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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版标准术语汇总

2015新版标准术语汇总
2015新版标准术语汇总

新版标准术语汇总

3.01组织

为实现目标,有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关系的个人或群体。

注:组织的概念包括但不限于独资者,公司,企业,机关,合伙企业,协会,慈善机构或学术机构,或部分或组合,无论注册与否,公共还是私有。

3.02利益相关方

能影响、被影响或感受某项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例如:客户、所有者、组织内部人员、供应商、银行家、协会、合伙人或

包括竞争者、反对者在内的社会团体。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2.4]

3.03要求

规定的需要或期望,通常是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义务。

注1:通常隐含的意味着对组织或利益相关方来说是一种习惯或一般惯例,通常称为暗含的需要或期望。

注2:规定或指定要求是明确的,如文件中明确。

注3:定于常用来表示特定类型的要求,如产品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客户要求、质量要求。

注4:要求可由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提出。

注5:为满足客户期望,取得较高的客户满意很有必要,即使要求既不是

口头提出的,也不是暗含的或必须履行的期望。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4]

3.04管理体系

组织为实现目标而建立政策、目标和过程的一组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1:一个管理体系可能涉及一个和多个领域,例如质量管理(3.30),财务管理(3.29)或环境管理。

注2:管理体系元素确立组织(3.01)架构、角色和职责、策划、运作、方针(3.07)、实践、规则、信念、目标(3.08)和实现目标的过程

(3.12)。

注3:管理体系的范围可能包括整个组织(3.01),组织中特定或识别

的职能(3.25),组织中特定或识别的部门,或组织集团中一个或多个职能。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4.2.1]

3.05 最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3.01)的个人或一组人。

注1:最高管理者有权在组织(3.01)内授权或提供资源。

注2:如管理体系(3.04)范围只覆盖了组织(3.01)的部分,最高管

理者是指挥和控制那一部分组织的人员。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1]

3.06 有效性 effectiveness

完成策划的活动并达到策划结果的程度。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7]

3.07 方针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3.05)正式发布的组织(3.01)的宗旨和方向。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4.5]

3.08 目标 objective

追求的结果。

注1:目标可以是战略目标、战术目标或是经营目标。

注2:目标可和不同领域相关(例如财务、健康与安全和环境目标),

并可应用到不同层面(例如战略层、整个组织、项目、产品(3.47)、服务(3.48)和过程(3.12))。

注3:目标可用其它方式予以阐述,例如预期结果、目的、运营准则、

质量(3.37)目标,或使用其它的同义词(例如宗旨、目的或目标)。

注4:在质量管理体系(3.33)环境下,组织(3.01)依据质量方针

(3.34)制定质量目标以达到特定的结果。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1]

3.09 风险 risk

针对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的影响

注1 :影响是偏离预期——正面或负面

注2:不确定性是缺乏关于事件、后果或可能性的了解或知识(3.53)

的相关信息(3.50)或部分信息的状态。

注3:风险通常被形容为潜在“事件”(如ISO导则73:2009,3.5.1.3

定义)和“后果”(如ISO导则73: 2009,3.6.1.3定义),或二者的结合。

注4:风险通常被表述为某个事件(包括环境变化)的后果及其发生“可

能性”的组合(ISO导则73: 2009,3.6.1.1定义)。

注5:术语“风险”有时仅用于负面后果的可能性。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4]

3.10 能力 competence

运用知识(3.53)和技能以达成预期结果的能力。

注1:有时可通过资格来证实能力。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6.6]

3.11 形成文件的信息 documented information

组织(3.01)要求进行受控和维护的信息(3.50)和储存媒介。

注1:形成文件的信息可以以任何形式存在或来自任何来源。

注2:形成文件的信息可指:

质量管理体系(3.33),包括相关过程(3.12);

为了组织(3.01)运营而创建的信息(3.50)(文件);

达成了结果的证据(记录)。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1.1.1]

3.12 过程 process

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3.46)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注1:一个过程的输入通常是其它过程的输出(3.46)。

注2:在某些过程中,某些输入变为输出(3.46)不会有任何转化,例

如制造过程中使用的蓝图或化学过程中的催化剂。

注3:组织(3.01)为了增值通常对过程进行策划并使其在受控条件下

运行。

注4:对形成的输出(3.46)是否合格(3.18)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

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6.1]

