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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j_5S活动竞赛办法doc15)

atj_5S活动竞赛办法do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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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為全力推行5S運動,請全體同仁配合執行。

(二)說明:

為加強公司廠區之整理整頓,決定推行5S運動,以達到改善工作環境進而提升產品品質之訴求。

為確保5S活動推展順暢,實有賴全體同仁協力配合。

由上至下人人動員,事事參與,發揮團隊精神。

見問題立即反映,遇缺點立即改善。

重視個人榮譽,亦尊重團隊榮譽。

公司展望未來經濟趨勢,唯有循序漸進推展各項活動品質達到國際標準,進而揮軍國際市場取得有利生存空間。

為創造更美好之未來,願全體同仁攜手共進,努力落實5S活動之執行。

15S活動推動方針:

1.1推動本活動特制定方針做為導入之指導原則:

1.2高階層先示範,並使全員參與。

1.3推動時絕不急躁,要確實且徹底的進行。

1.4透過5S活動,提升士氣及造就有活力之工作現場。

25S活動推動目標:

2.1目標的確定,以做為努力之方向及執行過程的成效檢討。

2.2有來賓造訪現場,不需事先預做整理整頓。

2.3增加可使用面積20%以上。

2.4被客戶讚許為5S優良廠商。

35S活動推動範圍:

3.1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

45S定義:

4.1“5S運動”係由日本企業所發展出的一種工廠改善與提升所必須的基礎工作,又其五項運

動的名字,日本音開頭字母均為“S”,故取名“5S”,其個別定義如下:

4.1.1整理(Seiri):區分工作場所內之物品為“要用的”與“不要用的”。

4.1.2整頓(Seiton):將區分為“要用的”物品,劃出定位擺放。

4.1.3清掃(Seiso):將區分為“不要用的”物品,清除打掃乾淨。

4.1.4清潔(Seiketsu):將整理、整頓、清掃後的工作場所隨時保持在美觀狀態。

4.1.5素養(Shitsuke):又稱“修身”或“身美”,為5S運動之最終目的,是要每一位員工經

前4S的洗禮後,養成良好的習慣,恪遵規定與規則,做到“以廠為家,以廠為校”之境地。

4.25S的關聯圖:

55S的內容:

5.1整理:

5.1.1辦公室及現場擺放物品(如原物料、成品、半成品、餘料、垃圾)定時清理,區分要用與

不要用的。

5.1.2辦公桌、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等之正確使用與清理。

5.1.3桌面及抽屜之定時清理。

5.1.4充分運用料袋容器,區分物品材料或廢料、餘料等置放清楚。

5.1.5模具、治具、量具、工具等之正確使用,擺放整齊。

5.1.6機器上不擺放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未擺放牢靠。

5.1.7非立即需要或過期(三天以上)資料、物品之定位或入櫃管理。

5.2整頓:

5.2.1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定位置放,或放於櫃內。

5.2.2將要的資料、檔案分類整理大卷宗、儲放櫃、書桌。

5.2.3辦公桌、會議桌、茶水間等物品之定位。

5.2.4手推車、小拖車、置料車、架模車等之放置與定位。

5.2.5塑膠籃、塑膠箱、紙箱等搬運箱桶之擺放與定位。

5.2.6潤滑油、各類油品、清潔劑、各種化學品等用品定位、標示清理,並保持四週之乾淨。

5.2.7作業場所予以劃分,並加註場所名稱。

5.2.8消耗性用品(如抹布、手套、掃把等)定位擺放。

5.2.9加工材料、待檢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堆放整齊。

5.2.10通道、走道保持暢通,通道內不得擺放或跨越任何物品(如電線、手推車…等)。

5.2.11所有生產用工、治具、零件定位擺放。

5.2.12劃定位置收藏不良品、故障品及使用頻度低的東西。

5.2.13沾有油之破布等之易燃物品,定位擺放。

5.2.14目前或短期生產不用的物品,收拾定位。

5.2.15個人離開工作崗位或下班後,工作桌、辦公桌等物品整齊置放,椅子定位擺放。

5.2.16動力供給系統加設防護裝置或警告標示。

5.3清掃:

5.3.1桌面除了一般使用資料外,長時間離席一概清除。

5.3.2過期文件、檔案之銷毀。

5.3.3公佈欄、記事欄內容定時清理或更換。

5.3.4下班回家前,確實打掃和收拾物品。

5.3.5垃圾、紙屑、煙蒂、塑膠袋、破布等的掃除。

5.3.6機器設備、工作台、工作桌、辦公桌、門、窗等之清理擦拭。

5.3.7廢料、餘料、呆料等隨時清理。

5.3.8清除地上、作業區的油污及積水。

5.3.9清除機器四週油膩污穢之破布或紗團等。

5.3.10茶水供應處所清掃乾淨。

5.3.11垃圾箱、桶內外清掃乾淨。

5.3.12清掃機具之灰塵油污。

5.3.13蜘蛛網的打掃。

5.4清潔:

5.4.1盆景之保持清潔。

5.4.2工作環境隨時保持整潔乾淨。

5.4.3設備、機台、工作桌、辦公室等保持乾淨無雜物。

5.4.4長期置放(一週以上)物品、材料、設備等加蓋防塵物。

5.4.5地上、門窗、牆壁清潔之保持。

5.4.6牆壁油漆剝落或地上畫線剝落的修補。

5.5素養:

5.5.1遵守作息時間之運作(不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5.5.2工作態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說笑、離開工作單位、呆坐、看小說、打瞌睡、吃東西)。

5.5.3服裝穿戴整齊,作業中不可打赤腳。

5.5.4公司內部不得嚼檳榔。

5.5.5幹部能確實督導部屬,部屬並能自動自發工作。

5.5.6使用公物後,能確實歸位,並保持清潔(如廁所、茶水間、鞋櫃的使用)。

5.5.7停工前確實打掃和整理。

5.5.8接待賓客的禮儀。

5.5.9遵照工廠的規定做事,不違背廠規。

65S活動推動組織與職掌:

6.15S委員會:主任委員-總經理

幹事-品保部經理

執行-文管中心

委員-各部門主管

6.25S委員會執掌:

6.2.1職稱:主任委員(總經理),執掌:5S之決策制定及督導推行&負5S成敗之全責。

6.2.2職稱:委員(各部門主管),執掌:督導各部門推行5S並負成敗之責&出席會議並提供督

導檢討資料。

6.2.3職稱:幹事(品保經理),執掌:推行草案擬定;全程計劃執行與管制;召集會議之舉行

與資料之整理及相關活動之推行。

6.2.4職稱:執行秘書(文管人員),執掌:每月分數之統計與公佈。

6.3評分委員之組織:

評分委員由5S委員會之委員擔任(除主任委員及幹事之外),每位委員依每月輪值表

排定時程執行評分;為使評分順利進行,委員不在時,則由代理人執行職務,參照

「5S評分人員名單」。

6.4會議與記錄:

6.4.1為有效推動5S運動,檢討執行成果及發現應改善事項,並評議裁示申訴的案件,5S委員

會、評分委員及各競賽組組長,得於每月最後一週在五樓教育訓練室召開檢討會議,並

作成決議和記錄。

6.4.2會議記錄是追蹤改善的工具也是讓未參加會議者取得訊息的傳達工具,故會議記錄應記

載下列資料:

6.4.2.1會議召開次數。

6.4.2.2會議主旨。

6.4.2.3時間、地點、出席人員。

6.4.2.4決議內容。

6.4.2.5已完成、未完成內容。

6.4.2.6完成期限。

6.4.2.7執行等級劃分。

6.4.2.8明定議案之負責人員。

6.4.3會議後應將記錄張貼讓所有員工知道。

7實施辦法:

7.1競賽分組:

7.1.1為有效推行5S活動,特將公司編制為五個競賽單位,其編組採各樓層為原則,並由各樓

層選派幹部人員擔任組長及其代理人,共同負責各競賽組活動之進行。

7.1.2非編制內之區域,如教育訓練室、鞋櫃、樓梯….等則排定由各樓層輪流整理、清掃,並

納入競賽活動之內,輪值表參考「5S施行區域職責劃分明細」。

7.2本辦法之推行由各組之組長負完全成敗之責。

7.3劃分各組之責任區域如附“5S施行區域劃分圖”(一樓~五樓+地下室)及「5S施行區域職責

劃分明細」。

7.4各組依責任區域劃分,在責任區域範圍內執行有關5S活動規定事項。

7.5每月由評分委員輪流依“5S施行檢核標準”之“缺點扣分”標準,到各個場所依所見評分,

評分須力求客觀、公平、公正,並記錄於「5S活動競賽評分表」。

7.6每月評分後之評分表得於次月轉給執行秘書(文管中心)登錄於「5S活動競賽評分表」並公

告公佈欄。

7.7實際評分成績換算顏色顯示管理標準為:

綠色:90分以上

藍色:80~90分

黃色:70~79分

紅色:69分以下

7.8每月公佈各組之實際成績與所見缺點「5S活動競賽評分表」,隔年一月總結成績後並公佈總

名次「5S活動競賽評分統計表」&「5S活動競賽年缺失統計分析」。

8獎懲規定:

8.1競賽評比共分為五個競賽組(第一組:一樓,第二組:二樓,第三組:三樓,第四組:四樓,

第五組:五樓)。

8.2競賽以“年”為單位實施競賽,取前二名發給錦旗和獎金,最後一名發給錦旗。

8.3獎金每年取前二名發放

8.3.1以該組總人數計算。

8.3.2第一名每人100元。

8.3.3第二名每人60元。

8.4由總經理於隔年第一個週會頒發綿旗和獎金,其方式如下:

8.4.1第一名:頒發『冠軍』綠色錦旗乙面,第一名獎金。

8.4.2第二名:頒發『亞軍』藍色錦旗乙面,第二名獎金。

8.4.3最後一名:頒發『不要說再見』灰色錦旗乙面以示激勵。

8.4.4所頒錦旗得於當年年底最後一個上班日收回。

8.4.5連續三年獲得第一名,可永久保存『冠軍』綠色錦旗乙面。

8.4.6連續三年獲得最後一名,則頒發『福德坑』黑色錦旗乙面以示警惕。

8.4.7所頒錦旗必須懸掛於指定地點至年底收回。

8.4.8第一、二名成績均未達藍色(80分)以上時(含80分),不頒發第一、二名獎金及錦旗。

各組成績均達藍色(80分)以上時,不頒發最後一名錦旗。

8.5頒發之獎金得當作各組之基金,由組長統一管理,可作該組的建設或會餐用,嚴禁將獎金平

分使用。

8.6競賽之成果,將作為薪資調整及年終獎金發放之依據。

8.7本競賽不僅是個人,同時也是團隊榮譽競賽,若有發現他單位違反競賽規則,可向5S委員

會提出檢舉,以維其他單位之利益。

9申訴制度:

9.15S競賽不僅悠關個人顏面亦關係團隊榮譽,若有任何認為不公之情事,得填報聯絡單依下

列方式提出申訴:

9.1.1確實核對最新之檢查標準。

9.1.2與該評分委員協調。

9.1.3找其他委員或幹事協調。

9.1.4交付5S委員會評定裁示,務求對每個人公平合理。

10本辦法經5S委員會議定,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之,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佈之。

11宣導:

11.1最高主管之宣言:召集公司全體人員,由總經理做政策宣導,並說明推行5S活動之決心。

11.2全體人員實施心理建設,每一個人在5S中之責任:

11.2.1自己的工作環境須不斷的整頓,物品、材料及資料不可亂放。

11.2.2不用的東西要立即處理,不可使其佔用作業環境。

11.2.3通道必須經常維持清潔與暢通。

11.2.4物品、工具及文件等要放置於規定場所。

11.2.5滅火器、配電盤、開關箱、電動機器、冷氣機…等周圍要時刻保持清潔。

11.2.6物品、設備要仔細的放、正確的放、安全的放,較大較重的要堆在下層。

11.2.7保管的工具、設備及所負責的責任區要整理。

11.2.8紙屑、布屑、材料屑等要集中於規定場所。

11.2.9不斷清掃,保持清潔。

11.2.10隨時注意上級的指導解說並加以配合。

12整理:

12.1整理前的記錄保存:選定公司各定點、方向及記錄時間予以拍照存查,以作為整理後的效果

比對。

12.2實施紅牌作戰:

12.2.1

12.2.2設計紅單

12.2.3全場進行清點,將需要與不要的物品予以劃分,並將不需要的物品貼上紅單,同時將要

的物品實施看板作戰,不要的物品經部門主管複核確定後,依不要品類區分整理出「不

要品一覽表」然後依公司『報廢管理辦法』處理。

13定位:

13.1區域之標示:

13.1.1走道線的規劃:將全廠之走道以「斑馬線」膠帶劃分,原則上以75cm~120cm為標準,

特殊場所則以實際需求劃分。

13.1.2工作區域之區隔與標示:將各工作區域以黃色膠帶區隔,並在明顯處標註工作機能名稱。

13.1.3暫放區之規劃:選定物品適當暫放區,並製作「暫放牌」置於物品上方,暫放時間不得

超過24小時及佔用走道,暫放牌如下表所示。

台 灣 美 琪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2 設備、物品定位置放的規劃:

將設備規劃定點置放,並依實體劃定擺放區域及標示設備名稱設定物料擺放區,並劃

定範圍及標示功能。

(如待驗區、退貨區、倉儲…等)。 13.3 責任者名牌製作:

特定機器設備或區域,指定專人保養,並在機器設備或區域明顯處標示責任者名牌

(如下表所示)

13.4 定位前後之比較:

經整理、整頓定位後,依照整理前之定點拍照記錄,在同一位置角度拍照並做成改善

前後比較表公佈之。

14 員工共同遵守的規則範例: 14.1 禮儀紀律守則:

早安謝謝一.勵行打招呼

您好

對外賓行注目禮及微笑

再見對不起

不穿私服作業工作服維持整潔在指定場所吸煙

煙蒂完全熄滅後再棄置禁止在規定場所外飲食可飲食場所-餐廳喝了酒不開車不超速不無照駕駛

二.

