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样检测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抽检质量管理制度。
2、国家规范要求或合同约定需委托第三方进行设备、材料检测的,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确定用于工程检测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并将检测单位的资质等报监理审批。
3、工程上所使用原材料进入现场,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进行检验。
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附材料清单、质量证明文件、自检结果。
5、进场的材料必须有相应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并对材料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查和量测。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对其进行标识,监理单位应督促总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对其清退出场。
7、对进场的材料要求必须按品种、规格、批次分类堆放,并编号、标识;已检测合格的和待检的分开堆放,并挂牌标识,以防错用。同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雨、防潮、防损坏等防护措施。
8、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9、当主要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或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抽样检测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材料抽检频率、方法见附表1《材料取样频率、方法》)。
10、对于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11、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1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应建立材料使用跟踪档案,确保每个品种、规格、每批材料具有可追溯性。
1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应建立材料见证取样台帐,确保进场材料都经过检验后使用;
附表1《材料取样频率、方法》
见证取样工作记录表
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
材料进场验收台帐
备注:1、外观质量状况一栏,合格打√,不合格打×。
2、检测结果一栏:合格打√,不合格打×。
3、上述不合格情况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处理意见。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精品文档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食品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使各类资料便于借阅利用,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客户、法定机构、认证 / 认可等组织的要求提供客观证据,根据中心规章制度和质量 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检验资料归档范围: 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采/ 抽样记录、收样记录、内 部质控资料、合同、工作单、样品准备、原始观测记录、计算 和导出数据等)、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检验标准或操 作规程、检验结果登记、仪器运行状况记录等。 第三条交管期阴:健康相关食品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由报告编制人,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由检验组负责人在检 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归档;其它资料 由检验人员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本 科室整理归档,于次年初集中送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四条保管期限: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保存期五年。 第五条保管方式、条件:中心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报告、记录进行分类编目,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档案室环境要适 宜,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 第六条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中心档案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七条档案资料应清晰明了,并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 擅自抄录、销毁、出卖、转让、赠送检验资料,资料利用者必 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档案的内容,未经同 意,不得将档案带出。 第八条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更盘、光盘不损坏,确保记录完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第九条违反本制度之规定者,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精品文档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检验原始资料及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各种检验原始数据资料保存,再现整个检验过程,向客户提供准确、清晰、客观、明确的检验报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与检验相关的样品来源记录,检验原始数据,检验报告质量的管理。 三、职责 (一)检验所负责检验原始记录、检测数据录入,检验报告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适用时)。 (二)业务所室负责样品来源记录、样品送检记录、检验报告评价的编制、打印和校对。并负责现场检测报告(底稿) 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 (三)质管科负责对检验报告书的审查、签章。并对所有与检验相关的记录、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四)授权签发人负责检验报告的签发。 (五)务业所室负责各类相应检验报告的发送及发送登记。 四、报告记录程序
(一)本中心检验报告包括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名称本中心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检验报告》; 2、本中心名称和地址; 3、检验报告的序号和每页编号及总页数; 4、委托人或受检企业的名称; 5、检测用样的名称、状况; 6、接收检测样品的日期和检验的日期; 7、所使用的标准或使用的非标准方法的明确叙述; 8、对检验报告的内容负责人员签字及签发的日期; 9、各项检测的数据应明确提出最终检测结果及国家标准规定值; 10、若为送检,应声明此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11、各种性质的检测报告,均使用中心统一的检验报告格式;(二)检验报告的工作流程 1、检测人员收到样品后应严格按照标准、技术规范操作,一丝不苟地做好原始记录,正确无误地运算,及时地录入检测数据或者出据检测报告;检验结束后,应将记载过程和结果的原始记录交相应检测人员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差错,复核者应通知检测人改正,然后重新复核。检测人和复核人均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检验原始记录要求见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1、各级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兰新铁路甘青公司及监理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 2、水泥取样: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通知后,按上述取样原则进行取样。取样要有代表性,从12个不同的部位取等量样品,每份试样至少12kg。要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入拌合站。 3、细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检测通知后及时取样。在料堆取样时,试样可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方向均匀选取9点抽取。 4、粗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也按一批计。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下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5、拌和用水及养护用水:每一新水源或同一水源使用达一年,应取样检验一次。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 6、外加剂: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外加剂,每50t 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样品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取得试样;混合样是三逐步形成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后而取得的试样。每一编号的取样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兰新铁路甘青公司要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 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 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 进货检验或验证
