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取得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

关于取得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

关于取得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
关于取得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

批准取得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资质的单位名单

一、岩土工程类(共7家)

吉林省诚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鸿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筑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潍坊正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海口诚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弘波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甘肃省灌溉试验培训中心牌子)二、混凝土工程类(共12家)

山西奇晟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抚顺市大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吉林省达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宝鸡金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牡丹江鸿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筑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台州市灵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安徽和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海口诚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沐川检测有限公司

银川市正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三、金属结构类(共2家)

佛山市科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南充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四、机械电气类(共2家)

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五、量测类(共5家)

吉林省诚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宏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筑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捷航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弘波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使人人懂安全,人人重视安全,要把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确保上述方针、制度的完全实现,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查出隐患与缺限并责令其及时改正。 1、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组织 (1) 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是: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工长。 (2) 公司每月20日—25日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施工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指导与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2、质量、安全大检查的依据 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我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特别要求;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及行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其检查细则为国家安全检查细则JGJ5 9-99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3、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方式 在检查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各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将检查组成员分成几个小组(其中安全组是检查组的独立小组之一),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细致的逐项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项目部管理人员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4、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果的处理 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束后,由技术质量部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并整理成检查纪要,会议纪要以公司正式红头文件发给各项目部。

大检查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全体管理人员会议,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结果进行讲评,同时提出有效的整改要求,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由技术质量部跟踪检查。 大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奖金考核的依据之一。 5、各项目部除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应随时检查外,每10天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较大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处罚。 6、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应召开班前会,详细交待作业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班、组长及时检查制止施工中的违章现象,对于不听劝告的应报项目经理处理,对于屡教不改的应予以辞退。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 水库工程 质量检测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贵州*** 工程有限公司*** 水库工程项目部二O—八年一月 四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 1 ....... 2 编制说明 ............................................................. 1 ....... 2.1 编制依据...................................................... 1 ....... 2.2 编制目的和任务................................................ 1 ...... 3 质量检测基本情况 ..................................................... 2 ....... 3.1 委托检测...................................................... 2 ....... 3.2 检测组织机构.................................................. 2 ....... 3.3 试验仪器设备.................................................. 3 ....... 4 质量检测基本程序 ..................................................... 4 ....... 4.1 原材料检测程序................................................ 4 ...... 4.2 现场检测程序.................................................. 4 ....... 5 主要检测项目与检测内容 ............................................... 4 ...... 5.1 原材料........................................................ 4 ....... 5.2 中间产品...................................................... 6 ....... 6 过程控制 ............................................................. 7 ....... 6.1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查...................................... 7 .... 6.2 灌浆工程...................................................... 8 ....... 6.3 支护 (10) 6.4 输水钢管、球墨铸铁管安装 (10) 6.5 土工检测 (12) 7 质量检测保证措施 (13) 7.1 检测质量目标 (13)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考核规定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考核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夯实项目基础管理能力,做到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过程检查标准统一,有据可依,根据集团股份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以集团股份公司资质签约的纳入房建事业本部管理的工程项目。 3 检查及考核规定 3.1房建事业本部工程部对青岛市内四区在建工程项目、青岛市行政区域内Ⅱ类以上(含Ⅱ类)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拉网大检查,根据质量、安全考核表(详见附件)中的内容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对质量、安全管理好、得分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管理差、得分低的项目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埠外项目视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3.2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月必须至少组织一次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并按照质量、安全考核表中的内容对每一个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打分,检查内容留存在项目部备查,同时利用集团股份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每月月末在各分公司梦龙网上将本月检查结果按照各项目部得分情况予以公示,并制定奖惩措施,公布处理结果。 3.3 房建事业本部工程部在检查过程中将根据工程不同施工阶段,按照质量、安全考核表中的内容进行现场打分,检查得分在70分(含)以上为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下的项目部按以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得分在70至65(含)分之间的,对项目部处罚1000元; (2) 得分在65至60(含)分之间的,对项目部处罚2000元; (3) 得分在60分以下的项目将予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进行3000-5000 元经济处罚。 (4)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对项目部处5000元经济处罚。 3.4 各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未按本规定按时组织工程项目月检或未在分公司梦龙网公示月检结果的,对分公司予以每次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3.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管理考核表(基础、主体施工阶段) 附件2:工程安全管理考核表(基础、主体施工阶段) 附件3:工程质量管理考核表(装饰、安装施工阶段) 附件4: 工程安全管理考核表(装饰、安装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2)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4)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 二、申请 (一)申报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资质证书,并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汇编)

