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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典故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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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典故文字内容:

01 何武断剑

沛中有一个富豪,正妻及其女儿品德不端,儿子为妾所生,且年幼丧母。富豪临终时恐怕死后子女争夺家产,儿子年幼受到迫害,就立下遗嘱说,所有财产都归女儿,但有一把宝剑,在儿子15岁时交给他。儿子成年后,向姐姐们索要宝剑,但姐姐们不肯给,儿子告至官府。司空何武说:?剑,所以断决也。现年十五,有智力足也。女及婿温饱十五年已幸矣。?也就是说儿子已经十五,具有掌理家族的能力了,而剑又是决断事务的意思,也就是说富豪当时是暗指在儿子十五岁时将家族交与其管理,女儿和女婿们享了十五年温饱已经算幸运了。当时大家都说何武这样?原情度事?十分恰当。这个典故可以看出汉代已经出现了遗嘱继承,并且嫡子与庶子都有继承权。同时它也是我国古代?原情?断案,重视维护实质正义的例子

02 东窗事发

宋朝奸臣秦桧,就是和他的妻子王氏,在厅堂窗边案上,讨论如何陷害岳飞。后来秦桧和儿子秦熹先后死亡,王氏爰摆设醮坛为他们超渡,并请了一些道士,看看他们父子在地府的情形。其中一个方士叫伏章,看见秦熹被上了铁枷,关在地府牢狱里。伏章就问秦熹:?太师在哪里??秦熹说:?在酆都?。伏章便到酆都去找,果然看到秦桧和一班奸臣们,都被上了铁枷在做苦工,受尽折磨。秦桧对着伏章说:?劳烦你向夫人说一声,我和他在东窗下商量的那件事,现在被揭发了?。

03 觇情释冤

唐朝贞观年间,有一天,卫州版桥客栈老板张逖的妻子回娘家探亲,适巧魏州三卫杨正等三人到客栈投宿。次日五更时他们就启程赶路了。就在这天夜里,有人用杨正等人的腰刀把张逖杀死,而后又把腰刀插进刀鞘之中。天亮以后,客栈的伙计发现老板被杀,立即追赶杨正三人,一看到他们腰刀上沾满血污,马上把他们扭送官府。杨正等被关进监狱,受到严刑拷问,被迫承认自已犯了杀人的罪行。

唐太宗对这起案件感到怀疑,派遣御史蒋常对案件进行复查。蒋常抵达卫州,把客栈中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伙计都集中起来,加以审讯,但由于人全部没有到齐,决定延期审理,把众人放回,唯独扣留一个年逾八旬的老太婆,直到傍晚才放她回家,同时派遣狱典在暗中对她加以监视。蒋常对狱典说:“如果有人找这个老太婆问话,你就把他的姓名记下来。”果然有个人跑来问老太婆:“御史大人是怎样讯问的?”一连三天都是这个人向老太婆刺探消息。蒋常获悉这一情况,决定将此人逮捕,通过审讯,此人承认与张逖的妻子通奸,因而把张逖杀死。调查结果,罪证确凿,于是杨正等三人得以获释

04 一字定案

乾隆二十三年,广西苍梧县县民余阿吕到县里控告邱以诚,说邱以诚在康熙五十九年卖身给他家做奴仆。他的父亲死后,他因家贫不能再养仆人,便放邱以诚离开余家,出外谋生。现在邱以诚成了富裕的财主,而他却很穷,他向邱以诚讨当年的身价钱,竟遭到邱的殴打。

县官传令将邱以诚拘到县里讯问,邱以诚回答说,自己一向开米店为生,余阿吕屡次到店里赊米,欠钱不还,有账目可查。前天因向他讨欠的米款,余阿吕不但不还钱,还口出恶言,于是两人便打起来,他向来没有卖身给别人当过奴仆。当下二人各说各有理,且分别有账本和契纸为证,弄得县官无所适从,一时无法定案。

正在县官为难之际,他的一位幕僚从余阿吕出示的卖身契上找到了破绽。这位幕僚对县官说:“这张卖身契是假的。”县官听了为之一振,连声问道:“何以见得?”幕僚指着卖身契上邱以诚的名字说:“这张契纸上写的邱以诚卖身时间是康熙五十九年,可是却把丘姓写成了邱,这是不对的。姓丘的丘本来是不加耳朵的,雍正年间,因尊孔避孔子的讳(孔子名丘)才在姓丘的丘字右边加上了耳朵。今契内写作邱字,很明显是现在伪造的了。再说,邱以诚今年才四十八岁,生于康熙五十年,康熙五十九年时刚刚十岁,一个小毛孩子怎么能写出这样端正的楷书契据呢?”

县官听了茅塞顿开,据此严讯余阿吕,余阿吕在铁的证据前无法狡赖,只好认罪。原来这张卖身契是余阿吕请别人摹仿邱以诚的笔迹伪造而成的。

注:《说文解字》中已收有“邱”字,但只当地名用,在清朝雍正年代以前,姓“丘”的“丘”不加“耳朵”旁。

05 杀一儆百

西汉时期,河东太守田延年巡视霍光的家乡平阳发现市场吏尹翁归是个难得的人才,于是奏请皇上任命他为东海太守。东海是一个强盗横行的地方,尹翁归决定采取杀一儆百的办法,处决豪强许仲孙,于是东海变得安定起来

06 克己奉公

东汉初期,颖阳读书人祭遵去投奔刘秀,被封为军中执法官。任职中,他执法严明,不循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一次,他不徇私情斩了刘秀手下的侍从。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但马上有人来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只有像他这样言行一致,号令三军才有威信啊。”刘秀听了觉得有理,不仅没治罪,反而重用他为征虏将军,封颖阳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处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

被刘秀树为典型。

07 奉公守法

春秋战国时期,赵国大将赵奢是个足智多谋的人,他英勇善战,屡战屡胜,建立了显赫的功勋。赵惠文王封赵奢为马服君,官列上卿。

赵奢原来是一个普通的收取田税的官吏。他对赵王一片忠心,收税时大公无私,一视同仁。有一次,他来到惠文王之弟、平原君赵胜家收取田税,但是赵胜的管家仗势欺人,戏弄赵奢,拒付税款。赵奢并不怕赵胜的权势,他毫不客气地,果断地处理了这件事,且依照赵国法令杀了那些无事生非的闹事者。赵胜听说后,怒气冲天,一定要赵奢抵命,以显示他的权势。赵奢得知赵胜的想法后,马上去找了赵胜,真心诚意的对他说:“您是赵国栋梁之材,是受朝廷重用的大官。应该遵守国家法令,以昭示天下百姓。而现在您的管家却依靠您的权势,公然违反国家法令。如果百姓都拒不付税,那么天下还会太平吗?国家还会富强吗?到那时候,您还会有现在这样显赫的地位?但是,您要是能够奉公守法,那么百姓也会以您为榜样,天下就会稳定,国家就会富强,您怎么能轻视呢?”

赵胜听了这番话,惭愧万分。继而转怒为喜,将赵奢保举给赵惠文王,赵王封了他一个掌管整个赵国税收的官。赵奢上任后,没有仗着权势欺压百姓,仍然公正、无私的处理一切事务。后来,赵奢又被赵王任命为大将,为赵国建立了很多战功。

08 铁面无私

王熙凤酒后无德大骂平儿,事后觉得自己的行为过火,就向平儿道歉。李纨、探春等来拜访她们,她们与王熙凤说已经成立一个海棠诗社,要求增拨开销,并拉王熙凤入社,做一个铁面无私的“监社御史”。王熙凤看出了她们的目的,也只好做顺水人情.

