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ISO 361 群光集团环保物质管理办法-A6-20150318

ISO 361 群光集团环保物质管理办法-A6-20150318

ISO 361 群光集团环保物质管理办法-A6-20150318
ISO 361 群光集团环保物质管理办法-A6-20150318

Table of Contents :

1. 目的: (3)

2. 範圍: (3)

3. 定義: (4)

4. 要求: (4)

5. 權責: (5)

6. 作業執行內容: (5)

7. 環保物質的管理標準: (8)

APPENDIX 1 : 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8)

APPENDIX 2 : MKB CUSTOMER SPEC LIST -1 (17)

APPENDIX 2 : MR CUSTOMER SPEC LIST -2 (18)

APPENDIX 2 : IPD CUSTOMER SPEC LIST -3 (19)

APPENDIX 2 : VIP CUSTOMER SPEC LIST -4 (20)

APPENDIX 2 : CM CUSTOMER SPEC LIST -5 (21)

APPENDIX 3 : CHICONY STANDARD COC (22)

APPENDIX 4 : MSDS格式 (22)

APPENDIX 5 : 產品製程說明書,產品及原物料材質證明文件清單 (22)

APPENDIX 6 : LOGIN GPMS參考畫面 (22)

群光集團環保物質管理辦法

1. 目的:

1.1 闡明本公司為因應國際環保相關法規與客戶產品之環保要求,群光訂出產品中禁止限

用之環保物質管理辦法(ISO 361),並提供各事業部以符合世界業界環保物質管理之技術標準之要求,為有效掌握並調查產品中環境危害物質含量,並由採購及相關主管負

責單位提供給供應商以共同確保不使用危害環境物質,減輕對地球環境衝擊並保障人

體健康。

1.2 規定提供給各事業部產品之零、組件中製造該產品時所用物質中,依時限禁止使用和

必須廢止的物質,並採取適當方法掌握含量進行管理,若因應法規要求指定,則必須

提出符合允許含量的證明,因應法律責任歸屬相關問題,外包廠商及供應商必須提出相關承諾文件及報告(如:COC / 產品製程說明書及原物料清單/ MSDS / 禁用物質Third Party Test Report )。

1.3 向本公司員工,外包廠商及供應商教育訓練及宣導本公司環保物質管理之技術標準之要

求,並依本公司提供的零組件、材料等規格說明及因應客戶要求在客製圖紙中記載其指定之說明文字或圖像標誌及禁用事項辦理。

1.4 在BOM中建立獨立之料號用以防止物料可能發生之混用情況及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之

交叉污染。

1.5 建立禁用物質實驗室,即時掌控製程污染及進料污染發生之可能。

2. 範圍:

2.1 構成本公司製造產品(ODM)及代工(OEM)產品之以下物質:組件、附件、輔助零件或包

裝材料,及零件生產過程所使用之物質,維修備品等等。

2.2 若客戶標準嚴於群光標準(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則以客戶標準執行,並由

海外負責生產工廠依據客戶標準來訂定廠內規範執行,個別客戶標準及版本,請參考附件二,並由負責生產工廠執行單位發行實施及執行,以確保符合客人要求,包含後續客戶標準更新。

2.3 反之,若客戶標準相同或低於群光標準,則一律使用群光標準(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2.4 為即時及配合客戶及業界要求,附件更新不需要全部ISO 361版本更換,只需要更新更

換新的附件,最終發行以CEC HQ , DOC 發行印章日期及通知為依據標準。

3. 定義:

3.1 環保物質:會對地球環境及人體產生顯著影響且由本公司規範之物質。

3.2 管理:依以下方法及方式進行管理。

3.2.1 使用目前國際公認標準實施.