***水库工程 质量检测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水库工程项目部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编制说明 (1) 2.1编制依据 (1) 2.2编制目的和任务 (1) 3质量检测基本情况 (2) 3.1委托检测 (2) 3.2检测组织机构 (2) 3.3试验仪器设备 (3) 4质量检测基本程序 (4) 4.1原材料检测程序 (4) 4.2现场检测程序 (4) 5主要检测项目与检测内容 (4) 5.1原材料 (4) 5.2中间产品 (6) 6过程控制 (7) 6.1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查 (7) 6.2灌浆工程 (7) 6.3支护 (9) 6.4输水钢管、球墨铸铁管安装 (9) 6.5土工检测 (10) 7质量检测保证措施 (11) 7.1检测质量目标 (11) 7.2抽样原则 (11) 7.3样品的处置措施 (12) 7.4试验前准备工作 (12) 7.5建立检测台账 (12) 7.6检测任务的管理程序 (13) 8取样计划表 (14)

1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交通等基本情况。 2编制说明 2.1编制依据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6号)。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4)、《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7)、《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 8)、《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规程》(DL/T5330-2015)。 9)、《水工自密实混凝土技术规程》(DL/ T 5720-2015)。 10)、《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T 3091-2015)。 11)、《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 T 13295-2013)。 2.2编制目的和任务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施工合同》、《设计技术要求》、《施工技术要求》、相关规范和水利部水利建设管理总站的相关要求,结合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编制本检测方案。 目的:为严格控制、把握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为工程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质量数据,给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客观、科学的质量评价依据,执行验收工作程序。 任务:本项目的主要检测对象包括工程实体及其所使用的水工材料、中间产品、实体结构、金属结构、机电产品的制造和安装等。 采用重点观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确定抽查时机、地点、对象,抽检频率以相关规范为准。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

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房屋建筑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房屋建筑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制度-----------------------作者:

-----------------------日期: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 (2003年7月16日) 粤建管字〔2003〕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的管理,明确检测机构的职责与权限,保证检测及鉴定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准确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和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检测; (二)对上项规定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及鉴定; (三)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 (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机具安全性能检测; (五)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检测。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检测结果是控制或鉴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必须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检测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第六条检测机构分为监督检测机构、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测机构等三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进行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1、部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不在现场,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与工程备案人员不符;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指出。 2、个别项目部现场管理混乱,文明施工水平低,现场各种机具防护棚不能按标准设置,道路没有硬化。 3、个别工地临时用电未按“TN—S”系统设置,设各保护零线不到位,临时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4、安全资料和安全监理资料缺项,个别分项填写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 5、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未按标准进行设置。 (二)整改措施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建立了自查自纠专项档案。 2、针对各自存在的安全隐患,各企业、项目部都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确保每个工程每处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任何事故。 此次,各企业、项目部上报自查自纠报告15份,查出安全隐患40 第 2 页共 4 页

