能力强”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模式,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建设内容 (一)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1、建设模式。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以职业院校为主体,以与规模以上企业(指工科类)深度合作为基础,以一个主体、特色专业及所属专业群为依托,通过“引企入校”,校企共建“校中厂”模式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必须签署协议,明确资源配置、成本核算、收益分配、财产管理、师生实训等方面的责权利,并共同制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以“契约”为保障的利益共享机制;基地参与合作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生产或经营规模,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符合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三年内企业对基地建设资金或设施设备的投入应占到基地设备设施总投入的60%以上,且企业规划对基地的总投入文科类基地不低于100万元,工科类基地不低于200万元,中职学校可适当降低;基地具有较强的实体化运作能力,能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或拥有自办产业或开展行业企业员工培训;基地所有制产权明晰、以学校为主体,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新形势下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分析

新形势下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分析 发表时间:2016-11-23T14:42:08.360Z 来源:《教育学》2016年10月总第106期作者:彭列[导读] 在社会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担当了绝大部分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的责任。 广州岭南现代高级技工学校510000 摘要:在社会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担当了绝大部分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的责任。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也是职业院校特色办学的重要依托。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技能水平,实现学生高质量就业,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是职业院校不断探索创新的永恒主题。 关键词:新形势职业院校校企合作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期望学校和企业的联系更加密切。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通过企业的参与,可以提高职业教育院校的办学质量。但是当前的学校和企业在合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合作缺少有力的政策支持,导致企业参与的热情不高,合作模式单一。因此,应当进一步加以完善及改进,促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更为紧密,并且发挥有效作用。 一、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 1.订单培养模式。订单培养模式指的是“顶岗实习与就业结合”,校企签署合作协议,这一订单包括了企业用人需求的预订单,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共同组织教学,然后经过考核合格之后,学生会以“顶岗实习”的形式到企业工作,通过企业的具体工作来强化实际的操作技能,从而满足企业的要求。订单培养模式能够对社会教育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而且企业也可以制定中长期人才的规划,并得以保证实施。除此之外,学校人才的培养目标性更强,还可以实现学生职业生涯的规划。 2.资源共享模式。“资源共享”模式就是学校或者是企业的一方为主体,另一方为辅助,通过协议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并对优质的教育资源进行共享、共用,实现校企共赢原则。这种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优点是起到了资源节约与整合的效果,从而使得资源的收益最大化。而且由专业的老师通过在企业的专业技能操作,有助于提高专业水平,还能及时了解行业动态。作为企业,可以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教育培训资源,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 3.校企合作科研。 (1)攻克技术难关。学院要充分发挥教学、科研优势,研究企业产品生产工艺,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的研发,组建由企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教师共同组成的技术攻关组,攻克阻碍和影响行业、企业发展的技术应用难题。(2)研发新产品。此外,学院可根据企业需要,对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进行技术、管理知识和专业理论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 4.工学交替模式。常见的工学交替指的是教学见习与工学交替,即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到企业进行岗位的认知,从而了解企业的文化、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岗位职能、职业道德进行提高的了解学习;以及企业的产品、生产流程等可以进行现场的观摩与学习,然后自己动手制作产品,对岗位达到一个初步的了解。目前,可以把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结合起来,实现学生先学习、后实习、再就业的一体化职业规划,并且能够有效地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的同时,企业也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效益。 二、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优化措施 1.完善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校企合作办学要建立完善的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校企合作要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并在实习中掌握生产工艺技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在教学的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参与到学校课程标准的制订与质量监控,把企业标准与教育标准相结合,选择一些适应于如今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实用的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学校和企业双方要建设联合实习基地,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帮助学生来了解就业市场的动态情况,培养专业性的技术人才。在进行校企合作时,学校应当建立起一定的企业信息反馈机制,并做好后期的跟踪服务,有效保护好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 2.壮大职业院校“双师”队伍。职业院校一般都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来增强学校的双师型老师队伍,让学校优秀的老师去进修、参加培训班,以及下放到企业进行具体技能的实践,从而不断提高老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需要。与此同时,学校也可以定期邀请企业的专业人才到学校进行任教,从而让学生接受到先进的专业理念与高超的技能水平,有助于提高学校双师型的师资力量。 3.建立校企合作技术交流平台。职业院校通常是以项目的方式与企业展开合作,项目完成了,校企合作也就结束了,可见校企合作缺乏紧密性和连贯性。职业院校应该为校企合作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成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健全校企合作规章制度,明确合作各方的责权利,使校企合作由个人行为转变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为。职业院校应该建立校企合作的激励和考核机制,积极鼓励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承担企业横向课题,进行技术研发。 当然,学校也要为教师提供资金保障。职业院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必将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建立校企合作协同机制能够有效激发校企双方的能动性,更好地实现校企合作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提高校企合作质量。参考文献 [1]严金才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职营销与策划专业人才培养探索[J].中国商论,2016,(13)。 [2]李璐试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教育的理论基础[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05)。

