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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项目建议书

中期票据项目建议书
中期票据项目建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

中期票据

项目建议书

二零一一年元月

目录

第一章中期票据业务政策掌握 (1)

一、中期票据政策概述 (1)

二、交通银行对于政策动态的把握 (2)

三、政策要点提示 (2)

四、最新监管政策 (3)

第二章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及工作计划建议 (4)

一、利率走势 (4)

二、发行中期票据优势 (5)

三、发行方案的建议 (7)

四、降低发行利率与发行成本的措施和其它建议 (10)

五、工作计划建议 (11)

第三章定向债券发行方案及工作计划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定向债券政策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发行定向债券优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发行方案的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交通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优势 (17)

第五章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协调与沟通 (19)

一、与监管部门顺畅的沟通关系,大大缩短注册时间 (19)

二、银行间市场广泛的影响力及强大的定价能力 (19)

三、与其他中介机构良好的协调合作能力 (20)

第六章服务团队 (20)

一、项目领导小组 (20)

二、项目组成员 (20)

三、负责人和工作组所能投入的时间 (21)

第七章银企合作 (21)

一、中间业务服务 (21)

二、理财服务 (22)

三、综合金融咨询及培训服务 (22)

四、提供财务报表优化顾问服务 (22)

五、提供并购财务咨询顾问服务 (23)

六、提供其他低成本融资顾问服务 (23)

七、提供中期票据存续期的理财顾问服务 (23)

八、持续提供金融咨询服务 (24)

第一章中期票据业务政策掌握

一、中期票据政策概述

2008年4月9日,人民银行颁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办法出台后,原《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程废止。

2008年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布了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在内的相关管理规则和指引,规范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和交易流程,明确了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各中介机构的责任义务,为中期票据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新办法较原《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机构变化。中期票据发行材料主送单位由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核准方式变化。中期票据核准方式由备案制变为注册制。

3、有效期变化。新办法规定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为2年。

4、发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交易商协会颁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对发行信息披露主要文件募集说明书的编制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5、持续信息披露规则细化。新办法规定,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6、增加注册失效条款。在新办法中,明确规定以下两种情况注册失效或需重新注册: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如低于发行注册时的信用级别,则该发行注册自动失效,交易商协会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向交易商协会重新注册。

二、交通银行对于政策动态的把握

交通银行与人民银行主管部门和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关系。2007年9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立,作为交易商协会的重要成员,我行始终紧密跟随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的创新要求,配合开展银行间市场创新债务融资工具的研究开发,积极参与相关办法的制定与修订工作,能够就许多细节问题与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保持密切和有效的沟通,及时掌握最新监管思路和政策动态。为配合中央新疆经济工作会议,支持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交易商协会对于新疆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给予支持。

三、政策要点提示

根据最新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相关

规则指引,借鉴前期已完成注册的中期票据项目运作情况,以及项目运作过程中与交易商协会沟通的信息,我行对贵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需注意的政策要点提示如下:

(一)申请注册额度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其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交易商协会在对企业申请注册额度进行合规性审核时,要求企业合并计算待偿还各类债券总余额,包含企业债、公司债以及已获准发行但尚未发行的各类债券额度,使待偿还债券总余额(含其它债券)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二)募集资金用途

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募集资金中涉及置换银行贷款的,需要明确置换银行贷款所需资金在募集资金中的比重。用于项目建设的,要披露项目情况。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要披露相关信息。

四、最新监管政策

(一)定价联席会议制度

2009年8月7日,交易商协会正式恢复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价联席会议”制度。定价联席会议制度将作为常规工作机制,参加机构包括市场主要主承销商及具有较强市场研究分析、定价能力的投资机构,会议由市场排名靠前的主承销商负责轮流召集,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遇到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提

