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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层数与电梯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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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层数与电梯的设置

住宅的层数与电梯的设置

2007-1-19 9:50:00 文章来源:国家住宅工程中心作者:林建平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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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编制期间,第五章“建筑”与第九章“防火与疏散”之间的重要协调结果就是:条文中不出现“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等用语,统一用“几层至几层”来表述。特别是第9.1.6条的规定对解释住宅的层数与电梯的设置问题具有重要影响。

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注:1 当住宅和其它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它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2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在对本条规范进行协调期间,建筑组与防火组的编制人员统一的意见是,规范条文最强调的是高度而不是层数,但为了照顾习惯和尽量减少与相关规范的冲突,适当规定层的高度,以层数限制高度对住宅还是现实可行的。根据第9.1.6条的规定,建筑组对“住宅的层数与电梯的设置”问题进行论证,主要结论如下:

1、必须继续严格执行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设电梯的规定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是《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强制性条文。该条文执行情况良好,将其列入《住宅建筑规范》是理所当然的。征求意见期间,有意见认为,条文原文有4款注释应同时附上,否则有一定的漏洞,容易被误解或曲解,编制组没有采纳该意见,理由是《住宅建筑规范》的体例比较原则、严谨,过于琐碎的注释一般不予列入,同时《住宅设计规范》将继续有效,有漏洞和容易被钻空子的地方,由《住宅设计规范》做修订时进行详细注释和说明。但编制组承诺,在本规范的宣贯阶段,重申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的意义。在此,对注释的具体的规定解释为:(1)对于底层设商店的住宅,如果底层商店层高较高,其最高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应设电梯;(2)对于底层做架空层的多层住宅,

如果架空层太高,其最高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应设电梯;(3)顶层是跃层的住宅,设电梯的控制层数只算到其入口层,但必须是上下层为同一套住宅,而且入口层距室外地面高度不超过16m;(4)如果利用连廊,坡地从住宅的某一中间层进入住宅,只有该入口具备消防通道作用时,才可从该入口起算层数和控制高度。

建筑组认真验算各种层高的住宅后证明,上述四款注释与第9.1.6条的规定没有矛盾,尤其对底层架空、底层商店、层高过高、同时顶层复式住宅的情况有共同制约的作用。

重申继续严格执行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设电梯的规定的主要理由是:

1)参照各国相关标准规范,7层及7层以上设电梯已是最低标准。

欧美各国规定四层起设电梯;前苏联、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规定六层起应设电梯。从各国实际执行设项规定的情况,普遍比我国严格,大多数在未到控制层数已自觉设置电梯。如日本等国一般在四~五层设电梯。

2)从生理学角度分析,徒步攀登六层以上高度,体能受极大限制。

原1987年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已引用《建筑学报》1984年第3期关于登高运动量与生理反应的实测结果,证明攀登高度从室内地坪算起,当层高2.7m,空手攀登六层(13.5m)已感腿软,攀登七层(16.2m)已抬腿困难,故登高能力控制在16m是最低生理要求。

3)消防要求以及城市设施的一般要求均以6层为限制。

从建筑设计防火要求出发,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应通至屋顶,如户门需采用乙级防火门时,才可不设封闭楼间和楼梯间并可不通至屋顶,以及还有户内须设消防给水,相邻单元还须设连通阳台或连廊。一般城市的给水设施基本定位在6层及6层以下可由市政管网压力直接供水,超过时需采取加压措施。

4)靠增加层数获取经济效益的方式已不适应市场变化。

按过去的认识,住宅电梯占土建造价8~10%,而且,建成以后电梯运营费用昂贵,住宅在一般情况下不设电梯,多层住宅盖得层数越多越经济。这是片面的认识,随着住宅的土建造价在住宅价格中比重的下降,同时由于土地有偿使用、住宅设备设施的增加以及住宅装修水平提高等因素的作用,已经明显改变。

5)从“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出发,不容许7层不设电梯。

本规范第三章基本规定中第3.1.11条提出“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在征求意见期间,有意见认为,应更加严格要求,对六层及六层以下不设电梯的住宅也应提出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因此,如果允许七层不设电梯,以上原则和规定如何体现?

