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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促销方式的筹划—XX百货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背景公司

商场促销方式的筹划—XX百货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背景公司
商场促销方式的筹划—XX百货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背景公司

商场促销方式的筹划

—XX百货公司的税收筹划

一、案例背景

(一)公司状况

XX百货公司创立于1997年5月,是香港XX百货集团在大陆设立的第十三家百货公司。公司秉承“改革、速度、创新”的企业集团经营行动方针,以专业、系统的管理制度,在西安零售市场创下了傲人业绩。现在公司的经营面积已达到23000平方米。经营品种有家电、服装、鞋包、黄金珠宝、食品、化妆品、日用品、文具等6万多种,附设休闲项目有美容、儿童乐园、书城及餐厅。公司现有员工700名,其中管理人员50 余人。

(二)行业特征

XX百货公司属于商贸行业,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1、百货业目标客户群体较超市目标群体更容易冲动消费;

2、百货商店的特点是单品数量多,挑选性和时尚性强;

3、品类趋向高档,附加值高,而非价格最高;

4、产品生命周期短,季节性强;

5、库存周速度转慢,存货削价幅度大;

6、综合毛利率高。

(三)行业环境

1、潜在新的竞争对手入侵

新开百货门店的进入壁垒较高,现有黄金商圈的网点资源已被先进入者占有。但近年来商务部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分销权的审核下放到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从而为外资企业进入国内零售市场创造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外资零售进入百货行业提速。总体上,来自日韩、港台等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大多采取直接投资、收购股权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而欧美企业多采

取出租品牌使用权的方式进入。

2、替代品的威胁

目前情况,在百货购物不仅能买足人们购买需求,而且是一种休闲方式,专卖店以及网络购物等方式尚不能对百货店形成冲击。

但另目前情况:

(1)购物中心快速成长。

(2)网上购物爆炸性增长。

3、购买者议价能力

虽然下游消费者对于价格较为敏感,促销会争取到更多地客户,但是由于促销期间销售额会大幅增长,促销折扣并不会影响百货店的利润。另,下游消费者较为分散并且,下游消费者对于百货商业渠道的依赖。

4、供应商议价能力

上游厂商议价能力较弱。目前中国处于商品供给大于需求阶段,上游供应商的产品的过剩及同质化,上游供应商对百货的商业渠道的依赖,所以上游厂商议价能力较弱。一般具备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也会选择百货作为重要的销售渠道。

百货一般是“品牌联营”的盈利模式,把风险转嫁给供应商,毛利率较为稳定,经营风险较低,一般百货聚集产业链的主要利润。

5、现存竞争者之间的竞争

百货行业作为最早发展起来的零售业态,由于集中度较低,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主要为同一区域或者城市同一商圈内的竞争。

(四)问题提出

在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之下,XX 百货公司准备于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开展大规模的促销活动以扩大市场销量。公司究竟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促销方式在扩大销量的同时又能保障公司利润呢?由于公司对营销活动的涉税问

题并不了解,现在我们将从节税角度给予该公司咨询。

二、税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3]38号)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售税额中扣减。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适用于方案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3]38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适用于方案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中对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批复如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适用于方案二、三

三、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

(一)筹划方案

产品、定价和销售是公司营销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而税收筹划作为公司理

财的一个重要领域同样是以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两者是紧密联系的。对于一个具体的促销活动而言,经营者也必须充分考虑其涉税问题。为了帮助XX百货公司了解营销活动的涉税问题,选择恰当的促销方式,现以100元销售额为基数提供了以下三种促销方案。

方案一:商品7折销售,即价值100元的商品以70元销售;

方案二: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购物券,可在商场购物;

方案三: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上述方案是目前商业企业经常采用的三种促销方式,那么哪一种方案促销方式税收负担相对较轻,哪一种方案对企业更为有利呢下面通过一案例具体分析以上三种方式所涉及的税种及承担的税务,以期商业企业选择让利促销方式时作为参考。

我们假定XX百货公司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百货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对于商家来说以上三种方式的应纳税情况及利润情况如下(仅分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主要税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未考虑)。

(二)方案计算

方案一:商品7折销售,价值100 元的商品售价70 元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要视情况而定。现行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回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很明显,前者的税负更径,后者的税负更重。这里假设该商场是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因此应税销售额以发票上注明的打折后的售价计算,且为含税销售额。

