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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业及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

机械制造业及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
机械制造业及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

一、机械制造业人事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 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 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 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

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七章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 元旦

2. 圣诞节

3. 感恩节

4. 妇女节(限女性)

5. 劳动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 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 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第十一章值勤

第一条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

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十二章考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第十三章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十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 薪资;2. 职务加给;3. 特别津贴;4. 酬劳金。

第二条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福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第十六章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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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

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一)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二)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三)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一)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二)员工调查表二份。

(三)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四)保证书一份。

(五)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六)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

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一)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二)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三)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四)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五)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差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

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考绩

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

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

行政人事部管理规章制度

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管理规章制度 1. 目的 规定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人事制度,指导运作。 2. 范围 适用于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 责任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3.2负责落实员工的招聘、甄选、培训、奖惩、培训、考核等人力 资源相关各项工作。 3.3负责制定、实施、跟踪、检讨、完善与公司行政管理相关的各 项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4 负责公司员工档案信息的建立,完善储备人材信息库。 3.5 负责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处理,以及相关社会保险、福利的 工作。 3.6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建立,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增强员工的 凝聚力和向心力。 3.7 负责公司员工薪酬体系的建立。 3.8 负责制定公司各部门员工有责任维护及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4. 人事制度 4.1人事选聘及录用: 4.1.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的招聘 4.1.2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共同进行人员的面试,并要求应 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 表”并出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 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1.3面试合格由行政人事部跟进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时 要求员工本人提交有效个人资料(其中包括学历、学位证

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所有填写的及提交的 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如资料中有虚假、伪造或不实,公司 则有权中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1.4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需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 同期一般为3年,其中基础员工试用期1个月,中高层管理人 员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但试 用期最少不能少于1个月,试用期表现欠佳者可延长试用期, 但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处理。 4.2 转正试用期结束,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部门经理(项目 主任)批准,行政人事部跟进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4.3 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4.3.1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任何一方不想续签合同时需 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视为同意续签。通知以“新 签劳动合同通知”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为准。 4.4 辞职 4.4.1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试用期员工辞职 需提前3天提出,已转正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提出。 4.4.2正式员工辞职而未按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 同的,应当赔偿公司相当于员工本人半个月工资的损失;试 用期员工辞职而未按规定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解 除合同的,应当赔偿公司相当于员工本人3天工资的损失。 4.4.3员工结算工资后,行政人事部为其出具“离职证明”。 4.5辞退 公司辞退员工,由用人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 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通知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4.6 员工辞职/辞退手续 员工需在批准的离职日期前完成以下事项: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制度 公司架构及职能范围 各部门岗位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 人员管理和招聘 公司保密条款

第一章公司部门职能范围公司架构 财务部会计出纳 营销部 国内业务 国际业务 行政部 人力资源 采购 总经理 董事会

电子商务售后服务物流仓库 市场部行政管理

第二章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行政部 行政部作为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营销中心办公事务管理;目前兼负责物流,仓储。 行政管理: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文档管理、考勤纪律、办公支持和公关接待等事宜。 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绩效考评、薪酬计核、职位管理、人事调整、员工档案管理、员工招聘、培训和员工关怀等事宜。 公司办公事务管理:负责公司的办公事务管理,如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各种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1、拟定或协助拟定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2、起草或协助起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的各种文件; 3、负责行政公文的签收、登记、流转、归档及业务文件的整理、归档; 4、协调解决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5、组织安排行政及其他会务,协调接待工作;

6、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及联系工作,管理公司网站; 7、负责公司文件、信函的发送、接收工作; 8、负责公司行政公章的保管、使用及各类文件的缮印; 10、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宣传品、名片的定制、保管、发放。 11、拟定公司人事、劳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12、拟定公司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 13、负责公司员工的定岗定编工作; 14、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工作; 15、拟定员工薪酬、福利等分配激励制度体系,并组织具体实施; 16、负责人力资源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7、管理员工休假和考勤。 二、营销部: 1、营销部负责制定并推进实施全面的销售战略、销售方案,公司产品推广,业务渠道拓展,客 户开发,并对相关行业、市场进行前景分析及研究,制定市场营销方案,有效地管理客户。 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总经理建立全面的销售战略;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完整的销售方案; 3、与客户、同行业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引导和控制市场销售工作的方向和进度; 5、组织部门开发多种销售手段,完成销售计划及回款任务; 6、管理销售人员,帮助建立、补充、发展、培养销售队伍;

