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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情况说明

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情况说明
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情况说明

v1.0 可编辑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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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情况的声明

我公司申请以下医疗器械产品的重新注册:

(产品名称、受理号)

我公司郑重声明:(请在以下□内划√)

□上述产品与原批准上市时的产品相比未发生任何改变,注册产品标准或/和产品说明书均未做任何修订。

□上述产品与原标准上市时的产品相比未发生任何改变,但注册产品的标准或/和产品说明书的改变属于说明书备案或/和注册证书变更范畴(附改变内容的前后对照表)。

□上述产品与原批准上市时的产品相比未发生任何改变,但注册产品标准或/和产品说明书的改变超出说明书备案或/和注册证书变更范畴(附带改变内容的前后对照表)。

□上述产品与原标准上市时的产品相比发生了改变(附具体变化的说明及注册产品标准或/和产品说明书改变内容的前后对照表,并一次性提供所有支持性资料)。

我公司保证上述情况为真实全面的,若有不实或不详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公章)

公司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第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无相关标准规定的,该符号及识别颜色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第七条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和标签的显著位置。 第九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文字内容应当使用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但应当以中文表述为准。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图形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最新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最新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xx年7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公布自xx 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 * 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第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应 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无相关标准规定的,该符号及识别颜色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第七条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和标签的显著位置。 第九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文字内容应当使用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但应当以中文表述为准。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图形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第十条医疗器械说明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住所、 * 及售后服务单位,进口医疗器械还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住所及 * ; (三)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 * 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标注受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

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备案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0 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2、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规定; 3、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4、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 5、医疗器械贮存、养护的规定; 6、医疗器械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 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 8、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 10、医疗器械召回规定;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 15、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 1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本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负责人为XXX,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质量管理负责人职责是:一、认真贯彻学习和遵守国 家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二、依据企业质量方

针目标,制定并定期修改本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并领导、组织、实施。三、负责处理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应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四、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经常收集各种医疗器械信息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的公告,组织传递反馈。 五、负责不合格产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产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六、收集、保管好本店的质量文件、档案资料,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种台帐、记录,保证本店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七、及时上报本店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填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其它各类信息报表。八、负责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培训并指导验收员、养护员和保管员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九、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在本店的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规定一、为明确本店经营质量管理的总体质量方针和目标,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使得本企业能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以及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经营许可核定的经营方式和范围内从事医疗器械营销活动。确保本店在医疗器械进、存、销各环节中的质量要求及管理措施的实施。二、企业的质量方针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三、企业质量管理的目标:1、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合法;2、所经营的医疗器

最新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规定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 2015年03月31日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第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无相关标准规定的,该符号及识别颜色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第七条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和标签的显著位置。 第九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文字内容应当使用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但应当以中文表述为准。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图形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完整流程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完整流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完整流程 目录 前言 一、准备相关材料 二、向市级食药局提交材料 1、网上提交 2、现场提交 三、注意事项 前言:申请过程实际比较简单,但非常烦琐。本文是本人申请后总结的,相对来出总体框架与具体内容都列出,若有遗漏还请见谅。 一、准备相关材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 二、《经办人授权证明》、《岗位任命书》等 下面以AAA市,BBB公司,法人为CCC,负责人为DDD,为例。涉及到图片的标记为“正面”“反面”,红色字体为注意说明,非正文内容。纸质正文材料如分割线以下: --------------------------------- 岗位任命书 公司各部门: 为能够更好的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合法;确保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

持续改进提高;使公司的质量信誉及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充分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及市场的需求。公司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质量管理部,职务任命如下: 1.任命为企业负责人,负责: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任命为质量管理部长,全面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任命由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单位:山东KL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年月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2014年6月27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14年7月30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发布该规定共有19条,将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2004年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发布了《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标识管理规定》。包装商标,已被废除。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使用说明和标签,确保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本规定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的。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所有医疗器械,均应当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说明和标签。 第三条医疗器械规范,是指医疗器械注册人或申报人提供给用户的产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涵盖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于指导正确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和维护。医疗设备标签是指粘贴在医疗设备或其包装上的书面说明,图形和符号,用于识别产品功能并标记安全警告。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与注册或备案的有关内容一致。医疗器械标签上的内容应与说明书的有关内容一致。

