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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幕在各规范中的条文归纳

消防水幕在各规范中的条文归纳
消防水幕在各规范中的条文归纳

消防水幕在各规范中的条文归纳

04S206—自动喷水与水喷雾灭火设施安装 P34

P35 说明:5 防火分隔水幕,其上部和下部不应有可燃构件和可燃物放置P36 说明:3 用于保护舞台口的防护冷却水幕应采用开式喷头或水幕喷头;

用于保护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的防护冷却水幕应采用水幕喷头

6 防护冷却水幕保护对象有两侧受火面时,应在其两侧设置水幕

《高规》

7.6.5 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礼堂的舞台口宜设防火幕或水幕分隔

9.1.7 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

按同时启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并取二者之和中的最大值确定

9.1.8 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阀控制的喷头的流量之和确定。

多个雨淋阀并联的雨淋系统,其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雨淋阀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确定

《建规》

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和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

堂的舞台口,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

2 应设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 需要冷却保护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8.2.5 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控制方式,当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应由防火卷帘到底

信号和本探测区域内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电磁阀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

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电磁阀的启动;水幕电磁阀的动作信号作为水幕消防泵启

动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消防泵的启动;仅用水幕作

为防火分隔时,应用该探测区内两只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消

防泵启动的触发信号

2 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电磁阀和水幕泵控制箱的启动、停止触点直接引至设置

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实现水幕电磁阀和水幕消防泵

的直接手动启动、停止

3 水幕消防泵控制箱接触器辅助接点的动作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传至

消防控制室,并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显示

《自喷》

4.2.10 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尺寸超过

15m(宽)×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条文说明:本条提出了限制民用建筑中防火分隔水幕规模的规定,意在不推荐

采用防火分隔水幕,作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近年各地在新建大型会

展中心、商品市场及条件类似的高大空间建筑时,经常采用防火分隔水幕代替

防火墙,作为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以解决单层或连通层面积超出防火分区规

定的问题。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防火分隔水幕长度将达几十米,甚至上百米,

造成防火分隔水幕系统的用水量很大,室内消防用水量猛增)

5.0.10 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0.10的规定:

表5.0.10 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7.1.15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

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

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上册)

9.水力计算

(1)消防用水流量

3)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水幕、雨淋、水喷雾等水消防系统时,消防用水流量应按各

大系统是否同时使用计算。P567

(3)管道流量计算

1)e.当建筑内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同

时启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并取二者之和的最大值

确定。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标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标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 XXXX )年招采字XXX号 投标内容:技术标 投标人:某某某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 目录

一、维保方案 (一)、维护保养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喷淋冷却系统 5.消防水泡系统 6.气体、气溶胶灭火系统 7.防火隔离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10.消防通讯系统 1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2.其他消防设施

(二)、维护保养技术要求 1.在承担维修保养的消防工程项目期间,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2.需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维保方维修技术人员不擅自离开现场。 3.每季度要对承担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保,每次维保完成后提供相应的维保资料,并于最后一次维保完成后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4.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及不合格的元器件应立即更换,并使系统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5.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元器件应符合现行消防规范,并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环保等的要求。 6.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三)、维保的具体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等触发装置,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清洗、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主备电的工作、显示和切换、声音、时钟、打印等记录。

