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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意外伤害

(完整版)意外伤害
(完整版)意外伤害

一、预防意外伤害的重要性

1.意外伤害的概念

意外伤害就是在预料之外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损伤或灾害。如成人疏忽造成孩子从床上摔到地上,洗澡时水温过高造成烫伤等。许多意外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加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意外伤害就可以防止或减少。

2.婴幼儿发生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

婴幼儿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两个方面的原因:

(1)婴幼儿自身的原因

·儿童的危险意识差:年龄越小,自我保护能力越差,由于没有经历意外伤害的痛苦,也没有接受间接教训的可能,如学大人玩打火机,误服父母的药物等等。

·逃避能力差:0~3岁儿童运动能力发育不完善,动作不协调,平衡能力较差,如烫伤往往发生在这个年龄阶段。

·生性活泼好动:往往喜欢攀高、下跳,爬窗户,跨护栏,容易发生摔伤或坠落。

·骨骼和皮肤薄弱:婴幼儿的颅骨骨质较成人弱,成人从床上摔下一般不会有严重后果,婴幼儿则容易发生颅骨骨折,颅骨损伤。60℃的开水,对成人来说最多烫伤1度,而婴幼儿则2度,表皮脱落,甚至深入皮下组织。

(2)环境因素

如居室内的不安全因素:地面光滑、家具边角尖锐、电源插座位置太低等;玩具有尖锐的边口,或可以拆卸成细小可以吞咽的玩具;窗户没有插销和栏杆;家用物品管理不善,打火机、火柴、热水瓶、剪刀等没有保管好,让孩子能够取到等,或热水瓶、饮水机放置在孩子能接触到的地方等。

除此之外,以下几种情况下也特别容易造成婴幼儿发生意外伤害。

·婴幼儿疲劳、生病或者饥饿时。

·母亲情绪不稳定、尤其疲倦、睡眠不良时。

·婴幼儿特别好动。

·家庭成员间关系不和睦,经常吵架。

·育婴师带婴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

·育婴师没有按安全规定的要求做事。

·使用的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全家人外出度假,婴幼儿生活环境有较大变动时。

二、居家、户外和交通的安全

0~3岁婴幼儿意外伤害通常发生在家庭和家庭附近场所。根据以往的调查统计,0~14岁儿童意外伤害最常发生的地点是家中,发生率是43.2%,其次是学校儿幼儿园,发生率为22.8%,街道

和公路上为22.3%。受伤时,儿童有近一半是在娱乐活动(占所有活动的44.6%),其次是体育活动(占所有活动的17.5%)。所以,除了育婴师对婴幼儿细心照料、规范操作外,应当及早发现婴幼儿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及时检查,排除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

1.室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1)门窗安全

·不可装弹簧,要能上锁。除大门外,房门可以被打开。各种门都应加装安全门挡。

·窗户栏杆的间隔应小于11厘米,窗下不放家具,以免婴幼儿爬高。

·通往阳台的门应锁上。

·落地窗应选用强化玻璃。

(2)地板和楼梯安全

·地板和楼梯都要防滑,以免婴幼儿滑倒。

·浴室地面应用防滑垫,并在浴缸和便器边装上扶手。

·楼梯栏杆的间隔不能过宽,就小于11厘米。

(3)家具和各类生活用品检查

·应避免尖角和锐边、缺口、木刺等,有尖角的家具应套上塑料防护角。

·将针、刀、刀片、剪刀等都锁好。

·给抽屉等安装防脱落装置,给橱、柜门装上安全锁扣。

(4)家用电器检查

·经常检查家用电器、电线和插座,插座要安全,应装在成人才能够到的位置。

·注意电饭锅、热水瓶、开水炉、电熨斗放置在婴幼儿拿不到的位置。

·暖气管、暖气片周围要有护栏隔离。

2.家用化学品管理

家庭中的化学品主要包括洗涤用品和药品,前者有各类消毒液、洗涤剂、皂粉、杀虫剂等化学制品。这些物品管理不善的话,可能被婴幼儿误食,也可能被打开,接触皮肤造成化学灼伤。

·设立的专用药箱应放在婴幼儿够不到的位置,严禁在儿童活动场所或卧室中放置药品。

·严禁使用饮料灌装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以免误食。

·严禁使用装有药的瓶子当玩具。

·厨房、卫生间的各类消毒液、洗涤剂、皂粉、杀虫剂等化学制品应放入柜中并加锁。

3.公共场所安全

婴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主要包括居住所在地的物业小区、户外活动的公园、动物园、儿童游乐场、购物的商场或超市、就餐的饭店等。这些场所的设施设备并不单独为婴幼儿提供,育婴师带婴幼儿到这些场所时应注意,要照顾好婴幼儿,避免意外发生。

·防止失散。在人多拥挤的场合,如商场、步行街、公园等地,不要让婴幼儿离开养育人员的视线,人多时拉住婴幼儿的手,避免婴幼儿走失、挤伤。

·阻止婴幼儿在有光滑的地面(如人造广场、商场)、台阶、玻璃等材料的场地嬉戏。防止婴幼儿滑倒和被玻璃柜台边角的锐边割伤、撞到玻璃移门。

·阻止婴幼儿攀爬自动扶梯和护栏,以防被撞倒、撞伤。

·阻止婴幼儿拿到超市的颗粒样食物塞入口中以防窒息。

·安全乘坐各类运输设备,注意避免过多的人集中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注意婴幼儿不要被运行中的电梯扎伤。

·严禁婴幼儿在水池逗留,以防溺水。

·不要带婴幼儿在动物园的禁入标志前玩弄动物。

·注意居住地周围的环境变化,居住地周围有泥坑或水井、窑井、粪坑等,未加盖的易发生婴幼儿跌入,应告知婴幼儿禁止走近危险地带。

4.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较快,是近年来儿童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统计发现,儿童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伤害中,有55%发生在儿童与成人同行时。

·遵守交通规则。在人行道上行走时,育婴师要手牵手带领婴幼儿,行走于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应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让婴幼儿独自在马路逗留。

·注意行车安全,乘坐四轮机动车时,严禁单独或被抱在前排就座。宜在后排座位上,并正确使用安全座椅,用安全带固定。

·乘坐公交车时,切勿让婴幼儿的头、手伸出窗口。育婴师要抓牢扶手,避免急刹车时,婴幼儿突然被撞。

·骑自行车带婴幼儿时,座位应放在成人面前,并注意脚的固定,防止脚被夹入车轮内。

·为提高能见度,在黎明、黄昏以及其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例如:雨天或雾天),应当给婴幼儿穿上有反光材料附件的衣物。

三、时刻树立意外救助意识

儿童意外伤害一旦发生,如果育婴师或家长掌握救护机遇,并能冷静、沉着、迅速地采取急救措施,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争取时间,减少婴幼儿的伤残或死亡。因此,育婴师除了要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知识外,还要具备简单处理意外伤害的应急救护知识和能力,使婴幼儿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为转送医院进行急救创造条件和赢得时间。

