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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2014)

5.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6.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2014)

7.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04)

9.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2004)

10.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2014)

1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2009)

1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细则(2010)

13.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2008)

14.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2011)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2013)

16.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规定(2013)

17.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

18.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19.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012)

2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

告(2014年)

2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2014)

2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2014)

2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

指导原则

(一)化学药物

1.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1)

2.抗病毒药物病毒学研究申报资料要求的指导原则(2012)

3.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12)

4.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2)

5.治疗脂代谢紊乱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012)

6.单纯性和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2)

7.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2012)

8.抗菌药物非劣效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2012)

9.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2)

10.癫痫治疗药物临床研究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12)

11.已上市抗肿瘤药物增加新适应症技术指导原则(2012)

12.抗肿瘤药物上市申请临床数据收集技术指导原则(2012)

13.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2012)

14.治疗2型糖尿病新药的心血管风险评价指导原则(2012)

15.治疗糖尿病药物及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2)

16.预防和或治疗流感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012)

17.药物代谢产物安全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12)

18.健康成年志愿者首次临床试验药物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估算指导原则(2012)

19.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2)

20.手性药物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2)

21.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2011)

22.药物致癌试验必要性的技术指导原则(2010)

23.抗HIV药物药效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4.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非临床评价的技术指导原则(2008)

25.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2008)

26.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27.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28.化学药物综述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临床研究资料综述(2007)

29.化学药物综述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2007)

30.化学药物综述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2007)

31.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32.化学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33.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34.化学药物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35.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2007)

36.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7)

37.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2007)

38.化学药物长期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7)

39.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整体例与理规范(2011)

40.化学药药学资料CTD格式电子文档标准(试行)(2011)

41.抗高血压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只有起草稿)

42.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43.抗菌药物立题原则建议

44.抗菌药物非劣效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

(二)中药、天然药物

1.中药、天然药物综述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

总结及评价(2007)

2.中药、天然药物综述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临床研究综述

(2007)

3.中药、天然药物综述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药理毒理研究综述

(2007)

4.中药、天然药物药学研究综述的格式和要求(2007)

5.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2011)

6.中药、天然药物治疗女性更年期综合征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1)

7.中药、天然药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1)

8.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

9.中药、天然药物药品说明书撰写原则(2007)

10.中药、天然药物中试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11.中药、天然药物免疫毒性(过敏性、光变态反应)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12.中药、天然药物原料的前处理技术指导原则(2007)

13.中药、天然药物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14.中药、天然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15.中药、天然药物提取纯化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0

16.中药、天然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原则(2007)

17.中药、天然药物局部刺激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18.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的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撰写原则(2007)

19.中药、天然药物急性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20.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

(三)生物制品

1.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0)

3.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07)

4.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

5.

6.重组制品生产用哺乳动物细胞质量控制技术评价一般原则(2008)

7.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2008)

8.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2008)

9.疫苗生产用细胞基质研究审评一般原则(2008)

10.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2008)

11.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一般原则(2008)

12.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2008)

13.联合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

14.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

15.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2008)

16.多肽疫苗生产及质控技术指导原则(2008)

17.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8)

18.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说明书指导原则(第二稿)(2008)

19.预防用以病毒为载体的活疫苗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2008)

20.预防用DNA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1.人用重组DNA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

22.细胞培养用牛血清生产和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3.人用单克隆抗体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4.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5.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6.变态反应原(变应原)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7.艾滋病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8)

28.血液制品去除灭活病毒技术方法及验证指导原则(2008)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法规与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09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WS01/CL0053/24529.html 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201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article/cazjgg/201402/20140200394953.shtml 5.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WS01/CL0053/24473.html 6.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指南(试行)(201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plus/view.php?aid=521 7.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plus/view.php?aid=520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0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WS01/CL0058/9346.html 9.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200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WS01/CL0058/9346.html 10.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2014)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plus/view.php?aid=522 1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2009)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WS01/CL0087/42913.html 1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细则(2010) 13.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2008)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policy.do?method=view&id=323 14.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2011)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716687908.html,/WS01/CL0844/67395.html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2013)

2020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题

2020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题 1. 以下哪个法律法规不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的根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D.《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 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以下哪个角色做出? A.临床试验协调员 B.临床医生 C.伦理委员会 D.监察员 3. 以下哪项不是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重点? A.受试者保护 B.试验结果可靠 C.试验药物潜在收益 D.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数据和安全监查委员会,监查委员会,数据监查委员会)由谁设立? A.申办者 B.研究者 C.试验中心 D.药政部门 5. 告知一项试验的各个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认其同意参见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是: A.知情同意 B.知情同意书 C.试验方案