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一)建设背景与基础 1.建设背景 创新紧密合作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是学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迫切要求,是珠三角轨道交通及现代制造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激发企业参与合作动力、增强办学活力、实现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建设基础 移交广州市政府管理五年来,学院发挥行业背景深厚和政府支持重视的双重优势,坚持借外力壮实力、联企业强内涵的发展路子,积极与行业企业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学生就业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校企携手育人基础优 联合广铁集团、广州地铁等企业成立28个专业指导委员会,近三年来,共同实施教学及考核、共同管理,为广铁集团、省铁投、广深港地铁等企业订单培养学生3270人。中铁电气化局捐赠价值78万元的DA8型电气化轨道作业车共建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文舟公司、鸣虹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学院设50万元“文舟”奖学金、“鸣虹旅业奖学金”等。校企合作育人呈现良好局面。 (2)合作办学机制绩效佳 2009年,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学院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校企合作在广州花都区“粤宝丽工业园”共建工学结合基地,紧密联系毗邻基地的广州铁道车辆厂,开展先进制造业和应用电子技术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办学模式与成效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2008年着手筹建“广州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做实为主的原则,广泛联系行业企业,现有广铁集团、广州地铁等92家规模企业签约加盟,为紧密合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3)市政府支持校企合作力度大 市政府对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制定了贯彻实施方案,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力度。2009年,市政府拨资金、出政策支持学院以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意见)

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目前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际,特制定《太原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设置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4项,满分120分。作为十二五期间督导与评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成效的参考依据。 《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有效、规范的管理,提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优质就业率,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尚品德、良好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者。同时要求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下,转变职业教育理念,不光要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还要注重对学生现代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综合培养,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要同市场“零距离”对接,真正把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 太原市中等职业学校校企结合的整体思路为:遵循职业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律,以有利于加强和促进职业教育,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和素质为原则,以学校为主体,通过不同形式与企业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提高学生技能水平、满足学生求学欲望,实现企业、学生、学校共赢。职业教育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附件 太原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标准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2013年度XXXX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XXX职业学校 二Ο一二年十二月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加速我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指导今后的学校校企合作工作。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为生产一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校企合作办学意识,不断探索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丰富校企合作内容,提高技能性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升校企合作办学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我校各专业新一轮的内涵发展,不断增强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职业学校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效率的高低。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共嬴”是校企合作的宗旨,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合作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学校有责任义务对学生进行“维权”教育,对合作企业

进行筛选,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3.校企互动原则 校企合作是一项双向活动,应定期开展交流沟通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实习生、毕业生用工回访,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设备等培训,安排学生到企业参观或见习生产。企业定期派遣高级技术人员来校开设讲座,或对师生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校企互动,使师生能收获更多的实践知识与能力,使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合作方式 校企合作基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 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标准为是否促进了双方共 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根据学校各专业目前实际情况,拟开展以下一些 合作方式: 1.“订单”培养 分流组班前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组班后与学生、家长签订“订单”培养用工协议,顶岗实习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考核情况记入 学生个人档案,作为发放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内容;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 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直接在合作企业 就业,确保学生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标准“零”距离对接。具体形式有: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 2.工学交替 企业因用工需求,可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 共同规划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其方式为学生在校上理论课,到合作企业 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定期轮换学习场所。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方案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方案 一、合作目的以服务企业、提升技能、促进就业为宗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 校企合作,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校企双赢的发展模式。 二、合作原则(一)互利原则。 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 学校在合作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学生提升实操能力和就业能力, 企业在合作中提升企业文化和择优吸收优秀技能人才。 (二)互动原则。 互动是促进校企建立更紧密合作的前提,学校与企业可利用各自优势资源互补不足,建立 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培训基地,在培训与就业工作上建立互动平台。 三、合作模式(一)共建顶岗实习基地。 学生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 由学校推荐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一年或半年的 顶岗实习,或接受短期岗前培训后再顶岗实习。 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技术人 才。 (二)共建培训实训基地。 利用学校设施设备、教育管理、师资和企业实训场所、技术指导等优势资源,开展形式多 样的技能培训。 符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政策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 1、订单培训。 学校应企业要求合理设置课程、制订培训计划,开展订单培训,为企业培养专项技能人才, 培训毕业后即实现就业。 2、岗前培训。 应企业要求送教进企业,对上岗前的工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解决企业招收熟练工难的问 题。 3、在岗培训。 应企业要求送教进企业,对在岗职工进行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 4、送教下乡。 在校企合作期间,围绕企业需求,就地就近组织 45 周岁以下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 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5、农村劳动力预备制培训。 发动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训,提升就业竞争能力。 (三)共建服务平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联合搭建就业服务平台, 定期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举办专场招聘会, 让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共享校企合作成果。 四、合作方法(一)实施范围。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样本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

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须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进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经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她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