2、对7~11层设电梯的住宅,仍然采取较宽松的限制条件

《住宅设计规范》第4.1.7条“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本次没有列入《住宅建筑规范》。主要原因是希望继续对7~11层设电梯的住宅采取较宽松的限制条件,鼓励这种住宅形式的发展。但根据《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的新规定,第4.1.7条规定有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

1)高度限制。对7层及7层以上住宅规定必须设电梯,同时规定了最高住户入口层设计地面高度为16米。与之相对应,第4.1.7条需有高度控制指标,但我国建设11层左右高层住宅的经验不足,目前难以提出根据充分的数据,过去规范组在具体解释时针对两种情况加以限制,一是底层架空层高度超过2.2米,算为一层(设计通则的规定)。二是对底层商店层高超过5米(2.8米加2.2米)算为2层。有了《住宅建筑规范》9.1.6条的新规定以后,对第一种情况的解释不变,第二种解释将改为“层高超过5.2米(3米加2.2米)算为2层。比以前的限制条件略为宽松。

2)对层数界定。由于多层住宅大量出现顶层跃层设计,所以《住宅设计规范》第4.1.6条规定采用住户入口层的概念,对顶层跃层的7层住宅允许不设电梯。多数地方主管部门将这概念引伸到高层住宅,既对第12层为跃层,靠室内楼梯上楼的住宅,仍然计为11层,可设一台电梯,以前规范组默许了这种处理。但曾经有来函咨询,套内跃2层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到几层为限?住户入口层的概念如果成立,电梯停在11层,上面的住户再爬4、5层为何不行?那么12层及以上设两台电梯的规定意义何在?有了《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的新规定以后,这类问题的答复将变得简单多了。建筑组根据“高度总和除以3m,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的原则测算,允许套内跃1层的根据充分,而跃2层及以上的根据不足。

3、按住宅层数确定电梯配置数量不仅为了防火

在《住宅设计规范》第4.1.7条的条文说明中强调了使用要求,而且没有列入强制性条

文。但是事实上条文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住宅应设消防电梯”。说明超过十一层的住宅,如何设置电梯,与防火安全疏散有关。但这些规定只要求设消防电梯,不要求两部电梯。因此,近来有些电梯公司利用技术分析数据证明,一台电梯足以满足13层住户的使用要求。提出“住宅的电梯配置的优良标准为:5分钟输送能力≥3~3.5%,技术分析提出5分钟输送能力达到36.39%,相当于输送50多人”。这种分析是不太可信的。一台电梯在3个运行周期内输送50多人,不是超载就是停站次数和停站时间不规范。根据《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JG/T 5010-92的规定,5分钟输送能力应是≥7.5%。单纯从输送能力考虑,JG/T 5010规定了载重1000Kg(13人)的电梯服务9层以下,10层及10层以上需设两台电梯。其实,《住宅设计规范》确定第4.1.7条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当作为整栋住宅唯一的垂直运输工具,电梯在维修时,居民短期可忍受的登高层数应是11层以下。因此第4.1.8条又规定“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连通”。目的是在某一电梯进行维修时,高层居民可从其他单元的电梯通行。考虑到我国住宅中应用电梯的经验较少,特别是中高层住宅中一梯两户设电梯的情况过去几乎没有。规范组没有将“设两部电梯”的条文列入“全文强制”的《住宅建筑规范》中,今后仍然允许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具体处理,尤其对过去7层以上不设电梯比较普遍的地区,目前对设两台电梯的要求不宜苛刻,以免造成大建20层左右高层的误区。

另一方面,在《住宅建筑规范》有关无障碍设计的条文征求意见期间,有意见认为,既然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那么应相应规定设电梯的住宅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经过论证认为,近年来大量出现多层住宅设电梯的单元式住宅,虽然为进行无障碍设计打下一定基础,但其入口处到电梯间要实现无障碍有很大难度。既然允许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设置电梯,那么要求六层及六层以下设置电梯的住宅进行无障碍设计的理由就不充分。因此,

对六层及六层以下设置电梯的住宅也不列为强制执行无障碍设计的对象。

(本文发表在《住宅建筑规范》实施指南)

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最新版】

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加快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足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业主主体,社区主导。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由业主决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工作。

(二)政府引导,试点带动。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通过财政补助调动业主积极性。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方式,通过试点效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使加装电梯工作真正落地,惠及民生。 (三)部门联动,简化审批。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联动,化繁为简,简化电梯加装报批验收程序,真正方便广大业主办理电梯加装手续。 (四)统筹兼顾,安全第一。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因地制宜形成合理可行的电梯加装方案;改造过程中始终要把房屋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三、明确责任主体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行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以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由本单元、本幢业主作为申请人,申请人负责统一意见、组织方案制定、项目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授权