3.13 绩效 performance

可测量的结果。

注1 :绩效既可指定量也可指定性的结果。

注2:绩效可以涉及活动管理(3.29)、过程(3.12)、产品(3.47)、服务(3.48)、体系(3.31)或组织(3.01)。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5]

3.14 外包(动词) outsource

安排外部组织(3.01)执行组织的部分职能(3.25)或过程(3.12)。

注1:尽管外包职能(3.25)或过程(3.12)在管理体系(3.04)范围内,但外部组织(3.01)在管理体系范围以外。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6.3]

3.15 监视 monitoring

认定(3.67)体系(3.31)、过程(3.12)或活动的状态。

注1:为了认定状态,可能需要检查、监督或评判地观察。

注2:监视通常是在不同阶段或不同时间认定(3.67)被监视的对象

(3.36)状态。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3.1.2]

3.16 测量 measurement

认定(3.67)量值的过程(3.12)

注1:根据ISO 3534-2:2006,确定的通常是量值。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3.3]

3.17 审核 audit

为获得客观证据(3.61)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3.60)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和独立的过程(3.4.1)。

注1:审核可以是内部审核(第一方审核),或外部审核(第二方或第三方审核),也可以是结合审核或联合审核。

注2: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3.01)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3.29)评审(3.68)和其它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符合(3.18)声明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在小型组织中,可通过免于受审核活动的责任体现独立性。

注3:外部审核包括通常所说的第二方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3.01)的相关方如顾客(3.26)或由其它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例如提供符合(3.18)ISO 9001或ISO 14001的认证或注册的审核组织。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0.1,经修改——定义经过修改,且删除了原有的注 1]

3.18 符合 conformity

满足要求(3.03)。

注1:在英语中,术语“conformance”是同义的,但不赞成使用。在法语中,术语“compliance”

是同义的,但不赞成使用。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6]

3.19 不符合 nonconformity

不满足要求(3.03)。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5]

3.20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不符合(3.19)的原因并防止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符合(3.19)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次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1.2]

3.21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提升绩效(3.13)的循环活动。(2005版:增强满足要求的能力的循环

活动)

注1:建立目标(3.08)和寻求改进(3.28)机会的过程(3.12)是一

个持续过程,该过程使用审核发现(3.62)和审核结论、数据分析(3.49)、管理(3.29)评审(3.68)或其它方法,通常 伴随着纠正措施(3.21)或预

防措施。

3.22 纠正 corre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9)所采取的措施。

注1: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3.21)一起实施。

注2:返工或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1.3]

3.23 参与 involvement

参加或为共同目标(3.08)做出贡献。

[来源:ISO 10018:2012,3.5]

3.24 组织环境 context of the organization

业务环境可能影响组织(3.01)应对其产品(3.47)、服务(3.48)和

投资及相关方(3.02)的方法的内在和外在因素和条件的组合。

注1:组织环境的概念不仅适用于营利性组织(3.01),同样适用于非

营利性或公共服务(3.48)组织。

注2:在英语中,通常用其它词组来表达组织环境的概念,例如业务环境、组织环境或组织(3.01)的生态系统。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2.3]

3.25 职能 function

由组织(3.01)中确定的单元承担的角色。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2.5]

3.26 顾客 customer

接受为其准备或按照其要求的产品(3.47)或服务(3.48)的个人或组

织(3.01)。

示例:消费者、客户、最终用户、零售商、内部过程(3.12)的输入,受益者和采购方。

注:顾客可以是组织(3.01)内部的或外部的。组织以外的顾客是外部顾客。每个内部过程(3.12)的输出是下一个过程的输入,下一个过程后续过程的内部顾客。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2.6]

3.27 供方 supplier /提供方 provider

提供产品(3.47)或服务(3.48)的个人或组织(3.01)。

示例:制造商、批发商、产品(3.47)、服务(3.48)或信息(3.50)的的零售商或商贩。

注1:供方可以是组织(3.01)内部的或外部的。

注2:在合同情况下,供方有时被称为“承方商”。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2.7]

3.28 改进 improvement

提升绩效(3.13)的活动。

注:改进可通过循环活动或单个活动来实现。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3.1]

