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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的现行政策和规定

职称评聘的现行政策和规定






一、什么是职称?
国际上通常的定义是:“区别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的等级称号,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
职称制度基本上是新中国成立后,沿用旧中国对专业人士的职务任用制上建立起来的。“文革”期间陷入停顿,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后,全国恢复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但制度把组织职称评定与工作岗位、职责完全脱钩的,没有岗位限制,是终身享有,资格和职务是统一的,取得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就得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那时的职称就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是一种单轨制。1983年暂停了职称工作,进行了整顿,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 通知,(中发[1986]3号)再次恢复了职称制度,明确了“按需设置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任命,有一定的任期和职责,并以此兑现待遇,上世纪90年代初,职称改革工作走入经常化、正常化轨道后,尤其在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的过程中,大家所熟悉的专业技术职务行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之间不仅概念不同,而且实质也有不同了。前者是一种资格,也就是我们口头上常说的职称,是一种职务资格的称号;后者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有一定比例限制,有职责权利和义务要求的岗位。前者与工资待遇不挂钩,后者与工资待遇紧密挂钩,后者一般是在取得资格的人员中聘任,有一定聘期。
到目前为止,我们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共29个系列,涵括了工科、农科、林科、医科……党政管理12个大类700多个专业,形成了一个庞大、面广、复杂的体系。按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五个档次,高级、中级、初级,其中高级分正高、副高、初级分助理级、员级,中级就一个等级。
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哪几种渠道获得职称?
一共有四种渠道。
第一种渠道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种渠道是通过各级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进行考核评审取得职称;
第三种渠道是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全国通过的任职资格(以考代评)。
第四种渠道是特殊人才特殊评审。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每一种渠道的有关政策、规定、程

序及有关问题。
第一种渠道就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起点职务如何确定?
政策: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考核合格,报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后,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其具体规定是:按照各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认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也就是大专毕业三年,或者是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认为“助理”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者是博士学位,可直接确认为中级职务。
参加工作后通过各种渠道取得学历人员以及纳入全国统考的专业不能执行这一条。
程序及材料:
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须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起点任职资格确认呈报表》一份,经单位考核、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查,携带毕业证、初级计算机合格证以及其它从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办理审批认定手续。
这里面有五点需要强调和说明的:
一是表格填写必须详实,尤其是反映本人见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胜任本专业工作的情况。
二是基层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其主管部门一定要审核其学用是否一致。因为政策规定必须毕业后从事的是本专业技术工作。还要审核其见习期考核是否称职,对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人不能确认起点职称。
三是对于学用完全不一致的可通过正常评审或是参加全国以考代评获得。
四是起点职称确认手续完成后随即就可以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同时可凭《黄冈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核情况登记表》在工资部门办理工资兑现手续。
第二种渠道是通过各级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进行考核评审取得资格。
(一)范围、对象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于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国家机关及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另行规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高、中级职务分为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所谓正常申报是指符合国家、省统一制定的高、中级任职年限和学历要求的人员,破格申报是指不具备规定学历、年资和任职资格的人员。破格申报分为单破和双破。学历年限和任职年

限均不够者为“双破”,其中一项不够者为“单破”。
下面先给大家介绍正常申报的基本条件:
l、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认定中级职务。
(2)用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
下面再为大家介绍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基本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只要其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确已达到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要求,均可以破格申报,具体破格条件如下:
1、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须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同一项目不能作为两个条件计算):
(1)获得国家级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下,地、市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三项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直接主持管理过省、部级大型项目或重大课题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并在研究、设计、管理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质量等,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对高新技术、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者;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创见的学术专著或在国际、国家级专业刊物、 全国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并在任职以来直接主持过两个以上、大中型项目或担任正副“三总师”职务,主持重大技术攻关,解决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取得显著成绩者,或在复杂的疑难技术工作中有创新、突破,得到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效益者。
2、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同一项目不能作为两个条件计算):
(1)获得省部级三等或地、市级二等以上科技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地、市级三等科技奖三项以上者;
(2)直接主持管理过中型以上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在研究、设计、管理的项目或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质量等,经鉴定处于省内先进水平,或对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经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者;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不少于本专业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重点技术攻关项目,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难题,得到地、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取得了明显成效者。
审批破格申报时主要注重以下几条原则;
1、破格人员近两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2、大学专科毕业申报高级职务一律视为破格(艺术系列除外);
3、中专毕业原则上不同意破格申报高级;
4、任职年限不够者一律从严控制;
5、破格人员的业绩水平必须达到规定的破格条件。
无论是正常申报还是破格申报均需要参加全国或全省、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方能申报,
三、免试外语、计算机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

