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目前国内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不同省市的发票种类及发票样式会存在一定差别。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经过认证,问题发票的存在不太常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很多省市是不可查询的,有的仅可以查看流向,即使有些省市可以查到,但是系统里没有金额开票时间等,并不能确保收到的发票是无问题,这个给财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于问题发票的危害这里就不赘述了。对发票真伪的判断我们要坚持一个信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通过几年的积累,这里知道企业有一些基本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的问题

1、假发票。发票本身是伪造的。

2、真发票,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付款方单位名称错误、货物名称不在开票方经营范围内,比如应开17%税率,票面上的税率为6%、3%,0等。

3、真发票,非税控系统开具。就是大家经常说到的大头票这种的。

二、通用识别方法

以下方法也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发票的识别。

1、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比如付款单位名称、税号是否正确;机打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收款单位及税号与发票专用章是否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发票相应信息填开的位置与发票本身印刷的位置差异较大等。

2、上网站查询。一般到当地的国税局网站或者地税局网站可以查询,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发票均在网上可以查到,并且即使网上查到是真发票,也可能是有问题发票。如果财务人员自己刮开的密码区,并且确认是第一次查询,如果网上查询结果为第二次,第几十次查询等,均为问题发票。

3、“税”可以变色。有些种类的发票的税在35度及以上高温可以消失。

4、发票监制章在一些票种上里面的圈是由文字组成的,并不是实线。但这个问题要注意,有些发票是实线,如果某种类别的发票的监制章里面的线是文字组成,发现有实线的一定要注意。

5、多数发票背面有印刷识别真假的方法。(鉴于本文用较简单的方法识别,对于放大镜、紫光灯等识别方法在这里不予阐述。)

6、发票的货物名称或者经营项目是否与开票方的经营范围一致。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尤其是第一次合作的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单位的经营单位。

7、营改增后发票开具是国税还是地税。营改增后我收到过对方公司开具的地税系统的电信业的发票。

8、如发票为购买的发票,或者找其他人代开的发票,虽然财务不希望有这种情况,但是真有这种情况,一定要高度警惕,这种情况下出现问题发票的比率较大。曾经某单位为将款项从公司账中弄出来用于支付一些员工奖金等,购买发票将款项报销出来,这发票还是真的,但是对方偷偷作废了,后来税务局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个单位,这个单位的这40万发票不能进成本费用,并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并缴纳滞纳金。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识别方法

基础知识:目前国税分航天金税和百旺金赋两个开票系统供应商,这两个系统开出来的发票是有部分差异的。就增值税普通发票来说:

1、发票左上角,航天金税系统开具发票的是带有校验码,百旺金赋系统开具发票的是带有机器编号,百旺金赋开具发票的校验码在备注栏。这个是很重要的区分点。

2、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84位或108位,并且*为六角星。百旺金赋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112位,*为五角星。

3、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及文字的间距比百旺金赋的间距要大些。

4、两个系统开具的发票字体上是有差别的。

具体识别方法:

正如前文所述,有些省市是可以在网上查到的,例如北京国税局网站,有些省市是不可以的。由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较困难,用观察的方法还是很有效的,用这个办法辨别的问题几乎都退票成功。我们假设判断的前提为打印的密码在密码区的位置比较合适,如果不合适,相当于发票票面打印整体错位了,也可以比照下列方法进行判断。

1、发票左上角一定有校验码或者机器编号。

2、开票日期与印刷的“开票日期”的位置差不多,几乎处于同一行。

3、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六角星,百旺金赋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五角星。

4、购买方和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不是与其他三行左对齐的,是后缩1个字符的位置开始的。