1.熟记急救电话

育婴师需要熟悉家庭附近的急救中心、医院及其相关信息,主要有电话号码、地址、交通路线等,特别的情况下,需要迅速拨打“110”、“120”等电话。

2.建立家庭急救电话联系卡

根据家庭所在地区的医疗、救护情况,建立家庭急救电话联系卡。需要的信息有婴幼儿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发生意外情况下的联系方式和急救方法,如果已知婴幼儿有特殊的疾病或其他情况,需要知道从何处可以寻求及时的帮助或处理。

3.配备家庭急救箱

家庭急救箱可以提供最基本的急救与护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婴幼儿所受的伤害。

家庭急救箱内容

四、意外伤害的分类和急救原则

1.婴幼儿意外伤害的分类

婴幼儿意外伤害,根据伤害轻重程度可分为以下三类:

(1)迅速危及生命的,如触电、外伤大出血、气管异物、误食毒物、车祸等,这一类事故必须在现场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避免死亡。

(2)伤害虽不会顷刻致命,但也十分严重,如各种烧烫伤、骨折、毒蛇咬伤、狗咬伤等,如迟迟不作处理或处理不当,也可造成死亡或终身残疾。

(3)轻微的意外伤害,如擦破表皮,烫起小水泡等,可以在家里进行简单处理。

2.抢救处理的原则

(1)抢救生命。首先关注受伤婴幼儿的呼吸,心跳是否正常。当呼吸、心跳出现严重障碍时,必须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相结合的急救措施,同时联系急救中心。

(2)减少痛苦。各种烧烫伤、骨折会带来剧烈疼痛,甚至出现疼痛性休克,因此在处理包扎、固定、搬运时,动作要轻柔,位置要适当,语言要温和,必要时可用镇痛药。

(3)预防并发症。抢救时要尽量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出现,如伤口感染的问题。骨折时减少移动体位,防止韧带和血管的再损伤。若遗留残疾,将带来终身不幸。

五、意外伤害的家庭急救措施

1.擦伤

擦伤是婴幼儿最常见的外伤。表皮擦伤,以肘部、手掌及膝关节处为多见,一般可以在家里处理。如果擦伤很浅,表皮比较干净,范围小,只要清洁、消毒、涂红药水或安尔碘即可。如果创面有泥土或污物,可用冷开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涂紫药水或红药水或安尔碘后,用消毒纱布包扎。若2~3天内局部无红、肿、热、痛等炎症现象,创面会结痂痊愈。如果发现有轻度感染,创面有不少分泌物时,每天清洗创面,然后涂红霉素软膏,几天以后就会痊愈。

2.跌落

城市儿童意外跌落的致死率仅次于淹死、交通事故,排位第三。调查显示,年龄越小,越容易因跌落而受伤。在婴幼儿阶段,最常见的意外是从高处跌下、在学走路时跌倒或攀爬家具时跌下。

有调查显示,有半数以上的婴幼儿在跌落时正在从事娱乐活动,而家里和宿舍等居住地则是婴幼儿跌落受伤的高发地点,特别在1~4岁的调查人群中,有57.4%是在家中跌落。

这些事故引起的伤害,较严重的有脑震荡、内出血骨折等,头部外伤也十分常见。所以如果头皮擦伤、头皮血肿以及头皮裂伤后,仅出现局部的出血、疼痛、血肿,此为轻者;如果在头部损伤后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失语等现象,则为严重的头部损伤,可能有颅骨骨折、脑震荡、脑出血等,应该及时处理,不然会出现昏迷、抽搐现象,造成瘫痪,甚至危及生命。

(1)轻的头部外伤的处理

轻的头皮擦伤,只要消毒伤口,涂抹红药水,局部包扎即可。

如果婴幼儿外伤后头颅凸起了一个肿块,用手轻轻摸血肿处,有液体流感说明可能有内出血即头皮血肿,而皮肤没有破损或仅擦伤一点表皮,这表明症状并不严重,是头皮下小血管破裂所致。这时应立即抱起婴幼儿,观察婴幼儿的面色及四肢全身损伤状况。但不能用手揉,越揉头皮下血肿越大,出血越多,疼痛越强烈。

正确的方法是:立即从冰箱中取出冰块,用布包裹后敷在血肿处,以减少皮下出血。如果没有冰块,用冷湿毛巾冷敷也有助于止血。然后局部加压包扎,让其自然吸收,小血肿1~2周,大血肿4~6周即可吸收。

(2)如果婴幼儿头皮裂伤,一定要迅速送医院清创缝合,这样既可避免感染,又能使伤口尽快愈合。头部外伤后要密切观察面色、有否恶心呕吐、嗜睡、头痛、烦躁等症状。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3.扭伤

婴幼儿学会走路后,易发生跌倒后碰撞,容易引起急性扭伤、软组织损伤或脱臼。

急性扭伤常发生于活动较多的关节,如踝关节、腕关节以及腰部。扭伤后局部不能按摩,以防加重损伤,因为按摩只能加重出血,甚至形成血肿。如果同时伴有骨折,按摩时移动骨折部位,骨折残端可能刺伤深部神经血管,会造成严重后果。

发生皮下软组织损伤甚至皮下出血情况时,虽然表面皮肤无损伤,局部肿胀较轻,但由于皮下血管破裂,皮下出血不止,皮肤乌青块会不断扩大、按压时疼痛。紧急处理时绝对不能热敷,一定要用冷敷,以达到血管收缩止血的目的。方法是用冰袋敷于患处或用冷毛巾湿敷,24小时后,在出血完全止住的情况下,可改为热敷,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帮助血肿吸收。

4.关节脱位(脱臼)

婴幼儿关节脱位明显比成人多,这主要是由于关节发育尚不成熟,关节韧带松弛,结构不稳定,当外力较大作用于关节时,关节结构发生移位,大多发生在肘关节。发生后要尽早复位,愈早愈容易复位,不掌握方法不要随意牵拉,应由专业医师诊治。

5.五官和气管异物

(1)眼睛异物。异物进入眼睛里,可引起刺痛、流泪,较大较硬的异物还会伤害眼结膜。

如果婴幼儿感到异物进入了眼睛里,应首先进行检查。育婴师可把手洗净,检查婴幼儿眼内是否有异物。具体方法是:让婴幼儿往上看,用手按住下眼皮往下拉,可看下眼睑内有无异物;如果没有,可用拇指和食指提起上眼皮,食指轻轻一按,拇指将眼睑往上翻,可看上眼皮内有无异物。如有异物,不要乱揉,应该提起眼皮轻轻动一动,让眼泪把异物冲出来,也可用棉棒蘸水将异物沾出。