D.研究者手册 6. 通过签订合同授权,执行申办者或者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的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是什么? A.伦理委员会 B.监查员 C.协调研究者 D.合同研究组织 7. 受试者被告知可影响其做出参加临床试验决定的各方面情况后,确认同意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的过程。该过程应当以书面的、签署姓名和日期的文件是: A.研究者手册 B.试验方案 C.知情同意书 D.标准操作规程 8. 对临床试验相关活动和文件进行系统的、独立的检查,以评估确定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实施、试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报告是否符合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行为是: A.监查 B.稽查 C.检查 D.直接查阅 9. 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指的是: A.不良事件 B.药物不良反应 C.严重不良事件 D.危险信号 10. 以下对于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描述不正确的是: A.伦理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备案管理应当符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要求。 B.伦理委员会的委员均应当接受伦理审查的培训,能够审查临床试验相关的伦

那些临床试验需要注册

注册指南请仔细阅读本指南,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一、什么样的临床研究需要注册? 所有在人体进行的研究,包括各种干预措施的疗效和安全性的有对照或无对照试验(如随机对照试验、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及非对照研究)、预后研究、病因学研究、和包括各种诊断技术、试剂、设备的诊断性试验,均需注册并公告。 二、中、英文双语注册 在完成中文注册申请表后,必须于两周内完成英文注册申请表。如果两周内不能完成英文版,请与我们联系采用英文翻译服务。在完成中、英文注册资料的上传后15天内可获得注册号,一个月内可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检索入口(WHO ICTRP search portal)检索到已注册试验。 未完成英文注册申请表者不算完成注册。 三、注册是否需要费用?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为非赢利机构,一律免费注册。 四、哪些项目需要收费? 1、只有那些需要我们指导设计的试验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仅仅用于维持机构运转。参考目前国际注册机构收费标准,任何类型的单个研究设计指导费用均为1500元; 2、翻译服务:500元。 五、伦理审查及其费用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组建的中国注册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由资深各专业临床医学家、临床试验专家、医疗卫生服务用户代表、WHO患者安全保护联盟中国区代表、律师及药物公司代表组成,宗旨是保障受试者权益,审查临床试验的合理性,评估安全性,凡未经其他伦理委员会审查的临床试验均需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接受审查。临床试验伦理审查费用标准为每项2000元。 六、申请注册程序 1. 全部注册程序均为在线申报; 2. 首先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网站上建立申请者账户:点击ChiCTR首页右侧的“用户登陆”区的“注册”; 3. 弹出个人信息注册表,请将你的信息录入此表后点击“注册”,则您的账户就建立起来了;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一类疾病,尽管现有治疗手段取得了一定疗效,但多数肿瘤患者生存时间有限,缺乏有效的可以治愈的药物,亟需开发新的药物来满足需要。在抗肿瘤药物的风险效益评估中,医护人员和患者可能愿意承受相对较大的安全性风险,所以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除遵循一般药物临床研究原则外,还应考虑其特殊性。由于肿瘤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的抗肿瘤药物不断涌现,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点;肿瘤疾病的药物治疗也从以往的单纯追求肿瘤缩小向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转变,这些改变使抗肿瘤药物临床疗效评价终点指标也出现较大改变。因此,传统的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已经变得不适宜,需要更多地探索能加快和促进开发进程的临床研究策略。 本指导原则将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一般考虑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在不同临床研究阶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旨在为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申请人在进行临床研究时,还应当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既往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进行,对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需要遵从的原则以及与其他指导原则重复内容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研究,抗肿瘤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不适用于中药制剂。药物类别上主要针对细胞毒

类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由于非细胞毒类药物(如信号传导抑制剂,生物反应调节剂,激素类等)是目前新药开发的主要方向,本指导原则也将尽可能对此类别药物临床研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本指导原则中的观点仅代表SFDA当前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不能涵盖在新药研发中遇到的所有情况,申请人在研究中应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尤其应注意的是,抗肿瘤药物研究理论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可能对将来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产生影响,因此申请人可以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并及时寻求SFDA 药品注册部门的建议。 二、临床研究的总体考虑 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Ⅰ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对药物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进行初步研究,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肿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肿瘤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 需要指出,这种临床研究的分期并不是固定的开发顺序。在本指导原则中,尽管对Ⅰ、Ⅱ期探索性试验和Ⅲ期确证性试验区别对待,但统计假设的建立和检验也可以成为Ⅱ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同样,部分探索性研究也可能成为Ⅲ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 由于Ⅲ期临床试验需要提供生存获益的疗效数据,试验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采用探索的开发模式,按照预定的中期分析计划,依据不断积累的信息,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调整。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资料保存明细