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加强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工作都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并使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都会制定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XX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制度公司架构及职能范围 各部门岗位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 人员管理和招聘 公司保密条款

第一章 公司部门职能范围 公司架构

第二章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行政部 行政部作为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营销中心办公事务管理;目前兼负责物流,仓储。 行政管理: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文档管理、考勤纪律、办公支持和公关接待等事宜。 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绩效考评、薪酬计核、职位管理、人事调整、员工档案管理、员工招聘、培训和员工关怀等事宜。 公司办公事务管理:负责公司的办公事务管理,如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各种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具体职责如下: 1、拟定或协助拟定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2、起草或协助起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的各种文件; 3、负责行政公文的签收、登记、流转、归档及业务文件的整理、归档; 4、协调解决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5、组织安排行政及其他会务,协调接待工作; 6、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及联系工作,管理公司网站;

7、负责公司文件、信函的发送、接收工作; 8、负责公司行政公章的保管、使用及各类文件的缮印; 10、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宣传品、名片的定制、保管、发放。 11、拟定公司人事、劳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12、拟定公司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 13、负责公司员工的定岗定编工作; 14、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工作; 15、拟定员工薪酬、福利等分配激励制度体系,并组织具体实施; 16、负责人力资源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7、管理员工休假和考勤。 二、营销部: 1、营销部负责制定并推进实施全面的销售战略、销售方案,公司产品推广, 业务渠道拓展,客户开发,并对相关行业、市场进行前景分析及研究,制 定市场营销方案,有效地管理客户。具体职责如下: 2、1、协助总经理建立全面的销售战略; 3、2、制定并组织实施完整的销售方案; 4、3、与客户、同行业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4、引导和控制市场销售工作的方向和进度; 6、5、组织部门开发多种销售手段,完成销售计划及回款任务; 7、6、管理销售人员,帮助建立、补充、发展、培养销售队伍; 8、9、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业务合同,主持公司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工

人事规章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

XX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 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 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人事行政部管理制度

人事行政部管理制度 1.1 人事管理制度 1.1.1 办公室行为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非全日制用工及实习生可参照执行)。 3 主要职责 3.1本规定与《员工手册》处罚措施共同执行。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与修改。 4 工作程序 4.1 考勤规范(具体见考勤休假制度) 4.1.1 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4.1.2因事、因病不能出勤,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4.1.3 正常工作期间,如需外出办公要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离开前应将预计及可能发生的事情准备妥当或委托同事代办。 4.2 日常行为规范 4.2.1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物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2.2 按公司规定着装。男士应着西装、衬衫、T恤衫、休闲裤等,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士应着职业装等,不得穿无袖衫、超短裙、怪异的服饰及皮鞋等。 4.2.3 仪容仪表端庄大方。头发常理,指甲常修。男士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士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异发型。 4.2.4 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

4.2.5 尊敬领导和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对待,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4.2.6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4.2.7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4.2.8 要“懂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有规矩,不能破规矩。 4.2.9 节约能源,确保安全。下班后关闭所有电源设备及门窗,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办公室。 4.2.10 发现办公设备和工程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和工程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3 卫生管理 4.3.1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每周五根据公司的卫生责任分担区划分,积极参与大扫除工作。 4.3.2 文件、印章、支票等重要物品不宜放在桌面,应整齐地放在抽屉里。放置重要物品的抽屉要随时上锁,保持桌面清洁。 4.3.3各部门的设备设施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洁、保养,公司公共设备由财务信息分部负责定期清洁清洁、保养。 4.4 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使用 4.4.1非本单位人员禁用办公室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得到各部门负责人的许可。 4.4.2不得擅自删改计算机程序。 4.4.3不得随意安装外来软件。如工作需要,须通过人事行政部请示领导后,由IT人员操作。 4.4.4 工作时间不准占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看光碟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4.5使用复印机需通知人事行政部。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159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Company personnel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

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服务承诺书。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夺取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腐、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行政运营部管理制度