XX 百货公司税收负担和利润情况如下:

1. 应纳增值税额= 70/(1 + 17%) x 17% - 60/(1 + 17%) x 17% = 1. 45(元);

2. 应纳企业所得税= [70/(1 + 17%) - 60/(1 + 17%)] X33% = 2. 82(元);

3. 利润额= 70/(1 + 17%) - 60/ (1 + 17%) =8. 55(元);

税后净利润= 8. 55 –2.82 = 5.73(元)。

方案二: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购物券(假定30元商品的成品为18元)消费者购物满100元,可获得30元的购物券在商场购物。这种方式相当于XX百货公司赠送30元商品(成本为18元),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由商场承担,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分析如下:

1. 应纳增值税

销售100 元商品时应缴纳增值税

100/(1 + 17%) X 17% - 60/ (1 + 17%) X 17%=5.81(元)

赠送价值30 元的商品为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30/(1 + 17%) X 17% - 18/(1 + 17%) X 17%=1.74(元)

合计纳增值税=5.81 + 1. 74 = 7. 55(元)。

2. 应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0]57 号文件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 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XX百货公司需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30/ (1 - 20%) X20% = 7. 5(元)。

3. 应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应

纳企业所得税额=[100/ (1 + 17%)-60/ (1 + 17%) ] X33% = 11. 28(元) ?

4. 利润额= 100/ (1 + 17%) –60/ (1 + 17%) - 18 /( I + 17%) - 7. 5 = 11. 30(元)

税后净利润=11. 30-11.28=0.02(元)

方案三:购物满100元,赠30元现金

在这种方式下,返还的现金属赠送行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扣除,而且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保证让顾客得到30 元的实惠,百货公司赠送30元现金应不含个人所得税,是税后净收益,该税应由百货公司承担。因此,同方案二一样,赠送现金的XX百货公司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同时还需为消费者代扣个人所得税,分析如下。

1. 应纳增值税

销售100 元商品时应缴纳增值税

100/(1 + 17%) X 17% - 60/ (1 + 17%) X 17%=5.81(元)

2. 应纳个人所得税(同方案二)

赠送价值30 元现金时XX百货公司需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30/(1 -20%) X 20%=7.5(元)

3. 应纳企业所得税(同方案二)

由于赠送的现金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00/(1 + 17%) - 60/( 1 + 17%)] x 33% = 11. 28(元)

4. 利润额= 100/ (1 + 17%) –60/ (1 + 17%) - 30 - 7. 5 = -3.31(元)

税后净利润=-3.31-11.28=-14.59(元)

四、方案的对比分析

(一)利润结构

表一利润结构对比

(二)财务分析

表二各项财务指标对比

(三)税负对比

表三各方案税收负担比较

第一种方案,企业7 折销售100元的商品,可获得5. 73元的税后净利润;而方案二购物满100 元,赠送30元购物券的情况下企业可获得0.02元的税收净利润;如果企业采用方案三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企业将会出现14. 59 元的亏损。。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从税收负担角度看第一种方案最优,第二种方案次之,第三种方案即采取返现金方式销售的方案最不可取。但是,从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第二种方案最优,第一种方案次之,第三种方案即采取返现金方式销售的方案最不可取。

五、方案的延伸思考

仅凭单位税负与利润的大小来判断选取促销方案并不是合理、正确的筹划。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对于商场来说最主要的是扩大商品销售,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税负的考虑还在其次。因此,企业应该在促销效果与税负、利润之间综合考虑,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通过观察、试销等方式确定各种促销