临床试验保存文件 一、临床试验准备阶段 临床试验保存文件研究者申办者1研究者手册保存保存 2试验方案及其修正案(已签名)保存原件保存 3病例报告表(样表)保存保存 4知情同意书保存原件保存 5财务规定保存保存 6多方协议(已签名)(研究者、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保存保存 7伦理委员会批件保存原件保存 8伦理委员会成员表保存原件保存 9临床试验申请表保存原件10临床前实验室资料保存原件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保存原件12研究者履历及相关文件保存保存原件13临床试验有关的实验室检测正常值范围保存保存14医学或实验室操作的质控证明保存原件保存15试验用药品的标签保存原件 临床试验保存文件研究者申办者16试验用药品与试验相关物资的运货单保存保存17试验药物的药检证明保存原件18设盲试验的破盲规程保存原件19总随机表保存原件20监查报告保存原件 二、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临床试验保存文件研究者申办者21研究者手册更新件保存保存22其他文件(方案、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书面情况通知)的更新保存保存23新研究者的履历保存保存原件24医学、实验室检查的正常值范围更新保存保存25试验用药品与试验相关物资的运货单保存保存26新批号试验药物的药检证明保存原件

27监查员访视报告保存原件28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原件 29原始医疗文件保存原件 30病例报告表(已填写,签名,注明日期)保存副本保存原件31研究者致申办者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保存原件保存 临床试验保存文件研究者申办者32申办者致药品监督管理局、伦理委员会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保存保存原件33中期或年度报告保存保存34受试者鉴认代码表保存原件 35受试者筛选表与入选表保存保存36试验用药品登记表保存保存37研究者签名样张保存保存 三、临床试验完成后 临床试验保存文件研究者申办者38试验药物销毁证明保存保存 39完成试验受试者编码目录保存保存 40稽查证明件保存原件41最终监查报告保存原件42治疗分配与破盲证明保存原件43试验完成报告(致伦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存原件44总结报告保存保存原件

如何在中国开展临床研究

如何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一个临床研究 者的经验分享 提示:原文转自晓拙君 随着循证医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临床试验在我国开展。如何高质量地完成临床试验,成为有志于临床科研的医生的重要课题。 临床科研种类繁多。凡涉及人群研究的大凡有两种:一种是临床调查,如某种疾病的临床特点观察、注册研究等,一般对治疗不予干预;另一种是对新的诊断方法和新的治疗手段的评价(包括药物、器械、治疗手段等),一般称为临床试验。作为药物试验,可以分为Ⅰ~Ⅳ期,每一期都有不同的目的、试验人群和试验方法。目前我国参加的大规模临床试验多为Ⅲ期或Ⅳ期试验,以临床疗效或安全性为主要试验目的。本文重点介绍临床试验。 在我国,临床试验可以是国家项目,包括政府部门和学术组织发起的项目。也可以是医药器械厂家、研究单位自行或联合开展的项目。所谓研究者发起的科研项目应该挂靠在一个研究单位进行。近年来随着国际学术交往的增加,国际多中心大规模临床试验不断进入我国,使我们有了参与国际合作和介入世界顶级临床科研项目的机会。 无论试验的种类如何,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必须遵守: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这是临床试验的精髓。国际上实行临床试验的GCP管理已经数十年。我国也在上世纪90年代颁布了自己的规范,目前实施的是2003年的版本。GCP内容十分丰富,但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基本点:保证试验的科学性;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一切措施和规定都要从这两个“保证”出发。既往一些试验受到批评,除了在学术上存在问题外,多数与没有完全遵从GCP有关。特别是试

验涉及新药或新器械批准上市的问题,国内外各级药监当局都十分重视试验进程中是否遵循GCP,这也成为稽查的主要内容。 试验前的准备 一项临床试验在实施之前最重要的是确定试验的目的、方法和方案。如果是多中心试验,由牵头单位(国际或国内)提出试验设想和初步方案,由试验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全面讨论,确定方案。在试验准备阶段,可以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包括各中心的课题负责人。但一旦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确定后,任何人和单位都无权自行修改。此点在各中心申请立题,伦理讨论和以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都必须遵守。 方案确定后,下一项工作就是试验的准备。这一工作十分繁杂。根据试验性质不同,需要得到不同级别管理部门的批准。我国的纵向课题临床试验,一般由研究者根据国家不同课题计划申报(招标),若涉及药物试验且为新适应证,应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批准。国际或国内非纵向课题的临床试验,若为药物试验,涉及到新药或新的适应证,一般也要取得SFDA批准,由申办单位负责申报。凡要取得批准的项目,必须得到审批批件。这一批件要一直保存在试验中心(多中心试验可为复印件)。若非新药或新适应证的药物试验及非药物试验不需此步骤,但应在试验单位进行科研立项。 试验的组织工作是试验前准备的一个关键。单中心试验,只在本单位组织课题组即可。多中心试验,试验中心的选择是国家协调中心的任务,所以凡是有志于参加临床试验的各中心,应该与国家协调中心保持经常性联系,以便在适合的课题中能够被选中。各中心的主要研究者(PI)一般由国家协调中心建议。根据我国GCP的要求,PI人选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临床试验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在学术上的指导;熟悉申办者所