行政运营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员选聘制度 为规范公司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到合格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聘用职位的申请 (一)各部门因职员离职等原因产生岗位空缺时,应考虑该岗位是否可以合并或撤消。不能合并和撤消时,应首先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公司职员内部调整手续的办理详见《职员异动管理规定》(行表一)中“调动”项。 (二)因业务发展产生新增岗位和在公司内部不能调整到位的空岗,须向外招聘人员时,应向人力资源室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行表二),填写后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连同《职位说明书》(行表三)交人力资源室,由人力资源室有计划的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第二条、面试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由申请部门做出初步甄选,将初选应聘人员材料交给人力资源室,由人力资源通知其面试时间。 (二)应聘人员的面试由人力资源室会同申请部门一起组织面试。 ·申请部门主要考查其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及专业经验。 ·人力资源考查其各类证件是否符合北京市的用工条件。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应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行表四),人力资源和申请部门须认真填写面试考核意见后,由人力资源室安排与主管领导复试。(四)部门经理须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第三条、测试 (一)对于面试不能做出选择录用结果时,必须进行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现场操作考察。 (二)笔试和现场操作的命题必须由申请部门提供,人力资源协助组织测试。(三)测试结束后,申请部门将测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交给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通知被试聘人员上岗时间。

第四条、报到 (一)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通知其上岗试用。 (二)新员工上岗当日须到人力资源室报到,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一寸照片两张及10元钱;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4、离职人员应提供《离职证明书》; 5、外地人员还应提供《暂住证》、《就业证》。 (三)新员工计薪日以考勤卡记录来核定。 (四)填写《干部履历表》(附本)及《社会关系表》(行表五) 第五条、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 2、试用期间,部门主管负责按照试用期考核项目,逐一考核。 第六条、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用工部门向人力资源室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行表六),新员工和部门经理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填写自核和考评内容,交人力资源填写试用期考勤情况。 (二)用工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每月20日前作出同意转正或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以及转正员工工资级别的决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室。(三)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绩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用工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办理转正手续。 (四)转正考核结果评定标准按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五)新员工转正后,须和公司签订如下协议: 1、《技术服务合同》; 2、《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3、《技术开发合同书》 4、《保密协议》 5、《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6、《职务发明所有权协议》 7、《不竞争协议》 (六)新员工转正后,转正工资以转正批准之日起计发。

人事部管理制度

人事部管理手册 目录 一、人事部人事结构图 二、部门目标与职能第3页 2-1部门目标第3页2-2部门职能第3页三、工作流程第3页 3-1招聘第3页3-2录用第5页3-2-9员工试用第6页 3-2-10试用期考核第6页 3-2-11转正第6页 3-2-12正式录用第8页3-3奖励和处罚第9页 3-3-1奖励标准第9页3-3-2惩罚标准第10页3-3-3警告单的执行规定第12页3-3-4奖惩审批流程第12页3-4工资第12页3-5岗位调整及调动第13页3-6晋升第13页3-7培训第13页3-8考勤第14页3-8-1工作时间第14页3-8-2工作餐时间第14页3-8-3考勤方法第14页3-9请假第14页3-10辞职与解聘第16页

①、试用期离职第16页 ②、正式员工辞职程序第16页 ③、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的处理程序第17页 ④、离职谈话第17页 ⑤、离职手续第17页 ⑥、工资结算第18页 ⑦、本办法即日起实行第20页 3-11人事档案管理第20页四、管理和监督第20页 4-1管理第20页4-2监督第20页4-3员工工作守则第20页4-4员工行为守则第20页 本管理手册从2011年06月02日起执行。 版本:第一版(2011.5.4)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董事长签字: 人事部管理制度 一、人事部人事结构图 二、部门目标与职能 2-1部门目标 2-1-1为企业目前的正常运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正常运作提供支持,包括招聘、培训、岗位职务说明书、绩效考核等。 2-1-2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支持,人事部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储备,为企业的可持续地发展目标而服务。 2-2部门职能 2-2-1人力资源的开发、储备,以满足公司可持续地发展的需求 2-2-2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奖惩、任免 1-2-3岗位设置、薪酬福利设计、绩效考核标准制定 1-2-4人事档案管理 1-2-5人力资源部业务流程及规章制度的设计、修改、完善、汇编 三、工作流程 3-1招聘 3-1-1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录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各部门、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向人事部提出员工招聘要求,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事部审批。 “人员需求申请表”如下所示: 人员需求申请表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经理岗位职责 1、对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行政人事部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做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各种协调工作; 3、做好公司的重要客户的引见、接待及外联工作; 4、负责公司各种机要文件、常规文件、受控文件的校对和审批工作; 5、负责公司通用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7、负责拟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8、负责审批员工定级、升职、加薪、奖励/及纪律处分以及内部调配、调入、调出、辞退等手续; 9、负责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使绩效评价体系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0、做好公司各种办公会议精神、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传达、落实工作; 11、做好各种外来文件的审核和呈报工作; 12、负责审核、控制办公用品、用具、办公设备的申购工作; 13、公司的日常行政事务、后勤总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4、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受理并员工投诉和劳动争议事宜; 15、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同行业标准及本企业情况制定公司工资、奖金、社保、 福利标准;

