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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目中只有一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以法律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准可将管辖分为【】

A. 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B. 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C. 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D.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2题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3题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民事案件后,因全体审判人员都与此案有利害关系,被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自行回避,故无法执行职务。在这种情况下,该县人民法院应当【】

A. 继续审理

B. 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县的人民法院审理

C. 将案件移送给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D.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4题【】不能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A. 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2015年1月全国自考儿科护理学模拟试卷(一)

2014年4月全国自考儿科护理学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小儿的平均出生体重为() A. 3kg B. 4kg C. 5kg D. 2kg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2题食物的特殊动力作用最强的是() A. 蛋白质 B. 脂肪 C. 糖 D. 矿物质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3题婴幼儿最常见的肺炎是() A. 大叶性肺炎 B. 支气管肺炎 C. 腺病毒肺炎 D. 毛细支气管炎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4题小儿细菌性痢疾的主要病原体是() A. 痢疾杆菌 B. 大肠杆菌 C. 葡萄球菌 D. 轮状病毒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5题重度脱水的患者第一天静脉补液量为() A. 90~120ml/kg B. 120~150ml/kg C. 150~180ml/kg D. 200~250ml/kg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6题患急性坏死性肠炎的患儿大多为() A. 1~2岁 B. 2~3岁 C. 4~6岁 D. 4~10岁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7题佝偻病颅骨软化多见生后() A. 3个月以内 B. 3~6个月 C. 6~9个月 D. 9~12个月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8题治疗小儿心衰最常用的洋地黄制剂是() A. 地高辛 B. 西地兰 C. 毒K D. 异搏定

1月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可以分为( ) A.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B.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C.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D.诉讼事件和民事行为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 A.对等原则B.相等原则 C.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 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其回避决定人是( ) A.审判委员会B.院长 C.合议庭D.人民代表大会 4.下列民事案件中,应当一审终审的有( ) A.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B.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5.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法院是( )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6.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 A.委托代理人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D.法定代理人 7.下列诉讼文书中,不适用 ...留置送达的是( ) A.判决书B.传票 C.调解书D.裁定书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 ...作为证人的是( )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1

C.未成年人D.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9.下列送达方式中,可以没有 ..送达回证的是( ) A.直接送达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D.公告送达 10.对于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决定拘留的,应当( ) A.由法院自行看管B.交由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C.交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看管D.交由当地监所看管 11.在财产保全中,保全标的若是季节性商品时,应当采取的保全措施是( ) A.查封B.扣押 C.提存D.变卖 12.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主动依职权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错误的,其损失( ) A.由被保全人自己承担B.由被保全人的对方当事人赔偿 C.由法院赔偿D.不需要赔偿 1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 ) A.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由审判员独任审理D.由陪审员独任审理 14.下列裁定中,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有( ) A.财产保全的裁定B.先予执行的裁定 c.诉讼终结的裁定D.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15.下列情况中,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的是( ) A.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B.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D.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16.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应当适用( ) A.简易程序审理B.普通程序审理 C.二审程序审理D.特别程序审理 17.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的情形是( ) A.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 B.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2

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1.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77题)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答案】AB 【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 选项C错误。《民诉意见》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可知,并非涉及离婚的所有案件都不能申请再审。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据此可知,离婚案件属于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即原则上应该公开审理,只有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才不公开审理。 2.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78题) 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 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 D.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月自考《民事诉讼法学》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法学》真题 自考需要我们多练习真题,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考试的真题,快来看看吧! 一、单项选择题 1、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来看,其属于 A.公法 B.私法 C.部门法 D.程序法 2、甲公司诉乙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乙公司为了拖延诉讼,在明知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哪一原则? A.平等原则 B.处分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辩论原则 3、以下关于合议制度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再审案件一律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D.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4、以下关于反诉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反诉只能由被告提出 B.反诉只能由原告提出 C.原告与被告均可以提出反诉 D.案外人提出的诉为反诉 5、申请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 A.提起上诉 B.申请再审