取出异物后,冲洗或消毒眼睛:往眼里滴一两滴眼药水,既可预防发炎,又可冲掉异物。

如果眼睛严重发炎,需要马上送医院处理。

(2)耳朵异物。婴幼儿常会把小物件塞入耳内,也可能有虫子爬进耳内,如不处理,可能发生感染。

·将婴幼儿头歪向一侧,患耳向下,让异物滚出。

·如果是虫子入耳,让婴幼儿进入暗室,或没有光线的房间,用手电筒向婴幼儿的耳道照射,可以诱使虫子飞向亮处,离开耳道。

·如果在家里不能排除异物,要尽快去医院检查,千万不要自己试着用镊子或耳勺挖取。

(3)鼻腔异物。婴幼儿有时把纸团、豆子塞入鼻孔,如果没有发现,会引起感染、出血。

·豆子、纸团等如未泡涨,可用擤鼻涕的方法将其擤出。如已泡涨,则需医生处理。

·如果是虫子进入鼻腔,可用纸捻刺激婴幼儿鼻腔,使其在打喷嚏时把虫子喷出。

·不要随意给婴幼儿掏鼻孔,否则容易使异物进入咽喉部、气管,容易引起窒息。

(4)咽喉部异物。在咽喉部的异物,绝大多数是鱼刺,尤其儿童更常见。鱼骨刺入咽喉部最常见的部位是咽后壁及两侧扁桃体。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应该去医院,请五官科医生检查,将刺拔去,不然会引起咽后壁感染、脓肿。如果只看见黏膜处是鱼骨刺入的伤痕,约经1~2天后异物感会自行消失。

不要给婴幼儿吞饭团,或者喝醋,这些都是错误的方法。用喝醋来达到所谓软化鱼骨的目的是无效的。因为食用醋酸度不高,接触鱼刺的时间又很短,况且被刺入黏膜内的鱼刺根本无法与醋液接触,所以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

(5)食道异物。婴幼儿喜欢将物品放入口中玩耍,容易将异物吞入。消化道异物种类繁多,如钮扣、钱币、别针、发夹、钥匙圈、玻璃球以及体温表被咬断后的水银等。

婴幼儿吞食异物后,往往无特殊临床表现,常由大人发现某物突然失踪后才被注意。较大的婴幼儿能清楚地自述吞食异物的过程,但较小的婴幼儿则较难准确地描述。

发现婴幼儿吞食异物以后,为了明确消化道异物的性质和部位,需作X线摄片及其他检查。特别应当注意的是,有许多误吞异物不能被X线显影,如塑料、玻璃制品等,所以应当提高警惕。

检查以后,育婴师应坚持至少3天仔细观察婴幼儿的大便。如果异物是光滑、圆的,极可能从大便中排出。观察时,用水将大便冲散稀释,从大便沉渣中去寻找。如果异物是尖锐的,如别针、发夹等,要吃一些粗纤维的蔬菜如韭菜等,使异物能被包裹,避免异物损伤胃肠道黏膜,并容易帮助排便。体温表中的水银较重,吞入后可能造成肠穿孔,应当密切加以观察。一般来说,只要异物顺利通过消化道内两处最狭窄的部位——幽门及肠回盲部,均能随大便排出。少数异物可在幽门、十二指肠、回盲部嵌顿,时间过长可发生局部炎症、溃疡、出血及穿孔等合并症。此时应手术探查,取出异物。

(6)气管异物。由于1~2岁婴幼儿咽喉部的会厌软骨尚未发育成熟,不如成人快捷敏感,因此,当婴幼儿吃一些圆滑的食品时,稍不注意会厌软骨就来不及盖住,使食物滑到气管里,发生气管异物。特别由于照料不当,婴幼儿吸食果冻造成窒息的现象较多。

①气管异物的预防

·严禁在吃饭时和婴幼儿逗乐。

·严禁喂食颗粒状食物,尤其不能在婴幼儿哭泣的时候,为哄他开心,喂食小的颗粒状食物。

·避免喂果冻状食物,以免婴幼儿吸入食物的时候食物堵住气管。

②急救处理

首先要仔细检查口腔及咽喉部,如在可视范围内发现有异物阻塞气管,可试着将手指伸到该处将阻塞物取出,如果处理失败,则可试用拍背法或推腹法进行急救。

·拍背法

育婴师坐在座位上,将婴幼儿放在育婴师的双腿上,婴幼儿前胸部紧贴育婴师的膝部,头部略低。

育婴师以适当力量用掌根拍击婴幼儿两肩胛骨中间的脊椎部位、拍击4~5次异物有可能被咳出。

·推腹法

将婴幼儿平卧放在适当高度的桌子或床上。

育婴师站在婴幼儿左侧。左手放在婴幼儿脐部腹壁上,右手置于左手的上方加压,两手向胸腹上后方向冲击性推压,促进气管异物被向上冲击的气流排出。重复推动数次,有时也可使异物咳出。

注意:以上两种方法如有异物排出,育婴师要注意迅速从口腔内清除阻塞物,以防再度阻塞气管,影响正常呼吸。如经上述方法无效,应立即去医院急诊求医。

6.烧烫伤

家庭救护

(1)迅速脱离热源。一旦发生烧烫伤,迅速移开热源,如热水袋、热水瓶、开水壶、饭锅、清洁用的盐酸、硫酸或者含强碱的溶液等,并尽快脱去或剪掉烧烫伤部位的衣服、帽子、鞋袜等。如果衣服和皮肤粘合在一起,切勿撕拉,将未粘在皮肤上的衣服剪开,粘着的部分让其留在皮肤上以后处理。如果身上还沾有热粥、热菜等要轻轻擦去。

(2)降温。用自来水或干净的凉水对伤处冲洗5~10分钟或用干净毛巾包住冰块置烫伤部位降温,这样既可减轻创面的受伤程度又可止痛,用此方法要比乱找药物涂抹好得多。

降温处理越早越好,如果烫伤的时间超过10分钟,其作用就不明显了。创面忌涂酱油、黄酒,也不要涂紫药水、红药水。

(3)用药防感染。没有起泡的创面可涂蓝油烃或红花油。表面起泡时,尽量不要挑破,让其自行吸收,以免感染。

(4)送医院。大泡状烫伤应去医院消毒处理。

(5)眼睛里溅入强酸强碱,立即用手把眼皮分开,将凉开水倒入壶中对眼睛冲洗10~15分钟以上。

7.被动物咬伤后的处理

猫、狗是婴幼儿最喜欢的动物之一,现在大城市养宠物成风,因此,婴幼儿被动物咬伤、抓伤的事故时有发生。

(1)被狗咬伤

·后果

被狗咬伤后的伤口深浅不一,轻者有牙痕,重者撕裂皮肉,更主要的是并发狂犬病,且治愈率甚低,一旦发病死亡率极高。通常人们认为只有疯狗才带狂犬病毒,其实15-30%的健康狗都是带病毒状态,即使是打过疫苗的狗也不能保险。被狗咬伤后的另一种并发病症就是破伤风,这种病症经医生抢救虽然多数可治愈,但整个病程却是十分险恶的。

·处理

婴幼儿被狗咬伤后,应对咬伤的伤口立即挤血,而不是忙于止血。对于伤口大的为防止出血过多,才进行止血。较小的伤口,可先在家里用肥皂水(20%)冲洗伤口,然后用3%双氧水冲洗,特别注意对伤口深处的清洗,几分钟后,用纱布擦干后涂上碘酒,包扎一下,立即送医院治疗。

