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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建筑工程管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

则(试行)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试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郭五代

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永康

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

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要起草人:简宇航李跃春余广鵷席伟李浩冰

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

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要审查人:普柬陈思珣陈荔晓何喜钟阳

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

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选址与规划 (3)

3.1 一般规定 (3)

3.2 选址 (3)

3.3规划指标 (4)

3.4规划原则 (4)

3.5 居住环境 (4)

3.6交通与停车 (4)

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5)

3.8无障碍设计 (5)

3.9室外环境设计 (5)

4岩土工程勘察................................................................................................................. (7)

4.1前期工作...................................................................................................................... .7 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 (7)

4.3岩土工程勘察 (7)

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 (8)

5 建筑设计....................................................................................................................... . .9 5.1 一般规定. (9)

5.2户型标准 (9)

5.3 户型设计 (11)

5.4 技术经济指标......................................................................................................... .11 6室内装修与设施 (12)

6.1室内装修 (12)

6.2室内设施 (12)

7 结构设计....................................................................................................................... . (13)

7.1一般规定 (13)

7.2 地基基础 (13)

7.3体系和材料 (13)

7.4其他 (14)

8设备设计 (15)

8.1 给排水设计............................................................................................................... .15 8.2 暖通设计 (15)

8.3 燃气设计 (16)

9 电气设计 (17)

10 节能设计 (19)

10.1 一般规定 (19)

10.2设计 (19)

1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规范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依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精神,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城镇保障性住房。

1.0.3 本导则适用于云南省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工程设计、审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1.0.4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应与建设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居民的住房状况、家庭结构等因素及条件相结合。

1.0.5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应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原有场地上的自然生态条件,注重建筑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避免造成文物破坏、水土流失或其他灾害。

1.0.6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应符合该地区相关城市规划的要求。

1.0.7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应按照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和省地环保型住宅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应用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1.0.8 出租类保障性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9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勘察和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规范和完整,签章齐全并符合建设部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1.0.10 保障性住房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审查机构提出的问题回复后,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必须将修改补充文件或修改通知单按之前已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的同等份数提交委托方,委托方应及时发放到相关单位。

1.0.11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执行国家、云南省和当地现行相关政策、标准、规范、规定。

2 术语

2.0.1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指为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或筹集的住房。通常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称为保障性住房。

2.0.2 廉租住房

指政府提供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或通过购买、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按照当地政府

规定的供应标准,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2.0.3 公共租赁住房

指政府提供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或通过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供应标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2.0.4经济适用住房

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0.5 成套小户型住宅

是公共租赁住房的形式之一,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主要供二至三口人家庭居住使用的小户型住宅。

2.0.6 宿舍型住房

是公共租赁住房的形式之一,按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但不设厨房。套内含一间或多间居室,每居室一般供一人居住使用的宿舍。

3 选址与规划

3.1 一般规定

3.1.1 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它相关规划的要求。

3.1.2 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3.1.3 保障性住房项目宜选址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方便生活、方便就业的城区。

3.1.4 根据各地情况,倡导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结合云南省城镇上山政策,优先选用适建山地。

3.1.5充分考虑规划用地周围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部有保留价值的地形地物、植被、河流、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

3.1.6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3.1.7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功能完善、规模适当、形式丰富。

3.1.8 保障性住房项目须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住房和设施。

3.1.9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筑日照标准、通风和噪声控制标准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和当地的相关规定。

3.1.10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以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为主,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3.2 选址

3.2.1 选择地质条件适宜、环境适宜的区域。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在选址工作中应进行选址勘察和地质灾害评估。

3.2.2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宜临近城市的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点、交通换乘枢纽等,充分保障居民的出行要求。

3.2.3 结合城市、镇总体规划,考虑居民的就业可能性。

3.2.4应建设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配套设施能够与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同期投入使用。

3.2.5 保障性住房项目宜与普通商品住宅小区搭配建设。

3.3 规划指标

3.3.1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容积率原则上不应低于1.6,且不宜高于2.8。

3.3.2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住宅建筑净密度宜控制在20%~30%。

3.3.3 以小区形式独立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绿地率不应低于30%。

3.4 规划原则

3.4.1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完善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2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3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

3.5 居住环境

3.5.1 建筑布局应充分考虑冬季日照、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充分利用夏季自然通风,建筑的主要朝向宜选择当地最佳朝向。