09 秦镜高悬

传说秦朝咸阳宫中有一面神奇的镜子,他宽四尺,高五尺九寸,正反两面都能照人。人在镜前镜中影子是倒立的,用手按住胸口照镜,可以显示五脏六腑,可以看出人体内的病灶,还能看出那些心术不正的人,秦始皇经常用该镜对付身边的人。

10 廷尉罚金

有一次,汉文帝外出路过中渭桥。车驾正在过桥时,忽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致使拉銮驾的马受惊。文帝恼怒,命令侍从把这个人捉住,交给当时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尉衙门处理。当时任廷尉之职的张释之马上对这个人进行讯问。这人辩解道:?我是本地人,刚到桥边,听到禁止通行的开道声,躲闪不及,只好藏在桥下。停了老半天,以为皇上已经过去了,便走了出来,不料正撞见銮驾,我脑子一懵,撒腿就跑,没想就惊了銮驾。?据此,张释之依照当时的法律进行了判决。然后向文帝汇报说:?这人违反清道律令,应该对他处以罚金。?文帝听

了大怒道:?这人惊了我的马,多亏我的马性情温和,如果是其他的马,还不把我摔伤呀?而廷尉你居然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答道:?法律是天下共有的呀,天子和天下臣民要共同遵守。今天如果要重判,就会失信于天下。如果当时皇上令人当场把这个人打死也就算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衙门,这里是天下的公平所在呀。如果有失轻重,天下皆为效仿,天下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啊!请陛下明察!?过了好大一会文帝才说:?廷尉你做的对。

11 蹊田夺牛

春秋时,陈国的君王被他的臣子夏徽舒杀了。楚庄王便利用这个机会出兵攻打陈国,说的是为陈国除乱,实际上把夏徽舒杀了之后,便立刻占领了陈国国都,将陈国改为楚国的一个县。

大夫申叔时正从齐国奉使回来,向楚庄王报告后便退了下去。楚庄王因申叔时没有庆贺他收复陈国和处死夏徽舒,甚为不满。申叔时便打了个比方说:“若有人牵牛把别人的田地踏坏了,此人固然有罪;可人家因此把他的牛夺了去,那惩罚也太重了。各国诸侯之所以跟从你,是因为你能够讨伐罪人的缘故,如今你利用人家国内的动乱,以讨伐罪人为名,趁机将陈国灭了,这样做,只为了贪图财富……恐怕不好吧!”楚王听了他的话,也觉得太过分,便接受了他的劝告,把陈国的土地归还给他们的新国君。

12 萧规曹随

萧何跟随刘邦打天下,忠心耿耿为刘邦制定了治理江山的政策与法规,为巩固西汉政权做出了很大贡献。萧何死后,曹参担任相国,完全执行萧何的法规制度。

汉惠帝对此不满,问曹参为什么自己没有建树。曹参想了一下就大胆地回答惠帝说:“请陛下好好想想,您跟先帝相比,谁更贤明英武呢?”惠帝立即说:“我怎么敢和先帝相提并论呢?”曹参又问:“陛下看我的德才跟萧何相国相比,谁强呢?”汉惠帝笑着说:“我看你好像是不如萧相国。”

曹参接过惠帝的话说:“陛下说得非常正确。既然您的贤能不如先帝,我的德才又比不上萧相国,那么先帝与萧相国在统一天下以后,陆续制定了许多明确而又完备的法令,在执行中又都是卓有成效的,难道我们还能制定出超过他们的法令规章来吗?”接着他又诚恳地对惠帝说:“现在陛下是继承守业,而不是在创业,因此,我们这些做大臣的,就更应该遵照先帝遗愿,谨慎从事,恪守职责。对已经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法令规章,就不应随意改动,遵照执行就行了。我现在这样照章办事不是很好吗?”汉惠帝听了曹参的解释后说:“我明白了,你不必再说了!”

曹参任丞相期间,主张清静无为不扰民,遵照萧何制定好的法规治理国家,使西汉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日渐提高。他死后,百姓编了一首歌谣称颂他说:“萧何定法律,明白又整齐;曹参接任后,遵守不偏离。施政贵清静,百姓心欢喜。”

13三令五申

春秋时,军事学家孙武携带自己写的《孙子兵法》去见吴王阖闾。吴王看过之后说:“你的十三篇兵法,我都看过了,是不是拿我的军队试试?”孙武说可以。吴王再问:“用妇女来试验可以吗?”孙武也说可以。

于是吴王召集一百八十名宫中美女,请孙武训练。孙武将她们分为两队,用吴王宠爱的两个宫姬为队长,并叫她们每个人都拿着长戟。队伍站好后,孙武便发问:“你们知道怎样向前向后和向左向右转吗?”众女兵说:“知道。”孙武再说:“向前就看我心胸;向左就看我左手;向右就看我右手;向后就看我背后。”众女兵说:“明白了。”

于是孙武命人搬出铁钺(yuè),三番五次向她们申戒。说完便击鼓发出向右转的号令。怎知众女兵不单没有依令行动,反而哈哈大笑。孙武见状说:“解释不明,交代不清,应该是将官们的过错。”于是又将刚才一番话详尽地再向她们解释一次。再而击鼓发出向左转的号令。众女兵仍然只是大笑。孙武便说:“解释不明,交代不清,是将官的过错。既然交代清楚而不听令,就是队长和士兵的过错了。”说完命左右随从把两个队长推出斩首。吴王见孙武要斩他的爱姬,急忙派人向孙武讲情,可是孙武说:“我既受命为将军,将在军中,君命有所不受!”遂命左右将两女队长斩了,再命两位排头的为队长。自此以后,众女兵都认真操练,再不敢儿戏了。

后来,人们把孙武向女兵再三解释的做法,引申为“三令五申”,即反复多次向人告诫的意思。

14大义灭亲

春秋时,卫庄公有三个儿子,第三子州吁最受庄公宠爱,养成残忍暴戾的性格,无恶不作,成为朝歌大害。老臣石碏(què),为人耿直,几次劝庄公管教约束州吁,但庄公不听,州吁作恶日甚。石碏的儿子石厚,不服父亲管教,天天跟着州吁胡作非为,祸害百姓。

庄公死后,卫桓公继位,石碏见其生性懦弱无为,便告老还乡,不理朝政。公元前719年,州吁听从石厚之计,害死桓公夺位。他们为制服国人、立威邻国,就大征青壮年去攻打郑国,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州吁见百姓不拥戴自己,

甚忧。石厚又让州吁去请其父石碏出来共掌国政。州吁拜访遭拒后,石厚便亲自回家。

石碏假意献计说,新主即位,能见周王,得到周王赐封,他的地位就能巩固。现在陈国国君很受周王赏识,你应该和新主一同去陈国,请陈桓公向周王说情。石厚十分高兴,便备厚礼准备赴陈。

见此,石碏割破手指,写下血书,派人送到陈国。血书表明:“卫国民不聊生,固是州吁所为,但我逆子石厚助纣为虐,罪恶深重。二逆不诛,百姓难活。我年老体衰,力不从心。现二贼已驱车前往贵国,实老夫之谋。望贵国将二贼处死,此乃卫国之大幸!”

