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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起重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起重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起重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建设单位: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安装单位: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工程名称:余热发电设备、电气等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型号:QD20/5-13.5A7-16/18

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5日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设备、电气等安装工程工程编号;2013年 10 月

备注说明:

业主单位代表:供货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

设备随机技术资料清查记录

工程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设备、电气等安装工程工程编号;2013年 10 月

业主单位代表:供货单位代表:

施工单位代表:

通用桥式起重机安装记录(一)

工程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设备、电气等安装工程工程编号;2013年 10 月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施工班组:

通用桥式起重机安装记录(二)

工程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设备、电气等安装工程工程编号;2013年 10 月1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施工班组:

通用桥式起重机安装记录(三)

工程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设备、电气等安装工程工程编号;2013年 10 月1

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

编号:SZ-QZ054-2014-0001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封面)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 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和生 单位法定代表人:吴东林 质量检验专用章: 苏州神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苏州神峰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牌路28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32271-2015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合同编号:FH14006 制造完成日期:2014年02月20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 检验部门负责人:袁和生 质量检验专用章: —2—

一、产品技术特性 桥式起重机

二、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注:(1)发生材料代用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3— (2)本表可用材料的原始证明书的有效复印件代替,但是必须注明使用该材料的构件名 —4—

有关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电气控制设备等,如果所用的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外构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5—

四、安全保护装置 注:(1)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型式试验证明、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6—

起重设备产权备案须知

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须知 起重设备产权备案所需资料:1、填写规范的《起重设备备案注册使用登记手册》,2、产权单位营业执照,3、起重设备出厂合格证,4、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5、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6、购买凭证(购买人为产权单位)。注:以上证件带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购买的二手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产权备案所需资料: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1、现产权单位与原产权单位签定的转让合同;2、该台设备近三年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外地产权起重机械到我市使用所需资料:1、外地产权证;2、该台设备近三年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九条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编号:20090156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类别:门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 MB3t-11m-4.5m A5 产品编号: 20090156 设备代码:42704108720090156 质量保证工程师:艾绍全 单位法定代表人:郭祥 质量检验专用章: 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20090156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郑州市新郑双湖开发区磨河桥南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441087-2009 产品类别:门式起重机产品品种: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型号规格:MB3t-11m-4.5m A5 产品编号:20090156 设备代码: 42704108720090156 合同编号:20090611 制造完成日期: 2009 年 7 月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刘渝生 检验部门负责人:艾绍全 质量检验专用章:

一、产品技术特性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二、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2)本表可用材料的原始证明书的有效复印件代替,但是必须注明使用该材料的构件名称和构件号。

三、主要零部件 注:(1)包括车轮、缓冲器、制动器、钢丝绳、吊钩、滑轮、卷筒等主要零部件外,也包括有关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电气控制设备等,如果所用的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外构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四、安全保护装置 注:(1)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型式试验证明、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

附件1: 台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 1.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装拆使用登记、第二联备案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存档。(三联式各地自制)2.交表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产品合格证;(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凭证;(6)安全技术档案含安装使用保养说明、检验维修保养记录等。(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精选范本

3.备案资料如有变更,应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并应重新办理备案。 精选范本

附件2: 台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 XXX—X XXXXX (1)(2)(3) 其中: (1)起重机械备案属地代号——第一位“X”表示省(区)的简称,我省为“浙”;第二位“X”为设区市的英文字母代号,我市为J;第三位“X”为县(市、区)的英文字母代号。县(市、区)的英文字母代号具体为椒江J、黄岩H、路桥Q、临海L、温岭W、玉环Y、天台T、仙居X、三门S、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C、台州经济开发区K。 (2)起重机械规格型号——“X”表示起重机械类别英文字母代号(具体见下表)。 (3)起重机械备案序号——“XXXXX”表示五位阿拉伯数字备案序号,由县(市、区)从00001开始流水编号。 二、示例:浙JJ—T00001 表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进行起重机械备案的第一台塔式起重机,备案序号为00001号。 精选范本

附件3: 台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精选范本

质量和数量证明书模板

质量数量证明书 quality and quantity certificate no: 合同号: contract no:99jp01m63i8406655 产品名称: product: 产品编号: series no: 部件名称: sub. ass’y: 制造日期: year built: 本证书所列产品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条件检验合格,允许出厂。 we certifiy that the product listed above conforms with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contract or manufacturing specifications。 检验处长: manager quality control dept: 总工程师: chief engineer: 厂长: works director: 制造厂: manufacture: 签证日期: date: 压力容器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质量检验专用(公章) 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名称类别设计单位设计批准书编号 图号订货单位产品编号制造编号制造完成日期 年月日 本压力容器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计图样和技术条件的 要求。 质量总检验员签字 200 年月日质量检验专用(公章) 200 年月日 产品技术特性