请协会临时组织协商。会议参考同期限国债、央票收益率、同期限同信用级别CP和MTN二级市场收益率,以及银行同期限定期存贷款利率水平,协商确定重点AAA级企业发行利率下限,其它信用级别企业的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根据企业自身信用状况和二级市场实际情况,会同承销团成员商发行企业适度加点上浮。

最近一次的定价联席会议于2011年1月4日召开,确定AA级企业发行3年期中期票据利率下限5.15%。

第二章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及工作计划建议

一、利率走势

目前,在全球量化宽松政策的实施之下,通胀已经开始逐步在世界范围内抬头,而中国经济由于先于欧美日等经济体提前复苏,热钱的流入进一步加大了国内通胀的压力,货币政策已开始将管理通胀纳入2010年货币政策的目标,特别是美国实行二次量化宽松政策以后,国内通胀预期又不断增强,央行为防止通胀出现,于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这是金融危机后,中国首次加息,10月份CPI指数同比上涨4.4%,创25个月新高,央行于10月份CPI公布前夜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上调后,将冻结资金3500亿,11月份CPI指数同比又创新高,央行于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从近期央行连续对利率调整角度来看,中国已经步入加息周期。

近期,通胀压力居高不下使得货币政策难以实质转松,在今年信贷受控情况下将继续对资产价格、通货膨胀以及经济增长起到硬约束作用,因此我们认为,

货币政策正由“适度宽松”向“稳健”过渡,特别是2010年央行已5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共计2.5个百分点,2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共计0.5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央行将继续加强对信贷规模和流动性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将进一步上升。

二、发行中期票据优势

中期票据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改变企业过度依赖于银行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实现企业对融资成本灵活配置,对企业利用金融市场改善财务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能力和提升企业经济价值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中期票据资金用途方面比较广泛。可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补充中期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三是中期票据发行期限较长,能解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较短,目前企业普遍采用短期融资券滚动发行方式解决中期资金需求,而中期票据发行期限较长,可避免短期融资券滚动发行所造成的企业资金安排方面压力。特别是针对兵团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期限较长的特点,中期票据较长的融资期限具有明显优势。

四是担保方面没有硬性规定,属于信用融资,由于中期票据的信用水平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质量、盈利水平等,那么企业信用品质越高,就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融资,这对于大型优质企业非常有利。

五是发行手续相对简化。目前在中国企业融资在债券融资途径上,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其中企业债发行由发改委审核;公司债发行由证监会审核,且现阶段仅限于上市公司发行。但由于前两种方式均实行审批,手续

比较繁琐,审批时间较长(如乌鲁木齐城投企业债审批时间近一年)。而中期票据在交易商协会进行发行注册,注册所用时间较短,并且企业对于票据的发行时点具有选择权,即在获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后有2年的有效期。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手续更为灵活方便。

六是发行成本锁定效应相比短期融资券优势明显。短期融资券虽然能通过滚动发行方式解决中期资金需求,但由于发行期限较短,只能锁定一年期发行利率,而中期票据可以锁定中长期发行利率,在目前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向“稳健”过渡的背景下,中期票据锁定中长期发行成本优势明显。

七是发行成本相比银行贷款优势明显,即使考虑到信用利差、流动性差的补偿,以及承销费用,中期票据综合成本也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要低。

发行利率参照表

假定公司评级为AA,发行16亿3年期中期票据与3年期银行贷款进行成本比较:

1. 发行中票成本:160,000万×5.15%×3=24,720万

2. 3年期贷款成本:160,000万×5.85%×3=28,080万

通过发行3年期中票融资较3年期银行贷款共节约财务费用:

28,080万-24,720万=3,360万

三、发行方案的建议

发行方案的设计假设贵公司主体评级为AA。结合交易商协会的注册要求,从降低发行成本,优化发行利率的角度考虑,我行建议:

注册规模:

注册规模16亿元。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方案设计

注:由于近期国际、国内金融市场波动,且近期加息幅度较大,债券市场变化异常,以上发行利率区间仅供参考,贵公司中期票据实际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点市场情况确定。我行将为贵公司争取同期同级别同类型中期票据市场最低发行利率。