结果,州吁和石厚虽备了许多礼物,却被陈桓公扣留了。卫国派人去陈国,把州吁处死。卫国的大臣们为石厚是石碏的儿子,应该从宽。石碏表明:“州吁罪,皆我不肖子酿成,从轻发落他,难道使我徇私情,抛大义吗?”于是,石碏就派自己的家臣到陈国去,把石厚杀了。

石碏为国大义灭亲之事,史学家左丘明记之,卫民传颂至今。石碏的这种做法得到后人的赞许,人们称这种行为是“大义灭亲”。

15水火无交

隋代赵轨担任齐州别驾之职的四年间,为当地老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实事,使他们安居乐业,生活平稳,因此连续四年都在政府的政绩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名列前茅。正因为赵轨有政绩,所以被提拔到朝中做官。临上任的时候,远近的老百姓都来为赵轨送行,挥泪向他道别,并说:?赵别驾在官几年,为官清廉,勤政为民,对百姓一无所取,水火无交。正因为您是一个清官,所以我们不敢拿好酒来为您送行,请允许我们奉上一杯清水。?故事中的?水火无交?系指无所取于民。后多用以表示两者之间互不相干。

16明察秋毫

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

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疆也想称霸。齐宣王对孟子说:您能把有关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讲给我听听吗?孟子答道:对不起,我们孔夫子的门徒向来不讲霸主的事。我们只讲王道,用道德的力量来统一天下。

齐宣王问道:那要有怎样的道德才能统一天下呢?孟子说,我听说,有一次新钟铸成,准备杀牛祭钟,您看见好好的一头牛,无罪而被杀,心中感到不忍。凭您这种好心,就可以行王道、施仁政,统一天下。问题不在于您能不能,而在于您干不干罢了!比方有人说:我的力气能举重三千斤,但举不起一根羽毛;眼力能看清秋天鸟兽毫毛那样细微的东西,却看不见满车的木柴。您相信这种话吗?齐宣王说:当然不相信!

孟子紧接着说:是呀,不能相信。如今您的好心能用来对待动物,却不能用来爱护老百姓,这也同样难于叫人相信。老百姓之所以不能够安居乐业,是您根本不去关心的缘故。显然,这都是干与不干的问题,而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您问能不能行王道、统一天下,问题也是如此,是不去干,而不是不能干!

17梁上君子

东汉灵帝时,有个小官吏陈寔(shí)心地善良,做事公正无私,颇受乡里尊重。人们若有争论是非,就到他那里求个公正判断,他一定据理详细说明对错。

有一年他的家乡闹饥荒,百姓贫困,有小偷夜间进入陈寔家里,躲在房梁上。陈寔暗中发现了,却假装没看到,就起来整顿衣服,让子孙聚拢过来,严肃地训诫他们说:人不可以不自我勉励。干坏事的人不一定天生就坏,只是长期习惯了,才逐渐变得这样。屋梁上的先生就是这样的人!

小偷非常惊恐,从房梁跳到地上,向陈寔叩头请罪。陈寔没有责骂小偷,只是正色告诉他说:看你的样子,不像是个坏人,应该赶紧改掉自己的坏毛病重新做个好人。然而你这样干也是被穷困所迫。说完,他还让人送给小偷两匹绢。

后来,这个小偷果然把自己的坏习惯改掉了,他努力做事,成了一个好青年。

18城南立柱

商鞅派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放在闹市中,下令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奖赏十金?,老百姓纷纷来看,但都抱怀疑的态度,无人去搬;商鞅把赏金加到五十金,大家更加猜疑:秦国可是从来没有出这么重的奖赏的。有一人不信邪,心想:虽然没有这么多的奖金,但总有一些吧。他扛起木头,搬到北门,跟随的观众很多。商鞅如数地兑现了奖金,大家这才相信:商鞅出令必行!商鞅的这一举动为他之后推行变法、获取民心树立了良好的开端。

19画地为牢

相传上古时刑律宽缓,人们都很自律,道德高尚。如果有人犯了错误,就在地上画个圈把他限制住,令罪人立圈中以示惩罚,如后代的牢狱。即使这样,哪怕身边空无一人,他也决不会提前走出圈子半步。

打柴的武吉是个孝子。一天他到西岐城来卖柴,在南门,正赶上文王车驾路过。由于市井道窄,将柴担换肩时不知塌了一头,翻转扁担时把守门的军士王相耳门上打了一下,当即就打死了,被拿住来见文王。文王说:?武吉既打死王相,理当抵命。?命在南门地上画个圈做牢房,竖了根木头做狱吏,将武吉关了起来。

三天后,大夫散宜生路过南门,见武吉悲声痛哭,问他:?杀人偿命,理所当然。你为什么要哭呢??武吉说:?小人母亲七十岁了,她只有我一个孩子,小人也没有妻子,母老孤身,怕要被饿死了!?散宜生入城进殿来见文王,说:?不如先放武吉回家,等他办完赡养母亲的后事,再来抵偿王相之命。不知如何??文王准了,就让武吉回家去了。

20既往不咎

一天,鲁哀公约孔子及其弟子宰予交谈社祭(祭土地神)之事。哀公问宰予:?供奉土地神的神土(木牌位)用什么木料??宰予回答:?夏代用松木,商代用柏木,周代用栗木。周代用栗木的意思是使黎民百姓害怕得战战栗栗。?

对此,哀公请孔子加以评说。

孔子说:?已经完成的事就不要再说了;正在顺势办的事,就不要再劝阻;而对已经过去的事,应既往不咎,不必再予追究了。?

宰予问:?老师,您谈到‘既往不咎’,对已经过去的错误不再追究责备,是广义的,还是专指周代的做法??

孔子认为周朝的做法及其用意是不妥当的,但又不便明讲,所以,只好用较为模糊的语言回答:?对于既成事实的事,何必再去追究责备呢?把‘‘既往不咎’的含义推而广之,又有何不可呢??

宰予又问:?对于曾伤害过您的感情而后来又认错的人,您能对他宽容吗??

孔子果断地回答:?能,也可以既往不咎!?

哀公、宰予点头微笑

21欲盖弥彰

春秋时,鲁昭公三十一年的冬天,邾(zhū)国大夫黑肱,背离邾国而投靠鲁国,他的封地滥(今山东滕州东南)随之而并入鲁国的版图。

孔子所著的《春秋》,在《昭公三十一年》中,记下了这段历史:?冬,黑肱以滥来奔。?

《左传》阐述道:《春秋》的文笔,一般都非常简练的,象黑肱这等人物,本不必记载。但因国土有变动,是重大事件,必须记上一笔了。《左传》还发表议论道:这样看来,一个以封地叛国的人,即使他不是大人物,也会因此而出名,而且会因此而使他的叛国罪名永远无法掩盖。?是故君子动则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彰(有的人要想得个美名而无法得到,有的人得了恶名要想掩盖也掩盖不了),惩不义也。?

清代学者顾炎武对《左传》的议论加以补充道:?或欲盖而名彰,如赵盾伪出奔,崔杼杀太史,将以盖弑君之恶,而其恶益著焉。?

赵盾是晋国宰相,因遭政治迫害准备逃亡国外,但在途中他去看了他侄子将军赵穿,结果第二天赵穿就率领军队把国王晋灵公杀掉了。赵盾又回来当晋国的宰相,他很害怕承担弑君罪名,强调?晋灵公不是我杀害的。?史官董狐说,事实上你并没有到国外去,而是去找你的将军侄子赵穿,赵穿第二天就把晋灵公杀掉了,凶手是你的侄子,你身为执法者却不讨伐弑君乱臣,毫无君臣大义,你说不是你杀害了国王,谁相信??最后在中国历史上的记载就是?赵盾杀害君主?。

崔杼,齐国大夫,他谋杀了齐庄公,却叫负责记载历史的太史,把齐庄公之死写成是病死的。太史不同意,因此被崔杼处死了。但是继任的史官仍然只记?崔杼弑君?的事实。崔杼一连杀了三个史官,他的弑君之罪不但隐瞒不了,反而愈闹愈大,罪行愈显著了。

22自投罗网

三国时期,曹操的儿子曹植非常聪明,很有才华,受到曹操的宠爱。但由于他纵酒,渐渐失去了继承王位的竞争力。曹丕当上皇帝后,就把他的好友丁仪抓了起来,名为王侯实为囚徒的曹植作《野田黄雀行》:

?不见篱间雀,见鹞自投罗。?