消防水幕水系统详解教学教材

说明 本手册系统地介绍了上海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结构、原理、主要技术参数、选用、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的有关技术、方法和要求。它既是产品的样本,也可作为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它将引导您从认识金盾公司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产品开始,到逐步了解、掌握该产品,并熟练掌握产品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的方法。 消防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两项指标,只有按照手册推荐或要求的方法正确地选用、安装、调试、维护和保养,才能保证产品具有(或达到)正常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功能。任何非规范性的行为(选用、安装、调试和维护)都可能导致产品的这些功能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为此,上海金盾敬告各方: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的工作应由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进行,零配件的更换应使用金盾公司的专供件或具有相同型号、规格和相同质量水平的零配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手册的知识产权归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进行出于经济目的出版、印刷或摘录,违者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本手册的图片或示意图均为参考图,形状和外形尺寸可能与实物有差异。 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对本手册保留重新编辑和修改的权力,涉及的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目录 1、ZSFZ型湿式报警阀装置 (1) 2、ZSDG型雨淋阀装置 (3) ZSFGq15气控雨淋阀控制管路 (6) 3、ZSFM型膜式雨淋阀 (7) 4、ZSFU型预作用阀装置 (9) i.型预作用空气维护系统 (15) ii.型预作用充气报警控制柜 (16) 5、ZSTP普通型玻璃球洒水喷头 (17) 6、ZSTZ直立型玻璃球洒水喷头 (19) 7、ZSTX下垂型玻璃球洒水喷头 (21) 8、ZSTB边墙型玻璃球洒水喷头 (23) 9、ZSTYB隐蔽型玻璃球洒水喷头 (25) 10、ZSTP-20普通型玻璃球洒水喷头 (26) 11、ZSTSB-20边墙型玻璃球洒水喷头 (27) 12、ZSTYS20型快速响应早期灭火洒水喷头 (29) 13、ZSTXy型易熔合金喷头 (31) 14、ZSTM型水幕喷头 (33) 15、ZSTWB型高速水幕喷头 (37) 16、ZSTWC型中速水幕喷头 (41) 17、ZSJZ型水流指示器 (44) 18、ZSJZ-I型水流指示器 (4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Installations[ 液化石油气( LPG )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 第 5.1.2.5 条规定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 火间距为 15m ( 50ft )。 5.3.5 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距甲 A 类储罐不应小于 15m ; 2 距甲 B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2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甲 B 、乙类固定顶 储罐不应小于 10m

; 3 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0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内 浮顶储罐、丙 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8m 。 [ 条文说明 ]

一般情况下,罐组防火堤内布置有多台罐,如将罐组的专用泵区布置在防火 堤内,一旦某一储罐发生罐体破裂,泄漏的可燃液体会影响罐组的专用泵的使用。罐组的专用泵区通常集中布置了多个品种可燃液体的输送泵,为了避免泵与储罐之间及不同品种可燃液体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故规定了泵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泵区包括泵棚、泵房及露天布置的泵组。 5.3.6 除甲 A 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 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 条文说明 ] 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该储罐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无论 哪一部分出现问题,只影响自身系统本身。储罐的专用泵是指专罐专用的泵,单独布置是指与其他泵不在同一个爆炸危险区内。因此,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

该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做限制。甲 A 类可燃液体的危险性较大,无论其专用泵是否单独布置, 均应与储罐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5.3.7 压缩机或泵等的专用控制室或不大于 10kV 的专用变配电所,可与该压缩机房或泵 房等共用一幢建筑物,但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与压缩机房或泵房等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范》( GB50016 )规定 “ 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 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

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二、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措施和安全疏散条件,以及设备组成、一般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和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三、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保护区域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电梯、消防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等各类消防系统及系统中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并能显示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动态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 四、消防控制室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五、消防控制室应有一部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六、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火灾声/光警报器等设备组成,完成火灾探测报警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状态信息; 七、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模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装置等消防设备组成,完成消防联

动控制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电话、电梯、传输设备、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或系统的动态信息; 八、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系统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记录等; 九、消防控制室应有建筑总平面布局图、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CRT图形显示器,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保证各种显示界面完整。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图应能完整显示建筑周边环境状况;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应能显示各个保护区域及主要部位的名称和疏散路线,并能显示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及其控制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名称、物理位置和各消防设备(设施)的准确信息;系统图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内容; 十、CRT图形显示器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 十一、消防控制室应具备与全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技术条件,并能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相应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 石嘴山市富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技术规范标准

广宇煤电一期2×135MW机组消防系统维保技术规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5年08月20日