上班要把握充裕的時間維持身邊整潔,以清爽的心情開始工作做好工作檢點與準備

各工作場所全體來做提醒不做的人參與

鈴響開始朝會,立即開始作業

休憩結束迅速回工作崗位作業時間終了前5分鐘才收拾

同事間相互注意長時間閒聊會降低效率上司之指示要遵從

不可懶散精神飽滿

三.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 (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认真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九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十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第十一条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1.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2.两票合格率100%; 3.小指标成效显著; 4.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5.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1.设备健康率100%6;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认真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九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十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1.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2.两票合格率100%; 3.小指标成效显著; 4.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5.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1. 设备健康率100%6; 2、设备消缺率100%; 3. 节约消耗性材料成效显著; 4. 修旧利废,成效显著; 5.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显著;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球、 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赛、 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认真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九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 第一条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1、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2、两票合格率100%; 3、小指标成效显著; 4、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5、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1、设备健康率100%6; 2、设备消缺率100%; 3、节约消耗性材料成效显著;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 球、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 赛、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劳动竞赛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评比办法 为确保公司劳动竞赛目标实现,激励员工发挥潜力,分享贡献成果,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营达片区所有项目部、代表处、各标段施工单位及公司各职能部门。 二、评比类别及评选标准 1、“劳动竞赛标兵”和“劳动竞赛优胜团队” (1)“劳动竞赛标兵”的评选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身作则,开拓创新,模范带头, 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在单位有着榜样的影响力。当月无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完全胜任本职工作,当月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协同配合团队成员完成各项工作;当月出勤率达100%。 (2)“劳动竞赛优胜团队”的评选条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各项竞赛指标完成得好,效益明显,无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有示范带头作用。 2、“工匠之星”、“技术创新示范岗(班组、科室)” (1)“工匠之星”的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超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六小”活动,并创造一项以上本行业或本单位最佳业绩;在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前三名;在推动本单位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

(2)“技术创新示范岗(班组、科室)”的评选条件:本岗位(班组、科室)100%的职工参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劳动者系列活动”,并取得一流的工作业绩;创造出独特的创新活动方式。 (3)“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评选条件:对单位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建设中增效节能、提高质量的项目;重点工程中创造出具有省局级以上(各种一等科技成果奖励)先进水平的重点项目。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基层单位或部门每月3日前按照要求填报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字数1500字以内)一式3份,申报优秀成果还需报送有关材料(参加人员主要工作、贡献;项目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可行性报告等)一式3份,报送公司劳动竞赛办公室进行核实,报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材料经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向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报告审核情况及推荐建议名单,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颁发表彰决定。 四、表彰奖励 对经批准获得上述奖项个人荣誉的人员及获得集体荣誉的单位(集体),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奖牌,并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金奖励。 五、劳动竞赛奖励标准 对获得劳动竞赛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除获得相应奖牌、证书、奖品外,按以下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1.劳动竞赛优胜团队元;劳动竞赛标兵奖金元。 2.工匠之星奖励元;技术创新示范岗元;技术创新优秀成果:

工会职工奖励办法

**工会职工奖励办法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良性发展,鼓励员工“当责、进取、创新、合作”的企业精神,弘扬“敬业担当同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鼓励员工在生产、经营、研发、安全、质量、服务等各方面争创先进、岗位成才,激励职工积极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种业务或单项技能竞赛,如专业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演讲赛、体育活动比赛等活动,或者代表公司参加各类外部比赛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公司争光、促进生产经营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属**工会职工,获得各级表彰,或者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公司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获得各类表彰奖励标准: 1.评为劳动模范者:国家级奖励8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市级奖励3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2000元;**公司级奖励1000元。 2.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的:国家级奖励6000元;省级奖励4000元;市级奖励2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1000元;**公司级奖励500元。(二)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按照如下标准奖励获奖者:

(1)参加**公司外比赛获得名次的,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2)参加**集团公司内比赛奖励标准: 1.获得团体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2.获得个人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三)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补贴标准: 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以及为展示企业形象为主旨的表演性活动参与者,比照出差待遇给予补贴。 演讲及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需要特定服装及化妆的项目,经事先请示报告获得批准后,可酌情报销。 (四)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的、员工投稿“党群工会之窗”经采用的,每份奖励50元。

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使学校师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激发各院(系)组织师生参加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的积极性、有效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科竞赛活动旨在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二条学科竞赛建设要充分考虑学校的特色与优势、学科与专业特点,重点建设具有广泛影响力、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促进作用的学科竞赛,并把学科竞赛体系固化到人才培养过程中。 第二章学科竞赛类型及级别 第三条从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六类: 国际级:指国际性学科竞赛。国际性学科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国家级甲类:指国家级重要大赛。国家级重要大赛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牵头主办的获奖难度高、

