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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流程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流程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流程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

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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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

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

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

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

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

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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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药房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普通、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和药品保障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门诊药房药品的计划和请领工作,保证临床药品供应。经常与临床互通药品信息,加强与医护人员的多渠道和多形式交流与沟通,为医护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药学服务。负责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和特殊药品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负责落实每月药品盘点工作。督促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负责门诊药房考勤、排班、日常考核工作。根据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落实组内考核工作。 2、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佩戴胸卡,正确操作计算机的门诊药房发药程序,并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养护工作。 3、门诊药房药品调配是直接服务于门诊病人,具有随机性,终端性,药品调配工作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剂药品: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应随时注意服务质量。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管理模式。 4、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医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严禁无凭证发药。 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有抢救病人用药时,应积极主动配合。为确保危重病人的及时用药,急救处方实行优先调配,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急救病人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以先发药,再补办收费手续。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6、门诊药房储存药品按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工作。药房药品储备必须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符合临床和实际需要,在数量上必须适中,不

宜过多或过少。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并及时补充药品。特殊情况或病人需要时,应及时向药库领取,或向其它药房调拨。 7、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8、门诊药房拆零药品时,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 日期、有效期。 9、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要每天认真清点, 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10、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做好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注意有效期1年内的药品和滞销药品的动态情况,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做好处方保管工作,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午,麻醉药 品处方保存3年。 11、每月盘点1次,保证帐物相符。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经科主 任批准后方可作盘点处理。 12、工作期间保持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 应向组长请假,不能擅自离岗。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对病人礼貌服务,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提问,不和病人争吵。在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的同时应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药品是特殊商品,但目前患者要求退药的现象较为普遍,究其原因多为院方责任。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退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凡属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退药。 1、因费用报销原因; 2、无原始发票凭据; 3、非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 4、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如:冷藏、避光等; 5、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制品。 二、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一)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二)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合理退药情况。 1、经药房负责人确认,药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2、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1)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 (2)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 (3)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 (4)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3、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1)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 (2)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4、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它不可预知的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继续 使用该药。 三、除以上情况外,其它任何情况退药皆属不合理退药。 四、退回药品的处理 一经发出的药品退回,如果批号显示不清、外包装缺失或破损,作报废处理(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损依据)。 五、不合理退药处理 每月由药房统计,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公示,由于不合理退药给院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报分管院长批准,由处方医生承担经济损失。 六、退药操作流程 1、患者至开方医师处,由开方医师检查药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并用红笔开具退药处 方注明退药原因。 2、由医务科工作人员(院长)在退药处方上写明退药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 3、药房负责人(及其委托人)需同时确认退药条件: (1)进一步审核药品包装是否完好。 (2)登记所退药品批号,并核对此批号是否与在库的药品批号一致。 (3)审核医生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已经签字的退药处方 如符合以上要求,由药房药师收下药品,并在发票单正面签名并署“同意退药”。 4、收费处凭退药单及发票退还药品金额。 七、住院部汇总发药,各别小剂量的退药偶尔体现在汇总表上,多是由于长期医嘱未能及时停掉引起的或是临时患者病情变化产生的换药,药房汇总发药以后领药护士在汇总表上签字药房可以给予退药;剂量大的退药,须有处方医师注明的退药原因,当天经护士长签字,三天以上的退药及已办理出院手续要求退药者,须经医务部(院长)、护理部签字,药房审核登记后方可进入退药流程。下列情况下不能退药: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药品的管理,遵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须按下列规定酌情办理。 一、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退: 1、因费用报销原因的。 2、自己点名开的药。 3、无原始凭据的。 4、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低温、密封等,退药时间限制在8小时之内;无特殊保存要求的,退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取药后5天。 5、已开外包装,未能恢复原状,己损坏的或外包装己涂写字样的。 6、已打开包装使用的。 7、以厂家药品说明书介绍的不良反应为由拒绝用药的。 二、根据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1、出现变态反应的。 A.大输液未开装的,针剂独立包装的。 B.口服药处方与疾病有禁忌的。 C.发生过敏反应的。 2、经药房工作人员确认,药品存在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A.破损(需当面验清)。 B.过期。 3、由经治医师签字说明,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障碍或说明书以外

用药且未告知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三、确因用药不当而必须退回的药品,如该药不能继续使用,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临床科室承担,临床科室应将相应的经济损失落实到当事医师。 四、退药程序: 1、医师在收费凭据背面按以上规定写明退药原因(药品质量问题除外),并经业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2、患者将药品交回药房后,凭处方和签字的收费凭据去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0年9月28日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最新】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

