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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精品论文]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构建问题研究

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精品论文]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构建问题研究
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精品论文]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构建问题研究

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精品论文] 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

构建问题研究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险侵权保险执行保险保险特别法

摘要: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

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

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正文内容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

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

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

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

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

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

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

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

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然而,正如西方一句法谚所云:“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鉴于知识产权蕴涵的巨大商业利益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所认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趋增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日益增大。如何能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和使用者在面临风险时利益受到较小的损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英美等国家创新开发出知识产权保险这一新的保险险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助于分散知识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风险。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确立不仅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保险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险的理论研究方面也是刚刚起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和企业国际化蓬勃发展,国外企业控告我国企业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国内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步伐,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无疑可以为国内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减轻负担,也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此,对于知识产权保险这一较为年轻的法律制度,需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研究探讨,以期可以构建较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险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综合险。这种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内容的保险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提供双重保护,分散被保险人的风险,在经济上恢复和补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保障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制度的创新。笔者认为,我国应改进美、英等国知识产权保险存在的不足之处,遵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权利人)以及知识产权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立法上将知识产权保险条款定性为保险特别法,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因险种和知识产权贸易地域性的不同厘定保费的高低。另外,在中国开展纯商业性的知识产权保险难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笔者以为发展政策性知识产权保险是最可实现的办法。总之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而且开拓了保险法律制度的新领域。同时通过将保险制度应用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特别是知识创新保驾护航,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技术地位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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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 个

友情提醒:免费论文使用次数过多很难通过抄袭检测系统,内容仅供参考切勿摘抄;如若有意找寻原创论文,可点此进入发布任务获得与时俱进原创论文。 保险专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238个) ★我国寿险市场竞争方式探讨 ★也谈保险信用问题 ★保险营销方式创新谈 ★试论我国寿险产品发展趋势 ★车险费率市场化之我见 ★试论我国商业健康险的发展模式 ★也谈保险创新 ★银保合作方式新探 ★中资保险公司竞争能力分析 ★也谈保护我国民族保险业 ★如何提升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构建战略联盟提升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 ★也谈网络保险 ★我国保险监管趋势探讨 ★略论中资保险公司应对外资保险公司入侵的对策 ★寿险营销渠道创新论 ★加大保险宣传提升保险意识 ★试论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 ★加强保险中介市场建设之我见

★加强保险资格认证体系建设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如何提高保险客户忠诚度之我见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探讨 ★如何规范银保合作之我见 ★试论寿险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建设 ★也谈保险监管向国际接轨 ★如何发展我国西部保险业之我见 ★全面开放后中资保险公司竞争战略探讨 ★试论保险产品开发与定位 ★保险产品定价策略探讨 ★保险需求结构分析 ★也谈保险兼业代理 ★也谈保险消费者权益与保护 ★也谈汽车消费信贷问题与对策 ★也谈房贷险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学生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出口信用保险模式创新之我见 ★如何防范出口信用保险风险探讨 ★如何规范保险代理手续费问题与对策探讨 ★试论“地下保单”问题与对策 ★保险公司竞争与合作模式探讨 ★论保险营销定位战略 ★论完善寿险营销体制 ★论完善产险营销体制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范文

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学生: 学号: 专业名称:法学 学习层次:本科 年级: 14 春 指导老师:牛晓鹏 职称:副教授 教学点:修水 九江广播电视大学