ICF -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一项评价西达本胺联合联合泼尼松、环磷酰胺、依托泊苷及甲氨蝶呤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的多中心、单臂、开放性II期临床试验 知情同意书 受试者姓名: 受试者姓名缩写: 受试者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试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您好! 首先感谢您有意参加本项临床试验。在您同意参加本项临床试验之前,请您仔细阅读这份知情同意书,如果您愿意也可以和您的亲人或朋友商量,或向您的医生或研究人员提出任何您需要了解的问题,直至得到满意的答复。 参加本临床试验是自愿的,如果您同意参加,请您签署此知情同意书,并且保存该份经您和研究者双方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副本。本临床试验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赫尔辛基宣言》,并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这将会保证您的权益在本试验中不受侵犯。 签署知情同意书不会改变您的合法权益,仅表示您已经理解了这些信息并愿意参加本试验。 【试验目的和背景】 针对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目前尚无标准的治疗方案,一线治疗包括CHOP 方案(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强的松四药联合)或CHOP类似方案,虽然可获得较高缓解率,但维持时间短,患者生存获益差。对于难治患者或缓解后再复发的患者,特别是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患者,二线治疗难度更大,因此治疗指南首选临床试验。 西达本胺(Chidamide,爱谱沙)是我国自主研发的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为 1.1类新药。在全国多家中心完成的西达本胺片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的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西达本胺单药有效率为29.1%,常见不良事件为血液学毒性、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等,超过半数患者发生的不良事件为1-2级。这些结果显示,西达本胺安全性较好,主要不良反应为可控的血液毒性,并显示了较好的综合获益,口服给药方便。2014年1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批准西达本胺单药治疗复发或难治性PTCL。 本项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在前期相同适应症的单药临床试验基础上,对西达本胺联合泼尼松、环磷酰胺、依托泊苷及甲氨蝶呤治疗复发或难治性PTCL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评价,为西达本胺联合用药的临床应用进一步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和步骤】 试验将选择合适的患者参加,计划共计入选36例受试者。在入组筛选期间,为了确定您是否适合参加本项临床试验,您的医生将询问并记录您的病史、全身健康状况以及进行相关的检查。您将被要求抽血(约5~8毫升)以及留取尿标本进行血常规、血生化、电解质和尿常规等检查,同时进行皮肤病灶拍照评估、放射学和其他必要的检查,以便了解您的疾病情况是否符合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的入选标准。 本研究包括联合治疗期和维持治疗期。在联合治疗期,您将接受西达本胺联合泼尼松、环磷酰胺、依托泊苷及甲氨蝶呤的治疗:西达本胺片每次30mg,每周服用2次

如何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_二_一个临床研究者的经验分享

P32 RAS,联合控制心肾损害的靶标 心脏和肾脏各自独立,却又紧密相联。多种危险因素可同时作用于心肾,造成两者联合损害。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是两器官联系的“纽带”,其激活是心血管疾病发生发展的关键。因此,抑制RAS,是心血管疾病防治的“重头戏”。 ABSTRACT 重点导读 P26 对超说明书用药 多种意义上的完善思考 缺乏医院批准和行政许可的临床试验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程序而所采取的“超说明书用药”,本身既不科学,也不合法。“科学性”、“社会性”、“为患者好”必须建立在符合法律程序之上才具有正当性。 P10 如何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二) 临床试验进行中的方案执行尤为重要,关乎整个试验的成功与否。临床试验团队应对方案执行中的每一细节力求按计划进行,如发生方案偏倚或违背时,要及时发现并积极处理,尽可能令方案始终按预定的基线进行。另外,试验进行中首先考虑的是患者的安全性,一切以患者为中心。 力量 P70 浅析临床试验中的偏离或违反方案问题 偏离及违反方案的情况及发生率尽管不可避免,但是要尽一切努力,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 其发生,因为严重 的违反方案会直接影响试验数据的质量, 进而影响试验的结果,甚至左右该新药能否通过政府药政主管机构的核决。 范大超 P28 健康中国,掀起“心”革命 ——第21届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报道心血管疾病已成为全世界的“头号杀手”,并仍持续增长,其中大约有一半的病例发生在亚太 地区。而且与西方国家相比,亚洲地区的心血管疾病患者更趋年轻化。因此,对心血管的防治战线必须前移。 P38 ACEI,阻断RAS系统的领跑者 自第一个肾素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问世以来,ACEI便以卓越的疗效活跃于降压药物的舞台,拥有大量的循证医学证据,其适应证也在不断扩展。即便在RAS系统抑制剂的其他成员的挑战下,其光环依旧,王者地位尚不可动摇。 P50 氨磷汀在血液系统疾病中的应用 细胞保护剂已成为抗肿瘤药物研究与开发领域的“新星”,氨磷汀就是其中的一名佼佼者,在抗肿瘤、逆转耐药和保护正常细胞方面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目前已被广泛用于临床多种血液系统疾病。

