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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开发区注册公司扶持政策简介

武清开发区注册公司扶持政策简介
武清开发区注册公司扶持政策简介

天津武清开发区注册公司扶持政策

1、税收奖励支持

给予地方税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留成70%-80%扶持奖励。{50万-100万(含100万)70%,100万-300万(含300万)75%,300万-1000万(含1000万)80%} 年纳税过1000万企业“一事一议”。

地方留成比例: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30%,个人所得税20%,

2、实体项目租金优惠支持

如有写字楼租赁需求,写字楼租金收费1元/㎡/天;

如有工业厂房租赁需求,标准厂房20--26元/㎡/月。

3、人才奖励政策

凡入园企业的工作人员,符合武清区人才引进条件的均可享受以下相关政策。

(1)购房补贴: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免租三年入住人才公寓。

(2)工作津贴:第一至六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每月10000元、8000元、4000元、2000元、600元、300元工作津贴。

4、人才落户政策

“海河英才”计划,大幅降低了人才落户门槛,明确了学历型、资格型、技能型、创业型、急需型五类人才落户条件。免费落户,享受天津户口。

5、股改、挂牌、上市奖励

如企业在园区上市,给予如下政策:

(1)股份制改造:完成股份制改造,市财政补助20万元,区财政补助20万元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挂牌的企业,及在天津股权交易所A板主板、A板成长板、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成长板完成挂牌的企业,市财政补助100万元,区财政补助100万元,合计200万元。

(3)对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和境外证券交易所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00

万元,区财政补助200万元。

(4)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5)对重组我区上市公司,或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区的本地重组企业,完成重组后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区财政补助500万元。本地重组企业指通过借壳上市方式实现上市目标的本地企业。

6、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获资助30-50万元,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

7、高新公寓住宿配套扶持

两人间酒店式公寓720元/月;六人间100元/人/月注:免费办理公司注册,免费提供注册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旧城改造之上下园项目还迁工程勘察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旧城改造 之上下园项目还迁工程勘察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09年9月

招标邀请书 公司: 兹邀请贵公司参加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旧城改造之上下园项目还迁工程勘察活动。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09年9 月23 日在下述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招标文件:天津武清开发区福源道20号(天鹅湖温泉度假村)6号院。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10月9 日11:00 前,送达下列地址:天津武清开发区福源道20号(天鹅湖度假村)6号院。 招标信息表:

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9 月23 日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旧城改造之上下园项目还迁工程 2、工程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上下园村 3、招标人: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武清区杨村上下园村,四至范围,东侧第六城小区, 南侧第六城小区,西侧规划路、水系,北侧规划富民路。 占地面积:约6公顷;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结构形式:剪力墙;高度:≤50米;层数:地上≤16层。 二、投标须知: 1、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 勘察深度及勘察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技术规范、规程,满足建筑设计、施工要求。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经考核选择四家单位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对投标人拟投入人员的基本要求 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本科岩土工

天津武清区商业布局概况1624401931

武清简介 (一)武清概况:武清,古为泉州,别称“雍阳”,建置于西汉,区域面积1574平方公里,辖29个乡镇街,727个行政村,总人口82万,2000年6月撤县建区。 (二)区位交通:地处京津发展带主轴中心位置,城区距北京五环、天津港各71公里,距北京首都国际机场87公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0公里。从2003年起,启动路网贯通工程,五年累计投入165亿,其中区内投资30亿,实施了103国道拓宽改造、京沪高速正线、京津塘二线(京津高速)、京津城际轨道等国家级工程,配套建设了区内“九横九纵”路网干线341公里,改造乡村公路580公里。截止到08年底,区内拥有过境高速5条,总路程164公里、出入口12个、全市唯一城际铁路经停站1座、区县级以上路网总里程594km、乡村公路总里程1330km,各乡镇到城区不超过20分钟,任意乡镇村可在15分钟内找到高速口,实现到京津半小时时空目标,形成了四通八达的现代化交通体系。 (三)经济实力: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亿,增长21%;财政收入56亿,增长33.4%,其中区级可支配收入35.5亿,增长34.9%;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增长50%;农民人均纯收入9600元,增长10%。 (四)城乡建设:中心城区规划面积86平方公里,总控制面积142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37.6平方公里,人口22万。具备2座220kv变电站,建立了陕气、华北气双气源和城区地下水、滦河水、北部地下水3个水源保障,污水处理率、集中供热率均在