开题报告 课题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研究的容及可行性分析: 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_毕业设计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_毕业设计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 题目:保险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系统优化方案设计摘要:“投诉处理”是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方面,保险公司是处理客户投诉的一线部门,其工作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消费者问题能否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归纳现今保险公司的投诉处理的模式,挖掘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以期得出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诉工作的方式路径。关键词: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投诉”,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诉”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投诉,另一种为保险公司员工或者代理人基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代理合同进行的投诉。本文主要是指保险消费者的投诉,是指《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保险消费者所现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收到损害时,保险消费者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综上,本文所论述的保险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主要是指地市县域保险公司,当保险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受到损害产生争议时,依据《保险法》或者公司制度规定所采取的调查、处理等一系列措施。第一章保险公司投诉工作机制分析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经营的最基本的“单位”,最直接面对广大的保险消费者群体,是保险公司作为一级法人机构的延伸,在整个保险合同的运行过程中,它是保险产品的销售者、保险服务的执行者,同样也是保险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最主要的解决者。 1.1投诉信息受理渠道从总体方面来看,保险公司投诉信息受理的渠道主要分为外部与内部两种,划分标准为是否为保险公司自身受理。投诉信息的外部受理渠道,一是所在地保险行业协会转办。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保险公司的自律组织,具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当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从XX年新疆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信访投诉数据来看,平均在40-50件左右。协会在受理投诉后,一般会采取协调解决的方式,居中调解,或者交涉案公司处理,并限时得出结论。二是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者信访部门转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是我国最早成立,也是知晓度较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根据其工作原则与办法,在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后会转交当地的保险公司处理解决。地方政府信访部门的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一般来说仅限于国有保险公司,例如人保或者国寿,方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相同。当然在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投诉时,地方政府也会充当纠纷调解者的角色,协调解决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三是保险监管部门转办。保险消费者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后,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事项,监管部门一般会交当地的省分公司,由省分公司交所属公司处理。投诉信息的内部受理渠道,一是上级公司转办。保险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拨打全国的客户服务热线或者进行网络投诉,由总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转交省级分公司,再由省级公司交公司处理。或者是由省级公司接到投诉后直接交机构处理,具体因客户服务热线是否实行全国统一集中管理产生不同的差异。二是公司直接受理。保险消费者以来访为主要形式,向公司反映问题,公司受理进行信访投诉系统录入或者书面登记,然后按照投诉处理程序直接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 1.2投诉工作岗位设置机构受制于经费资源、人员配备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不会设立专职人员处理投诉,这里所指的投诉工作的岗位设置,主要是指具有投诉处理职能的人员所处的岗位特性。一是将投诉设置在综合岗。综合岗类似于办公室的作用,主要是处理公司的综合性事务,该岗位人员在投诉工作方面,主要是受理、分办、跟踪处理,并不直接处理投诉,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二是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或者理赔岗。寿险公司一般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主要作用是投诉信息的受理,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事项分流道各个部门,再由客户服务人员统一对投诉处理结果做出反馈。财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

法学专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1462个) ★试论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倒置 ★浅议司法公正 ★试论司法独立 ★浅议民事抗诉 ★论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 ★论监外执行的法律运用 ★论代位权制度 ★论共同犯罪 ★浅析贿赂犯罪 ★专业待写论纹请加Q扣一五六六贰零伍 ★浅谈合伙的民事责任 ★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浅议我国债权人代位制度及完善 ★论离婚协议的效力 ★论诉讼时效 ★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婚姻家庭法与私生活自主权 ★浅析挪用公款罪的若干问题 ★我国婚姻无效制度浅析 ★论侵占罪 ★对善意取得的几点认识 ★论执行权的分离 ★论法与道德 ★浅议刑事诉讼中间接证据的使用 ★浅谈被害人的刑事诉讼权利及保护 ★浅谈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作用★行政强制与处罚行为的法律思考 ★试论有关公民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思考 ★对我国死刑制度的探讨 ★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对实行惩罚性与补偿性相结合违约金制度的思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提单性质问题研究 ★提单管辖权条款研究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识别问题研究 ★(海上)保险中的代位求偿问题研究 ★(海上)保险中的近因原则 ★(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制度研究 ★(海上)保险利益原则 ★论世界贸易自由化问题 ★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论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及其管理