研究方案10-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颅内血管磁共振管壁成像注册登记研究方案 一、研究背景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颅内动脉狭窄是缺血性卒中的重要原因。由于缺乏可靠影像学手段及病理学证据,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斑块(ICAD)易损性特征一直是研究难点。基于前期高分辨磁共振(HR-MRI)管壁成像研究工作,我们提出:症状性ICAD斑块强化是斑块易损性的重要标志,其强化程度与卒中复发密切相关。我们拟通过建立的颅内动脉狭窄研究队列,采用HR-MRI技术前瞻性比较症状性与无症状ICAD斑块组成、形态结构、强化程度等定量指标,探索①HR-MRI技术在脑卒中病因学诊断,治疗方案决策方面的价值;②建立包含斑块强化特性的ICAD易损斑块评价标准,明确及其在药物治疗效果评估中的价值,为ICAD的个体化治疗提供重要的客观依据。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是引起脑梗死的重要原因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发生率存在种族差异[1]。亚洲黄种人及非洲、美洲黑人的颅内动脉狭窄的发生率较美洲白人高。基于我国的两项研究发现年龄超过60岁的正常人群中颅内动脉狭窄发生率为5.9%~6.9%[2, 3]。我国卒中患者中颅内动脉狭窄约占33%~50%,TIA患者中颅内动脉狭窄所占比例更高(>50%)。 症状性ICAD年卒中复发率较无症状ICAD年发生率显著增高。脑梗死后患者存在再卒中风险,而伴有颅内动脉狭窄患者的卒中复发率明显增加。我国国家卒中注册调查的数据显示伴有颅内动脉狭窄1年内卒中复发率随动脉狭窄程度而增加,其1年复发率从3.34%增至7.40%[4]。在WASID研究中症状性ICAD者应用阿司匹林组1年内卒中复发率为19%,而狭窄率≥70%的患者年卒中复发率高达23%;无症状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发生率为18.9%-27.3%,而其相关卒中年发生率平均3.5%。因此,ICAD导致卒中发生的风险存在显著差异,进一步的危险分层研究对于临床干预决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颅内动脉粥样硬化引起卒中的机制复杂,包括:血栓形成、动脉-动脉栓塞、低灌注、穿支动脉闭塞等。其中血栓形成、动脉-动脉栓塞在卒中事件的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二者多由于局部斑块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赫尔辛基宣言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本宣言于1964年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第18届世界医学协会(WMA)大会上首次通过,此后进行过多次修改,并经1975年日本 东京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1983年意大利威尼斯第35届 世界医学大会、1989年香港第41届世界医学大会、1996 年南非第48届世界医学大会、2000年苏格兰爱丁堡第52 届世界医学大会通过。一、前言 1. 世界医学协会起草的赫尔辛基宣言,是指导医生和其它人员进行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的声明。人体医学研究包括对人体本身或相关资料的研究。2. 促进和保护人民的健康是医生的职责。医生的知识和道德正是为了履行这一职责。3. 世界医学协会的日内瓦宣言用“病人的健康必须是我们首先考虑的事”这样的语言对 医生加以约束,而国际医学伦理准则宣告“只有在符合病人的利益时,医生才可提供可能对病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产生不利影响的医疗措施。”4. 医学的进步是以研究为基础的,这 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最终有赖于以人体为对象的试验。 5. 在人体医学研究中,对受试者健康的考虑应当优先于科学和社会的兴趣。 6. 人体医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改进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并提高对疾病病因学和发病机理的认识。即使是已被证实了的最好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都应当不断地