80%以上;建有天狮学院(本科院校)、英华双语国际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设施及技术水平全市前列的广电中心等功能设施;完成了城区14个村撤村建居主体工作,137栋、68万平方米的还迁小区投入使用,近万人实现由农民向市民的根本转变。103国道(大运河)城区段开发完成运河文化景观建设,京津时尚广场、君利商厦、优联第六城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城市经济带、文化带、景观带初步形成。 新农村建设,确定了“2010年实现小学至高中免费教育、2015年全面实行农村医疗保险、2020年农民全面享受养老保险”三个阶段性目标;提出2010年各村达到“生产水电配齐、居住人畜分离、村庄街巷硬化、12年免费教育、生活能源气化、垃圾集中处理”最低标准;每年区可支配财力增长部分50%用于新农村。累计投入5.1亿,完成“一镇两村”试点一期20万平米住宅楼建设,1240户居民还迁;完成村街主干路硬化70公里、里巷硬化100万平方米,改造户厕1.5万户,解决155个村、18万人安全饮水问题,190个村实现垃圾集中处理,村街基础环境水平大幅度提升。 (五)产业发展:三次产业比重13:51:36。 工业是全区经济主体,形成了高新技术为支撑、外向型经济为主导、园区经济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培育了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制造、生物制药、新型建材5个新兴主导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形成两大传统行业:自行车年产1300万辆,出口200万辆,已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自行车生产集散地;地毯年产1.3亿平尺,产量及出口占全国1/3。 开发开放深入推进。1991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武清开发区,规

天津-武清区十二五规划

武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稿) “十二五”时期,是武清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武清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对于积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提升发展水平,使武清成为实施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全区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城市化为主导,以产业发展为带动,以惠及民生为着眼点,不断创新理念,拓宽思路,强化举措,有效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等各种不利因素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 ——经济呈现跨越式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328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9倍,年均增长2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达到852亿元;财政收入突破90亿元,实现跨越式发展,比“十五”末增长2.6倍,年均增长29.1%,进入了“强区”行列;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9600元和11700 元,年均增长15.6%和10.7%。 图1:“十一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图 ——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2010年,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19:47.5:33.5调整为9:50:41;工业集约发展取得新进展,“一区四园”规划不断完善,开发建设力度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初具规模;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国际保税物流园、环渤海农产品交易中心、华北工业品原料城等一批大项目开工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全区设施农业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 图2: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变化比较

天津武清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武清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保证安全、可靠、稳定的供热,确立正常的供热秩序,维护用户和开发区热力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供热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供热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户是指热能的最终使用者。本办法适用于座落在开发区范围内或由开发区供热的企业、机关、学校、幼儿园、商店、多业主小区、银行、宾馆旅店、医院和写字楼等所有用户,居民用户按市、区关于居民住宅供热管理方面的文件执行。 第四条:热力公司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热合同,并直接服务到户,热力公司可以提出相关供热装置的产品标准和品牌。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五条:供热建设项目应按照立项审批、可行性方案审批、设计审批和工程招标等程序进行。 第六条:承担供热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供热建设项目施工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并积极采用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 第七条:供热建设项目竣工后,应由开发区总公司建设部和热力公司组织验收。竣工图纸、验收资料等应及时建档保存。 第八条: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供热设施,应向热力公司提供供热设施的全部设计图纸。图纸深度应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深度标准,并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施工设计说明;

(二)用热负荷分布图; (三)供热工程施工图; (四)开发区总公司建设部批准的供热项目扩大初步设计。 热力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与用户协商,协商一致后用户即可组织施工。 热力公司发现施工图不符合《武清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或系统与主供应系统无法衔接时,应要求其更正施工设计,并监督其实施。 第九条:用户供热设施安装期间,隐蔽工程须经热力公司中间验收。主要材料、设备如直埋保温管、无缝钢管、阀门管件、水泵电机、计量装置等应符合热力公司的规定,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用户自身新投运蒸汽管线必须按有关规程进行吹扫,吹扫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出现意外事故,应由用户自行负责解决。吹扫费用由用户支付。 用户自身新投运采暖系统应在热力公司监督下进行系统清洗,清洗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凡系统清洗不合格的,应由用户自行负责解决直至合格。 第十条:用户用热接口位置由热力公司提出初步意见,签订供热合同后,由热力公司指定接口位置,热力公司负责将供热、供汽管线接至拨地红线外5米,接口及阀门井施工由用户负责,使用蒸汽的用户必须在入口处安装计量系统,计量系统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由热力公司选型安装,费用由用户承担,计量系统前不允许加装任何疏水装置。 第十一条:居民用户的采暖热指标不得超过60Kcal/M2·h,其他用户不得超过 70Kcal/M2·h,用户维护结构的设计应服从于该项热指标。确需超出以上指标的,应报热力公司批准。 第十二条:采暖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供热设施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天津市、开发区热力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要求。系统应具有热力平衡调节功能,使系统稳定、可靠、简便、适用,易于推广。多业主小区用户和公建用户的采暖系统,必须设计为具有分户控制(一户一环)、分户收费的功能。室内散热设备必须安装能够实现温度调节,分组恒温控制的装置。