方式的效果,再结合各种促销方式下的单位税负与利润情况综合考察,选取财务利益最大化的促销方案才是XX百货公司明智的选择,这样选取的方案才是最优的筹划方案。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不仅税收负担截然不同,对商家利润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商家不能盲目选择促销方式,而是要考虑税收的影响,以便作出最优选择。当然,税款缴纳少的方案并不一定就是商家的首选,因为商家往往更看重如何实现既定的目标,比如争夺消费者、占领某一市场份额等,还要考虑哪种折扣销售的促销手段对消费者的刺激最大,或者说最能能扩大商家促销。因此,只有从商家的总体经济利益出发,才能使这项税收筹划起到为企业出谋划策的作用。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收入-费用=利润,如何少纳企业所得税? 少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应该从收入与费用两个方面入手。 关于收入: 事实上纳税与开具发票存在必然的联系,开票必然纳税,而收入又是开票的前提,现阶段不用开票的情形很少,所以利用不开票来规避收入可操作空间越来越少。 关于成本:体现在损益中的成本主要是营业成本,营业成本一般可划分为三大类,一个是制造成本;一个是购进成本;一个是劳务成本,因而要想使利润边少,必然要求提高营业成本,如何人为提高成本要结合企业的营业特点和所属行业来进行。 关于费用:费用是对所有企业都普遍存在的,种类多样化,支出的可操做性广泛,因为多是企业所得税偷逃和规避的重点。 经典财税讲解28种操作手段…… 核心提示:核定征收之前,相关的费用、材料、成本,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虚拟入帐,特别是原材料,可虚拟进货领用,然后进入成本,进行核定后,相对减少帐面利润。这种方法可以加大生产成本。费用也可如次操作。可将公司之前领用的原材料假设有一部分没有发票购进而直接领用;就有发票的部分转到后期查帐征收时候再进行领用。可至少变相增加成本10%。以后操作方面就需要公司多开材料发票或进行委外加工发票,虚拟加大生产成本。这种操作上目前很多企业在用,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保生产成本在50%左右。并注意稳定性。。 01、工资薪金社保 A、在操作上首先要符合税法上规定的形式的要件; B、签定虚拟用工合同每月申报个税即可;不一定要交纳社保(具体人数自己掌握) C、对于一些签定虚拟合同的员工可做辞退处理,给予补偿这个可在税前列支 D、根据公司的营业业绩可增加10人左右,每人按3000左右设定标准,一年可多列支36万费用。 E、至于新增员工社保问题可在年检上做假的报表进行,目前很多企业都这样做,可行。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文稿

一.某集团企业2012年和2013年预计会计利润分别为100万元和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企业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现提出三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2008年底直接捐给某贫困地区。 第二套方案是2008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 第三套方案是2012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2013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其区别如下: 分析: 方案1:该企业2012年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100×25%)。 方案2:该企业2012年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2万元(100×12%),超过12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万元[(100-100×12%)×25%]。 方案3: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12年和203年的会计利润均为100万元,因此每年捐赠的1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12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2012年和2013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22.5万元[(100-10)×25%]。 二.某设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设计图纸花费时间1个月,获取报酬3万元。该设计人员要求建筑单位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将该报酬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试分析该设计人员的税负变化。 [分析]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收入按次征税,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那么,该设计人员应交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应纳税额=20000×20%+4000×30%=5200(元) 或30000×(1-20%)×30%一2000=5200(元) 方案二:分月支付,每次应纳税额为: (3000-800)×20%=440(元) 10个月共负担税款=440×10=4400(元) 该设计人员可以少纳税:5200-4400=800(元) 虽然由于分次纳税,纳税人便可以通过一次收入的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税收筹划客观题与答案

【案例】某市一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购货时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2009年店庆期间对该商品欲采取以下三种促销方式: 方式一:商品七折销售。 方式二:购物满1000元者捆绑赠送价值300元的商品(赠品的成本为180元)。 方式三:购物满1000元者返还300元现金。 上述售价与成本均含税。 要求:如果该商场卖出一件甲商品,售价1000元,以税后利润 的计算结果作为评判标准,上述哪种方式对商场最为有利?(结 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方案一:打折方式 应纳增值税=1000×70%÷(1+17%)×17%-600÷(1+17%)×17%=14.54(元) 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14.54×(7%+3%)=1.45(元) 利润额=700÷(1+17%)-600÷(1+17%)-1.45=84.05(元)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额 应缴所得税额=84.05×25%=21.01(元) 税后净利润=84.05-21.01=63.04(元) 方案二:捆绑赠送礼品方式 应纳增值税= 1000÷(1+17%)×17%-600÷(1+17%)×