余处。安监站将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认真进行巡查。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一)巡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1、极个别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在施工现场。 2、个别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签章不及时。 (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 1、钢结构工程普遍存在地脚螺栓位置偏移,丝扣不做防护,预留长度不规范等现象。 2、钢筋工程:剪力墙、结构柱及构造柱主筋位置偏移较严重,箍筋加密区位置不按要求加密。 3、砼工程:施工缝处理不到位,夹渣、错台、漏浆现象严重,个别剪力墙根部、构造柱、过梁有露筋现象,门窗洞口砼构件变形、位移。 4、砌体工程:二次结构不能按规范要求分层进行,基本上一次砌筑到顶;线箱、线管、线盒等预留位置不准确,随意破坏墙体;个别预留洞口不加预制过梁,个别120墙拉结筋数量不足。 (三)对施工现场各种原材料抽样共47组,其中钢筋31组、水泥8组、管材3组、保温板1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1组、防水卷材3组,经检验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第 3 页共 4 页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 %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 一、总则(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型式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专项类是指综合检测机构以外的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 (二)综合类按其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三)专项类按其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4 个专项类别,专项资质不分等级。 【对于建筑防火、建筑施工机具、建筑电梯等由于有其它专门的规定,此标准不再涉及。】 二、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要求,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 1-3 中的至少 5 大类的检测能力。 (二)综合乙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检测能力,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 1-3中的至少 3 大类的检测能力。 (三)综合丙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要求和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 (四)专项类检测机构必须满足 2-1 的基本要求和表 2-2 的必备检测能力。 (五)有关检测能力需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参见附件 1. 三、审核程序【与部令协调,如果部令有规定,则不再列出】 (一)综合甲级及专项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住建部批准。 (二)综合乙级、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 (三)新成立的综合类检测机构需从丙级开始申请。 (四)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3)组织机构图;(4)机构平面图;(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7)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及专门要求(具体根据部令等)的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专项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检测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9)近 5 年参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需要时) (10)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五)受理及审批程序如下: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给出书面结果。 3、对审查结果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 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完整

1 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化,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 《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GB5008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水闸施工规》(SL27—91)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SL53—9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SL288—200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SDJ207—82)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 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2.0.2质量检验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2.0.3质量评定 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2.0.4单位工程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使人人懂安全,人人重视安全,要把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确保上述方针、制度的完全实现,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查出隐患与缺限并责令其及时改正。 1、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组织 (1) 公司成立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其成员是:安全办主任、技术质量部及各项目经理。 (2) 公司每月20日—25日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施工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指导与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2、质量、安全大检查的依据 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我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特别要求;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及行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其检查细则为国家安全检查细则JGJ59-99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3、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方式 编写审核批准 在检查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各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HR/GA-008-2000 将检查组成员分成几个小组(其中安全组是检查组的独立小组之一),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细致的逐项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项目部管理人员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4、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果的处理 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束后,由技术质量部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并整理成检查纪要,会议纪要以公司正式红头文件发给各项目部。 大检查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全体管理人员会议,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结果进行讲评,同时提出有效的整改要求,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由技术质量部跟踪检查。 大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奖金考核的依据之一。 5、各项目部除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应随时检查外,每10天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较大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处罚。 6、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应召开班前会,详细交待作业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班、组长及时检查制止施工中的违章现象,对于不听劝告的应报项目经理处理,对于屡教不改的应予以辞退。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0施工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使人人懂安全,人人重视安全,要把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确保上述方针、制度的完全实现,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查出隐患与缺限并责令其及时改正。 1、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组织 (1) 公司成立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其成员是:安全办主任、技术质量部及各项目经理。 (2) 公司每月20日—25日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施工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指导与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2、质量、安全大检查的依据 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我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特别要求;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及行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其检查细则为国家安全检查细则JGJ59-99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3、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方式 编写审核批准 在检查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各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HR/GA-008-2000 将检查组成员分成几个小组(其中安全组是检查组的独立小组之一),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细致的逐项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项目部管理人员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4、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果的处理 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束后,由技术质量部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并整理成检查纪要,会议纪要以公司正式红头文件发给各项目部。 大检查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全体管理人员会议,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结果进行讲评,同时提出有效的整改要求,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由技术质量部跟踪检查。 大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奖金考核的依据之一。 5、各项目部除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应随时检查外,每10天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较大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处罚。 6、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应召开班前会,详细交待作业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班、组长及时检查制止施工中的违章现象,对于不听劝告的应报项目经理处理,对于屡教不改的应予以辞退。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 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005-11-11 10:42:28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省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省建设厅原制发的检测单位资质申请条件、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类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 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4、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 量手册》。 7、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4、具有8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相应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检测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 企业《质量手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部分(最终)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测 第一节概述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或用于工程建设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度量、测量或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质量检测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关键技术环节,是质量监督和监理的重要手段,检测成果是质量改进的依据,是工程质量评定、工程安全评价与鉴定、工程验收的依据,也是质量纠纷评价、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工程质量检测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及时性、权威性及局限性。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不同主体,质量检测的类型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项目法人委托检测、政府监督抽检等。不同类型的检测工作在建设程序上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检测方式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跟踪检测、验收前抽检(项目法人委托)等。 (一)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自检是指施工单位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的项目数量进行的检测。施工单位自检是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测,具有明确检测容和数量规定,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也是整个检测工作体系的基础。 (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跟踪检测 监理单位跟踪检测是指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是指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根据规按一定比例对施工质量进行独立抽样检测,以核验施工自检的成果。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SL288),跟踪检测数量为: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平行检测数量为: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监理单位的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是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对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测,对自检和工程质量具有一定的复验