方案一:

●方案描述:采用累进利率发行,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利率在中期票据存续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在0-250bp区间内上调剩余年度票面利率,投资者则有权选择继续持有或回售全部中票。

●方案分析:本方案与传统纯5年期的债券相比优点在于:

发行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掌控债券期限的长短,发行人可在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相机抉择赎回或者不赎回本次债券,如果不赎回,则上调利率,投资者可选择是否回售。

前3年发行票面利率较纯5年期固定利率方式大幅降低,按照目前的市场情况预测,前3年票面利率区间为5.15%-5.35%,而纯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利率区间为5.66%-5.96%。

方案二/三:

●方案描述:采用固定利率发行;期限3/5年,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与本金到期一起支付。

●方案分析:基于未来中长期内仍将处于升息通道之中的预期,该发行方案能够为贵公司锁定较低的中长期融资成本,避免利率上升的风险;弊端是由于债券期限较长,如在债券存续期内基本面发生根本性变化,发行人将面临降息而带来的利率风险。

方案四/五:

●方案描述:采用浮动利率发行;期限3/5年,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如期限为三年则加80BP-120BP,如期限为五年则加125BP-165BP,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与本金到期一起支付。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与本金到期一起支付。

●方案分析:浮动利率方案的优点在于可以迎合投资人对于升息预期的判断,满足部分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需求,可在降低发行难度的同时降低债券存续前

期的票面利率水平;弊端在于发行人将面临未来利率上升的风险。

我们的建议:采用累进利率方式注册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如期限为5年,则在第3年末设定发行人调整利率及投资者回售权,这样公司可以根据未来的利率走势决定是否调整利率吸引投资者继续持有;在当前中期升息预期较强的市场大背景下,机构投资者为应对市场利率风险,往往偏好短久期债券品种组合。3至5年期与7至10年期中期票据相比,机构投资者会更加倾向前者。

四、降低发行利率与发行成本的措施和其它建议

1、分析市场状况,选择最佳发行时机

我行将为贵公司提供专项市场和利率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参考,协助公司选择最佳发行时机,以获得最低的发行利率。

2、确保同时期同等级信用评级下最低发行利率

不论贵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时机及债券市场环境如何变化,我行将帮助贵公司,确保以相同时期同等长期信用评级下最低发行利率完成此次中期票据的发行。

3、我行将按照与公司制定的发行计划,优先为公司提供通道保证,争取在最短时间获得接受注册通知书。但具体接受注册的时间由交易商协会决定。

4、贵公司中期票据到期后,我行将在到期偿还资金的来源上给予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短期过桥资金等。具体资金安排方式由贵公司和我行商定后,报总行审批。

五、工作计划建议

(一)发行流程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采取“注册制”的形式,注册发行需要按照规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注册材料,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向公司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两年。注册有效期内的后续发行只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报备案。

目前对于接受公司注册过程所需的具体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鉴于我行与协会相关债券发行主管部门之间保持着有效的沟通和良好的关系,我行将竭尽全力协助贵公司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的注册工作,确保贵公司畅通的发行审批通道,加快发行进程。

中期票据发行流程图:

(二)发行时间安排

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下表,表中所列示的内容只是现阶段

对于项目运作的初步计划,在项目正式启动时,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时间表和各中介机构工作安排。

3、项目时间表

注1:我们将积极与交易商协会沟通和协调,但实际的进程取决于协会的审核进程

注2: 交易商协会规定正式发行中期票据前需提前五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关于贵公司对此次中期票据发行时间要求,我行计划如下:

我行如被选定为主承销商,将立即开始启动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全套中期票据申报材料制作工作。在材料上报交易商协会后,通过我行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和协调,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并成功发行。

(三)发行申报相关材料

1、发行人

注册信息表

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

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同意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发行人及母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