第一章目的与围: 1.1目的﹕为使能对本工程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及保养,使其 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1.2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围的所有消防设备。 1.3 本工程服务年限一年。 1.4资质要求:消防维保一级资质。 第二章参考资料: 2.1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2.2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3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 第三章维护保养容: 第一节消防控制主机 3.1.1每月消防控制主机电源检查项目: 1)检查系统电压偏移是否在允许围。系统电源标准﹕AC 197V~242V 50Hz 1Hz 2)查看消防控制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

3)检查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检查方式﹕ a)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 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b)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 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c)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实验,1~3次主电源和备 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 3. 1.2每月应对消防控制主机进行如下项目检查﹕ 1)触发自检键,进行功能自检: 2)对控制器电源全部发光显示器进行检验,并循环三次。 3)对Ⅱ级编程继电器进行检验,检验期间继电器触点动作,但输出 +24V撤消。 4)对打印机功能进行检验。 5)对控制器的主要硬件接口芯片,存储器芯片及各类插件的主要I 芯片进行自动实时故障检测。 3. 1.3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 示情况。 3. 1.4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 报警功能检测: 1)类比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水幕喷头大全

ZSTMB系列单出口型水幕喷头是自动或手动水幕系统的一个组成元件。是作为防火或分区及局部防护冷却。一般情况下多与防护卷帘及玻璃幕墙等配合使用,通常安装于自动扶梯和旋转梯穿过的楼板孔口出或舞台口等地方。特别是液化石油和化 工品等储藏等场所进行火灾控制和冷却保护。 二、工作原理 ZSTMB系列单出口型水幕喷头由于压力水作用下,将流入的水迅速形成水幕,以一定的速度喷出,按照一定的雾化角均匀喷射在相应的射程范围内,覆盖保护对象外表面上,具有冷却、窒息、乳化、稀释、绝缘等作用,以到达抑制火势和灭火作 用。 三、产品特点 ★限制燃烧速度,减少火灾破坏,减少爆炸危险,促使蒸气稀释和散发。 ★仅使用水作为灭火剂,有良好的经济性。 ★如果要求扑灭液体火灾,可将清水泡沫引入混合器内。 ★能有效的与其它灭火系统配合使用。 四、技术参数

ZSTMB52 97 52 ZSTMB80 150 80 ZSTMB115 215 115 ZSTMB-T 水幕喷头 一、产品结构 ZSTMB-T 水幕喷头是开式喷头的一种类型,只有一个出水口。其喷洒时,入水口轴线与出水口轴线成90°夹角。材质为钢镀铬。根据喷射流量和喷射角度的不同要求设有不同的开口大小。 二、产品型号 三、ZSTMB-T 水幕喷头外型及尺寸 四、技术参数 ZSTMB-T 水幕喷头技术参数表 外 观 形 状 外 形 尺 寸 ZS T M B-T 公称流量系数 同时适用于防火分隔和防护冷却 水幕倾角为90°,且只有一个出水口 水幕喷头 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喷头型号 公称 直径 (mm ) 流量特性 参数 (K) 喷水 角度 (o) 最小工作 压力 (MPa ) 最大工作压力 (MPa ) 外形尺寸 D ×L (mm ) 连接 螺纹 R 流量公式 (L/min ) ZSTMB-T28.7/180 8 28.7 180 0.05 1.6 28×42 R1/2 K:流量系数 P :喷头工作压力 (MPa ) Q:;流量(L/min) ZSTMB-T 43/180 10 43 180 0.05 1.6 28×42 R1/2 ZSTMB-T 56/180 12 56 180 0.05 1.6 28×42 R1/2 五、特性曲线 六、产品用途 水幕喷头与雨淋报警装置等配套使用构成水幕系统。水幕系统分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前者是用密集的喷头喷水构成水墙式水帘,如舞台、窗口、自动扶梯和旋转楼梯及建筑中庭四周。后者是配合防火卷帘等分隔物进行防火分隔,如防火卷帘、玻璃幕墙、防火门、钢构件等。