23一意孤行

西汉时期,有个叫赵禹的人,是太尉周亚夫的属官司,一个偶然的机会,汉武帝刘彻看到了他写的文章文笔犀利,寓意深刻,认为在当时很少有人及得上他。

汉武帝大为赏识,便让赵禹担任御史,后又升至太中大夫,让他同太中大夫张汤一同负责制定国家法律。

为了用严密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办事的官吏;他们根据汉武帝的旨意,对原有的法律条文重新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当时许多官员都希望赵禹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条文修订得有个回旋的余地,便纷纷请他和张汤一起作客赴宴,但赵禹从来不答谢回请。几次以后,不少人说他官架子大;看不起人。

过了一些时候,赵禹和张汤经过周密的考虑和研究,决定制定?知罪不举发?和?官吏犯罪上下连坐?等律法,用来限制在职官吏,不让他们胡作非为。

消息一传出,官员们纷纷请公卿们去劝说一下赵禹,不要把律法订得太苛刻了。

公卿们带了重礼来到赵禹家,谁知赵禹见了公卿,只是天南海北地闲聊。丝毫不理会公卿们请他修改律法的暗示,过了一会,公卿们见实在说不下去了,便起身告辞。谁知临走前,赵禹硬是把他们带来的重礼退还。

这样一来,人们才真正感到赵禹是个极为廉洁正直的人,有人问赵禹,难道不考虑周围的人因此对他有什么看法吗?他说:?我这样断绝好友或宾客的请托,就是为了自己能独立地决定、处理事情,按自己的意志办事,而不受别人的干扰。

战国后期,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况,人们把他的著作称为《荀子》。

24罚不当罪

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杀人的不偿命,伤人的不判刑,那就会纵容犯罪,扰乱社会。有人说:?古代没有肉刑,只是象征性地用刑。比如,不使用黥(qing)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不使用劓(yi)刑,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来替代,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如果继续这样做,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

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一个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称,官职要和才能相称,赏赐要和功劳相称。如果不是这样,弄得地位和品德不

相称,官职和才能不相称,赏赐和功劳不相称,处罚和罪行不相称,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

中国古代的40个典故

中国古代的40个典故 春秋战国历时500余年,其间战役此伏彼起,风云人物层出不穷,形势跌宕变幻。战场上的兵戎相见,兵营中的运筹帷幄,交际场合的战略比武,给咱们留下了许多耳熟能详的前史典故。 1烽烟戏诸侯(图三) 在西周末年,糊涂的周幽王为赢得王妃褒姒一笑,竟不吝在城中扮演以烽烟向诸侯请教的闹剧。效果,少数民族犬戎攻击西周,复兴烽烟时,诸侯无人来援,幽王被杀,西周完毕。从此周皇帝的威望一泻千里,呈现了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诸侯纷争的形势。2尊王攘夷齐桓公在效果霸业时,曾得到管仲辅佐。此人在齐桓公继位前曾随从齐桓公的政敌,为与齐桓公抢夺王位,曾射过齐桓公一箭。但齐桓公上台后,垂青管仲的才于,不计这一箭之仇,而是拜其为相,施行革新,总算国富兵强。春秋时期,周皇帝的方位一泻千里,诸侯王不再听命于周王,一些强壮的诸侯趁机发起吞并战役,强逼别的各国供认其霸主方位。管仲辅佐齐桓公打着“尊王攘夷”旗帜,使齐国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全国”,变成春秋时期榜首个霸主。3闻名华夏传闻楚庄王在推广霸业的进程,曾率军在周王室地址的洛邑城外张牙舞爪,并遣使问九鼎的巨细轻重。鼎标志王权,庄王闻名,标明夺权之心。

4退避三舍春秋时期,晋国内争,晋献公的儿子重耳逃到楚国。楚成王收留并招待他,他承诺如晋楚发作战役晋军将退避三舍(一舍为三十里)。后来重耳在秦穆公的帮忙下重回晋国执政。晋国支撑宋国与楚国发刁难立,两军在城濮相遇,重耳退避三舍,诱敌深化而大胜。5一举成名(图四) 相传楚庄王临政三年整天作乐,不睬朝政。一臣下对庄王说:“风闻国中有一只大鸟,三年不飞,三年不鸣,是怎样回事?”庄王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举成名。”然后整理朝政,富国强兵,短短数年构成大治形势。6谙熟门路春秋时期,齐桓公应燕国恳求,带兵打败了山戎国的侵略;山戎国国王密卢逃到孤竹国恳求救兵,管仲跟从齐桓公打败了孤竹国的援兵。在回国途中,因假导游引着迷谷,使齐军受困。管仲建议用一匹老马领路而化险为夷。7负荆请罪战国时,赵国有两位重臣廉颇与蔺相如,因蔺相如屡次建功,赵王封他为相国,廉颇不服气,以为自个的武功盖过他的嘴。蔺相如为了国家,对廉颇屡次躲避,廉颇得知他的良苦用心后羞愧不已,便背着荆条,到蔺相如家门请罪,从此两人和洽,变成同生共死的友谊。8坐而论道战国时,战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饱读兵法,能善谈用兵之道,连爸爸也难不倒他,自以为是全国无敌。赵奢以为他是坐而论道不知交通。后来赵奢死了,赵括代替廉颇带兵,蔺相如等人竭力对立,赵王坚持,赵括在长平之战中损兵40万。9

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 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 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 3.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4.《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 6.《法经》首创编撰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 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 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 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 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 |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制度z 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 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 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 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 17.西魏编撰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 ! 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 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 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 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 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 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 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 27.《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28.《唐律疏议》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撰的封建行政法典 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撰方式

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 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 33.宋朝首创刺配邢 34.宋朝首创充军刑 35.宋朝宋慈编撰的《洗冤录集》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36.《元典章》首创附仔“五服图” 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制度 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 40.元朝《元典章》首创六部分篇的法规编撰方式 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载“六脏图”先例 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罪 43.《明大诏》是中国历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中国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 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 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 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 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 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 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史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 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 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 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 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 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 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 60.《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40个最著名历史典故字帖

40个最著名的历史典故字帖〔字帖制作刘菊生〕 中华上下五千年,产生了无数历史故事。 你能在说出一个典故的时候,知道它背后那段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历史吗?1、炎黄子孙 大约四千多年前,轩辕黄帝联合炎帝战胜九黎族蚩尤,蚩尤俘虏被称为“黎民”,之后黄帝打败炎帝族,成为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首领。后人将黄帝誉为华夏族的祖先,因为黄帝和炎帝是近亲,二族又融合在一起,所以中华民族又称为炎黄子孙。 2、周公吐哺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第四子,武王的弟弟,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他曾两次辅佐武王伐纣,武王崩,又辅佐成王摄政,制礼乐,天下大治。据说他“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成为礼贤下士、求才若渴的典范。3、管鲍之交 指春秋时期,齐国齐桓公的两位贤臣管仲和鲍叔牙之交。鲍叔牙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公子小白成为齐桓公后,公子纠死,管仲被囚禁了起来。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了管仲。后管仲在齐国为相掌政,助齐桓公成