3.2.2 附件一(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發行期間若是遇到有更新版本,一律直

接採用最更新公佈版本實施,包含排除條款,新增條款及限值更新等等。

3.2.3 附件一(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主要重點為”物質”及”相關法規” ,限值

是依據相關法規規定實施, 附件一(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限值盡量表

列,但是依據限值除Chicony Standard之外還是以公佈最新法規要求內容為主。

3.3 含有:係指無論是否有意,所有在產品的零組件、設備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

入或黏附的物質(包括在加工過程中無意混入或黏附於產品中的物質)。

3.4 雜質: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製過程技術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質

(natural impurity),或者合成反應過程中產生,而在技術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質。

3.5 此外,為了與主原料加以區別,因改變材料特性而使用稱為“雜質”的物質時,也依“含

有”之方式處理,但是在製造半導體設備等使用的摻雜劑(Dopant) 雖然是有意添加的實質上在半導體設備中有微量殘存這種情況不作為“含有”處理。在本技術標準中指定允許濃度的情況下,其零組件、設備中該環保物質不論為雜質混入或者黏附時,其濃度皆不應超過該允許濃度。

4. 要求:

4.1 供應商若製程含附件等等皆沒有改變,原當初審核通過,而群光要求標準與當初比較也

沒有改變,群光集團可以接受原來初審Third Party Lab報告,但其製程必須接受群光定期或不定期稽核通過。

4.2 Third Party Lab Test Reports,1年內必須更新一次,報告時間以前後日期必須在1年內為

基礎,若是供應商報告內容某物質或限值發現有任何爭議,以群光檢驗單位數據資料要求為依據標準。

4.2 供應商提供Third Party Test Report 一律以群光集團認可通過的實驗室報告為依準。

4.3 群光集團認可之實驗室計有7 家: SGS / Intertek / CTI / AOV / PONY /TUV/ BV,若非上述

實驗室之報告,則須提供該實驗室ISO/IEC 17025 證書及認證範圍說明。

5. 權責:

5.1 研發部依據客人標準制定新BOM,對相關程序書或文件修訂及訓練,尤其針對設計影

響(ME/HW/SW/FW) 相關成本評估分析需回饋給相關業務或工廠部門,並對物料作最終承認,並負責新客戶對公司相關評比或評估資料的更新收集回饋給客人及業務。

5.2 設計品保部門負責制定相關之環保管理程序,對共同及共通性環境物質要求對工廠進

行教育訓練,對Reliability影響相關成本評估分析及回饋給相關業務或工廠部門。

5.3 工廠品保部或RSC責任單位應負責確認本公司(本廠)或供應商提供之產品符合本公司環

保物質管理之技術標準之要求,及進行教育訓練、宣導及稽核,最終以工廠端程序文件定義為依據標準。

5.4 工廠工程部或RSC責任單位應負責產品製程及標準符合本公司(本廠)環保物質管理之技

術標準之要求,對工廠端製程/生產影響相關成本評估分析及回饋給相關業務或R&D

們,負責舊客戶對工廠相關評比評估資料更新收集回饋給客人或業務,定時提供客戶文件規格清單給RSC責任單位參考。

5.5 當客戶標準不同ISO 361,其客戶標準將由海外負責生產工廠工程部或RSC責任單位依

照客戶最更新標準訂定(附件二為參考,實際執行以客戶最新版本為優先),由工廠負責單位發行與實施.

5.7 海支處及採購,負責將最新有關環境物質訊息傳遞及通知供應商,包含議價回饋給相

關業務/ R&D /工廠部門等等,負責召集供應商及協助工廠召開供應商大會,針對供應商出席訂定管理辦法,以加強供應商大會出席率。

5.8 業務部負責收集及傳遞客人標準給相關部門,並對客人傳達ISO361 標準,與負責收集

其他相關參考資料,如同業或業界規範提供給相關部門參考。

5.9 ISO361文件修訂依據ISO201 (二階文件) 文件與資料管制程序處理。

6. 作業執行內容:

6.1 研發部執行重點:

