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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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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

次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日起施行。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

李克强总理

日201917年2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则第一章总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第二条定的,适用其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第三条生产安全事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工作。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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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第四条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第五条应当针对可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制定相应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第六条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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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第七条易燃易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第八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

运输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商场、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矿山、1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演练,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

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

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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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第十条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可以联合建立应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急救援队伍。

技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第十一条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

家方可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第十二条

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将本

行本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依法向社会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第十三条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更新和补充。

运输单位,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商场、以及宾馆、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矿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及危险物品稀释、掩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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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第十四条(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小时应急值24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班。

保证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

国务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第十六条

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数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办理生产安

全报送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和应急救援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手续,伍建设情况;但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应急救援第三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后,第十七条并按照国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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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五)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应当第十八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

况,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

(一)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四)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五)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七)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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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救援命令或者第十九条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全事故应急救援。

由事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

用,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

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第二十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并指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

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第二十一条指挥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

的统一指挥。

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第二十二条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现场指挥部或者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第二十三条必需的后勤保障,并组织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单位协助应急救援。

现场指挥部或者统一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人民第二十四条

准确地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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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第二十五条法规采取的全部或者民政府应当决定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部分应急救援措施。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第二十六条应当及时归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救援结束后,依法调用和征用的财产,还。财产被调用、征用或者调用、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对应第二十七条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对在生产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烈士评定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法律责任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第二十九条由其上级行政机关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未定期组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由县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中华人民共和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依照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导致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扩大,造或者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第三十二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

员的,万处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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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处1万元以上2

由公安机关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则第五章附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第三十四条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日起施行。月年本条例自第三十五条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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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科技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ISO45001-2018) 1.0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以及公司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作为公司总体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直接处理重大应急事件的应对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招商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人身伤害以及重大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

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生产性事故灾难,具体包括: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生产性事故灾难。本预案所指生产性事故特指《招商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定义的集团一级安全生产事故,即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或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事故或事件。 1.4 应急预案体系 XXX科技园应急预案体系属基层单位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根据法律、规章及本预案原则制定并报一级单位备案。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对于影响特别重大等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一级单位认为应由其协调处置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由一级单位统筹部署应急管理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1)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2)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认真履行应急主体的职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⒉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

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⒈公司、车间(科室)、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疏散、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⒊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请就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⒈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半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动态。 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企业各部门和员工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一般 第 2 页共 6 页

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第 3 页共 6 页

应急预案汇编70528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汇编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我国《安全生产法》作了相应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有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三,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然后,找有关负责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院领导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果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四,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五,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六,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七,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汇编

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特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为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为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为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二、组织机构 组长:全东 副组长:陈德礼黄福 组员:张伟新罗志安刘付仕禄刘付华云张辉旺 刘付国基颜孔权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师生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

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校长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学校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生活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2处置措施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5.3.7燃气系统事故现场处置5.4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习 10奖惩 10.1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2应急预案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11.4制定与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的行动,确保本单位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持正常安全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码原则,即XX -X- X - XXXA 。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一级文件”;第一个A代表“安全词拼音第一个字的生母”;第二个A代表文件版本号。 1.2 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13号主席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第69号主席令) 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安监总局88号) 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 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49号) 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第260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产业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及时,程序准确、规范。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包含了产业集团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过程。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产业集团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 3 定义与术语 3.1事故:指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为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原来意志的,并迫使其有目的的行为暂时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3.2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终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故。 3.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4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3.5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生病需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因职工集体就餐发生的群体生病需要进行急救的事故. 3.6未遂事故:具备了发生事故的条件和临界状态,但由于检查出事故隐患或者发现及时而未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设施损失的事故。 4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严重程度) 4.1 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4.2 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作日。 4.3死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4.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4.6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4.7急性中毒事故:指发生在生产经营区域和时点内,一次造成职工急性中毒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1产业集团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行使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组织发生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及事后的评价。 5.2产业集团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集团所属各单位应在每月3日前将统计报表报产业集团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

65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六十五、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严格事故事件管理,掌握事故事件发生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2. 适用范围以及事故事件的定义 公司内各类事故事件。 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 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可能造成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但是未发生事故。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交通事故事件的处理。 3.2 生产部、安全部负责工艺事故事件、设备事故事件、生产事故事件、工伤、起火爆炸事故、治安事件、破坏事故事件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3.3 购销部负责原料、产品、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事件。 3.4 各责任部门的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在三天内交安环部备案。 4.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事件。 4.2 凡属有意制造的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的为破坏事故事件。 4.3 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4 各种原因造成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事件。

4.5 因操作原因使正常的生产操作条件受到破坏;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超标造成减产;生产过程的原料、辅料及中间产品发生跑、冒、滴、漏,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均属于工艺事故。 4.6 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事件。 4.7 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4.8 伤亡事故中轻伤、重伤、死亡和多人中毒事故的,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9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5. 事故的抢修与救护 5.1 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设备、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学校各种应急预案汇编年修订

东里小学 安 全 工 作 应 急 预 案 汇 编 修订日期2016年2月

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目录

学校应急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如忠(校长) 副组长:卢林(教务处主任) 成员:孙凌东(后勤处主任)杜小红(少先队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安全员—>校长—>镇教办—>教育局—>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学校消防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维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学校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李如忠校长 成员:全体老师 下设五个专门工作组 (一)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 队长:蔡可锋成员:全体教师 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 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 序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职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含50人)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拨打110、119、120等急救电话。 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当地安监局、项目建设和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报告。3、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事故情况: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交通厅。(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交通局。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分别逐级上报。 4、发生较大事故,建设单位应于3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省交通厅和省交通质监站;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5、、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6、事故快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工程名称; (二)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doc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 目录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工伤事故台帐 3、工程及事故情况月报表 4、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11年2月15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4h

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汇编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 要求汇编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近年来,我国企业不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救援的 过程暴露出企业应对重大事故的不足,这个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关 注。生产企业应尽快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 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 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 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 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 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 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 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 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 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 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 不必要的损失。 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 1993年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 建议书》。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制订并实施重大危险源(重大危害设施)辨识、评价和控制的国家政策,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发生。

由于工业活动比较复杂,不同的生产企业存在不同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国际上一般认为的重大事故即指严重的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事故。因此,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其结构如下: 1.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1)制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 (2)熟知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规范规定。 2.指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a、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 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c、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 d、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e、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a、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 c、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d、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e、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38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2工伤事故的报告 2.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队长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全部。 2.2施工队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2.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2.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

记录。 3事故调查和分析 3.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工程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3.2凡调查涉及到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3.3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3.4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3.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4.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4.2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四不放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80-54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 环境污染:指由于单位或个人原因致使环境

受到污染,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3“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管理内容 4.1 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 4.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幼儿园各种应急预案汇编

幼儿园各种应急预案汇编 危险时防不胜防,所以在危险来临之前要做好预防措施,下面是一些关于幼儿园应急预案,希望等于大家有用。 (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的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人员、各班的班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用心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的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应急灯能正常使用;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务必处于打开状态, 各通道务必持续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持续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 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资料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 状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务必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 以下状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 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 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5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构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状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6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持续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8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0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二)、交通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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