为霸主。管仲曾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4、秦晋之好 春秋时,秦晋两国曾多次通婚。晋献公曾将女儿嫁给秦穆公。后献公妃子骊姬为乱,迫害献公之子申生、重耳。重耳流亡在外十九年,流亡到秦国时,秦穆公将自己的女儿文赢并同宗四女嫁给了重耳。公元前636年,穆公帮助晋国流亡公子重耳回国做了国君,成就了“秦晋之好”。 5、楚王问鼎 《左传》记载,春秋时楚庄王曾率兵北伐至洛水,向周王朝炫耀武力,周定王不得

不派王孙满前去犒劳楚军,而楚庄王竟骄横地向王孙满询问周朝传国之宝九鼎的大小轻重。王孙满回答说“在德不在鼎”。鼎是古代国家的权利的象征,楚庄公问鼎之轻重,有取代周室之意,“问鼎中原”源于此。 6、春秋五霸、战国七雄 春秋五霸指春秋时期五次诸侯会盟的盟主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公,一说指齐桓公,晋襄公,楚庄公,武王阖闾,越王勾践。战国七雄指战国时期的七个最强的诸侯国齐、楚、燕、韩、赵、魏、秦。7、合纵连横

中国古代意象归类及典故

中国古代意象归类及典故 、别离类意象 1杨柳。它源于《诗经?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 霏霏”,杨柳的依依之态和惜别的依依之情融合在一起。 “柳”与“留”谐音, 古人在送别之时,往往折柳相送,以表达依依惜别的深情,以至许多文人用它 来传达怨别、怀远等情思。如柳永《雨霖铃》词中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 晓风残月”等。 2 长亭。古代路旁置有亭子,供行旅停息休憩或饯别送行。如北周文学家庾信 哀江南赋》:“十里五里,长亭短亭。谓十里一长亭,五里一短亭。 成为一个蕴含着依依惜别之情的意象, 在古代送别诗词中不断出现。 如柳永《雨 霖铃》中“寒蝉凄切,对长亭晚”等。 3 南浦。南浦多见于南方水路送别的诗词中,它成为送别诗词中的常见意象与 屈原《九歌?河伯》“与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这一名句有很大关系。 南朝文学家江淹作《别赋》 (“春草碧色,春水渌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 ”) 之后,南浦在送别诗中明显多了起来;到唐宋送别诗词中出现得则更为普遍, 如唐代白居易《南浦别》中的“南浦凄凄别,西风袅袅秋”等。 4 酒。元代杨载说:“凡送人多托酒以将意,写一时之景以兴怀,寓相勉之词以 致意。”酒在排解愁绪之外, 还饱含着深深的祝福。 将美酒和离情联系在一起的 诗词多不胜举,如:王维的《渭城曲》中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 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等,都是以 酒抒写别离之情。 二、思乡类意象(或表达对家乡的思念,或表达对亲人的牵挂) 1 月亮。一般说来,古诗中的月亮是思乡的代名词。如李白《静夜思》 :“床前 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特别是苏轼《水调歌头?明 月几时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从良好的祝愿出发 , 写兄弟之情。意 境豁达开朗,意味深长,用深邃无底而又美妙无空的自然境界体会人生。 2 鸿雁:鸿雁是大型候鸟,每年秋季奋力飞回故巢的景象,常常引起游子思乡 怀亲和羁旅伤感之情,因此诗人常常借雁抒情。如李清照《一剪梅》中“雁字 。 元代《西厢记》结尾崔莺莺长亭送别时唱的“碧云天, 黄花地,西 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情景相生,其情 不 堪,成千古绝唱。 3莼羹鲈脍。典出《晋书?张翰传》。传说晋朝的张翰当时在洛阳做官,因见秋 风起,思家乡的美味“莼羹鲈脍” ,便毅然弃官归乡,从此引出了“莼鲈之思” 这个表达思乡之情的成语。 后来文人以“莼羹鲈脍”“莼鲈秋思” 借指思乡之情。 如曾任国民党中央日报社长马星野先生的 《呈南怀瑾先生谢赠鲜味》 诗:“拜赐 莼鲈乡味”“长亭” 回时,月满西楼”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古代法制小故事

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侯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法当有常

中国古代成语典故故事

中国古代成语典故故事 解释: 比喻到处都是呻吟呼号、游离失所的灾民。哀鸿:哀鸣的大雁. 《诗经·小雅》中有一篇题为《鸿雁》的诗。其中有两句是: “鸿雁于飞,哀呜嗷嗷。” 它的意思是说:鸿雁找不到安栖的地方,没有目的地飞着,悲哀 地叫着。形容流离失所的难民呻吟呼救的凄惨景象。 因为这两句诗,后来人们就把不得安居的难民叫作“哀鸿”;形 容受难的人民极多,几乎到处都有,就说是“哀鸿遍野”或“遍地哀鸿”。 原诗中“哀呜嗷嗷”的“嗷嗷”两字,后来还常常用来形容啼饥 叫饿的嘈杂之声,例如“嗷嗷待哺(哭哭嚷嚷地急切盼望给点吃的)”。 【安如泰山】 解释: 安稳的像泰山一样。形容十分稳固,不可动摇。 这个成语来源于西汉枚乘《上书谏吴王》,能听忠臣之言百举必悦。必若所欲为,危于累卵,难于上关;变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 枚乘,字叔,西汉淮阴(今属江苏)人,是汉代的文学家。汉景帝时,他在吴王刘濞府中担任郎中。 关国是当时诸侯中的大国,吴王刘濞(bi)野心很大,对中央政权 心怀怨望,暗中图谋叛乱。汉景帝任用富有才能的政治家晁错为御史 大夫,晁错主张削减各诸侯国的领地,增强中央的权力和威信,巩固

国家的统一。刘濞看到一些诸侯王纷纷被削减了领地,知道自己也在 所难免,于是联络楚、赵、胶西、胶东等国的诸侯王阴谋策划叛乱。 枚乘清醒地看到刘濞阴谋反叛的祸害,写了《上书谏吴王》对刘 濞实行劝谏。在谏书中,他说:“您要是能够听取忠臣的话,一切祸 害都能够避免。如果一定要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做,那是比叠鸡蛋还 要危险,比上天还要艰难的;不过,如果能尽快改变原来的主意,这比 翻一下手掌还容易,也能使地位比泰山还稳固。” 但刘濞执迷不悟,加紧实行阴谋活动。于是,枚乘只得离开吴国,到梁孝王刘武府中做了宾客。公元前154年,刘濞联络楚、赵、胶西、胶东等诸侯王,以“清君侧、杀晁错”为名,起兵叛乱。历称“吴楚 七国之乱”。 汉景帝听信谗言,杀了晁错,向诸侯王们表示歉意。这时,枚乘 又写了《上书重谏吴王》,劝刘濞罢兵。刘濞还是不肯回头。不久, 汉朝大将周亚夫率领军队打败了吴楚叛军。楚王刘戊自杀,吴王刘濞 逃到东越被杀,其余五个王也落得自杀或被杀。这场叛乱只有三个月 就彻底失败了。七国之乱平定之后,枚乘因写了《上书谏吴王》,具 有远见卓知而名声大振。 后来汉武帝即位,派人征召他进京做官,可惜他还没到京城,死 于途中。