17%-180÷(1+17%)×17% =31.97(元) 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31.97×(7%+3%)=3.197(元)利润额=1000÷(1+17%)-600÷(1+17%)-180÷(1+17%)-3.197=184.84(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1+17%)-600÷(1+17%)-180÷(1+17%)-3.197]×25%=46.21(元) 税后利润=184.84-46.21=138.63(元) 方案三:返现方式 应纳增值税=1000÷(1+17%)×17%-600÷(1+17%)×17%=58.12(元) 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58.12×(7%+3%)=5.81(元) 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300÷(1-20%)×20%=75元 利润额=1000÷(1+17%)-600÷(1+17%)-300-75-5.81=-38.91(元) 应缴所得税额=[1000÷(1+17%)-600÷(1+17%)-5.81]×25%=84.02(元) 税后利润=-38.91-84.02=-122.92(元) 结论:上述三方案中,由于方案二税后净利润最大,故方案二最优。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税收筹划 企业利益最大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企业利益最大案例分析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税收筹划是每个企业都必须有的一个环节,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制定合理的税收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司的损失,让公司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以某研究所企业设立、经营活动中的会计核算、职工薪酬三方面管理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实例,表明通过加强对企业税收筹划在管理决策中的应用,来合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一、企业设立决策的税收筹划 某研究所为使剩余资金充分发挥效能,实现收益最大化,有意向投资设立一家下属公司,希望公司设立后能使单位获得更大的收益水平,同时税负最轻,这就需要对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进行决策。 如果决定采用公司制组织形式投资设立一个新企业,将面临成立子公司或是分公司决策的选择。对企业的税收有直接的影响。从法律地位上讲,子公司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根本区别所在。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是一种法律上财产权益关系,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子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包括独立纳税的义务。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业务活动的结果由总公司承受,总公司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设立只须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营业手续即可,因此,分公司一般不独立履行纳税义务,而将全部的经营成果都汇总到总公司一并纳税。 一家盈利情况较好的企业,拟投资设立一新公司,预计这家新公司未来3年均会出现经营亏损,经过税收筹划,企业应做出以非法人身份投资设立分公司的管理决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可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如果当无税收优惠的企业投资设立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机构时,适合设立子公司,以使子公司在独立纳税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除税收因素外,企业在决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时,也要考虑分公司与子公司在其他诸多方面存在的差异:如分公司无独立经营权与决策权,而子公司有独立经营与决策权;分公司不能独立签署合同,子公司能签署合同;分公司设立程序简单,费用低,子公司设立程序复杂,费用高等,以此进行综合的判断。 二、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会计核算的税收筹划 通过会计核算也能进行税收策划,必须“未雨绸缪”。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按照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和特点,设计企业的全部业务和经营活动,通过会计核算结果的变化,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会计核算是整个税收筹划方案的起点和终点。 合同文本设计是企业“分别核算”的基础环节,财务核算是企业“分别核算”的核心环节。如果两项业务分别核算会使企业税收负担最小、企业价值最大,那么企业在承接业务时,便可与客户确定两份不同业务合同。如果两项业务合并核算会使企业税收负担最小、企业价值最大,那么企业在承接业务时,便可与客户确定一份单一业务合同。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试题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试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拟合作成立A公司,共同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其中甲方是广州一家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唯一能提供的是727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在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要求分得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卖给企业的老员工。乙公司是一家国内有名的民营企业,在香港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2000万美金,建成可得该项目剩余部分面积。丙公司负责立项、办证等手续,收取120万开发管理费用。 乙公司自行做了一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对该项目的税费负担预计如下: 一、根据公司章程预计应交税情况 公司拟定章程规定甲方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本合作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分期投入资金,丙公司负责两个月内办好本合作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甲、丙方不承担合作公司的亏损风险。其中涉及到的税费如下: 1、甲公司把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公司,应就取得的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交税,税率为5% 2、乙公司转让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给甲公司时要按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3、甲公司和员工签订转让合同时要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4、以上营业税都要同时按营业税额的7%和3%分别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甲公司应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预计该项目开盘时该住宅的市价是每平方米7000元 甲公司收到3000平方米的房子时应缴营业税10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5万元;甲公司再把房子转让给员工时(假设公司以成本价转让)不需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缴纳印花税1.05万元;甲公司还需因此缴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同时应缴纳营业税10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5万元. 丙公司在取得管理费时应缴营业税6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6万元 二、销售房屋时税收情况 按预定计划该项目可预售房屋建筑面积是76088平方米,其中住宅41392平方米,共364套,商业用房10710平方米,写字楼11204平方米,地下一、二层商场10546平方米。把3000平方米的住宅分给甲公司后,A公司可销售面积是70852平方米,由于房地产市场前景非常乐观,预计普通住宅的估计均价是7000元(其中含1000元的基本装修费用,但公司希望该价格能够再提高一点,具体有多少提价空间,除需看市场供求外,还需进行税收方面的测算)、商业楼是10000元、写字楼是9000元、地下商场是8000元,应交税情况如下:以7000元的均价计算,普通住宅应交营业税是1343.72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34.37万元,印花税8.06万元;