购房必知告诉你售楼小姐最常用的十大谎言

一、土地使用年限 当有客户问:你们的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答:40年。 回答的是实话,但是有可能这块地已经囤积了10年或20年,那么业主入住后就无法享受到40年的土地年限了。土地期届满后,go-vern-ment未规划此地,所有业主需要再一次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的价格以当时地价计算(土地价是会波动的哦)。这是大家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很多人只关心土地是“划拨”还是“出让”,单单了解这一点不够。很多有眼光的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而囤积土地,待可销售时,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合同上有明确记录的,不要忽略。 二、别看沙盘,看设计规划图(我们称蓝图) 问:你们小区会设计垃圾库吗? 答:会。 如果凑巧,垃圾库就修建在你们家楼下,如果这样问,售楼小姐绝对不会说就在你楼下的。如果你聪明多问:在哪里。售楼小姐会按照蓝图的位置告诉你准确位置(比如说在20号楼与22号楼之间),但绝对不会用手指着你楼下说是这里。销售房屋,沙盘模型做得很漂亮,绿化多、楼间距大、景观美…,虽然是按照一定比例做得,但是难免夸张。因此,沙盘只能够做为了解大概位置的参考,不能完全信任,要看就看设计规划图(报纸那么大张的,用蓝色墨水打印的那种),那时经过备案后定稿的,开发商会上面的尺寸、物体修建,更改机会很小。 三、别看户型模型,看户型图及总平面图 问:这房屋有窗户吗? 答:有 的确每间房屋都有窗户,但是为什么采光不好,因为窗户开在狭小的采光井里。模型很漂亮,不要以为开了窗,采光就很好,拿起总平面图(一层楼每套房的布置)看看,你的窗户前是对着外面的世界还是对着一面墙,一般电梯公寓的次卧室、卫生间等会遇到这种情况。

高层建筑电梯的防火要求及安全措施(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层建筑电梯的防火要求及安全 措施(新版)

高层建筑电梯的防火要求及安全措施(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电梯使用已日益普遍。目前,不仅高层建筑安装了电梯,方便用户乘用,而且广州市大多数低层住宅也都已经安装了电梯,方便老年人上下楼,甚至2~3层楼也安装有电梯,这体现了方便、舒适、和谐的生活质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用火、用电、用油、用天然气日益增多,引发火灾的因素也在增加。与电梯有关的火灾事故也频有发生,后果十分严重。 1火灾蔓延路径 1.1建筑内房间起火后,室内烟气流量增加,烟火从门窗向室外和走廊蔓延扩散,高温烟气碰到顶棚后,就沿水平方向流动,并通过楼板孔洞、各种竖井管道向上迅速蔓延,很快达到建筑最高层,产生的烟囱效应加速火灾蔓延的速度。楼房起火时烟火的竖向速度比人们的疏散速度快得多。如东京市在一幢6层楼进行的火灾试验表明,在3层房间点火2min后室内喷出烟火,距起火点30m远的楼梯间第3min充满烟气,第5~7min上面3层楼全是烟气。由于着火层室温上升,在建筑物上层

警告:高层有三大危害 电梯房这几层千万别买

警告:高层有三大危害电梯房这几层千万别买! 高层近几年已经成为购房者置业的优选产品,主要原因在于高层房价相较洋房和别墅要低出不少。然而高层也有它的弊端和隐患,这些问题在买房的时候往往发现不了,许多购房者也没有规避意识,等到入住多时再发现已经晚了,只能和物业无休无止的维权。一、交两部电梯的物业费,却在一部电梯里摩肩接踵高层住户每年不仅要给物业多交上一笔电梯费用之外,一定要确认你们家电梯没有安全隐患。许多高层住户经常发现,明明是2梯4户,但经常有一部电梯是坏的。早晨上班,整栋楼的住户挤一部电梯上下楼,不要太心塞。支招:检查电梯品牌,不要给不良KFS选用任何劣质电梯的机会。要留意电梯是否会定期检修。二、高速、高铁的噪音、灰尘,我想静静高架桥、高铁建在家旁边当然好,送完孩子去幼儿园还能顺便溜去菜场买个菜,连上班都不担心迟到了!可晚上睡觉总能听到汽车的轰隆声你还睡得着吗?现在的高速隔音装置是半屏蔽式的隔音装置。然而,对于楼层较高的住户来说,只能说然并卵。噪音、辐射、灰尘,总有一款逃不掉,KFS说的经测试对附近住宅无影响的说辞你信吗?反正我是不信。支招:购房时避开邻近高铁、高速的楼栋,但往往远离这些不利因素的楼栋价格略高。三、高层蓄水池卫生堪忧?为了保证较高楼层的住户正常用水,高层住宅一般都会有二次供水设备。一些高层采用蓄水池或水箱进行二次供水,这种情况就需要业主多留心。如果物业不能按时按质清理蓄水池,则很容易滋生细菌。有的小区的蓄水池甚至发现过死耗子、塑料袋等物,严重威胁住户用水安全。支招:买房前问清高层的二次供水方式,较好是无负压供水。如果不可避免的遇到蓄水池供水,记住多留意物业是否按时清理。那么,电梯房高层选几楼?楼层的选择到底如何决断?这是所有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做的功课多的内容。随着土地资源的减少,房子越建越高,那么电梯房几楼呢?按理说次顶层的价格。入果价格相同楼层越高越好,这是为什么?专业人士警告这几层千万别买。部分购房者对选购电梯房,电梯公寓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他们希望一步到位选到好房子,因此他们在电梯房楼层选择方面和电梯公寓楼层选择上要求更高。电梯房几楼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根据规定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