防火门验收规范要点

防火门验收规范要点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2014年防火门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门的分类、代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平开式木质、钢质、钢木质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防火门。其他开启方式的防火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0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823-1995锯材缺陷(eqvISO1029:1974) GB/T5823-1986建筑门窗术语

GB/T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5907-1986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633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8625-2005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15763.1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 GB16807防火膨胀密封件 GB/T20285-2006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A93防火门闭门器 JG/T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 QB/T2474弹子插芯门锁

查农医院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查农医院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为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我院防安委决定在我院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创新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载体,通过实施“三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四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切实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使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的“四化”目标,努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我院防安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我院郭忠伏任组长,兰少春.惠兆林任副组长、安保科.外科.内科.内三科.急诊科主任.任小组成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从2012年3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23日至3月31日) 各科室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科室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各科室要按照“我院社会化单位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目标进行落实,3率先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将给于奖励,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务必在 5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我院防安委将组织考核组,对各科室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将依法责令改正、将给与处罚,并将验收情况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标准强制规范汇编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标准 强制性条文汇总 南岸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总工办编制 2017年7月

目录 一、《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 三、《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GB50829-2013) (4) 四、《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5)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 六、《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6) 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9) 八、《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2) 九、《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3) 十、《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65-2013) (17) 十一、《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7) 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8) 十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22) 十四、《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4) 十五、《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6) 十六、《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7) 十七、《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28) 十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28)

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简介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简介 学习消防知识,尤其是备考注册消防工程师,主要是学习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管理基本知识。那什么是消防技术规范呢?今天,卡姐就带你认识一下消防标准和消防规范。 1.我国消防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 消防技术规范是我国消防标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发布的现行《消防标准体系表》,消防标准体系涵盖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等类别的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基础标准对一定范围内的标准化对象的共性因素,如概念、数系、通则等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是制订产品标准或其他标准所必须遵循的依据或准则。如:《消防词汇》、《消防应急救援通则》、《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以及拟颁布的《消防工程术语标准》等属于基础标准。 方法标准:以试验、检查、分析等各种方法为对象制定的标准。如:《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建筑构件耐火试验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等标准属于方法标准。

产品标准: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火栓箱》等标准均属于产品标准。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科学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所制定的标准。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等标准属于管理标准。 工程建设类标准: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实际工作中,一般将国家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称为消防技术规范。消防技术规范提出了工程建设必须满足的最低消防要求。 2.消防技术规范的组成 消防技术规范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在消防安全布局、总平面布局与防火间距、灭火救援环境、建筑耐火防爆、防火分区与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最低消防要求。

消防规范要求

消防规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 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关于排烟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6 —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 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修订稿(定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臵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 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臵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附图1.3) 附图1.3 屋面面层计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单位行政首长(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各负其责,抓好“谁在岗、谁负责”。 3、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在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不得擅自移动位置。 6、制定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建立防火巡查记录本。 8、对员工每年的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一次,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成立义务消除组织。 10、平时开展自查、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重点部位认真加强防范。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设施,每年由具备电气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技术检测。 2、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并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3、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人员负责安装和检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用铁、铜丝代替保险丝,不得擅自接拉临时线路。 4、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电气线路及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形。 5、仓库内使用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白炽灯泡,仓库内不得

使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 6、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保持接触良好。深罩灯如安装在可燃物件附近时,除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还应加垫石棉板作隔热层。 7、在非固定点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根据用火场所危险程度大小,以及各级防火责任人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申请和审批,并在现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负责监护。 8、不准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等易燃物品。 9、各部门、单位必须作到人走灯灭,下班断电。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发放及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且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落实好通风、防潮、防火隔热等措施。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标有明显禁火标志。 4、存放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入有火灾危险区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帽,不得携带各类火种。 6、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防雷及防静电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分隔水幕设计

