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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明细表

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明细表
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明细表

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明细表(2017年9~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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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管理体制及职责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表计轮换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2)负责各供电所撤回表计的检查,监督供电所轮校计划的落实,并核对装、撤表底数;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1)负责全县专变及综变总表计量装置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等工作;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1)负责辖区专变客户和综合变考核用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缺陷上报等工作; (2)负责辖区综变所带低压计费表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工作: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二、管理办法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管帐员一份,计量组、各供电所每次凭轮换计划领表,新装、故障表、异动凭业扩报装工作票领表,计量改造凭改造计划领表。 (4)交表:领表单位拆回的表计,凡属分公司产权的一律交表库。各所库存表不得超过20块(轮换期间除外),否则,计量组不予领表。领表单位交表和工事单要随时返回,当月发生的表计工程必须在每月25日前结清。 (5)工作票管理:轮换表由领表单位凭轮换表计划到业扩窗口开取异动

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编号:SM-ZD-31245 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前言 为保障我矿四个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建立建全生产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生产应急工作,通过对现有四个掘进工作面生产系统评估,找出制约安全生产的环节,制定应对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影响生产因素。 第一章生产布局 我矿现有主斜井炮掘工作面,中央水仓综掘+松动爆破工作面,车场石门综掘工作面,中央水泵房炮掘工作面。 其中主斜井炮掘工作面为独头掘进工作面,通风、运输、排水、压风等系统相对独立。 中央水仓掘进面与车场石门掘进面共用井底车场、副斜井运输系统。 中央水泵房运输任务由斜风井承担,同时,斜风井与井底车场已贯通,斜风井兼作水仓掘进面、车场石门掘进面、

中央水泵房掘进面作业人员的通行巷道。 第二章制约安全生产因素预测 本年度矿井主要以矿井基本建设为主,其中矿建工程主要为主斜井掘进、中央水仓掘进、车场石门掘进、中央水泵房掘进等井底车场系统的形成。 一、不安全因素预测、分析 1、掘进工作面危险源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掘进工作面五大致灾因素,严重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结合本矿井的实际状况,各生产环节主要有如下危险源: 1.1 井下作业的危险源有:瓦斯超限、除尘风机用支护锚杆吊挂、巷道顶板破碎、受未探明的裂隙水威协、掘进过程中与老巷贯通。 1.2装药和爆破作业中的危险源有:装药作业范围内存在杂散电流,明火或火种携带入爆区或爆破器材库等。 1.3 斜井提升过程中的危险源有:过卷、断绳、掉道等。 1.4掘进工作通风存在危险源:水仓、车场石门掘进工作面长压短抽风筒布置不符合标准,造成工作面循环风;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调查取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编号:SY-AQ-0263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Implementation rules of measurement management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华南公司计量工作,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生产过程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完善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建立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不断提高计量测试水平。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计量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第五条计量职责 (一)公司计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执行上级有关计量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公司各有关单位执行,并监督、考核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其协调和实施;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计量器具量传体系和计量量值溯源体系,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 4.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选型和计量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验证和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新建、改(扩)建项目中计量技术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6.负责计量器具、计量数据与计量资料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申报计量培训项目,组织开展计量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计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计量纠纷的协调处理; 9.负责天然气流量的监视测量和天然气输差的监督控制工作;

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细则

奖罚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管理次序,规范员工行为,促 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制定本办法。2、范围:公司全 体员工的奖罚适用本办法。3、原则:依据事实,奖优罚劣, 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及适用4、 奖励: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创 造佳绩。5、公司设立如下奖励项目(见附表一)(1)最佳 团队奖;(2)优秀管理者奖;(3)优秀员工奖;(4)举报奖; (4)特殊贡献奖第三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6、处罚:公司奉 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 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7、公司的 处罚形式有:(1)警告;(2)记过或通报批评;(3)罚款; (4)降职、降薪;(4)解雇、开除8、公司违纪行为的处罚细 则(见附表二)9、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1)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 赔偿。(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3)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10、公司员工因重大 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依据其过错程度, 承担相应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1、处罚的 实施(1)部门主管依据事实,对员工违纪情况做出处罚建议, 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后予以处罚;(2)总裁及人力资源部 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