第五条医疗器械手册,标签中的疾病名称,专业术语,诊治过程和结果的说明,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行或标准化的专用词汇,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标识颜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关标准,则应在手册中说明符号和标识颜色。 第七条最低销售单位应附有说明。医疗设备的用户应按照说明使用医疗设备。 第八条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符合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产品名称应在手册和标签中的醒目位置明显标记。 第九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为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医疗器械说明和标签可以用其他语言粘贴,但以中文表达为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和图形应准确,清晰,规范。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完整流程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完整流程 目录 前言 一、准备相关材料 二、向市级食药局提交材料 1、网上提交 2、现场提交 三、注意事项 前言:申请过程实际比较简单,但非常烦琐。本文是本人申请后总结的,相对来出总体框架与具体内容都列出,若有遗漏还请见谅。 一、准备相关材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经办人授权证明》、《岗位任命书》等 下面以AAA市,BBB公司,法人为CCC,负责人为DDD,为例。涉及到图片的标记为“正面”“反面”,红色字体为注意说明,非正文内容。纸质正文材料如分割线以下: ---------------------------------

岗位任命书 公司各部门: 为能够更好的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合法;确保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提高;使公司的质量信誉及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充分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及市场的需求。公司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质量管理部,职务任命如下: 1.任命为企业负责人,负责: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2014)

附件3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中的某两项或者三项可以合并。 第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制作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能够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基本信息并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产品本体或者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医疗器械包装标识是指在包装上(或内)标有的反映医疗器械主要技术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四条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可以用符号的形式表示,使用的符号或识别颜色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若无相关标准,该符号及色彩应于器械附加的说明书中描述。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原则。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表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类医疗器械备案须知

请申报企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网址:)”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网上预申报(建议用PDF格式上传扫描件)。申报企业通过后,通过电话告知受理部门;由受理部门承办人进行网上审核,符合要求后,由承办人电话告知申办企业报送纸质材料。 经营范围(请在百度下医疗器械目录进行查询),一般药店常销售的品种如下: 6820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肺量计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脉搏仪、动态血压监护仪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磁疗仪器 6827中医器械:针灸针、小针刀、三棱针、梅花针 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尿液分析系统里的排卵检测试纸、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血液分析系统里的血糖分析仪用试纸、血糖试纸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止血海绵、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避孕套、避孕帽 备注:在系统中“经营范围”一栏选项中将“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拆分为“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和“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两个选项。企业在填报申请时,如果只经营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则选择“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如果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则选择“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 以下资料要分成9个附件上传: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 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备注:说明要表述成:“零售第二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肺量计);……”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 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扫描版

产品变更通知单模版

供应商填写 制造商名称 Supplier 提交日期 Submission Date 通知单版本 PCN Version 供应商联系人 Supplier Interface 电话 Tel Email 变更主题 PCN Topic 变更评审成员 Chang Review Team (供应商内部) (From Supplier) 名字(Name)/职责(Position) 产品变更类 型 Change Type [ ]物料停产(Discontinue production) [ ]设计变更(Design change) [ ]规格及性能参数(Specification and performance parameter) [ ]生产制程(Process change) [ ]质量/可靠性(Quality /Reliability) [ ]重要器件和物料(Key component and material) [ ]外观(Form) [ ]包装/运输(Package/Shopping) [ ] 生产地Manufacture Area transfer [ ]标识Label [ ]其它(Other) 厂家型号是 否变更 Manufacture Model Change or Not [ ] Yes 变更前型号 Manufacture Model Before Change 变更后型号 Manufacture Model After Change [ ]No 器件规格书是 否更新Product Specification change or not [ ] Yes [ ] No 产品净重是否 变更 Product weight Change or Not [ ] Yes 变更后产品净重(净重变更超过3%需体现) product weight after change (only for Weight change over 3%) [ ] No 受影响的华为 编码(编码过多 可附清单) Affected Huawei part number(or attachment if necessary) 序号 No. 华为编码 HUAWEI part Number 厂家型号 Manufacture Model 序号 No. 华为编码 HUAWEI part Number 厂家型号 Manufacture Model 1 4 2 5 3 6 一、变更原因(Change Reason): 二、变更前后对比(Detailed Change Description): 变更前(必要时可附档说明)Before Change ( attachment if necessary)变更后(必要时可附档说明,在此给出PCN生效,最后接单,最后出货三个时间) After Change (attachment if necessary, Please clarify change effective date. The last order receipt date and last delivery date ) 三、影响度分析Affected Analysis: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与包装标识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与包装标识管理 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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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10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于 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经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四年七月八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简单易用的产 3

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能够省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三项中的某一项或者某两项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生产企业制作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能够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基本信息并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医疗器械包装标识是指在包装上标有的反映医疗器械主要技术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能够附加其它文种。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字、照片、图片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4

解读医疗器械说明和标签管理规定

解读医疗器械说明和标签管理规定

解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标签和包装标识”到“标签” 1.与国际接轨。 2.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致。 3.有利于概念的统一和规范。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附有”形式不限于镶嵌、粘贴、印制在设备表面等,其形式应该根据不同产品实际情况由注册人/备案人来确定。 §必须按规定附有说明书和标签。未按规定附有的,依据本规定第十八条,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余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说明书: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标签: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