税收筹划案例点评

税收筹划案例点评

税收筹划案例点评 酒店分立转让中的税收筹划 发文日期:2010-04-01 【案例情况】出于专业化运作及战略发展的考虑,A集团公司(非房地产公司)决定将其下属的B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建设中的酒店剥离出去,单独成立公司经营该酒店,酒店直接控制权上移至A集团公司。目前,B公司账面上这一在建酒店的净值为2.3亿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2亿元,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现造价支出3000万元),经估算该酒店总造价约54000万元。 虽然从A集团公司角度看,重新配置在建酒店仅是酒店所有权和经营主体的变化,但根据现行税法,这一变化将可能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且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很重。 根据实际情况,税收筹划的目标为:A公司直接

控制酒店,并使总税负最小。 方案一:B公司以酒店投资成立新公司,再转让B公司所持有新公司股权给A集团公司的税收筹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相应规定,B公司采取以酒店投资成立一个新公司,不缴纳营业税,将来再转让新公司股权,也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可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同时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纳税筹划》综合练习(有答案)

《税务筹划》综合复习资料(有答案) 试题类型及其结构 单项选择题:10%(1×10) 多项选择题:20%(2×10) 判断题:15%(1×15) 简答题:20%(4×5) 案例分析题:35%(2×5,1×10) 第一章纳税筹划基础 一、单选题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A)。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2、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具有(D)。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3、避税最大的特点是他的(C)。 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4、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应重点关注(C)的调整。(P11) A销售利润 B销售价格 C成本费用 D税率高低 5、按(B)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以分为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A不同税种 B节税原理 C不同性质企业 D不同纳税主体 6、相对节税主要考虑的是(C)。(P14) A费用绝对值 B利润总额 C货币时间价值 D税率 7、纳税筹划最重要的原则是(A)。 A守法原则 B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C时效性原则 D风险规避原则 二、多选题 1、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与(ABCD)的根本区别。 A逃税 B欠税 C骗税 D避税 2、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ABCD)等。 A增值税筹划 B消费税筹划 C企业所得税筹划 D个人所得税筹划 3、按企业运行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ABCD)等。A企业设立中的纳税筹划 B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 C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D企业经营成果分配中的纳税筹划 4、按个人理财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ABC)等。A个人获得收入的纳税筹划 B个人投资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 ?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增值税为零(依据为国税发[1995]288号) 企业所得税=(300-270)*33%=99000(元)(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第6号令) 甲公司: 增值税=290/(1+17%)*17%=421367.52(元)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练习题 案例分析: 1、ABC通讯有限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827.79万元,销售毛利为234.84万元,销售毛利率为28.37%,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共缴纳增值税45.82万元,税收负担偏高,请利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并写出税收筹划的计算过程。 2、甲公司于2005年2月20日以银行存款900万元投资于乙公司,占乙公司股本总额的70%,乙公司当年获得税后利润为50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方案一:乙公司一直保留盈余不分配,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105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方案二: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的30%用于分配,甲公司分得利润105万元,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0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请利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模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应该选择哪种方案,并写明税收计算过程。 3、A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改组,2001年1月兼并某亏损公司B,B 公司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去年亏损为100万元, 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元每