3.5.2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宜考虑小区的风环境、声环境,以保证适宜的居住环境。

3.6 交通与停车

3.6.1小区道路应安全便利。机动车道路应满足消防、防灾、救护等通行要求。

3.6.2 小区室外设施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

3.6.3小区停车位的规划设计应按以下的要求设置:

1 保障性住房项目小汽车总停车位数根据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确定,原则上按照不高于0.5辆/100㎡的标准设置。

2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小汽车停车位宜尽量结合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设置,以增加该部分停车位的社会服务功能与综合经济效益。

3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居住组团内部原则上仅设置少量公共访客小汽车停车位,公共访客小汽车停车位数量宜按0.1辆/户的标准设置。

4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应充分考虑安排住户非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数应不低于1.2辆/户。

5应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可结合自行车停车位综合考虑。

3.6.4小区道路应考虑自行车与步行的出行便利。

3.7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3.7.1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城市规划进行区域合理统筹,但应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

3.7.2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模应符合规范及城市规划规定,其中配套商业设施规模应按照不高于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15%的标准设置。

3.8 无障碍设计

3.8.1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需求,除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外,还宜按5套/100套的数量标准配套安排无障碍住房。

3.9 室外环境设计

3.9.1 注重绿化环境设计,选择适宜当地种植的树种,注重植物的高低搭配和四季变化;设置适当的建筑小品,丰富和美化环境。

3.9.2 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和车辆停放,减少噪音。综合考虑人行道的布置,方便步行与室外活动,创造安静、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

3.9.3 综合考虑公共活动场地与步行系统的设置。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注重居民的交往空间的塑造,有助于居民的交流与和谐相处,有助于老年人的室外活动和交往。

3.9.4 为居民锻炼和儿童玩耍设置足够的室外健身器械与儿童活动器材。

3.9.5 供电、电信、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并留有安全防护距离。

3.9.6 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以及与规模相适应的公共厕所和卫生设施。

3.9.7 注重节约能源,有条件地区宜设置中水处理系统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

4 岩土工程勘察

4.1 前期工作

4.1.1 保障性住房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实施前应取得勘察任务书,包括总平面图、整平标高、结构特点、预计基础型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4.1.2 必须编制勘察纲要,文字、图表部分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

4.2.1 必须按勘察纲要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现场勘探及取样工作。

4.2.2 必须按勘察纲要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原位测试工作。

4.2.3 现场编录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必须有记录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

4.2.4 室内试验必须按土工试验任务书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前应检查来样样品质量,提供相应试验成果图表。

4.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3.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工程概况应描述项目名称、地点、勘察阶段、等级、任务要求、依据的技术标准、层数、拟采用的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埋深等。

4.3.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明确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及原位测试的种类、方法及数量。

4.3.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判断建筑场地有无岩溶、滑坡等不良地质作用,分别评价不良地质作用对场地及建筑物的影响及防治建议。

2应判断建筑场地有无软土、膨胀岩土等特殊土,并分别评价。

3 必须评价地下水类型、水位及其变化情况,提供水文地质参数,对水和土的腐蚀性进行评价。

4对建筑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稳定性进行评价,划分抗震地段,判别饱和砂土、粉土的地震液化情况。

5对可能采用的天然地基、桩基础或地基处理方案进行评价,提出一种或几种地基基础方案建议。

6必须提供地基土承载力及抗压、抗剪等强度指标,压缩系数、压缩模量等变形指标,并分层提供e—P曲线。

4.4 岩土工程勘察验收

4.4.1勘察单位参与验槽时,必须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校核所提岩土参数是否合理;检验开挖揭露的地下水情况、持力层和承载力等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对比分析勘察文件的评价和结论是否合理。

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为成套型住房,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为基础。

5.1.2 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坚持“小套型、功能全、精细化、全装修”的原则,符合适用、安全、经济、环保要求,满足居住基本的性能标准。

5.1.3 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和户型设计应满足模数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并利于工业化。

5.1.4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要求。

5.1.5 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

5.1.6 保障性住房居住人口可按每居住空间一人计算,每套不超过3人。电梯宜按320人/部配置。

5.2 户型标准

5.2.1 廉租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内。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

5.2.2 廉租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5.2.3 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以40㎡左右为主。根据使用对象可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宿舍型住房。

5.2.4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可分为A型和B型。应以A型为主,B型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 成套小户型住宅户型标准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5.2.5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应独立成套,每套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起居、就餐、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5.2.6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25至40㎡。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6规定。