5、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所在格左对齐。金额、税额与所在格右对齐。

6、金额、税额合计栏要比上面明细项的金额、税额字号要大,这个与价税合计的小写的字号是一致的。

7、价税合计大写的×,○×是连在一起的,中间没有距离,并且×的两条线是垂直的。大写的汉字之间是有距离的。

8、¥符号要注意样子,假发票的样子和真发票的不一致。

9、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的间距比百旺金赋的间距要大些。

10、收款人、复核、开票人应都靠左一些。

11、很多问题发票的整张发票的字体字号都与真发票不一致

12、对于有疑问的发票,不能判断或者确认不好,一定要与真发票去比对,仔细观察,一定会有破绽的。

不是上面所有条都满足才是有问题的发票,只要一部分几乎就可以确认了。

结束语

财务工作中少不了与发票打交道,我们要抱着谨慎的态度对待发票。对于超过一定金额(有的单位规定5000元,有的单位规定2000元等)一定要到网站查询真伪,并且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放到附件中。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目前国内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不同省市的发票种类及发票样式会存在一定差别。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经过认证,问题发票的存在不太常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很多省市是不可查询的,有的仅可以查看流向,即使有些省市可以查到,但是系统里没有金额开票时间等,并不能确保收到的发票是无问题,这个给财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于问题发票的危害这里就不赘述了。对发票真伪的判断我们要坚持一个信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通过几年的积累,这里知道企业有一些基本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的问题 1、假发票。发票本身是伪造的。 2、真发票,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付款方单位名称错误、货物名称不在开票方经营范围内,比如应开17%税率,票面上的税率为6%、3%,0等。 3、真发票,非税控系统开具。就是大家经常说到的大头票这种的。 二、通用识别方法 以下方法也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发票的识别。

1、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比如付款单位名称、税号是否正确;机打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收款单位及税号与发票专用章是否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发票相应信息填开的位置与发票本身印刷的位置差异较大等。 2、上网站查询。一般到当地的国税局网站或者地税局网站可以查询,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发票均在网上可以查到,并且即使网上查到是真发票,也可能是有问题发票。如果财务人员自己刮开的密码区,并且确认是第一次查询,如果网上查询结果为第二次,第几十次查询等,均为问题发票。 3、“税”可以变色。有些种类的发票的税在35度及以上高温可以消失。 4、发票监制章在一些票种上里面的圈是由文字组成的,并不是实线。但这个问题要注意,有些发票是实线,如果某种类别的发票的监制章里面的线是文字组成,发现有实线的一定要注意。 5、多数发票背面有印刷识别真假的方法。(鉴于本文用较简单的方法识别,对于放大镜、紫光灯等识别方法在这里不予阐述。) 6、发票的货物名称或者经营项目是否与开票方的经营范围一致。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尤其是第一次合作的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单位的经营单位。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电子发票适合哪些行业纳税人使用

电子发票适合哪些行业纳税人使用 电子发票适用于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下面我们来了解下电子发票的相关知识。 Q1:电子发票可否用于报销? A:可以用于报销。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Q2:电子发票适合哪些行业纳税人使用? A:电子发票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Q3:电子发票是否可以享受售后服务? A: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权凭据。用户可凭电子发票要求商家和厂家进行维修。 Q4: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如何办理退换货流程? A: 和原有退换货流程一样,唯一区别是电子发票的用户在办理退换货时无需用户退回电子发票。 Q5:电子发票是否需要打印? A:2016年初,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已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只要满足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仅以电子形式对发票进行归档保存。开票方或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Q6:打印的黑白色电子发票是否有效? A:开票人和受票人可以自选纸张打印(彩色、黑白均可)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相同。电子发票可打印分别作为发票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 Q7:电子发票是如何流转的? A: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开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向税务 机关正常报税,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将发票信息加盖开 票方电子签章后反馈给开票方,开票方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将发票信息发送给 受票方,受票方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