社会影响较大的全国性重要赛事。 国家级乙类:指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牵头主办,教育部或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会等举办的全国性比赛。 省级甲类:指福建省重要大赛。指由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牵头主办的全省重要赛事。 省级乙类: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主办的非营利性的比赛。 其他类:指地市主办的竞赛,以及一些影响较小的地市级行业学会、协会主办的竞赛、校际间及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第四条对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以及其他类之外的比赛及由学(协)会或其他机构组织的不限制参赛学生人数并按参赛人数收取参赛费用的比赛,原则上不鼓励参加。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科竞赛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各院(系)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六条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在校教师、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高职生。学校鼓励学生跨系部组队参加相应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竞赛活动的激励办法(试行)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竞赛活动的激励 办法(试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19422763.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竞赛活动的激励办法(试行)近年来,我院学生参加了多项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取得较好的成绩。实践证明,积极开展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有利于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为积极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各种学科专业竞赛活动的开展,树立创新教育理念,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活动,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保护和鼓励我校教师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竞赛成绩,根据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竞赛的认定 院系或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省部级以上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二、指导教师的认定 根据各类竞赛的性质、参赛人数的需要,由各院系推荐相关专业的教师,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和聘请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竞赛活动前必须履行指导任务,否则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三、组织实施 学院应成立以指导教师为主的教练组,指定或推选出一名主教练,负责有关竞赛方面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辅导班的开设、制定训练方案、教练组的分工及训练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量的认定和计算 经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或同意举办的竞赛辅导班、赛前强化训练班、比赛期间的指导等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辅导班:按认定的实际课时计算;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认真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九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十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1.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2.两票合格率100%;

3.小指标成效显著; 4.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5.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1. 设备健康率100%6; 2、设备消缺率100%; 3. 节约消耗性材料成效显著; 4. 修旧利废,成效显著; 5.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显著;(三)承揽工程: 1. 工程工期符合计划规定; 2. 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 工程进度符合网络计划要求; 4. 工程利润效益明显; 5. 工程材料节约规范管理;(五)管理部室竞赛项目 1.创先争优; 2.创建文明单位; 3.安全管理; 4.经营管理; 5.工作效率; 9第四章奖励的标准

“挑战杯”竞赛激励奖励办法-新新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挑战杯”竞赛奖励资助办法 为激发全院师生的创新意识,鼓励老师、同学积极参与“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生科技竞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学院争光;引领院内各类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发展,营造良好的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氛围;鼓励全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投身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团队进行奖励: 一、奖励对象 获得全校、上海市、全国的“挑战杯”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团队。 二、奖励金额 (一)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作品 一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3000元; 二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2400元; 三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800元。 (二)在上海市“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作品 一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2000元; 二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600元; 三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200元。 (三)在上海理工大学“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作品

一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000元; 二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800元; 三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600元。 三、资助方式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申请人可按学校财务制度在额定经费内开支,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材料实验费、文档制作费、参赛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布展材料费等,由指导老师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统筹使用。 四、对在“挑战杯”全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是在上海市“挑战杯”竞赛中获一等奖的本科生,在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良好、英语通过国家四级的前提下,可优先推荐攻读校内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限获奖项目第一作者或组长)。 五、对在“挑战杯”竞赛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可优先参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等学校各类奖学金,以及“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等学校各项荣誉。 六、学院对“挑战杯”全国和上海市竞赛获奖项目的主要指导老师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工作评估、年度表彰、职称晋升中纳入考核【这一部分具体如何表述,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其实施。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2016年5月日

竞赛奖励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创青春”系列 竞赛奖励管理办法 华南工学〔2017〕1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竞赛(,以下简称“创青春”系列竞赛),分为校级、省级、全国赛。为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挑战杯”系列竞赛作品选拔及奖励 第二条 为加强对“挑战杯”系列竞赛作品选拔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竞赛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主任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和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校团委、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挑战杯”系列竞赛作品选拔 197

1.参赛对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 2.作品形式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参加); (2)哲学社会科学类(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 个学科内)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 3.作品选拔范围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前两年6月1日至当年5月31日之间,由我校在校学生参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推荐均可参赛。 第四条 “挑战杯”系列竞赛奖励 1.参赛学生团队奖励 (1)对于在“挑战杯”系列竞赛各级赛事中取得奖项的学生团队,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获奖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全国赛20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 省赛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校内赛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 奖金分配由获奖项目指导老师和团队队长协商决定。 (2)在“挑战杯”全国赛中,获得特等奖团队的所有本科生成员及获得一等奖团队前3名本科生成员,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获得一等奖团队的其他本科生成 198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管理办法 为提高全体职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生产技能和管理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的智慧和潜能,全面推进公司技术进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创建学习型、创造型企业。根据在各项劳动竞赛中的表现情况及我矿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各级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或技术比武中获得名次的个人或团体; (二)在省、市级“五小”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个人或团体。 二、奖励标准 (一)参加本矿组织的劳动技能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奖励标准,依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二)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劳动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奖励标准,依照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 三、对奖励和荣誉的确定及备案 (一)有荣誉证书或相关单位印发的通报文件或专家鉴定材料,经纪检办及工会办核对无误,即可确认; (二)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励人员,其获奖情况、荣誉证书或通报文件等均需向工会办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以便登记

备案。 四、劳动竞赛奖励资金的管理及发放方式 (一)工会设立专项竞赛资金,奖励资金由纪检办监督,工会办审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属一次性、临时性竞赛活动,一次性发放奖励完毕; (三)属阶段性、周期性竞赛活动,按上级文件要求,需长期奖励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自上级文件下发之日起,由工会办每月造表递交财务部门,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统一发放,直至发放周期结束。 五、其他要求 (一)获奖人员应在日后工作中谨遵各级领导的教诲,严守公司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在技能竞赛中的获奖人员要定期做技能工作总结,及时推广优秀成果,传授先进技术经验。 (三)建立公司技能大赛技术能手人才库,将技能大赛涌现的技术能手和成绩优异人员,作为该专业(工种)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并定期进行跟踪了解。 (四)代表公司参加省市公司、乃至全国性技能大赛的人选,原则上从公司技能大赛的获奖人员中产生。 (五)在技术等级、职称晋升、选用聘任干部及各类评先评优或外出学习深造方面,依据获奖级别及获奖次数综合

