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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

(试行)

【实施时间】1999-12-17【发布单位】浙建建〔1999〕190号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

行) 的通知

浙建建〔1999〕19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丽水地区计委,杭州、绍兴市建管局,省建工集团,省级有关厅、局:

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企事业单位认真积极地组织贯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6月份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对我省的贯标工作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贯标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在充分征求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认真做好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实施意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我厅将于2000年1月上旬举办贯标学习班,要求各市(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省级专业厅、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参加,学习通知另发。

2、为尽快推进贯彻《标准》及实施意见的进程,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管理的同志和每个施工现场均有一份实施意见。同时考虑实施意见内容较多,我厅已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请各市(地)、各有关单位将所需数量在2000年1月10日前上报我厅建筑业处。

3、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建筑业处。

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

(试行)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全省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本实施意见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套使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指导、检查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时,必须结合本实施意见执行。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地应积极推广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三相五线制和型钢式井字架、挑架,逐步淘汰毛竹外脚手架、钢管扣件式井字架、钢管扣件式挑架。特别是市区主要道路的临街工程、成片开发住宅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各地应采取具体措施,率先推行。从2000年1月10日起,凡新开工工地使用钢管扣件式井字架或钢管扣件式挑架或毛竹外脚手架或外架外侧未张挂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的,一律不得申报省文明标化工地。

4、本实施意见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5、本实施意见由省建设厅建筑业处负责解释。

6、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

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六)安全教育

1、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

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伤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

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

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

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的高度不低于

2.5M,其他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脚手架

积极使用钢管式脚手架,逐步淘汰毛竹脚手架。25M以下工程可以允许使用毛竹脚手架,但其材质、搭设方法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外架连接在一起。

落地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搭设高度在25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3、搭设高度超过25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4、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5、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二)立杆基础

1、毛竹脚手架立杆需深埋地下30cm以上并支在垫木(块)上,基础夯实后落地顶撑支设在木板或水泥垫块上,并设纵横相连扫地杆。立杆基础埋深上部分采用砼浇筑的可不设扫地杆。

2、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砼地坪、砼预制块上,设纵横相连扫地杆。

3、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小于20×20cm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cm 宽以上砼路面。

4、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三)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1、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拉结点在转角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角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设一拉结点。

2、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毛竹外架采用2根并联8号铅丝加套管的柔性拉结(既拉又撑)。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3、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投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四)立杆间距与剪刀撑

1、毛竹脚手架步距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5M,横距不大于1.3M,架子总高度不得超过25M。

2、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如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超过50M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3、架子转角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4、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刀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刀撑,剪刀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点应互相连接( 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以上。竹脚手架剪刀撑底部斜杆应深埋超过30cm。

5、毛竹脚手架必须设置顶撑,顶撑能有效地搁在小横杆上,不得移位、偏离。

6、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25M以下建筑物的外脚手架除操作层以及操作层的上下层、底层、顶层必须满铺外,还应在中间至少满铺一层。25M以上建筑物的外架应层层铺设脚手片。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脚手片。

2、满铺层脚手片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4、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

5、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 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6、脚手架的高度,里立杆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杆高于檐口1-1.2M,坡屋面高于1.5M以上。

(六)交底和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脚手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3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七)小横杆设置

1、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确保安全受力。

2、小横杆应设置在大横杆的下方,顶撑的上端(仅指毛竹脚手架)。

3、小横杆两端各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少于10c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八)杆件搭接

1、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刀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40cm,且不少于二只扣件紧固。

2、竹脚手架立杆、剪刀撑、大横杆和其他杆件均采用搭接,其中立杆、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大横杆不小于2M,且均用不细于10#铅丝双股并联绑扎3道以上。

3、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4、竹脚手架顶撑设置到位、有效、与立杆绑扎不小于10#铅丝双股并联绑扎3道。

(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2、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3、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十)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搭设竹脚手架的竹竿要求挺直、质地坚韧,不得使用青嫩、枯脆、腐烂、虫蛀及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竹杆。竹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必须符合:A.立杆、大横杆、顶撑、剪刀撑等不小于75mm;B.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

C.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3、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

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4、竹脚手架绑扎用的铅丝无锈蚀,双股并联捆扎。

5、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十一)通道

1、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m2。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一连接。

2、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 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4、斜道脚手片应采用横铺,每隔20-30c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用

40×60mm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固。

5、外架与各楼层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 ,宽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固定牢固。

6、斜道和进出通道的栏杆、踢脚杆统一漆红白相间色。

(十二)卸料平台

1、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2、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架、井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3、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5、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悬挑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对架体整体稳定性、支撑杆件的受力计算),有针对性较强的、较具体的搭设拆卸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画出平面、立面图以及不同节点详图。

2、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设计计算书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挑架外挑梁或悬挑架应积极采用型钢或定型桁架。

2、悬挑型钢或悬挑架通过预埋与建筑结构固定,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3、挑架立杆与悬挑型钢连接必须固定,防止滑移。

4、架体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拉结,按水平方向小于7M、垂直方向等于层高设一拉结点,架体边缘及转角处1M范围内必须设拉结点。

(三)脚手板

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四)荷载

施工荷载均匀堆放,并不超过3.0KN/m2。建筑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须及时清除。

(五)交底与验收

1、挑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搭设。实际搭设与方案不同的,必须经原方案审批部门同意并及时做好方案的变更工作。

2、挑架搭拆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每段挑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内容良化,合格后挂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资料存档。