C.申请复议 D.提出异议 6、以下关于诉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权利 B.诉权是原告享有的一种权利 C.诉权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一种基本权能 D.诉权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7、林某出售伪劣奶粉,被消费者起诉,林某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缺席判决 D.延期审理 8、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份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 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成了1000元。对此,法院应当 A.通知收回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 B.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 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审 D.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9、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淸楚 A.当事人在一致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B.不能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2015年1月全国自考数据结构导论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数据结构导论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2题算法的计算量的大小称为计算的【】 A. 效率 B. 复杂性 C. 现实性 D. 难度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3题 .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4题排序算法中,第一趟排序后,任一元素都不能确定其最终位置的算法是【】 A. 选择排序 B. 插入排序 C. 冒泡排序 D. 快速排序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5题排序趟数与序列的原始状态有关的排序方法是【】 A. 插入排序法 B. 选择排序法 C. 二路归并排序法 D. 快速排序法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6题已知某完全二叉树采用顺序存储结构,结点数据信息的存放顺序依次为A、B、C、D、E、F、G、H,该完全二叉树的后根遍历序列为【】 A. HDBEFCGA B. HDEBFGCA C. DHEBFGCA D. DEHBFGCA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7题磁盘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外部存储设备,对磁盘中的数据的存取操作【】 A. 只能用顺序方式 B. 只能用随机方式 C. 既能用顺序方式也能用随机方式 D. 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机器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8题若有三个字符的字符串序列依次执行入栈操作,则其所有可能的输出排列共有【】 A. 3种 B. 4种 C. 5种 D. 6种 【正确答案】 C

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

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目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自考民事诉讼法重点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2.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把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集中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规定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人民法院实施审判行为,办理民事案件的准则,是规一切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的法律。 3.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法律规和民事诉讼运行规律的科学。 4.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发生作用的围,即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围发生作用。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中的一种,它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调整所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关系。 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加诉讼,并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组织、公民和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依此概念,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与人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7.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容:是指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容因主体而异,主体不同,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所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一致。 8.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权利、义务不同,客体也各自相异。 9.法律事实:是指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引起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事件两类。前者是指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后者是指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10.诉讼行为:是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特定诉讼中所实施的能够发生诉讼效果的行为。诉讼参与人一方的诉讼行为往往需要与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相结合,才能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1.诉:从微观来看,是当事人的一种请求,但从宏观来看,是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制度,所谓法律规定,一是指实体法的有关规定,一是指程序法的有关规定。 12.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存在,双方当事人就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不存在,当事人就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就无权向其主权利。前者称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后者称为消极的确认之诉。 13.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实体义务的诉讼。这种诉讼在民事实践中是经常发生、大量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机制的建立也大多以此为基点。 14.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比如共有关系、婚姻关系等,可以基于一定的事实和行为而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保持存续发生争议,诉诸法院,要求予以变更,就是变更之诉。 15.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16.诉讼理由: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提起诉讼和进行诉讼的理由。客观存在而又可以证明的事实,才能成为诉讼的理由。 17.诉权:是由诉的法律制度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即赋予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时,具有进行诉讼的权能。 18.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基本指导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导着整个民事诉讼机制客观运行的基本准则。

2015年1月全国自考中外教育管理史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中外教育管理史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的专门论述家庭教育的著作是() A. 《颜氏家训》 B. 《太公家教》 C. 《家范》 D. 《教子家训》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2题宋代系统论述关于人才的“教、养、取、任”的教育改革家是() A. 范仲淹 B. 王安石 C. 蔡京 D. 朱熹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3题 1917年就任北京大学校长,对学校进行全面改革的是() A. 胡适 B. 蔡元培 C. 严复 D. 蒋梦麟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4题洋务派创立的中国最早的专门的技术学堂是() A. 福建船政学堂 B. 上海机器学堂 C. 上海电报学堂 D. 南京矿务学堂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5题唐代科举考试中最受重视的科目是() A. 进士科 B. 明经科 C. 秀才科 D. 明法科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6题洋务派最早创立的新式学堂是() A. 京师同文馆 B. 福建船政学堂 C. 广州同文馆 D. 京师大学堂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7题苏区最早设立的教育行政机构是() A. 湘赣边区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教育部 B. 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 C. 中央教育人民委员会 D. 中央教育宣传部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8题 1932年颁布的《中学法》及1935年颁布的《中学规程》关于普通学校校长的任用开始有了统一的规定,一律采用() A. 考任制 B. 选任制