通过研究来检验他们的有效性、效率、可行性和质量。7. 在目前的医学实践和医学研究中,大多数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都有风险和经济上的负担。8. 医学研究要遵从伦理标准,更加尊重所有人群,并保护他们的健康和权利。有些受试人群十分脆弱需要特殊的保护。要认识到处于经济上、医疗上不利地位的人的特殊需求。对那些不能作出和拒绝知情同意的人们、和那些可能在胁迫下才作出同意的受试者、对那些从研究中个人得不到受益的受试者以及那些同时接受治疗 的受试者要特别加以关注。9. 研究者必须懂得他们自己所在国家关于人体研究方面的伦理、法律和规章的要求,并且要符合国际要求。任何国家的伦理、法律和规章都不允许减少或取消本宣言中对受试者所规定的保护。二、医学研究的 基本原则10. 在医学研究中,保护受试者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他们的隐私和尊严是医生的职责。11. 涉及人体的医学研究必须遵从普遍接受的科学原则,应对科学文献和相关资料全面了解,并有充分的实验和动物试验(如有必要)的基础上进行。12. 研究中要注意可能对环境的影响,并要尊重用于研究的实验动物的权利。13. 每一项人体试验的设计和实施均应在试验方案中明确说明,并应将试验方案提交给专门任命的伦理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论、指导,可能的话,进行审查批准。该伦理委员会必须独立于研究者和申办者,并且不受其它方面的影响。该委员会应当遵守试验所在国的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目录 前言 1.术语 2.ICH GCP 的原则 3.机构评审委员会/独立的伦理委员会(IRB/IEC) 3.1职责 3.2组成、职责和操作 3.3程序 3.4记录 4.研究者 4.1研究者的资格和协议 4.2足够的资源 4.3试验对象的医疗保健 4.4与IRB/IEC交流 4.5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 4.6试验用药品 4.7随机化程序和破盲 4.8试验对象的知情同意 4.9记录和报告 4.10进展报告 4.11安全性报告 4.12试验的中止或暂停 4.13研究者的最终报告 5.申办者 5.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2合同研究机构(CRO) 5.3医学专家 5.4试验设计 5.5试验管理、数据处理和记录保存

5.6研究者的选择 5.7责任的分配 5.8给对象和研究者的补偿 5.9财务 5.10向管理当局通报/提交 5.11IRB/IEC审评的确认 5.12有关试验用药品的资料 5.13试验用药品的生产、包装、标签和编码5.14研究产品的供应和管理 5.15记录访问 5.16安全性资料 5.1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5.18监察 5.19稽查 5.20不依从 5.21一个试验的过早终止或暂停 5.22临床试验/研究报告 5.23多中心试验 6.临床试验方案和方案的修改 6.1概要资料 6.2背景资料 6.3试验的目标和目的 6.4试验设计 6.5对象的选择和退出 6.6对象的治疗 6.7有效性评价 6.8安全性评价 6.9统计 6.10直接访问源数据/文件 6.11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2伦理学

6.13数据处理和记录保存 6.14财务和保险 6.15结果发表办法 6.16补充 7.研究者手册 7.1前言 7.2一般考虑 7.3研究者手册的内容 7.4附录1 7.5附录2 8.临床试验必需文件 8.1引言 8.2临床试验开始之前 8.3临床试验进行期间 8.4临床试验完成或终止之后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机制及实施说明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机制及实施说明 Statement for Chinese Clinical Trial Registration and Publishing System 吴泰相1,李幼平1,李静1,钟紫红2,贾万年3,代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协作网 Taixiang Wu, Youping Li, Jing Li, Zihong Zhong, Wanlian Jia, on behalf of Chinese Clinical Trial Registration and Publishing Collaboration 执笔人单位: 1.卫生部中国循证医学中心、Chinese Cochrane Centre、循证医学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四 川大学华西医院 Chinese Evidence-Based Medicine Center Ministry of Health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hinese Cochrane Centre, Ministry of Education Virtual Research Center of Evidence-Based Medicine, Chinese Clinical Trial Register, West China Hospital, Sichuan University 2.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 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Chinese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 3.《解放军医学杂志》编辑部 Editorial Board of Medical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2006年4月16~17日在成都召开第四届亚太地区循证医学研讨会期间,中国48家医(药)学期刊和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Chinese Clinical Trial Register, ChiCTR)、卫生部中国循证医学中心、循证医学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和Chinese Cochrane Centre的代表经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决定共同发起创建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机制,并成立“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协作网(Chinese Clinical Trial Registration and Publishing Collaboration, ChiCTRPC)”。这种临床医学研究管理新模式的创建和应用,将对提高中国临床试验信息透明度和质量、提高医学研究公信度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介绍其结构特点和运作方式。 1.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机制的结构特点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机制是医(药)学期刊、ChiCTR、技术支撑和教育体系三部分联合协调运行的机制。 1.1 医(药)学期刊是医(药)学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播和交流医(药)学科技信息的主要载体,反映一个国家医(药)学研究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承载着为各类医疗卫生决策提供证据的重任,有着其他途径不可替代的重要导向作用[1]。 医(药)学期刊是医(药)学研究结果的主要出口,发表的文献数量占医(药)学文献总量的70%[1]。要实行临床试验注册制度,必须有医(药)学期刊严把出口关,只有完全做到不发表未注册的临床试验,才能保证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完全实施。 针对中国医(药)学期刊数量多,医(药)学从业人员数量大,对临床研究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不一,文章数量巨大质量偏低的特点,ChiCTRPC的成员期刊经讨论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优先发表已注册的临床试验,根据各期刊情况,逐步过渡到只发表已注册试验报告。 全国各医(药)学期刊是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机制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是整个机制成功运转的保障。我们希望全国医(药)学期刊积极参与到这件关系到医(药)学研究社会公信度的大事中来,团结一致,共同推动中国临床研究水平的提高。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药品进行各期临床试验,包括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颁布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的道德原则,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参加临床试验的各方都必须充分了解和遵循这些原则, 并遵守中国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进行药品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准备在人体进行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预期的治疗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危害,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标准。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该试验用药品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所提供的药学、临床前和已有的临床数据资料必须符合开始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该试验用药品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以证明该试验用药品可用于临床研究,为其安全性和临床应用的可能性提供充分依据。 第七条开展临床试验单位的设施与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第八条在药品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九条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应在参加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内成立伦理委

