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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解读活动心得

学习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解读活动心得

新世纪新疆双语教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群众对双语教学的认识、党和政府的重视程度、师资水平、双语教学研究与理论的水平、教材建设工作、教学模式以及汉语学习的环境等七大方面。

学汉语、懂汉语光荣,当一个双语人光荣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掌握双语是当今各国在语言选择和使用上的大趋势,是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必由之路。198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规定从小学四年级起开设汉语课,直到高中毕业。自此,民族小学真正开始开设汉语课。

双语”教学的推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双语”教学是指少数民族学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言组织教学的一种教学形式。由于经济发展、教育基础和语言环境的差异,决定了新疆“双语”教学模式的多样化。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母语授课、加授汉语的教学模式;二是汉语授课、加授母语的教学模式;三是部分课程使用母语授课、部分课程使用汉语授课,其中以少数民族中小学数、理、化等课程使用汉语授课,其它课程使用母语授课的教学模式居多。

2004年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总结20年“双语”教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提出目标,即在巩固和提高母语教学质量的同时,以提高汉语教学质量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不断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使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中小学,其“双语”教学模式,由现阶段的以理科授课为主的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或除母语文之外的其它课程用汉语授课的模式,最终过渡到全部课程用汉语授课的模式,同时加授母语文的模式,使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达到“民汉兼通”的目标,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矗

学习掌握母语的关系

在“双语”教学中汉语教学是薄弱环节,所以在当前把汉语教学作为重点,但并不意味着放弃母语教学,而强调的是在巩固和提高母语教学质量的同时学习汉语,这也决定了“双语”教学的性质。另外,“双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民汉兼通”的人才,这就要求少数民族学生必须学好母语。因此,推进“双语”教学不是不要母语,而是要求在学好母语的基础上掌握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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