5.2.7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有居室、卧室、卫生间、阳台以及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

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可按照A型、B型两种类型设计,户型设计标准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标准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5.2.9 经济适用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5.3 户型设计

5.3.1 单元平面设计应优化公共交通核与设备、管井的布置,合理布置公共走道,尽量减少公摊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

5.3.2 户型平面设计应该做到分区合理,布置紧凑,流线通畅,尽量减少交通面积。

5.3.3 起居室、卧室、厨房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

5.3.4 厨房应设置排油烟竖井。

5.3.5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排气竖井。

5.3.6 应充分考虑住房全寿命周期内使用功能调整的需求,优先选用可灵活划分空间的结构体系,为住房适用空间的可变性、灵活性创造条件,以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5.4 技术经济指标

5.4.1 户型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1 户(套)型建筑面积[m2/户(套)]

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3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4 使用面积系数(%)

5 户型阳台面积(m2/户)

6 室内装修与设施

6.1 室内装修

6.1.1 出租类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1.2 室内装修应遵循简约、安全、环保、节能、耐用、经济的原则,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节能、环保等标准要求的装修材料。

6.1.3 保障性住房全装修造价应予以控制。装修标准应不低于表6.1.3的基本要求。

6.2 室内设施

6.2.1 出租类保障性住房的厨房应配置案台、灶台、洗涤池、厨柜,并预留安装排油烟机的条件。

6.2.2 出租类保障性住房的卫生间应设洗浴器、洗面器、便器。住宅内应设置洗衣机位。

7 结构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保障性住房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二级注册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模拟题一解析2

(二)试题解析 1.总图场地分析 老年养护院设计用地位于城市次干道交叉口的西南角,北侧是次干道,东侧是主干道,西侧是居住区,南侧是公元绿地。试题规定,基地的主、次干道均朝向北侧次干道。矩形建筑控制线范围处于用地中部,北面留出大片场地显然应为建筑主入口广场及停车场所用。建筑南面场地紧邻公园,日照及其他环境条件均好,其切人公同的一块用地正好可作老人户外活动用建筑西侧场地内既有设备用房一座,提示该用地当以后勤使用为主。建筑东侧场地使用性质没有明确定义,可考虑作环境绿化隔离之用。这样的场地分析结果将决定养护院建筑平面合理的功能分区关系:主入口及入住服务在北,居住单元在南,后勤办公在西,医疗与公共活动在东。 2.确定平面轮廓和柱网 从使用功能和用地条件看,老年养护院建筑采用低层、低密度、小体量分散的园林式布置无疑是比较合适的。但作为考试对策,矩形轮廓、正方形柱网的集中式布置、在图形上不作任何多余的文章,则是最佳选择。此外.集中式布置还方便使用与管理,容易满足建筑各种功能空间之问的联系要求。因为注册考试没有造型要求.大可不必在建筑形式处理上耽误时间(图28-2-4)。 整齐划一、较大柱距的框架结构为各种现代大型公共建筑的平面组合提供了充分的灵活性。至于具体柱距的确定,就应试而言本不是要害问题,考试时不必过于纠结。当然,你选择的柱距如果恰好与出题人的考虑一致,排房间时会比较顺畅。但一般应试者在紧张的考试中不大可能做到这一点,故笔者不主张在柱距问题上花太多时问去反复琢磨.相信这不是设计成败的关键。不过此题大量养护居室的开间宽度最好能把握住,考虑无障碍住房空间尺寸满足轮椅使用者的通行、停留与同转需要,居室开间宽度不宜小于医院病房的最小宽度3.60m,柱距大于7.2m恐怕是必要的。因此,结合用地宽度,采用7.5m柱距,把轮廓尽量作大些,以便利用大天井更好地解决建筑采光通风问题,做一个横向13个柱距,纵向8个柱距的矩形平面,按建筑面积控制要求,挖去超出的面积做天井,是合乎理性又简单的应试答案。 3.老年养护院属于“新生事物”.如何进行正确设计,建筑师应事先对其进行使用功能的具体分析。 老年养护院的基本使用功能与常见的疗养院、托儿所相近。本试题要求设计一所只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服务的小型机构,其主要功能是半失能老人的居住养护、交往与康乐,如同普通疗养院的休闲活动区,而失能老人养护部分的功能又接近医院住院部。处理养护院的功能关系,应强调的不是分隔和分离,而是亲和与融合。这和法院的内外隔离完全不同.甚至和门诊部要求的“医患分离、分流”也很不一样。其中没有金库、羁押那种需要“严防死守”的区域.倒更像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术语中英文对照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术语中英文对照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 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不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2.0.3 市 municipality; 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 town.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 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 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 3.0.12 近期建设规划 immediate plan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的安排。 3.0.13 城市详细规划 detailed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3.0.14 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3.0.15 修建性详细规划 site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3.0.16 城市规划管理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 城市规划编制 4.1 发展战略 4.1.1 城市发展战略 strategy for urban development 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远性和纲领性的谋划。 4.1.2 城市职能 urban function 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4.1.3 城市性质 designated function of city 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4.1.4 城市规模 city size 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建筑设计服务计划书最全面