详解举例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大的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电子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一、增值税发票由财务人员专人购买,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指派专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领用、开具、保管以及发票存根的上交。增值税发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增值税发票和开具发票的设备,包括金税盘,电脑以及打印机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视同现金管理,不得丢失,不得虚开、多开、误开。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应严格按号码顺序开具,不得拆号码开具,当月如有作废发票,应在纸张发票和电子发票上同时进行作废。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依据是加盖了本公司收银章的对方记帐联和抵扣联(有效期限是两个月之内),发票备具栏上必须写上清单号码及日期。在核对记帐联和抵扣联的纸质凭据时,必须同时在电脑上对该单位的销售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冲票,冲差和退货,必须把此部分金额抵减后才能开票。票据开好后,在发票和附件上同时盖上发票专用章,然后将此发票在记录本上进行登记,票据经手人签字,存根联留存备查。 五、填开增值税发票必须仔细认真。每开一张发票,必须将开票系统上的号码和纸质号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已打印的发票,各联次应该清晰整洁。 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电子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 八、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电子,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以上制度和规定请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财务部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及执行细节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 公告 一、关于发票文件内容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为了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革前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现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2、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见附件。 3、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后,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使用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4、各省(区、市)税务局要利用多种渠道,切实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将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告知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运营商,并督促其按时完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工作。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附件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中的发票监制章按照本公告规定调整。 二、新旧发票监制章有什么区别? 旧版发票监制章: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规定(定)20100411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大家对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促进各业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认识,加快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增值税发票的衔接速度,提高财务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力度,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增值税销项发票和增值税进项发票。 销项发票是可以理解为公司销售货物开具的给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增值税发票,对于我公司来讲称之为销项发票,发票金额为销项金额,发票税额为销项税额。(所以以下内容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销项发票)。反之称之为进项发票。 二、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类别:目前公司有专用、普通、印制。 目前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的类别有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印制普票。以上三种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只是用途和形式不一样。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都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对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生产 工业企业或提供劳务年经营额在50万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年经营额在 80万以上的可以申报,申报后视企业情况有半年的认定期,俗称辅导期,在半年内经营额必须达到25万或40万元即该企业年经营额的一半,可 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 进项抵扣。未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也就不能进项抵扣了。企业除了要 交增值税外还需按照增值税缴纳额交纳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和3%的教 育费附加等)。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还包 括非增值税应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如医院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但均属 营业税应税范畴,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3、印制普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 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所以采购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进项税额抵扣的,除非提供发票单位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全图解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 全操作手册 浙江浙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为加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提高增值税普通发票查验比对效率,有效遏制利用虚假增值税普通发票偷漏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桐乡市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推行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1年4月25日起,所有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严格按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要求,参加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操作培训。 二、已经参加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培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即按要求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票辅助软件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自2011年7月20日起,所有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票辅助软件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取得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及个人,可随时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票辅助软件(仅限已安装使用该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be16911054.html,)对所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查验比对。 我市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技术服务单位为浙江浙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服务热线电话:4008990000。

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具的具体操作流程(企政OA桌面管理软件的下载、安装及运用) 一、辅助软件的下载: 企业如果以前安装过防伪税控辅助软件的企业,不需要安装,可直接升级完成,若未安装过的企业则可以直接到https://www.wendangku.net/doc/be16911054.html,的‘下载中心’(图1)进行下载;需要下载的对象是第23项‘企政OA桌面管理软件’(图2)。 图1 图2 依照(图2),务必使用本地下载方式——目标另存为;进行下载。弹出(图3)时,选择好下载路径,点击‘保存’:

上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上海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企业端业务规范(暂行) 版本号:V1.0 上海市税务局 二O一六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1.1术语 (2) 1.2适用范围 (2) 1.3编写依据 (2) 2.总体说明 (3) 2.1业务范围 (3) 2.2业务场景 (3) 2.3系统核心业务流程 (4) 3.电子发票企业端功能说明 (5) 3.1税控设备发行 (5) 3.2电子发票申领 (5) 3.3电子发票开具 (6) 3.4蓝字发票开具 (6) 3.5红字发票开具 (7) 3.6电子发票作废 (8) 3.7电子发票抄报 (8) 3.8电子发票缴销 (9) 3.9电子发票签章 (9) 4.电子发票呈现说明 (9)