天津武清开发区各种能源费用价格一览表

天津武清开发区各种能源费用价格一览表 1.自来水: 1-1贴费:无(由武清开发区总公司代缴) 1-2计量水费: ①生活区居民用水:2.5元/吨 ②一般企业: 2.7元/吨 ③以水为业的行业:5.1元/吨(例如建筑、餐饮、洗浴、饮料) 1-3污水处理费:0.8元/吨(按自来水用量,目前减半征收) 2.天然气: 2-1 贴费:约200元/立方米·日(按用户日用气量,日用气量越大收费越低,具体价格与天然气公司洽谈) 2-2 计量费:2.20-2.40元/立方米(按用户日用气量,日用量越大,价格越低) 3.电费: 3-1贴费:无(用电量在3000KV A以下,由武清开发区总公司代缴) 3-2工程费:按实际发生计收(道路干线以下的电力设备安装费用由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计收)3-3基本电费:17元/KV A·月(按用户变压器容量收取) 3-4电度电费:0.6083元/KWH(工业用电) 4.供热: 4-1 贴费:25元/平方米(以采暖面积为准,一次性支付) 4-2 运行费:6.02元/平方米·月(以采暖面积为准,计量标高为3.8米) 注:开发区采暖期为每年11月10日—次年3月25日 5.蒸汽费: 5-1 贴费:8万元/吨·小时(以申请用气量为准,签定用气合同后一次性支付) 5-2 计量费:92元/吨·小时(按计量表,每月交纳) 5-3 蒸汽损失费:2000元/吨·小时(以申请用气量为准,每月交纳) 6.通讯费: 6-1 使用费:用户每月按通信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6-2 中继线:205元/部 7.有限电视费: 7-1 初装费:1000元/公口 7-2 收视费:20元/月 8.宽带网费: 8-1 ADSL 512kb:120元/月(电话线路) 8-2 10兆宽带:4000元/月(光缆接入)

天津武清区域商业市场分析报告

天津武清区域商业市场分析报告 (一)武清概况:武清,古为泉州,别称“雍阳”,建置于西汉,区域面积1574平方公里,辖29个乡镇街,727个行政村,总人口82万,2000年6月撤县建区。 (二)区位交通:地处京津发展带主轴中心位置,城区距北京五

环、天津港各71公里,距北京首都国际机场87公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0公里。从2003年起,启动路网贯通工程,五年累计投入165亿,其中区内投资30亿,实施了103国道拓宽改造、京沪高速正线、京津塘二线(京津高速)、京津城际轨道等国家级工程,配套建设了区内“九横九纵”路网干线341公里,改造乡

村公路580公里。截止到08年底,区内拥有过境高速5条,总路程164公里、出入口12个、全市唯一城际铁路经停站1座、区县级以上路网总里程594k m、乡村公路总里程1330k m,各乡镇到城区不超过20分钟,任意乡镇村可在15分钟内找到高速口,实现到京津半小时时空目标,形成了四通八达的现代化交

通体系。 (三)经济实力: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亿,增长21%;财政收入56亿,增长33.4%,其中区级可支配收入35.5亿,增长34.9%;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增长50%;农民人均纯收入9600元,增长10%。 (四)城乡建设:中心城区规划面积86平方公里,总控制面积142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37.6平方公里,人口22万。具备2座220k v

变电站,建立了陕气、华北气双气源和城区地下水、滦河水、北部地下水3个水源保障,污水处理率、集中供热率均在80%以上;建有天狮学院(本科院校)、英华双语国际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设施及技术水平全市前列的广电中心等功能设施;完成了城区14个村撤村建居主体工作,137栋、68万平方米的