竞赛活动考核办法

鲁德商工〔2013〕16号附件 山东省德商高速公路聊城至范县段项目建设办公室2013年“秋季百日大干”竞赛活动考核 办法 为保证“秋季百日大干”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确保2013年年度总体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德商高速公路聊城至范县段“秋季百日大干”活动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2013年“秋季百日大干”活动期间,施工、监理月度、季度考核仍按照《德商公路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施工单位考核办法》、《德商公路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监理单位考核办法》的规定正常进行。 第二条在“秋季百日大干”期间共进行四次检查:9月底、10月底、11月底分三次结合月度以及季度检查进行中间检查;12月中旬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本办法并综合四次检查情况进行评比,按评比结果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综合排名,兑现奖惩,并进行全线通报。 第二章考核评比 第三条施工单位考核

1.省办印发的《德商公路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施工单位考核办法》在“秋季百日大干”活动期间正常执行。 2.按照《“秋季百日大干”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形象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及施工单位综合排名对施工单位进行进行考核。考核由项目办、总监办负责组织。 第四条监理单位考核 1.省办印发的《德商公路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监理单位考核办法》在“秋季百日大干”期间正常执行。 2.按照《“秋季百日大干”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进度计划、工作量完成情况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由项目办、总监办负责组织。 3.对总监处的考核由项目办按照秋季百日大干完成情况、质量、安全、进度综合控制情况参照驻地办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奖惩 第五条施工单位奖惩办法 1.结合《德商公路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施工单位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奖惩规定,针对“秋季百日大干”活动,本办法特别明确奖惩标准。 2.“秋季百日大干”期间完成的工程实际情况按下列形象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及施工单位综合排名分别进行奖惩。 (1)完成4KM的成品路基奖励20万元,每增加1公里奖励增加3万元,每少完成1公里扣减10万元。完成成品路基数量少于2公里多于1公里的,罚款5万元;完成成品路基不足1

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讨论稿)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促进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院办学质量,扩大学院影响力,特制定本管理与奖励办法。 一、竞赛级别的认定 (一)国家级 1、国家一类: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牵头举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 2、国家二类:由教育、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 (二)省级 1、省级一类:由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 2、省级二类:由厅局(委)下属机构、省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 (三)院级 由学院组织的全院性职业技能竞赛。 二、竞赛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成立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实训中心、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和各系负责人组成。

学院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学院各类技能竞赛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统一协调、领导、组织、审批、监督各类技能竞赛工作,认定各类技能竞赛级别,组织开展学院及各级技能竞赛等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实训中心职责 (1)在学院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类技能竞赛的协调、指导、管理工作。 (2)收集、公布各类技能竞赛的信息。 (3)初审各系部提出的各类技能竞赛立项申请。 (4)与院团委共同主办一年一度的学院技能大赛。 (5)负责组织认定各类技能竞赛级别。 (6)负责核定各类技能竞赛所需经费,做好奖励的审核工作。 (7)负责技能竞赛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8)组织各类技能竞赛的总结交流与表彰等工作。 2、系部职责 (1)执行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和相关规定,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成立系部技能竞赛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提交本系部技能竞赛计划与总结。 (2)组织项目负责人办理技能竞赛的立项审批手续。 (3)审核项目负责人制订的训练计划等。 (4)落实训练场地、设备,因技能竞赛需要购置设备的,提交书面报告上报院领导审批。 (5)分阶段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竞赛活动的激励办法(试行)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竞赛活动的激励办法(试行)近年来,我院学生参加了多项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取得较好的成绩。实践证明,积极开展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有利于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为积极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各种学科专业竞赛活动的开展,树立创新教育理念,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活动,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保护和鼓励我校教师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竞赛成绩,根据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竞赛的认定 院系或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省部级以上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二、指导教师的认定 根据各类竞赛的性质、参赛人数的需要,由各院系推荐相关专业的教师,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和聘请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竞赛活动前必须履行指导任务,否则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三、组织实施 学院应成立以指导教师为主的教练组,指定或推选出一名主教练,负责有关竞赛方面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辅导班的开设、制定训练方案、教练组的分工及训练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量的认定和计算 经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或同意举办的竞赛辅导班、赛前强化训练班、比赛期间的指导等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辅导班:按认定的实际课时计算; 赛前强化训练班:按每天6课时,强化训练的天数按参赛计划中

