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PCT国际阶段申请流程

PCT国际阶段申请流程

PCT国际阶段申请流程
PCT国际阶段申请流程

PCT国际阶段申请流程

***收文:客户信函和官方通知书都由申请二处管理员每天(上午1次,下午2次)到远洋大厦来取,同时把需要提交中国专利局的纸件文件送过来。

***PCT官文:国际局发出的是通过电子邮件+挂号信;中国局(PCT受理局)发出的主要是通过马牧自取纸件,原先也有电子邮件,可能申一收文暂不打印了

***对外收费:开具帐单的工作陆续由流程管理员向专职时限员集中(赵雅丽负责PCT和内外申请)

一、PCT国际阶段申请立卷、提交

(我方卷号规则:IEM/IEE/IEC+年份+流水号+PCT,举例:IEM150001PCT)

1、立卷管理员立卷:

(1)国内业务在立卷前往往都先走咨询流程,以及要求客户先交预付款我方再开始工作的情况很多;业务合同的签订频率也比外内业务更高;

目前系统已实现:在案卷信息查询处录入我方卷号时,弹出窗口提醒“某某客户的预付款余额已不足,是否继续工作?”;

(2)立卷查重的条件需要再增加一些项目:如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等,并且要求能提供组合条件查询;

(3)PCT国际阶段申请的案卷经常与内内普通国家申请及内外申请发生关联关系(即属于相关卷),系统要能体现;例如:客户可能会要求如果国内申请人中有“张三”,则必须为“张三”另外提交一个PCT申请,且在同一天提交,这样既能保证中国申请尽快授权,其他国家的申请也可以利用PCT途径提供的便利;

内内申请与内外申请、香港/澳门注册申请等,要能实现互相挂卷(案卷信息关联);(4)PCT国际阶段的案子可能跟外内共用客户信息,内内和内外的案子之间也可能共用客户信息;

(5)给国内客户批量立卷的情况比较多,客户给指示的时候会集中提供一张申请信息明细表,但其中部分信息可能与最初填写的技术交底书不一致,因此我方正式立卷后,需要能从系统中生成一份包含多个案卷信息的EXCEL标,发给客户最终确认,目前都是手工操作;

2、管理员组长审阅立卷信息:

PCT国际阶段和内外的新申请立卷后首先需要李琮(管理员组长)审阅,再下发给相应的流程管理员;

3、申请二处/技术处处长分配代理人:

(1)部分案卷(PCT国际阶段和内外的案子、内内OA)需由技术处处长分配技术处代理人办理,需要给这些代理人记工作量;其余的案子由申请二处处长分配代理人;(2)此处同外内,需要提供代理人的工作量数据供处长参考;

4、流程管理员核对新申请,发送立卷确认函:

(1)管理员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出立卷确认函;

(2)相关格式函基本不能自动生成可编辑的Word版,目前不是系统里没挂模板,就是内容出入较大,需要手改;

(3)关于发文:系统记录的客户邮箱一般是总邮箱,但实际回信需要发送给所有发件人,最好按客户最后一封来信上的发件人地址回;

5、申请二处/技术处代理人准备技术文件,发送初稿等客户确认,定稿:

(1)目前PCT国际阶段和内外的案子,代理人没有被纳入系统,线下工作;

(2)代理人准备技术文件的方式以撰写为主(提交内外申请前可能有翻译的工作,代理人可能找翻译网,也可能找其他翻译公司,如果找其他翻译公司,涉及到如何付款等问题);

撰写好的初稿一般需要先经过代理人组长审核,审完再给客户确认,但也不是全部案子都审(此处再向代理人详细调研);

客户主动提供申请文本的案子,代理人通常都需要修改,然后给组长核,审完给客户确认;

(3)处长希望系统能分别记录初稿定稿和提交定稿两个时间节点,便于准确统计代理人工作量;

(4)由于技术文件需要客户最终确认才能提交,因此立卷时确定的预定申请日经常会需要延后,按照流程规定应由代理人请示处长修改系统中的预定申请日;

备注:第(3)点和第(4)点可以一并考虑,是否需要优化流程

(5)打字制图员协助代理人调整文本格式、制图;

6、流程管理员准备申请文件:

(1)流程管理员不生成请求书,只需确保必要数据项的完整和正确;