3.29 管理 management

指挥和控制组织(3.01)的协调的活动。

注1:管理包括制定方针(3.07)和目标(3.08)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

过程(3.12)。

注2:术语“管理”有时指人,即具有领导和控制组织(3.01)的职责

和权限的一个人或一组人。当“管理”以这样的意义使用时,应始终附上修饰词以避免与上述“管理”的定义所确定的活动概念相混淆。例如:不赞成使用“管理应……”,但可使用“最高管理者(topmanagement)应……”。 否则的话,宜采用其它词汇来表达与人相关的概念,例如管理层或管理者。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3.2]

3.30 质量管理 quality management

有关质量(3.37)的管理(3.29)。

注:质量管理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3.34)和质量目标(3.45)、质

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3.2.1]

3.31 体系 system

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4.1]

3.32 基础设施 infrastructure

组织(3.01)运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和服务(3.48)的体系(3.31

3.33 质量管理体系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在质量(3.5.2)方面的管理体系(3.04)。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4.1.2.1]

3.34质量政策

与质量有关的政策。

注1:一般的质量政策与组织的总体政策相一致,并与组织的愿景和使

命相一致,为质量目标的设定提供框架。

注2:本标准提出的质量管理原则可以建立质量政策的基础。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4.5.1]

3.35战略

为实现目标而计划的活动。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4.8]

3.36对象(实体)

可觉察或可能的任何事物。[ISO1087-1:2000]

例如产品、服务、过程、个人、组织、体系、资源等。

注1:对象可以是物质(如发动机、纸张、钻石),非物质(如转化率、项目计划),或想象的事物(如麒麟)。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1]

3.37质量

一组内在属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注1:质量可与形容词一起使用,如差、好、优良。

注2:内在而不是分配的,是指存在于对象本身。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2]

3.38法律要求

立法机构制定的强制性要求。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4.2.]

3.39法规要求

立法机构授权的机构制定的强制性要求。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4.3]

3.40缺陷

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不合格。

注1:缺陷和不合格的概念在法律内涵上加以区分尤其重要,特别是产品和服务附带的责任问题。

注2:客户期望的预期用途受到信息性质的影响,如供方提供的操作或维护说明。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5.1]

3.41可追溯性

追溯对象历史、应用和位置的能力。

注1:考虑产品或服务时,追溯性可以是:

——材料或部件的来源;

——加工历史和交付后产品的分布和位置。

注2:在计量领域,可追溯性在ISO/IEC导则99:2007中公认的定义。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5.8]

3.42 创新 innovation

产生新事物(3.36)或大幅改变的事物的过程(3.12)。

注1:创新的对象事物(3.36)例如管理体系(3.04)、过程(3.12)、产品(3.47)、服务(3.48)或技术。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6.1.2]

3.43 合同 contract

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6.4]

3.44 设计和开发 design and development

将对事物(3.36)的要求(3.03)转化为更详细的要求的一组过程

(3.12)。

注1:与形成设计和开发的输出(3.46)的要求(3.03)相比,形成涉

及和开发的输入的要求表达的意义可更加广泛和通用。在项目中可存在多个

设计和开发阶段。

注2:英语词汇“design设计”和“development开发”与术语

“design and development设计和开发”有时是同义的,有时用于规定整个

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法语词汇“conception 设计”和“development开发”与术语“conception en development设计和开发”有

时是同义的, 有时用于规定整个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的不同阶段。

注3:设计和开发的性质可用修饰词表述,如产品(3.47)设计和开发,或过程(3.12)设计和开发。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6.5]

3.45 质量目标 quality objective

有关质量(3.37)的目标(3.08)。

注1:质量目标通常依据组织(3.01)的质量方针(3.34)制定。

注2:通常对组织(3.01)的相关职能(3.25)和层级分别规定质量目标。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1.1]

3.46 输出 output

过程(3.12)的结果。

注1:输出分为四个通用类别,分别如下:

服务(如交通);

软件(如计算机程序、词典);

硬件(如引擎的机械部件);

流程性材料(如润滑剂)。

许多输出由属于不同通用类别的要素组成。输出最终被称为服务、产品、软件、硬件或是流程性材料取决于其中的主题要素。例如,一辆汽车的组成

部分包括硬件(如轮胎)、流程性材料(如燃 油、冷却剂)、软件(引擎控

制软件、驾驶员手册)和服务(由销售人员给出的操作说明)。

注2:通常来说,产品的所有权可以转移;对于服务来说就不一定。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3]