6.1.1 針對新客戶標準評估及對比,為新標準所造成的影響尋求因應之道,並負責與相關

單位提早預防,制定標準標示於圖面。

6.1.2 為禁用物質制定BOM及編碼原則,並將此原則及辦法訂定在ISO362發行至相關單

位及工廠, 並負責與工廠及採購相關單位傳達與訓練新BOM資訊等等。

6.1.3 PM向相關部門及工廠對應窗口傳達客戶環保標準及要求,包含新舊客戶環保標

準及後續客戶更新版本。

6.1.4 對物料做最終承認時需將相關資料電子檔案(COC / 製程說明書/ MSDS / Third

Party Test Report 上傳至Agile System,電子檔案以PDF為最佳選擇,其他格式不

建議使用。

6.1.5 COC正本需有蓋印必須交至DOC資料中心留存。

6.1.6 要求供應商6.1.4,6.1.5提供完整電子檔案,再外加一份COC正本有蓋章留存至總

公司DOC資料中心。

6.1.7 供應商提供完整電子檔案必須留存於Agile System、DOC、R&D、RSC責任單位各

一份,以確保資料完整與備份。

6.1.8 審核內容必須確認日期有效性,內容格式,產品規格是否符合群光要求,若有問

題一律退件給工廠審核部門重新處理與重新承認。

6.1.9 客戶要求特定的環保標章使用於其產品上,則依其特定的環保標章由R&D 訂定

於圖面內,並據以執行。

6.2 設計品保部執行重點:

6.2.1 協調相關單位及各廠訂定相關管理方案或計劃。

6.2.2 向相關部門及客戶與工廠傳達本公司標準及要求,對禁用物質共同及共通性項目,

必要時召集相關單位及工廠與供應商辦理宣導或教育訓練。

6.2.3 對工廠端有關禁用物質流程與客戶應對關係必須充分瞭解,為工廠提供最佳化建

議,確保客人獲得最迅速最正確資訊及資料。

6.3 品保部或RSC部門執行重點:

6.3.1 應負責定期檢驗製程耗材及成品確認本公司提供產品符合環保物質管理之技術標

準之要求,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針對此項目由各廠文件所指定負責單位執行。

6.3.2 針對本公司產品之物料供應廠商及外包商不定期檢驗來料確認其提供產品符合本

公司環保物質管理之技術標準之要求,每年執行一次外部稽核,稽核重點須包含

改善廠商針對禁用物質及限用物質之管理狀況及相關輔導。

6.3.3 確保禁用物質實驗室運作正常。

6.4 工程部或RSC部門執行重點:

6.4.1 依據ISO361 或客人標準應負責產品製程符合本公司技術標準之要求,及本公司

環保物質管理之技術標準所須實施之措施或計劃。

6.4.2 負責向物料供應廠商及外包商辦理宣導或教育訓練闡明本公司環保物質管理之技

術標準,並針對此項目由各廠文件所指定負責單位執行。

6.4.3 有關禁止使用物質消減計畫,客戶要求較群光標準嚴格時,由相關各廠於該廠文

件內訂定並執行,該客戶有害物質消減計劃,則參考該客戶要求之最終時程以廠

內和RD之協調意見而訂定,群光削減計畫及豁免計畫目前以國際最新版本法規

要求為依據標準,如2011/534 / EU 執行。

7. 環保物質的管理標準:

7.1 對於重量超過25 克的塑膠件必須按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11469;ISO 1043-1;

ISO-1043-2;ISO 1043-3 and ISO 1043-4 之規定進行標識。

7.2 在生產群光電子公司塑膠件的工廠內不允許使用噴霧矽氧烷(矽樹脂)的脫模劑,此脫模

劑需符合Appendix 1 : 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標準,並無法檢驗出任何殘存。

7.3 除非在群光電子公司產品規格中另有說明,在通常情況下水口料使用之比率不能超過

25%。

7.4 群光標準禁止使用物質,依據Appendix 1 : 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 進行管制。

7.5 因為ISO 361 為不定期更新,預計每年做評估,若是群光標準Appendix 1 : 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 不及更新,以國際規範正式發佈實施為依據實施,ISO361 在下次定期更新時一併更新處理。

