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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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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5年度工作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请列出姓名及公司内职务。

(三)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类型:

(五)注册地址:请按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填列。

二、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情况

1.列表报告本年末董事会成员情况:

第届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本届董事会任职起始时间)

注:执行董事单指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董事

2.报告本期内董事会届次和成员变动情况:如无变动,填写“未发生变动”。

3.报告本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共召开了次会议,分别为:

日期,召开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通过何决议。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如何,未如期执行完毕的,应当说明理由。

4.报告董事会的其他工作:制定公司规划、制定规章制度、组织专业性的工作会或研讨会等情况。

(二)公司监事会情况

1.列表报告本年末公司监事会情况

第届监事会成员情况表

(本届监事会任职起始时间)

注:未设立监事会的企业只填写监事信息

2.报告本期内监事会届次和成员变动情况:如无变动,填写“未发生变动”。

3.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共召开了次会议,列席了次董事会会议,分别为:日期,召开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主要审议事项,通过何决议,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如何,未如期执行完毕的,应当说明理由。

日期、列席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对何事项发表了监事意见。

4.监事会的其他监督活动:如检查公司财务、核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组织内部审计等。

(三)未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只填写执行董事、监事的基本信息。

(四)公司经理班子情况

1.列表报告本年末经理班子组成情况:

经理班子组成情况表

2.经理办公会会议情况:仅报告本期内经理办公会会议次数。

本年度共召开了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经理列席了次董事会会议。

(五)公司设置的职能部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共设置个职能部门、个分支机构,分别为:

(六)其他机构设置情况:如未设置其他机构,填“无”。

(七)列表报告本期末公司员工情况:

公司职工情况表

(八)基本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一)综述本年度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包括主要的经营管理特色、内部建设、机制创新和开展的工作以及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等。

(二)按行业分析所出资控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包括针对行业发展

的创新机制、市场开拓、新产品、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获奖、荣誉称号等。

(三)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情况:包括所转化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产业化进展情况;企业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入(包括资金、条件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投入)、市场开发情况、已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公司签订的科研合同总数及合同总金额等。

四、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请如实报告以下重大事项,如报告期内未发生此类重大事项,请报告“无此事项”。所报告的数据保留2位小数。

(一)列表报告本期内公司的重大投资:

本期内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报说明:

1.“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报告本年度完成的全部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仅报告(单项专列)本年度已实施的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项目应分项列出。

2.“投资目的”简要报告,如实施成果产业化,办公研发自用等。

3. 重大投资总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合计+房地产投资合计+其他投资项目合计。

(二)公司分立、合并、重组、改制、上市事项:报告本期内已完成的公司分立、合并、重组、改制、上市事项。

(三)列表报告本期内公司转让股权、资产等事项:

(四)列表报告本期末公司对外提供经济担保余额:

对于已经发生的担保风险,除列在上表内之外,还应逐项详细报告风险情况及应对对策。

(五)列表报告本期内公司单项1万元以上的捐赠:

(六)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报告本期内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已接到司法通知、诉讼和仲裁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事项,应报告事项内容、诉讼和仲裁标的额、结果预测或裁定结果等。

(七)公司需特别披露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对学校的主要贡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学校教学、科研、稳定等方面的贡献)。

(八)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本期内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2016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一)经营管理的指导思想:重点报告下一年度公司发展科技产业、规范管理体制、创新经营管理机制的指导思想。

(二)经营预算目标:报告下一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预期目标。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和性质 (一)名称 全称: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性质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公司以陕西师范大学投入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其法人资产,从事资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承担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二、资产公司的组建原则、组建目标和组建方式 (一)组建原则 1.坚持有利于理顺校企关系的原则,有效地规避学校风险,保障学校收益回报。 2.坚持有利于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与管理的原则,提高资产利用率,确保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3.坚持有利于校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整合产业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4.坚持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组建目标 通过组建公司,为校办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学校与校办企业之间建立“防火墙”,有效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法律和经济风险。具体目标为: 1.建立新型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通过组建资产公司,理顺学

