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业务人员业绩提成暂行条例
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就办事处业务人员业绩提成作如下调整:
1、业务主任的业绩提成从四月一日起按月提成。
2、2010年12月31日前入职的业务员每月目标额9万元。
3、2011年6月30日前入职的业务员每月目标额为6万
元。
4、2011年12月31日前入职的员工每月目标额为3万元。
5、凡超过当月目标额的业务员,业绩提成均按1.5%计提。
6、新招业务员在公司工作满六个月后方可给予老客户,
不允许将老客户交给新招进的业务员。
7、业务经理、总监业绩提成不变,按2011年1月1日规
定的提成方案执行。
8、业务人员的提成额按销售打折后的实际业绩计提,凡
未达到销售目标的一律不予提成。
本业务员提成暂行条例生效时间从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25日止。
珠海市竞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签名:
(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关于业绩提成暂行条例的补充规定
1、原条例第6条更改为:新进业务员经评估合格后办事
处经理可分配老客户,但正在跟进的项目没有业绩提成,业绩归办事处。以后有了新项目经市场部评估确认后,有业绩提成。
2、总公司对办事处业务主任按季度进行考核,如果连续
两个季度没有业绩,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作出留用或者续用的决定。
3、业绩提成暂行条例规定的每月目标额为打折后实际的
销售业绩,不扣3万、6万、9万的基数,也不滚存到下个月。
4、如果该笔回款没有打折,同样按规定的月销售目标额
提取业绩奖金。
5、此条例根据市场变化,可随时调查,最终解释权及裁
决权归总公司。
珠海市竞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4-1
签名:
(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