★并购式投资的法律管理 ★入世与我国外资并购监管中的反垄断规则 ★公司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论行政公开 ★论行政征用 ★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权限划分 ★论行政诉讼的目的 ★论罪刑法定原则 ★论正当防卫 ★论法人的权利能力 ★论人格权制度 ★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 ★论居住权 ★论物上请求权 ★论违法转租 ★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论辩论式诉讼 ★论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论沉默权 ★论举证责任倒置 ★论刑事执行 ★对我国会计法律的问题思考 ★论受贿罪心理动因 ★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 ★试论无效合同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 ★夫妻财产制之重构 ★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国有股份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 ★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试论精神损害赔偿 ★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 ★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 ★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 ★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 ★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 ★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

金融保险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参考

金融保险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参考 注:以下题目大多数属于大方向选题,学生应该与指导教师商议后将题目具体化。 1、村镇银行经营模式研究 2、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与改革问题的思考 3、从紧的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 4、我国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与效果分析 5、电子货币发行对货币供给影响的实证研究 6、我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与监管问题探析 7、中国股指期货投资的风险管理 8、中国股指期货推出后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9、美国次级债危机对我国的启示 10、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所要求的经营环境研究

11、股权投资基金研究 12、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研究 13、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研究 14、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 15、从紧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16、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发展趋势 17、资本市场理财产品现状及发展趋势 18、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缺陷及纠正 19、人民币汇率升值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20、中小企业融资难与商业银行贷款低效率 21、商业银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机制研究

2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研究 23、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机制创新研究 24、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25、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26、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27、我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及发展定位 28、中小商业银行贷款定价问题探讨 29、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及对策 30、从美国的次级住房贷款危机看中国银行业的住房贷款业务风险 31、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继续改革问题探讨 32、我国民间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33、中外银行信贷管理的比较与启示 34、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与监管对策 35、我国银行监管与国际接轨问题研究 36、中国期货市场的创新与发展问题 37、央行加息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38、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启示 39、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 40、构建农村信用社风险控制体系的研究 4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42、发展农村消费信贷问题研究 43、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人寿产品分析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分析 指导老师朱丽莎 专业班级金融保险 20092 姓名林凡 学号 20096053242 2012年6 月 1日

摘要:中国人寿作做为一家国企在中国的市场上已经最大的寿险公司,主要的销售的产品是以分红险为主,目前分红险做为中国市场上新型的保险险种不仅得到众多投保人的喜爱更是保险公司的销售宠儿,分红险其中主要以快速返还为主,赢得了中国老百姓快速获得收益的心理特征,但是过于快速的返利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中国人寿的产品虽然不断在更新,但总体来说过于陈旧,尤其是健康险。本文是根据自己在中国人寿的工作,分析中国人寿产品的存在的优劣,并提出产品的创新和更改对策。 关键词: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快速返还

目录 引言 (1) 一、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现状分析 (1) (一)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发展现状 (1) (二)中国人寿保险产品分类及分析 (2) 二、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存在的问题 (3) (一)快速返还型产品过多 (3) (二)保障型产品陈旧,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 (4) (三)保险产品结构复杂化 (4) 三、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解决方案 (5) (一)保监会对快速返还型产品的监管 (5) (二)加强保障型产品的创新 (5) (三)简化保险产品结构 (6) 结论 (6) 参考文献 (7)