3.47 产品 product

活动的输出(3.46)结果,该活动并不一定要在供方(3.27)和顾客(3.26)的接触面上开展。

注1:硬件通常是有形产品,其量具有可计数的特性。流程性材料通常

是有形产品,其量具有连续的特性。硬件和流程性材料经常被称之为货物。

软件由信息组成,通常是无形产品,并可以方法、操作或形成文件的信息(3.11)形式存在。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3.1经修改——注 1经过修改]

3.48 服务 service

无形的输出(3.46),并且是在供方和顾客接触面上至少需要完成一项

活动的结果。

注1:服务的提供可涉及如下方面:

在提供顾客的有形产品上开展的活动(如汽车维修);

在提供顾客的无形产品上开展的活动(如为准备税款申报书所需的收益表);

无形产品的交付(如传授知识过程中的信息提供);

为顾客创造氛围(如在酒店和餐馆);

服务通常由顾客体验。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7.3.2]

3.49 数据 data

关于事物(3.36)的事实。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1]

3.50 信息 information

有意义的数据(3.49)。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1.1]

3.51 客观证据 objective evidence

支持事物存在或其真实性的数据(3.49)。

注1:客观证据可通过观察、测量(3.16)、测试或其它手段获得。

注2:审核(3.17)用的客观证据通常包括有关审核准则(3.60)的,

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它信息(3.50)。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1.2]

3.52 信息系统 information system

组织(3.01)中的沟通渠道网络。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2]

3.53 知识 knowledge

被确证的信念和有很大可能是真实的可用信息(3.50)的集合。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3]

3.54 验证 verification

提供客观证据(3.51)确认规定的要求(3.03)得到了满足。

注1:验证所需的客观证据可以是检验或其它认定(3.67)形式的结果,例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或评审文档化的信息(3.11)。

注2:验证所开展的活动有时被称之为鉴定过程。

注3:“已验证”一词用于表示相应的状态。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5,经修改——注1经过修改]

3.55 确认 valid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确认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3.03)得到了满足。

注1:确认所需的客观证据(3.51)是测试或其它认定(3.67)方式的结果,例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或评审文档化的信息(3.11)。

注2:“已确认”一词用于表示相应的状态。

注3 :确认的使用条件可以是实际的或是模拟的。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8.6,经修改——注1经过修改]

3.56 反馈 feedback

关于产品、服务的观点、意见和表达或投诉处理过程。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9.2]

3.57 顾客满意 customer satisfaction

顾客(3.26)对其期待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

注1:顾客(3.26)期待对组织(3.01)而言可能是未知的,甚至对于顾客自己而言直到产品(3.47)或服务(3.48)交付的那一刻期待也是未知的。为了达到高的顾客满意程度,无论顾客期待是明示、暗含或是强制的,都有必要满足顾客的期待。

注2:投诉(3.58)是一种顾客满意程度低的常见表达方式,但没有投诉也不一定表明顾客满意程度高。

注3:即使与顾客(3.26)约定的顾客要求(3.03)得到了满足,也不一定确保顾客满意程度高。

注4:见ISO 10004,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监控和测量指南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9.3]

3.58 投诉 complaint

向组织(3.01)表达关于其产品(3.47)、服务(3.48)或投诉处理过程(3.12)本身的不满,同时或明或暗地期待组织给出响应或解决方案。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9.4]

3.59 审核方案 audit programme

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3.17)。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0.9]

3.60 审核准则 audit criteria

用作与审核证据(3.61)相比较的依据的一组方针(3.07)、文档化的

信息(3.11)或要求(3.03)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0.12,经修改]

3.61 客观/审核证据 objective/audit evidence

与审核准则(3.60)相关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它信息(3.11)。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0.13]

3.62 审核发现 audit findings

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3.61)对照审核准则(3.60)进行评价的结果。

注1:审核发现意味着符合(3.18)或不符合(3.19)。

注2:审核发现可识别改进(3.28)机会或记录良好实践。

注3:英语中,如审核准则(3.60)选自法定要求(3.38)或法规要求(3.39),审核发现可被

称为“compliance”或“non-compliance”。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0.14]