发行人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2、主承销商

申报文件

?主承销商推荐函

?募集说明书

?发行计划

?发行公告

?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资格证书复印件

备查文件

?尽职调查报告

?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关于支付中期票据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3、信用评级机构

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债项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资格证书复印件

4、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附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资格证书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及母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会计师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各中介机构职责分工

1、主承销商

?负责协调发行工作,牵头准备申报注册文件

?协调尽职调查工作,准备尽职调查报告等备查文件

?安排协调评级公司、律师、会计师工作

?与交易商协会沟通,推动注册进程

?安排协调预路演、路演推介工作

?组建承销团,组织簿记建档和发行配售

2、律师事务所

?法律尽职调查

?出具中期票据发行法律意见书

?协助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3、信用评级机构

?出具评级报告

?发行完成后的跟踪评级

4、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协助完成申报材料核数工作

第三章交通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优势我行具有丰富的中期票据发行项目经验,是第一批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之一,能够帮助发行人中期票据项目在较短时间内顺利通过注册程序。

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的第一批中期票据独家主承销项目中,我行主承销金额名列前茅。2008年,我行主承销中国石油注册发行额度为800亿元中期票据,是迄今为止银行间市场单次申请发行额度最大的中期票据项目之一。

自2008年4月15日交易商协会正式开始接受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至2008年6月中旬暂停中期票据发行期间,交通银行共主承销四支中期票据,包括独家主承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额度50亿元)2008年度第一期25亿元、第二期25亿元中期票据,独家主承中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额度100亿元)2008年度第一期50亿元中期票据,以及联合主承中国华电

中期票据PPN知识要点

中期票据知识要点 简介 中期票据(MTN, Medium-term Notes)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08年4月在国内银行间市场推出。 中期票据资金用途广泛,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目前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主承销商 商业银行占据绝对主体地位,已有部分券商获得独立主承销商资格 注册时效 注册有效期2年。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2个月内完成 发行对象 基本上所有的银行间市场投资者都可以参与投资中期票据 市场规模 中期票据推出至今,总发行规模约38643.70亿元,占同期债券市场总发行量的比例约7.4% 发行机制 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实行余额管理,最高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发行人完成注册之后,可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要在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发行数量、发行期限,择机发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定价机制

采取簿记发行机制,类似于荷兰式的单一价格招标,发行利率相对市场化,由发行人与承销机构自由协商确定。(可提醒大家思考,中期票据发行可否采取美国式招标方式!) 重点关注 第一,近期开始推出永续中票、浮动利率中票等创新品种 2013年末,国电电力发行首单永续中票,采取固定利率,前5年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2014年5月,浮动利率中票(14核风电MTN001)。 第二,交易商协会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系统平台”,组团、申购、发行利率确定、信息披露等环节均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进行。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概要

中期票据发行相关要求及方案概要 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中期票据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 (1)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于利润亦无要求;原则上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报表(即允许一定的模拟财务报表) (3)累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对于城投企业的特殊要求 (1)发行人必须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以及深圳)的一级平台公司或者是省级平台公司 (2)发行人不得在银监会平台名单中,因保障房、全民所有制被调入平台名单的不算 (3)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人民政府出具政府支持函 a)未来现金流入中超过30%来源于政府资金,含BT协议等政府支付工程款 b)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在近一年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30%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被认定为产业类公司,而不需要政府出具支持函。 二、中期票据发行优势 1、无需项目支持,所有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营运资金 2、对于发行人无利润要求 3、一旦打开中期票据的发行渠道,可以继续发行定向工具(私募票据),理论

上可以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三、 中期票据主要涉及各方 四、 发行时间介绍:关键事项时间表 发行人

材料准备阶段 ?该阶段同步协助公司完成交易商协会如果手续,取得会员资格 ?公司首次评级需45个自然日 报批阶段 ?审批日趋规范、严格

五、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明细: 入会申请文件清单 1、入会申请书 2、发行人公司章程 3、发行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发行人组织架构简介和主要负责人简历 5、从事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情况介绍 6、发行人具体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 7、发行人关于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8、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9、会员登记信息备案表