引言 在21世纪的现在,中国人寿的保险已经慢慢开始步入各个的家庭的生活当中。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中国人寿目前主要是以销售快速返还性的分红产品以及健康险为主,不过中国人寿创新能力的不足现已成为快速发展的瓶颈,想要在快速发展的今天继续成为中国保险业的龙头必须进行创新。 一、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现状分析 (一)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风险也不断变化,因此,人们购买保险特别是人身保险的需求也是日益旺盛。而人身保险的险种种类也随着需求而不断发展变化,产品纷繁多样,传统的人身保险按照保障范围我们可以把其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几大类,而现如今又出现了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人身保险。 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在2006年底的市场份额为45.27%,继续保持在杭州市场的领先地位。公司为了更好地保持领跑着地位,特打造一批高素质,高绩效,高收入的职业经理人,年龄22--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精神,有进取心。目前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的代理人已经达到2000人,而且经营状况一直是良好,2012年开门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收取保费3亿元为2012开了个好头。 表1.1 08-11年人寿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表① 单位:万元 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bc14329231.html,/web/site0/tab3060/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一: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思考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即建立农村环境责 任保险能有效地解决农村环境损害赔偿问题。本文从经济学角度阐释了农村环境责任保险 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借助博弈模型分析农村地区的工业企业和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据博弈模型得出建立强制性农村环境责任保险以及保险合同中订立责任限额条款,有利 于解决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市场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的强有力支持是建立农村环境 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农村环境责任保险;信息不对称;博弈模型 一、引言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目前,由于农村缺乏有效的救济体系,加之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村地区发生污染事件危及农民权益时,不能妥善解决,权 益无法保障。鉴于此,为农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救济体系引入保险机制,即在农村地区建 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能够及时救济受到损害的农民,为农村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支持,保 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环境责任保险,也称之为“绿色保险”,企业因污染行 为使第三人遭受损失而需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即在农村区域 实行的环境责任保险。农村区域不仅包括广大农村地区,也包括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农 村区域的乡镇企业、由城镇转移来的工业企业对农村地区造成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极 大损害了农村环境和农民权益,所以研究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为有效 解决农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救济问题,本文将从经济学视角研究农村地区如何建立和完善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为环境责任保险发展提供经济理论支撑。 二、文献回顾 国外对环境责任保险研究较早。Zhao〔1〕提出在环境风险增加和土地污染情况下, 环责险是金融安全的一种有效工具,并讨论了环责险在中国土地污染管理中的应用,并为 环责险的应用提供了建议对策。Feng〔2〕等总结了现在中国推行环责险现状,并且列举 投环责险成功的案例,提出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才能有效推行。目前,国内对农村地区环境 责任保险研究很少,也没有成系统,主要集中在环境责任保险理论分析与制度建立。黄季 火昆、刘莹〔3〕对全国5省101个村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发现2000~2021年当中农村 环境恶化的村占44%。面对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情形,杨兰阁、刘汉利〔4〕研究了农村污染事故后的经济补偿问题,得出当前存在经济补偿的途径单一,经济补偿受污染源、污染 对象和索赔方式的影响较大以及乡镇政府为污染企业垫付补偿的问题。这也一定程度上证 明了建立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迫切性。孙武军、顾久映〔5〕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借 鉴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应建立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薛丹〔6〕提出了以环境责任保险为核心,民事救济和公共补偿分别为第一层和第三层的救济

知识产权案例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c14329231.html, 知识产权案例论文题目 一、最新知识产权案例论文选题参考 1、知识产权案例精选 2、审理“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不同思维——基于一个知识产权案例的分析 3、知识产权案例精选. 2009~2010 4、知识产权案例与解读(第四版) 5、混合类型知识产权案例评析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知识产权案例全集 7、知识产权案例纪实 8、知识产权案例读本 9、湖北知识产权案例精选. 1 10、知识产权案例精选. 2006 11、“跳槽”虽潇洒,行事需谨慎——员工“跳槽”引发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例的启示 12、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 13、四起知识产权案例揭示:商业官司尤重细节 14、知识产权案例之一:威盛,为何最终“芯”太软? 15、知识产权案例 16、知识产权案例 17、知识产权案例精选精评 18、保护知识产权案例介绍——皮鞋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侵犯案 19、美国知识产权案例与评注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c14329231.html, 20、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实践样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庭审实质化诉讼改革 二、知识产权案例论文题目大全 1、法治.人性--赵连玉律师知识产权案例文书选 2、论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及其运作 3、知识产权法研究知识产权案例 4、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部分创新型企业的案例分析 5、技术战略联盟,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一个跨案例研究 6、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7、北京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研究 8、在物流中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RFID技术应用案例研究 9、知识产权实务及案例探析 10、关于出口环节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 11、动态联盟知识产权风险评价的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 12、涉及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关系的几个典型案例剖析 13、知识产权制度与跨国公司国际化经营策略——美国公司在华技术投资案例分析 14、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启示录 15、知识产权创业能力的理论构建与实证分析:基于高技术企业的多案例研究 16、从几则案例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17、江苏首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案例分析——南京道及天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利用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的案例分析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全文如下: 2、试论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调整 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建设构想 4、试论微观经济运行的法律调节 5、试论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6、论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7、建立完善我国经济法系的思考 8、试析经济立法的适度超前 9、经济立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10、经济立法体制评析 12、经济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和价值 13、经济立法过程中的社会经济益效益问题 14、试论经济法律责任 15、试论经济法规与经济规律的联系 16、试论经济制裁 17、试论经济监督 18、试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1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范体系研究 20、试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确定 21、试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22、试论产权关系的明析 23、试论产权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 24、试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25、试论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法律地位 26、论经济管理权 27、论企业经营权 28、试论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 29、我国国有资产投资法的原则初探 30、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微观规范体系 31、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微观规范体系 32、我国投资立法初探 33、我国国有资产的法律责任初探 34、试论格式合同与政府干预 35、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政府监管及其法律规范 36、试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7、试论我国企业法人财产权 38、试论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界定 39、坚持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的法律思考 40、国有企业职工主人翁地位探析 41、试论我国法人登记管理法律制度 42、试国有企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与企业法人独立核算 43、试论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保护 44、我国私营企业法