7.6 歐盟RoHS六大項,Halogen Free (依客人要求),必須提供禁用物質Third Party Test Report

若需其他禁用物質Test Report 則依據各廠需求提供,並需上傳GPMS系統進行審核。

7.7 各禁止使用物質測試方法依照各廠要求為主,最大原則都是採用業界最常使用的測試方

法,各供應商還是要依據各廠要求來實施,提供相關Test Reports and COC,特殊情況則依據群光相關單位通知實施。

7.8 REACH指令目前都幾乎涵蓋許多其他禁用物質指令,其他禁用物質指令也許已經廢除

或併入REACH 指令解釋,但當指令之間有衝突以限值最低(要求最高) 為依據標準實施。

Appendix 1 : Chicony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

以上禁用物質以最新國際公告發佈規範條款實施,如下表:

Appendix 2 : MKB customer spec list -1

Appendix 2 : IPD customer spec list -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与有效利用, 现将环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如下 1、各种环保工作原始记录本、表、图、照片。 2、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各种报表。 3、环境监测站编写的各种监测报告,公司内部监测数据。 4、污水处理站加药及污水处理记录。 5、在线监测监测数据。 6、各种危险固废产生及处置台账。 7、环境保护新增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8、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下发各类文件等。 (二)归档期限: 1、各种原始记录表图、各种报表于次年一月底送交档案室。 2、各种报告完成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3、科研资料鉴定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4、污染源动态档案于次年二月底前整好、立卷送交档案室。 5、本站编印的各种论文、技术报告等技术文件,完成

及时送交档案室。 6、有关技术文件接收后,应及时送交文书。 7、全年技术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建档完毕。 8、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的技术资料,回站后交档案室归档。 9、文书档案于次年七月底前立卷存档。 (三) 归档要求 1、所有技术档案必须原件归档、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开列清单,并签署意见。 2、归档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图象清晰,字迹工整,钢笔书写,签字手续完好。 3、技术材料归档后,如有补充,应及时把补充的材料送交档案室, 如需修改,应由材料主要编写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档案保管借阅 1、档案室人员将档案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保存期限与制定经。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档案,任何人不得转借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提供保密档案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档案室必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蛀、防腐等。 3、对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组成鉴

2020年环保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2020年环保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 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发现的制程品质异常能够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分析和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拉线生产过程中品质异常的处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 品质部: 4.1.1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必要时,其他部门也可提出); 4.1.2异常原因分析部门(必要时,技术部协助予以分析); 4.1.3主导现场小组讨论解决制程异常问题,并做全程跟踪; 4.1.4改善成效之追踪及稽核。 4.2生产部: 4.2.1 改善措施的填写与实际改善工作的执行。 4.2.2 协助现场小组解决制程异常问题; 4.2.3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3 技术部: 4.3.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3.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4 设备组: 4.4.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4.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5 采购部: 4.5.1 相关来料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5.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6 PMC部: 4.6.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6.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5. 规定内容 5.1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见附件。 5.2 制程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 5.2.1在制程中出现下述品质不良问题,应开出《品质异常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5.2.1.1来料不良(物料缺陷); 5.2.1.2制程中发生混料;

(管理制度)环保局保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环保局保密管 理制度

环保局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实行局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局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检查局系统的保密工作,督促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的查处。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保密措施。 第四条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坚决同壹切泄密、窃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局属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的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落实保密措施,尤其对档案室、打字室、机房和重点业务科室等保密要害部位,要经常检查督促。 第二章保密范围及密级确定 第六条泄露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信息、泄露会对军事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信息为机密级;泄露会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信息、泄露会给我外交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为秘密级。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引起的公害病调查的原始数据,于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公开前,属机密级;核安全审评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审评中涉及军事设

施的部分属机密级;预防核和辐射恐怖事件、化学和生化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属机密级。 各地区全面、系统的水、气、声、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的原始监测数据,于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公开前,属秘密级;尚未对外公布的我参加双边、多边环境事务和国际环境公约谈判的对策,于未公开前属秘密级。 第七条凡由上级机关下发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从其规定;环境保护工作中涉及国家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从其主管部门的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局系统于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不便于公开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涉及国家安全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均属保密范围。 第八条对不能确定密级,又认为应予以保密的事项,由局保密委员会会同承办单位将该事项提请上级保密机关或主管部门予以确定。 第三章密件的承办和管理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密件,统壹由局档案室负责管理;局系统所产生的秘密事项经局保密委员会确认密级,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产生该秘密事项的主办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条签收:属上级机关邮寄的密件应核对信封机要号码,清点份数;属领导开会带回的密件应清点份数,签收姓名、日期要详细登记。属局本级产生的密件应登记好份数。