(2)提交文件包括:

A.请求书(RO101表)

B.技术文件(摘要附图在请求书中指定即可,不需要专门制作和提交; 有摘要、权利

要求、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C.委托书

D.其他:如DAS请求、优文(优转一般不涉及,交4.17iii声明即可)、序列表(是

说明书的一部分,也不算费用)、微生物保藏(用134表填写相关信息,不用交证明文件);

7、申请二处/技术处代理人审核提交文件

8、核案人审核提交文件

9、打字制图员在线提交新申请:

(1)新申请通过专利局CE-PCT系统提交,目前尚未实现数据自动导入功能;

(2)提交这一步的动作由打字制图员完成,接收电子回执后转交管理员;

(3)关于缴官费(可参考后附的国际阶段申请费的数额和减免的标准):CE-PCT系统可在线自动计算缴费金额(费用计算页),一部分官费以人民币计,另一部分以瑞郎计;

国专公司根据费用计算页上的金额在我所账户上扣款,所以相当于提交新申请文件当天一并缴纳官费;否则官费应于申请日起1个月内缴齐,官方会发102表通知;超期不缴的官方发133表,再给1个月的时间,此时不仅要补缴官费,还要缴滞纳金,金额为申请费的一半;发了133表还不缴费的,官方发117表通知申请人案子已经死掉了,不能恢复;

补缴费用是应使用后缴费用计算页;

我所目前使用的电子提交方式可以享受200瑞郎的费用减缴政策(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另外,满足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的国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

客户一般都要官费收据;

注意:除了通过CE-PCT系统进行电子提交新申请以外,官方目前允许的提交途径还包括:1)通过面交、邮寄、传真方式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纸件申请。

2)向国际局提交(传真,费用由财务汇款)。

10、流程管理员发送当日提交报告信,开具账单:

(1)管理员拿到电子回执(电子回执上已载明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后结束提交事件,发送当日提交报告信,后附电子回执和提交文件副本;

(2)新申请提交后1-2天开出账单发送客户;开账单时,需要系统提供汇率自动计算功能,以及代理人费率计算功能;对于账单中的官费,系统能自动由人民币折成美元,代理费需要人工计算;

11、账单审核人审核账单

12、流程管理员转达受理通知书(105表):

(1)流程管理员出转达格式函;

(2)转达信中会提醒几个关键日期:

提出国际初步审查的时间;

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

(3)通知书基本不能在系统中录入,也不能自动触发待办,只有公开文本能录个公开日、公开号;

(4)案卷状态在系统中没有体现;

***现有事件监控:

1、核对新申请

2、准备提出国际申请

3、准备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

4、进入国内阶段提醒(第一次)

二、补正

流程描述:国际申请被受理后存在形式缺陷的,受理局(中国专利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106表,答复期限2个月;不产生官费;一般都转达客户,即便我方主动更正缺陷的也会在转受理通知书时告诉客户;不可以延期,但不答也不会导致视撤,经常不了了之),由申请一处官文组管理员接收后转给申请二处流程管理员。与技术实体内容相关的补正由技术处或申请二处代理人准备答复文件,否则由流程管理员直接处理。答复文件准备好后,都由流程管理员统一提交专利局(答复时以信函的方式通过CE-PCT(新申请是用CE-PCT交的)或纸件(新申请是用纸件交的)提交中国专利局)。如果答复仍不符合官方要求,还会继续发补正通知,如果答复符合要求,官方也不会再发出确认合格的通知书,申请人只需等待发国际检索报告即可。

三、转达国际检索报告

1、流程管理员出格式函,简单转达国际检索报告

2、申请二处/技术处代理人写信进一步向客户提供修改建议,收到客户指示后判断是提交

19条修改,还是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及34条修改,还是不做任何修改

四、提交19条修改

在国际阶段,申请人有两次修改机会:依据条约19条作出的修改,和依据条约34条作

出的修改。

提交19条修改的内容、期限:

申请人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对权利要求书向国际局提出修改;

修改期限是自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以后届满的期限为准;目前系统中没有提交19条修改的待办任务;

注意:如果国际检索单位按照条约17(2)作出不制定检索报告的宣布,则不允许进行按照条约19条的修改;

提交19条修改不产生官费;

流程描述:

1、申请二处/技术处代理人准备修改文件,填写电子收费单,收费需要处长签字:

备注:如果代理人根据客户指示判断不需要提交任何修改的,只收转达费;

2、流程管理员以信函方式提交修改文件,发送报告信(代理人不写报告信),开具账单:

提交方式:19条修改目前只能通过直接给国际局发传真并寄快件或挂号信的发式提交,将来可能能通过CE-PCT系统提交;

3、账单审核人审核账单

五、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34条修改

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34条修改的内容、期限:

申请人最早可以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和34条修改(即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修改);

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和34条修改的最后期限是自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的发文日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以后到期为准。我所一般就监控优先权日起22个月的期限,通常比发文日+3个月后到;

34条修改可以与国际初步审查请求书同时交,也可以单独交,最后期限同上所述;

当前我方发给客户的关于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的提醒:

A.受理通知书转达函中会有相关格式段;

B.国际检索报告转达函中会有相关格式段;

C.优先权日起18个月时会发专门一次提醒函,提醒第19个月的期限;

D.优先权日起21个月时会发专门一次提醒函,提醒第22个月的期限;

流程描述:

1、申请二处/技术处代理人准备修改文件,填写电子收费单,代理人不写报告信

2、流程管理员制作请求书(IPEA401表),登记提交

提交方式:纸件提交中国专利局;

3、申一递交管理员正式完成文件提交,缴官费(国专依据费用计算页扣款,个人申请仍可

享受官费减缴90%)

4、流程管理员写信转达402/403表(相当于报告国际初审已提交),开具账单

5、账单审核人审核账单

6、流程管理员写信转达国际初审报告:

申请人提交国际初审请求后,国际初审单位最晚应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做出报告;

六、转达国际公告文本

流程管理员收到国际公布通知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录入系统,到WIPO网站上下载公布

文本,写信转达客户。

七、提醒进入国家阶段

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由申请人来启动。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有些国家的国家法规定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晚于30个月(或2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必须遵守的,即使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尚未得到;

我所主动向国内客户提供3次(25、28、29个月)或更多次的提醒服务,非国内客户提醒2次(28、29个月)。收到客户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指示,立卷;未收到客户指示或客户指示不进入国家阶段的,走撤卷流程。

八、办理著录项目变更

RO101表内的信息项一般都可能涉及办著录项目变更,例如申请人、发明人、代理机构信息等;

办理的手续是以信函的方式提交受理局(即中国专利局,通过CE-PCT系统)或国际局(传真+快递/挂号信);除了变代理机构需要提交新事务所的委托书之外,不需要其他证明文件;不产生官费,仅收代理费;

流程描述:

1、流程管理员根据客户指示信核对案卷相关信息,准备变更请求并提交受理局(中国专利

局)或国际局;

2、流程管理员收到官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后,写信转达客户,并开具账单;

九、撤回国际申请、撤销优先权要求

撤回国际申请或撤销优先权要求都是通过信函的方式提交国际局(传真+快递/挂号信),还应提交所有申请人签字的声明,不产生官费和代理费;

*************************************************************************** 附件:《国际阶段申请费的数额和减免的标准》

费用名称及数额

1.传送费 CNY500 2.检索费 CNY2100 3.国际申请费 CHF1330

4.国际申请附加费超过30页的部分CHF15/每页5.优先权文本制作费 CNY150/项6.单一性异议费 CNY200 7.副本复制费 CNY 2/每页8.初步审查费 CNY1500 9.手续费(第II章) CHF200

10.附加检索费 CNY2100/每个发明

11.附加初步审查费 CNY1500/每个发明

12.滞纳金

按应缴费用的50%计收,若低于传送费,按传送费收取,若高于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不超过30页情况下)按国际申请费的50%收取。

13.优先权恢复费 CNY1000 国际阶段费用的减缴:

如果国际申请的提出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按照3和4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减少标准为:

1、如果使用PCT-SAFE软件准备请求书(纸件为法律文件),只要满足必要的条件,可减缴100瑞郎的费用。

2、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国际申请费的减缴:

a.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200瑞郎的费用;

b. 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300瑞郎的费用。

3、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依据联合国用于确定1995、1996和1997年缴纳会费分摊比额表的人均国民收入数字)

的国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适用的情况下,已按照上述情况减少)减缴90%。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