为了预防狂犬病,必须注射狂犬疫苗。这种药物在被咬当天就注射第一针,然后分别在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30天各注射一针,共5针。

(2)被猫鼠咬伤

·后果

猫、鼠口中存在一种螺旋细菌,因此除局部伤口会出现红肿和疼痛外,还会引起淋巴管、淋巴结炎症。

·处理

伤口清洗后应送医院使用抗生素治疗。

(3)被蜂蜇伤

·后果

被单个蜜蜂蜇伤一般无关紧要,只是局部产生灼痛、红肿,少数会出现水泡,很少引起坏死。但被群蜂蜇伤或毒性极强的黄蜂蜇伤后,会引起发烧、头痛、恶心、呕吐、昏倒、昏迷,以致痉挛、休克、肺水肿、心脏及呼吸麻痹,甚至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偶尔可见到婴幼儿被蜂蜇伤舌或咽部,发生喉头水肿窒息。另外也有地蜂毒过敏的婴幼儿,虽然是单处局部蜇伤,但仍会发生吞咽困难,声门水肿,胸部闷气,腹部疼痛,腹泻,甚至会因过敏休克导致死亡。

·处理

立即让婴幼儿静卧,将蜂刺取出,患处涂氨水、碳酸钠等碱性药水。如果蜇伤在口、咽部位,可涂硼砂甘油或甘油以消除水肿,严重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

婴幼儿被毒蜘蛛蜇伤也可以根据上述方法处理。

8.误服药物的紧急处理

由于婴幼儿排毒和排泄能力差,对药物的敏感性高,一旦发生误服药物的情况,往往会发生严重后果。一旦发生误服药物,应立即送医院急救。正确的处理原则是:迅速排出、减少吸收、及时解毒、对症治疗。

(1)要尽快弄清楚是什么时间、误服了什么药物和服用的大体剂量,为就医时提供详细情况。不要打骂和责怪婴幼儿,以免害怕而隐瞒真实情况,导致误诊。

(2)如果误服的是一般性药物,如毒副作用很小的维生素、止咳糖浆等,可让婴幼儿多饮凉开水,使药物尽快稀释并及时排出。

(3)如误服的药物剂量过大又有毒性,应立即用手指或其他工具刺激舌根催吐,然后再喝大量茶水、肥皂水反复呕吐洗胃。洗胃后可喝几杯牛奶、豆浆,这样可以保护婴幼儿的食道和胃的黏膜,起到养胃解毒的作用。

(4)误服了腐蚀性药物,如碘酒等外用药,发现后要争分夺秒地喝米汤、面汤等含淀粉的液体;若为强酸类,应立即服用肥皂水、牛奶以保护胃黏膜;若为强碱类,应立即服用食醋、橘汁、柠檬水等,然后立即送医院进行治疗。

(5)误服了有毒性的药物,在采取急救措施后,可取绿豆100克,甘草20克,煎煮30分钟后服汤以解余毒。

另外在送医院时,应将误服的药物或药瓶带上,以便医生及时了解情况,正确采取解毒措施。

9.触电

电是一种很重要的能源,随着现代化节奏的加快,电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家庭中日常生活用电以及电器设备日益增多,婴幼儿接触电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因此触电也就随之增加。婴幼儿玩弄电器、用湿手摸电源开关等原因可导致室内触电。如果室外发生高压线落地,就会以断落处为中心形成磁场,周围10米内都会使人触电。电压越大,离电线落地点越近,危险也越大。电闪雷鸣时,人在树下或高大建筑物下避雨,也可能遭到雷击。

(1)伤害

触电对人体的伤害可分为两种症状。局部症状是轻者感到发麻,重者可出现烧伤。全身症状是如电流通过心脏时,可引起心室颤动、致使心脏停捕,呼吸骤然停止。

(2)预防触电

·家用电器开关插口应遮盖或装在离地面1.60米高的墙上。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安装是否合乎标准,电线、电器是否漏电,电线应从房顶走线。对易发生触电的隐患应及时检修,以防万一。雨季湿度大,更易发生漏电。若发现电线断落,不可走近,更不能用手去摸,应在四周做好标记提醒他人注意,然后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修理。

·平时应严禁婴幼儿玩耍电插座、开关、电线以及各种电器设备。

·雷电时不要在大树下、电线杆或高墙屋檐下避雨,以免遭雷击。

(3)急救方法

·首先切断电源。救护者需冷静分析现场情况,选择一个安全的方法,既能尽快使触电婴幼儿脱离电流,能保证自己不遭电击,可采取穿胶底鞋,踩在干木板上等防保措施。最有效的方法是立即关闭电源。如果电闸离得很远或一时找不到,可用干燥的木棍、竹杆等绝缘工具,把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挑开。成人绝对不能用湿布或用手直接接触婴幼儿,以免成人自身触电,切忌用双手同时拖拉触电的婴幼儿。

·实施心脏按压人工呼吸。触电婴幼儿脱离电源后,应立即观察婴幼儿是否有心跳、呼吸,如已停止应立即在现场进行急救,切勿轻易放弃。

·立即送医院。在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的同时,应尽快用汽车把婴幼儿送医院,因电击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可并发颅脑、内脏等损伤,如脑外伤、脾破裂、骨折、大出血等。因触电引起的局部灼伤也应在医院及时治疗。

10.溺水

(1)婴幼儿溺水事故的特点

溺水是我国1~14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原因,约占1~14岁儿童意外总死亡的1/3~1/2。溺水大多是迅速发生,由于水灌入呼吸道内引起窒息,即刻致死。溺水后平均5~6分钟,呼吸心跳会完全停止。一部分婴幼儿溺水后发生喉头痉挛或心脏突然停搏,死亡时间更短。若溺水得救,往往有水盐代谢紊乱。由于溺水过程中有水中杂质、泥沙和呕吐物被吸入气管和肺中,所以溺水现场救护后还会发生急性肺水肿、肺炎、肺脓肿等合并症。溺水引起窒息,可发生脑水肿。因此,溺水婴幼儿现场得救后,不要以为没事了,而要迅速送医院进一步抢救和治疗。

(2)溺水的急救

一旦发生溺水,溺死过程极短,因此抢救溺水婴幼儿必须争分夺秒。

如果是在浅水中营救溺水婴幼儿,营救者应双手托住婴幼儿腹部高举过头,使婴幼儿的腰背向上,头和脚同时下垂,促使呼吸道内的水自然流出,与此同时,营救者的双手应作不停的颠颤,这样不但能使溺水婴幼儿呼吸道内的水自然流出,还能起到人工呼吸作用。

如果在深水中营救,营救者应从其背部托其头或拉其胸,使溺水婴幼儿鼻口露出水面,迅速游泳托上岸边。应谨防被溺水婴幼儿抱住自己的身体,最好携带救生圈、木板、绳索或小船,用以保护自己。