外语考试。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或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不属同一级别,但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I级申报中级职称,或通过A级申报高级职称的。
6、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7、乡镇及以下单位(含在乡镇的县市及以上直属单位)中,男年满45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
8、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
9、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中,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应参加省组织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10、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11、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12、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四、放宽外语要求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放宽外语要求。
1、工作地在县(市)城区外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属或市(州)所属的在县(市)城区外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
2、在野外及艰苦环境下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

测绘、勘探、路桥、冶金、建筑等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
五、考试成绩的效用及要求
1、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
2、开展量化评审系列(专业)涉及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量化评审总分,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只在当年申报评审职称时有效。
3、申请职称外语免试的人员,必须填写《职称外语免试呈报表》,其中,申报高级职称免试的,经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报省职改办核准;申报中级职称免试的,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核准。
几个要说明的问题:
1、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均计算到申报职称当年年底,并按实足年限计算。
2、那些人员不能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1)聘期和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
(2)违法违纪受到记大过或党风警告以上处分人员;
(3)因各种原因正在受审查或未结案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第三种渠道以考代评: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部分)、计算机软件等
第四种渠道特殊评审
四、水平能力测试
(一)目的和意义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的内在需要。
(二)范围和对象
凡具备申报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考代评除外),均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三)内容和方法
水平能力测试主要测试申报人员在本专业领域内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从事专业工作的适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的潜在能力。
水平能力测试目前已采用四种形式。对于申报卫生系列高、中级职务人员,采取人机对话、网上诊断的方法;对于操作性和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包括工程系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土木建筑和农业技术两个专业除外)、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自然科学研究(正高)、医药工程研究(正高)、林业研究(正高)、体育研究(正高)、播音、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律师、公证、法医技术等系列采用面试的方法;其它系列均采用笔试,其中审计(高级)、会计(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中、初级)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水平)

考试;对于高校、中专教师采用说教评课的方法。
(四)测试结果的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者由省、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合格证书,三年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效。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是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未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不能申报评审。
(五)报名程序及办法
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并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相应的级别及测试专业按以下程序报名:
1、参加笔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1)并审核盖章后,集中到当地人事局考试院(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参加面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并已发表的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未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一式三份,用档案袋一并装好,供面试时使用。
2、中央和省属在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并审核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和省属在各县(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地、就近报名。
3、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或管理人事档案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由其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盖章后,就地、就近报名。
六、职称的现行政策和规定
1、正常申报高、中、初级职称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符合破格条件方能申报。文革期间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学历按本科对待。
2、对少数确有突出贡献的学科(技术)带头人,中青年专家和从事高新技术、重点工程、重点学科、重点项目建设急需的专门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及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经人事职政部门审查同意,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省市职改办申报特殊评审。
3、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评审,申报条件按文件规定掌握,重点突出能力和业绩。
4、职业技术院校教师申报评审“双师型”职称工作。根据鄂政发[2006]23号文件规定,职业技术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申报评审第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
5、根据鄂职改办[2006」73号文件规定

,从2006年起,在县(市)城区外的企事业单位和在野外及艰苦环境下主要从事地质勘探、采矿、测量、路桥、冶金、水利、建筑等工程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外语、计算机可参加市\县(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及测试,不再要求通过相应考试。
6、根据鄂职改办[2003」l号文件规定,凡具备申报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考代评者除外),均要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成绩合格者三年内有效(今后实行量化评审专业、级别除外)。
7、凡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要参加全国或全省组织的外语考试和中、初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知应会培训及测试的人员除外)。
8、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凡通过各级评委会评审认定的资格,按照职称管理范围,分别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进行 7—15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科学甄别,认真查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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