3.63 让步 concession

对使用或放行(3.64)不符合规定要求(3.03)的产品(3.47)或服务(3.48)的许可。

注:让步通常局限于在商定的时间或数量内,为特定用途交付含有规定

限度内的不符合(3.19)

特性(3.65)的产品(3.47)和服务(3.48)。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1.5]

3.64 放行 release

对进入一个过程(3.12)的下一阶段的许可。

注:在英语中,就软件和形成文件的信息(3.11)而言,术语“release”通常是指软件或形成文件的信息本身的版本。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1.7,经修改——备注经过修改]

3.65 特性 characteristic

可区分的特征。

注1: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

注2:特性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

注3:由各种类别的特性,如:

a)物理的(如机械的、点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特性);

b)感官的(如嗅觉、触觉、味觉、视觉、听觉相关的);

c)行为的(如礼貌、诚实、正直);

d)时间的(如准时性、可靠性、易用性);

e)人体工学的(如生理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

f)功能的(如飞行器的最快速度)。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2.1]

3.66 绩效指标 performance indicator

绩效度量。

对实现输出(3.46)和顾客满意(3.57)有重大影响的特性(3.65)

示例:每百万机会不符合(3.19)、第一次能力、单位不符合.

注:特性(3.65)可是定量的或定性的。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2.1.2]

3.67 认定 determination

找出一个或多个特性(3.65)和其特性值的活动。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3.1]

3.68 评审 review

认定(3.67)某个事物(3.36)达到规定目标(3.08)的适宜性、充分

性和有效性。

示例:管理(3.29)评审、设计和开发评审、顾客(3.26)要求(3.03)评审、不符合(3.19)评审和同行评审。

注:评审也可包括认定(3.67)效率。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3.1.1]

3.69 测量设备 measuring equipment

为实现测量(3.16)过程(3.12)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来源:ISO DIS9000: 2014, 3.13.5]

新质量标准化要求及考核办法

第5部分掘进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开拓煤量、准备煤是、回采煤量不满足规定要求:(2)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二、基本要求 1、生产组织 生产组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采煤工作面相对集中、效能最大的生产布局进行组织,实行 集约生产;(2)科学进行劳动组织;(3)采掘关系合理; (4)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运输系统合理、简单。 2、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2)运输系统设备配置合理,不应有制约因素,材料应采用机械运 输; (3)具备条件的应使用综合机械化掘进。 3、技术保障 技术保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技术管理体系健全,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2)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 (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 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4)作业场所有规范的施工图牌板; (5)在支护、生产组织等方面应开展技术创新。 4、岗位规范 岗位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2)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3)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作业 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支护措施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2)无不合格工程; (3)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按GB50213 中对应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验收,未明确规定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参照执行。 6、 文明生产 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适度,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三、评分方法 按表5-1评分、总分为100分。全部掘进工作面按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不同工作面中出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 A=B/B-C×D 式中A——本项折合分数; B——本项标准分数; C——缺项标准分数; D——本项检查实得分数。 表5-1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2015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修改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4) 二、标准 (6)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6)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0)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3)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7)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4)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3)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5)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0)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3)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6)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9)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3)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7)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

2015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 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2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1.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 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

2021新版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挂钩制度

2021新版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挂钩制度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1新版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 级挂钩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改善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保证职工的收入稳定增长,现特制定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挂钩制度。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两级: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和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努力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力争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与工资总额挂钩。

四、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出20%用于质量标准化的奖惩。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奖工资总额的30%,达不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罚工资总额的20%。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奖工资总额的20%,达不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罚工资总额的30%.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的考核工作由调度室考核。调度室必须派专人负责次项工作。 六、对每次的考核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公布,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达标科室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没有达标的科室及不积极主动的人员进行处罚。 七、每月由分管质量标准化的分管矿长主持,组织相关科室对矿井的各个小项进行打分并记录存档,作为评先的条件之一。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2015最新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一、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6.《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E40-2007)+ 7.《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8.《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 B02-01-2008)+ 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11.《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12.《公路勘测细则》(JTG/T C10-2007)+ 1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14.《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 15.《水运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2013)+ 1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17.《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J124-2007)20.《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