房屋建筑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房屋建筑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 制度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 ( 7月16日) 粤建管字〔〕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的管理,明确检测机构的职责与权限,保证检测及鉴定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准确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和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检测; (二)对上项规定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及鉴定;

(三)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 (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机具安全性能检测; (五)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检测。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检测结果是控制或鉴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必须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检测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 管理 第六条检测机构分为监督检测机构、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测机构等三种。 监督检测机构是指经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隶属于地级以上市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测机构)。 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是指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证书,为社会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性检测机构);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概述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概述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或用于工程建设的原材料、中间产 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度量、测量或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质量检测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关键技术环节,是质量监督和监理的重要手段,检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测成果是质量改进的依据,是工程质量评定、工程安全 评价与鉴定、工程验收的依据,也是质量纠纷评价、质量事 故处理的依据。工程质量检测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及时性、权威性及局限性。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不同主体,质量检测 的类型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跟踪检 测、项目法人委托检测、政府监督抽检等。不同类型的检测 工作在建设程序上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在工程质量控 制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检测方式 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跟踪检测、验收前

抽检(项目法人委托)等。 (一)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自检是指施工单位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的项目数量进行的检测。施工单位自检是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测,具有明确检测内容和数量规定,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也是整个检测工作体系的基础。 (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跟踪检测 监理单位跟踪检测是指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是指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根据规范按一定比例对施工质量进行独立抽样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

附件3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条件细则 一、检测机构序列和检测类别、项目(方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 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两个序列。专项检测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四个类别;见证取样检测为一个类别,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土工的见证取样检测;每个类别设若干检测项目(方法)。 (一)专项检测序列 1.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注:申请桩基检测项目资质时,必须同时具备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至少一种方法。

2.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注:黑体字项目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方法)。 3.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注:黑体字项目为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 4. 钢结构工程检测

注:黑体字项目为钢结构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方法或参数)。 (二)见证取样检测序列 注:黑体字项目为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 二、检测机构资质条件 (一)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1、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2、注册资本符合以下规定: (1)申请专项检测多类多项(含多类单项)或一类多项(含一类单项)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申请专项检测(含多类多项、多类单项、一类多项、一类单项)和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80万元人民币。 3、所申请资质的检测项目(方法)应通过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各检验参数及方法对应的执行标准应现行有效,且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 4、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直接从事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检测人员可不少于6人; (2)检测人员必须持具有相应资格的省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单位);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专项检测类别的检测人员不得同时从事四种或者四种以上检测项目(方法)的检测工作(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等)。 5、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