金融保险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说明:提供的题目仅供参考,指导老师要在学生选题过程中给予指导。 2010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商业银行资金运营效率分析 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策略分析 3.我国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分析 4.我国城镇居民个人理财观念的调查与分析 5.关于金融犯罪及其防范问题 2010级连锁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宜昌市连锁超市对比分析 2.连锁超市促销策划与策略 3.特许连锁经营研究 4.连锁经营模式与传统商业经营模式比较 5.宜昌市连锁企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思考 2010级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某品牌矿泉水营销策略研究 2.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探析 3.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的现状、原因和对策 4.顾客满意与顾客忠诚关系探讨 5.网络环境下企业创名牌的营销策略 6.学生视角下的营销教学模式探讨 7.餐饮业促销模式探讨 8.论农产品市场品牌建设 9.产品分销中窜货问题研究 10.论服务营销的有形化策略 2010级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论会计凭证的审核 2.存货计价与核算的研究 3.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初探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探讨 5.论快速折旧方法的作用与应用 6.论成本与费用的控制方法 7.论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趋势和运用中存在的问题8.企业筹资方式的探讨 9.所有者权益的构成与分析研究 10.长期负债的举债方式与核算初探 11.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研究 12.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运用研究 13.降低成本,费用措施与途径的探讨 14.增值税征管有关问题的研究 15.无形资产管理初探 16.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措施与途径的探讨 17.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18.企业投资策略研究 19.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研究 20.审计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21.审计监督体系完善的研究 22.财会部门内部职责划分及其人员配备合理化的研究23. ABC分类法在企业存货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24.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与分析初探 25.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方法的研究 26.论资金成本在筹资决策中的作用 27.论当前企业会计工作中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28.个人所得税筹划探讨 29.会计凭证审核的作用和程序研究 30.民间审计产生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 31.论财务管理的目标 32.企业长期筹资方式初探 33.资金成本与筹资决策的研究

法学毕业论文关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关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民族大学生法学教学论文》 一、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定位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为培养“通用法律人才”、“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反对过分强调职业性倾向。不少学者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孙笑侠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方流芳认为,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定位为职业教育,而非培养法学大师的学术教育。培养法律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学本科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其目标也应分阶段。要培养应用性的通用人才,先要培养其单项的职业技能,逐步渗透,最终成为复合型应用人才。所以,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为职业型教育,这样的定位对民族大学生尤为合适。新疆的民族大学生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律,有语言转换带来的困难;二是新疆的法律职业人才奇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很少,有了资格愿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三是民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由于没有语言的障碍,并且深谙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他们在民族地区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既然民族地区急需民族的法律职业人才,那么对民族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首先应该是职业型的教育。 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