图形。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两个一致,一个符合 1.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2.与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产品的功能、特性等和产品注册备案的描述的内容不应在说明书中改变。 3.标签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符合,包括要求等。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国家统一发布的,如国家标准(强制为主,推荐为辅)、相应的临床操作规范、指导原则、目录等等。 §规范的专用词汇,权威教材、学术专著、WHO的《疾病分类与手术名称》等等。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培训试题 考试日期:2016年月日姓名:部门: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各 8分,共 40 分): 1、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2、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文字内容应当使用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但应当以中文表述为准。 4、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图形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5、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已注册的医疗器械发生注册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变更文件后,依据变更文件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各 10分,共 30 分): 1、医疗器械说明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BCDEF ):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进口医疗器械还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 C、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标注受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 D、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号;产品性能、主要结构组成或者成分、适用范围;禁忌症、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 E、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还应当具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运输条件、方法; F、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配件清单,包括配件、附属品、损耗品更换周期以及更换方法的说明等;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说明书的编制或者修订日期; 2、疗器械标签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BCDEFG ):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指南及模版

淮安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指南 一、备案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2、国家总局2014年第25号公告 3、《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8号) 4、 《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苏食药监械管〔2014〕143号) 二、备案范围 所有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均需进行备案,按原规定《关于公布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39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11〕462号)不需申领《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也应按规定办理备案。 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自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也需按规定办理备案。 三、备案地点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四、备案程序和要求 1.程序 (1)备案人在江苏省医疗器械信息采集系统(网 址:http://218.94.26.8/)和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平台(http://222.184.79.75:1088/hafdaout/)上进行注册后登录,逐项填写或上传材料。(注意在所在地区栏中选择企业经营所在地

相应的县区,江苏省医疗器械信息采集系统企业注册后,需经相应县区局审核通过后才能登录填写备案数据)。 (2)企业所在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上传的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3)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备案资料合格,通知备案的企业带备案所需的纸质材料和U盘(备案材料的电子文档),领取备案凭证。 (4)若经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修改或不予备案。同时向备案人说明理由。 (5)备案人进行整改符合备案要求后,在江苏省医疗器械信息采集系统(网址是http://218.94.26.8/)和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平台(http://222.184.79.75:1088/hafdaout/)上登录,重新填写上传首次、变更、取消备案等相关资料,并重新制作备案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重复(3)-(4)程序。 2、要求 (1)备案企业的条件: 拟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手续的企业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58号公告)的要求。 凡持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应转工商登记为企业性质,提交本指南规定的材料后,方可为其换发《经营备案凭证》。 (2)备案资料要求: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按照本指南附件1、2制作备案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中的证照等必需是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纸质材料证照是原件复印件。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完整流程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完整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完整流程 目录 前言 一、准备相关材料 二、向市级食药局提交材料 1、网上提交 2、现场提交 三、注意事项 前言:申请过程实际比较简单,但非常烦琐。本文是本人申请后总结的,相对来出总体框架与具体内容都列出,若有遗漏还请见谅。 一、准备相关材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 二、《经办人授权证明》、《岗位任命书》等 下面以AAA市,BBB公司,法人为CCC,负责人为DDD,为例。涉及到图片的标记为“正面”“反面”,红色字体为注意说明,非正文内容。纸质正文材料如分割线以下: --------------------------------- 岗位任命书 公司各部门: 为能够更好的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合法;确保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

持续改进提高;使公司的质量信誉及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充分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及市场的需求。公司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质量管理部,职务任命如下: 1.任命为企业负责人,负责: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任命为质量管理部长,全面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任命由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单位:山东KL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年月日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须知

办理程序 请申报企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59.64.82.150/sign_in)”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网上预申报(建议用PDF格式上传扫描件)。申报企业通过后,通过电话告知受理部门;由受理部门承办人进行网上审核,符合要求后,由承办人电话告知申办企业报送纸质材料。 经营范围(请在百度下医疗器械目录进行查询),一般药店常销售的品种如下: 6820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肺量计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脉搏仪、动态血压监护仪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磁疗仪器 6827中医器械:针灸针、小针刀、三棱针、梅花针 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尿液分析系统里的排卵检测试纸、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血液分析系统里的血糖分析仪用试纸、血糖试纸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止血海绵、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避孕套、避孕帽 备注:在系统中“经营范围”一栏选项中将“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拆分为“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

剂”和“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两个选项。企业在填报申请时,如果只经营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则选择“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如果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则选择“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 以下资料要分成9个附件上传: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 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备注:说明要表述成:“零售第二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肺量计);……”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 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扫描版