法治名人-法史-典故

法治人物 1、韩非 名句:法不阿贵 人物简介:韩非(约公元前288年-前233年)是战国后期政治理论家,法家思想集大成者。其著述后人辑成《韩非子》一书。 主要法治思想: 一、“抱法处世则治”的法律思想。韩菲从法与势结合的角度来论势。一方面,他认为“势治”是“法治”的前提和依靠:“君执柄处势,故令行禁止”,只有将“法”与权力结合起来才能作到令行禁止,可见“法”离不开“势”。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势”离不开“法”,“势治”离开了“法”便成了依靠“贤者”的“人治”。但贤者“千世而一出”,更何况现实中大多数君主并非“贤者”,而是“上不即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的“中人之资”。如果实行“法治”,这些只有中等才能的君主们只要“抱法处势”就能把国家治理好了。 二、“法与时转”的历史进化观。韩菲继承了商鞅的历史观,从发展和进化的角度观察,描述社会的进程。认为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国家的法制和统治方式也就要相应做出改变,反对墨守成规,更反对复古倒退。 三、“法不阿贵”思想。韩非强调“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贵匹夫”、“不避尊贵、不就卑贱”,认为要使赏罚必信,还必须注重公平,强调不分亲疏贵贱,一律依法行施赏罚,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表现了法家执法的坚决和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要求。 四、“法治”胜于“礼治”。韩非指出,仁义礼治只是有名无实的空话,用它来治国,“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因为“仁义”是以同情心为基础的,表现为施舍贫困和不忍行罚,这样必然造成“无功者得赏”,“暴乱者不止”,以至“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待”他认为,只有法令刑罚才最有效,“威势可以禁暴,而德厚不足以止乱”。结论是:“不务德而务法”。 2、商鞅 名句: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 人物简介:商鞅(公元前390年-前338年)是战国中期政治家、思想家、法家“法治”理论的奠基者。其主要思想反映在《商君书》中。 主要法治思想: 一、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的思想。商鞅认为,法的作用大于仁义德化,是君主治国的关键所在。他说,仁人能够对人仁慈,却不能使人们都仁慈;义士能够爱人,却不能使人们都相爱。所以“仁义不足以治下下”,治天下只能靠法:“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同时提出,从仁义与法的关系来看,有了仁义并不能使人们都仁义,都守法令;但有了法却可能使人们即守法令,又仁义。商鞅认为儒家讲求的“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等,只不过是确立了“法度”之后的必然结果。所以他认为,能够破除战胜私党与奸巧,制裁、取消私议,一切按照法令办事,就能形成对亲近的人不徇私,对所憎恶的人不加害,人们互相监督、共同打击恶人的“大治”景象,即“法任而国治”。 二、“不法古”、“不修令”的变法理论。商鞅以历史进化观点作为“变法”的理论根据,指出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礼法,法令制度都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他从“礼法以时而定”、“利民不循其利”、“观俗立法则治”等方面,说明“变法”、“更礼”的必然性。 三、“任法”、“重信”、“权势独制”。这里的法指以刑罚为主体的法令,信指赏罚的信用,权指君主的权柄。(一)“任法”。商鞅指出实行“法治”首先要将法令公之于众,同时各级官吏都要认真学法,并设置专门的司法官员,其次他认为法的地位要高于君主个人,君主本人也要服从法制,做到“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应该明确“公私之分”,公正地行施赏罚,“赏随功,罚随罪”,“不失疏远,不避亲近”;(二)“重信”。在执

40个不可不知的历史典故

40个不可不知的历史典故 中华上下五千年,产生了无数历史故事。 当你说出一个典故的时候,知道它背后那段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历史吗 何为'永结秦晋之好'为什么说“问鼎中原”“桃李满天下”又出自什么典故 1、炎黄子孙 大约四千多年前,轩辕黄帝联合炎帝战胜九黎族蚩尤,蚩尤俘虏被称为“黎民”,之后黄帝打败炎帝族,成为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首领。后人将黄帝誉为华夏族的祖先,因为黄帝和炎帝是近亲,二族又融合在一起,所以中华民族又称为炎黄子孙。 2、周公吐哺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第四子,武王的弟弟,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他曾两次辅佐武王伐纣,武王崩,又辅佐成王摄政,制礼乐,天下大治。据说他“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成为礼贤下士、求才若渴的典范。 3、管鲍之交 指春秋时期,齐国齐桓公的两位贤臣管仲和鲍叔牙之交。鲍叔牙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公子小白成为齐桓公后,公子纠死,管仲被囚禁了起来。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了管仲。后管仲在齐国为相掌政,助齐桓公成为霸主。管仲曾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4、秦晋之好 春秋时,秦晋两国曾多次通婚。晋献公曾将女儿嫁给秦穆公。后献公妃子骊姬为乱,迫害献公之子申生、重耳。重耳流亡在外十九年,流亡到秦国时,秦穆公将

自己的女儿文赢并同宗四女嫁给了重耳。公元前636年,穆公帮助晋国流亡公子重耳回国做了国君,成就了“秦晋之好”。 5、楚王问鼎 《左传》记载,春秋时楚庄王曾率兵北伐至洛水,向周王朝炫耀武力,周定王不得不派王孙满前去犒劳楚军,而楚庄王竟骄横地向王孙满询问周朝传国之宝九鼎的大小轻重。王孙满回答说“在德不在鼎”。鼎是古代国家的权利的象征,楚庄公问鼎之轻重,有取代周室之意,“问鼎中原”源于此。 6、春秋五霸、战国七雄 春秋五霸指春秋时期五次诸侯会盟的盟主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公,一说指齐桓公,晋襄公,楚庄公,武王阖闾,越王勾践。战国七雄指战国时期的七个最强的诸侯国齐、楚、燕、韩、赵、魏、秦。 7、合纵连横 自秦孝公起,强大的秦国便有了统一天下的雄心,在纵横家苏秦的游说主张下,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结成联盟,“合纵”抗秦,秦谋士张仪则提出远交近攻的策略,用“连横”瓦解联盟,为秦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8、车同轨、书同文 秦王嬴政先后灭韩、赵、燕、魏、楚、齐六国,统一了中国,自称“始皇帝”。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建议,“书同文,车同轨”,统一货币、度量衡;为抵御匈奴,修筑了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另一方面又焚书坑儒,大兴土木。 9、鸿门宴 指公元前206年,于秦朝都城咸阳郊外的鸿门(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鸿门堡村)举行的一次宴会,参与者包括当时两支抗秦军的领袖项羽及刘邦。项羽在宴会上欲杀刘邦,但刘邦成功逃遁而去。这次宴会在秦末农民战争及楚汉战争皆发生重要影响,被后人常用“鸿门宴”一词比喻不怀好意的宴会。 10、霸王别姬 刘邦趁项羽出兵之际,自汉中出击攻占了项羽都城彭城,项羽回攻,大败汉军。范增不允刘邦求和,刘邦离间项、范,又以划分楚河汉界为权宜之计,后用韩信十面埋伏之计将项羽围困在垓下,项羽爱妾虞姬唱罢“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拔剑自刎。项羽退至乌江,在乌江边拔剑自刎。

中国古代法制(原创)

