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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综治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综治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排查重点

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苗头的隐患;

4、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主要范围

1、因劳资纠纷、生活待遇、医保、社保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宗教、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3、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较大矛盾纠纷;

4、因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程序与方法

1、定期排查。各责任部门每个月定期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月报表》一并报公司综治办。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生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2、各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随时掌握情况。

3、各部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度,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和萌芽状态,协调至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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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教学提纲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岗位职责 一、加强对本乡镇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本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社会矛盾形势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料。 三、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并分类分析、调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五、做好矛盾纠纷的告知、回访工作。 六、及时向乡镇矛盾调处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七、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八、负责组织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各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 十、做好有关资料的管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十一、完成好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 (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

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 定工作 江边派出所黄永寿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因土地承包、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经济快速发展。如何进一步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就上述工作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及成因 当前在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态势。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主要类型有: (一)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有些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或越权,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依法行政或执行政策过程中走样,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二)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引发的纠纷。近年来,由于

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工作中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如在收取超生子女社会扶养费工作中,一方按政策收取,另一方借种种理由拒不上交。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一方面因资金限制低保名额有限,另一方面家庭的确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人过多。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五保户供养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三)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村组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和村委会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宅基地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村寨里,因为宅基地划分不清的矛盾纠纷。 (五)民兵民工引发的矛盾纠纷。参加中越边境自卫作战民兵民工要求给予生活补偿问题引发的纠纷。 (六)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在国有企业转制的过程中,突出表现为下岗职工的安臵、拖欠工资、医疗费、拖欠以前的集资款、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由于街道改造、城市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近几年,城市建设较快,由于历史的原因,面临着诸多矛盾。表现在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建设单位拖欠征地款、补偿费或逾期不能安排回迁或变更迁住、或违犯合同条款等。 二、产生以上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改革措施不配套。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方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晰,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泯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别出村,大矛盾纠纷别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降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别说明事情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要紧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特意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具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关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仔细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假如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事情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仔细,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关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能够调解的简单纠纷,能够在稳定事态进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今后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对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别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思考,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仔细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治理制度,别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普通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别超过三个月。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别成功。 六、完善档案。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四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督查制度 一、各司法所每月例会向县局汇报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事情。 二、对易激化、转化或引起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向县局或上级汇报。 三、对重大疑难、易激化矛盾纠纷,在4小时内进行跟踪报告,24小时内写出事件的书面报告,上报县局。 四、纠纷信息要客观真实,如实反映事情。 五、对收集来的信息要按报送时刻,单位综合股份进行登记。 六、对上报的矛盾纠纷,经局务会研究处理方法,按工作环节反馈的基层司法所降实,并及时报告领导掌握降实事情。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阿图什市矛盾纠纷化解排查情况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密切关注我市在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862件,成功调解3845件,调解率99.5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批次398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了23.8%,人次上升了19.9%。越级到自治区上访的有41批次7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了24%、24.8%;越级进京访2批次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0%。 (一)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及司法局的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安排全市9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上级关于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建设的要求,落实了“五有”(有标识牌、有固定调解工作场所和制度、有印章、有文书及调解回访记录、有登记台帐和档案)和“四落 实”(组织、制度、人员和报酬)等;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优势,半年来,我市基层7乡2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及宣传共计15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6061人(次),为乡政府提司法建议5条,被采纳建议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5个,协助乡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3件,成功13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5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

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为了大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机构,建立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目前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94个,充实调解员419人,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定目标、抓落实,全方位推进。制定《阿图什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时间、标准等,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任务层层落实到位,使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要达到“三个明显减少、三不出、两个达到、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三个明显减少”,即“民转刑案件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减少,上访减少”;“二不出”,即“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两个达到”,即“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两个提高”,即“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预防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有所提高”。人民调解组织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了“十统一,十规范”,全面进行规范化建设,从人员到制度和人民调解场所进行全面落实到位。 (四)建机构、重出击,摸排显成效。目前,全市9个乡(街道)74个村8个居委会3个企事业全部成立调委会,调委会基本上落实了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人员、规章制度等,工作逐步走向正轨。调委员由乡、村、企业(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每个乡、村、企业均组建了人民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半年来,通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相互协调配合下,调解员主动出击,摸排到位,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夯实了法治基础。 (五)强肌体、求探索,拓宽新领域。阿图什市所属7乡2街道办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按照集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力度,确保集团和公司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解决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员工利益诉求的重要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集团和公司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切实问题,才能确保公司的和谐发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公司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及时遏制群体性事件,不断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为公司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1、排查工作。认真开展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化解工作预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2、联动机制。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处理信访事项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有效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3、化解工作。公司各部门对矛盾纠纷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4、落实工作。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备案,明确责任、进度和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年初建账、季度报账、半年查账、随时销账、年底清账的原则,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 5、督导工作。公司包案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要针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导。 6、稳控工作。公司要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对信访人有过激行为或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要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导读:本文是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篇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德育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处理各种矛盾。 一、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

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深入各班级和学生座谈会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三、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学生。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应急预案

党委发(2011)72号 关于启动中村乡矛盾排查调处处置预案的 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平安中村,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联系我乡的工作实际和任务,制定如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处置预案:

一、领导机构 组长:丁彦宏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昔鹏刚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王兰宁乡纪委书记 夏兴宏乡计生办主任 刘玉梅乡党委副书记 吴志睿乡武装部长 李云皎副乡长 勾庆川副乡长 胡晓春司法所所长 杨建科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王兰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郭靖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协调、联系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1、排查重点 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影响社会