药物临床试验构管理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指资格认定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要求认定的,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简称“试验专业”)是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通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的专业。 第三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进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认定、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和现场检查等。 第二章资格认定 第五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简称“资格认定”)是指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对申请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所具备的药物临床试验条件,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研究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系统评价,作出其是否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决定的过

程。 第六条申请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二)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力; (三)具有急危重症诊疗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与处置能力; (四)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 (五)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独立的办公场所、临床试验用药房、资料室及必要的设备设施; (六)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医技科室; (七)具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八)具有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九)具有经过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相关法规的培训、能够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 (十)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近三年按照GCP要求开展过上市后药品的临床研究,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床位数和受试者人数; (十一)具有能够承担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任务的伦理委员会。 第七条申请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应根据所具备的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和专业特长,结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实

临床研究方案-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临床研究方案 放疗同步替吉奥胶囊治疗鼻咽癌 临床研究 研究者放射肿瘤科 医院海军总医院 申办者:海军总医院放射肿瘤科

一:前言 鼻咽癌是我国常见恶性肿瘤之一,在头颈部恶性肿瘤中占首位。发病率有明显的地区分布。据估计,世界上80%的鼻咽癌病例发生在我国。治疗首选放射治疗,放疗后年生存率约为34-53%。 到目前为止,其标准的治疗方案仍为以铂类药物为基础的联合化疗。由于铂类显著的肾毒性、消化道反应、血液学毒性,以及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在临床使用上受到限制。 替吉奥为抗代谢药物,有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按1:0.4:1摩尔比组成。吉美嘧啶和奥替拉西钾通过对酶的抑制作用,使替加氟在体内生成5-氟尿嘧啶(5-FU)的有效浓度持续更长的时间,同时减少5-FU胃肠道副反应。适用于头颈部肿瘤及晚期胃癌、胰腺癌、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等患者。临床荟萃分析显示,在晚期胃癌、胰腺癌、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中使用替吉奥可以在提高疗效的同时,还能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替吉奥联合同步放疗既能使肿瘤细胞的增殖周期发生改变,增加放疗的敏感性,同时不增加患者严重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现进行放疗联合替吉奥胶囊治疗鼻咽癌的临床研究,以探讨该方案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研究目的 ◆主要研究终点:疗效(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次要研究终点:不良反应(早期,晚期) 三: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单中心、随机、平行对照试验设计,拟纳入病人50例。研究采用随机分组方法:组别1(25例)为替吉奥胶囊同步放化疗,组别2(25例)为氟尿嘧啶+顺铂(PF方案)同步放化疗,在放疗结束后维持化疗3周期治疗结束时评价疗效。任何时间发现病情进展均可停止治疗。

最新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总结-(1)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工作总结 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标准(2017版)和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我院自2017年1月份启动创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版)的标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以质量控制为抓手,注重内涵建设;加强机构办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科室相关人员的培训;强化临床试验相关的伦理审查;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大大提高了临床试验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对2017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我院自2017年1月份启动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创建工作,3月份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先后成立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管理机构、机构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机构办公室配置机构药房,资料档案室、质控小组。根据各临床专业的综合实力及科研技术水平遴选了17个临床专业研究团队。 二、制定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 机构办公室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版)