产品编号 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审核人: 填表人: 年月日 共页第页 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产品编号 理化责任师: 填表人:年月日 共页第页篇三: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 quality certificate 本证书所列产品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条件检验合格,允许出厂。 we certifiy that the product listed above conforms with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contract or manufacturing specifications。篇四:安装质量证明书填写样 本 起重机械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设备品种: 型号规格: 施工类别:□新装 □移装□改造□重大维修) 说明 1.本质量检验记录适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大修、移装工程施工过程记 录。 2.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 《电 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1306 设计文件及相关产品合同以上文件和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 3. 此质量检验记录中的记录为过程记录,当每个阶段自检完毕后,应提交监检员进行必 要确认。 4.如起重机施工仅为局部改造或大修,则可针对施工内容作部分填写,并加以必要说明。 5.性能试验结束后,检验员应及时完成质量检验记录,并提交监检机构和施工单位存档。 6.所有表中“检验结果”栏如无数据要求时应采用“√”、“×”和“/”分别表示“合 格”、“不合格”和“无此项”;如有测量数据要求时应填写实测数据并打“√”或“×”, 有□选择项的则在相应的□内打“√”选择。 7.检验用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8.检验员应对检验记录、检测数据进行核对,施工单位对质量检验记录负责。 目录 注:如本施工工程非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的起重机,则去掉序号21项及第20页内 容。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

竣-施工报告-1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竣工报告) 工程名称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二期市政配套工程货运快速干道(东段)工程 工程造价元工程类型(道路、排水、桥梁) 工程实物工作量一、1#桥梁工程现场预制C50预应力空心板20M梁共44块。钻孔桩12根采用自拌C30水下砼,盖梁采用C30砼共40m3,承台采用C30砼共154.28m3、台身采用C30砼共82.3m3、台帽采用C30砼共37.04m3 二、 2#桥梁工程现场预制C50预应力空心板13M梁共114块。钻孔桩32根采用自拌C30水下砼,盖梁采用C30砼共130m3,承台采用C30砼共260m3、台身采用C30砼共80m3、台帽采用C30砼共56m3. 三、1.道路部分:砼面层17266.24㎡,矿渣填筑19267.46㎡,5%水泥稳定层浇筑18016.69㎡. 四、排水部分:雨水管道DN200混凝土管道铺设70m,DN400混凝土管道铺设289m,DN500混凝土管道铺设365m,DN600混凝土管道铺设95m, DN1000混凝土管道铺设355m。污水管道DN300双壁波纹管230m,DN600 HDPE实壁污水管447m,DN1000 混凝土管300m。倒虹管2项。 单位名称温州市华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本工程施工及质量检验执行下列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本工程施工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共2页第1页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者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共2页第2页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a1 登记类别 本表只是在办理使用登记证时使用,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の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停用后启用、改造变更、过户(移装)等。 a2 设备基本情况 a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起重机械。 a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の类别、品种(产品质量书中应当有)。 【】前面已经讲过,起重机械の类别有十二种,品种有83个a2.3 设备名称 按照产品の实际名称填写,如果具体术语同品种一致,可以不填写,划“—”。 【】比如:产品型号为QZ20-20.5A7の通用桥式起重机,其产品名称为抓斗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和产品名称可能不一致。 a2.4 设备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の产品设备代码,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并且不随该设备の变化而改变。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の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の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可以参照《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の要求填写: 设备基本代码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品种のの设备代码(4位阿

拉伯数字)编写;制造单位代码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の行政区域代码(2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の单位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某单位の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410223-2013,TS24后面の10表示审批机关为国建质检总局所在の行政区域代码,223位顺序号。 a2.5 设备型号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の编制规定填写。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上均有型号 a2.6 设备级别 按照设备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划分の级别,如A、B、C等。 【】按照174号文件の级别划分进行填写。 a2.7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登记单位の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a3 设备型式 包括主体结构型式、防爆型式、吊具型式、操纵方式等。 a3.1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起重机械具有代表性の主体结构填写。如桥式起重机为单梁、双梁等;门式起重机为双主梁、单主梁等;塔式起重机为水平变幅、动臂变幅等。可以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报告书中の表述填写。 a3.2防爆型式 填写防爆起重机,从结构上采取の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 【】防爆起重机中电气设备の防爆类型主要有隔爆型(标志d)、增安型(标志e)、本安型(标志b)、正压型(标志p)、充油型(标志o)、充砂型(标志q)、浇封型(标志m)、气密型(标志s); a3.3吊具型式 填写实际设置の吊具型式。如吊钩、抓斗、电磁等。 【】对于两用の,都要填写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并建立数据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查询服务。 第四条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诚信考核制度。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并向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竣工报告)道路