校与企业的管理关系、产权关系和人事关系,形成校企分开、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体系。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对校办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我校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参与社会分工与市场竞争,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3.建立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控机制。学校通过以出资人的身份向公司派出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履行出资人的义务,实现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组建方式 1.将陕西师范大学所属校办企业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核定的净资产(参股企业股权以评估报告确定的投资额),无偿划转到资产公司,另由学校出资300万元,作为资产公司注册资本金来源。 三、资产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资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范围 资产公司对其所拥有的国有资本(股权)的经营和管理。包括投资控股参股,国有资本和股权的置换、转让,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收购、公司兼并和资产重组;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资产托管及经营;教育、科技、文化资源开发与应用,国家和学校允许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资产公司地址 西安市长安南路陕西师范大学校内。 四、资产公司的组织架构 陕西师范大学设立“陕西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和市国资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50%以上(含50%)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所属企业)。 第三条[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要求;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投资规模与企业实力、融资能力相匹配; (五)企业投资决策坚持审慎原则,符合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类投资; (二)设立全资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联营、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股权类投资; (三)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信托等金融类投资; (四)以上未列明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考虑到金融类投资在管理上的特殊性、复杂性,目前暂不按本办法实施管理,今后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论证]市国资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必须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按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投资的分类管理]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市政府已确定的投资项目均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按市政府有关管理办法操作。 第七条[非金融类投资限制]严格限制非金融类企业从事委托理财和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活动,适度控制企业购买债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金融类企业(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及其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11-25 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著。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 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

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管理链条,对于因产权链条过长或经营活动长期停滞等原因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企业,应通过解散、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调整投资级次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管理所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4.高校所办企业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高校应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统一领导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讨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委员会主任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资产、纪检、审计、设备、科研、后勤、基建、房产、产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统一监管单位事业资产与所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已经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经资委)的,应当作为学校国资委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 区别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年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行使所有者权利。作为出资者对投入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并按照投入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其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和国资委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遵循的原则和途径,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控股、参股和股权交易等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 (一)总公司直接占有的国有资产;? (二)所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所属进行股份制改组后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四)所属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界定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为国有资产: (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货币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 (二)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核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三)由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四)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财产兼并,购买其它企业、单位所取得的产权和权益。 (五)国有企业用集资和筹资形式形成的资产,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应属国家所有。 (六)国有企业将企业法人财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但不能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七)国有企业因接受馈赠或其它收益形成的各项帐外资产。? (八)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使用的财产,除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会费结余购建的资产外,均应视为国有资产。 第七条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为落实区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区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市场化、企业化、实体化运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提高投融资能力,实现资源资产化,探索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的模式。现按照《*****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司概况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99.5%,0.5%)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位于*******。是经区政府批准并由区国资办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并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为区属一类国有公司。 二、公司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效能原则。重组整合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政府工程建设、载体建设、项目融资、资源掌控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2、坚持做大做强原则。突出主业发展,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发展思路,强化自主经营,在推进资产运营公司参与区域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壮大公司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融资平台,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3、坚持有效监管原则。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建管分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坚持依法规范原则。严格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重组整合操作,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妥善处理好资产管理、经营、收益、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公司的主要职责 1、履行资产经营职能。通过资产出租出让、资产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努力提高资产收益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2、履行融资担保职能。在保证公司自身运转发展前提下,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国有企业发展融通资金及提供融资担保,采用包括信贷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创新方法,降低资金成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思考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思考【摘要】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从校办产业改制而来,高校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与学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学校对外投资的窗口,它兼有学校产业管理和对外投资经营的特点,体现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股东人格与企业人格易发生混同。本文通过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改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成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依据和实践经验 高校校办企业创办已有20多年的历史,成立初期多为校办加工厂和系办企业,随着企业发展和科技投入的增加,高校利用科技和人才优势创办企业,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已成为我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力量。 高校产业在创办初期,由于出资人、出资形式、出资额、管理体制不规范,组织形式多样等原因,造成学校对全校产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能全面了解,这种状况不仅可能使国有资产流失,更主要的是有可能使学校承担企业的经营和法律风险。高校创办的校办企业必须要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只有赢利,才能生存发展。作为市场的参与者,校办企业不可避免的存在经营责任的风险,而高校作为国家投资的教育事业单位,无力承担经营风险。针对高校这一特殊主体投资创办校办产业的问题,教育部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件提出,改革高校