建筑设计服务计划书 一、对项目的认识 1、项目地点 某某路?号 2、项目规模 总用地面积:1248887平方米 其中: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590000平方米 地块规划建筑总面积:1280000平方米 其中:地块商业面积:300000平方米 街铺 30000平方米 集中高层商业 270000平方米 地块住宅建筑面积:980000平方米 3、项目性质及要求 是一个集住宅、商业、商务、配套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高品质房产开发项目。其目的不仅仅是满足简单的房产开发需求,也是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和可持续开发建设,来构建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以满足城市发展具体要求的需要。本次设计的意义在于满足以下要求: ——为开发企业寻求合理的利润平衡点; ——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 ——尊重生态环境的要求; ——构建城市新地标的要求。 二、设计的成果、内容及深度 为确保本项目的设计质量,缩短设计周期、保证设计进度及施工配合我们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

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根据业主要求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完成该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整个设计过程分两个阶段进行: a.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b.建筑初步设计 设计深度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在收到业主的委托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设计资料后60日内,我方将根据中选方案及业主的修改意见完成总体规划平面调整和主要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部分 规划说明书 区位分析图 基地现状分析图(建筑、风貌、用地评价) 规划结构分析图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分析图 步行系统分析图 竖向设计图 停车场及地下空间分析图 绿化系统分析图 景观结构分析图 环境意向设计图 主要景点放大设计图 开放空间组织图 建筑高度分布图 分期建设图 主要沿街建筑立面效果图 综合管网规划方案图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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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 作者:薛静, 余翔, Xue Jing, Yu Xiang 作者单位:薛静,Xue Jing(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510660), 余翔,Yu Xiang(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成都,610017) 刊名: 天然气与石油 英文刊名:NATURAL GAS AND OIL 年,卷(期):2010,28(2) 参考文献(11条) 1.许乙弘Art Deco的源与流 2002 2.张建华建筑设计 2007 3.张兵城市规划实践的分析理论 1998 4.谢文慧;邓卫城市经济学 1999 5.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 2006 6.徐建刚城市规划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世纪中国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丛书 2002 7.王爱华;夏有才城市规划新视角 2005 8.王祖华;蔡健;徐进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2008 9.同济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市环境保护 1982 10.许浩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技法 2005 11.日本建筑学会建筑与城市空间绿化规划 2006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窦志.赵敏试论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期刊论文]-建筑学报2002(10) 2.王民成.WANG Min-cheng浅析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的关系[期刊论文]-山西建筑2009,35(26) 3.高云.金长峰试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期刊论文]-城市建设2010(9) 4.李冠.朱方位浅谈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关系[期刊论文]-科技信息2009(27) 5.冯丹.王东军浅谈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6) 6.彭碧.向德军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研究[期刊论文]-大科技·科技天地2010(9) 7.郑伟.王健浅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期刊论文]-中华民居2010(11) 8.尹彦凤.李勇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一体论[期刊论文]-中国科技博览2010(25) 9.郑倩.Zheng Qian现代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分析[期刊论文]-价值工程2010,29(6) 10.冯志刚浅谈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期刊论文]-科技创新导报2008(8) 引证文献(1条) 1.胡术颖.叶崇福关于建筑设计与城市的综合探讨[期刊论文]-中华民居 2011(6) 本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c413446554.html,/Periodical_trqysy201002016.aspx

