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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816--2011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总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其他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8.1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2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9.1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 部分:汽油发动机 GB/T 3799.2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 部分:柴油发动机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CB/T 16739.1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2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 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24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户customer 接受机动车维修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2 机动车维修服务servic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客户提供机动车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3.3 整车修理 whole motor vehicle repair 通过修复或更换机动车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机动车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机动车寿命的修理。 3.4 原厂配件 original eqipment manufacturer parts 纳人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体系和配件供应体系的配件。 3.5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2014 2014年9月3日发布2015年1月1日实施1范围 GB/T16739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2014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与专项维修业户 GB/T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56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the enterpris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企业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小型车small vehicle 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或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大中型客车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 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 大型货车heavy-duty goods vehicle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部分。 4人员条件

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根据现行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需照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进行区别归类。 1.农林牧渔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 竹材的采运、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饲养活动、海洋和内陆水域养殖和捕捞活动及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等。含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五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种植、培育、养殖、饲养、捕捞、畜牧等。 2.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以及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矿采业六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开采、选矿、钻探等。 3.制造业: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包括动力机械制造、手工制作以及产品的批发销售、零售等活动。含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家具、医药橡胶、塑料制造等31个次级行业。只要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关键词:厂、加工、制造、印刷、修理等。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指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电力、热能、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及污水的净化、处理等活动。含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发电、供电、供热、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等。 5.建筑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物内的各种设备的安装、装饰,工程准备、施工设备服务等活动。含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四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建筑、施工、架线、安装、装饰、装修等。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指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管道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装卸搬运,货物仓储、以仓储为主的物流配送,国家邮政局系统提供的邮政服务等活动。含铁路运输等九个次级行业。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忠,通信业归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余全部归入本行业。 关键词:物流、运输、客运、公路管理、公交、出租车、轮渡、港口、航空、 机场、装卸、搬运、配送、快递、邮政等。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指通过电缆、光缆、无线电波、互联网等传输的通信、信息、电信服务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计算机系统和软件服务等活动。含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三个次级行业。

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

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一、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 1.一般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o。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2012年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附件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业 industry 行业(或产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 主要活动 principal activity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次要活动是指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辅助活动是指一个单位的全部活动中,不对外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活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2.3 单位 unit 本标准中的单位是指有效地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载体。 2.4 产业活动单位 establishment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资料。 2.5 法人单位 corporate uni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题库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 定》题库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题库 一、单选题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B) A.工商部门 B.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A) A.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交通主管部门 C.工商部门 3.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C) A.三 B.二 C.一 4.汽车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B) 日日日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C) A.目标化管理 B.现场管理 C.信息化技术 6.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应在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A) 日日日

7.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答:( C ) A.信息化部 B. 工业部 C.交通运输部 8.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A) 年年年 9.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B)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一年 10.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 倍倍倍 11.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之日起计算。(A ) A.维修竣工出厂 B.进厂维修 C.出现质量问题 12.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不可以从事工作。(C) A.摩托车维护 B.小修 C.竣工检验工作 二、判断题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2004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73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T 16739.2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3.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6739的本部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the enterprise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3.2 小型车 small vehicle 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载货车辆。 3.3 大中型客车 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 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台账目录清单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台账目录清单 一、安全目标 1.1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 1.1.1 修理厂安全管理工作方针与目标 1.1.1 关于印发《二○一三年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1.1.1 2013年经营目标责任状 1.1.1 2013年春运安全目标责任书 1.1.1 2013年集团公司治安防火责任书 1.1.2 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与目标的具体措施 1.2中长期规划:1. 2.1 修理厂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 1.2.1 修理厂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工作方案 1.2.1 修理厂安全生产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1.3年度计划:1.3.1 修理厂2013年安全工作计划 1.4目标考核:1.4.1-1.4.2 修理厂2013年安全生产指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 1.4.3 修理厂2012年安全经济责任制奖励 1.4.3 安全工作月度计划 1.4.3 修理厂安全目标检查情况表 二、管理机构和人员 2.1.安全管理机构:2.1.1 关于成立修理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2.1.2 修理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1.2 生产科工作职责 2.1.3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2.2.管理人员配备:2.2.1 修理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2.2.1 修理厂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 2.2.1 安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记录 2.2.1 修理厂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三、安全责任体系 3.1.健全责任制:3.1.1 关于关于印发《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3.1.1 二○一三年度安全责任状 3.1.2 关于修理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规定 3.1.3 关于修理厂主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规定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发布日期:2009-4-15]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 (一)清洗拆装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3、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4、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5、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 6、举升设备或地沟 7、拆装起重、搬运设备 (二)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①立式精镗床 ②立式珩磨机 ③磨气门机 ④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⑤连杆校正器 ⑥连杆衬套加工设备 ⑦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 ⑧机油加注器 ⑨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 ⑩曲轴磨床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 ⑶燃烧室溶积测量装置 ⑶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⑸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⑻润滑油分析仪 ⑼废汽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⑽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⑾声级计 ⑿油耗计(允许外协) ⒀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 ⒁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⒂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⒃曲轴、飞轮与离俣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⒄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三)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机动车故障维修标准