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相关问题研究

企业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相关问题研究 关键词 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中期票据 主要法律问题 (一)关于额度限制问题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问题 (三)关于政府融资平台问题 第一部分: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简介 一、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债及中期票据均属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中国发行企业债的历史较早,其最初的依据为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而中期票据是在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初是从2008年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发展起来的,但中期票据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以其程序简便而备受青睐,发展势头迅猛。 1、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 2、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

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债和中期票据虽然都是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之一,但两者在发行方式、发行程序、审批机构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两种债务融资工具的比较 (1)监管机构不同: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行的融资工具,施行的是核准制度,需要从地方发改委至国家发改委进行层层审批;而中期票据施行的是备案制度,只需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即可发行。 (2)发行市场不同:企业债券是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为辅;而中期票据主要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主要针对的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3)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企业债券主要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而中期票据主要适用的是《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等7 项自律规则。 (4)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同:为企业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而为中期票据提供服务的一般是有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协会会员资格或者登记的中介机构。目前,中期票据的承销主要由银行来做,券商也具有承销资格。而企业债则只能由券商来担任主承销商。 两者之间的列表比较如下: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概要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 概要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中期票据发行相关要求及方案概要 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中期票据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 (1)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于利润亦无要求;原则上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报表(即允许一定的模拟财务报表) (3)累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对于城投企业的特殊要求 (1)发行人必须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以及深圳)的一级平台公司或者是省级平台公司 (2)发行人不得在银监会平台名单中,因保障房、全民所有制被调入平台名单的不算 (3)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人民政府出具政府支持函 a)未来现金流入中超过30%来源于政府资金,含BT协议等政府支付工程款 b)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在近一年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30%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被认定为产业类公司,而不需要政府出具支持函。 二、中期票据发行优势 1、无需项目支持,所有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营运资金 2、对于发行人无利润要求 3、一旦打开中期票据的发行渠道,可以继续发行定向工具(私募票据),理 论上可以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三、中期票据主要涉及各方

1、 入会申请书 2、 发行人公司章程 3、 发行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发行人组织架构简介和主要负责人简历 5、 从事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情况介绍 6、 发行人具体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 7、 发行人关于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8、 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9、 会员登记信息备案表 注册文件清单 1、 注册报告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 3、 主承销商推荐函 4、 募集说明书 如果手续,取得会员资格 ? 公司首次评级需45个自然日 报批阶段 ? 审批日趋规范、严格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七期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建档管理人。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披露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 2、发行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人所在类别,NAFMII行业分类,统计局行业分类:第一类,交通运输,G-54 4、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8]DFI7号 7、接受注册时间:2018年4月17日 8、注册金额:DFI项目 9、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贰拾亿元(2,000,000,000.00元) 10、债务融资工具期限:3+N年 11、增信情况:无

二、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 本期中期票据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选择集中簿记发行的主要原因: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熟的证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的实践看,大型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发行人的要求。簿记建档过程中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订单,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承销团的投标结果而定,投资人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投资者需求强烈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3、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种,指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集中处理,汇总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发行,有利于保证发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要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本方案所有内容公司法人均已知悉。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农业银行采取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并成立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承担集体决策会议职能,小组由信用债承销业务主管行领导牵头,由总行投资银行部、授信审批部、资产负债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和公司银行部组成,负责对农业银行信用债承销业务

中期票据业务 业务特点及发行条件

中期票据 一、中期票据的概念 中期票据,medium-term notes,在国际上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 据,1981年美林Merrill Lynch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用来填补商业票据和长期贷款之间的空间。之后福特Ford公司作为第一个非金融机构也发行了中期票据。国内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5年。2008年4月7家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了中国的首批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在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汇票,是一种对于企业中期贷款的替代性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二、票据融资在中国的发展 针对目前国内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失调的状况,为推进直接融资,央行于 2005年首先引进了短期融资券(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使企业筹措短期即1年以下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作为一年内短期贷款的替代品。 为进一步完善国内的信用债市场,2008年央行进一步推出了中期票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央企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额度共1190亿元,首期发行392亿元。此举标志着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的正式开启,它结束了企业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长期缺失的局面。