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办企业的体制,重新确立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责任主体。依法理顺高校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高校企业出资人代表,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南京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做好资产经营公司2015年度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经公司讨论决定,现将年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方式及依据 2015年资产经营公司职工年终考核根据资司[2007]29号《关于进行2007年度企业职工考核的通知》执行,按照“谁聘用、谁考核”的原则,自上而下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操作形式由各企业自主决定。 二、考核对象:企业全体职工。具体分类考核要求如下: 1、学校事业编制职工考核的具体要求执行学校人力资源处《关于进行2015年年度考核的通知》(详见学校人力资源处网);2015年学校分配给资产经营公司事业编制职工年终考核“优秀”指标29名, 参加考核人数190人,在评优过程中,建议在同等条件下向申报专业职称人员考核年度没有优秀的、工人拟升级考核、申报技师等人员倾斜; 2、劳动服务公司职工(现70人,不含在院系工作人员)2015年年终考核要求及“优秀”指标参照事业编制职工要求和比例确定,考核结果汇总等由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具体由各企业同步进行; 3、企业聘用职工由各企业自行组织考核; 4、处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和测评工作,由企业党委另行通知。 三、资产经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陈邦富、杨正才 副组长:宋国民

组员:郑伟、蔡继明、龚玉兵、朱锋、曹珍娣、于风、沈燕、庞欣、陈玉和、周国荣。 四、考核时间安排 各企业于2015年12月24日下班前,将学校事业编制职工的2015年终考核等级结果(纸质并盖公章、电子版)报资产经营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人:庞欣、黄士俊,联系电话:83598710。劳动服务公司职工的考核等级结果(纸质并盖公章、电子版)、《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报劳动服务公司,联系人:陈玉和、邱慎梅;联系电话:83598597、85481419。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要求,2015年年度考核表格填写采取网络在线填写,个人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班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2015 年度考核教职工填报操作手册》。参加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资产经营公司根据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拟上报的考核等级统一打印,并发放各企业再由个人签字,各企业于2015年12月31日下班前将本企业个人已签字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收齐并交资产经营公司综合管理部。 2、劳动服务公司人员2015年年度考核请务必:使用A4纸正反打印,不得改动原有表格式!个人小结部分字体要求为宋体5号,字数1500字以内;若手工填写,请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格详见附件2:《年度考核登记表》。 资产经营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1:《2015 年度考核教职工填报操作手册》 附件2:《年度考核登记表》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 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11-25 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着。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 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

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管理链条,对于因产权链条过长或经营活动长期停滞等原因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企业,应通过解散、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调整投资级次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管理所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4.高校所办企业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高校应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统一领导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讨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委员会主任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资产、纪检、审计、设备、科研、后勤、基建、房产、产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统一监管单位事业资产与所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已经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经资委)的,应当作为学校国资委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行使直接出资人(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学校的对外投资。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责、权、利相统一。经资委的人员构成应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以及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9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公司内设金融投资管理部、战略投资管理部、资产处置部、财务融资部、法律事务部、研究室、行政人事部、风险管理部、总裁办公室等部室。公司下设上海国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达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鼎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等五个全资子公司。 作为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市管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市场手段,盘活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公司通过资产经营,参与国有资产的买卖,包括证券化和非证券化的企业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资产及上市公司重组,产权经纪,房地产中介等,为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及国有资产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服务。公司接受资产托管,对银行、企业的质押物进行管理、处置提供服务。公司受政府委托对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中相关资产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追索、保全国有资产。公司还根据市政府指示,参与市级大公司改制和重大项目投资,并根据资本运作需要投资高新科技项目和上市公司。公司已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公司、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等金融企业。同时还是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杨浦知识创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上海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等的股东。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值此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之际,谨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行动纲领。《决定》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为我们进一步推出国有资产经营工作指明了方向。 上海成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积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重要举措。希望你们按照《决定》明确的方向和提出的要求,立足于整体搞活国有经济,立足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战略上改组国有企业提供好服务,不断提高上海国有资产的总体质量,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系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305亿元,集投资开发、股权管理、项目融资等功能于一体,旗下现有上海恒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徐汇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兴现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龙华旅游城有限公司等控股及参股企业42余家,资产总额近25亿元。 近年来,徐汇国投公司实现了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从以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逐步转变到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主动提供服务的目标上来,积极发挥国有资产特有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此,经过艰苦的探索和努力,已基本建成了三大平台——区域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企业化操作平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平台、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并以此为依托,努力为区域经济建设和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功能定位: 依托区域优势,积极发挥国资引领作用和创新主体作用,以促进科教兴市核心区建设为目标,努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在校办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在校办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摘要:高校校办企业发展对加速科技成果的孵化、产品的产业化,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以及推动高校建设发展、学生创新实习,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校办企业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只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事、企”彻底分开的经营性资产经营公司,才能解决校办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 关键词:校办企业;资产经营;成果转化;机制 高校校办企业在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师资锻炼培养、学生创新实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高校的发展,高校对校办企业的人才、资金及企业发展方面的投入与研究越来越不足,高校校办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一是校办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脱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岌岌可危;二是校办企业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存在“事企不分”问题,导致管理混乱,校办企业的管理执行效率不足;三是产品更新与产品科研队伍建设之间不匹配,导致产品研发能力不足,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而且在解决企业发展与校办企业员工个人发展之间的利益矛盾问题上无法取得突破。 一、制约校办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校办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的束缚 企业缺乏有效的体制和激励机制,企业定位不清,职责不明。校办企业经营机制不灵活,与正规企业相比灵活性不够,激励机制不明确,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调动,人员存在结构性矛盾,想要的人引不进来,不适合企业岗位的人出不去。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中的企业与事业单位管理的企业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导致企业缺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二)校办企业管理体制不规范,管理模式陈旧落后,企业人才队伍匮乏 高校校办企业隶属学校的行政部门,其管理模式深受学校事业体制管理模式的影响,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背,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校办企业人才队伍严重缺失,尤其是技术人才和管理销售人才。由于高校办学以教学为中心,对高校校办企业的功能定位一直停留在科技成果孵化、师资队伍锻炼等方面,对企业的经营要求不高,因此,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方面投入不到位是高校校办企业常见的弊端。同时,企业的管理也缺乏专业的企业管理人才。高校校办企业的领导一般都是学校任命的,他们一直在高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缺乏规模化企业工作管理经历,缺乏产品研发的掌控能力,对企业管理执行力不够,效率难以提高,经营企业比较吃力,企业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内部动力。 (三)校办企业经营能力不强,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弱