6.1 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 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 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 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 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 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 过程检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适用本制度 1.3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2、制度内容 2.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2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2.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5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2.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2.7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8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2.9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2.10公司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妥善永久保存,无条件向劳动者提供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历次检测结果;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2.11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材料管理及检验制度 一、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设备以及构配件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根据物资供应品种多、数量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做好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项目部设置物资供应管理机构,成立物资设备部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材料、设备以及构配件的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三、对构成工程实体的钢材、水泥、土工材料、EPC集中采购物资和工程设备,严格按照相关物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履行供应合同,严禁越权跨类采购。 四、做好进货接收时的现场初检工作。项目部材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质检人员一定要协同把好进货质量检验关。在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时,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组织质检人员、材料人员参加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生产厂家及经销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物资设备部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 五、做好材料进场复检工作。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混凝土、防水材料等需要复检的产品,由项目部试验人员严格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
工作,材料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专业工程师进行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 六、在完成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实物检验工作后,相关的内业工作(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准用证等要求归档的资料均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或抄件须盖有原件存放处的红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复印日期,复印人签字)。 七、在材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并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如其降低标准使用或改做其它用途须有项目部总工程师签署意见。 八、项目部严格按照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材料库房,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九、物资入库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认真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验收记录、技术证件齐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物资要做好记录,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及时与供货单位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十、入库物资要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库房、料棚、料场存放。物资搬运、堆码作业必须保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和乱堆乱放。存放物资堆码要做到整齐、安全稳固、合理毡垫、查点方便、料签齐全、标牌标识明显。 十一、库存物资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妥善保管,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工程资料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广乐T2标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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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标准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 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一)、工作职责 各工区资料员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所在工区的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具体人员安排如下:一工区资料员:杨俊;二工区资料员:何可乐;三工区资料员:姚战。 资料分工(含纸质资料和电脑录入系统资料):自营部分资料由项目部相应工区部门负责完成;第一、二、三工区非自营部分资料由相应施工班组自行完成。 (二)、工程资料的具体范围 本项目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脑系统录入资料(业主提供系统软件)。纸质资料为手工填写;电脑录入资料由业主专人负责安装并培训。工程资料内容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汇总、首件验收申请表、检验申请批复单、交工验收报告、中间交工证书、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技术总结以及图像资料(包括关键工程、隐蔽工程、业主领导、监理及项目领导现场检查、需要申请变更的工程等重点内容)等。(三)、检查频率 总部质检室负责检查工程资料工作的总体安排,质检副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质检室副主任每周组织一次或两次现场资料抽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程资料文件的归档,是否根据进度完成录入系统软件。 (四)、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要跟施工进度统一完善。 2、工程资料内容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填写,资料字迹清楚,图画整洁,
XXXXC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 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品管部门负全责,生产部、技术部门协助配合。并由品管部门负责最终给产品张贴质量合格标识,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客户退货、产品召回、纠纷等问题时,均由检验人员按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检验主要环节 质量检验主要环节分为:原材料检验(依据相关购买合同条款进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方面。 4、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与仪器检查相结合、抽检和普检相结合。 5、检验人员权限 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拥有一票否决权,凡被检验认定为不合
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6、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都要有检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保管,产品原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二、原材进厂检验 1、时机 原材料入厂办理入库前,由采购部门通知品管部门对来料进行检验,未经过品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查验内容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受潮,雨淋。 3、质量抽检 依据公司标准和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标准,对不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如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合格品填写来《来料产品质量检验单》签字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三、生产过程检验 1、生产过程检验原则 (1)原材料批次更换时必须取样检验。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1.1 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 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 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 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 资的检验验收。 2.3 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 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 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 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 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 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 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 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 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 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 三期办职责 4.1.3.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 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 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 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 监理单位职责 4.1.4.