(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对国家法生疏 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 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 的习惯进行。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 必难于登天。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 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 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 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 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虽然学校组织的民汉 互动拉近了民汉学生之间的距离,但用第二语言学习的困惑,造 成的学业成绩差异使民族学生总处于被帮助的地位,角色变换使 许多学生不适应。因此,增强其学习能力,恢复其自信心尤为重要。 3.渴望学习法律 民族法学学生性格直率、坦诚,通过和他们交谈,发现 大部分同学选择法学专业是为了将来能够处理好当地纠纷,为民 汉和谐社会的建立发展作贡献。他们对本华民族习惯法有一定研究,这为学习中华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互动奠定了基础。 4.熟悉民族习惯 新疆民族大学生都是土生土长的,对民族习惯了如指掌。在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民族纠纷,做好国

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编号: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毕业论文(设计)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学生李佳泽Array 指导教师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批次 151 学号 w131104151017 学习中心承德广播电视大学 工作单位宽城法院 2017年 2 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我个人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中国农业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毕业论文(设计)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生签名:李佳泽时间:2017 年2 月 1 日 关于论文(设计)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暂行规定)》对:“成绩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网络教育学院将有权选取部分论文(设计)全文汇编成集或者在网上公开发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完全认可,并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可以以不同方式在不同媒体上发表、传播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权保留送交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论文(设计)。 [保密的毕业论文(设计)在解密后应遵守此协议] 学生签名:李佳泽时间:2017 年2月 1 日 密级:(请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蕴含着人类创造力和智慧的结晶,需要有一定的科技文化和社会经济环境,而发明创造活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激励了许多发明家、创作家刻苦钻研与创作,大大促进了我国的发明创造与文化事业的繁荣。由于中国建立现代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较西欧等发达国家晚许多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不完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目前,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国外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我国法律的尊严。随着我国加入WTO,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将显得更加重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侵权,法律保护

法律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法律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的是()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注重政绩 D.高效便民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 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 3、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要求 ( ) 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D.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 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 C.行政裁量不当 D.乱摊派 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 )。 A.质量 B.数量 C.总量 D.积累量 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形成()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的目标。 A.高效.便捷 B.公开.公平 C.公正.全面 D.便民.诚信 7、《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要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A.法定化

金融专业毕业论文选题题目

金融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题目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第一部分 1银行盈余管理问题研究 2财政分权与上市公司避税行为的分析 3基于MM模型的税收效应分析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究_基于资本税收效应的分析 5税收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6我国上市银行的市场结构与绩效的研究 7从上市公司分配方案看我国股利政策的特点 8股利政策与我国上市公司收益的实证研究 9技术指标在我国证券市场运用的实证研究 10累积投票制度与分类表决制度的比较 11论我国证券民事赔偿中的投资者利益保护 12市盈率、成长性与公司股票价格/现金流量与股票价格 13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中美两国发行制度的比较研究 14中国上市公司成长性分析 15对我国寿险公司竞争能力的实证研究 16社会养老保险的国际模式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18我国人身保险市场集中度的实证研究及预测 19我国寿险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20股指的变化对人身保险需求的影响分析 第二部分 1上市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研究 2上市银行高管薪酬影响因素研究 3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4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5银行信贷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浙江案例 6股指期货成交量和持仓量对中国股市波动的影响 7利率波动对股价的影响研究 8农产品期货的周期性研究 9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10上市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研究 11上市证券公司税收负担研究 12社会保障资金运作绩效研究 13基于copula技术的金融相依性分析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院的学生是研究、学习法律的。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凡是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律,都离不开写作论文。尤其是在毕业的时候,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要写作毕业论文,都存在一个怎样写作毕业论文的问题。我做这个题目的报告,就是用我在学习、研究民商法中怎样写作法学论文,以及在做法学院教授的工作中,怎样指导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经验和体会。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第一部分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可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一、作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考虑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择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特别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现在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择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学术论文)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学术论文)