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1.药房工作制度 2.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5.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6.新药采购流程图 7.新药采购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9.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0.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工作职责 14.药学专业术人员职责 15.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16.医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二、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四、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一、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二、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三、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四、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五、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六、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六、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

试行-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 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中国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退药: 1.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 3.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但要求外包装必须完好; 4. 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 1.原始购药凭证不全(包括处方和发票); 2.精神、麻醉药品; 3.药品内外包装破损、外观污损、说明书缺失等影响临床继续使用的; 4.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的小针剂(价格≤1.5元/支); 5.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 6、取药时间超过7日的。 (三)退药流程: 1.由退药医师填写《××县人民医院退药申请表》,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同时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2.由申请退药医师在红色发票(报账联)右上角注明退药原因,签字并注明日期; 3.由患者持退药申请表、红色发票(报账联)、门诊处方等到稽查科审核; 4.患者持上述材料到门诊药房窗口办理,药房工作人员经核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本院发出药品一致后,开具退药单;

5.患者持退药单及红色发票(报账联)到收费处退费。 (四)门诊药房应每月上报退药情况。 (五)因医师处方不当引起的退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医师承担。 二、住院药房退药制度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1.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药品,如掉塞、有沉淀、变色等现象; 2.因患者出院(因病情危重放弃治疗)、死亡,或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 3.因药房临时缺药致使用药医嘱改变的情况; (二)凡属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 1.所退药品的批号、规格及包装与我院所用药品不相符的; 2.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 3.外包装已破坏,或在外包装上涂写有床号、病人姓名等字迹的药品; 4、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价格≤1.5元/支)的小针剂及口服药品。 5.麻醉精神药品 6.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三)住院患者退药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由退药医师填写纸质版《××县人民医院退药申请表》,由处方医师或者办公护士的电子退药处方;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必须由处方医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2.所退药品的内外包装、说明书完整、无污损,不影响药品的继续使用; 3.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只将药品金额退还给患者,住院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该类药品。 (四)退药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办理: 1.住院患者退药,由临床科室取药人员持需退回药品到住院药房,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退药;

药房管理制度及流程

西药房管理制度 1.我科室全体员工须在院领导的指示下负责药房的具体工作。 2.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严禁漏、空、串岗。 3.本院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仅限于住院或急诊病人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4.建立药品出入账和有关监督制度,避免药品流失。 5.根据药品种类、性能、剂型进行分类放置,有明显标志定点定量定品种,严格交接班,确保安全使用 6.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毒、麻限制药品应由专人保管,并班班交接清点。 7.每月检查一次药品,注意药品质量,放置积压、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变质、过期或者标签模糊,药标不符者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如遇上述情况不符者不得使用 8.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接待病人时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 9.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包括处方内容、、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处方、票据当面点清,向患者讲解药物用法,必要时倾听医生的意见,指导患者正确用药。耐心解释明细,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 11.禁止和患者发生冲突,做到百问不烦,百问不厌。 12.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调动,协助其他人员做好工作,保持室内卫生

清洁。 13.当日要将处方量与实际投药量登记并做到药方相符,每月末与相关人员共同清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向财务科报月出库单和库存报表。 15.定期检查效期,对于要到期的药品应提前3-5个月将库存数量上报业务院长,杜绝药品过期,以免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 16.了解药品的性能,服用方法及副作用,投药时经与处方查对无误及药物效期后方可交给病人,要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17.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18.定期印发药品知识资料,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和评价工作。 19.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供应和报表等工作。合理提出购药计划,指导督促库管员根据药品性能科学保管药品。 20.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1.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由药剂员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调配,如遇不妥情况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2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23.配方时必须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操作规程,调配西药方剂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24.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得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得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

人员得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得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与其她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得,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得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得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与用药规模相适应得、与诊疗区与治疗区分开得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得内墙壁、顶棚与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得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得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得监测与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得,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与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得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三、药品得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得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得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得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xxxx医院 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售出1周内。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 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 (一)患方原因退药 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 (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 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 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二)院方原因退药: 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 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内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 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冋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做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 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

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中、西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中、西药剂科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50 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 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药品退药规定