工程名称浦东国际机场北通道(申江路~主进场路)新建工程2标道路工程工程造价2035.7万元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工程实物工作量20cm小三渣:20054m2;25cm大三渣:25900cm级配砾石砂:25900m2;人行道块铺设:6300m2;侧平石:2800m;雨水进水口:48座;DN300PVC连管铺设:500m;DN225PVC连管铺设:1180m;盲沟:3600m 单位名称上海锦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7240649 单位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1508号邮政编码 本工程施工及质量检验执行下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1、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 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4、《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8-118-2005 5、《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范》DGJ08-217-2000 6、《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CJJ4-97 本工程施工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本工程施工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本工程施工是否完成了合同工作量及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内容: 本工程已完成了合同工作量及施工图内容(含设计变更)。

1. 结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规定。 2. 材料(设备)性能:材料达到测试标准。 3. 对环境影响:以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4. 外观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对本工程质量验收意见: 1、本工程施工已完成合同工作量及施工图内容, 2、工程质量符合DBJ08—225—97标准。 3、工程质量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已基本齐全。 5、经企业自查,本工程达到竣工标准。 质量等级自评: 合格 质量责任人签字 (单位公章) 工程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单位质量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1. 本表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填写,一式三份,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与监督机构一份自存。 2. 各栏内容应如实填写,如有违反、未完成、不符合及未达到情况,应详细写明,可另附表。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 证明书 单位工程名称:七台河市财政犬厦 建筑面积:11244.83m2 结构类型、层数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

施工单位名称:江苏江都建设七公司犬桥分公司

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填写要求 1、人员签字 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及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2、日期 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三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3、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 (1)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行为履行情况(如是否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签订合同与资质相符;是否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质量控制程序)。 (2)本工程是否已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确已改正,并得到监理等单位认可。 (5)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是否确认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理质量等级,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检测报告的功能试验资料)基本齐全且已按要求装订成册。 (7)建筑物沉淀观察结果和倾斜率情况。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我单位依法承揽工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及质量控制程序完善、齐全。 2、本工程已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4、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确已改正,并得到监理等单位认可。 5、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等级,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且已按要求装订成册。 7、建筑物沉降观测成果和倾斜率满足要求。 &我单位对上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已认真整改,并填好回复单。 单位工程名称七台河市财政大厦质量验收意见:

德州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根据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我市制定了《德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确保备案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在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时提交的资料,通过备案登记,有效防止不能

保证安全使用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水平。 二、我市区域内现有建筑起重机械要于2010年8月1前完成产权备案工作,8月1日以后没有进行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三、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系统将于下半年开通,届时,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均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申报,请各级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机关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附件:《德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设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印发

德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统称“建筑起重机械”)等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 产权备案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使用单位(以下统称“产权单位”)在设备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手续。 安装告知是指,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将安装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与合格证样表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与合格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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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电动单梁起重机 型号规格: LD5-15A3 产品编号: 20160001 设备代码:4170-16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 单位法定代表人: 质量检验专用章: 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 宜宾 制造地址:四川 制造许可证编号:TS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电动单梁起重机 型号规格:LD5-15A3产品编号:20160001 设备代码:4170-160001合同编号:# 制造完成日期:2016年02月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 检验部门负责人: 质量检验专用章: ?一、产品技术特性 主要参数和用途 额定起重量5t 跨度15m 整机工作级别A3 起升高度7m 大车基距 2.2m 吊钩极限位置左841.5mm