贵州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附件1 师大学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案 一、公司的名称和性质 (一)名称 全称:师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性质 师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师大学投入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其法人资产,从事资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承担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二、资产公司的组建原则、组建目标和组建式 (一)组建原则 1.坚持有利于理顺校企关系的原则,有效地规避学校风险,保障学校收益回报。 2.坚持有利于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与管理的原则,提高资产利用率,确保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3.坚持有利于校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整合产业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4.坚持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组建目标 通过组建公司,为校办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学校与校办企业之间建立“防火墙”,有效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法律和经济风险。具体目标为: 1.建立新型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通过组建资产公司,理顺学

校与企业的管理关系、产权关系和人事关系,形成校企分开、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体系。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对校办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我校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参与社会分工与市场竞争,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3.建立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控机制。学校通过以出资人的身份向公司派出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履行出资人的义务,实现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组建式 1.将师大学所属校办企业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核定的净资产(参股企业股权以评估报告确定的投资额),无偿划转到资产公司,另由学校出资300万元,作为资产公司注册资本金来源。 三、资产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资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围 资产公司对其所拥有的国有资本(股权)的经营和管理。包括投资控股参股,国有资本和股权的置换、转让,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收购、公司兼并和资产重组;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资产托管及经营;教育、科技、文化资源开发与应用,和学校允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资产公司地址 市长安南路师大学校。 四、资产公司的组织架构 师大学设立“师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定位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国资公司)的定位 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定位,国资公司比较特殊一些,国资公司作为“产权所有者”或“产权代表”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法人单位,承担着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国有资产行政性宏观性管理与微观性经营性管理的衔接职能,是担负国有经济发展和实现国资监管重要功能的特殊企业。具体的职能应包括: 1.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 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政府不在直接从事该项工作,国资公司根据上级的产业规划,确定国有资本应当进退的行业、次序、总量和进度并组织实施;执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进行指标分解,统一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并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进行重点行业的投资; 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向属下各个资产经营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委派职业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国有资产经营者积极性;统一协调各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企业购并等经济行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恶意竞争。 国资公司按照投资份额依法对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所投资企业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享有资本收益、重大决策和选聘经营管理者等权利,但并不直接介入相关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2.投资平台