的天数计算; 比赛期间:按每天8课时计。 五、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获国家级一等奖的相应指导教师,学校颁发校级一等优秀教学 成果奖证书,同时颁发奖金1000元/队; 2、获国家级二等奖的相应指导教师,学校颁发校级二等优秀教学 成果奖证书,同时颁发奖金800元/队; 3、获省部级一等奖的相应指导教师,学校颁发校级二等优秀教学 成果奖证书,同时颁发奖金600元/队; 4、获省部级二等奖的相应指导教师,学校颁发校级三等优秀教学 成果奖证书,同时颁发奖金400元/队; 5、相应的获奖等级由教务处负责认证,竞赛类别仅指学科专业竞 赛。 六、奖励办法 根据竞赛的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所需经费从上级部门和学校下达的竞赛奖励经费中支出。对参加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教师的工作量计入本人业务档案;同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学校在相关项目的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在职称晋升及年终考核时给予优先考虑。 教务处 2006.12

劳动竞赛评选及奖励办法精编WORD版

劳动竞赛评选及奖励办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劳动竞赛评比办法 为确保公司劳动竞赛目标实现,激励员工发挥潜力,分享贡献成果,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营达片区所有项目部、代表处、各标段施工单位及公司各职能部门。 二、评比类别及评选标准 1、“劳动竞赛标兵”和“劳动竞赛优胜团队” (1)“劳动竞赛标兵”的评选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身作则,开拓创新,模范带头, 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在单位有着榜样的影响力。当月无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完全胜任本职工作,当月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协同配合团队成员完成各项工作;当月出勤率达100%。 (2)“劳动竞赛优胜团队”的评选条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各项竞赛指标完成得好,效益明显,无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有示范带头作用。 2、“工匠之星”、“技术创新示范岗(班组、科室)” (1)“工匠之星”的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超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六小”活动,并创造一项以上本行业或本单位最佳业绩;在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前三名;在推动本单位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 (2)“技术创新示范岗(班组、科室)”的评选条件:本岗位(班组、科室)100%的职工参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劳动者系列活动”,并取得一流的工作业绩;创造出独特的创新活动方式。 (3)“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评选条件:对单位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建设中增效节

教师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小学教师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素质、促进我校学生素质的发展,鼓励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应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各类竞赛。 二、奖励办法 (一)论文、课件、教具、个人或班级网页奖: 1、在国家级、市级、县内各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评选)教育教学论文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国家级奖励200 元/篇;省级奖励150 元/篇;市级奖励100元/篇;县级奖励50 元/篇。已经获得的奖励如低于本标准的按本标准补发齐。 2、由学校内部组织进行的论文评选,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奖励60 元/篇;二等奖奖励40 元/篇;三等奖奖励20 元/篇。 3、自制的课件、教具参照以上标准计奖。 (二)教育教学竞赛奖:由学校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得个人奖励者,按获奖等级不同分别给予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900 元;三等奖奖励800 元。市级一等奖奖励600 元;二等奖奖励500 元;三等奖奖励400 元。县级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 元。片区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50 元。 三)指导学生竞赛奖: 组织课外辅导学生参加各科知识竞赛(含课外辅导学生参加电脑作品)的教师

(不计课时补贴),学生竞赛事先应报教导处备案,按学生获奖等级不同和参赛范围分别给予奖励。 1、全国性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200 元、180 元、160元,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翻两倍计算。 2、市级竞赛(含市区域性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160元、120元、100 元,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翻两倍计算。 3、县级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150元、120 元、100元,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翻两倍计算。 4、片区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80元、60 元、40 元。 5、团体指导奖个人指导奖不重复,以高者计算,一名教师指导多名学生得奖按学生得奖人次和等级可重复奖励。 6、凡竞赛只设优胜奖和鼓励奖,不设等级奖,优胜奖参照同参赛范围二等奖奖励,获第一名同参赛范围一等奖奖励,二、三名按二等奖奖励四——六名按三等奖奖励,其它不再奖励。 (四)其他获奖项目: 1、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文艺汇演、体育竞赛等活动中获奖的教师(不计课时补贴),每项(次)按下列标准计奖。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700 元。市级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 元;三等奖奖励300元。县级一等奖奖励300 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县级文艺汇演(不含体育竞赛)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 元;三等奖奖励100元。优秀组织奖奖励80 元。

竞赛活动奖励办法

大庆锐星化工有限公司 竞赛活动奖励暂行办法 大庆锐星化工有限公司为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个人修养,鼓励员工在社会公德、文艺体育、知识技能等方面能够全面发展,经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在各项活动中的个人表现情况,对有关人员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单位组织的竞赛活动 (一)参加油田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人员,将给予50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2000元的奖励; 4、获其它奖项的人员,将给予500~800元的奖励; (二)参加创业集团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人员,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7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500元的奖励; 4、获其它奖项的人员,将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三)参加萨南实业公司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人员,将给予4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100元的奖励; 4、获其它奖项的人员,将给予50元的奖励; (四)参加锐星公司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的人员,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1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50元的奖励; (五)凡在单位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以上奖项以外的其他奖励,如精神文明奖、道德风尚奖、创新奖、表现奖等鼓励奖项的人员: 1、市、局级以上的,将给予500元的奖励; 2、市、局级的,将给予300元的奖励; 3、创业集团级的,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4、萨南实业公司级的,将给予50元的奖励。 (六)凡积极踊跃参加单位组织的锐星公司以上级别的竞赛活动,而未取得任何奖项的人员,视辛苦程度给予50~200