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设计总则 3.1.1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 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3.1.2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 等的不利影响。(住宅建筑规范) 3.1.3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住 宅建筑规范) 6.1.4 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 可再生资源。(省住宅设计标准) 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建筑规范) 3.1.6 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住宅建筑规范) 3.1.7 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住宅建筑规范)3.1.8 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住宅建筑规 范) 3.1.9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住宅建筑规范) 5.2.6 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住宅建筑规范)3.1.4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 本要求。(住宅建筑规范)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 间。(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5.1.1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5.4.5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 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 4.3.1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4.3.2 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操作台、灶台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省住宅设 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 4.4.2 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 门不应该直接开在厨房内。(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4.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并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 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 措施。(住宅设计规范)

第四章服务性园林建筑

第四章服务性园林建筑 服务性园林建筑是现代园林的组成要素,包括餐厅、茶室、接待室、小卖部、厕所等不同功能的建筑。 此类建筑一般体量不大,功能相对简单,占园林用地的比例很小(一般约2%~8%)、但因处于公园或风景区内,直接服务于游人,因而建筑物的选址和设计是否得当、功能是否合理,对增添景区与公园的优美景色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时需谨慎对待。 第一节概述 一、选址 1、位置对选址的影响 服务性建筑需均匀地分布在游览线路上,与各风景点穿插布置。因其自身在景区环境组织中亦起了控制和点景的作用,所以原则上要“巧于因借,精在体宜”。过于庞大或沉重的建筑会破坏风景的连续性和氛围,宜置于景区外围。 基址的选择要反复推敲,衡量利弊,在选择最佳视点和对景区环境造成的影响两方面做出准确的评价。 通常各服务点水平间距为l00m左右,高差以10m以内为宜(地形杂或景区面积大的可适当增大。 2.场地 1)一般要求。工程地质的好坏,直接影响房屋安全、基建投资和进度。在景区服务性建筑的基地,土质要坚实干爽,要充分利用原地形合理组织排水,在朝向上要尽量避免冬天的寒风吹袭或夏日的炎阳直照。 建在险峻悬崖、深渊狭谷间的各项服务性建筑要注意游客的安全,妥善安排各项安全措施,以防止失足、迷向或暴风雨吹袭等所产生的种种意外。 在平缓斜坡上营造建筑物的方法是: ①可将地面构筑成梯田状,建筑物所处地坪实际仍为平地。 ②是构筑台阶地形,建筑本身会有高差变化,与前法相比可减少挖土和

填土。 ③是使用支柱结构,适用于坡度过陡或较难平整的基地。建筑物悬空能造成一种独特的景现。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坡度缓急,都需在基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面上,设置排水坡或开挖排水沟,便于截流。 2) 环境景观。优美的环境景观会引起游客的关注,服务性建筑在布点时应尽量发挥环境的优越条件,仔细分析所在环境的景观资源及其性质,使建筑本身与环境相辅相成,并能表达所在环境景观的特有风貌。 园林服务性建筑既为景观添景,又为游客提供较佳的赏景场所,因而在建筑选址时对建筑可借之景如何与建筑基址配合须反复推敲,衡量利弊。当建筑朝向和视野有矛盾时,可采用遮阳、隔热和其他技术手段来尽量满足视野的要求。 3、建筑空间组织与环境 1)总体布置服务性园林建筑大部分是分散设置,穿插在各风景点或游览区中,也有把功能不同的几幢建筑串联起来,组成若干个建筑空间;这种处理方式有利于节约用地,创造较丰富的庭园空间,同时也便于经营管理。 服务性园林建筑在功能上不仅要满足游客在饮食和休息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它们往往也是园中各景区借景的焦点和赏景的较佳地点。因此这些风景建筑无论在体型、体量和风格等方面部要从全园的总体布置出发,在空间组织上使之能相互协调,彼此呼应。 —些属营业性建筑的辅助用房,如厨房、堆场、杂务院等在总体布置时要注意防止对景观的损害,并要妥善解决好后勤、交通、噪音、三废等问题,不要污染风景区。 风景区各种服务性建筑一股分布在游览线上或离游览线不远的地方。游览线是组织风景的纽带,建筑则是纽带上的各个环节,彼此需相互衬托,互为因借。 2)、建筑从后属于环境服务性园林建筑除考虑其本身使用功能外,还要注意建筑在园林景区序列空间中所产生的构图作用,处理好与园林景观的主从关系,应明确以环境为主,衬托环境,建筑宜起点缀作用。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 10m2; 2 单人卧室为 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国内外一流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单位信息库