2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2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4.《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 2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2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2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 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3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3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3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 50869 - 2013)3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2009年局部修订) 3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3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7.《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3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3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4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41.《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

2017新版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采煤

第6部分采煤 一、工作要求 1.基础管理 (1)采区回采率达到设计要求。采煤工作面回采率符合规定,其中薄煤层工作面不低于97%,中厚煤层工作面不低于95%,厚煤层工作面不低于93%(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不低于85%); (2)有批准的采(盘)区设计,采(盘)区内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按规定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3)采煤工艺符合国家规定,持续提高采煤机械化水平; (4)有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健全。 2.岗位规范 (1)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内容; (3)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3.质量与安全 (1)工作面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工作面出口畅通,进、回风巷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

(3)工作面通信、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4)工作面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 (1)设备能力匹配,系统无制约因素; (2)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设备完好,保护齐全; (4)乳化液泵站压力和乳化液浓度符合要求,并有现场检测手段。 5.文明生产 (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符合规定; (2)工具、材料等摆放整齐,管线吊挂规范,图牌板内容准确、清晰。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 (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 (4)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 (5)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MS与NMOSD在磁共振下表现

短篇摘译 多发性硬化与视神经脊髓炎7T 磁共振中相位变化比较 NMOSD 与MS 有时临床表型出现重叠。作者将已经诊断为NMOSD 的10例患者及10例复发-缓解型MS 患者进行7T 磁共振T2W 及磁敏感加权成像对比研究。9例NMOSD 患者血清AQP-4 IgG 阳性。脑部病灶及其周围相位变化分为4类:1.病变中心顺磁性相位改变,表现成结节样。2.病变边缘顺磁性改变,表现成环样。3.病灶内没有任何相位改变。4.病灶内相位改变不满足以上标准。后者称为“病灶非特异性相位改变”。作者频繁观察到MS 患者病灶有顺磁性环样(232个病灶中75个,32%)或结节样(232个病灶中32个,14%)相位变化,但这些变化极少出现在NMOSD 患者病灶中(环样相位变化病灶为112个病灶仅有2个,2%,p ﹤0.001;结节样相位变化的病灶112个病灶中也仅有2个,2%,p ﹤0.001)。环样或结节样顺磁性MRI 相位变化病灶是MS 病灶特点,很少见于NMOSD 。另外,T2W 常见MS 病灶内中心内静脉(232个病灶中可见于193个,83%),NMOSD 病灶中少见(112个病灶仅见28个,25%,p ﹤0.001)。 A,B,D 为复发-缓解型多发性硬化,C 为NMOSD A .病变中心顺磁性相位变化,表现结节样。 B .病灶边缘顺磁性相位变化,表现为环状。C.病变内相位没有任何变化。D . MS 病灶似乎显示出小的T2低信号环,对应相位改变不确定,病灶病变内相位变化不能满足上述分类标准。因此分类为第四种。另外,注意到在MS 病灶中心存在中央静脉(A,B,D ),在视神经脊髓炎病灶中没有这样的血管 Neurol Neuroimmunol Neuroinflamm 2016;3:e259;doi: 10.1212/NXI.0000000000000259 译者:桑川 No. .003

2015年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二、三级新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 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 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山西建筑资质代办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 法、评分办法(新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 法(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 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015年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照表

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对照表(2015年最新资质标准)

2014年11月6日建设部发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使得建造师将被取消的传闻不攻自破,企业对建造师人数任有严格的要求。 以上表格为: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造师要求数量新旧对比。 分析: 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 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 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中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 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市政的二级资质旧标准,以前二级需要10人(不限专业),现在二级需要12人(市政专业);市政三级资质,以前需要8人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不限专业),相当于二级建造师0个,现在需要5个二级市政建造师(市政专业)。二级资质不需要一级建造师,所以市政二级市政建造师用量增加70%。市政资质一级,需要一级建造师以前12个(不限专业),现在仍然12个(市政专业)。 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 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 需求数量变化不大的热门专业:建筑 原标准只是要求一级资质项目经理的数量不能少于12人,不限制专业,但是新标准要求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不少于9人。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渐趋稳,房建企业数量新增的速度不会太快。 总而言之:旧标准对于建造师的专业没有要求,新标准对于专业有要求了。二级公路要15个建造师;二级水利要15个建造师,其中6个一级水利建造师。机电专业建造师要的企业最多。如果按这执行,标准肯定提高了,就专业要求大部份企业起码还差30%的建造师。对建造师是利好。 由此来看,对于大家之前关注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取消的传闻不攻自破。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015年最新)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7.1一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二级资质标准 毕经理:一八九零三四六五五五三扣扣:一零一八九一六零三五 1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最新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使质量标准化工作自始至终贯穿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当中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 第二条: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区、科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第三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苏天能集团公司矿井质量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第四条: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质量标准化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