品质异常处理及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和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有效的控制不合格和品质异常的重复发生消除产生不合格品的隐患。 2.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制造过程出现品质异常和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理 3.定义: 3.1 不合格:不符合合同、标样、图纸、状态、公差、技术条件或其它规定的技术文件的要求。 3.2 不合格品:任何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指标不符合合同、标样、图纸、状态、公差、技术条件或其它规定要求的产品。 3.3 轻度不合格品:指不构成对产品功能和使用造成影响的产品。(按正常工艺经后道加工后,仍能符合标准要求) 3.4 严重不合格品:指构成对产品功能和使用造成影响的产品。(必须改制或已无加工价值) 3.5 重大质量事故:指某产品在生产过程出现:经济损失达30000元以上批量不合格。 4.指导文件: 4.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职责: 5.1 品检部负责提报异常与不合格;制造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品工部负责制订对策 措施。 5.2 制造部负责按评审意见处理不合格品(包括处置过程中做好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记录、 信息传递)。 5.3 品工部负责提供返工(修)作业指导书 5.4 品检部负责对返工、返修产品进行确认; 5.5 各责任单位依不合格品评审得出的结论进行原因分析和纠正、预防措施,品检部进行措施验证。 6.工作程序:

6.3.检验员应在《不合格品(异常)处理单》注明(如属成品则记录其责任工序): 6.3.1 该产品的生产班组、日期、带班师傅、操作工等; 6.3.2 产品代号、工序名、状态、流程卡号、本批产量等; 6.3.3在不合格品特征描述栏目中注明5w2h。 6.4 对不合格品评审处理: 6.5.1.1品检部品质主管在收到《不合格品(异常)处理单》后应在4小时内签署处理意见后研发中心、品检部等部门进行评审,各相关评审部门应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诸要素进行分析和判断后,提出对不合格品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3号)

11.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3号)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已于1994年9月27日经国家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把环境档案工作纳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障档案业务经费。 第四条环境保护档案库(室)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所需仪器、设备及装具的购置经费,按有关规定从相应的资金渠道解决,不足部分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中列支。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和不同载体的环境保护档案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在业务上受上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省辖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环保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

品质异常处理操作规范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文件编号:AW-QR-PZ003-2017 拟制:孟非非日期:2017年4月21日 审核:日期:2017年4月*日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1.目的: 为规范质量文件体系,提高产品的可追塑性,更效的解决异常问题的重复发生,明确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流程,特制定此文件 2.范围: 公司质量体系所要求的第三阶文件记录表单,《品质异常处理单》、《不合格品处理单》、《纠正和预防措施单》等。公司各组织部门管理负责人及涉及人员 3.说明 A.品质异常内容属于内部异常时要求对原因分析及临时解决措施在4小时内给予答 复,永久措施和需要与客户、供应商进行沟通的最长可延长2个工作日 B.品质异常分为四级 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A级致命缺陷影响安全的所有缺陷,会影响使用寿命的,造成产品失效故障的,造成产品组装困难的,造成下道工序混乱的缺陷难以纠正的情况都为致命缺陷B级重大缺陷可能影响使用寿命的,易于修复的故障,对产品组装肯定会造成困难的,外观难以接受的,给下道工序造成较大困难的易于纠正的情况都为重大缺陷 C级一般缺陷不会影响产品的运行或运转,不会造成故障的起因,对外观影响较大,会对下道工序影响较大的,可能影响装配的情况都为一般缺陷

