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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监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统工程中是不可或

缺的一环。公安监管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活动

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被判缓刑等罪犯重新犯罪的几率,关系到当地的治

安形势。要做好当前的公安监管工作,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必

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监管民警队伍。为积极响应周永康部长提

出的“要加深研究公安机关面临的新形势、加深研究公安工作面临

的新任务、加深研究公安队伍建设面临的新课题”的号召,现结合

实际,就当前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肤浅的认

识。

一、当前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不足、主体不纯

目前,就全国公安机关而言,警力不足问题普遍存在,在公安监

管部门来说,显得尤为突出。按照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和看守所等

级化管理的要求,小型看守所(关押量在100人以下)民警配备数量不得少于15人,中型看守所(关押量在100—250人)民警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5人。这一标准是从公安监管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确

实是基于看守所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本人的调查了解,在河南省

看守所,民警配备数量达不到这一标准的达60%以上。这不仅加大

了公安监管民警的劳动强度,也制约了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新的

勤务模式无法推行和落实,给监所安全留下隐患。

在公安监管部门,仍存在以工代警人员从事监所工作,特

别是还参与对关押人员的提审讯问等执法工作。这一问题的存在,

既有历史的原因,更是思想认识偏差的产物。

(二)年龄偏大,文化偏低

目前,监管与反监管,改造与反改造的矛盾十分尖锐,看

守所发生袭警、行凶、脱逃、自杀等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而反观公安监管民警队伍现状:年龄偏大、体质偏差、文化偏低、

能力偏弱(指与其他警种相比,“四偏”比重高)。这种现象虽说不是全部存在,但也决不是个别现象。如有一个小型看守所,14名民

警中,25岁以下的2人,占该所民警总数的14%;34岁—37岁3人,占21%;55岁以上7人,占50%。大专以上文化6人,占43%;高

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57%。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对公安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公安机关把看守所当作“养老院”和“收留站”,把一些接近退休年龄,身体有病或其他警种不

愿要的“问题”民警塞给看守所充数。

(三)负荷过重、待遇不高

监管民警工作环境特殊,民警患病比例高,心理压力大。

有的监管民警集收押、值班、巡视、监控于一身,每月工作时间近300个小时,甚至更高,是其他警种工作时间的2倍,实在是不堪重负。而另一方面,监管工作又是一个高风险职业,一旦发生事故,

就要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从事公安监管工作的民警真是整

日拼尽精力,拼尽体力,尽全力保安全,所承受的心理压力他人是

难以理解的。高负荷、高强度的工作,巨大的精神压力,致使很多

监管民警身患多种疾病。就拿我县看守所来讲,14名民警,患有心

脏病的4人,风湿病的7人,胃病的9人,糖尿病的2人,肾病的1人。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安监管民警待遇不高,除每

月领取数额有限的特殊岗位津贴及卫生保健津贴外,少的每月仅领

取几百元的基本工资,多的参加几十年工作快要退休的老同志每月

工资也不足20xx元。有的家庭仅靠监管民警一人的工资维持全家人

生计,生活十分困难。

(四)轮岗不畅,长期监守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地方公安监管民警轮岗交流工作都不

尽人意。有的民警在看守所工作好几年、十几年,有的甚至二十多年,都未曾岗位交流。这种情况弊大于利:一是长期从事监管工作,压力过重、心力焦悴,容易产生思想麻痹,对监所安全极为不利。

二是很多监管民警易按老经验、老传统办事,不利于监管工作的开

拓创新。三是轮岗不畅,容易使监管部门形成一潭死水,不利于调

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当然,保持监管民警队伍的相对稳定,保留一

些热爱监管工作,肯钻研,会管理,善于做教育、挽救、转化工作,有丰富狱侦工作经验的人也是必要的,关键是看是不是有利于公安

监管工作,是不是有利于监所安全。因此,对公安监管民警进行合

理流动是十分必要的。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及时解决警力不足、主体不纯问题

笔者个人认为解决的途径主要有3种。一是加大招警的力度,从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其他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录用新警。这是实现公