9、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和中华法系的兴衰 (1)夏商西周时期:中国早期法制,一般是指夏、商、西周的法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中国早期法制的突出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不向民众公开,法律和司法审判的神权色彩浓厚。 夏商两代的立法,属于早期习惯法的确认和改造阶段,以源于夏商两个部落的传统习俗和伦理规范所构成的早期习惯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此外,夏王、商王的命令或指示也是一种重要法律渊源,而且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形式。 中国早期法制的鼎盛时期是在西周。在中国历史上,西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阶段。在西周政权存续的三个多世纪里,中国传统的统治方式、治国策略以及一些基本的政治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作为传统文化基石的哲学思想、伦理道德观念等思想文化因素也都在此时发端。从法律上看,西周法制的形式和内容都达到了早期法制的顶峰。在西周时期所形成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区分故意和过失等法律原则,以及“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都是具有当时世界最高水平的法律制度,对中国后世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时期,是一个有破有立的伟大时代。 “破”的对象即西周所建立的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度,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受到否定和挑战。郑国子产“铸刑书”、邓析著“竹刑”及晋国“铸刑鼎”等,都是这一法制变革运动的代表性成果。自春秋以后,中国开始有了向全社会公布的成文法,从此,中国的法律开始由原来的不公开的状态,过渡到以成文法、刑罚为主体的状态。 战国时期,早期习惯法向成文法进一步转变。继春秋后期取得公布成文法的立法成就之后,在法家倡导的重刑主义“法治”思想指导下,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国先后对旧有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变革,陆续制定和颁布了一批成文法典(如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另外,法家的主要政治法律思想,也都在这一时期内成熟并在政治舞台上发挥广泛的影响。 (3)秦汉时期: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全面确立时期。 在指导思想上,秦代奉行的是法家学派的“法治”、“重刑”等理论,而且在实践上贯彻得比较彻底,秦代的法律制度很自然地带有明显的法家色彩,并与君主集权制度的建立相适应。在法律实施上,坚持轻罪重罚、严刑酷法。 两汉时期,中国古代法制在秦代法制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总体上看,汉代的法律制度从风格上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指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前,主要是“汉承秦制”,就是在秦代留下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局部改造,形成了一套与秦代法制有根本差别的法律体制。后期则是指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在指导思想上接受儒家的理论,使儒学成为官方的、正统的政治理论,从此,汉代的法律制度在理论、制度上开始“儒家化”。经过“儒家化”以后的法律制度,在许多方面不同于秦代及汉初的法家化的法律。 (4)隋唐时期:代表性的法典为《唐律疏议》,标志着儒家礼教与法家“法治”的融合、中国古代法治的完备与成熟。 (5)宋元明清:法典与案例相结合、经济立法 到清朝末年,在修律的过程中中华法系宣告解体,同时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制的雏形。(6)特点:①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糅合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学说的精华,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束缚。维护纲常礼教成了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 ②体现了浓厚的纲常伦理色彩。主要是儒家思想法律化和法律儒家化双向运动。前者指将儒家的德礼思想、规则、原则引入法律,并以此作为解释法律和审案断案的依据,使礼法逐渐融合。后者指法律逐渐具有儒家人伦道德的特性,法律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原则和主要内容。

法制史经典口诀记忆

一、封建法制思想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朱熹:礼法不可偏废,或先或后、或缓或急,德不约刑,可先刑后教,是朱元璋重典治国的理论依据。) 二、西周结婚 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三、西周离婚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四、西周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财产诸子均分。 五、奴隶制五刑 墨、劓、刖、宫、大辟(死刑的总称)。肉刑为主。 六、西周买卖契约-质剂 质——奴隶、牛马、较长契券; 剂——兵器、珍异之物、较短契券。 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七、西周借贷契约-傅别 傅——债的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 别——简札中间写字,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八、西周诉讼制度 1、狱(刑事案件)、讼(民事案件)。 2、三刺(群臣、群吏、万民)。

3、五听(辞、色、气、耳、目)。 九、司法机关 1、西周:大司寇 2、秦汉;廷尉——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 3、北齐:大理寺: 十、五过——西周法官责任 惟官,畏权势而枉法; 惟反,报私怨而枉法; 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 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十一、《法经》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 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淫狡城(禁)嬉徒金,六禁之规在杂法。 十二、秦诉讼制度 公室告(贼杀伤、盗,百姓必须告发),非公室告(不得告发和受理,强行告诉给予处罚)。十三、秦罪名 财产:盗,盗分为共盗和群盗。 人身:贼杀、伤人、斗伤、斗杀。 十四、秦司法官吏渎职犯罪 1、见知不举不直:

中国古代法制典故

法制典故 1、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2、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高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3、不毁乡校

姬侨字子产。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然明说:“我从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小人确实没有才能。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臣子!” 注:乡校指的是古代乡人聚会议政的地方。

法硕考试-法制史口诀

搜索自网络自行整理,用于打印,仅供参考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立法概况 1.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家道中落)家——家长制——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的统治方式道——道德——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界限不清中——宗——宗法氏族——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落——落后——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2.战国时立法指导思想(一刑轻法)一;——一断于法;刑——刑无等级;轻——轻罪重刑;法——法布于众 3.秦、汉、唐的法律形式 1)秦:请找[泻]立停大师请——秦;找——诏——诏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问;式——封诊式 2)汉:李宁、科比,悍!李——律;宁——令;科;比;悍——汉 3)唐:律,令,格,式,典 4.《吕刑》内容(吕宽赎罐)吕——《吕刑》;宽——宽严适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罚、中道”;赎——规定赎刑;罐——贯——贯彻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 5.九刑(宫妃议大漠,留仆赎鞭)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刑;大——大辟;漠——墨刑;留——流;仆——扑;赎;鞭; 6.成文法的公布及论战郑子书——郑国、子产、“铸刑书”;赵晋鼎——晋国、赵鞅、“铸刑鼎”宋刑器——宋国、“刑器”楚仆茆——楚国、“仆区之法”“茆门之法”;邓竹刑——邓析、“竹刑”;论战——子产VS叔向;赵鞅VS孔子 7.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疯子观战否?)疯子——封建制度——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观——观念——标志着法律观念与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战——战国——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否——否定——是对传统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 8.《法经》的内容(盗贼砸网拒捕)盗——盗法;贼——贼法;砸——杂法;网——网法;拒——具法;捕——捕法 9.“六禁”(金银洗洗成交)金——金禁;银——淫——淫禁;洗——徒——徒禁;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 10.《法经》的特点(战地重法)战——战胜——是封建制法战胜奴隶制法的标志;地——地主——体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重——重刑——体现法家严刑峻法的重刑精神;法——法治——体现“法治”精神11.汉律六十篇(超越九镑)超——朝——《朝律》,6篇越——《越宫律》,27篇九——《九章律》,9篇镑——傍——《傍章律》,18篇 12.《曹魏律》主要内容(八篇刑具)八——“八议”正式入律篇——篇目——增加了篇目刑——刑罚——改革了刑罚具——具律——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13.《晋律》主要内容(静态法25法内准);静——晋——《晋律》;态——泰——《泰始律》;25——25篇;法——法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一篇;内——内容——调整内容、结构,使之更加“刑宽、禁简”;准——规定了“准五服以治罪”制度 14.《北魏律》主要内容(北官25鞭)北——《北魏律》;官——“官当”首次入律;25——25篇鞭——鞭刑——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 15.《北齐律》主要内容(北冥12重法)北——《北齐律》冥——名——名例律——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并成“名例律”,作为总则;12——12篇重——重罪——规定了“重罪十条”;法——法条明审、科条简要的特点 16.《麟趾格》、《大统式》(东临[碣石],大[话]西[游])东临——东、麟——东魏、《麟趾格》;大西——《大统式》、西魏 17.《开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赎官12网)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八——八议——明确规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1、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侯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2、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3、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辞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5、误杀从轻