2008年中期票据首发7家企业情况明细 发行人发行金额 (亿元) 期限缴款及起息日利率水平评级情况主承销商发行方式 铁道部50 3 4月23日 5.3% AAA 建设银行、工商银 行 45亿元利率招标 铁道部150 5 4月23日 5.6% AAA 建设银行、工商银 行 105亿元利率招标 中国电信100 3 4月23日 5.3% AAA 工商银行、中信银 行 簿记建档 中国交通建设25 3 4月23日 5.3% AAA 交通银行簿记建档中化集团19 5 4月23日 5.6% AAA 中信银行簿记建档中核集团18 5 4月23日 5.6% AAA 招商银行簿记建档 中粮集团15 3 4月23日 5.3% AAA 中信银行、中信证 券 簿记建档 五矿集团15 3 4月23日 5.3% AAA 光大银行簿记建档 在2008年6月底,为了贯彻中央紧缩性货币政策,中期票据暂停发行直到10月才重启,但 是整体发展迅猛,截至今年11月底,中期票据发行量已经较去年增长了2.7倍。在金融体 系更加完善的美国,公司债务市场以商业票据(短期)、中期票据、公司债券(长期)为三 大支柱,随着相继引入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内的公司债市场也填补了只有企业债和公 司债的空白,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产品系统。 三、中期票据的特点 灵活的发行方式,主要体现在交易商协会核定发行注册总额度后,发行主体在2年的有效期 限内,可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信用市场利率的波动以及投资者的需求等因素,自 行确定各期票据的发行进度和规模、利率形式以及发行的期限结构,更能全面满足发行主体 多样化的筹资需求。 注册制度,发行便利。中期票据采用注册制,审批手续相对简单,发行效率明显提高。

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资料清单

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资料清单

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资料清单 (一) (主承销商光大银行) 以下资料口径除非特别说明,均已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准。同时,最好能提供各项材料的电子文档。 (一)企业基本状况 1、公司历史沿革,包括成立时间、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名称变更、所有制状况(是否股份制),股东情况,经历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设立子公司情况。 2、请说明企业进入融资平台和调出名单的原因 3、公司组织机构图(包含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职能部门)。 4、各职能部门职责。 5、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见附表一)。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 7、公司规章制度(资产、投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制度)。 8、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注册地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等。 9、公司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 10、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手段。 11、上饶市2011-2013年审计结果(审计署或其授权审计机构审计),如有需要整改的,请补充提供目前整改情况及整改报告 (二)财务会计信息