(六)杆件间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于1.8M,横向立杆间距不大于1M,纵向间距不大于1.5M。(七)架体防护

1、挑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安全网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且应将安全网挂在挑架立杆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外侧。

2、挑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cm处,铺设站人片。除挑架外侧、施工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踢脚杆外,挑架里侧遇到临边时(如大开间窗、门洞等)时,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

(八)层间防护

挑架作业层和底层应用合格的安全网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分段封闭式防护。

(九)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型钢宜采用A3号槽钢或工字钢。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一)使用条件

1、必须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和发放的生产和使用证,且经当地市(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颁发准用证方可搭设。

2、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搭拆方案),并经搭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使用单位认可。

3、制定并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设计计算

1、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并经生产单位的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有完整的制作安装图。

3、主框架、支撑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应交汇于一点。

4、架体设计荷载按承重架3.0KN/m2,装饰架2.0KN/m2,升降状态0.5KN /m2取值。

5、架子压杆长细比不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

(三)架体构造

1、架体应由主框架和支撑桁架构成,主框架必须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架体,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支撑桁架(桁条)。支撑桁架的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载通过脚手架立杆传递到支撑桁架,再由支撑桁架将力通过主框架传递到建筑物上。

2、架体必须按支座安装图和有关规定及构造进行搭设,架体上部悬臂部分不得超过架体高度的1/3或4.5M。

(四)附着支撑

1、主框架必须按方案要求与每个楼层设置螺栓式连接点。

2、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必须牢固,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也必须牢固或符合规定。

3、螺栓式钢挑架的焊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升降装置

1、必须安装同步升降装置且确保能达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

2、当有两个节点升降时,应采用电动式升降,严禁使用手拉葫芦式(导链)。升降时架体至少有两个附着装置,且架体上严禁站人。

3、非升降状态时,索具、吊具应呈放松状态。

(六)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架体必须两处以上设置灵敏有效的防坠落装置,设置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斜装置。严禁将防坠落装置设置在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

(七)分段验收

1、首次搭设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和部门签字盖章,做好验收手续。

2、每次提升前,均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点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提升,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3、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首次搭设后、每次使用前提升后的验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检查,均应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进行。

(八)脚手片

1、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2、架体每步离墙空隙均应安全可靠地封闭。

(九)防护

1、架体外侧用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式围护,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的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

2、架体操作层、外侧以及遇到大开间窗洞处的里立杆均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

3、除每层满铺脚手片外,架体作业层和底层下方还应围设安全网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作

1、架体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搭设。

2、搭设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须对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架体操作人员先培训,再持证定岗上岗。

4、安装、升降、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明现场的安全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5、架体上荷载堆放均匀,升降时架体上不得有重量超过2KN的物体。

吊篮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严禁使用无证土制吊篮脚手架。

2、吊篮脚手架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吊篮和挑梁锚固、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的设计计算以及挑梁的锚固施工详图和相应的安全技

术措施。

3、施工方案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能够指导现场施工,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制作组装

1、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符合要求。吊篮组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使用前必须进行荷载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3、电动(手板)葫芦等辅助动力设备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产品。

(三)安全装置

1、吊篮必须有2根直径为12 5mm以上的钢丝绳作保险绳,升降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吊钩必须有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2、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上方可靠、牢固的地方,严禁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四)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提升(或下降)。

3、升降作业时其他人员不得在吊篮内停留。

4、两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步升降时必须要有安全可靠的同步装置。

(五)交底与验收

1、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齐全、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后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责任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六)防护

吊篮四周应有高度不低于1 5M的封闭护板。

(七)荷载

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和说明书的规定,并应均匀堆放。(八)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和漏电保护,有可靠的避雷接地措施。

五、基坑支护

(一)施工方案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护

1、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

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五)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支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2、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七)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

(九)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撑系统

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书应绘制细

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2、支撑系统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和剪刀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纵横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刀撑。

(四)施工荷载

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五)模板存放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六)支拆模板

1、支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3、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七)模板验收

1、支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3、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八)混凝土强度

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九)运输道路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必须有专用运输道(铺设走道垫板),运输道应平稳牢固。

(十)作业环境

模板作业面的预留孔洞和临边应进行安全防护,垂直作业采取上下隔离防护。安全防护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七、“三宝”“四口”防护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

(二)安全网

1、施工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2、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1.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 0kg以上,并应尽量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3、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4、安全网应绷紧、扎牢,拼接严密,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

(三)安全带

1、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8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2、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四)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楼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2、电梯井口设置1.2-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cm为踢脚板。

3、电梯井内自二层楼面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拉设一道安全平网。

4、电梯井口、楼梯口边的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五)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1.5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设18cm 高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杆,栏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处张挂水平安全网。

2、洞口、坑井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片式防护。

(六)通道口防护

1、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垂直长度2M,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

2、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 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3、砂浆机、拌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4、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5、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应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七)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1、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1.2M和0.6M两道水平杆,并在立杆

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

2、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八、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附件表)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附件表所列数值。

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附件表)

5、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三)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

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四)现场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

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 4M的;(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五)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

2、架空线路应装设横担、绝缘子并采用绝缘导线。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 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架空线的相序排列为: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动力、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下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

4、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

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合内;加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

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采取加设防护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8、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9、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六)电器装置

1、设备容量大于5 5KW的动力电路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溶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七)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电压表,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3、配电室内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4、应设置砂箱等绝缘灭火材料。

(八)用电档案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公司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补充有关资料图纸。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5、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6、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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