汽车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摘要车险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针对我国车险的现状,借鉴了美国、日本在车险方面的先进经验,找出存在的差距,并据此提出我国车险体系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叉引发了复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经过世界各国保险实战证明,车辆保险是防范化解车辆风险,解决速一社会问题的唯一有效办法,并且因其效益和规模成为财险公司最重要的险种。中国车辆保险市场已具备一定规模和特色,但因发展历史较短,还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现状的分析,使人们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我国汽车保险市场。 关键词:保险汽车发展

Abstract Perf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auto insurancesystem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China auto industry. Based on the current status andadvanced experience ofUSA and Japan, gap is foundout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China insurancesystem is p resented.With the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increasing car ownershipAutomobile travel convenience to people, because of the traffic accident-caused complex as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China's vehicle insurance market has a certain scale and characteristics, but due to the relatively short history, there is insufficient. This article on China's automobile insurance analysis of the market, enables people to more clearly understand our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汽车保险论文

摘要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投保汽车保险来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然而一些投保人缺乏对汽车保险条例的认识,在出现事故时往往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及事故纠纷。本论文对保险条款中的拒赔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并对现实生活中的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 关键词:缺乏认识;保险拒赔;拒赔条例

Abstract More and more people through the insurance auto insurance to protect the personal and property safety, however some of the insured automobile insurance regulations lack of understanding, in accidents tend to be subject to insurance company repudiation of claims, bring needless loss and accident disputes. The insurance clauses in China regulations detailed interpretation, and real life cases were analyzed in detail. Keywords:lack of awareness; insurance exclusions; twelve ordinance

绪论 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随着汽车社会拥有量不断提高,各类车辆事故保险理赔量大幅增加,车辆维修以及保险理赔过程中发生的保险拒赔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障碍。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车辆保险拒赔案件,给许多车辆保险投保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其中主要是由于当今社会的复杂性,保险公司为了避免不良分子利用汽车保险进行骗保,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容易产生空挡的情况而颁布了许多特殊的条例,来保障公司利益。在车辆保险拒赔案件中,投保人缺乏对保险条例的认识,对许多的特殊保险条例不知道,没有很好的认识以至于在发生事故后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及纠纷。 第一章当今汽车保险行业现状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左右。亚洲地区的日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是高达58%左右。 在我国各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60%以上。保监会统计显示,2010年1-8月,全国车险保费收入705.92亿元,同比增长18.9%,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比重为67.7%。 随着汽车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扩大,保险条例及保险合同的不断完善,使许多投保人对现在的保险条例更加深入的了解。然而,有些投保人在投保时面对保险条例及保险合同的多和复杂没有仔细的阅读,就签订了保险合同,以至于在日后生活中发生了许多保险拒赔的案件。 第二章汽车保险拒赔案件的分析 一、案例一

毕业论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研究

毕业论文企业知识产权 运营管理研究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研究 知识产权运营是在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环境下,随着知识产权作为企业资源重要性的提升而提出并适用的 企业经营的新课题。知识产权运营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是知识产权运营的基础和保障,知识产权运营则是知识 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最终目的。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也是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的基本形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是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重要保障。基于 知识产权运营的重要性,《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指出要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 不断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加强已有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转让工作,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要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制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规 则,把知识产权转化为企业竞争力”。 本文将从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一般原理出发,着重对企业知识产权许可,企业知识产权转让,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资入股、证券化、信托等为表现形式的资本运营等进行深入探讨。 一、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概述 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反映了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与实现企业价值的内在关联性。国外有学者提出了“潜藏价值”概念,论证了企业可以从知识产权资产中获取价 值以及知识产权资产与企业增值的关系。不过,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实现却离不开有效的运营。“现代企业运营已由原先的生产过程的计划、组织与控制,外延到与 产品生产和服务创造密切相关的管理范畴,囊括从运营战略制定、运营系统设计、运营系统运行等多个层次,企业运营毕业论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研究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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