山东自考10月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山东自考10月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0月份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代码专业名称类别 时间 主考院校10月22日10月23日 8:30-11:00 14:00-16:30 8:30-11:00 14:00-16:30 0 5 金融专00075证券投资与管理00065国民经济统 计概论 00055企业会计学 00043经济法概论 (财) 山东经济学院 00066货币银行学 03707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 9 国际贸易专00088基础英语00076国际金融00090国际贸易实务 (一) 00092中国对外贸 易 烟台大学03707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0201 工商企业管 理 专 00147人力资源管理 (一) 00065国民经济统 计概论 00055企业会计学 00043经济法概论 (财) 山东省广播电视 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00148国际企业管 理 03707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0203 会计专00067财务管理学00065国民经济统 计概论 00070政府与事业单 位会计 00043经济法概论 (财) 山东经济学院 00156成本会计 03707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0207 市场营销专00065国民经济统 计概论 00182公共关系学 00043经济法概论 (财) 山东大学 00853广告学(二) 03707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0211 饭店管理专 00199中外民俗 00189旅游与饭店 会计 00182公共关系学 00202饭店前厅与 客房管理 山东大学00201饭店餐饮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自考“民事诉讼法”笔记(47)

自考“民事诉讼法”笔记(47) 第二节普通程序的起诉与受理 一、起诉的概念 所谓起诉,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他人侵害的民事诉讼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应该成为原告,其对方当事人称之为被告。我们要树立一个观念,原告不一定是正确的,被告不一定是错误的。因为原告只是认为自己侵犯了自己的利益,究竟其利益是否受到侵犯,这很难说,未经裁判是没有结论的。原告、被告是一种主观分类,而不是客观结果。 二、起诉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利害关系,民事诉讼它的实体法基础是民法,民事诉讼纠纷实际上是围绕着民事权利而产生的,必然会涉及到一定的实体法律关系。因此所谓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一方应当是实体法律关系当中的一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有明确的被告,实际上是强调原告在起诉状中应当把被告的一些基本情况说明,应当让法院知道究竟告谁,并且法院如何才能找到被告。 因此,在起诉中作为原告应当把被告的姓名、出生年月、

性别、民族以及它的具体住址写清楚,最好把手机号码以及座机电话留下。目的是为法院能够确定究竟在告谁,到哪里,如何去找到被告,这一点叫做所谓的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起诉被告希望达到的目的,就是诉讼请求。如,原告认为被告侵占其房屋,因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产权纠纷,原告认为房屋是自己的,被告认为房屋是他的,并且被告把房屋侵占了。本案原告诉讼请求有三点: 第一,要求法院去判决确定房屋的产权属于原告,确认之诉。 第二,在第一个请求的基础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搬出房屋,把房屋还给原告自己。 第三,本案所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被告人承担。所谓诉讼请求,就是说原告在诉讼中所希望实现的实体权利,所希望达到的目的。除了有诉讼请求之外,在起诉时,原告应该在诉状中把事实和理由说清楚。也就是说,原告所提出来的实体权利主张,有什么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在起诉状中都必须写清楚。 4.起诉所寻找的法院 首先,案件应当是属于法院民事主管范围的; 第二,所找的法院对于本案应当是具有管辖权。也就是,必须符合主管与管辖的规定。

2015年1月全国自考C 程序设计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C++程序设计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当一个类的某个函数被说明为virtual时,该函数在该类的所有派生类中() A. 都是虚函数 B. 只有被重新说明时才是虚函数 C. 只有被重新说明为virtual时才是虚函数 D. 都不是虚函数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2题在类的定义中,用于为对象分配内存空间,对类的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并执行其他内部管理操作的函数是() A. 友元函数 B. 虚函数 C. 构造函数 D. 析构函数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3题函数调用func((exp1,exp2),(exp3,exp4,exp5))中所含实参的个数为() A. 1 B. 2 C. 4 D. 5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4题假定AB为一个类,则执行“AB a(2), b[3],*p[4];”语句时调用该类构造函数的次数为() A. 3 B. 4