住院药房退药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 责任:药房主任、药房质量管理员、药房工作人员。 内容: 一、退药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原则上一经发出的药品不予退换,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临床科室退药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允许退药: 凡在我院住院,出现以下情况的可办理退药手续。前提必须是:所退药品必须是我院购进的,药品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必须与所发出药品一致;所退药品必须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缺损、无变色变质。 1.1用药后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经药师确认需要更换药品治疗。 1.2病人病情发生恶化,经专家会诊确需更换用药方案。 1.3病人死亡导致已开的药品不能继续使用。 1.4护士录入错误。 2、不予退药: 凡属以下情形的药品不予办理退药手续。 2.1所退药品在病人医嘱上未曾出现。 2.2所退药品是需冷藏的药品及生物制剂等需特殊储存的药品,必须退药的,护士长必须写明药品保存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2.3摆放的单剂量药品,分装药品。 2.4药品包装拆毁、破损,有污染;药品已变色、变质;药品包装上有人为书写床号、病人姓名等;药品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与所发出的药品不一致。 2.5需要办理退药的手续不完整。 2.6特殊管理药品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二、退药期限: 一般情况下,自医师更改医嘱的2日内可以退药;超过3日须经医务处在《退

药申请单》签字并注明原因后退药。 三、退药程序: 1、管床医师填写《退药申请单》,写明退药原因并签署姓名,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2、护士持HIS系统生成的药品退药单、《退药申请单》、所退药品,到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退药操作: 进入“药房管理系统”→“窗口处理”→“医嘱退药”→选择病区、选择病区退西药或病区退成药→“检索”→审核退药品目录→“确认”→收费处退款。 四、其他相关规定: 1、一般情况下,所退针剂药品只限病人一日用量,超过一日用量的药品办理退药手续须经医务科在《退药申请单》签字并注明原因后退药。 2.一般情况下,应在正常工作时间来办理退药。 3、所有退药引起的退费根据医院的规定程序需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4、药剂科每月将退药情况汇总上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质控考核。

药房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药房工作制度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

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71466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中心药房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原则上药房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 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①因医生责 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

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传染病用药(如拉米夫定、恩替卡韦); 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 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麻醉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 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 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 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 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 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 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 7、住院药房已经发出的口服药品。 三、退药手续 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

药房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药剂士(师)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区别分类药品的存入,预防差错 事故。 三、根据每日门诊工作的统计数字,及时了解用药需求,拟定药材的领单,做 好配方、统计、整理上架工作。 四、做好处方调剂、核对、发药等工作。 五、定期检查毒、麻、限剧、重药品及所有药品、器械有效期,严防积压和过 期消费。 六、严格执行药房工作制度、处方制度、医嘱制度,对不合格处方有权拒配, 杜绝差错事故。 七、按规定做好药品、器材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进、销、存帐。 八、参加值班,积极配合门诊医师的治疗工作。做好药房清洁卫生工作。 九、服从调配,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 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 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 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 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 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院临床科室结余药品 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结余药品”,是指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因为药品的规格与患者实际的用药剂量不一致,合理拼用而产生的药品结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结余药品,避免其浪费、环境污染等。 2、根据药物经济学原则,有能够单独计费的小剂量规格包装的药品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拆零使用,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 3、住院患者使用的注射剂,应当按日配发。 4、对易氧化、易变质的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严禁多人共用。 5、临床科室应当每天对本科室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有“结余药品”的,认真做好登记,并于每月20号之前交回药剂科。 6、药剂科负责本机构的“结余药品”的统一归集、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及时回收临床科室的“结余药品”,汇总临床科室提供的“结余药品”登记。 (2)认真检查“结余药品”的质量,核对规格、批号、有效期、性状、数量、生产企业、交回“结余药品”的临床科室的名称等基本信息。 (3)口服药、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已淘汰的药品、中药饮片等均不回收;药品效期少于三个月不回收。 (4)药剂科填写《结余药品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手续。 7、结余药品回收资金用于医院对我区义诊、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等资金支出。 8、临床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隐瞒患者用药情形,故意少用的; (2)患者忘记取药,未尽通知或提醒义务的; (3)患者投诉药品使用数量差错,查证属实的; (4)患者停用药品,需要退药,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却拒绝办理的; (5)以零散包装的药品私自从药房调换完整包装的药品的; (6)“结余药品”被非法渠道回收的;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唱收唱付,发药时应耐心细致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药名、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特殊药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串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11、门诊退药时门诊药房组长必须将患者所退药品与处方、发票核对无误,核对批号,确认该药品为本院发出后方可在发票上签字,然后由门诊收费处办理退费事宜。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5、护师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注意事项。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用药。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做好特殊药品交接班工作。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串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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