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3)所有的处罚,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奖励/处罚单》或通报的形式,报总裁批准后执行。第四章附则12、本条例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13、本条例由总裁签字后,从年月日开始执行。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 1 奖罚制度附表二:公司违反行为的处罚细则分处罚形式(每处罚细则类次) 1、员工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在承担法律责任处罚的同时,予以解雇。 A 解雇 1.1 因违法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解雇1.2 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雇的情形。 2、员工有下列侵犯、破坏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予以开除。开除+损失赔偿 2.1 利用工作便利,泄露、占有、转让公司商业秘密谋取私利的。开除+损失赔偿 2.2 违背公司利益,利用公司商业信息搞同业竞争的。 B 开除+损失赔偿 2.3 散布谣传,恶意中伤、破坏公司形象,使公司商业信誉遭受重大损失的。开除+损失赔偿2.4 因工作失误,导致客户遭受重大损失,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的。开除+损失赔偿 2.5 因管理失职,导致货期延误或因质量原因被客户退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员工有下列侵犯财产行为的,可视其情节予以解雇或留职察看,并依据成本赔偿公司损失。解雇+成本赔偿 3.1 利用工作便利,贪污公款、营私舞弊、私自接受或索取钱物者。解雇+成本赔偿解 3.2 偷盗公司或同事财物价值在50元以上或累计价值100元以上的。 C 雇+成本赔偿 3.3 虚报帐目或签定虚假合同,隐瞒重大事实,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课件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定义及其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妨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侵犯公民交通权益,依法应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社会危害性 (二)违法性 (三)行为的情节轻微性 (四)行为的应受处罚性 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所保护的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交通权益。 二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必须有客观存在的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四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无责任能力的人除外)。主观过错,即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对其实施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具有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基本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种类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 1. 现场处理适用的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①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③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燃料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28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燃料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燃料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入厂燃料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管理流程、制检化办法和和考核等。本《细则》适用于安阳广源能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入厂燃料验收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1、入厂燃料验收的定义:入厂燃料验收是指入厂燃料数量检验、外观质量检验、样品采集、样品制样、指标化验、统计分析的全过程,其中数量检验是应用国家计量部门检测认可的计量工具,对到厂的燃料进行重量秤量验收的过程;燃料的采集、制样、化验是根据国家有关的采样、制样、化验标准及企业的

实际情况,对到厂燃料有关指标进行检查验收的过程。 2、管理内容包括:入厂燃料检斤计量、外观检验、样品采样、样品制样、化验分析、储存与盘点、手续传递、价格机制、结算、考核十个方面。 三、管理目标 通过入厂燃料验收管理,规范燃料采购供应与管理程序、明确岗位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准则,及时准确掌握到厂燃料的数量和质量,并作好数量、质量、化验等各项统计、分析、汇总工作,为下一阶段的结算提供真实依据,降低公司燃料采购和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稳定运行。 四、燃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燃料管理体系,合理设置燃料管理机构,既做到分工明确、规范有序、运转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4 集团字…2011T34号 关于印发《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的通知 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员工行为,提高集团规范化管理水平,从制度层面规避风险,倡导合规作业,特制定《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为 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 行政人事中心将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统一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并请全体员工签署“培训确认函” (见附件 1 ),由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存档。同时将该制度在办公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培训确认函 2.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及违规处罚条例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抄送:集团全体员工。 2011 年 3 月2日印发承办单位:行政人事中心 附件1 培训确认函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同意遵照 附件2 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集团员工必须遵守的准则,是评价员工职业行为的标准,也是处罚员工的依据,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三条爱国,爱集团,爱岗。 第四条着眼整体,维护大局。 第五条敬业乐业,勤奋工作。 第六条品格正直,言行可靠。

