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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全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全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我县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扶贫开发工作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为抓手,结合脱贫攻坚规划,通过整合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形成了“多个渠道来水、一个池子蓄水,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资金投入、使用新格局,实现了项目资金“真整合、真能用”。

一、资金整合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05940.4万元,安排脱贫攻坚项目4222个,其中:安排在130个贫困村项目3058个资金58880.5万元;安排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直补、贴息、易地搬迁、健康扶贫等全县性项目6个23804万元;安排在非贫困村项目1158个资金23255.9万元。20xx年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建档立卡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如:安排了贫困户房屋改造、保障房建设、改水改厕等住房保障项目;以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主抓手,有力破解了发展难题,切实增强了扶贫“造血”功能,加

快了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步伐;产业直补、贴息项目精准到户,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强贫困户产业发展信心;易地搬迁项目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同时根据我县出台的《健康扶贫提升工作的补充意见》扫除健康扶贫保障盲区,充分利用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安排1500万元用于扩大慢性病报账范围,提高慢性病报账比例,精神病患者治疗及监护,长期卧病在床需长期护理、照料的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爱国卫生到村到户,贫困户产检、疾病筛查;安排1346万元按120元/人的标准为全县贫困户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为贫困户提供人身保障;项目的实施紧扣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为我县“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依照“乡村提需求,责任单位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以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摘帽”为标靶,以扶贫项目为着力点,以项目整合达到资金整合的目标,以扶贫攻坚项目调度资金。

1、设立资金核算专户。在县扶移办设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将统筹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一归并至该核算专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统一在该核算专户进行拨付、使用、核算管理。

2、资金归集拨付。县财政局将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资金按来源建立指标备查账簿,根据实际使用和用途列报支出,

对需要调整预算科目的,在指标备查账簿中做好指标来源科目变更记录后,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中直接拔付至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账户。

3、实行资金使用审批。各乡镇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交项目资金申拨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的审批意见拨付资金。

4、资金结算支付。凡是纳入整合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行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报账制管理,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结算支付。各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是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末级使用主体,不允许将整合资金再次拨付到其他单位、理事会或个人等以拨代支的现象。资金的使用、报账等按照《XX 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和执行。

三、监督管理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各相关涉农资金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了部门职责。各相关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分工协作,从项目的申报、审编、实施到资金的分配、使用、拨付等职责进行了分工。

3、执行了公告公示。县级通过XX县政府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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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及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4、建立了多元化监督。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共同参与项目和资金监管,同时引导贫困对象主动参与监督,构建了对项目和资金多方位、多元化的社会监督机制。

5、规范了资金使用。出台了《XX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实施方案》、《XX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化项目资金整合程序,各乡镇自主确定项目上报,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建立“项目池”;在县扶移办设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建立“资金池”,由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一归并至该核算专户。“项目池”的资金需求全部从“资金池”拨付到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由各项目责任单位组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真正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不快、资金拨付慢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6、简化了程序。针对脱贫攻坚项目数量多、时间紧,

且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撤销之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人员限制,无法及时完成项目招投标的情况,组织人员专门研究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出台了《XX县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暂行规定》,简化脱贫攻坚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按“三重一大”决策方式,研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有效简化了项目实施程序,充分保障了乡镇实施项目的自主权,加快了扶贫项目推进速度。

四、存在问题

1、项目管理难度大,推进速度偏慢。脱贫攻坚项目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小,项目数量多,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管理难度大,项目推进速度偏慢。同时扶贫项目分布分散,影响因素多。存在各种因素影响项目实施,部分项目因天气、不可预料纠纷等因素推进缓慢;部分项目在前期规划时群众没有任何意见,等具体实施时又对占土地等问题持不同意见,甚至有的群众态度强硬,土地纠纷迟迟未解决,这部分项目就无法及时实施,或需要重新调整,影响了项目推进。

2、基层扶贫力量薄落,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乡镇负责扶贫工作的人员有限,而且很多都身兼数职,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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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力量较单薄。另一方面,基层扶贫干部老龄化,电脑办公不熟练,甚至不懂电脑,而扶贫工作业务,多数是电脑办公,项目管理水平上有差距。

五、建议

1、各责任单位积极对接项目。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及时对接项目,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予以大力支持帮助,确保项目尽快实施,发挥项目最大扶贫效益。

2、强化项目日常调度。加强项目实施工作调度,对实施项目建设倒排工期,详细拟定建设项目实施时间表,保质、按时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中出现的纠纷及时解决,确实无法实施项目及时调整,资金重新安排用于其它脱贫攻坚项目,发挥资金效益。

3、加强扶贫力量。各乡镇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设立扶贫工作室,配齐3名以上工作人员,每人配备一台办公电脑和一套办公桌椅,同时建议工作人员在我县脱贫“摘帽”前专职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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