根据地区政府的政策发展方向,为繁荣经济而引导性的进行投资。一是产业投资,一是金融投资。产业投资主要是对实业公司的投资,一方面起到引导产业的作用,一方面要扶持其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金融投资主要在证券、担保、商行、等金融业务上发展,以繁荣资本氛围和盈利为目的。 3.政府的融资平台 以法人企业身份,通过市场手段为区政府进行筹资,国资公司在融资过程中既要筹集地方政府投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又要严格控制融资成本。 4.经营创新 为了达到繁荣地方的经济,不仅要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上发展,还要根据国际惯例、国家政策对经营进行创新。 收购上市公司 整合企业,包装上市 成立“政府引导型产业投资基金” 5.人才队伍的建设 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但人才是竞争中最重要的因素,为了有效的经营各子公司,应以出资人的身份委派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人员,并且这些人董事会负责,所以要加大对高级人才的吸引、培养,高级人才不仅要具有非常优秀的专业技能,还要有非常好的职业道德,国资公司作为出资人,要对委派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定专门的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经主管部门批准,授权陕西师范大学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全称: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法定住所:陕西师范大学校内 第五条陕西师范大学对公司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依法享有出资人的各项权利。 第六条公司是陕西师范大学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对陕西师范大学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第七条公司享有出资人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并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出资企业承担责任,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公司尊重和维护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九条公司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下,通过资本、股权管理和运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推动所出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资本结构多元化的进程,促进企业的规模化发展。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并接受中国共产党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公司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委员会,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在公司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素质。 第二章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性质和定位探讨

现代商业 MODERN BUSINESS 46 管理纵横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 一、高校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利用自身科技和人才优势创办校办科技企业,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应用型人才和调整学科结构、补充高校经费不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校办企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明显地显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现在通常的表述是: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顺、学校直接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制不规范、学校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经营性资本难以自由流动、缺乏投入退出机制等。以致难以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200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清华大学进行规范校办科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出资20亿元人民币以长期投资方式成立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公司)。清华大学产业经营收入由成立控股公司前的126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近200亿元人民币,其成功经验,已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性质和定位探讨 孙 义 广西大学 广西南宁 530004 【文章摘要】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设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高校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孵化科技企业,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统筹管理、整合各种资源等,推进学校科技产业化工作。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应该成为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平台;成为科技企业和智力资源优势企业的孵化平台;成为校办企业与学校学科互动的中介平台。本文在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性质进行了剖析的基础上,从目标、业务和功能三个方面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定位等做一些初步探讨。 【关键词】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性质;定位 由教育部向全国高校推广。教育部于2005年7月份组织召开的全国高校科技产业会议和2005年10月下发文件《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都明确提出高校要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把学校的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代表学校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学校以投入到资产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二、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性质及组建的出发点 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性质的定位,理论界有多种看法。笔者认为,它是依据新《公司法》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是介于高校与其投资或控股的生产经营性校办企业之间,从事高校经营性资产经营与管理的特殊的企业法人。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 1、设置“防火墙”,规避高校因发展产业可能遇到的市场风险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资产经营公司是从公司经营目的上划分而来的概念,并不特指法定的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高校经营性资产是国有资产,从理论上讲,高校应当设立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公司。但是,新《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有特定的内涵,高校企业目前很难符合相应要求。在当前国务院有关部、委对高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划分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登记为国有独资公司缺少法律依据。因此,高校设立“一人公司”既合法合规,又比较符合高校企业的实际状况。 此外,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是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历史上高校校办企业都是高校办、高校经营。这种体制导致负盈不负亏,高校承担着无限连带责任。高校因校办企业的债务纠纷、产品质量问题、挂靠关系及校名被侵占而 输掉的官司不胜枚举。有鉴于此,为达到 校企风险相隔离的目的,高校在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时一定要严格缴纳出资,设立后规范运营。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必须在资产、管理等方面与学校划清界限,做到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不相互拆借资金和相互担保。真正起到设立“防火墙”的作用,规避学校作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惟一股东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风险。 2、适应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对市场经济本质和规律的深刻揭示。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只要是企业就要面对市场,受市场机制、规律的制约,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同为企业的高校校办企业也不能例外,同样必须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其中建立健全以产权清晰为首要特征的现代产权制度就成为高校校办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高校校办企业产权关系模糊、投资主体结构单一、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是人所共知的。现代产权观念认为: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有关的一组财产权的总称。全民所有制的高校其全部产权归国家所有,高校只有使用权,不以盈利为目的,自然不产生与利益驱动相关的财产所有权问题。但校办企业则是将一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化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资产,其必然产生以所有者权益为核心的一系列问题。 三、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目标定位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任务应是管理学校所投资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孵化科技企业,创办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推进学校科技产业化工作。公司应该成为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平台;成为科技企业,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企业的孵化平台;成为校办企业与学校科研,教学,智力资源互动的中介平台。基于它的任务和特点,从有利于建立灵活的投入退出机制,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决策,有利于选择科技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有利于规避学校承担企业经营风险出发,资产经营公司的组织形式应是学校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1、管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确保高校经营性资产保值和增值。高校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首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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