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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B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SYB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云霄开源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福建省云霄县元光路开源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0596-*******(办) 189******** 吴老师

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7229008.html,

漳就管﹝2011﹞21号

漳州市创业培训SIYB工作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中心,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为规范我市创业培训(SIYB)运行、管理,推动以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开展,根据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206号)和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关于创业培训(SIYB)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漳财社﹝2011﹞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业培训对象

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指创业时间不满两年的城乡劳动者)为重点,逐步扩大到其他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二、创业培训时间

每期至少安排八至十天课程。

三、创业培训人数

创业培训每班25-30人。学员每期累计缺课超过总学时1/4的,不得计入本期培训人数统计指标,特殊情况缺课者经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转入下期培训补课,计入下期培训人数;连续三天培训班学员到课率低于50%的,停班整顿,其学员可调至其他定点机构培训,或整顿后另批准上课日期。

四、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的各类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两名以上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培训颁发的创业培训(SYB)课程师资资格证书的创业培训教师,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

(三)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和符合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不小于80㎡)及电脑、投影仪、课桌椅、白板等教学设备。

五、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程序

申请参加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递交如下申请材料: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书》一式二份;

2、独立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4、一年以上相关办学经历证明材料;

5、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合法使用证明;

6、授课教师及创业服务专家资质证明;

7、教学实施大纲和教学讲义等有关材料。

六、创业培训开班申报程序

(一)开班申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至少在开班前七天,将创业培训开班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同级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二)审核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认定。

七、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制定培训计划。

承训机构应制定创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教学计划、教学用书、教师安排、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等内容。

(二)培训学员资料的初审、采集及填报。

1、学员情况的初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开班前必须做好学员基本情况的初审。初审内容包括:学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件。对符合条件的学员,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2、填写《创业培训对象基本信息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于开班后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创业培训对象基本信息表》和电子文档报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三)提供服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为每位学员提供理论学习、咨询辅导和后续服务。学员理论学习结束后,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由专家或指导教师指导完成《创业计划书》,由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SIYB)合格证书》。学员进入创办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专家或指导教师对培训学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后续支持服务,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和相关服务。

(四)培训管理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创业培训教学计划表、课程表(含主讲教师、授课地点等)、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必须于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公告。在开班第一堂课向学员宣讲创业培训的有关政策、告知个人培训信息公示内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设立学员考勤登记表,培训教师每次上课必须点名并签字确认。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班公告、日考勤表及汇总考勤表等,须原件存档备查。

2、培训课程结束时必须组织考核。

八、材料要求

(一)机构网络上报流程

1、建立班级:网上上传《专家花名册》《课程安排表》填报学员基本情况信息,提交开班申请。

2、得到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市就业和培训管理中心确认后方可开班。

3、每天培训课程结束后,承训机构要在网上上传《学员签到表》、主讲教师要上传《每日培训意见反馈汇总表》。如遇节假日没有上课,也要网上上传空表并标明原因。如:星期六、星期日休课等。

4、在全部培训课程结束前,上传《学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上传《TOE活动报告》并点击培训完成提交审核。

6、培训结业后的一个月内,网上上传《创业计划书》。

7、培训后半年内,网上上传已成功创业学员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成功就业学员劳动合同扫描件。

(二)纸制材料及装订

1、《SIYB学员花名册》

2、《SIYB学员培训班课程表》

3、《专家花名册》

4、《学员签到表》

5、《每日培训意见反馈汇总表》

6、《创业计划书统计表》

7、《SYB培训班评估评分表-评分卡》

8、《TOE活动报告》

9、《SIYB学员申请表》

10、身份证复印件

11、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已创业学员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3、培训后就业学员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

九、经费申请

创业培训经费补助标准、拨付结算、使用要求按漳财社[2011]69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管理和监督

(一)使用创业培训管理软件对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关于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206号)相关要求,认定辖区内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福建省创业培训管理软件中开设用户名和密码,并按照该软件的业务流程规定,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相关数据,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该软件所生成的统计报表,将做为创业培训补贴经费预拨和结算主要依据。

(二)培训机构在学员报到注册后应编制学员名册。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信息库,实行微机管理。内容包括:学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学员创业计划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创业项目及进展情况。对培训后进行创业的学员,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由辖区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不定期对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建立创业培训服务台账,并按照职业培训网络化管理要求做好网上信息的录入和维护。要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主动接受和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督察和评估工作。

(四)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按规定进行年检。各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将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绩效评价制度,在做好每期培训班质量监控的同时,每年年终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项目评估。根据其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招生情况、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创业率以及稳定经营率等综合考评情况给予评估。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完成任务好、评估优秀的定点培训机构给予表彰;对完成任务不好、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

(五)未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准,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联合举办创业培训。特殊情况的,经申请批准后,在统一调配师资、统一教学标准、统一教学管理的情况下,方可与其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六)对未按创业培训和服务标准组织创业培训教学、后续服务和开业指导的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将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的,弄虚作假骗取创业培训补助资金的,或连续两年创业培训合格率低于80%及SYB培训学员结业后成功创业率及就业率低于40%的,取消定点培训资格。

(七)各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创业培训过程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各种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创业培训机构在申领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时,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要件外,还须提供由法人签名、单位盖章的本单位培训情况真实准确、无虚假的责任承诺书。创业培训相关材料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漳州市就业和培训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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