电梯设置规范

电梯设置规范

1.1层数和使用功能 *《住宅设计规范》4.1.6: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必须设置电梯。 注:室外设计地面起计,包括底层商店、架空、跃层、中间层。 4.1.7: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不应少于2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宜每层设站,不设站的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4.1.9: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梯中最大轿箱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4.1.4:老年人建筑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4.4.6: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0m和0.65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电梯速度直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用慢关闭,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1.4:

一、四层及四层以上门诊、病房楼应设,且不少于2台,病房楼高度超过24m,应设污物梯; 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1.6: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挽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3.1.2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四层,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3.1.8:电梯 一、二级旅馆3层及以上台数计算确定 三级旅馆4层及以上服务梯据等级和需要四级旅馆6层及以上服务梯据等级和需要 五、六级旅馆7层及以上(乘客梯与服务梯可合用)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3.1.3:陈列室不宜布置在4层或以上,大、中型馆内2层或以上的陈列室宜设客货两用电梯;2层或2层以上的藏品库应设载货电梯。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4.2.10:二层及二层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2010) 本文提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闽建房[2010]24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根据省政 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对于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三、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 (一)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 (二)相关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四、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

高层住宅电梯设置标准选择依据标准 (转载)

高层住宅电梯设置标准选择依据标准(转载) 老王书院收藏于2011-09-13 阅读数:公众公开原文来源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 郭丽平 一、问题的提出 任何一个高层住宅项目都会遇到电梯的设置标准问题。在工作中经常要问:这栋楼应设置几台电梯? 电梯的载重量多少?速度多少?怎样的配置才是与本楼最匹配的? 二、电梯选型的参考因素 电梯是高层住宅中极为重要的机电设备之一,它是高层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电梯设备不但费用昂贵(约占建筑基建总投资的9%左右);而且电梯交通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还将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安全和经营服务质量以及经济效益,因此,对电梯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电梯设计中应该从建筑物和交通设施的关系、建筑物内人员分布、楼内相互间的客流情况和客流高峰期间的电梯使用状况等角度来考虑,并反复进行电梯运输系统的交通计算,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及等级来加以评价,从而得出最佳的结果,确定所需电梯的台数、配置方式、服务方式以及电梯的额定荷载、额定速度和控制方式等等。 三、电梯配置的相关规范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每层住40人、层数为24层以上时,应设3台电梯;每层住40人、层数为35层以上时,应设4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

上海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规范和指导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组织,会同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共同开展,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编制,经市建交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本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五部分内容,并附条文说明及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 号;邮编:200041),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编制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导则主要起草人:李承铭李军邓康年金骞曹贤林李进军 岳建勇赵郁朱家真杨钦傅彬侯胜男

目次 1 总则 (1) 2 总平面 (1) 3 建筑 (1) 4 结构 (3) 5 机电设备 (3) 6 其他 (4) 附表1:既有住宅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5) 附表2:既有住宅其它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7) 附:条文说明 (12) 附: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上部6层为住宅的7层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程设计。 1.0.3 设计依据 1、既有多层住宅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设计应符合的前期条件: 1)方案阶段:项目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满足的前期条件。 2)施工图阶段:方案设计已通过规划、消防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核。 3、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设计原则 1、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2、尽量减少对住宅现有使用功能和周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影响。 2 总平面 2.0.1加装电梯后小区道路宽度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当原小区道路宽度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时,不得再减小道路宽度。 2.0.2加装电梯后消防车道宽度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当原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降低其宽度。 2.0.3加装电梯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对小区地下总体管线的影响。 2.0.4方案设计应包含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设计说明中须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的新增建筑面积进行表述,总平面图中需明确该住宅与相邻建筑的总体关系。 3 建筑 3.0.1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有条件时深度可放大至1.8m。底层候梯厅宜有不