如果溺水婴幼儿离河边很近或坠入冰洞,可用木棍、绳索、衣服等让他抓住,然后拉出水面。

婴幼儿离水上岸后,应迅速清除其口中的泥沙污物,立即将其抱起俯卧估抢救者的肩上,使其腰背向上,头及脚下垂。抢救者扛着婴幼儿快速奔跑,并不时颠颤,使其呼吸道内积水倒出。也可将溺水婴幼儿俯卧于斜坡、大石头、倒树干、小木凳上。头低脚高,同时进行口对口呼吸、保暖。抢救者还可单腿跪地,将溺水婴幼儿俯卧在另一条屈曲腿上,同时进行压背拍胸呼吸。总之以既能倒出呼吸道内的积水,又能便于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为最好方式。

如果婴幼儿尚有心跳、呼吸,应及时撬开口腔,迅速清除其中的泥沙等污物,并将舌头拉出,保持呼吸道畅通。如果婴幼儿呼吸、心跳已经停止,仍不应放弃抢救,应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要分秒必争,千万不可只顾倒水而延误呼吸、心跳的抢救,尤其是最初几分钟更为重要。

心跳、呼吸复苏后,应及时送往医院继续抢救。在路途中要注意保暖,密切注意观察,必要时仍应继续进行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

六、基本的急救方法

1.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

心脏跳动是生命的标志,当发现突然昏迷、呼吸停止、触不到大动脉及心尖搏动时,即提示发生了最紧急而严重的疾病状态——心跳呼吸骤停。育婴师应冷静对待,马上与急救中心进行电话联系,同时立即进行现场抢救。首先应当检查婴幼儿是否还有呼吸和脉搏。最简单的方法是触摸颈动脉,即颌下与其耳间的连线处。如果发现呼吸停止,需要采取口对口的方式进行急救。由于心跳、呼吸骤停往往互为因果,所以心脏与呼吸复苏应两者同时进行,否则复苏难以成功。最好有两人配合,一人负责胸外心脏按压,另一人负责人工呼吸。心脏按压5次,人工呼吸1次。如仅1人抢救时,也应尽量按5:1比例交替进行。

(1)口对口急救步骤

·将婴幼儿的头部略向后倾15°左右,以使其呼吸道畅通,检查喉内有无异物。

·用嘴盖在婴幼儿的嘴与鼻子上面,向里面轻轻吹气,速度为每3秒一次。每隔4次,检查一下婴幼儿是否有了呼吸。吹到恢复呼吸为止。

如果是婴幼儿发生窒息,也按同样的方法向口中吹气。

(2)胸外心脏按压步骤

·救助2岁以下的婴幼儿时,用一只手垫着背部,支撑起婴幼儿的头颈,用另一只手的两个手指,按压胸骨下部的位置,每分钟100次,压下的深度为1.5~2.5厘米,1次呼吸配合5次压迫。

·救助2岁以上婴幼儿时,将婴幼儿放置在一块平地上,一只手根部轻压胸骨下部,每分钟100次,压下的深度为2.5~3.5厘米,1次呼吸配合5次压迫。

2.骨折

(1)骨折急救的一般原则

一旦发生骨折,尤其是较大骨骼的折断时,外伤都较严重,往往都伴有其他的损伤。所以,首先要观察婴幼儿的全身情况,注意是否有创伤出血或内出血,有无昏迷现象,呼吸道是否阻塞等,然后再对局部予以处理。

·限制伤处活动

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木棒等,将毛巾垫于患处,将骨折部位的上下两个关节都固定住。上肢要弯着固定即屈肘位,下肢要直着绑即伸直位,这是维持上下肢平时的正常功能位置。

·开放性骨折的处理。

在固定前,局部要清洗干净,敷盖消毒的纱布,保护伤面,以免感染。对已经暴露在外的骨绝不要还纳回组织。

·转运原则。

经初步处理后,在保证伤肢固定安稳的情况下,转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2)骨折后的固定

·头部骨折的固定。人的颅骨形成一个“铜墙铁壁”,脑组织安稳地放在里面,这对保护人体健康至关重要。当强大的外力作用于头部,如从楼梯上、床上摔下来时,如头部先着地,可引起头部骨折,常伴有颅内出血,脑组织的损伤,受伤儿多数会发生昏迷、耳鼻出血等症状。固定的方法是头部稍抬高,在其两侧放上大而硬实的枕头,或放置沙袋,将头部“夹住”,保持局部的固定。这样在转运中不会随路途的颠簸摇晃而加重骨折。在搬运时,要有专人扶托受伤的头部,避免加重伤情。

·上肢骨折的固定。肱骨骨折时,要使受伤的患肢屈肘。一块夹板放在臂的内侧,夹板长度是上端需到腋窝,另一端过肘窝;另一块夹板放在臂的外侧,其长度是上端伸过肩外,下端也应伸至肘外。然后用绷带缠绕固定,并用悬臂带吊起即成。

·前臂骨骨折的固定。前臂骨骨折需要患肢屈肘位,一块夹板放于前臂内侧,一端要超过手心,另一端超过肘关节少许;另一块夹板放于前臂外侧,长充同上,然后用绷带缠绕固定,并用悬臂带吊起即成。

·下肢骨折的固定。大腿股骨骨折时,将伤肢轻轻向外牵引伸直,一块夹板放在大腿内侧,上从大腿根部,下达脚跟少许,另一块夹板放在大腿外侧,上从髂窝外,下过脚跟少许,然后用绷带或三角巾将夹板固定住。固定时,需要夹板、绷带和毛巾。

·小腿骨骨折的固定。小腿骨折时,固定方法同大腿股骨骨折,只是固定在小腿外侧的夹板长充,上端只需过膝关节少许即可。

·足骨骨折的固定。足骨骨折时,轻轻脱去或剪去鞋子,然后用稍大足底的夹板放于足底,夹住关节,用绷带或三角巾缠绕即成。

(3)护送骨折的婴幼儿去医院。婴幼儿如果呼吸、心跳正常,神志清醒,须经止血、包扎、固定后方可搬运。搬运过程中应密关注生命体征有无异常变化。

①非脊柱骨折的搬运。有条件时,尽可能采用担架、平车搬运,无担架、平车时可选用以下方法:

·单人搬运。可用背、抱及腰带抱法,仅适用于轻微伤的婴幼儿。

·双人搬运。分为托椅式或拉车式搬运法,适用较重伤婴幼儿。

②疑有脊柱骨折的搬运。搬运时应使伤儿体位伸展,切忌一人搬运或一人抬肩一人抬腿搬运,必须多人(3~4人)搬运,且应平托平放,一人平抬肩、头部,一人平抬背腰部,另一人平托双下肢及臀部,而且应按口令,动作一致,将孩子放于硬的平板担架或平板车上。如仅有软担架可垫木板或使孩子俯卧。

③对怀疑有颈椎骨折的搬运。应在上一种方法的基础上,由第四人将双手分别放在婴幼儿下颌两侧,使头部与躯干保持一条直线,并向头顶部轻轻牵拉。婴幼儿平放仰卧于担架上时,应在颈后及颈部两侧加衬垫物,保持颈椎生理弧度。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一、投保对象: 建筑工程所有施工人员 二、投保险种: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费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1)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免赔额、赔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