第一章转刹把及国家标准 转把 目前电动自行车中使用的调速转把大多是由霍尔元件实现的,霍尔元件分开关型霍尔及线性霍尔两种。 开关型霍尔一般用于电子刹把、无刷电机内部位置传感器。线性霍尔一般用于转把,其输出电压是随磁场线性变化的,输出电压为1.0V-4.2V或4.8V 霍尔转把有三个引脚:绿或蓝(信号)、红(电源)、黄或黑(地线)与澳柯玛公司的控制器匹配时,转把的绿线或蓝、红线、黄或黑线分别接控制器九芯塑料插头黄线、红线、黑线。 霍尔转把好坏的判定:用万用表20V档或200V档,将万用表红针指在控制器九芯插件的黄线上即转把的绿色或蓝信号线,黑针指在控制器九芯插件的黑线即转把的黄或黑线上,打开电源,转动转把,此时万用表上应显示1.0-4.2或4.8V电压变化,无此变化则转把坏(前提是控制器工作正常) 飞车:一般为转把黄、黑色地线断或绿、蓝色信号线与红色+5V线连在一起。 如果转把三个引脚分别为绿线、红线、黑线,或黄线、红线、黑线,则绿线或黄线为信号线,红线为正5V 电源线,黑线为地线。 刹把 刹把所用霍尔元件为开关型霍尔,当霍尔元件表面有磁场时元件输出低电压,无磁场时输出高电压,澳柯玛公司所用刹把为电子低电位,即刹车时信号输出为低电压。 刹把有三个引脚:绿(信号)红(电源)黑(地线)与澳柯玛控制器匹配时,刹把的绿线、红线、黑线分别接控制器九芯塑料插接件的紫线、红线、黑线,转把与刹把的红线、黑线共用。 刹把好坏的判定:用万用表20V档或200V档,将万用表红针指在控制器九芯插接件的紫线上即刹把的绿色信号线上,黑针指在控制器九芯插接件的黑线即刹把的黑线上。打开电源,此时万用表显示5V-6V电压,若为零则刹车常断电。握住刹把,万用表显示为零,若为5V-6V则刹车不断电。当刹车常断电时,整车有电,电机不转。 国家关于电动车的标准有那些? 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整车重量: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 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续行里程: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最大骑行噪音: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的噪音应不大于62分贝 百公里电耗: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电动机功率: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制动距离:干态制动距离为4m,湿态制动距离为15m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载重为75kg 第二章电池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摘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 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主管部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主管部门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 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 能性。 GB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JT/T27.18~27.41----93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the second kind of enterprises of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4.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4.1清洁作业设备 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零件清洗设备。 4.2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举升设备或地沟; b.机油加注器; c.齿轮油加注器; d.润滑脂加注器; e.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f.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g.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02)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的种植0112 薯类的种植0113 油料的种植0114 豆类的种植0115 棉花的种植0116 麻类的种植0117 糖料的种植0118 烟草的种植0119 其他作物的种植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2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0121 蔬菜的种植 0122 花卉的种植 0123 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31 水果、坚果的种植 0132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0133 香料作物的种植 0140 中药材的种植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 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育种和育苗 造林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 0221 木材的采运0222 竹材的采运0230 林产品的采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3 畜牧业 0310 牲畜的饲养0320 猪的饲养 0330 家禽的饲养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0390 其他畜牧业0121 牛、绵羊、山羊、马、驴、骡和驴骡的饲养;乳品加工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50 狩猎、捕捉和猎物的繁殖,包括有关的服务活动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30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农作物的种植与家畜的饲养相结合(农牧混合)"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0412 海洋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42 内陆渔业 0421 内陆养殖0422 内陆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灌溉服务0140 农业和畜牧业服务活动,但

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类别、名称及代码类别门类大类类别、名称 第一产业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 B 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 C 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第三产业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杨传堂 2016年4月19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二、在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五款:“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三、将第八条修改为:“获得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

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将第十一条第项修改为:“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

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基本知识

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基本知识 八大行业类别 1、冶金行业; 2、有色行业; 3、建材行业; 4、机械行业; 5、轻工行业; 6、纺织行业; 7、烟草行业; 8、商贸行业。 1、冶金行业 主要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1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及烧结企业 2、有色行业 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1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