电梯公寓楼层选择

引用高层电梯公寓的楼层选择 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化的产物,近几年小高层也如雨后春笋在各地遍地开花。这里先说说小高层的益处,首先,从建设质量上看,一般情况下,高层的建造标准、建造质量要高于多层。普通多层住宅一般为砖混凝结构,而高层住宅由于它为钢筋混凝现浇,地基深而结实,墙体厚实,不渗水,抗震性能好于多层,整栋大楼不会下沉变形;而且折旧年限长。还有双路供水,供电系统,可提供更有保障的供应、集中安全的住宅环境、规模化的管理服务、以及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等优势。 随着小高层的普及,近些年挑选楼层的争论又多了起来,一说到选小高层楼层,一些人肯定会说,这还用争论?!既然是小高层,当然是越高越好了,其实不然,同一套户型,所在的楼层不一样,居住感觉也会大不相同,每层楼都有自己的小气候。楼层不同,对我们的生活影响也不同。这里先介绍各楼层的利弊让大家自己斟酌。 先说说一般不被购房者尤其是年轻购房者看中的低楼层吧,一楼到三楼,人们通常生活在树冠下,离地面很近,常常能倾听到树枝敲打窗户;要说心理上舒适,这里是最好的;同外部世界保持现实联系,不用朝下瞧人。但接近地面的生活也有不足:一层到三层离地面很近,虽然得到心理上的舒适感,但是低层空气循环减缓、阴影和湿度大、通风不好的楼区污染也比较严重。一般人会认为,三楼是最理想的,而恰恰正是这里集结了大量有害物质。四楼、五楼的有害物质就

少得多,因为它们开始下沉或水平方向消散。 现代社会,高楼大厦的住宅,使人有种“一览众楼小”的感觉,高层视野较开阔,空气质量较好,噪音小;自然风大,采光较好,日照时间长,有的朝向太阳照射达到七八个小时之久。那么,是不是越高越好呢?有人认为高层空气清新、噪声也少、景色也很优美,而这前提是你所居住的小高层周边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你所住的高层的周边没山没水,看到的只是前面楼座的“后脑勺”,“享受”着城市的各种光电污染能说是景色好?其实很多住高层想观景的自己却成了“景观”,让对面同等楼层的住户把自己的小家看的通透,真不知这种“景观”让心里能美到哪去,而低楼层却因视线死角及地面树木及低矮建筑的阻挡却具有很好的私密性说到楼高自然风大,很多住户住着住着往往会感觉自然风有时大过头了(尤其是处于多风的地区及春冬等季节),再就是高层的空气也并不像想象的那么新鲜,大大小小的烟囱几乎包围城市,30米以上难免集结起有害物质。8——11层是环境学上所谓的扬灰层,空气中的尘埃、有害物质在这个高度有个停留的过程,说白了,楼宇的8-11楼之间灰尘会逗留其间,在此过程中,居住者会与灰尘“同呼吸共命运”一段时间后再“吻别”。而且这里正好是噪音较大的空间,许多消费者以为身居高楼就能“远离尘嚣”,谁能想到,真正在一楼倾听车辆噪声,还不如在8-14层听得真切。这是因为,声波的路线跟树木和建筑物的多少有关。声音通常以最短的路线传播,有时高层同样听见汽车干线上的嘈杂声,原来,有时声音会自由地往上走,直至高层的窗户。声波是以立体传播

(整理)高层住宅电梯设置标准选择依据标准

高层住宅电梯设置标准选择依据标准 ( 摘自郭丽平,@地产智库整理) 一、问题的提出 任何一个高层住宅项目都会遇到电梯的设置标准问题。在工作中经常要问:这栋楼应设置几台电梯?电梯的载重量多少?速度多少?怎样的配置才是与本楼最匹配的? 二、电梯选型的参考因素 电梯是高层住宅中极为重要的机电设备之一,它是高层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电梯设备不但费用昂贵(约占建筑基建总投资的9%左右);而且电梯交通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还将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安全和经营服务质量以及经济效益,因此,对电梯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电梯设计中应该从建筑物和交通设施的关系、建筑物内人员分布、楼内相互间的客流情况和客流高峰期间的电梯使用状况等角度来考虑,并反复进行电梯运输系统的交通计算,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及等级来加以评价,从而得出最佳的结果,确定所需电梯的台数、配置方式、服务方式以及电梯的额定荷载、额定速度和控制方式等等。 三、电梯配置的相关规范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 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每层住40人、层数为24层以上时,应设3台电梯;每层住40人、层数为35层以上时,应设4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120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60秒。

电梯房楼层如何选择 电梯房几楼最好

电梯房楼层如何选择电梯房几楼最好? 价格:3300元/平 [红河]云岭盛世佳园 ? 价格:3400元/㎡ [宜良]鑫仁园 ? 价格:13000元/㎡ [西山区]昆明西山万达广场

? 价格:16800元/㎡ [盘龙区]金平果国际商务大厦 ? 价格:20000元/㎡ [玉溪]太阳山国际生态旅游养生休闲度假区 ? 价格:3800元/平 [西双版纳]滨港国际 ? 价格:7500元/㎡ [盘龙区]朝九晚五