1. 总则 1.1术语 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通过上海市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发行的税控设备加密、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可以在开票企业或第三方网站下载、打印发票版式文件,并能通过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查验的发票数据。 电子发票税务端系统:是指实现电子发票票源推送、接收开具的电子发票、抄报税,返写电子发票上传结果并实现电子发票查验的系统。该系统部署在税务端,包括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征管系统和网站查验系统。 电子发票企业端系统:是指使用经税务机关发行的税控设备,配合总局认可的电子发票开票软件,完成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上传、下载和抄报税业务的系统。该系统部署在企业端,与企业端商务交易平台或业务系统对接。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指为企业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生成、查询、下载打印等功能的业务系统。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和规范上海市企业开展电子发票业务,规定了电子发票企业端系统的业务描述、业务流程、功能和展示要求等内容。 1.3编写依据 本业务规范依据以下文件及相关文档进行编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587号令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3)《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1. 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 3.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4.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各栏须填写齐全,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和总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 5. 千元版发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1 万元以上(含本数)5 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5 万元以上(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须经总裁审批。

6. 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 7. 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8.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9.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0. 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电子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一、增值税发票由财务人员专人购买,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指派专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领用、开具、保管以及发票存根的上交。增值税发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增值税发票和开具发票的设备,包括金税盘,电脑以及打印机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视同现金管理,不得丢失,不得虚开、多开、误开。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应严格按号码顺序开具,不得拆号码开具,当月如有作废发票,应在纸张发票和电子发票上同时进行作废。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依据是加盖了本公司收银章的对方记帐联和抵扣联(有效期限是两个月之内),发票备具栏上必须写上清单号码及日期。在核对记帐联和抵扣联的纸质凭据时,必须同时在电脑上对该单位的销售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冲票,冲差和退货,必须把此部分金额抵减后才能开票。票据开好后,在发票和附件上同时盖上发票专用章,然后将此发票在记录本上进行登记,票据经手人签字,存根联留存备查。 五、填开增值税发票必须仔细认真。每开一张发票,必须将开票系统上的号码和纸质号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已打印的发票,各联次应该清晰整洁。 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电子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 八、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电子,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以上制度和规定请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财务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 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电子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一、增值税发票由财务人员专人购买,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指派专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领用、开具、保管以及发票存根的上交。增值税发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增值税发票和开具发票的设备,包括金税盘,电脑以及打印机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视同现金管理,不得丢失,不得虚开、多开、误开。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应严格按号码顺序开具,不得拆号码开具,当月如有作废发票,应在纸张发票和电子发票上同时进行作废。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依据是加盖了本公司收银章的对方记帐联和抵扣联(有效期限是两个月之内),发票备具栏上必须写上清单号码及日期。在核对记帐联和抵扣联的纸质凭据时,必须同时在电脑上对该单位的销售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冲票,冲差和退货,必须把此部分金额抵减后才能开

票。票据开好后,在发票和附件上同时盖上发票专用章,然后将此发票在记录本上进行登记,票据经手人签字,存根联留存备查。 五、填开增值税发票必须仔细认真。每开一张发票,必须将开票系统上的号码和纸质号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已打印的发票,各联次应该清晰整洁。 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的,必须收回原电子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 八、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电子,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处理。 以上制度和规定请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财务部

增值税发票种类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电信行业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电信行业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的公告 【标 签】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信业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发文日期】2016-05-19 【实施时间】2016-06-2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根据和 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有关规定,自2016年6月20日起我市电信行业启动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范围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三家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三家电信运营商)。 二、本公告所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票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三、本公告施行之日起,三家电信运营商不再开具纸质普通发票(含自印)。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be16911054.html,)进行发票一致性查验。 四、本公告自2016年6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16年5月19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电信行业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政策解读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1.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 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4.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各栏须填写齐全,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和总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 5.千元版发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1万元以上(含本数)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5万元以上(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须经总裁审批。 6.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

7.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8.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9.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0.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1.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收据或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作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12.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一)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三)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发票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四)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号)第一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5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为了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12位发票代码的编码规则和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