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具体要求,起草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20条、各类人员职责14条、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89条、药物临床试验设计规范5条并汇编成书100本,汇编印发应知应会手册300册。 三、强化药物临床试验培训,保证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 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院、内外GCP及相关技术规范培训:2017年的3-6月份有关院领导带领办公室成员先后到省、市级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的6家医院调研参观学习;4-5月份组织两次38人次参加的江苏省药物临床试验法规、技术及实务操作和伦理审查技术高级培训班;7月份邀请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知名专家,在我院举办由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约240人参加。目前共有129人次取得了国家级、省级药物临床试验培训证书。在创建期间组织院内培训8次约300人次,涉及内容包括对17个临床专业科室的研究者、质量管理员、药品管理员的专题培训及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与不良事件处理、进行心肺复苏、呼吸机、除颤仪等设备使用的SOP进行培训。四、 五、完成试验设施设备的配备 2017年8月份完成了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各申报专

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研究水平,确保试验结果科学可靠,充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及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临床药理基地、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专业科室、实验室及辅助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药物临床试验包括药物临床Ⅰ、Ⅱ、Ⅲ、Ⅳ期和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医院临床药理基地(以下简称为基地)在医教部领导下,负责承接药物临床试验,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科室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审定药物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第五条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评价、监督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 第六条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具体负责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管理和总结,并接受基地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基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部分涉及面广、复杂性强的药物临床试验的具体试验方案进行审查、指导和评价。 第三章试验流程 第八条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由基地办公室统一承接 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报基地主任审批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承接试验项目后,由基地办公室与相关临床专业科室协调,共同确定承担专业、承担类型(负责或协作)及其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第十条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积极参与临床试验文 件的制定和/或讨论。 (一)作为项目研究负责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指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研究者)协助申办者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临床试验文件,并会同申办者召集基地及各临床试验协作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协调会,讨论通过临床试验文件。 (二)作为项目研究协作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和基地应派代表参加由研究负责单位组织的项目实施协调会,并参与讨论。 第十一条所有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必须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关于开放临床试验公共管理平台(ResMan)的公告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中国医学研究信息管理中心 关于推广使用基于互联网的临床研究公共管理平台暨提供数据和安全监测服务的公告 Notification for opening the web-based medical research public management platform ResMan 为了促进临床研究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公信度,我们于 2010年 3月 1 日起正式开放基于互联网的临床研究公共管理平台(Research Manager, ResMan),供广大临床研究人员、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药物研发单位和 CRO 使用。现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已开始要求研究者在临床试验投稿时提供其原始数据(individual participants data, IPD)在公共数据库的信息,供编辑、审稿专家和公众共享【1】;共享临床试验原始数据(IPD)已经成为临床试验透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什么是临床试验公共管理平台?临床研究公共管理平台(Research Manager, ResMan)是指将临床试验的管理流程、试验过程中记录的受试者基线资料包括人口学资料、入组时检查的基线数据、试验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结果数据等相关资料即“病历记录表(case record form, CRF)”的所有内容,基于互联网在线记录并传送到中央数据库保存管理。每项试验只允许该课题组研究人员进入并实施操作;对基金资助课题,项目管理者、试验申办者或投资者有权浏览实时资料但不能对之做任何更改。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公开研究结果数据。数据一旦录入并保存,以后对数据所做的任何改动都会自动显示和追踪。研究者决定可公开的资料后,公众可通过“公众浏览”看到,以了解试验的进展情况和试验数据,但不允许看到或不能通过公开资料追索到受试者的任何个人信息。 二、为什么要使用临床研究公共管理平台? 1. 临床试验是研究者和参与者为解决医学领域的科学问题一起共同承担风险,为全社会获得相关医学知识所做出的奉献,因此,让全社会了解研究的细节是对奉献者最大的尊重; 2. 所有临床试验所获得的结果都可能应用于大众,涉及每一位公众的健康,因此,公众有权知道临床试验的所有细节和结果。无论试验结果如何,都应该让公众了解临床试验的细节,这是医学研究伦理的需要; 3. 项目管理机构、试验申办者或投资人可根据需要随时了解临床试验的执行情况和进度; 4. 让公众了解临床试验执行细节和过程可保证临床试验资料的真实性,增加临床试验的公信度; 5.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要求投稿时需提交在公众可及(public accessible database)的公共数据库查询到原始数据,供医学期刊编辑和审稿专家审核稿件时核查; 6. 便于试验研究者保存和管理试验资料; 7. 可免除使用纸张记录,减少集中录入数据的错误可能性和工作量,提高记录可靠性,利于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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