? 价格:3000元/平[楚雄]禄丰世纪佳园 ? 价格:8888元/㎡[五华区]德润朗悦湾 ? 价格:8000元/㎡[西山区]兰亭上锦 ? 价格:6300元/㎡

[腾冲]奥宸纳帕溪山 价格:4400元/平 [楚雄]阳光水岸核桃文化产业园 部分购房者对选购电梯房,电梯公寓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他们 希望一步到位选到好房子,因此他们在电梯房楼层选择方面和电梯公寓最佳楼层选择上要求更高。电梯房几楼最好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根据规定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因此电梯房的选择范围是非常广的。电梯房高层住宅项目从楼层上区分,大致有10—12层的小高层住宅,13—24层的高层住宅。 具体来说,电梯房楼层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一、电梯,住宅层数在12层以上,18层以下,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纯住宅功能层楼在19层以上,33层以下,服务总户数在150户至270户之间者,电梯不应少于3台,其中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二、向开发商咨询楼层供水、水压、供电、应急电源等多方面情况。一般高层住宅在顶层都建有水箱,先将水抽到顶层再往下供,使高层住户不会因压力不足用不上水;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也很重要,

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电梯要求的-说明

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电梯要求的说明 该帖被浏览了1379次| 回复了6次 4.1 楼梯和电梯 4.1.1 目前国内住宅楼梯间绝大多数是靠外墙布置的,这有利于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和排烟,也有利于节约能源,符合使用及防火疏散的要求。高层住宅的楼梯间当受平面布置限制不能直接对外开窗时,则须设防烟楼梯间,采用人工照明和机械通风排烟措施,以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4.1.2 梯段最小净宽是根据使用要求、模数标准、防火规范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的。要说明的一点是将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净宽定为1m ,原因是:①过去,为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楼梯段最小宽度为1.10m,一般采用2.70m 或2.60m(不符合3模)开间楼梯间,目前单元式住宅都趋向一梯二套,服务套数少,相应楼梯间面积也可减少,如采用2.40m开间楼梯间,每套可增加1m2左右使用面积,而砖混住宅2.40m开间楼梯间,楼梯宽度只能做到1m左右;②2.40m开间符合3模,与3模其它参数能协调成系列,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现半模数,与3.60m等参数可组成扩大模数系列,有利于减少构件,也有利于工业化制作,平面布置也比较适用、灵活;③从各地调查中看,采用2.40m开间楼梯间很普遍,据分析,只要保证楼梯平台宽度能搬运家具,2.40m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④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前苏联规定不小于1.05m,台湾省规定不小于0.90m,经与公安部协调,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了“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可不小于1m”,但七层和七层以上单元式住宅或所有走廊式、塔式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应为1.10m。 4.1.3 原规范规定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0.25m,高度不大于0.18m,其坡度为37.75°而偏陡,与国外标准相差很大,居民上下楼颇感费力,尤其是老年人。现将踏步宽度修改为不小于0.26m,高度不大于0.175m,坡度为33.94°,接近舒适性标准,在设计中也能做到。按层高2.80m计,正好设16步,面积增加也 不多。 4.1.4 实际调查中,楼梯平台的宽度是影响搬运家具的主要因素,本条比原规范中规定的平台最小宽度1.10m增加了0.10m,为1.20m,如平台上有暖气片、配电箱等凸出物时,平台宽度应以凸出面起算(图4.1.4 1),垃圾道不宜占用平台(图4.1.4 2)。调查中发现有的住宅入口楼梯平台的垂直高度在1.90m左右,过人碰头,很不安全。1954年《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不小于2m。根据我国青年人体有普遍增高的趋势,维持这个高度是必要的。 规定入口处地坪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差不应小于0.10m,第一考虑到建筑物本身的沉陷;第二为了保证不使雨水侵入室内。当住宅建筑带有半地下室、地下室时, 应严防雨水倒灌。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最新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完善我县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坚持“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既要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 更要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 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造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松阳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既有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中请加装电梯:

(一)具有合法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无电梯住宅;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三、组织实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建设局)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牵头部门。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 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申请人可自行实施,也可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为实施。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签订协议。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资金分摊意见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本小区、木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而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

各类建筑中的电梯设置要求

总结: 各类建筑中的电梯设置要求 1.电梯设置 层数和使用功能 《住宅设计规范》4.1.6:七层及以上或入口屋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必须设。注:室外设计地面起计,包括底层商店、空、跃层、中间层。 4.1.7:十二层以上不应少于2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宜每层设站,不设站的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宜成组集中,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4.1.9: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梯中最大轿箱深度。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4.1.4: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4.4.6:轿厢沿周边离地0.90m和0.65 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1.4: 一、四及以上门诊、病房楼应设,且不少于2台,病房楼高度超过24m,应设污物梯; 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1.6: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挽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