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 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 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 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 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 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 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 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11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第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第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 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l目的 规定了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化验单)等十五个常用物资的品种范围,促使所用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用材料物资的检验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所购(发放)物资的合格证(材料化验单)进行检查; 3.2项目部负责对工程所用各种物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应具备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十五种物资品种是:(1)黑色金属;(2)有色金属;(3)水泥;(4)电焊条、焊丝;(5)管道附件;(6)电线;(7)耐火土;(8)聚氯乙稀板、管:(9)各类阀门; (10)各类电气元件、设备;(11)高压电缆头(6000V以上);(12)
紧固件;(13)计量器(14)避雷器;(15)防腐材料。 4.1.1对上述十五类物资,在订货、采购、验收、发放过程中必须具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发放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在领料单上填写合格证的编号。 4.1.2所有物资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保留原件,对其编号保管,待工程竣工时,转交技术部门归档。 4.2对上述十五类物资,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不得采购。各级仓库保管员若发现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有权拒绝验收。 4.2.1需要复合的物资范围 4.2.2按质保体系要求必须检验的物资。 4.2.3在库多年材质不清,质量难以确定的物资。 4.2.4长期在库积压而又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生产厂家不具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工程急用的物资。 4.2.5实物的包标或标记与原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要求不符合的物资。 4.3复检查程序
4.3.1凡需要进行复检的物资,必须由质量检查人员指定器材(或货物)和数量,在与保管员做好标记移植的同时,由保管员取样,送公司理化检测试验室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 4.3.2复检报告出来后,由质量检查人员审核并通知保管员做好标记,同时按计划需要数量 发放。 4.3.3属于混材、混质、混号的物资应在质量检查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定取样。复检不合格的物资,再次复检时应加倍取样。 4.4电线、电缆的绝缘检验,阀门的水压试验等均在施工现场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物资部按入库单和领料单,每月检查一次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是否齐全,若发现保管员将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验收入库,责令其不得发放,并立即退货。对已发出的物资,责令其不得使用。立即退库,确因工程急用,则通知按要求复检验后发放。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企业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定,加强对企业全体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 1.2 企业领导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的实施方案。正确地处理好质量和数量关系,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掌握质量标准,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1.3 质量安全管理科是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厂长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负责,质量安全管理科在实施质量检验工作中对厂长负责。 1.4 质量安全管理科是企业的一个主要职能科室,要认真贯彻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搞好质量检验工作,加强质量分析和参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按照企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对被检验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产品加工零件、部件和成品作出合格与否决定。 1.5 质量安全管理科直接领导计量室、检验室并负责办理理化试验工作。 1.6 质量安全管理科按照本厂生产实际,制定检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检验细则,作为检验人员的工作指导,以确保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质量安全管理科的权限: 2.1 凡与规定的标准、图纸或技术要求不符合的零件、部件、半成品、毛坯等为不良品,对于产品质量合格否,只能有质量安全管理科决定。 2.2 凡由于违反工艺纪律或其他原因所造成大批废品时,检验员有权通知车间和操作者停业加工,并及时报告厂长或技术付厂长,并有权没收未经批
准的或己作废的技术文件,工艺装备等并通知有关部门。 2.3 新产品试制完成后,必须根据技术设计任务书,技术协议书有关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参照样品鉴定和批量生产鉴定,并对能否投入批量生产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产品质量的检验: 3.1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的原则,执行“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技术标准)和“五不准”(原材料不合格不准入库、毛坯不合格不准加工,上道工序不合格的零件不准送到下道工序,零件不合格不准装配,产品不合格不准出厂)的原则。 3.2 对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外购(协)件进厂检验: 3.2.1 采购物资的分类: A类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 使用和安全性能的物资(含安标受控零(元)部件)。 B类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非关键部分的物资。 C类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3.2.2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含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外购(协)件等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首先验证采购物资的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①合格证明。②合格的检验系统的证明。③合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证明。并将该证明文件与实物进行对照,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员持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和供货清单(或发票)一起送专(兼)职检验员检验。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现场材料管理职责,规范材料/设备确认、进场验收、合同实施、款项支付、材料档案管理等。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质量达到合同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验收条件。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开发项目所涉及的“三甲”材料/设备。 3职责 3.1采购部职责 3.1.1负责根据工程需求对材料/设备商进行信息收集、归类,根据工程进度及采购周期编制采购计划。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设备商进行考察。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的编制并发起会签流程,对材料样品的封存。 3.1.3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对材料/设备资料收集、存档。材料款项的申请与支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设备商进行评价。 3.2工程部职责 3.2.1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向采购部提交“三甲”材料/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以配合采购部工作。 3.2.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提交采购申请,参与对供货商的考察,采购合同进行评审及会签。 3.2.3参与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对工程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后的款项支付,参与采购合同的评审。 4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流程 4.1材料采购部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应明确供货方式、供货时间等 4.2工程部相关工程师根据现场进度情况提前15天提出材料/设备进场需求的申请(申请期限要在采购合同规定供货期内),经部门领导审批后递交到采购部。如不能在合同要求其内材料/设备进场,同样也需向采购部书面申请顺延供货,注明顺延期限及供货日期《材料/设备(延期)进场申请表》。 4.3采购部收到采购申请后及时与供货商联系,确定具体到货日期并通知工程部。如不能按要求时间供货,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工程部,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安排。 4.4货到现场前10日内采购部要求供货商进行现场勘查,会同工程部就装卸地点、运输通道等现场实际查看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应协商出有效可行的方案。(大件物品需吊装的要求供货商编制吊装方案,审批) 4.5货物安全卸入合同指定(甲方指定)位置后采购部组织工程部、供货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规定的相关质量条款、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验收标准(如有封存样板参照样板)等,并检查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质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