右1310mm 整机功率9.9KW 最大轮压36.5KN 防爆形式/ 防爆等级/ 整机重量 3.798t用途生产 主要结构形式 结构类型箱形梁桥架起重形式钢丝绳电动葫芦操作方式遥控吊具型式吊钩 工作机构主要特性 电动葫芦电动葫芦型号CD15-9 工作级别M3 起升电机型号ZD141-4 功率/转速7.5KW /1400 r/min 起升速度8m/min 起升高度9m 运行电机型号/数量ZDY121-4/1功率/转速0.8KW/1380 r/min 小车运行速度20m/min 最大起重量5t 钢丝绳直径φ15 结构形式D-6×37+FC 大车运行机构工作级别M3 运行速度20m/min 电机型号/数量YDE802-4/2 电机功率/转数2×0.8KW/1380 r/min 减速器型号LDA型减速器速比57.78 制动器型号/数量制动电机/2 制动力矩电机自带 大车车轮踏面直径φ270mm 适应轨道P24 适应工作环境 电源 电压(V) 380V 风压 非工作风压 频率(Hz) 50HZ 工作风压 环境温度(。C)-5~+40 吊钩部位辐射温度(。C)≤300 依据标准 设计标准 GB/T3811-200 8 整机制造标准JB/T1306-2008 二、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序号主要受力构件材料基本情况 名称牌号规格证书号生产单位购置时间备注 1.主梁梁腹板 2.主梁梁上盖板 3.主梁下盖板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指南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办事指南 (2016年11月修订) 一、申办条件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 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登陆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75.113/default.aspx)申报成功后,并打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流水号。 二、服务对象 在龙岗区范围内注册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三、办文程序 1、申请人先登陆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75.113/default.aspx),按要求上载相关照片及附件资料,申报成功后,并打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申请流水号。 2、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提交设备产权备案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予以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申请人补正资料满足要求后重新办理。 四、办文时限 5个工作日。 五、窗口办理 1、办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486号顺景花园综合楼三楼305安监站办文窗口。 2、办文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28589081;传真:28589090。 4、交通指引:龙岗老干中心公交站。 六、提交资料 【特别提示:申办资料除在系统上载申报外,还应按下面要求提交书面文件(系统上载资料申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否则从系统中予以回退)。书面文件中除注明提交原件外,其他可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提交的资料中除注明份数外,其他均为一式一份。申报的资料审核过程中,我站工作人员可能随机到现场核查设备的情况,现场核查时间不计入办文时限内。】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设备产权备案申请流水号;(提交打印件,加盖公章) 3、产权单位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交复印件,许可证有效期应覆盖设备的出厂日期)

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doc

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除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安质总站)负责对市区(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产权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产权备案(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外地产权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装前,向本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登记)。 安装(拆卸)告知,是指安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和降节)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使用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统一采用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登记)、使用登记,按照编号规则(见附件一)实行一机一号编号制度。 第七条产权、安装、使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如实提交有关备案登记资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产权备案(登记)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向本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工 程 质 量 证 明 书

№锅炉安装工程质量证明书 散装 锅炉型号: 锅炉出厂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

目录 一、锅炉安装合格证书 (3) 二、锅炉技术资料审核表 (4) 三、图纸审核记录 (5) 四、主要元部件质量检查记录 (6) 五、基础复查记录 (7) 六、钢架安装记录 (8) 七、锅筒、集箱安装记录 (9) 八、对流管束、水冷壁安装记录 (10) 九、胀管施工记录 (11) 十、锅炉胀管率测定计算表 (12) 十一、通球及封闭记录 (13) 十二、焊接接头外观检查记录 (14) 十三、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15) 十四、焊接接头试件机械性能试验记录 (16) 十五、安装用金属材料及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17) 十六、炉排组装记录 (18) 十七、炉排冷态试运转记录 (19) 十八、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安装记录 (20) 十九、过热器安装记录 (21) 二十、汽、水管道及附件安装记录 (22) 二十一、锅炉本体水压试验记录 (23) 二十二、省煤器水压试验记录 (24) 二十三、阀门试压记录 (25) 二十四、附属机械设备安装试运记录 (26) 二十五、炉墙砌筑质量检查记录 (27) 二十六、烘炉记录 (28) 二十七、煮炉记录 (29) 二十八、安全阀调整记录 (30) 二十九、安全阀安装记录 (31) 三十、水位表安置记录 (32) 三十一、压力表安装记录 (33) 三十二、保护装置安装记录 (34) 三十三、锅炉热膨胀系统图 (35) 三十四、锅炉本体(72)小时热态试运行记录 (36)