于1:10,防滑措施。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3.1.2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12040165.html, 藏品库应设载货电梯。 4.2.10: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书库应有提升设备,四层及四层以上提升设备宜不少于两套,六层及六层以上的书库宜另设专用电(货)梯。《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4.1.4: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的图书馆宜设乘客电梯或落货两用梯。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3.1.6: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应设电梯。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3.1.5:查阅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计为五层和五层以上时就设电梯,超过二层的档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3.1.3: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室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3.5.3:居住层距入口层地面高度大于20m时,应设电梯。 消防电梯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3.1: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一类公共建筑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建筑,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住宅。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3.2:高层建筑每层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1500m2设1台≥1500 m2,≤4500 m2设2台>4500m2设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法律问题辨析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法律问题辨析 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始于2008年广东省,之后,全国一些大中城市相继推行。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新事物自始即成为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由于客观上存在着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的利益冲突,更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范性文件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激化了矛盾,出现了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被打恐吓电话、被堵门锁、被丢垃圾等违法行为,有的地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打斗等严重事件。同时,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引起了利益受损群体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有的已将政府有关部门诉至法院,有的上书人大,要求审查、撤销这种规范性文件。近年来这种矛盾、冲突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影响了社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探究这种矛盾、冲突的根源,寻求化解之道,成为政府与社会不能回避的严重问题。 一、矛盾的根源 1.低层业主利益受损与高层业主利益增加的事实 没有预留电梯井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变了原规划设计,占用业主共有的公共用地安装外挂式电梯,改变了建筑物结构或外型,势必对相邻住宅尤其是底层住宅的日照、采

光、通风、安静等居住的必备条件造成不利甚或严重的影响,住宅物业价值也随之受损。而高层住宅增设电梯后,业主出行方便了,其住宅物业也随之增值。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利益的冲突成为引致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矛盾的内因。 2.业主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双重多数决”表决规则 某些地方政府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就建筑区划内可否占用业主的共有土地增设电梯确立了“双重多数决”的表决规则:本栋(单元)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个表决规则事实上将多数业主的意志强加给了少数业主。正是这类规范性文件确立的这种表决规则成为催生、激化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矛盾的重要外因,也成为利益受损群体对相关地方政府严重不满的主要原因。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能否适用“双重多数决”表决规则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确立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三种: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之规范性文件,对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都明确规定应征得该部分业主同意。对此,各方均无异议。对增设电梯

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电梯设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电梯设置标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也逐渐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运输工具。同时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的电梯选型功能不足等问题日益显现。为进一步做好住宅电梯设置,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年版)以及其他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住宅电梯设置要求进行明确,并通知如下: 一、电梯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急救功能、消防功能和无障碍通行功能,同时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电梯及侯梯厅、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等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住宅电梯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设置:1.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户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额定载重量630kg及以上的电梯,桥厢允许运送童车和轮椅;额定载重量为1000kg及以上的电梯,还能运送家具和手把可拆卸的担架。 2.7~11层住宅每单元可设一台电梯;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12~14层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1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或屋顶联通。 3.上两条规定设置的电梯,在不超过一个楼梯层可抵达的情况下,应至少有1台电梯保证手把可拆卸的担架平放进出(最小轿厢尺寸为1100mmX2100mm)。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二、开发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房屋建筑的功能应尽最大可能地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设计单位在住宅电梯设计时,在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还要满足上述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设计单位修改。 三、质监单位应加强质量监督,凡在住宅建设工程中有关设施的设置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不符的,不予以工程验收备案,并不得交付使用。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凡新建包括没有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住宅(含商住两用房屋)项目都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电梯设置。 特此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规划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区 街道社区小区幢(号)单元)增设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人: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组织实施。 (一)自行实施:业主民主推选出为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总负责人。 (二)委托实施: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代为办理增设电梯的相关手续。 四、业主、电梯项目负责人或第三方代理主要职责: (一)业主主要职责: (二)电梯项目负责人或代理人主要职责: 五、电梯使用管理:按照《AA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本单元相关业主协商,确定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确定业主个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应当提供全体业主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的业主应签订电梯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1:个人声明与承诺、个人申请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告知书)。 六、资金分摊比例:业主承担的建设资金部分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2、每年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以万元估算,各用户分摊比例按照以下办法执行,结余部分纳入下一年度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3、财政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七、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执行。不尽事宜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项目总负责人或第三方代理一份,所属街道办事处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单元业主(产权人)签名: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解读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解读 一、试点区域 威海市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的城市建成区 二、试点对象 试点区域内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且符合增设电梯实施条件的住宅。 三、实施条件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征得拟增设电梯建筑中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其中应征得增设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书面同意;征得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书面同意。 2. 既有住宅建筑坚固安全,增设电梯后应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经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验算设计并出具加装技术方案,必要时要根据设计单位意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取样检测。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符合城乡规划、建筑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电梯拟设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方案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已经制定电梯加装、管理、维修、保养、更新方案,增设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和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含电费、维修费、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方案,加装电梯的施工安全责任和运行管理安全责任落实方案等方案。 四、实施主体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凡属公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房屋经营管理单位为实施主体;凡属私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拟增设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可以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人,具体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 六、实施程序 1.签订协议。拟增设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应当就以下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1)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2)电梯涉电费用、用电管理人及电费缴纳主体、维修保养费用、定期检验费用、大修费用分担方案及维保方式等; 2.规划审批。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报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报批时应一并提交实施主体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房屋及土地权属证明、业主关于增设电梯达成的书面协议和书面同意。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