设计变更通知单.doc

○○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变更通知单 编号:

美文欣赏 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秋天,虽没有玫瑰的芳香,却有秋菊的淡雅,没有繁花似锦,却有硕果累累。秋天,没有夏日的激情,却有浪漫的温情,没有春的奔放,却有收获的喜悦。清风落叶舞秋韵,枝头硕果醉秋容。秋天是甘美的酒,秋天是壮丽的诗,秋天是动人的歌。 2、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储存了希望;在耕耘的时候储存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储存了风景;在微笑的时候储存了快乐。聪明的人善于储蓄,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每一个闪光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 3、春天来了,我要把心灵放回萦绕柔肠的远方。让心灵长出北归大雁的翅膀,乘着吹动彩云的熏风,捧着湿润江南的霡霂,唱着荡漾晨舟的渔歌,沾着充盈夜窗的芬芳,回到久别的家乡。我翻开解冻的泥土,挖出埋藏在这里的梦,让她沐浴灿烂的阳光,期待她慢慢长出枝蔓,结下向往已久的真爱的果实。 4、好好享受生活吧,每个人都是幸福的。人生山一程,水一程,轻握一份懂得,将牵挂折叠,将幸福尽收,带着明媚,温暖前行,只要心是温润的,再遥远的路也会走的安然,回眸处,愿阳光时时明媚,愿生活处处晴好。 5、漂然月色,时光随风远逝,悄然又到雨季,花,依旧美;心,依旧静。月的柔情,夜懂;心的清澈,雨懂;你的深情,我懂。人生没有绝美,曾经习惯漂浮的你我,曾几何时,向往一种平实的安定,风雨共度,淡然在心,凡尘远路,彼此守护着心的旅程。沧桑不是自然,而是经历;幸福不是状态,而是感受。 6、疏疏篱落,酒意消,惆怅多。阑珊灯火,映照旧阁。红粉朱唇,腔板欲与谁歌?画脸粉色,凝眸着世间因果;未央歌舞,轮回着缘起缘落。舞袖舒广青衣薄,何似院落寂寞。风起,谁人轻叩我柴扉小门,执我之手,听我戏说? 7、经年,未染流殇漠漠清殇。流年为祭。琴瑟曲中倦红妆,霓裳舞中残娇靥。冗长红尘中,一曲浅吟轻诵描绘半世薄凉寂寞,清殇如水。寂寞琉璃,荒城繁心。流逝的痕迹深深印骨。如烟流年中,一抹曼妙娇羞舞尽半世清冷傲然,花祭唯美。邂逅的情劫,淡淡刻心。那些碎时光,用来祭奠流年,可好? 8、缘分不是擦肩而过,而是彼此拥抱。你踮起脚尖,彼此的心就会贴得更近。生活总不完美,总有辛酸的泪,总有失足的悔,总有幽深的怨,总有抱憾的恨。生活亦很完美,总让我们泪中带笑,悔中顿悟,怨中藏喜,恨中生爱。 9、海浪在沙滩上一层一层地漫涌上来,又一层一层地徐徐退去。我与你一起在海水中尽情的戏嬉,海浪翻滚,碧海蓝天,一同感受海的胸怀,一同去领略海的温情。这无边的海,就如同我们俩无尽的爱,重重的将我们包裹。 10、寂寞的严冬里,到处是单调的枯黄色。四处一片萧瑟,连往日明净的小河也失去了光彩,黯然无神地躲在冰面下恹恹欲睡。有母女俩,在散发着丝丝暖意的阳光下,母亲在为女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格式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格式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10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于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四年七月八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简单易用的产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可以省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三项中的某一项或者某两项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生产企业制作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能够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基本信息并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医疗器械包装标识是指在包装上标有的反映医疗器械主要技术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字、照片、图片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第七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要求,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 (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四)产品标准编号; (五)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 (六)禁忌症、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 (七)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八)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 (九)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 (十)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十一)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应当在说明书中标明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流程

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2.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 3.法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6.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 7.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原件) 8.经营地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平面图,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9.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10.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11.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2.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提交后,相关行政部门会派出工作人员到公司核实。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填表说明:1.本表按照实际内容填写,不涉及的可缺项。其中,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等按照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2.本表经营范围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分 类编码及名称填写。 3.本表经营方式指批发、零售、批零兼营。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组织机构图 部门设置说明: 一、经理职能 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企业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二、质量管理员职能 1.负责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否决权,指导各部门质量活动编制质量制度,并保证实施审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质量培训。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 2. 经营产品质量追溯、不良事件报告、根据不良事件等级及时上报国家不良反应检测中心。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6号令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6 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第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

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无相关标准规定的,该符号及识别颜色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第七条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和标签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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