武清开发区简介

中国天津武清开发区简介 中国天津武清开发区是1991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京津之间,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远期控制规划总面积93平方公里。其中一期7.4平方公里、二期7.6平方公里已出让完毕,三期15平方公里正在招商。 区位优势得天独厚,距北京市区71公里,天津市区25公里,首都国际机场90公里,规划中的首都第二机场50公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35公里,天津港71公里。 交通体系开放便捷,周边10分钟车程范围内,有京津塘、京津、京沪等高速公路3条、高速公路出入口4个;有京津城际铁路客运站1处,至北京市区仅需19分钟车程,至天津市区10分钟车程;有京山铁路客、货运站各1处;103、104等2条国道在开发区内通过。 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绿化率达到40%以上,在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方面通过了ISO国际标准认证。 服务环境优质高效,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内设有武清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海关、检验检疫局和国际保税物流园,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提供所有进出口业务服务,同时引进了多家金融、法律、财务等服务机构。基础功能设施完备,达到“十一通一平”。配套功能设施完善,建有大型商务写字楼、星级酒店、温泉公寓、高级会馆、廉租公寓、双语国际学校、连锁超市等。

建区以来,武清开发区共吸引投资总额400亿元(其中外资35亿美元),引入50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近1000家,其中有美国艾默生和英格索兰、日本东棉和住友、韩国LG、中粮等世界500强企业14家,有丹佛斯、天狮、南玻、信义、娃哈哈、戴纳派克、EKC工业等50余家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了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等六大主导产业,六大主导产业投资总额和经济效益占到开发区总量的70%以上。建区以来,累计实现税收130多亿元,年上缴税金占武清区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吸引直接就业6.5万人,带动配套企业200多家,间接就业3万多人。 武清开发区已成为武清区对外开放的窗口,经济发展的主发动机,带动产业升级的龙头和安置就业的重要基地。

天津武清开发区蒸汽供需合同(doc 7页)

天津武清开发区蒸汽供需合同(doc 7页)

天津武清开发区蒸汽供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天津武清开发乙方: 区热力公司 (盖章)(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基本帐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天津武清开发区

为明确热力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天津武清开发区良好的蒸汽供需秩序,保证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蒸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武清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第1条:供汽位置及标准 1. 1 供汽位置: 1. 2 用汽性质: 1. 3 合同用量:吨/时。 1. 4 乙方使用压力:Mpa(以蒸汽入企业红线处 压力表压力为准)。 1. 5 用汽起始日期:年月日。 第2条:收费标准及付款 2.1蒸汽收费标准执行《天津武清开发区供热收费标准》有关规定。2.2根据本合同签订时的《天津武清开发区供热收费标准》,甲方为乙方供汽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热力增容费(贴费):热力贴费根据本合同用量确定。 乙方应支付的热力贴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本合同签署时,上述热力贴费: 已交付收据号码: (二)计量费和热损费:计量蒸汽费和供汽损失费在供汽期间根据乙方实际用汽量和本合同用量按下述标准收取: 计量蒸汽费:元人民币/吨;

供汽损失费:元人民币/吨/月。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2.3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天津武清开发区调整能源费用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调整日期和标准执行。 2.4 计量费和热损费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按其蒸汽计量仪表显示的月用量或本合同约定用量向甲方付清上月费用。付 款采用: □乙方同意付款银行凭甲方签发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将款项划转甲方,手续费由乙方支付。在此种方式下,如乙方银行户名或 开户帐号有变动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按规定日期将支票送至甲方。 2.5 乙方延期支付上述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按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天的,违约金加倍收取,迟延超过 三十日的,甲方除有权继续追收欠费本金及违约金外,并有权停 止向乙方供汽。 乙方延期支付本合同下的其他费用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3条:供汽系统 3.1双方产权划分:甲乙双方供汽系统的产权划分以接口点为界,接口点以上管线和设施归属甲方,接口点及以下管线和设施归属乙 方。 3.2双方管理权限划分:甲乙双方的管理分界点为计量仪表以下的第一道截门,管理点及以上设施由甲方管理,管理点以下由乙方管 理。 3.3用户的用汽设施,须经甲方确认是否符合与甲方蒸汽管网的对接条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汽。 3.4乙方使用压力等于或低于0.5MP(表压)时,需在计量系统后自做减压。 第4条: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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