16、负责公司员工薪资、奖金、社保、福利、加班费、绩效考核等的审批工作; 17、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和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主管岗位职责: 1、对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协助上级领导做好人事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协助部门经理制定、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关人事规定遵循国家 各项劳动法规; 3、负责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并协助部门经理解决有关劳动合同的争 议、投诉和纠纷; 4、及时了解公司的人事动态,收集并汇总公司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 5、根据各部门用人需求,负责员工的招聘工作,包括面试记录、筛选推荐等; 6、根据公司用工计划,组织协助部门经理统筹安排人事异动工作(如辞退、晋 升、降级和内部员工调动的等方面的呈报); 7、制定岗位、薪酬上调、下调策略,报批通过后加以监督执行; 9、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企业制度与文化的培训工作,建立企业形象; 10、负责员工工资、奖金、社保、福利、加班费、绩效等的核算工作; 11、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 12、负责组织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做好培训教室的协调、安排、使用及管理工作; 13、完成部门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1、对人事主管负责,协助上级领导做好人事日常各项事务性工作;

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金仓新能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根据《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三、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才招聘 一、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公司行政部予以招工。 二、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初试、复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公司行政部)---- 复试(主管部门)---- 通知结果(主管部门) ---- 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行政部)----- 予以试用(主管部门)---- 予以转正。 四、新进员工经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公司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公司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照片4张; 5.体检表及健康证; 6.其它必要的证件。 五、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公司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六、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三章人才培训 一、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二、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行政部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商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及行为准则

商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及行为准则 一、考勤规章制度 (借鉴集团行政人事部门考勤规章制度) 二、日常工作要求(参考)

三、运营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管理制度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 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 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 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 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 《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 标价率100%。 3、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 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经营者能遵守商场道德,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 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 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

人事部门规章制度

人事部门规章制度 【篇一:人事部规章制度】 目录 一、人事部概述 (2)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3) 三、工作标准与程序 (7) 一、人事部概述 人力资源是饭店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的管理是饭店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因此,人事部的工作是饭店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人事部的主要工作是围绕着饭店的经营和管理这个中心展开的。通过招聘、录用、培训、选拔、调配、调整、流动、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争议等项管理活动,谋求人与事的科学结合和人与人间的紧密配合,实现因事择人,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事竞其功的目标。达到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改变和有效地组织员工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可能地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的目标。 总之,饭店人事管理是通过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把员工和饭店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积极性,不断适应饭店发展的需要,为饭店获得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职务: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上级:总经理职级:a 级 岗位职责: 具体组织员工招聘、考核、奖惩、晋升、工资、劳保福利及员工生活等管理工作。工作内容: 1. 负责控制饭店的人员编制,招聘及甄选员工,确保所招聘的员工具有最好的资格及潜质。 2. 负责本部门的有效运作,确保下属员工按所确定标准和程序完成工作。 3. 制定饭店年度人员编制及工资福利计划。 4. 合理调整人员结构,组织员工招聘、考核、奖励等具体工作。 5. 制定工资管理办法和工资分配方案。 6. 制定并落实各项人事工作计划、审查、签批各种人事表格。 7. 组织制定员工培训方案,合理员工结构。