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尺寸超过 15m(宽)×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条文说明:本条提出了限制民用建筑中防火分隔水幕规模的规定,意在不推荐 采用防火分隔水幕,作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近年各地在新建大型会 展中心、商品市场及条件类似的高大空间建筑时,经常采用防火分隔水幕代替 防火墙,作为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以解决单层或连通层面积超出防火分区规 定的问题。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防火分隔水幕长度将达几十米,甚至上百米, 造成防火分隔水幕系统的用水量很大,室内消防用水量猛增) 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条文说明:尺寸不超过15m×8m的开口,防火分隔水幕的喷水强度仍按原规范规定的 2L/s·m确定)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 不小于1h (虽然水幕系统属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开式系统,但在灭火持续时间上水幕系 统的并不明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 2009年版, P241 持续喷水时间3h) 水幕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分隔水幕应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 2 防护冷却水幕应采用水幕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

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宜采用压力开关。 (条文说明:6.4.1 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采用开式喷头,平时报警阀出口后的管 道内没有水,系统启动后的管道充水阶段,管内水的流速较快,容易损伤水流指 示器,因此采用压力开关较好)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 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 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新防火规范要点2018

在“建筑构造”专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根据建筑墙体构造情况,分别对住宅建筑、非住宅建筑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护层厚度,防火隔离带,以及外窗耐火完整性等做出规定。如, 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对于与 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1)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不大于10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对除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的其他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建筑高度大于24米,但不大于5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24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 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 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 ?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独立设置了“灭火救援设施”专章。 修改完善了原版规范中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直升机停机坪等有关规定. 如,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 于10米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 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与灭火救援相关的内容:如: 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 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 2.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 布置,但间隔距离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规范规定。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上下册) 消防 标准

目录 上册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91) 4 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91) 5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 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7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94)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 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13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98) 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15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87)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1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8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2000年版) 19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92) 下册

2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2006年版) 21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2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 23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92) 24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92) 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26 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27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2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 29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94) 30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2002年版) 31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3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版) 3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3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97) 3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37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98) 38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 3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40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4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消防验收标准 目次 前言……………………………………………………………………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1)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5、水灭火系统 (13) 6、气体灭火系统 (32) 7、防排烟装置 (49) 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2) 9、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54) 10、防火卷帘、防火门 (55) 11、资料 (61) 12、检验规则 (62) 13、检测结果处理 (63) 前言 本标准共分13章,适用于7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等。 本标准中如有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不符之处,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星旭东、火花、李芳、董国才、丁曼、高琳、高先伟、韩玉平。 本标准从2002年03月01日起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工业和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后的竣工检验、质量评比检验及系统的定期检验、特殊检验。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消防设施评定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DJ8—79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范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52—83 工业及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3.1 系统单位产品及项目,按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关键项)、B类(主要项)、C.类(一般项)。 3.2 A类(关键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报警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喷水灭火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防排烟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设施能防烟或排烟及信号有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联动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实施设计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系统联动,并有信号反馈显示。 3.3 B类(主要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基本功能稳定可靠性的辅助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和项日特性不存在严重缺陷。 3.4 C类[一般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辅助功能稳定可靠性的必要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一般质量和项日特性不存在缺陷。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 系统布线 4.1.1 管路加固措施 技术要求: a)管路入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穿线之前,管口去毛刺。进入吊顶内敷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2018年度0130.docx

/'常用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内容汇总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7.《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276-2012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9.《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1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 14.《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 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序强条 号编号 强条具体内容 一《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 3.4.3可搞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5mm。 2 6.2.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与立 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图 6.3.3 )。 3 6.3.3 图6.3.3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1- 横向扫地杆; 2- 纵向扫地杆 4 6.3.5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 6.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 4m。 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双 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 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 度在 24m以下的单、双排 6 6.6.3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 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 不超过 15m的立面上,各 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 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图 6. 6.3 )图 6.6.3高度 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7 6.6.5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 87.4.2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 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97.4.5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 108.1.4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119.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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