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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蓉《货币金融学》复习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金融管理机构)

朱新蓉《货币金融学》复习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金融管理机构)
朱新蓉《货币金融学》复习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金融管理机构)

第八章金融管理机构

8.1 复习笔记

一、中央银行

1.中央银行产生的背景

(1)中央银行的定义

中央银行是由政府组建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

(2)中央银行的产生的客观基础

①发行银行券的需要。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银行制度不断臻于完善,逐渐使商业银行和发行银行的职能分开,商业银行不再发行银行券,而由专门的机构来发行类似银行券的信用工具,中央银行的发行职能就逐渐形成了。

②票据交换和清算的需要。

不断增长的票据交换和清算业务导致结算时间延长,经济效率降低。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和公正的权威性清算机构作为银行体系清算的中心,使资金顺畅流通。

③充当最后贷款人的需要。

随着银行贷款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有专门的、权威性的机构,适当集中各银行的一部分现金准备,当某银行出现支付困难时,予以流动性支持,充当最后的贷款人。

④金融监管的需要。

金融运行稳定需要公平、健全的运行机制。为避免金融活动的无序或混乱,为银行的运行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平衡发展,需要有具有专业技术的专门机构对金融业进行监管和协调。

2.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1)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单一中央银行制度指一个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作为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全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并领导全部金融事业。根据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的不同,可分为一元中央银行制与二元中央银行制两种。

(2)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指在一个国家内不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职能集中于一家银行,可分为一体式中央银行制与混合式中央银行制两种。

(3)准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没有建立通常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制度,或者由政府授权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的权力。

(4)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指两个以上主权独立的国家共有一家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为成员国政府服务、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及其有关成员国政府一致决定授权的事项。其特点是跨越国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如欧洲中央银行。

3.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按中央银行性质划分,中央银行的三大基本职能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1)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一国或某一货币联盟唯一授权的货币发行机构。

①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必要性。

第一,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是货币正常有序流通和币值稳定的保证。

第二,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的需要。

第三,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

②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之基本职责。

第一,中央银行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时发行货币,保持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基本一致,为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第二,中央银行应从宏观经济角度控制信用规模,调节货币供给量。

第三,中央银行应根据货币流通需要,适时印刷、销毁货币,调拨库款,调剂地区间货币分布、货币面额比例。

(2)银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充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银行的银行这一职能体现了中央银行是特殊金融机构的性质,是中央银行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基本条件。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需履行的职责如下:

①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②充当银行业的最后贷款人。

③创建全国银行间清算业务平台。

④外汇头寸调节。

(3)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服务,是政府管理国家金融的专门机构。具体体现在:

①代理国库。

②代理政府债券发行。

③为政府融通资金。

④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

⑥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金融信息。

4.中央银行的基本业务

(1)负债业务

①货币发行。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是一种债务凭证,它是货币发行人对货币持有者的一种负债。因此,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其有效性来自于国家对信用货币规定的法偿效力。

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必须遵循两个基本原则:第一,遵循统一发行原则;第二,遵循经济发行原则。

②存款业务。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主要包括:

a.存款准备金业务。

中央银行集中的存款准备金的两部分组或: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第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调控信用规模和货币供给量的政策工具;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资严调整和信用创造的条件。第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规模主要取决于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高低;超额准备金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选择以及持有超额准备金的机会成本。第三,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动用主动权由中央银行掌握;超额准备金由商业银行自由使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设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确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包括确定计算准备金存款的数量和确定交存存款准备金的基期;规定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内容。

b.财政性存款业务。这是中央银行吸收各级财政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的存款的业务。财政性存款本质上是国家预算资金或与国家预算直接有关的资金,其数额仅次于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c.特种存款业务。特种存款是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作用有限的情况下,根据信贷资金的营运情况和银根松紧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采用特种存款方式,集中一部分金融机构一定数量资金而形成的存款,是中央银行调整信贷资金结构和信贷规模的重要工具。

③其他负债业务。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对外负债和筹措资本等方式获得资金。中央银行发行债券除了获得资金来源,更多是为了调节流通中的货币。

中央银行对外负债的主要目的有三个: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汇率稳定和应付危机。可以采取的形式主要有向外国银行借款、对外国中央银行负债、向国际金融机构借款等。

(2)资产业务

①贷款业务。中央银行发放贷款是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以短期放款为主,不提供长期贷款,这是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角色的一种体现。中央银行的贷款业务主要包括:对商业银行再贷款、对政府贷款、其他放款。

②再贴现业务。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最后贷款人,负有接受请求、负责资金融通的义务。中央银行开展再贴现业务的目的是提供短期资金融通。

③证券买卖业务。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买卖证券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买入或卖出政府债券的行为。

中央银行进行证券交易的特点:第一,只购买流动性高的证券,主要限定在政府债券、

国库券。第二,为了防止直接购买政府债券可能引起通货膨胀,以及避免中央银行成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一般限定证券买卖业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第三,对所购证券资质要求高。第四,中央银行不能买卖国外有价证券。

④储备资产业务。集中管理国际储备资产是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该职责通过中央银行储备资产的买卖业务来实现。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外汇和黄金以及其他国际清算手段作为储备资产委托中央银行保管和经营,形成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主要包括黄金、外汇和特别提款权。

(3)清算业务

清算是指一定经济行为所引起的货币关系的计算和结清。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各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都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因此由中央银行来负责清算它们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客观的便利条件。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主要有:

①组织票据交换与清算。

②办理异地跨行清算。

③提供跨国支付清算服务。

5.中国的中央银行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界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人民银行职能的变化集中体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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