人力行政部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管理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运作体系,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三条 公司人事工作直接关系着公司的兴衰,有关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执行人事纪律,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人事制度总原则是:择优录用,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人事问题须听取高层经理会议意见。公司高层经理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市场总监、销售总监、财务总监、人事行政总监。 第六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人事工作的执行、考评和协调机构。

第二章 招聘录用制度 第一条 人员编制确定 每年十月,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编制草案并征求 各部门意见,经公司高层经理会议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招聘规划制定 人事行政部根据业务计划、编制、各部门岗位空缺情况,制定下一年度招聘计划及预 算草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经公司高层经理会议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招聘需求确定 各部门岗位空缺或因员工离职、调动、提升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部门经理根据 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填写《人员需求表》,经主管总监、人事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第四条 招聘的组织与实施 人事行政专员在人事行政总监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所有人员招聘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活动需求配合人事行政部门参与招聘活动。 第五条 招聘程序 1.人事行政专员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表》及待聘岗位的《工作职位说明书》制定招聘说明。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员工管理制度流程)

欢迎阅读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章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考勤管理制度 奖励处罚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为旷工。飞剑问道 第三条考勤方式 一、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二、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 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考勤 一、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旷工 一、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另扣款100元。 三、员工一个月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 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赔偿。 第七条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部门负责人以上(含副总)人员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3天内(含3天)由分管负责人核 准,3天以上的由公司办公室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人 核准后生效。

3、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 批后方可。飞剑问道 第十二条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按 旷工处理。 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五条丧假 1、如员工的父母(含家属父母)、家属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 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丧假,路程另计。 2、员工请丧假,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人事部门。

运营部管理制度13864

运营部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第一节运营部组织架构及职能分配.............................................. 一、部门职责 ............................................................................................................................... 二、岗位设置 ............................................................................................................................... 三、各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 - 2 - 四、职业道德 ............................................................................................................................... 第二节运营部管理制度 ........................................................ 第三节运营部业务流程 ........................................................ 第四节运营部工作指引手册 .................................................... 第五节运营部提成发放制度及公司福利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57770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03页第二章员工守则…………………………………………04页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05页第一节总则………………………………………………05页第二节前台管理…………………………………………05页第三节文件档案管理……………………………………05页第四节印章证照管理……………………………………06页第五节办公物资管理……………………………………07页第六节合同管理…………………………………………07页第七节会议管理…………………………………………08页第八节安全与保密………………………………………08页第九节车辆管理…………………………………………09页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10页第一节总则………………………………………………10页第二节招聘录用…………………………………………10页第三节试用与转正………………………………………10页第四节薪资待遇…………………………………………11页第五节考勤规定…………………………………………11页

第六节考评规定…………………………………………12页第七节培训与发展………………………………………13页第八节辞职辞退规定……………………………………14页第五章附则………………………………………………15页 引言: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对于一个企业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其在公司的日常管理中起着纲领性的作用,这也正是华创达公司制定本管理文件的根本原因及依据所在。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为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内部

事业单位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人事制度汇编 遵义市海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序言

规范管理、制度管人是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公司走专业化、规范化道路的追求与宗旨。本制度汇编从公司各个管理层面予以了详细说明,是维护公司利益与形象,指导员工正确履行职责,规避风险的规范性文件,希望全体新老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本制度汇编也将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完善。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打造公司美好的明天! 遵义市海山混凝土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年月日 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建立专业化、规范化、执行力强的员工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对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如下,请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掌握员工考勤动态,并将结果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分别按以下工作时间进行安排: 1、生产部、经营部、技术部、设备部等部门工作时间按8小时/日轮班计算,实行轮休。 2、总经理室、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标准作息时间为: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第三条各部门员工上班每天实行统一签到制度,考勤通报由部门经理负责(因公外出时由部门考勤员代行职责)。原则上不允许代假、电话请假,特别紧急的公务处理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第四条各部门应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员工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按月填报《考勤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对违反考勤者,按如下规定执行: 1、公司员工未提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上下班迟到早退者,每次处罚20元(部门领导40元)。员工漏签到每次处罚10元(部门领导2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者,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当年迟到早退累计达25次者,扣除全部年终奖金。同时当年的考勤结果将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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