D级轻微缺陷对产品外观有影响,可能对下道工序有影响,其它方面不涉及有产品缺陷的情况都为轻微缺陷 C.三不原则 不生产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 D.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培训不放过 事故制订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职责 品质部对品质异常进行判定,并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 各责任部门对品质异常进行原因分析及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品质部对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判定给出最终判定结果,对让步接收的需由质量主管领导批准,需要时由总经理批准 品质部对不合格品的让步及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评价 5.流程 a)表头/异常描述栏 当生产品质异常发生时检验员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表头部分和异常描述栏由检验员进行填写 b)检验员勾选异常来源属于哪一环节并填写相关数量 c)涉及外协采购时需写明供应商及订单号以便准确记录质量信息 d)在异常描述时写发现的客观现象,不能主观臆断。一般采作六何法来描述即 何人何时何地何物何法何因 e)检验员在完成异常描述后通知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异常发生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江阴市锦昌机械有限公司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环保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环境体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环保相关的资料,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三同时”资料,环保设备维护记录,公司“三废”和噪声的检测报告,与第三方的签订的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等外来文件等。 三、职责 3.1、环保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三同时”的报批、整理以及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料的收集、登记、保管; 3.2、设备部负责及时提交《危险固废出入登记表》和环保设备维护记录; 3.3、行政部负责提供外部相关方提供的外来文件; 3.4、后勤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协议和处理记录; 四、归档要求 4.1各相关部门归档要求 设备部、行政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在处理好环保相关事项后,需按照以下几点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整理完毕一周内提交给环保部进行

统一管理: 4.1.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 4.1.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4.1.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存放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2环保部档案管理 4.2.1、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存档;跨年度的总结放在 4.2.2、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 4.2.3、档案文件统一用文档盒进行存放,文档盒标签需按照公司的“文档盒标签”要求进行编辑打印,文档盒按照年度、内容进行排放。 五、档案的借用 5.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保密文档需部门总监批准才可借阅。 5.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环保部人员要定期

环保法律法规

环保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基础知识 1.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3.《水污染防治法》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4.新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环境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手段,调整和影响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下环境经济政策包括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财政支持。 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1.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

求公众意见。 2.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3.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5.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主要是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6.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7. 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一)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

ISO14001-2015环保档案管理规范

环保档案管理规范 (ISO14001-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规范企业的环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企业在环境保护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 (一)负责对各单位环保档案的管理进行检查; (二)负责指导、协助各单位进行环保档案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 (二)保证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成套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第六条公司环保档案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建厂以来的所有新、扩、改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每项包含环评报告书(表)、批复、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申请表等。 (二)排污申报 包括往年、本年度申报登记表。 (三)排污许可证 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历年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四)监测报告 包括历年监测报告、企业自测报告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资料 危废台账、委托外单位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的协议或合同、危废处置协议、处置方危废经营许可证、转移五联单、各年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名称、产生量及进行安全处置的有关证明材料;各类废物处置量的原始凭证及统计表。 (六)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排污费缴费单据 上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件装订成册,本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以活页夹的方式保存备查。(七)生产工艺技术资料

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污染物排查报告,现有各生产线名称、生产能力、工艺描述及流程图、排污节点图、主要反应方程式及水量平衡图(表),主要物料平衡。 (八)污染处理设施技术资料 包括环保设施名称、运行状态、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设计效率、实际处理效率以及核查时段内各年与主体工程设施的同步运转率等资料。上年度及本年度设施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台账、排污口监测台账等。 (九)COD、氨氮在线监控设备资料 包括设备采购合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联网报告,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设备产品认证文书,设备出厂合格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一年的监测数据结果,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口设计、安装技术文件,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和运行维护协议。 (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每年修订情况,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配置、演练记录及照片。 (十一)清洁生产资料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1.目的 为了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使重大品质异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改善,防止相同的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品质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制程控制。 3. 名词释义 品质异常:因制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也称制程异常。 停机:生产线生产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或生产线不具备开机条件而已开机时,作停机处理,并下发《品质异常反馈单》。 4. 职责 检验科负责品质异常的反馈与跟进。 责任部门负责对品质异常进行分析、改善与预防及不良品的处理。 5. 作业流程 品质异常问题分类