C. 5 D. 9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5题在公有派生类的成员函数不能直接访问基类中继承来的某个成员,则该成员一定是基类中的() A. 私有成员 B. 公有成员 C. 保护成员 D. 保护成员或私有成员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6题对基类和派生类的关系描述中,错误的是() A. 派生类是基类的具体化 B. 基类继承了派生类的属性 C. 派生类是基类定义的延续 D. 派生类是基类的特殊化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7题关于this指针使用说法正确的是() A. 保证每个对象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但共享处理这些数据的代码 B. 保证基类私有成员在子类中可以被访问。 C. 保证基类保护成员在子类中可以被访问。 D. 保证基类公有成员在子类中可以被访问。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1分 第8题在下面格式化命令的解释中,错误的是() A. ios::showbase输出数值前面带有基数符号 B. ios::uppercase用大写字母输出十六进制数

自考“民事诉讼法”笔记(31)

自考“民事诉讼法”笔记(31) 2.证人资格:证人的资格只强调证人的证明内容与证人的认知能力相符,并不强调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考察未成年人或者一些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证人。其实这些人都能作为证人,我们国家的证据法规则强调证人只需要他的认知能力和他所说的证人证言的内容是相符的就可以了。譬如说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如果证明她的母亲和另外一个人通奸,那么这个证人就不具有证人的资格。 因为根据一个惯例,九岁的小女孩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什么叫通奸。但是这个九岁的小女孩不是说她母亲和别人通奸,而是说她亲眼看见某天下午她的妈妈跟一个叔叔回家。然后她的妈妈跟叔叔进了房间没穿衣服,抱成一团。她对这些事实的陈述是有资格成为证人的,因为上述的事实对于一个九岁的小姑娘而言,完全在她的认知范畴之内。所以强调一个证人有没有作证的资格不是看他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是看他所说的证人证言的内容跟他的认知能力之间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就具有证人的资格。 3.证人的出庭作证义务:为了对证人进行质证,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原则上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例外情况: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经法院同意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证言。

证人不能单单写一份书面的证言来证明事实。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把他知道的情况用口头的形势在法庭陈述一遍。 证人说的话是经得起推敲的,才可作为法院定案的根据。如何判断证人证言能否经得起法庭推敲,能否经得起质问,就必须要证人在法庭上接受原被告双方质问。如果受到证人证言不利影响的一方在经过百般询问后都无法发现证人证言当中的漏洞的话,这样,这个证人证言才能叫做经得起推敲的证人证言,法官才会采信。 例如,在2001年时香港的律证司司长梁爱诗,她率领香港的一个律师代表团到中国进行模拟法庭的演示。模拟法庭所演示的一个案例是一个货车司机被一个劫匪抢劫在半路上抢劫。当时公诉方指控被告人为抢劫犯的唯一证据就是一个早上起来进行晨练的路人的证人证言。路人说在凌晨五点钟在香港的一条公路上面跑步锻炼,亲眼目睹了整个案件的发生,并且指认法庭上的被告人就是抢劫犯。这时。被告的律师,为了切入证人证言当中的漏洞,他发现证人在法庭上是戴着眼镜的。 就问证人说:请问你近视的度数是多少?证人说度数大概在三百度。律师问:当时你在跑步的时候有没有戴眼镜。证人说跑步时没有戴眼镜,戴眼镜不方便。然后律师又问:当时你跑步的时候是凌晨五点钟,天亮了没有,太阳出来没有。证人说:太阳没有出来。律师问路灯亮不亮?证人说:

2015年1月全国自考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某一基类有构造函数A(),析构函数~A(),其派生类B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分别为B(),~B(),程序说明B的对象b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开始时,先调用 A(),再调用B(),结束时,先调用~A(),再调用~B() B. 开始时,先调用 A(),再调用B(),结束时,先调用~B(),再调用~A() C. 开始时,先调用 B(),再调用A(),结束时,先调用~A(),再调用~B() D. 开始时,先调用 B(),再调用A(),结束时,先调用~B(),再调用~A()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2题执行下面程序,若要将ps所指向的变量的成员buffer 所指出的变量的内容加1,使用() struct mystruct{ int *buffer; int len; }ps; A. (++ps)->buffer B. *++ps->buffer C. ++*ps->buffer D. ps++->buffer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3题下列语句中正确的是() class base{public:int b;};class base1:public base{ }; class base2:public base{ };class base3:public abse1,public base2 {public:int fun();}; void main( ) {int a; base3 d; A. a=d.b; B. a=b.base1::b; C. a=d.base::b; D. a=b;}

2015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前124条)新旧比较与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标注颜色部分为新增或者修订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月30日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备注】《解释》共23章,552条,6万余字,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的部门最多、参加起草的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2013年1月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局、室、办共计17个部门参加,正式启动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备注】原表述为“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备注】新增“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院确定的基层法院”。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备注】新增“注册地”、“登记地”为住所地。删除了原92意见的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无变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备注】第五条为原92意见的第17条,移动位置,表述并无变化。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 自考本科专业一览表

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自考本科专业一览表 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是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学历。下文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自考本科的专业,供参考! ? ?最全自考本科专业一览表类别科目专科类专业本科类专业独立本科类专业历史学类1历史教育(A060101)2档案管理(A060201)——参考专业方向:企业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1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5)2汉语言文学(本科段)(C050105)3蒙古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6)4蒙古语言文学(本科段) (C050106)5维吾尔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7)6维吾尔语言文学(本科段) (C050107)7汉语言翻译(维、哈)(基础科段)(C050108)8汉语言翻译(维、哈)(本科段)(C050108)9哈萨克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9)10朝鲜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10)11藏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11)1历史教育(B060102)2档案学(B060202)中国语言文学类1文化事业管理(A050101)——参考专业方向:城市文化管理;乡镇文化管理;文化市场管理。2秘书(A050102)——参考专业方向:机关秘书;企业秘书;商务秘书。3涉外秘书(A050103) 1秘书学 (B050104) 外国语言文学类 ?1英语(基础科段)(C050201)——参考专业方向:外贸英语;旅游英语;科技英语;文秘英语。2英语(本科段)(C050201)3日语(基础科段)(C050202)——参考专业方向:外贸日语;旅游日语;科技日语;文秘日语。4日语(本科段)(C050202) 5俄语(基础科段)(C050203)——参考专业方向:外贸俄语;旅游俄语;科技俄语;文秘俄语。6俄语(本科段)(C050203)7越语(基础科段)(C050204)8朝鲜语(基础科段)(C050205)

自考“民事诉讼法”笔记(6)

自考“民事诉讼法”笔记(6) 第四节诉讼标的 一、诉讼标的的概念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裁判,确定其具有某种实体法律地位或实体法律效果的请求。 重点掌握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别:诉讼标的是一种法律关系,诉讼标的物是法律关系中所包含的有形物;所有的民事案件均有诉讼标的,并非所有的民事案件都有诉讼标的物, 如:双方当事人因买卖房屋问题发生纠纷,这个案件的诉讼标的是指房屋买卖的合同关系。合同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本案的诉讼标的。买卖的房屋是诉讼标的物。 如果原告起诉被告要求离婚,并没有财产要求分割,这种单纯的离婚案件有诉讼标的——婚姻关系,因为本案并没有财产要求分割,所以没有诉讼标的物。 二、诉讼标的的识别 经常听到一句法谚“一事不再理”,是指同一个案件在经过审判,法院做出生效判决之后,当事人就不能就同一个案件再行提起诉讼。 但有个问题很关键,究竟有关的原告所提起的案件,与法院先前所做出裁判在案件之间是不是同一个案件,关键看诉讼标的是不是一样。如果两个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一样的,