意外伤害的急救原则(最新版)

意外伤害的急救原则(最新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20

意外伤害的急救原则(最新版) 1、遇到意外伤害发生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 3、暂不要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5、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还应立即向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新闻媒介等部门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6、根据伤情对病员边分类边抢救,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7、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

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8、对伤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病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 9、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全车人员意外险细则

全车人员意外险细则 平安车主卡客户,只须激活信用卡后刷卡消费一次,不限金额。自首刷日的次日零时起可获赠全车人员意外险,保障范围包括最高50万保额的驾驶员意外险,同车人员每人10万元的乘车意外险及全车人员每人4千元的意外医疗(含驾驶员)。 保险对象 主被保险人:刷卡获得本保障的平安车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连带被保险人:乘坐主被保险人驾驶非商业运营私家客用车辆(七座及以下)的人员为连带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为出生满30天并已健康出院至90周岁 保障时间 保障生效日:卡片首刷日的次日零时 保险失效日:卡片注销日的次日零时 保障责任 温馨提示: 必须是平安车主卡持卡人驾驶车辆才可享有本全车人员意外险; 所驾驶车辆必须为非商业运营私家客用车辆(七座及以下),不含公用车辆、货用车辆、客货两用车辆、摩托车; 车上人员超过车辆核定的最大乘坐人数,则所有同车人员都不享有本保障; 意外医疗的免赔额为人民币100元/次(不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部分自费及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药品费用); 保险人将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责任,按(100%-事故责任比例)*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如果主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保险人只承担10%的赔付比例;

满足保险生效条件的刷卡范围包括一般消费和预借现金,但不包括还款交易;本保险的详细事宜,请参见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驾乘人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理赔程序 (一)保险事故通知 主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三个工作日内拨打95511*6,否则主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察、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二)保险金申请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若受益人为法定,则需提供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2)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3)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5)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提供理赔申请资格确认表; 8)受益人为多人时还需提供所有受益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身份证明; 2)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3)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版)说课材料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 (2014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2013-2014意外伤害急救常识试卷

意外伤害自救与互救常识试卷 (2013-2014第一学期素质课) 姓名院(系)专业班级学号 一、多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 1、以下关于关节扭伤后的处理,哪项是错误的:() A、立即按摩推拿。 B、把扭伤的关节立即浸5℃~10℃的冷水中,或用毛巾冷敷。 C、抬高扭伤关节体位,限制它的运动,使患部血液流量减少。 D、3天以后再进行按摩推拿,还可以适当运用药物和热敷增强疗效。 2、以下哪项容易导致鱼刺卡在喉咙里:() A、吃鱼时尽量少说话。 B、吃鱼时不断的说话。 C、吃鱼时不断的开玩笑,大声嬉闹。E、不要吃得快。 3、以下关于中暑的急救方法错误的是:() A、轻中度中暑者,应将其迅速转移到阴凉通风处静卧休息,脱掉或解开衣服,用冷毛巾擦身,以迅速降低体温。 B、继续留在原地,不要随意离开。 C、可让中暑者喝一些凉盐水、清凉含盐饮料。 D、若患者出现神志不清、抽搐,应立即送医院。 4、烫伤后的处理方法有:() A、一旦发生烫伤,应立即用冷水冲洗或冷敷烫伤部位,持续15分钟左右,以缓解疼痛,减轻烫伤程度。 B、不要擅自在伤口处涂药,更不能用涂酱油、植物油等土办法处理伤口。 C、若烫伤处有水疱,不要挑破,可用干净纱布覆盖,去医院处理。 5、不正确的急救方法有以下几种:() A、发现有人触电时,立即用手去拉触电者。 B、被锈针等物刺伤后,或在马路上划破皮肤,没有尽快充分消毒清洁伤口或及时到附近医院就医。 C、随意搬动遇到因车祸等原因骨折的人。 D、抢救病人时舍近求远,选择到比较远的大医院治疗。 6、下述哪些原因容易导致喉部反射性痉挛,造成溺水窒息缺氧() A. 寒冷 B. 惊吓 C. 酗酒 D. 兴奋 7、淹溺的进展很快,多少时间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A. 2-3分钟 B. 4-5分钟 C. 6-7分钟 D. 10分钟 8、水中救护,正确的做法是() A. 迅速接近溺水者,从其后面靠近 B. 迅速接近溺水者,从其前面靠近 C. 不要让慌乱挣扎中的落水者抓住 D. 从后面双手托住落水者的头部,采用仰泳将其带至安全处 9、岸上救护不妥当的做法是()

各种意外伤害的急救方法

各种意外伤害的急救方法 我们生活中时常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但是出现“意外”了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现收集了一些出现意外情况“救命”的知识,你一定要慢慢看完。 晒伤 夏天外出时,应做好防护工作,比如搽防晒霜、撑遮阳伞等。当皮肤被烈日晒红并出现红肿、疼痛时,可用冷毛巾敷于患处,并适当涂一些滋润霜。若皮肤上已有水疱,千万不要挑破,应请医生处理,以免继发感染。

蜂蜇伤 外出郊游一旦被蜜蜂蜇伤,应小心地将残留的毒刺拔出,轻轻挤捏伤口,挤出毒液,涂一点氨水或苏打水。若是被黄蜂蜇伤,应涂醋酸水,以中和毒液。局部冷敷可减轻肿痛。若出现恶心、头晕等异常反应,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游泳时,小腿抽筋

在水中发生小腿抽筋时,应立即上岸,伸直腿坐下,用手抓住大足趾向后拉,并按摩小腿肌肉。若不能立即上岸,应保持冷静,屏住气,在水中做上述动作。 不慎咬碎体温表并吞服了水银 体温表内的水银不慎被吞服后,汞会与体内含巯基的酶和蛋白质结合,影响其活性,导致重金属中毒。尽管体温表内的汞含量不多,但服用后也会引起口腔炎、急性胃肠炎,表现为口腔糜烂、溃疡,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漱口后喝点蛋清或牛奶,不仅能清除口腔中的残留汞,还能使蛋清或牛奶中的蛋白质与吞服的汞结合,起到保护胃黏膜、减少汞吸 收的作用。

外伤出血 ①较小或较表浅的伤口,应先用冷开水或洁净的 自来水冲洗,但不要去除已凝结的血块。 ②伤口处有玻璃片、小刀等异物插入时,千万不要去触动、压迫和拔出,可将两侧创缘挤拢,用消毒纱布、绷 带包扎后,立即去医院处理。 ③碰撞、击打的损伤,有皮下出血、肿痛,可在伤处覆盖消毒纱布或干净毛巾,用冰袋冷敷半小时,再加压包扎,以减轻疼痛和肿胀。伤势严重者,应去医院。 ④伤口有出血,可用干净毛巾或消毒纱布覆盖伤处,压迫10~20分钟止血,然后用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再出 血为度,视情况去医院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第一部分基本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一、被保险人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分为主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除另有约定外,主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与投保人存在雇佣关系,并在投保人的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员。附带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事先经投保人允许后到施工现场视察、监督检查工作及办理监理、工程设计事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与工程施工无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投保人 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除另有约定外,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三条受益人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

