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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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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学籍 [2009-9]号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201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各学院、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选拔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校推荐201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北林教办发[2006]28号)开展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我校推荐推免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维明

副组长:韩海荣

成员:任强杨宏伟崔一梅彭道黎张洪江刘燕郑彩霞丁密金田明华戴秀丽陈志泊段克勤

钱桦刘淑春王毅力徐基良孙承文

2.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以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由负责学生工作的

党总支副书记、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学院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

推荐工作的组织评审等各环节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评审、签字等)。学生工作(2+3)的推荐工作由学生处和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负责。体育特长生的推荐工作由体育部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

二、推免生资格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一贯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及从事本专业研究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积在专业排名前30%、平均学分积不低于80分、国家外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55分或六级425分以上者(含425分)。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科学研究和学习活动中,有较强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习惯,有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者失去推荐免试资格。(体育课、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但所有课程第一次成绩均要参与学分积的统计,体育课补考后要通过)。5.毕业后不出国留学的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工作总体要求

1.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各学院推荐校外的比例一般不应超过40%,对于因硕士点所依赖的学科优势不明显的学院,申请推荐校外的比例可以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应超过60%。

2.对于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选择接收单位时,应优先选择本校相同或相近学科。

3.在推荐工作中,各学院应当做到各项工作高度透明。考核方式、评定标准、考核结果、初选名单等要在学院内至少公示7天。四、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1.学院应召开全体06级学生动员大会,经班级评议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成为推免生的书面申请。

2.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及有关人员,对提出推荐免试申请的学生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确定初选入围者。

3.初选入围者确定后必须进行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考试和面试由各学院组织,专业考试一般采取笔试或笔试与口试、设计、实验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为原则,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来确定考核内容。推荐推免生考核工作开始前,各学院请将专业考试、面试采用的形式、考试内容、评定标准上报教务处备案。

4.初选者的考核、遴选工作于2009年9月16日前全部结束。结束后,经学院推荐推免生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后按综合成绩排名填表报教务处审核。

5.初选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所分配的推荐指标确定正式、替补推荐

名单,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供的名单进行再次审核并出具“推免资格证明函”,向本校或校外推荐。

6.本次推荐免研究生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校内推荐阶段,于9月21日前结束。第二阶段是校外推荐阶段,9月22日后启动校外推荐工作。学生应当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明确是否选择本校。

7.申请推荐校内的学生,学校向本校相关学科推荐。接收为校内的推免生不能再申请校外的免试研究生,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对于符合推免条件,未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同意向其他学校推荐。

8.申请推荐校内且被校内接收的学生(不含其他系列)原则上可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对于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优先考虑给予硕博连读、国际交流等条件。

9.申请推荐校外的学生,根据各学院公布的校外推荐名额,以综合排名顺序选择推荐校外指标,额满为止。一旦申请推荐校外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校内,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拿到接受单位的接收函,视为资格失效,各学院按照替补名单顺序递补。

10.申请推荐外校的学生,专业排名前5%者可以申请两个“推免资格证明函”,专业排名5%以后者可以申请三个“推免资格证明函”。11.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且取得学分者、获得国家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限前三名)、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原则上限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限前三名)等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若申请推荐

免试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的要求制订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请于9月11日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与注册中心(主楼303室)。

2.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初选者的考核、遴选工作于2009年9月16日前全部结束,其他后续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教务处待收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文件后及时作出。

六、其他

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公示制度,对操作程序或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此期间可向教务处(主楼:303房间,电话:62338299,Email:jwc@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14290599.html,)反映。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打印:教务处学籍注册中心

附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流程

注:“推免生登记表”指的是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附件2: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推荐201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推荐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教办发[2008]46号)精神,学校将从201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一些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现根据以上办法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术特长生”的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可以参加“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1、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其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得到学分认定(前三名);

2、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前三名);

3、在核心期刊[自然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版)》和《2006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人文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上发表科技论文者(原则上限第一作者);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

二、“学术特长生”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对按“学术特长生”标准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要求符合常规推荐的相关遴选条件,其中对学习成绩可以适当放宽,学习成绩可以放宽至名列专业前50%。对于个别在某一方面特别出色的学生,如突破此规定,须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审定资格。

三、“学术特长生”推免生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术特长生可直接向本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术特长生用)》,并提供有关说明材料和3名以上(含3名)拟接收学科专家(需具有高级职称)的联名推荐信。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学术特长生”推免生有关条件进行审核,9月16日前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同时将《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术特长生用)》、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候选者面试。

3、9月20日前候选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学术特长生面试,面试小组按照投票结果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4、9月21日至9月27日教务处在学校及教务处网站上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及学生申请有关材料和专家推荐信,公示7天。

5、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教务处汇总,报学校推荐免试领导小组审定。

6、确定为“学术特长生”推免生推荐人选的学生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推免生接收复试,复试合格的学生最终确定为“学术特长生”推免生录取人选,接收学院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四、其他事宜

1、该指标由学校单独划拨,不占学院名额。

2、该类学生学校只向本校推荐。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北京林业大学

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直博生)申请表

注: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复印件以附件的形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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