股,股票总数为2000万股(面值为1元每股)。经双方协商,A 公司可以用两种方案合并B公司:(1)A公司以180万股和10 万元人民币购买B公司。(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每股)(2)A 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人民币购买B公司。合并后公司的股 东在合并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变,合并公司每年末弥 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平均 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3%,请利用公司合并的付款支付方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并写 出计算过程。 4、某建筑材料商店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同时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2003年11月,该商店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总收入为50万元,为进行安装装饰工程购进材料45万元(含17%增值税),销售建筑材料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安装装饰作业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那么如何为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工程总收入为60万元,则如何筹划? 5、某零售企业,年销售收入(含税)为15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 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假定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以减轻增值税税负? 6、作家王某欲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去体验生活。预计全部稿 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等费用支出2万元。另,王某在某企业兼职做顾问,收入为每月2 500元。试做出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1、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协议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税),如何组织该批白酒的生产,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1】委托加工成酒精吗,然后由本厂生产成白酒。 该酒厂可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支出150万元,加工后的酒精运回本厂后,再由本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100万元,共计有500吨白酒。 2】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后直接销售。 该酒厂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交A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加工费220万元。产品运回后仍以1000万元的价值销售,共计有500吨白酒。 3】由该厂自己完成该白酒的生产过程。 由本厂生产,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22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值销售,共计有500吨白酒。 根据以上资料,请做出筹划方案。 某财经大学李教授2010年每月工资2500元,应某咨询公司之邀,他每月该公司外出讲学一次,每次收入5000元,他该怎样进行筹划,才能使税负较轻。 2、无论是哪种方案,白酒的从量税是相等的,这里可不予考虑。由于三种 方案的原材料成本及最终售价相同,因此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可不考虑增值税,只考虑从价消费税及加工费用即可,从中选择税费最少的方案。 (1)方案一: 加工提货环节应收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250+150)÷(1-5%)×5%×(1+7%+3%)=21.05×1.1=23.155(万元)白酒销售后应再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 100×25%×(1+7%+3%)=250×1.1=275(万元) 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 150+23.155+100+275=548.155(万元) (2)方案二: (3)加工提货环节应由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 (250+220)÷(1-25%)×25%×(1+7%+3%0=626.67×25%×110% =172.33(万元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 析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 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本文通过案例对其纳税筹划进行阐述,以期帮助“营改增”企业用好税收政策,获取税收利益。 一、准确判定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以广告设计服务业为例,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接近500万元的广告设计服务企业而言,可以采取放弃一些业务或者推迟订单的方法,避免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然而,对于应税额远远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上述方式不再合适,转而考虑从企业经营模式入手,采取细化经营,转换纳税人身份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具体举例如下:假设北京今晨广告公司不做任何税收筹划,2014年起被税务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预计公司全年实现广告设计业务含税收入320万元,会议展览业务含税收入260万元,即含税总收入580万元。会议展览业务可以取得进项发票的材料成本约占收入20%,即5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故计算今晨公司2014年广告业务应纳税费如下: (1).广告设计业务部分 应纳增值税=320?(1+6%)×6%=18.11(万元); 应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18.11×(7%+3%)=1.811(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18.11+1.811=19.921(万元) (2).会议展览业务部分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60?(1+6%)×6%=14.72(万元); 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52?(1+17%)×17%=7.56(万元); 应纳增值税=14.72-7.56=7.16(万元);

应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7.16×(7%+3%)=0.716(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7.16+0.716=7.876(万元) 如上所述,2014年北京今晨广告公司被认定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19.921+7.876=27.797(万元),综合税费率 =27.797?{(320+260)/(1+6%)}=5.08%。 如果,根据上述预测,今晨公司在2013年年末注册成立了一家新的广告公司,并将公司原来的广告设计业务独立出来,划入新的公司经营,而会议展览服务仍然留在今晨公司,则新公司在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20万元,今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万元,故这两家公 司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公司细化经营后,应纳税费的计算如下: (1)今晨公司部分 应纳增值税=260?(1+3%)×3%=7.58(万元); 应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7.58×(7%+3%)=0.758(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7.58+0.758=8.338(万元) (2)新公司部分 应纳增值税=320?(1+3%)×3%=9.32(万元); 应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9.32×(7%+3%)=0.932(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9.32+0.932=10.252(万元) 从上述计算可知,公司细化经营后,两公司应纳增值税合计 =7.58+9.32=16.9(万元),应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合计 =0.758+0.932=1.69(万元),应纳税费合计=16.9+1.69=18.59(万元)。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计算题