异常问题处理流程 5.2.1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QC迅速对已发现的问题品作好标识并隔离。 5.2.2问题反馈 5.2.2.1发现人员或QC立即向上级或责任部门报告。 5.2.2.2根据本流程的要求填写《品质异常反馈单》并传递到责任部门。 5.2.2.3一般情况发《品质异常反馈单》即可,若某一问题多次发生,或问题较 严重,可能会导致批量不合格或客户重大投诉时。检验科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责任部门改善。 5.2.3异常问题处理 5.2.3.1当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上表不需停机的问题),仅外观不良、非关键 尺寸超差时或问题未最终确认时,在得到检验科长级或厂长同意后,不需要停机,可进一步确认或执行在线分选。 5.2.3.2当生产线出现异常时(上表中需停机的问题),相关人员参照本流程的要 求,暂停有问题的机器或工位的操作。 5.2.4停机的时机 5.2.4.1 出现上表中需要停机时,QC直接下达停机指令,即上述表中所致A类问 题,员工/主操/领班应主动停机。 5.2.4.2 出现需要停机时,QC直接下达停机指令,相关部门不执行的,QC领班 跟进处理。即上升为B类问题。 5.2.4.3 出现需要停机时,QC及 QC领班先后要求停机,相关部门仍不执行的, 及时反馈到检验科长,由检验科长跟进处理,即上述的C类问题。 5.2.5纠正行动 5.2.5.1责任部门收到《品质异常反馈单》后,应立即组织改善,对品质异常问 题进行改进。 5.2.5.2停机后,QC领班、生产领班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对存在问 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措施。

2020年环保政策盘点

2020年环保政策盘点 2020年1月1日起,有多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等文件生效,小编对此作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国家级相关文件 0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0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 2019年11月12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完善了鉴别程序,修改了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修改了针对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的判定规则。 0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2019年11月13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扩大了适用范围,优化技术要求,完善鉴别程序。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0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执法,提出了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断和处理,确定了焚烧炉炉温不达标的判定和处理。

适用于所有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在投入运行之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05 2019年6月4日发布,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脱氮生物滤池系统的定义和术语、脱氮生物滤池组成系统及工艺流程等。 省市相关文件 01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夯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委托把关原则。2020年1月1日起,未满足《补充要求》,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不得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检测),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数据和报告。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_664-2019 2020 年1月1日起,所有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执行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详情参见标准原文)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_ 2373-2018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将环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如下 1.各种环保工作原始记录本、表、图、照片。 2.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各种报表。 3.环境监测站编写的各种监测报告,公司内部监测数据。 4.污水处理站加药及污水处理记录。 5.在线监测监测数据。 6.各种危险固废产生及处置台账。 7.环境保护新增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8.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下发各类文件等。 (二)归档期限: 1. 各种原始记录表图、各种报表于次年一月底送交档案室。 2.各种报告完成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3.科研资料鉴定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4. 污染源动态档案于次年二月底前整好、立卷送交档案室。 5. 本站编印的各种论文、技术报告等技术文件,完成

及时送交档案室。 6.有关技术文件接收后,应及时送交文书。 7.全年技术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建档完毕。 8. 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的技术资料,回站后交档案室归档。 9. 文书档案于次年七月底前立卷存档。 (三) 归档要求 1. 所有技术档案必须原件归档、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开列清单,并签署意见。 2. 归档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图象清晰,字迹工整,钢笔书写,签字手续完好。 3. 技术材料归档后,如有补充,应及时把补充的材料送交档案室,如需修改,应由材料主要编写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档案保管借阅 1. 档案室人员将档案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保存期限和制定经。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档案,任何人不得转借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提供保密档案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 档案室必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蛀、防腐等。 3. 对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组成鉴

环保政策法规标准

2020年1月1日起,有多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等文件生效,小编对此作了整理供 大家参考。 1国家级相关文件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 2019年11月12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完善了鉴别程序,修改了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修改了针对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的判定规则。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2019年11月13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扩大了适用范围,优化技术要求,完善鉴别程序。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执法,提出了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断和处理,确定了焚烧炉炉温不达标的判定和处理。 适用于所有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在投入运行之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脱氮生物滤池通用技术规范》(GB/T 37528-2019) 2019年6月4日发布,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脱氮生物滤池系统的定义和术语、脱氮生物滤池组成系统及工艺流程等。 2山东省相关文件 1、《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夯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委托把关原则。2020年1月1日起,未满足《补充要求》,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不得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检测),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数据和报告。 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_664-2019 2020 年1月1日起,所有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执行表2 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4、《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_ 2373-2018 2017年1月1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企业,自2020年1 月1日起按照所在控制区执行表2中的排放限值。 表格未完,详情参见标准原文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