第七条积极进取,求实创新。 第八条清正廉洁,勤俭办行。 第九条严格执行保密协议规定,保守秘密。 第三章职业形象 第十条文明用语,谦和文雅。坚持文明用语,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杜绝服务禁语。 第十一条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举止稳重亲切。 第十二条坚持“客户至上”、“信誉至上”的理念,一切为客户着想,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基本职业纪律 第十三条知法守法,依法行事。 (一)树立法律意识,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熟悉、掌握并 运用有关第三方支付工作及第三方支付从业人员的法规、条例及 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研究金融政策,熟悉金融法规,掌握政策界限,增强识别能力,坚持规范作业,及时堵塞漏洞,时刻防范风险。 第十四条尽职尽责,权责匹配。 (一)严格按照上级安排及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不得玩忽职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2015年最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罚条例》全文 来源:深圳人大网| 2014-12-26 10:28 编辑:何欣 有0人参与 分享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 例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点击查看: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经营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三、原则及定义: (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司规司纪。 (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5)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四、职责 (1)管家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2)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3)管家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五、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降职、降薪 (6)留职查看 (7)解聘 六、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 七、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九、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十、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主管。 十一、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3)因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 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计量管理,保证公司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国函[1986]59 号文批准的《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 71 号《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 第二章计量机构及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计量管理机构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设计量管理专责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生产技术部部统一管理全厂计量工作,并建立公司、分场、班组三级计量工作体系。 第六条公司设立计量标准检定机构,电气分场设立检定室,负责量值传递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燃料分场、电气分场、等有关专业班组负责分管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计量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及计量专责工程师职 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计量管理规定。 (二)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具体的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公司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

(三)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审定公司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增设和拆除。参与技措、基建中计量设计方案的审查,完善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条件,督促解决在计量器具运行中影响正确计量的有关问题。 (四)推广计量方面的新技术,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在用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使其不断提高,以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五)组织公司计量人员参加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 (六)组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及与计量有关的违章、事故分析工作。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燃料分场、物资部、及电气分场、汽机分场、锅炉分场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计量法令、法规制度和有关专业的检定(检验)规程。 (二)组织、监督班组认真执行上级计量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组织班组开展与计量有关的违章、事故分析工作。 (三)认真做好定期检验,保证检验和检修质量,做到不漏 检、 不误检。

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细则

奖罚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管理次序,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制定本办法。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的奖罚适用本办法。 3、原则:依据事实,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及适用 4、奖励: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创造佳绩。 5、公司设立如下奖励项目(见附表一) (1)最佳团队奖;(2)优秀管理者奖;(3)优秀员工奖;(4)举报奖;(4)特殊贡献奖 第三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6、处罚: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 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 7、公司的处罚形式有: (1)警告;(2)记过或通报批评;(3)罚款;(4)降职、降薪;(4)解雇、开除 8、公司违纪行为的处罚细则(见附表二) 9、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10、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1、处罚的实施 (1)部门主管依据事实,对员工违纪情况做出处罚建议,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后予以处罚; (2)总裁及人力资源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 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 (3)所有的处罚,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奖励/处罚单》或通报的形式,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附则 12、本条例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13、本条例由总裁签字后,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 1 奖罚制度 附表二:公司违反行为的处罚细则 分处罚形式(每 处罚细则 类次) 1、员工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在承担法律责任处罚的同时,予以解雇。 A 解雇 1.1 因违法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 解雇 1.2 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雇的情形。 2、员工有下列侵犯、破坏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予以开除。 开除+损失赔偿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于依法应当并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照本标准实施罚款外,应当依法予以并处。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罚款处罚时,应当根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及本标准,在法定的职权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 第六条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的,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并给予口头警告,然后放行:(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经警告后立即驶离的; (二)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驶入禁行区,能够听从劝阻的; (三)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四)执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或其它紧急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五)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 (六)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七)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八)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九)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一)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未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 第七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二)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通行的; (三)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四)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五)不按规定通过机动车道的。 第八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有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第九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二)乘坐摩托车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三)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员工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

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 行为规范 总则 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员工。 形象仪表规范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注意仪容仪表,做到得体、大方、整洁。 参加公司活动或代表公司参加外界活动,应根据具体活动要求得体着装。 注重个人形象。男士须经常修剪发须,女士应保持清雅淡妆,佩带饰物得体。 注意个人卫生。体无汗味、异味;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和工作中不饮酒、不食用有异味食品。 注重站姿、坐姿与行走,讲究文明、礼貌,避免随意、懒散。 服务礼仪规范 时刻保持“客户至上”的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接待客户时要注意的礼节 1.守时:与客人约定时间要严格守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约,要及时告知对方并诚恳向客户道歉; 2.迎客:有客人来访,要起身表示欢迎并主动请坐;重要客人来访,须出门迎接,一些不方便离岗的可例外,但应向客人表示歉意; 3.握手:与客人握手要自然大方,力度适中,若对方为女士或者职位较高的人,一般应等对方先伸手,表示感谢时,应主动握手; 4.介绍:在互相介绍认识时,应先介绍自己一方的人,再介绍对方的人,在介绍顺序上,应该先介绍领导和年长者; 5.交谈:对客人要使用敬语,与客人交谈时,要注意语言的礼貌和得体,介绍公司业务情况时,必须以公司统一的宣传口径为准,切忌随意发挥、夸夸其谈; 6.送客:要起立与客人道别并送至门口或者电梯口,对于重要客人,应送至大门口或者汽车旁,并握手告别,一些不方便离岗的特殊岗位可例外,但应向客人表示歉意。