常见意外伤害的急救

冻伤的急救 人在严寒环境里造成的严重冻伤,如果抢救不及时或者方法不对,可能会导致冻伤人员残废甚至死亡。冻伤的急救方法: 1.立即把冻伤者转移到温暖的室内,移动时动作要柔和轻巧,以免造成伤者肢体扭伤或折断。 2.把伤者身上已经冻结的衣服脱掉或者剪去,然后裹上厚实的棉被,并在被里放几个热水袋,以暖和身体,注意热水袋温度不能过高。 3.伤者神志逐渐清醒后,可适当喂一些姜糖水,有条件的可服用一些温通血脉的中草药或适量的葡萄酒。 4.如果冻伤者体格健壮,而且救治条件许可,可以把冻伤者放在40℃~42℃的温水中,轻轻按摩其肢体。等到冻伤者体温恢复正常后10分钟左右,把其身体擦干,用棉被包好,继续保温。 5. 细节请参见“气象灾害”中关于“冰雪天气”的说明。 烧伤的急救 日常生活中,烧伤、烫伤的事故时有发生。下面是烧伤的急救方法: 1.衣服着火时应该立即灭火,可以用棉被覆盖,也可以就地打滚。灭火后立即脱掉衣服,必要时可以把衣物剪开。 2.用大量冷水冲洗烧伤创面,让疼痛消失或减轻。创面有水泡时,不要弄破,要用干净纱布包裹,不要随便涂药。手脚被烧伤时,手指、脚趾要分开包扎。

3.大面积烧伤时,可以隔着衣服用水冲20分钟左右,然后轻轻剪去衣服,用干净纱布或干净床单包裹,马上送到医院抢救。 4.重度烧伤要在8小时内送到医院,运送途中要输液,并采取抗休克措施。如果被化学品烧伤,一般情况下必须用大量冷水冲洗。 5.被电烧伤后,对呼吸心跳骤停的病人应该先作心肺复苏,再处理创面,送医院救治。 烫伤的急救 1.烫伤后,一般情况下,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水温越低越好,浸泡时间应持续半小时以上。 2.烫伤部位与衣服相连时,不要脱下衣服,连同衣服一起冷却后,再轻轻脱去或剪开。 3.如果烫伤部位出现水泡,不要挑破,用干净纱布覆盖,再用绷带包扎好。 4.大面积烫伤或严重烫伤的人,创面不要涂药,用消毒敷料或干净床单简单包扎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5.野外烫伤时,可把烫伤部位浸在河湖池塘等水中,但要确保水质。 切伤的处理方法 1. 如果出血较少,伤势并不严重,可以先用冷开水清洗,然后在伤口贴上创可贴。不提倡在伤口上涂抹红药水或止血粉等药物,必须保持伤口干净。 2. 如果伤口很大,出血不止,应该先止血,然后立即到医院处理。具体止血方法是:伤口用干净纱布包扎,捏住手指根部两侧并高举过心脏。使用橡皮止血带效果会更好,但要注意,每隔20~30分钟必须把止血带放松几分钟。 刺伤的处理方法

机动车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实用文档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动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可作为投保人,且投保人数不低于3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

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机动车辆,在自进入车厢时起至离开车厢时止的整个车辆行驶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

常见意外伤害的防护与急救处理

常见意外伤害的防护与急救处理 摘要: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和意料不到的对人体的伤害。意外伤害有多种,例如:急性损伤、溺水、中暑、擦伤创伤等。面对意外伤害的发生,我们要保持镇静,进行简单处理,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病情和并发症。面对现场无人的情况时,要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人员无人照顾。 关键词:意外伤害急性损伤溺水中暑 引言:在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的遇到各种意外伤害,我们在平时应该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急救的基本概念、安全防护与急救的基本内容,能够对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紧急和临时的处理,有效做到降低死亡率、减少伤者的并发症。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和意料不到的对人体的伤害。意外伤害有多种,例如:急性损伤、溺水、中暑、触电车祸等。面对意外伤害的发生,我们要遵循急救现场处理的几条原则:做到保持镇静,进行简单处理,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病情和并发症等。 一旦灾祸突然降临,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现场人员较多,要一面马上分派人员迅速呼叫医务人员前来现场,一面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神智昏迷者,未明了病因前,注意心跳、呼吸、两侧瞳孔大小。迅速而正确的转运。总之,就地抢救就是保证维持伤员生命的前提下,应抓主要事件,有条不紊的进行,以免延误时间丧失有利时机。 急性损伤是常见的一种意外伤害,一般是因遭受一次较大外力作用所致。发病急,病程短,临床症状和体征都较明显。若处理不当,可转变为陈旧性损伤。面对急性损伤的发生,在早期应伤后立即冷敷、加压包扎并抬高伤肢,局部休息。24~48h后,拆除包扎固定,根据伤情再做进一步处理。若损伤较轻,也可外敷新伤药,能收到止痛减轻炎症的效果。此外,疼痛较重者,可内服镇静、止痛剂;局部红肿显著,可服跌打丸、七厘散、云南白药等。中期的处理原则是改善伤部的血液和淋巴循环,提高组织的新陈代谢,加速瘀血和渗出液的吸收以及坏死组织的清除,促进再生修复,防止或减少粘连形成。可进行理疗、按摩、针灸、药物痛点注射、外贴活血膏或外敷活血、生新的中草药等都可选用。最好能采用几种方法进行综合治疗,其中热疗、按摩在此期治疗中极为重要。此外,随着伤情好转,在不引起或加重疼痛的原则下,尽早进行伤肢的功能锻炼,以促进愈合和功能恢复。3周后一般疼痛肿胀消失,则是恢复和增强肌肉、关节功能,若有粘连,应尽量设法分离或软化。处理方法以按摩、理疗和功能锻炼为主,并配合中药熏洗和保护支持带的应用等。 意外伤害中,溺水是指患者在水中,因吸入水分,或因喉头痉挛;使呼吸道阻塞,而产生的一种窒息现象。溺水致死大致有一下几条原因:1、大量水、藻草类、泥沙进入口鼻、气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引起窒息。2、惊恐、寒冷使喉头痉挛,呼吸道梗阻而窒息。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入血,血被稀释,出现溶血,血钾升高导致心室颤动——心跳停止。4、海水淹溺,高钠引起血渗透压升高,造成严重肺水肿,导致心力竭而死亡。5、淹溺发生在水中,寻找伤员费时间,被救上岸已丧失抢救时机。 面对溺水情况的发生,我们要先学会自救,保持镇静,不可乱动;脱掉外衣、鞋等;呼救;腿抽筋的自救,注意依附实际情况。水中他救可采用徒手救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 本条款于2010年6月2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备案号:人保财险(备-意外)[2010]主29号)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 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释义见6.1)、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2.1 被保资格的获得 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出具保险单或批单,以上人员即可获得被保资格,成为被保险人。获得被保资格的日期为保险单所载的保险期间起始日或批单所载生效日,以两者间较晚的时间为准。 1.2.2 被保资格的丧失或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的,被保险人将自动丧失或终止被保资格,保险人(释义见6.2)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随即终止:(1)若某一被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身故的,则自其身故之日起该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丧失; (2)被保险人不再是被保施工企业的成员,该被保险人被保资格将于其不再是被保施工企业的成员之日24时起丧失,如按人数投保,保险人将退还该被保险人项下的现金价值(释义见6.3)。