国内外一流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单位信息库 国内知名规划设计专家信息库 一、国际知名规划设计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美国易道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香港国际工程设计咨询研究院 3.英国工程设计院 4.阿特金斯顾问有限公司 5. USA RHM 6.艾斯弧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7.澳大利亚DBJ建筑设计事务所 8.盛邦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9. BAZO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德国五合国际设计公司 11.太原建筑设计(李祖原)咨询有限公司 12.英国合乐集团 13.美国东肯国际有限公司 14.亚杰克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5. IAPA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16.迪生罗斯蔡尔建筑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17.中新佳联国际规划设计与咨询有限公司18.阿卡规划设计公司 19.英国奥雅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伟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1.日本竹田设计株式会社 22.美国龙安建筑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23.新加坡CPG集团新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加拿大AB—CPL国际建筑与城市设计有限公司25.国依德尔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6.德国欧博迈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7.吕贝尔设计公司 28.美国CA规划设计师事务所 29. AAUPC 30. ARTX同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1.新加坡DPC国际规划与设计事务所 32.新加坡邦城规划顾问有限公司(SCP)33.裕廊国际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34.德国ISA意厦国际设计集团 35.法国ILEX景观规划设计公司 36.五兹贝格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7.法国AREP公司 38.澳大利亚IAPA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39.美国W&R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0.加拿大普迪国际设计机构 41.德国LATZ城市与景观规划设计事务所 42.美国劳伦斯设计公司 二、国内知名规划设计单位(排名不分先后)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3.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北京土人景观与规划设计研究院 6.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城市建设研究院 8.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9.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0.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1.天津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 12.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3.石家庄市规划设计院

中设协字〔2016〕89号 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6〕89号 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

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 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 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6年12月26日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市和城市所在的区域,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市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市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研究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建筑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因而城市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城市以空间与环境利用为基础,由建筑、绿化、道路、水系、人文风景等共同组成的服务于人的空间地域系统。人在任何时候都在领会城市,城市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市空间,我们对城市空间进行分析及设计,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市规划。而城市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对城市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市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市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市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市环境,必须与城市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同等重要。 城市规划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建筑的问题,建筑设计服从城市规划设计,美国城市规划师伊?沙里宁曾说:“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将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存在着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问题。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再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尤其是摄影家和画家,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就是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2 建筑设计与场地设计应协调 建筑设计不仅仅是对单个建筑物体的设计,还牵涉到场地设计问题。 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组成要素(建筑、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工程系统)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和谐,其中,建筑物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它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分析如下: (1)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 (2)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认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设计1.doc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设计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设计 1 设计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2.1.2基地高程 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2.1.4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 三、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2.2.1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一、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 二、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 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 3.3.2地面排水 一、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设施。

4.2.1楼梯 二、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九、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 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建筑设计服务标准

WORD格式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 [2016] 89 号 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 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 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 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 年至2015 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 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 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 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 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 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 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 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WORD格式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 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 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表二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 表三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6 年12 月26 日附表一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直接人工成本 技术人员等级 (元 / 人工 日)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建筑)师2679 高级工程(建筑)师2083 工程(建筑)师1765 初级技术人员1176 注: 1.“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建筑设计服务过程中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和人工日法综合成本 2.75 2.45 2.15 2.00 福利等支出。

建筑项目设计服务计划书三篇

建筑项目设计服务计划书三篇 篇一:项目设计服务计划书 01公司简介 02项目信息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03项目背景 3.1项目区位:项目位于XX省XX市 3.2地块现场照片如下: 3.3项目基本构思: 04项目计划 工作内容 总述:设计服务分三阶段内容 策划及概念性规划、建筑设计阶段和景观设计阶段 服务流程如下:

4.1第一阶段:现场踏勘及项目讨论阶段[3个日历天] 主要针对项目背景和项目特色,对项目现场进行详细踏勘,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2第二阶段:策划及概念性规划阶段[40个日历天] 针对与甲方沟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现状场地条件进行系统地对比分析,确定项目的主题和特色(包括规划理念、景观特色及建筑风格等)为下阶段规划提供参考依据。主要针对场地条件,找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优势,根据项目定位,甲乙方共同探讨确定项目的空间体系、功能布局、景观系统、生态结构、交通组织、开发强度和时序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提交成果如下: ?区域位置图 ?现状分析图 ?地区和区域市场分析 ?策划战略分析 ?项目策划 ?空间结构分析图 ?功能结构分析图 ?道路结构分析图 ?景观结构分析图 ?规划总平面图 ?效果图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投资估算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6套,光盘1张。 4.3第三阶段:建筑设计阶段[200个日历天] 4.3.1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深度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在收到业主的委托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设计数据后,我方将根据中选方案及业主的修改意见完成总体规划平面调整和主要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40个日历天)。该阶段的设计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规划部分 ?规划说明书 ?区位分析图 ?基地现状分析图(建筑、风貌、用地评价) ?规划结构分析图 ?规划总平面图 ?道路交通分析图 ?步行系统分析图 ?竖向设计图 ?停车场及地下空间分析图 ?绿化系统分析图 ?景观结构分析图 ?环境意向设计图 ?主要景点放大设计图 ?开放空间组织结构

大学校园规划及建筑设计策略分析要点

摘要: 结合进行大学校园规划及建筑设计实践,论述了中国教育大发展背景下的校园规划理论及其建筑设计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校园规划;空间;环境;环境 0 引言 近年来,全国高校建设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随着现代教育理论的更新,也促进校园规划设计观念的改变,对大学校园规划和建筑设计提出更新的要求。采用什么样的模式,建设什么样的校园是校方和规划设计部门共同关心的问题。①注重交往空间和环境的整体设计现代教育理念认为,大学不仅仅是向学生灌输知识,更着重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学习的形式和场所不再局限于课堂上,而是扩展到整个校园中。学生们除了在课堂上学习之外,在教室外的庭院中以及一切活动场所中相互交流都是获取知识陶冶性情的重要途径。因此,对话、交流、沉思乃至休憩,这些课堂以外学生更为自主的活动变得大为重要。为了顺应教育内涵的变化,新校园规划设计应着重加强校园交往空间(交流共享空间)设计,在校园内为师生提供多层次的亲切宜人的学习、交流和思考的场所,并通过各种层次交流环境的潜移默化,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设计师的关注焦点从仅仅注重建筑的单体结构转换到建筑与环境上来,把校园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实现规划、建筑、景观的整体化设计,创造“建筑之间和谐一致而不失各自的特色,建筑与环境相互呼应,融为一体”的整体校园形象。在这里,建筑只是主角之一,作为空间环境的构成要素。强化群体空间场所的感染力,加强环境和空间特色的创造。②注重校园中心区规划设计,使之成为个性鲜明,有凝聚力的共享空间在校园交往空间中,校园中心往往是处在主入口,主轴线上,由主体建筑,主要空间(广场)和主要景观组成,是学校的行政教学中心,人流交往(礼仪)中心,资源信息及景观中心,是整个校园的资源共享和环境共享空间,在某种意义上讲代表着校园的形象,统帅整个校园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因此校园中心区设计是学校设计的重中之重。③建筑集中化、综合化建筑集中化、综合化是当今校园建筑发展趋势之一,打破传统的学科分界,集合教学研究空间,集合信息传输、贮存管理等系统使之集中化、集体化。减少资源重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变分散为集中使之共享、公用。④自然与建筑的和谐一个全新的校园建设必然给生态环境带来深刻影响,同时具有鲜明特征的自然环境也对校园的空间氛围产生强烈的作用。充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充分利用地形,使建筑与地形巧妙结合,融于山水自然环境中。⑤注重校园的地域性、文化性及个性创造校园的地域性、文化性及个性是校园场所精神的实质,是师生们对校园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根基,对于全新的校园尤为重要。没有地域性,文化性与个性,校园建筑与环境将显得苍白无力。⑥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大学校园内交通组织的重点应是确保步行系统(自行车)流线的顺畅和便捷。从生活区到教学区“三点一线”之间的人流是主要人流,要设有足够宽的道路以满足人流交通。基于对以上认识的实践,我们在青岛酒店管理学院设计中刻意营造这种氛围。 1 工程概况与场地特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内第一所专门培养酒店管理、旅游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其目标是培养准外交人员,追求端庄、典雅和时尚。新校园位于青岛市李仓区,地处花椒山北麓,地形复杂,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南北坡度10%左右,属中缓坡地形。自南向北形成三个台地,台地高差4~8m。第一台地东西向坡度<3%,属平坡地形,平坦宽敞,是校园主要建设用地。第一台地东端与九水路高差约7m,西端高差约2m(入口处)。几条冲沟自南向北从校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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