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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on店铺代运营协议

Amazon电子商务代运营合作协议

XXX

二〇一七年七月

Amazon电子商务代运营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7年月日在广东省市签订: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乙方:XXX

注册号:XXX

住所:XXX

甲、乙双方基于各自拥有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全权授权委托乙方运作Amazon电子商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本协议所称合作,指由甲方提供品牌和商品,乙方负责该品牌和商品在Amazon平台架构搭建、营销推广、双方联合经营的运营模式。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两(2)年,自2017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能单独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服务商在Amazon各站点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1 运营指导

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情况协助甲方在甲方的Amazon销售平台并提供相应的运营服务支持,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甲方在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3.1.2 Amazon Listing推广

乙方负责产品信息优化、营销推广、数据分析等工作。该团队提供服务内容

包括:活动管理、推广管理、数据分析反馈给企业开发新产品、客服服务等。3.1.3 店铺营销推广

乙方负责做好店铺产品的各项整体营销方案,如店铺内实施的大型促销活动或参加平台内的活动,产品的促销价格与优惠条款在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调整。

3.1.4 保密事项

乙方应为甲方做Amazon店铺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外泄。

3.1.5 不可抗力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两个小时以上的;或者由于网络阻塞原因造成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因电子商务平台漏洞等类似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乙方应尽快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网店的正常运营。而在乙方网络中断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排人手暂时接管,避免流失客户。

3.1.7 技术服务费及服务佣金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和佣金收益,具体见第四条技术服务费、佣金收益及结算方式。

3.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产品规范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或取得所销售商品需要的各项审批、许可、检验及国际认证,对其所售商品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销售和交付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产品侵权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3.2.2 产品Listing建立

甲方负责所有店铺运营产品的产品Listing即详情页面的制定及文案编辑。

3.2.3 仓库建立

甲方负责创建专供电子商务销售的产品仓库,并配置适用的电子商务仓库管理系统与设备;制定电子商务发货管理办法,合理安排该仓库的管理人员,保证满足日常发货需求。如因甲方发货不及时、漏发货、发错货等所产生的客户纠纷

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2.4 库存管理

甲方每周需核对仓库产品库存量,并把核对正确的数据发给乙方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店库存的核对与修改。甲方缺货时,应自缺货之日起48小时内告知乙方,并尽快补足,无法补足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甲方需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供货信息和库存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第三方(包括顾客、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自行赔偿其全部损失。

3.2.5 产品图片及说明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产品图片,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拍摄与包装的建议。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包括:产品样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属性资料,提供产品卖点及亮点说明等。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2.6 资金安排

甲方应当根据Amazon网络服务平台的要求,在相应服务平台、关联的信用卡账户保持足够金额,以便使该平台自动续费而不影响店铺正常运营。甲方店铺相关密码或重要资料更改时,如未通知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仅对甲方的Amazon第三方收款账号注册提供技术支持,所有转入第三方收款账户的资金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于第三方收款账号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2.7 营销推广

甲方在协议期间应尽力配合乙方的各项营销工作,根据营销的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营销推广费用,与乙方共同努力创造销售佳绩。乙方将根据每个月的运营目标以及投产比数据提交一份推广费用预算申请给甲方,乙方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支配该推广费用于该项目内,乙方保证该笔款项仅投入于该项目中,每月根据使用情况提交财务报表予甲方审核。如乙方建议的推广方案基本能保持成本及赢利的情况下,因甲方拒绝配合运营需求给予推广费用而导致乙方无法达成销售目标时,乙方不承担销售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3.2.8 运营接洽

甲方需指定一人专门负责与乙方对接各项电子商务营销工作,并协助乙方处

理好售后问题,如退换货、退款、处理卖家的投诉维权等工作。乙方与甲方的所有对接工作涉及到的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

3.2.9 排他条款

甲方须保证在Amazon网络平台上独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再另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在进行运营或销售其品牌产品。

第四条技术服务费、佣金收益及结算方式

4.1技术服务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期内的技术服务费为单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以半年为结算周期,在半年度期初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2 服务佣金

双方约定一定的销售额目标,并以此作为乙方收取甲方服务佣金的基础。4.3甲方必须在达到服务佣金标准后,按照本协议第五条支付乙方的佣金收益。

4.4 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按照第四条和第五条将技术服务费和销售佣金,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销售目标与佣金

5.1 销售额目标

甲乙双方所约定的销售额目标如下:最低销售额美元3 万/年。该销售额为产品实际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的乘积为核算标准。

5.1.1 若累计销售额未达到第5.1条标准,乙方不收取服务佣金。

5.1.2 若累计销售额超过第5.1条标准,则自完成此目标起之日开始收取服务佣金,服务佣金按照超出销售额目标(3万美元)的部分收取销售额10 %的服务佣金。

5.1.3 服务佣金和销售额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结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结算日当天的汇率计算,结算后三(3)日内甲方将服务佣金汇入乙方指定对公账户,

若违约,则按照第六条违约责任追究甲方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无法履行协议责任

协议一方不履行以及中止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2 产品、品牌侵权责任

甲方产品、品牌若在Amazon店铺中因侵权行为引起的店铺警告、被Amazon 停止销售等行为,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给予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同时应支付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对应比例的服务佣金。

6.3延期支付款项责任

甲方因故延迟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服务佣金、营销推广费用的(节假日/特殊原因除外),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甲方的运营服务,在甲方支付后再重新提供服务;如暂停服务10天后甲方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协议。同时,甲方按照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由此造成的Amazon店铺可能涉及到的包括但不止警告、客诉及被关闭等情形,甲方负全责。

6.4 产品质检、发货、退换货违约责任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货不及时、退换货不及时导致的客诉、店铺出现警告、被停止销售情形,甲方负全责,甲方同时应支付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对应比例的服务佣金。

6.5 排他条款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擅自再另外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或者甲方自己在Amazon平台上运营或销售其品牌产品,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该违约行为,并赔偿乙方对应的销售额损失。若甲方不予停止、改正该违约行为的,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作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陆万元(6万元)的违约金。第七条有限责任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电力故障,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

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终止

8.1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若双方继续合作,须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不具有延续性。

8.2任何一方均不可在正常运作情况下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除非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否则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同意后方能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应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10.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0.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1.1本协议只限中国境内有效。

11.2本协议的执行中,除另有规定外,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或者增加相关附件,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协议内容即在甲方和乙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及附件所有内容,对本协议及附件载明的全部

内容全部了解并完全接受。无论甲方事实上是否在签订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及所有附件内容,只要甲方按照乙方合作流程成功开通网上销售平台并上线,甲方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及所有附件。

1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由双方于2017年月日在市签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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