15环保档案管理办法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规范企业的环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企业在环境保护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 (一)负责对各单位环保档案的管理进行检查; (二)负责指导、协助各单位进行环保档案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 (二)保证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成套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第六条公司环保档案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建厂以来的所有新、扩、改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每项包含环评报告书(表)、批复、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申请表等。 (二)排污申报 包括往年、本年度申报登记表。 (三)排污许可证

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历年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四)监测报告 包括历年监测报告、企业自测报告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资料危废台账、委托外单位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的协议或合同、危废处置协议、处置方危废经营许可证、转移五联单、各年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名称、产生量及进行安全处置的有关证明材料;各类废物处置量的原始凭证及统计表。 (六)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排污费缴费单据上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件装订成册,本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以活页夹的方式保存备查。 (七)生产工艺技术资料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污染物排查报告,现有各生产线名称、生产能力、工艺描述及流程图、排污节点图、主要反应方程式及水量平衡图(表),主要物料平衡。 (八)污染处理设施技术资料包括环保设施名称、运行状态、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设计效率、实际处理效率以及核查时段内各年与主体工程设施的同步运转率等资料。上年度及本年度设施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台账、排污口监测台账等。 (九)COD氨氮在线监控设备资料 包括设备采购合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联网报告,计量器具CM(标志、进口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设备产品认证文书,设备出厂合格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一年的监测数据结果,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口设计、安装技术文件,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和运行维护协议。 (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每年修订情况,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配置、演练记录及照片。 十一)清洁生产资料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报告、验收资料。 (十二)人员资质证明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76) 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内政办发【2014】38号) (83)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8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96)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18)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16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72)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20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 (2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79)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28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311)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18)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9-2013) (3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2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34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347)

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公 ^司 环保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部 **** /年 **** 月

环境保护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不断提高,增强员工环境保护观念,明确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提高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培训、环境 保护宣传和环保活动等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 在职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 三)对外包单位的环保培训教育, 由外包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环保知识培训教育,安全环保部对外包单位的培训教育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 二)安全环保部对各系统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五条工作程序 一)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在接受公司、 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要建立培训档案。 三)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前应经过安全环保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 在我公司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四)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入厂环境保护培训教 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第六条规定内容 一)各级环境保护教育要保证员工学习时间,环境保护教育时间保证在48 学时以上. 厂级16学时以上,车间级16学时以上,班组级16学时以上。每天教育 时间为8学时。 二)“环境保护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 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 考,补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教育台帐、试卷,做好档案管理。 四)厂级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2、本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保技术规程; 3、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4、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5、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等。

2017年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环保政策解读

2017年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环保政策解读2017年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环保政策解 读 2017年,18个环保政策大动作 1、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 2、继续加强环境立法,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3、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支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4、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指导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14个省市完成此前划定任务。 5、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部署推进O3污染防治。 6、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中小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等工作力度。 7、深化机动车环境管理。 8、加强重污染天预测预报和预警会商,继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9、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10、配合住建部门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11、指导各地开展2.8万多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12、各地工业集聚区要在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13、全面实施《土十条》,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 14、继续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15、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16、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精简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17、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 18、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延伸阅读: 【环保政策】2017年,这些环保法律法规已经影响你的生活 从环保政策“元年”2015年开始,我国环保法律法规接连出台,为环保产业提供了坚实的靠山。刚刚过去的2016年,这一势头得到延续。进入2017年,已经有不少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环保 法律政策启动实施。 延续2015年与2016年的热度,2017年,我国环保行业有望迎来又一个“政策年”。自今年1月1日起,已经有不少环保法律法规启动实施,悄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8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