计分。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 第九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分区域、头面、划片承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进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机电、运输、通风、溜子队的施工、安装,都要对照标准及施工措施施工。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所有生产区域的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生产科的划定,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风筒吊掛、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矸、无杂物,否则按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分管矿长组织,要对照两堂一舍的标准严格检查。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淋浴、集体宿舍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几净;所有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供应科所有购买的设备、配件、坑木,都要严格按

2015年开始实行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2015 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3)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3)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 1.1 一级资质标准 (3) 1.2 二级资质标准 (4) 1.3 三级资质标准 (5) 1.4 承包工程范围 (5)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2.1 一级资质标准 (6) 2.2 二级资质标准 (7) 2.3 三级资质标准 (8) 2.4 承包工程范围 (9)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 3.1 一级资质标准 (9) 3.2 二级资质标准 (10) 3.3 三级资质标准 (11) 3.4 承包工程范围 (11)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4.1 一级资质标准 (12) 4.2 二级资质标准 (13) 4.3 三级资质标准 (14) 4.4 承包工程范围 (15)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1 一级资质标准 (16) 5.2 二级资质标准 (16) 5.3 三级资质标准 (17) 5.4 承包工程范围 (18)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 6.1 一级资质标准 (19) 6.2 二级资质标准 (19) 6.3 三级资质标准 (20) 6.4 承包工程范围 (20)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 7.1 一级资质标准 (21)

7.4 承包工程范围 (23)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4) 8.1 一级资质标准 (24) 8.2 二级资质标准 (25) 8.3 三级资质标准 (26) 8.4 承包工程范围 (26) 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 9.1 一级资质标准 (28) 9.2 二级资质标准 (28) 9.3 三级资质标准 (29) 9.4 承包工程范围 (29)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2) 10.1 一级资质标准 (32) 10.2 二级资质标准 (33) 10.3 三级资质标准 (34) 10.4 承包工程范围 (34)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5) 11.1 一级资质标准 (35) 11.2 二级资质标准 (36) 11.3 三级资质标准 (37) 11.4 承包工程范围 (37) 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8) 12.1 一级资质标准 (38) 12.2 二级资质标准 (39) 12.3 三级资质标准 (39) 12.4 承包工程范围 (40)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1) 1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1) 13.1 一级资质标准 (41) 13.2 二级资质标准 (42) 13.3 三级资质标准 (42) 13.4 承包工程范围 (43) 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 14.1 一级资质标准 (44) 14.2 二级资质标准 (44) 14.3 三级资质标准 (45) 14.4 承包工程范围 (45) 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 15.1 资质标准 (46)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 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 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 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 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另外,针对近年来各地普遍反映车辆折算系数偏小的问题,“新标准”将大型车折算系数由2.0增至2.5,新增的汽车列车折算系数为4.0。该项调整将提高公路的经济评价水平,提前最佳投资时机,延迟升级改造时机。 3.着眼基础:服务水平分级进一步细化优化 公路设计交通量是基于服务水平的基础确定的。“新标准”采用v/C 值来衡量拥挤程度,并作为评价服务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时采用限速值与自由流

2015年最新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一、资质标准: (1 )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 (2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办理此项资质总共需要55人,其中1人为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工证,49人为中级技工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5人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俗称:"八大员"),并且此项资质中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中级技工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能为同一个人,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这两本证书只能用其中一个专业的证书。 二、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南京融之臻总结>>:标准中要求八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建筑类技工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我们都可以办理。 三、以下为最新资质标准与旧标准的区别: 以下为旧标准与新标准的对比栏,其中包括了名称、企业资产、运营状况、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业绩方面要求等等; 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 《旧标准》对劳务分包资质共划分了13个类别,分别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且部分类别还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但是上述规定在实践中常常碰到如下问题: 一是,上述13个类别的劳务分包资质主要是基于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划分的,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难以适应其他工程如电力工程、港口与航道等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碍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 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施工合同无效。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