违纪行为及处罚条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轻度违纪行为,公司将以罚款10元处理: i. 迟到或早退10分钟至半小时以内; ii.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iii.擅自离岗超过10分钟以上; iv. 做出影响工作环境卫生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丢烟头、烟灰、纸屑或什物等不卫生的行为); v. 工作时间在店内使用手机、聊无关工作的问题、嬉戏打闹、玩耍( 包括但不限于打扑克( 包含其他牌类游戏) 、下棋、看无关书、报或杂志、玩电子游戏等) ; vi.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私自会客、打私人电话或发送私人信息; vii.出库单书写错误。 viii. 盘点出现超过三条书写或数量错误。 ix. 与上述行为相类似的其他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重度违纪行为,公司将以罚款30元处理: i.未经允许,擅自与同事调班; ii. 在任意一个1 0天内累计迟到二次或早退二次的: iv. 代替他人或授予他人代替刷卡或打卡 ( 也包括代替他人或授予他人代替签到、签退); v. 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金额在100元以下的:不服从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指导,给公司工作或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vi. 在店铺内或店铺门外50米内吸烟: vii. 因个人原因被顾客投诉并经查实的: viii. 利用职位之便,使用公司资源谋私利,但折合金额不超过100元; ix. 与上述行为相类似的其他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给予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i. 有旷工行为、且旷工时间超过两天巳排班工时数的(含两天) ii. 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iii. 欺骗或不诚实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篡改或伪造资料或信息、提供虚假资料、记录、单据、票据或发票、提供虚假证明(包括虚假病休证明) 、提供个人虚假信息或隐瞒个人信息等) iv. 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及声誉的行为,或未经允许,对外发表公司信息;v. 泄漏经营、技术、管理或公司其他秘密: vi. 对顾客、其他员工使用暴力或有侮辱行为者; vii. 在工作时间内或店铺内赌博、做博彩性游戏者: viii. 破坏或窃取他人或公司的财物,未经允许擅自将他人或公司的财物(包括

《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范文》

《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范文》 两张照片前后间隔距离不足1米,时间差没超过0.1s,所以无法精确计算出我当时车辆所行驶的时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因此希望撤销 第二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华南公司计量工作,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生产过程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完善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建立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不断提高计量测试水平。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计量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第五条计量职责 (一)公司计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执

行上级有关计量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公司各有关单位执行,并监督、考核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其协调和实施;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计量器具量传体系和计量量值溯源体系,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 4.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选型和计量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验证和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新建、改(扩)建项目中计量技术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6.负责计量器具、计量数据与计量资料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申报计量培训项目,组织开展计量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计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计量纠纷的协调处理; 9.负责天然气流量的监视测量和天然气输差的监督控制工作; 10.负责公司最高标准器的建立、维护工作; 11.负责公司最高标准器的周期送检,督促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在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 12.负责对公司各类计量器具作业指导书的起草及操作使用的业

企业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

企业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生产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 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3. 原则及定义: 3.1 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3.2. 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3. 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3.4 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 级部门复查。 3.5 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4. 职责 4.1 厂务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 提出处罚建议。 4.2 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4.3 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4. 行政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5. 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 5.1. 口头警告 5.2. 书面警告 5.3. 记过 5.4. 记大过 5.5. 降职、降薪 5.6. 留职查看 5.7. 解雇、开除 6. 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 7. 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9.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2019修正)

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 (2006年12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罚款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罚款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 第四条交通警察发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人,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实施罚款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送达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确定驾驶人的书面送达驾驶人。如确实无法书面送达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送达。 第六条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对交通警察的考核、奖惩标准。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以不超过200元的罚款,可以当场作出罚款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作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无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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