警告高层有三大危害电梯房这几层千万别买

警告高层有三大危害电 梯房这几层千万别买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警告:高层有三大危害电梯房这几层千万别买! 高层近几年已经成为购房者置业的优选产品,主要原因在于高层房价相较洋房和别墅要低出不少。然而高层也有它的弊端和隐患,这些问题在买房的时候往往发现不了,许多购房者也没有规避意识,等到入住多时再发现已经晚了,只能和物业无休无止的维权。一、交两部电梯的物业费,却在一部电梯里摩肩接踵高层住户每年不仅要给物业多交上一笔电梯费用之外,一定要确认你们家电梯没有安全隐患。许多高层住户经常发现,明明是2梯4户,但经常有一部电梯是坏的。早晨上班,整栋楼的住户挤一部电梯上下楼,不要太心塞。支招:检查电梯品牌,不要给不良KFS选用任何劣质电梯的机会。要留意电梯是否会定期检修。二、高速、高铁的噪音、灰尘,我想静静高架桥、高铁建在家旁边当然好,送完孩子去幼儿园还能顺便溜去菜场买个菜,连上班都不担心迟到了!可晚上睡觉总能听到汽车的轰隆声你还睡得着吗?现在的高速隔音装置是半屏蔽式的隔音装置。然而,对于楼层较高的住户来说,只能说然并卵。噪音、辐射、灰尘,总有一款逃不掉,KFS说的经测试对附近住宅无影响的说辞你信吗?反正我是不信。支招:购房时避开邻近高铁、高速的楼栋,但

往往远离这些不利因素的楼栋价格略高。三、高层蓄水池卫生堪忧?为了保证较高楼层的住户正常用水,高层住宅一般都会有二次供水设备。一些高层采用蓄水池或水箱进行二次供水,这种情况就需要业主多留心。如果物业不能按时按质清理蓄水池,则很容易滋生细菌。有的小区的蓄水池甚至发现过死耗子、塑料袋等物,严重威胁住户用水安全。支招:买房前问清高层的二次供水方式,较好是无负压供水。如果不可避免的遇到蓄水池供水,记住多留意物业是否按时清理。那么,电梯房高层选几楼?楼层的选择到底如何决断?这是所有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做的功课多的内容。随着土地资源的减少,房子越建越高,那么电梯房几楼呢?按理说次顶层的价格。入果价格相同楼层越高越好,这是为什么?专业人士警告这几层千万别买。部分购房者对选购电梯房,电梯公寓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他们希望一步到位选到好房子,因此他们在电梯房楼层选择方面和电梯公寓楼层选择上要求更高。电梯房几楼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根据规定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因此电梯房的选择范围是非常广的。电梯房高层住宅项目从楼层上区分,大致有10—12层的小高层住宅,13—24层的高层住宅。具体来说,电梯房楼层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一、电梯,住宅层数在12层以上,18层以下,电

高层电梯配置标准

一、问题的提出 任何一个高层住宅项目都会遇到电梯的设置标准问题。在工作中经常要问:这栋楼应设置几台电梯?电梯的载重量多少?速度多少?怎样的配置才是与本楼最匹配的? 二、电梯选型的参考因素 电梯是高层住宅中极为重要的机电设备之一,它是高层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电梯设备不但费用昂贵(约占建筑基建总投资的9%左右);而且电梯交通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还将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安全和经营服务质量以及经济效益,因此,对电梯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电梯设计中应该从建筑物和交通设施的关系、建筑物内人员分布、楼内相互间的客流情况和客流高峰期间的电梯使用状况等角度来考虑,并反复进行电梯运输系统的交通计算,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及等级来加以评价,从而得出最佳的结果,确定所需电梯的台数、配置方式、服务方式以及电梯的额定荷载、额定速度和控制方式等等。 三、电梯配置的相关规范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 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每层住40人、层数为24层以上时,应设3台电梯;每层住40人、层数为35层以上时,应设4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120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60秒。 电梯数量、容量和速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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