工会各组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xx院职工教育专业技能竞赛 奖励办法 为加强专业建设,培养提高我院职工专业技能能力,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培养具有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根据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对象 凡参加章贡区妇幼保健院认可的国家、省、市、区级及本院举办的各类竞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我院工会员工。 第二条竞赛分级类别 本办法所指的技能竞赛是指由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经医院批准参加的针对某一领域的技能竞赛活动。 1.国家/省级赛区级竞赛:以国家/江西省卫计委及行业协会当年组织的全国/省性大赛决赛阶段所获得的奖项。 2.市/区级竞赛:以赣州市/章贡区卫计委及行业协会当年组织的组织的全市/区性大赛决赛阶段所获得的奖项。 3.本院级竞赛:以章贡区妇幼保健院组织认可的各类竞赛决赛阶段所获得的奖项。 4. 其他部门组织的大赛参照上述标准,由院工会核定级别,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三条奖励金额 1.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2.对获奖职工,根据获奖等级,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第四条教育竞赛经费管理 (一)医院工会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及专业技能竞赛,经费由院工会审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竞赛的项目,由所在科室制定竞赛人选方案,经院工会审核,院长审批后实施。 (三)根据需要,各科室参加或组织的竞赛项目,应提前向院办公室申报,经院工会审定,报院长批准后按本办法实施。未经院工会审定、院长批准的项目,其经费由各科室负责,不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xx院工会负责解释 xx院工会 2015年9月8日

【精编范文】高校学生学科竞赛及文体活动奖励的公文-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高校学生学科竞赛及文体活动奖励的公文 篇一:文体竞赛活动学生训练、竞赛补助及获奖奖金发放办法 ****文体竞赛活动 学生训练、竞赛补助及获奖奖金发放办法 (试行) 为了提高我校各专项文体活动代表队队员训练积极性,鼓励队员在北京市乃至 全国各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校争光,特制定此相关政策。 一、学生文体活动训练补助标准 1.校级正式运动队队员和大学生艺术团正式团员每人每次训练(排练)时间不 少于1.5小时,每次补助10元。按实际发生计次,每学期每人最多补助300元。 2.运动队预备队员或艺术团预备团员试训练期间不予补助。 3.临时组队参加竞赛的团队须经教练员(或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 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补助标准同正式,但每人最多补助20次。 4.假期艺术团如安排集训,次数不得超过15次,每次排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次补助20元,训练次数少于三分之二者不予补助。 二、学生文体活动竞赛补助标准 (一)竞赛级别、人数的界定 1.市级(体育类为市大体协)及以上级别的竞赛;由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竞赛。 2.各参赛团队队员人数按相应竞赛通知上的报名人数计算,参加竞赛的人数低 于相应竞赛通知上报名人数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竞赛补助标准

1.竞赛补助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参赛队员每半天补助30元。 2.参加竞赛时,如向主(承)办方所交费用中包含餐费则不再发放竞赛补助。 3.竞赛补助发放实行教练员(或指导教师)负责制,各参赛团队成员竞赛补助 具体发放数额由各队教练员(或指导教师)依据团队管理规定发放,补助发放、使用明细上报主管部门存档。 4.艺术团代表学校到校外参加演出活动时,可参照竞赛补助标准发放补助。 三、学生文体活动竞赛奖励评选标准 (一)体育类竞赛奖励标准 1. 计分办法 ⑴参加北京市及以上级别竞赛获得前八名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队员均发放 奖金。 ⑵个人或集体项目奖金发放前八名按8、7、6、5、4、3、2、1得分标准计算。 ⑶个人或集体获得一、二、三等奖参照个人第二名、第四名、第六名名次的相 应标准计发。 ⑷竞赛规程中规定所取名次不足八名的,最末名次等同于第八名,其余依次向 上顺推。 ⑸集体项目按实际报名人数累计,但不得超出竞赛通知报名人数。 ⑹队员每学年最多奖励两次,可按最好成绩计算。 2.奖金发放标准 ⑴市级竞赛每分50元,集体项目按实际报名人数累计。⑵参加全国竞赛获得 名次的奖励按市级奖励的2倍执行。⑶北京市及以上级别竞赛中,打破校记录的队员奖励400元,打破北京市高校记录的奖励1000元,打破全国高校记录的奖励 201X元;所创记录予以承认。 (二)艺术类竞赛奖励标准 1.参加市级艺术类竞赛获得表演类一等奖的团队(或作品),奖励每名参赛队 员400元奖金;获得表演类二等奖,奖励每名参赛队员300元奖金;获得表演 类三等奖,奖励每名参赛队员2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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