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题20分,共40分)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答案: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缴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 ×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1—20%)×30%—2000] ×12=120000(元)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 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1. 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参考答案: 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 =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52000-2000*12)*20%-1250=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 =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90000-100000-2000*12)*35%-6750=16350元 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 =190000-100000-16350=73650元 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 2.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 参考答案: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 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 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 不同。一般将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 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 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 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 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 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 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 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 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 用的简易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 额抵扣制。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 是绝对的。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上是 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 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 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当纳税人应税 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 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税人 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 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根 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 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 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 额超过80万,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 纳15.5万元(100*17%-1.5万)的增值税, 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 要缴纳3万元(100*3%万)的增值税。因此该 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年销 售额均控制在80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 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 规模纳税人,并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 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12.5万元。 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该 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 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 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答: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 (1+17%)=93.6(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17%)×17%-80 ×17%=8.19(万元) 税后利润=150/(1+17%)-80=48.2(万元) 增值率(含税)=(150-93.6)/150×100%=37.6% 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 (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 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以将该企 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 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 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适用3%征收率。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 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3%) ×3%=4.37(万元),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 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 52.01-48.2=3.83(万元) 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 元, 当月销售6 000 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 29.5 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 费用为8 000 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 价格调低至68 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 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 价格在70 元以上(含70 元)的卷烟,比例 税率为56 %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 下(不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 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 下)? 答: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 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 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税额 =6000/250×150+75×6000×56%=2556000 (元) 销售利润=75×6000-29.5× 6000-255600-8000=9400(元) 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 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 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 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假 设该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 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 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 =150480(元),销售利润=68×6000-29.5× 6000-150480-8000=72520(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 售收入减少42000(75×6000-68×6000), 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 (255600-1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 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 (72520-9400) 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 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 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 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 元的洗 面奶,售价90 元的眼影、售价80 元的粉饼 以及该款售价120 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 为20 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 元。(以上均 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 妆品的税率为30 %,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 划? 答: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 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 妆品,适用30 %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 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50/(1-30 %)×30 %)=150(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 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 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 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 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 整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 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 30 %=72.86(元)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 税款77.14元(150-72.86)。 1.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 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该 公司财务核算健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该公司取得建材 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 万元,其中装 修工程收入80 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 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 . 44 万元。请 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 解: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 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 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292÷(1+17%)× 17%-17.44=24.99(万元) 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 程收入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 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共应缴纳流 转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292-80)÷(1+17%) ×17%-17.44=13.36(万元) 应纳营业税税额=80×3%=2.4(万元) 共应缴纳流转额=13.36+2.4=15.76(万 元) 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 =24.99-15.76=9.23(万元)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 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如不 分开核算,所有收入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 税,适用税率很高(17%),而劳务收入部分通 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 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 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 率仅为3%(或5%),可以明显降低企业的实际 税负。 1.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 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 万 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 业条件,适用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 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 解: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0×20%=36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1-20%)× 20%=28800(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000+28800=64800(元) 所得税税负=(64800÷180000)×100%=36%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 35%-6750=56250(元) 所得税税负=(56250÷180000)×100%=31.25% 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 缴所得税8550元(64800-56250),税负增加 4.75%(36%-31.25%)。 2.某企业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通过当 地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300 万元, 2009 年和2010 年预计企业会计利润分别 为1 000 万元和2 000 万元,企业所得税率 为25 %。该企业制定了两个方案:方案一, 2009 年底将300 万全部捐赠;方案二,2009 年底捐赠100 万元,2010 年再捐赠200 万 元。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两个方案哪个对更 有利。 解:方案一:该企业2009年底捐赠300万元, 只能在税前扣除120万元(1000×12%),超过 120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方案二,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 于2009年和2010年的会计利润分别为1000 万元和2000万元,因此两年分别捐赠的100 万元、20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均可在 税前扣除。 通过比较,该企业采用方案二与采用 方案一对外捐赠金额相同,但方案二可以节税 45万元(180×25%)。 3.如某公司有库房,原值1000万元,如果运 用这栋房产进行经营,有两种选择第一出租每 年得120万,第二位房产提供仓储保,每年收 120万元,从流转税和房产税等划看,哪个方 案对企业更有利?(房产税念税扣除税30%, 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解:A方案:房产税=120×12%=14.4(万元) 营业税=120×5%=6(万元) 城建税=6×7%=0.42(万元) 教育费附加=6×3%=0.18(万元) 合计:21万元 B方案:房产税=1000×(1-30%)× 1.2=8.4(万元) 营业税=120×5%=6(万元) 城建税=6×7%=0.42(万元) 教育费附加=6×3%=0.18(万元) 合计:15万元 B方案合适。 计算: 1.2009年11月,某明星与甲企业 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 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 年12月到2010年12月期间为 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 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 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 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 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 用,每次支付100万元(不含 税),合同总额为200万元由甲 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 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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