1.3 投保人 应为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1.4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其法定继承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也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本保险合同的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内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释义见 6.4),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释义见6.5)的,保险人 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一、投保对象: 建筑工程所有施工人员 二、投保险种: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费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1)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免赔额、赔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

驾乘人员保险计划保险对象驾驶或乘坐7座以下非营运车

驾乘人员保险计划 保险对象:驾驶或乘坐7座以下非营运车辆人员 被保险人年龄:乘客年龄限0 — 80周岁,驾驶员需持有效驾照保险期限:一年 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人民币:元) 白银款黄金款白金款钻石款 驾驶7座以下非营运车辆时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乘坐7座以下非营运车辆时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国庆和春节长假身故双倍返还有有有有驾乘人员意外医疗8,000 24,000 40,000 65,000 驾乘人员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100元/天150元/天200元/天全国九项紧急救援服务(含垫付)有有有有 紧急道路救援服务:紧急修理、电瓶充电、更换备 胎、应急加油、车辆拖带、车辆困境救援等服务 有有有有 保险费118 288 388 588 免赔说明:意外医疗每次事故每人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100%赔付 其他说明: 1、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2、每人限购一份 保险责任说明: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 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 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 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 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 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 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 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小学生常见意外伤害的急救常识

小学生常见意外伤害的急救常识 据最近的全国抽样调查,0~14岁儿童死亡中意外死亡为第一死因。意外伤害不仅给受伤者本人带来生活和心理上的严重后果,而且给家庭生活头上阴影。如果独生子女遭遇无法挽救的意外伤害,对家庭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因此,小学生及其家长也应当了解怎样预防意外伤害,一旦发生后如何进行急救的卫生知识。 一、小学阶段儿童容易发生哪些意外伤害? 1. 在家庭内常以烫伤、药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为主。 2. 在家庭外,由于活动范围广,发生率相应增加,且较严重,如交通事故(外出时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溺水(游泳时不注意安全)、严重外伤(体育活动时不适当的锻炼和过量运动)及毒物中毒(饮食不讲卫生,零用钱卖小摊点上的东西吃)等。 二、怎样预防药物和食物中毒? 小学生发热、感冒、腹泻,应在一生指导下用药。切勿擅自自己服用,更不能将成人的药随便服用。服药前要认真核对药瓶标签、用量及服法,对过期、变质、标签不清的药品切勿服用。特别注意将外用药误当内服药服用。 家长应将一切药品妥善保管,不让儿童随便取道而当作糖丸误服。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别存放。日常用的灭虫、灭蚊、灭鼠等剧毒药品,更要妥善处理,切勿使儿童接触。

要注意饮食卫生,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不能食用。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带皮的水果最好是用刀将皮削掉再吃。一些小水果如葡萄、草莓、杨梅等用洗洁精洗净,再以自来水漂洗干净,随后用沸水烫泡一分钟左右;或用淡盐水浸泡5~10分钟,然后取出用冷开水冲淋等。 误食毒物引起食物中毒,首先出现的症状大多为呕吐、腹痛、腹泻,一般不发热。也可表现为惊厥、昏迷。突然发生上述症状而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者,应考虑油中毒可能,在送往医院之前要作以下紧急处理。 (1)迅速弄清是何种毒物引起的中毒。包有糖衣的药丸最易被儿童误服。应迅速检查学生的口袋、书包、文具盒等,是否有野果等一些想象不到的毒物存在。找到后应予以保留,以备去医院时交给医师作参考。 (2)催吐:可用匙柄、筷子或手指刺激咽后壁使之呕吐。注意保留催吐物和吐出物用作化验)。如果儿童神志不清及因腐蚀剂、油剂中毒则禁用催吐。 (3)急送医院。 三、体育活动前后要注意什么? 1. 准备活动:每次体育活动前要有充分的准备活动。因为在运动开始前,内脏的活动尚处于低水平,如果突然剧烈运动,有的儿童

医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定稿)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医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各类医疗机构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社会组织或团体。 团体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投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四条本合同保险金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1、订立本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受益人。 4、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二)伤残、医疗保险金受益人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版说课材料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型条款B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身故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或者故意危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收益权。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的现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或在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021版意外伤害急救原则

2021版意外伤害急救原则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33

2021版意外伤害急救原则 1、遇到意外伤害发生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 3、暂不要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5、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还应立即向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新闻媒介等部门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6、根据伤情对病员边分类边抢救,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7、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

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8、对伤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病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 9、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机动车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动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可作为投保人,且投保人数不低于3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

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机动车辆,在自进入车厢时起至离开车厢时止的整个车辆行驶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

意外伤害急救原则

宁夏金维制药有限公司 Ningxia Kingvit Pharmaceutical Co., Ltd. 102车间培训材料 1.意外伤害急救原则 1.1遇到意外伤害发生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1.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 1.3暂不要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1.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1.5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还应立即向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新闻媒介等部门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1.6根据伤情对病员边分类边抢救,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1.7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1.8对伤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病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 1.9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2.中毒后急救 短时间内大量毒性较剧的毒物,突然进入人体内,迅速出现中毒症状,这就是急性中毒。多由误服、误吸或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特点是发病快、变化快、对生命危害极大。常见的类型有:医用药物中毒、工业毒物和农药中毒、食物中毒、气体中毒、有毒动物的蜇咬等。 3.急救原则 3.1对有害气体吸入性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吸入新鲜空气,解开衣物,静卧,注意保暖。 3.2对皮肤黏膜沾染接触性中毒者:马上离开毒源,脱去污染衣物,用清水冲洗体表、毛发、甲缝等。如果是腐蚀性毒物应冲洗半小时左右。 3.3对食物中毒者:用催吐、洗胃、导泻等方法排除毒物。 催吐:用筷子、勺把或手指刺激咽喉部引起呕吐。(但对腐蚀性毒物中毒时则不宜催吐,因为容易引起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处于昏迷休克或患有心脏病、肝硬化等也不宜催吐。) 洗胃:神志清醒者,用大量清水分次喝下后,用催吐法吐出,初次进水量不超过500毫升,反复进行,直至洗出无色无味为止。(对腐蚀性毒物中毒时不要洗胃,昏迷病人洗胃时要慎重) 导泻:是肠内毒物排出的方法之一,用硫酸钠导泻或灌肠,此方法一般要在医院进行。 保护胃黏膜:误服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后,应及时服稠米汤、鸡蛋清、豆浆、牛奶、面糊(拌汤)或蓖麻油等保护剂,保护胃黏膜。4.煤气、食物、酒精中毒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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