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主要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土地、山林、水利、矿产资源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因学校或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4)因宗教、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5)因采石、建筑施工、公路施工等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6)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民间矛盾纠纷; (7)因墓葬引发的矛盾纠纷;

(8)因行政执法、司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程序及方法 1、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隐患和苗头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建议,并上报办公室。适时与各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召集会议,分析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作出具体安排。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督导,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所涉及的表册。并于每月2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服从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的调遗,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必须随叫随到,不得延误、推诿。如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所有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马上赶到指定地点参与处置。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彭阳四中矛盾纠纷协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杨巨辉 副组长:剡俊成欧秉凯王生文王禄韩颖博 成员:扈正锋徐春轩陈军平高文龙李维民陈世强李正锋王兴亮施登仓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分析研判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分析研判 一、总体情况 2013年10月份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件;邻里纠纷3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5件;生产经营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7件;劳动争议纠纷1件;村务管理纠纷5件;山林土地纠纷7件;征地拆迁纠纷16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件。调解成功89件,调解成功率92% 。 今年以来,累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15件;邻里纠纷30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14件;合同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40件;损害赔偿纠纷116件;劳动争议纠纷16件;村务管理纠纷33件;山林土地纠纷155件;征地拆迁纠纷171件;环境保护纠纷5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7件;物业纠纷31件;其他纠纷35件。累计调解成功1215件,调解成功率95.8%。 二、分类分析 1、房屋宅基地纠纷:10月份房屋宅基地纠纷15起。主要是因为村内危房改造过程中形成的矛盾纠纷,村内水泥路建设改变原有村民通行引发的矛盾纠纷,还有就是集镇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发生的有:集镇建设引发宅基地纠纷主要集中在将尧镇、明沙乡;危房改造引发矛盾纠纷各乡镇普遍存在;村内水泥路建设影响村内道路通行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明沙淖乡。主要原因由于危房改造过程中,无合理规划,无监管办法,造成群众随意扩大宅基地面积,更有甚者占用公用道路随意建设;集镇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原因是,规划与建设不相适应,在进行集镇建设中有以前批准的不合理建设许可,严重影响了正在进行的集镇建设;村内水泥路建设过程中没有考虑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影响了部分村民进行大量农资储运和农作物销售的运输。 2、环境保护纠纷:10月份发生环境保护纠纷还是老问题。主要发生地;大城煤炭园区,电厂污水排放影响4村土地问题。虽然案件不多但是化解难度大和涉及人数多。 3、征地拆迁纠纷:10月份全旗征地拆迁纠纷16件。今年以来征地拆迁纠纷逐月下降,主要存在的矛盾纠纷是多年前征地补偿款发放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沟镇。主要原因为园区用地储备征地引发纠纷,一直未能处理引发的纠纷。 4、农业生产和经营纠纷:10月全旗农业生产和经营纠纷10件,主要有建设蔬菜大棚引发的纠纷、灌溉造成淹死或者损害农作物引发的矛盾纠纷、奶站奶农索要奶款引发的矛盾纠纷、粮食直补款发放引发的矛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 第二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治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治安问题;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治安问题。 第四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15日、25日前向办事处综治办书面汇报一次,办事处每月16日、26日前将本辖区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区综治办。 第五条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社区和责任部门均应在发现之日报办事处,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六条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办事,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者直接进行调处。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户和重点区域,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督办处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归档保管。 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3) 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的矛盾纠纷;(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 盾纠纷;(6)其他应予及时报告的矛盾纠纷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完善调解记录 和处理结果记录,设立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 应在受理当日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四条办事处综治办每个月应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 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矛盾纠纷归口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 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第一条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 由民政部门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二条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 党政办、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三条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城管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XX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镇社会和谐、平安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依据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实行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综治牵头、司法所唱主角,强化镇、村两级组织职能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日活动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二)镇调处中心每周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做到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工作实效。 (三)集中排查工作重点为: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等。 (四)集中排查的重点纠纷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劳动纠纷,军转人员安置遗留问题,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 (五)调处中心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逐村、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摸清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底数。 (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及时制定预案,

明确责任,规定调处期限。 (七)排查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二、受理登记制度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设立纠纷受理接待窗口,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都应设有专门的纠纷受理接待场所,指定专人负责。 (二)镇调处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纠纷受理室负责受理纠纷和接待群众来访,纠纷调处室负责调解调解纠纷。调解工作在工作上和人员上尽可能与信访、司法、综治部门衔接。属于信访的纠纷应分流给信访部门处理。 (三)对受理和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汇总梳理。 三、交办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交办制度。镇调解委员会和两级调处中心,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或直接调解,或按照“属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村和单位。 (二)调处中心对每月未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在要进行研究分析,摸清症结所在,及时研究纠纷调处的对策。 (三)镇调处中心审查后认为矛盾纠纷应交办给有关单位调处的,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交办处理的意见,责成相关单位予以处理。调处中心对交办出去的矛盾纠纷,应当规定处理期限。 (四)接受交办矛盾纠纷的单位在接到镇调处中心分流交办的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常志清(学校校长) 副组长: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学校副校长)成员:学校各行政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3189600。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常志清校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副校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张庆华:协调处室各类矛盾。 刘雪梅: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 田永红:协调后勤各部门、各员工之间矛盾及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

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学校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队部、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德育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范本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nning direction consistent, action coordin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 案

编号:FS-DY-25611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校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工作目标 1.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素质和法制观念,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夯实常规管理,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 2.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

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4.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了、控制得好”,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为学生提供和谐安全的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要分步组织实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要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史口镇中学矛盾纠纷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张俊福 副组长:商曰武 成员:郭荣厂李光兴李增勇王建华李兴国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 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

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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