1、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尤其是对子公司的管控及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 2、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和公司本级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公司本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及公司本级报表)及附注(如有)。 3、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银行贷款情况,注意抵押、质押借款应与使用权受限的资产的情况一致(见附表二);注意:各项贷款金额合计应和报表的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合计一致,抵质押资产所获得的贷款应与长短期及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的抵押借款、质押借款的小计数一致。 4、使用权受限的资产情况(见附表三)。 5、公司最近一期获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见附表四),按各大银行统计,注意已使用的情况应与报表相关借款数据一致,其中截止期限按照该行给予贵司的所有授信最近和最远到期日填写。 6、公司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享受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提供税收、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 7、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计划用途(见附表五)。 8、公司未来一年的再融资计划(含股权融资、债券融资)。 9、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中各项目变化超过20%的原因分析。 10、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结构及前十大债权、债务人。 11、公司期货、理财、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海外投资情况。 12、公司是否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如有,请提供详细的说明 13、公司通过信托、融资租赁、BT和其他方式融资情况介绍 (三)主营业务情况 1、最近三年公司领导(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工作报告。 2、未来2-3年主营业务发展规划。 3、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成本构成(见附表六),注意和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4、投资计划及在建项目情况:今后拟投资的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今后三年的资金安排等;在建项目名称、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已投资金额、计划完工时间、今后三年的资金安排、项目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融资优势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融资优势 宋华锋 笔者根据我所所承办的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情况来对该两种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含义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的区别在于其期限不同,短期融资券为1年期,而中期票据为3年期限和5年期限。 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融资优势 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之所以在短短的四年时间得以迅猛的发展,是与其优越的发行条件和优点分不开的: 1、发行门槛降低: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已经取消了原《管理办法》中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等硬性条件,而仅仅要求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中期票据亦是如此。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却要严格的多,需要同时满足6个规章条件,比较严格。 2、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具有以下特点:(1)审批简单、发行速度快,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就可发行,不像公司债、企业债,需要层层审批;(2)信贷规模不受限制,在企业净资产40%的范围内;(3)利率市场化定价,一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我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一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左右,且发行期内不受银行利率浮动的影响;(4)可免担保,发行企业可视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是需要提供担保,是否是需要提高自己企业的信用等级;(5)不会因为债务融资工具的使用而导致股权的稀释等,但是同银行贷款一样具有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 3、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比较: (1)监管机构不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施行的是备案制度,只需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即可发行;而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行的融资工具,施行的是核准制度,需要从地方发改委至国家发改委进行层层审批。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中期票据发 行条件:A注册上限为亿元,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1、具有法人资格的 非金融企业, 40%;净资产的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 企业净资产的540%、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B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二).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 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A、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B、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 B、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1、融资成本低 短期融资券实行市场化定价,信用评级较高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目前主体评级AA企业的短期融资券如果按照固定利率发行,其票面发行利率最低可以到%,包括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企业总成本大致为%,虽然目前市场处于升息通道中,票面利率较高,但企业发行成本仍明显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如果按照浮动利率发行,其票面发行利率大约可以再降低10—20BP。 2、融资效率高

中期票据的说明

中期票据的说明 一、适用对象 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二、功能特点 1、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2、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3、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4、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5、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6、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7、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三、投资者 目前仅有商业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可以购买中期票据,商

业银行应是本周中期票据的主要投资者,其对税收敏感度较高,而对流动性敏感度较低。 四、签署协议 1、销售协议(Distribution Agreement):即发行人和交易商之间签署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双方同意的票据发行条款,包括金额、利率、期限等。协议同时列明了发行人对交易商的声明和保证条款以及发行的前提条件满足等条款。 2、受托契约(Indenture):即发行人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协议。规定了受托人被投资人所赋予的责任,并规定受托人需代表发行人计算到期支付的票据本金和利息额。 3、募集说明书和补充说明书(MTNProspectus,Supplement),包括以中期票据形式发行的票据基本条款描述(这些基本条款也会写进今后各个交易中的定价补充说明书中)、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SEC)所要求的关于发行人或担保人业务行为和财务状况的描述。 4、其他工作:提供发行人的法律地位证明(条令);有权人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的授权证明;批准此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条令、担保函;信用评级的确认;对发行人和交易商出具的律师意见书;对发行人的审计师意见书;担保人意见书;最终的MTN募集说明书;其它证明文件等等。 五主要职责 1、发行人职责:任命主要参加人(承销商、交易商、支付代理人/受托人、审计师、印刷商、发行人律师);与承销商和律师商讨发行条款;与承销商和律师讨论适当的发行人保证条款;向董事会申请并取得董事会同意此次发行的决议。 2、承销商职责:就发行结构和发行方式与发行人协商以最好地满足发行人的需

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申请程序

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申请程序 一、表达发行意向 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 票据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二、确立初步意向 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并上报总行批准。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三、开展尽职调查 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对发行人历史 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 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 题进行调查和披露。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四、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 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五、注册 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文件包括: (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决议); (二)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三)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披露文件; (四)证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