安监管民警队伍年轻化、正规化、专业化的有效手段和最佳途径;

二是从部队转业干部中录用一批热爱公安工作,愿意献身公安事业

的人。将部队转业干部充实到公安监管民警队伍中来,既减轻军转

干部的安置压力,也是对国家国防建设的贡献,更重要的是能把部

队的管理经验带进公安监管场所,真正实现管理部队化的目标;三

是迅速解决以工代警人员的转警问题。据笔者了解,目前,个别地

方监所仍然存在以工代警现象,上级三令五申非执法主体不能参与

执法和对在押人员管理,但这一现象和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首先是这部分人的去留问题,如何安置,确实很棘手。

其次是大多数以工代警人员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很多同志还

是本部门业务骨干,工作确实需要,不解决这些人的从警问题与情

与理都讲不通。笔者呼吁要消除用人制度上的弊端,做到视才而用,人尽其才。建议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组织进行一次对以工代警人

员全面调查,对具有一定执法能力,政治合格,作风可靠的录用为

正式民警,对不适宜做公安监管工作的人员予以调离或从事非警务

工作,彻底解决执法主体不纯问题。

2、切实解决监管民警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普遍偏低问题

作为公安机关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公安监

管工作的重要作用,不能说起来重要,落实起来次要。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上合理搭配,给予倾斜和照顾。监管部门是公安机关的一

个窗口,事关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同时,监管工作既是一项社会

工程,也是一项帽子工程,公安监管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当地

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经济发展。监管工作做好了,就能增进广大人民

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就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而

监管场所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仅会造成负面的社会政治影响,给公安工作造成很大被动,也给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带来麻烦和精

神压力。同时,一些人不仅要丢掉乌纱帽,还要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给民警当事人、家庭、亲人造成伤害。

随着形势的发展,公安监管工作日趋艰巨和繁重,这就要

求我们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监管民警队伍。根据监管工作的

现实需要和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的要求,笔者认为,公安监管民警

的平均年龄为35岁左右最为合适,年龄最大不宜超过55岁。因为监管民警每天时时刻刻都要与罪犯和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随时随地都

有可能受到暴力攻击的危险,这就要求监管民警必须要有强健的体魄,身手敏捷。同时,要做好对形形色色的在押人员的教育、转化、挽救工作,还要求我们的监管民警必须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法律知识素养和教育管理能力。因此,配足配强监管民警队伍,势

在必行,刻不容缓。

3、认真解决监管民警工作负荷过重,待遇偏低问题

第一,要按照公安部《看守所等级评定办法》和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切实为看守所配足配强所领导班子和

监管民警队伍,真正落实专业化分工,实行定岗定责;第二,要大

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第一

生产力”的作用,把民警从繁重的体力劳动、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第三,要实实在在地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兑现监管民警特殊岗位津贴和卫生保健

津贴,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第四,要为监管民警提供干事创业、

施展才干的平台,大胆提拔重用热爱公安监管事业,勇于开拓进取,成绩突出的优秀干警,养成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氛围。

4、注重解决公安监管民警轮岗不畅问题

公安监管民警以所为家,爱岗敬业,甘守清贫,无私奉献

是值得褒奖的。但长期从事这一单调乏味,机械性的重复劳动,难

免心生急躁和厌烦情绪,或产生麻痹松懈思想,给别有用心的在押

人员以可乘之机,给监所安全埋下隐患。实行轮岗交流,一是有利

于树立广大民警公安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思,克服监管

工作与其他警种两张皮的状态。二是有利于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

达到一专多能,一警多用,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充分

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公安监管场所是一块特

殊的阵地,要求监管民警要时刻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枕戈待旦的状态,

落实轮岗交流,既是对监管民警的爱护,也是公安监管工作现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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