锅炉安装合格证书

锅炉技术资料审核表

工字钢质量证明书

工字钢质量证明书 篇一:◎安装工程常用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安装工程常用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注: 1.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饮用水管必须提供卫生检验报告。 2.阀门、减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系统、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 备、各类开式水箱、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 3.对于国家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 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验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等。 4.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检报告,镀锌产品须有镀锌质量证明。 5.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6.对涉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实行供应备案管理。 7.已实施产品强制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 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消防水带、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灭火剂、防火门、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接口、消防枪炮、消防应急灯具、火灾报警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防火阻燃材料(钢结构、饰面型、电缆、无机防火堵料、有机防火堵料、堵火包)。实施强制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防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消防供水设备、消防供水设备、消防栓箱等。 8.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9.安装于建筑工程中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度表、水表、煤气表、热量表等计量仪表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法定计量 检测单位出具的计量检定。 10.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包括:电焊表、空气压缩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泵、燃气调压器、铜及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境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分别由设备所有权单位、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安装(拆卸)告知由安装、拆卸单位办理。 第四条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产权单位现有的建筑起重设备应在本办法实施后尽快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请表》; (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产品合格证; (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六)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八)购置3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近2年内检测单位出具的性能及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编号,分别在7个及3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和备案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变更时,变更单位双方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设备备案牌和起重设备变更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并

起重机移装证明书

起重机安装(大修、改造、移装) 工程质量证明书 编号: 施工单位(章):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制 目录 起重机安装(大修、改造、移装)质量证明书 注:各机构和部件质量检查报告或质量证明见附录 起重机基本情况登记表 技术资料一览表篇二:起重机施工质量证明书 起重机施工质量证明书篇三:起重机安装质量证明书 起重机安装质量证明书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安装编号:建设单位:竣工日期:安装单位:中国十五冶二公司江铜—台意二00六年四月 起重机安装质量证明书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安装编号:建设单位:竣工日期:安装单位:中国十五冶二公司江铜—台意二00六年四月 起重机安装质量证明书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安装编号:建设单位:竣工日期:安装单位:中国十五冶二公司江铜—台意二00六年四月 起重机安装质量证明书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安装编号:建设单位:竣工日期:安装单位:中国十五冶二公司江铜—台意二00六年四月 起重机安装质量证明书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安装编号:建设单位:竣工日期:安装单位:中国十五冶二公司江铜—台意二00六年四月篇四: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指南 一、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到起重机械使用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在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二、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三、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公章,见附件);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起重机械产权所有者(公民个人拥有)的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者首次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及人员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四、登记机关对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按政务大厅规定的时限内颁发使用登记证。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登记制度

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除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安质总站)负责对市区(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产权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产权备案(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外地产权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装前,向本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登记)。 安装(拆卸)告知,是指安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和降节)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使用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统一采用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登记)、使用登记,按照编号规则(见附件一)实行一机一号编号制度。 第七条产权、安装、使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如实提交有关备案登记资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门式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编号0001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类型:门式起重机 _ 产品品种: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_ 产品编号:0001 型号规格:MH10-27m__________ 设备代码: 4270130812013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检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霸州市龙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霸州市龙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霸州市华鑫道336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冀特受理【2017】第12789号 产品类别:门式起重机产品品种: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型号规格:MH10-27 产品编号:0001 设备代码:4270130812013000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完成日期:2013年05月16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门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和要求。 质量检验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检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_

桥式起重机 主要参数和用途 额定起重量10T 跨度27m 整机工作级别A4 起升高度7.2m 大车基距7.2m 小车轨距 m 下降深度m 主钩左右极限位置 mm 最大轮压kn 整机重量 防爆等级整机功率 用途 主要结构型式 主体结构型式桁架防爆型式 操纵方式地操吊具型式吊钩 工作机构主要特性 起升机构起 升 速 度 倍率 4 电机型号/数量 速度7m/min 功率 相应最大 起重量 10t 制动器型号/数量/ 工作级别M3 制动力矩 减速器型号传动比 卷筒直径定滑轮直径 钢丝绳型号大/小车轮直径 大车行走机构速度20m/min 功率、数量 5.5kw/2台 工作级别A4 制动器型号YWZ4B-200-E43 电机型号YZR132M2 -6 制动力矩、数量 减速器型号ZSC600 传动比37.9 大车车轮 踏面直径 500mm 适应轨道 小车运行机构速度功率 工作级别制动器型号 电机型号制动力矩 减速器型号传动比 小车车轮 踏面直径 小车轨道 适用工作环境 电源电压380V 风 压 非工作风压800Pa 频率50HZ 工作风压150Pa 环境温度-20- +40℃吊钩部位辐射温度≤300℃ 依据标准 设计标准GB/T3811-2008 整机制造标准JB/T5663-200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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