那么这两个案件就是同一个案件;如果两个案件的诉讼标的不一样,那么就不是同一个案件。根据传统学说,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法律关系。根据传统上的诉讼标的的识别方法,也就是以法律关系是否相同来识别诉讼标的,会产生重复诉讼的问题。 例如:一个人乘坐公共汽车,公共汽车突然刹车,以至于这个人从汽车后排一下子滚到汽车前排,脑袋撞到了发动机的机盖上,被撞伤头,于是这个人提起诉讼,要求公交公司对他进行赔偿。通过学习民法,他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可以以公交公司侵权为理由,要求公交公司赔偿。也可以公交公司违反了运输合同为理由,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假设现在原告选择是侵权为理由,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经过诉讼之后,法院判决公交公司应当向原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一定数额金钱。后来原告又另外提起诉讼,以公交公司违反运输合同为由,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按照诉讼标的传统的识别方法可以认为,两个案件当中所争议的标的是不一样的,这样就会产生重复诉讼,重复赔偿的问题。所以很多学者主张,诉讼标的的识别方法不应当采用以法律关系来识别的标准,而应当采用另外一种标准,以原告在诉讼当中的诉讼请求为标准来识别诉讼标的。 如:上面的第一个案件中,原告以侵权为由主张公交公

2015年1月全国自考教育法学模拟试卷(一)

2015年1月全国自考教育法学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第1题中学教师在资格考试中除考试所教学科的有关课程外,还必须考试() A. 中学主干课程 B. 教育学基本原理 C. 心理学基本原理 D. B、C都是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2题根据我国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保留学籍一般不得超过() A. 三个月 B. 半年 C. 一年 D. 两年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3题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是() A. 职业性 B. 社会性 C. 实践性 D. 终身性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4题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对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主要是通过()进行的。 A. 加强政府的执法监督 B. 制订有关规章标准 C. 评估验收 D. 指导、激励的方式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5题《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的未成年人。 A. 未满18周岁 B. 未满16周岁 C. 未满15周岁 D. 未满14周岁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6题我国对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是() A. 初等师范毕业以上水平 B. 中等师范毕业以上水平 C. 高等师范专科以上水平 D. 师范大学本科以上水平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7题教育法的目的在于() A. 规范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 B. 依法治教 C. 惩治违法分子 D. 促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本题分数2分 第8题提高企业职工素质的根本途径是() A. 各级政府举办职业教育 B. 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举办职业教育 C. 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D. 各种社会团体举办职业教育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于2012年8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 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欢迎大家阅读。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 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 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科目对照表

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科目对照表 专业名称、 代码、类别 主考 院校 专 业 考 试 课 程 计算机及应 用 01B0801 电子信息与 电气信息类 北京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高等数学(工本)、离散数学、数据结构、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原理、软件工程、C ++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原理、Java 语言程序设计(一)、加考:1、计算机组成原理 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会 计 01B0203 经济管理类 中 国 人民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市场营销学、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一)、会计制度设计、加考:1、中级财务会计2、财务管理学 工商企业管 理 01B0201 经济管理类 中 国 人民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一)、 企业管理咨询、金融理论与实务.加考:1、企业管理概论 2市场营销学 国际贸易 01B0206 经济管理类 对外经济 贸易大 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马 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商务英语、外刊经贸知识选读、外贸英语写作、国际市场营销学、涉外经济法、企业会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外经贸经营与管理、企业经济统计学、世界市场行情 英语相关专业加考: 1、国际贸易实务(一) 2、国际贸易;其他类专业加考:国 际贸易、基础英语 行政管理学 01B0302 公共管理类 中 国 人民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行政组织理论、普通逻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中国行政史、西方行政学说史、加考:政治学概论、行政管理学 英语 01C1502 文学类 北 京 外国语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外语(日/俄/法/德)、高级英语、英语翻译、英语写作、英美文学选读、口译与听力、英语语法、英语词汇学、欧洲文化入门、加考:水平考试(二)、综合英语(二) 汉语言文学 01C1501 文学类 北 京 师范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外国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美学、训诂学、汉字学概论、 加考: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古代汉语 建筑工程 01B0803 工科类 北 京 建筑工程 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线性代数、概率 论与数理统计(二)、物理(工)、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建筑设备、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建筑结构试验、计算机 基础与程序设计、流体力学、 加考:结构力学(一)、房屋建筑学、混凝土及砌体结构(非工科类学生不能 报考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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