2015最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9.1 一级资质标准 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9.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9.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9.2 二级资质标准 9.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9.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版)

目录 目录 (1) 一、总............................. 则 1 二、标............................ 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 一级资质标准 (6) 1.2 二级资质标准 (7) 1.3 三级资质标准 (9) 1.4 承包工程范围 (9)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 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 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 三级资质标准 (64)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 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 一般分为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 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 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 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 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 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 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 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

新版标准化标准

山东能源龙矿集团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目录 龙矿集团发[2013]56 号 (1) 山东能源龙矿集团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评实施意见 (2) 龙矿集团发[2013]57 号 (5)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6)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8 第1 部分总则 (8) 第2 部分通风 (9) 第3 部分地测防治水 (19) 第4 部分采煤 (25) 第5 部分掘进 (28) 第6 部分机电 (32) 第7 部分运输 (37) 第8 部分安全管理 (41) 第9 部分职业卫生 (45) 第10 部分应急救援 (49) 第11 部分调度 (52) 第12 部分信息化 (58) 第13 部分地面设施 (67)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创”活动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71) 附件1-1 “精品采煤工作面”必备条件 (72) 附件1-2 “精品掘进工作面”必备条件 (75) 附件1-3 “精品峒室(机房)”必备条件 (79) 附件2 “样板采区”必备条件 (81) 附件3 “明星区队”必备条件 (83)

山东能源龙矿集团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煤安监行管[2013]1 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持续提升全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有关指导性文件精神,结合龙矿集团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袁景安张若祥 副组长:杨跃林崔常兴石广超彭大华柳玉兴 成员: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专业副总师,生产技术处、通防管理处、安全监察局、机(油)电管理处、经济运行处,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工程管理处、救护大队、防疫站、技术中心、财务部、董事会(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审计考核部、党委组宣部和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二)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处,处长、副处长分别兼任正、副主任。日常工作由标准化管理科负责。办公室职责: 1、实施牵头考评职能; 2、组织日常动态检查、季度集中检查考评; 3、负责汇总各专业处室日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季度、年度考评; 4、收集检查考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运行考评协调机制; 5、建立检查考评(日常、月度、季度、年度)档案; 6、考评结果报经集团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奖惩兑现。 二、工作目标 ⒈各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省级”,力争达到“国家级”; 集团公司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标准。 基建矿井参照标准达标和检查,不参与考评。 ⒉梁家矿、北皂矿保持行业级及以上安全高效矿井水平。 ⒊实现“三创”活动年度规划目标:年度内各矿精品工程达到 40%;明星区队达到 20%;样板采区力争达到1 个。外部开发矿井暂不考核,可参照执行。 三、考评范围 龙矿集团所属矿井单位。 四、考评方式 (一)采取专业日常动态检查和公司季度集中检查考评的方式。实行专业动态检查与联合集中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验收相结合、资料检查与现场落实相结合,实行全动态、全方位、全覆盖考评,要求做到“六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 (二)按照专业分工,依据《龙矿集团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和评分办法》,组织对各矿井单位日常动态考评,季度末组织一次集中考评。 (三)各处室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动态考评工作。日常考评由各处室根据考评办法和考评内容组织实施,按照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报送标准化管理科汇总,作为季度末集中考评的依据。 (四)集团公司督察组对季度集中考评进行查后督查,重点对检查考评质量、真实性、准确性予以评价,对工作不认真、不公正、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现一起追究一起。 五、考评内容、标准和方法 1、参与考评的专业为: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信息、地面设施等 12 个专业。 2、考评标准:《龙矿集团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龙矿集团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 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 3、各专业得分由日常考核得分、季度考评得分构成,以百分制按比例计算:本部矿井日常占 60%、季度占40%;外部矿井日常占 40%,季度考评占 60%;以此计算考核得分,排定名次。各专业检查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现 场现实条件和管理实际水平。 六、考评奖惩 资金来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罚款纳入奖励基金,一并用于安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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