六、发行 1、接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准备发行。 2、根据企业现金流要求,确定各期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时间或自主选择发行时机。 3、根据发行时机及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发行的期限品种。 4、发行前材料报备及各项信息披露。 企业首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在发行日5个工作日前,后续发行的应在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情况的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法律意见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 会计报表。 5、招投标或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工作结束,承销团缴款、债券过户。 七、发行工作结束后的信息披露等后续工作 1、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企业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告 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期限等情况,同时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即可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主承销商等协助做市,进一步加强所承销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的流动性。 2、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在融资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⑴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⑵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⑶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 现金流量表。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⑷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A、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B、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

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 B、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1、融资成本低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一般程序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一般程序 一、中期票据简介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负责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二、中期票据特点及功能 1、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2、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3、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4、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5、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6、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7、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三、适用对象及信息披露要求 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四、中期票据的优势

1、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2、一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发行方式较为灵活; 3、通过直接融资的价格发现机制,能够彰显发行企业自身良好的信用能力。 五、一般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确定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 2、主承销商向企业提交发行材料准备清单; 3、主承销商组织各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尽职调查、组织注册材料的编写工作; 4、企业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 5、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包括中期票据发行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发行计划、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套注册文件; 6、经交易商协会核查通过,企业获得注册,并择机在银行间债券市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概要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概 要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期票据发行相关要求及方案概要 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中期票据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 (1)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于利润亦无要求;原则上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报表(即允许一定的模拟财务报表) (3)累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对于城投企业的特殊要求 (1)发行人必须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以及深圳)的一级平台公司或者是省级平台公司 (2)发行人不得在银监会平台名单中,因保障房、全民所有制被调入平台名单的不算 (3)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人民政府出具政府支持函 a)未来现金流入中超过30%来源于政府资金,含BT协议等政府支付工程款 b)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在近一年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30%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被认定为产业类公司,而不需要政府出具支持函。 二、中期票据发行优势 1、无需项目支持,所有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营运资金 2、对于发行人无利润要求 3、一旦打开中期票据的发行渠道,可以继续发行定向工具(私募票据),理 论上可以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三、 中期票据主要涉及各方 四、 发行时间介绍:关键事项时间表 发行人

材料准备阶段 ?该阶段同步协助公司完成交易商协会如果手续,取得会员资格 ?公司首次评级需45个自然日 报批阶段 ?审批日趋规范、严格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建档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披露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2、发行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人所在类别,NAFMII行业分类,统计局行业分类:第一类,交通运输,G-54 4、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8]DFI7号 7、接受注册时间:2018年4月17日 8、注册金额:DFI项目 9、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贰拾亿元(2,000,000,000.00元)

10、债务融资工具期限:3+N年 11、增信情况:无 二、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 本期中期票据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选择集中簿记发行的主要原因: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熟的证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的实践看,大型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发行人的要求。簿记建档过程中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订单,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承销团的投标结果而定,投资人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投资者需求强烈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3、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种,指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集中处理,汇总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发行,有利于保证发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要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本方案所有内容公司法人均已知悉。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农业银行采取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并成立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承担集体决策会议职能,小组由信用债承销业务主管行

中期票据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成本2013-08-12

(一)中期票据发行的条件和特点: 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特点: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 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 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 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 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 (二)发行中期票据的程序 一、表达发行意向 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二、确立初步意向 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并上报总行批准。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三、开展尽职调查 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四、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A、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B、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 B、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1、融资成本低 短期融资券实行市场化定价,信用评级较高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目前主体评级AA企业的短期融资券如果按照固定利率发行,其票面发行利率最低可以到%,包括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企业总成本大致为%,虽然目前市场处于升息通道中,票面利率较高,但企业发行成本仍明显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如果按照浮动利率发行,其票面发行利率大约可以再降低10—20BP。 2、融资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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