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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防台防汛预案报审表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金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舟山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舟山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2 概况

2.1 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备了潜水泵20台,担架十付,手电筒20只,急救箱一只,麻袋2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4 重点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挖掘机等大型机械。

3 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浙江臻泰建设有限公司和金塘镇人民政府领导。

3.1 领导机构

根据规定,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欧逢春担任,副指挥由任国安、王平担任。

3.2 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工作。

3.3 其他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4 工作职责:

3.4.1 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欧逢春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任国安、王平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杨陆明、任永安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刘壮杰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 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备一定的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4.1.1.7防汛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4.1.2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 经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收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 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的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的防汛防台预警级别将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为四级,由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后,从其规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 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

4.3.2 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 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 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

4.3.5 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4.3.6 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 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2.1准备工作

根据近几年在台风中人员撤离、转移的情况和经验,首先对临时工棚内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可选择学校、电影院、旅馆、厂房及亲戚家中作为撤离安置地点,落实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登记造册,同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更新资料,确保人员安全。

5.2.2撤离指令发布条件

在台风影响前,接市防汛的撤离指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撤离、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5.2.3撤离点保障

撤离点的治安由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和联防队负责,由所在地区的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饮食、医疗后勤保障。

5.3信息报送

5.3.1 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有义务通过 110 等报警、特服电话和其它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3.2 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

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口头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5.3.3 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5.3.5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4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结束需经有关的权威部门宣布,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和重建

6.1.1 善后工作

6.1.1.1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灾救灾的善后工作,慰问灾民,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恢复生产工作,稳定思想情绪。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6.1.1.2 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6.1.1.3 积极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安抚灾民。

6.1.2 社会救助

6.1.2.1 提倡和鼓励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6.1.2.2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1.3 保险

鼓励参加保险,减少损失。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定损理赔。因定损理赔需要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6.2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根据当年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同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一定年限的及时予以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毁工程修复

在发生灾情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性。

6.4调查与总结

6.4.1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4.2 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4.3 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 应急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用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式联络。项目经理欧逢春,联系电话:137********。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2.1人员保障

7.2.1.1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7.2.2医疗保障。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3专业保障

7.3.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及时向金塘供电分公司报告。

7.3.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4.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4.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7.5.1按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储备一些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项目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7.6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应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8 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8.1.1 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8.1.2 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能力。

8.2演习

8.2.1 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2.2积极参与镇政府组织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8.3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4预案管理

8.4.1预案的修订原则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

8.4.2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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