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规定

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规定 字体:【大】【中】【小】 第一部分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流程问题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全面监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总局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亦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刚成立的企业,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按以下步骤办理: (1)向综合业务窗口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2)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发票领购薄; (3)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发票领购薄 1、想办理发票领购簿,首次领购普通发票需要准备什么? 答: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首次需要领购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以下简称发票窗口)提出申请,填报《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1份),在表中加盖公章、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及复印件; (3)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可直接加盖在《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上)。 三、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再次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行的发票管理制度实行的是验旧供新的管理制度,即领购新发票前需交验已使用的发票。根据流程规定,纳税人再次领购发票前,需将前次领购的发票进行交验,应填写《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1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帐联); (3)购票员身份证明(购票员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供购票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证明;对无单位公章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办理); (4)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5)负数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及其对应的正数发票(发票联)或对方有效证明; (6)税控IC卡; (7)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可加盖在《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上)。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告知书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您可自愿选择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如您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愿选择已在海南省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其提供的电子发票相关服务项目。您可通过海南省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海南省微信公众号“查询找我”栏目或各办税服务场所查看已在海南省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您选择第三方平台及其提供的服务项目。 如您自愿选择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对提供基础服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相关规定您可查询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8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1号公告修改)及税总发〔2017〕31号等文件。 如您自愿选择第三方平台,请与平台运营单位签署服务协议,并监督其按协议中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投诉举报电话:0898-12366 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年月日

□如果你是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请在此处承诺并签收: 我已阅读、知晓本告知书内容,并承诺将相关内容告知本纳税人之办税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签名: 年月日 □如果你是办税人员,请在此处承诺并签收: 我已阅读、知晓本告知书内容,并承诺将相关内容告知本纳税人之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其他办税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签名: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由纳税人留存。

如何开具和使用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公告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一、什么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上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于传统纸质发票,是在原有加密防伪措施上,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后供购买方下载使用。 二、推行电子发票有哪些重要意义? 推行电子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三、使用电子发票的好处有哪些? (一)对于开票企业 1.不需要印制纸质票,可远程领取电子发票、无需往返税务机关,不需要保险柜进行存放,开具发票后不需要打印、邮寄,从而能大幅降低纳税人在发票上的成本。 2.对于电商行业而言,还解决了货票分离的经营模式带来的发票开具、邮寄的额外负担问题。 3.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大大提升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4.发票作废与红字发票开具更简便易行,避免与消费者因丢失纸质发票产生退货或者售后维修的纠纷。 5.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能及时提供企业经营者决策支持。 (二)对于受票企业或消费者 1.在交易的同时取得电子发票并进行查验,降低收到假发票的风险。 2.方便保存、使用发票,随时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 3.发票随用随打印,对打印机和纸张没有限制,对打印次数没有限制,不用再担心发票丢失影响维权或报销。 4.可报销、可入账,省去了传统纸质凭证入账的环节,提升受票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分析

2010年度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管理 情况风险分析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市局借鉴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深度挖掘CTAIS2.0征管数据,对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以降低纳税人利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逃避税务管理和偷逃税款的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概况 (一)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概况 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纳税人共有26112户,代开发票66631份,开具金额28.06亿元,预收税款7187.21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59户,代开发票19097份,代开金额97449.51万元,预收税款2923.73万元;代开普通发票24553户,代开发票47534份,代开金额183161.82万元,预收税款4263.48万元。如图1-1所示。

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与上年同期增减比较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2010年度全市代开发票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份、万元: 二、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普通发票情况 2010年度,全市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共有24563户(含免税开票户),占全市代开纳税人户数的94.03%,代开普通发票47534份,占全市代开发票份数的71.34%,代开金额183161.82万元,占全市代开发票金额的65.27%,预收税款4263.46万元,占全市代开预收税款的59.32%。 按地区统计,县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40430份,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85.06%,代开金额165614.45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90.42%,代开税额3847.93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90.26%;市区分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7102份,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14.94%,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 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 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 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 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 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 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