古诗文中的这27个典故

100条历史典故 1、大约四千七百多年前,轩辕(即黄帝)联合炎帝战胜九黎族蚩(chi)尤,蚩尤俘虏被称为“黎民”,之后黄帝打败炎帝族,成为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首领。后人将黄帝誉为华夏族的祖先,因为黄帝和炎帝是近亲,又融合在一起,所以我们又称为“炎黄子孙”。 2、尧是黄帝以后比较著名部落联盟首领,尧去世后,舜建议把帝位让给尧的儿子丹朱,诸侯不拜丹朱却拜舜,推舜为帝。这种让位,历史上称为“禅让”。 3、三皇五帝时期,黄河泛滥,鲧(gǔn)、禹父子二人受命于尧、舜二帝,任崇伯和夏伯,负责治水。禹采取“开、通、疏、凿、引”方法治水有功,被推为部落联盟首领。大禹治水13年,耗尽心血与体力,"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完成了治水的大业。 4、禹禅让帝位给伯益,禹的儿子启夺位称帝,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自此世袭制取代了禅让制。 5、夏王朝第16代君王“桀(jié)”是历史上著名的暴君,“桀犬吠尧”、“桀骜不驯”都出于此人。 6、汤以“网开一面”展示他的仁慈,并取得了黎民百姓的拥戴,后打败夏桀,灭夏建商;汤又名成汤,是尧舜时期契(qi)的后裔。 7、“伊尹”是商王朝的开国功臣,也是中国第一位贤臣,历史上被视为臣道的楷模,后辅佐“外丙、仲壬(ren)、太甲”三王执政,亲作《伊训》、《肆命》等,有“伊尹囚帝(太甲)”之典故。 8、我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就是从商朝开始的。古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刻在甲、骨上的文字早先曾称为契文,甲骨刻辞、卜辞、龟版文、殷墟文字等,现通称甲骨文。 9、商第三十代大王纣和夏桀一样是典型的暴君,历史上有“桀纣”并称。纣创造了“炮烙”、“虿( chài)池”等刑罚,造“鹿台、酒池、肉林”,劳民伤财,草菅人命。 10、姬昌,后人尊称周文王,实施仁政,有太颠、辛甲大夫、闳(hóng)夭、散宜生等贤臣,在姜尚(名望、字子牙)的辅佐下奠定了灭商的基础,著有《周易》,将八卦演为64卦,并做卦辞、辞。 11、殷商“谗言进用,忠良远黜(chù)”,比干被挖心、萁(qí)子装疯、微子出走,周武王兴兵伐纣,奴隶倒戈,纣王鹿台自焚,奸臣恶来、费忠被斩首,殷商灭亡,周王朝诞生,周武王封姜尚在齐、周公旦(武王的兄弟)在鲁,后有周公辅成王,“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典故。 12、周幽王千金难求妃子(褒姒)笑,烽火连台戏诸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国都镐京被犬戎攻破,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太子即位,为周平王,迁都洛邑,史称东周。 13、东周在历史上分为“春秋”“战国”两个时期。第一个称霸的齐桓公,与后来的晋文公(重耳)、宋襄公、秦穆公、楚庄公一起,在历史上被称为“春秋五霸”。(后两位也有说是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 14、“管鲍之交”指春秋时期,齐国齐桓公的两位贤臣管仲和鲍子牙之交。 15、“秦晋之好”指秦穆公帮助流亡在秦国的晋国流亡公子重耳回国做了国君,并将自己的女儿文嬴(yíng)嫁给了重耳,成就了“秦晋之好”。 16、鼎是古代国家权力的象征,楚庄公问鼎之轻重,有取代周室之意,“问鼎中原”源于此。

中国法制史14句口诀

中国法制史14句口诀 1 郑国刑书首公布邓之竹刑晋之鼎 2 法经封建数第一商鞅改律汉承秦 3 八议制度入曹魏置于篇首乃刑名 4 晋增法例和五服泰始注律属张杜 5 北齐合二为名例重罪十条隋唐承 6 封建五刑始开皇加役流刑始贞观 7 永徽律疏耀中华元后方才称疏议 8 太祖刑统首刊印神宗方设编敕所 9 折杖配役皆太祖仁宗不仁用凌迟10大明仿元设六部大诰治吏空普及11大清律例集大成现行刑律废七篇12新的刑律未施行民律草案未颁布13宪法文件首钦定国会制定在天坛14正式颁布属那部贿选宪法笑料传

中国历史朝代表夏:约前2071-约前1600 商:约前1600-约前1046 周:西周:前11世纪-前771 东周:前770-前771 (又称春秋、战国) 春秋:前770-前256 战国:前475-前221 秦:前221-前206 汉:西汉:前206-公元23 东汉:25-220 三国:魏:220-265 蜀:221-263 吴:222-280 晋:西晋:265-316 东晋:317-420 十六国:304-439 南北朝:南朝: 宋:420-479 齐:479-502 梁:502-557 陈:557-589 北朝:北魏:386-534 东魏:534-550 北齐:550-557 西魏:535-557 北周:557-581 隋:581-618 唐:618-907 五代十国:后梁:907-923 后唐:923-936 后晋:936-946 后汉:947-950 后周:951-960 十国:902-979 宋:北宋:960-1127 南宋:1127-1279 辽:907-1125 西夏:1038-1227 金:1115-1234 元:1279-1368 明:1368-1644 清:1644-1911

法治成语故事汇总

法治成语故事 一、立法 1.约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子婴向刘邦投降。刘邦进咸阳后,把关中各县父老乡亲英雄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乡亲英雄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2.大明法度 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在《上时政疏》中提出“盖夫天下之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的思想。大明法度,即废除旧法、弊法,创立新法、善法;“众建贤才”,即革掉守旧平庸之吏,起用进取有为之士。他认为,国家是否富强,天下是否安宁,关键在于有没有法度,法度是否合理,是否有优秀的治世之才。王安石把法度和贤才的作用统一起来,认为法治和人才是治国理政的两个重要因素。

二、行政、执法、司法 1.执法如山 唐中宗神龙二年(公元706年)冬十一月,太平公主赴雍州游玩,相中了当地寺院里的一盘水磨,未经寺院和尚同意,即吩咐从人准备强行运往京城,归为己有。寺院和尚迫于太平公主的权势,不敢阻拦,将此事告到雍州司户李元紘(hóng)那里。李元紘不畏权势,公正刚直,当即受理此案。经查,该水磨确系寺院合法财产,随即将水磨判归寺院和尚。这一判决,吓坏了李元紘的顶头上司雍州刺史窦怀贞,窦怀贞一向趋炎附势。他即刻命令李元紘将水磨改判给太平公主。李元紘对这种恃强凌弱、媚上欺下的行径无比愤慨。二话不说,当即挥笔在原判决书上书写“南山可移,此判无动”,坚决维持了原判。后世将这八个字逐渐浓缩成了“执法如山”。 2.秉公执法 皇甫文备,是武则天时代残酷的狱吏,诬蔑徐有功(当时主管刑法的官吏)与叛逆分子勾结,并向皇上呈报徐有功的罪状,经查,徐有功并没与叛逆分子勾结,武则天特地为徐有功解脱被诬陷的罪责。不久,皇甫文备被人告发,但徐有功却按法律制度公正地来处臵他,有的人向徐有功说:“他先前诬陷你,想要臵你于死地,现在你反而想放了他,为什么呢?”徐有功说:“你说的那是私仇,我是坚持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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