3、建材行业 主要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大类企业。不包括:玻璃制品制造(304)1中类的所包含的全部企业;陶瓷制品制造(307)1中类的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等3个小类的企业。 4、机械行业 主要包括金属制品业(33),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专用设备制造业(35),汽车制造业(36),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仪器仪表制造业(40),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等9大类企业。不包括: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3),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374),自行车制造(376),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照明器具制造(387),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3)等8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手工具制造(3322),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3324),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3379),衡器制造(3467),照相机及器材制造(3473),眼镜制造(4042)等6个小类的企业;家用锁具及其配件制造企业(3351)。 5、轻工行业 主要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13),食品制造业(1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除酒精制造(1511)),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家具制造业(21),造纸和纸制品业(22),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等10大类的企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除香料、香精制造(2684)),玻璃制品制造(305),陶瓷制品制造(307)(除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1)),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自行车制造(376),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照明器具制造(387),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3)、日用杂品制造(411)等10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手工具制造(3322),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3324),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3379),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标准。本标准是为方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报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的参考标准,也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从事一类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等业务的条件 1.人员条件 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及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油漆(车身涂装)人员。喷烤漆业务外协的,可不配备涂漆岗位维修技术人员 维修企业负责人应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 维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维修质量检验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企业应至少配备3名 企业维修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机修、电器维修、钣金和涂漆(喷烤漆业务外协的除外)等岗位,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2人,其中一人的技术等级为高级工(含)以上;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技术等级为中级工(含)以上1人。其它维修岗位的从业人员配备,一类企业应至少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维修业务员应熟悉与本行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熟悉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及零配件价格,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工作原理,了解机动车常见故障及故障诊断的基本方法,熟悉机动车各种维修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熟悉机动车配件常识 维修价格结算员应熟悉国家、北京市、行业有关机动车维修价格的政策和标准,熟悉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机动车零配件定价方法,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

最新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新)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GB/T16739.2—2014) 2014年9月3日发布2015年1月1日实施 1范围 GB/T16739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及其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三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 GB/T21338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5624办公室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汽车综合小修业户the enterprises for vehicle comprehensive current repair 从事汽车故障诊断和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维修业户(三类)。 3.2 汽车专项维修业户the enterprise f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of special items 从事汽车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关窗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三类)。 4通用条件 4.1从事综合小修或专项维修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数量应满足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21338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2应具有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章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4.3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各类证照、作业项目及计费工时定额等。 4.4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

国家行业分类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014 0140 中药材的种植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0211 育种和育苗 0212 造林指在荒山、荒地、沙丘和退耕地等一切可以造林的土地上进行的林木和竹子 的种植活动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13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 措施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0221 木材的采运 0222 竹材的采运 023 0230 林产品的采集指在天然森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等活 动。 03 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 031 0310 牲畜的饲养指对牛、羊、马、驴、骡、骆驼等主要牲畜的饲养。 032 0320 猪的饲养 033 0330 家禽的饲养 034 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指对各种野生动物的捕捉以及与此相关的活动。 039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指利用海水对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活动。 0412 海洋捕捞指在海洋中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活动。 042 内陆渔业 0421 内陆养殖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物的养殖。

092 贵金属矿采选指对在地壳中含量极少的金、银和铂族元素(铂、铱、锇、钌、钯、铑)矿 的采选活动。 0921 金矿采选 0922 银矿采选 0929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 093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指对在自然界中含量较小,分布稀散或难以从原料中提取,以及研究和使 用较晚的金属矿开采、精选活动。 0931 钨钼矿采选 0932 稀土金属矿采选指镧系金属及与镧系金属性质相近的金属矿的采选活动。 0933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指对主要含钍和铀的矿石开采,以及对这类矿石的精选活动。 0939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指对稀有轻金属矿、稀有高熔点金属矿、稀散金属矿,以及其他稀有金属矿 的采选活动。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01 土砂石开采 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指对石灰、石膏,以及石灰石助熔剂的开采活动。 101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指通常在采石场切制加工各种纪念碑及建筑用石料的活动。 1013 耐火土石开采 1019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指用于建筑、陶瓷等方面的粘土开采,以及用于铺路和建筑材料的石料、石 渣、砂的开采。 102 1020 化学矿采选指对化学矿和肥料矿物的开采。 103 1030 采盐指通过以海水(含沿海浅层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卤水, 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经真空蒸发干燥,以及从盐湖中采掘制成的以氯化 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开采、粉碎和筛选活动。 109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指对石棉、石墨、贵重宝石、金刚石、天然磨料,以及其他矿石的开采。 1091 石棉、云母矿采选

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 1?一般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 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0。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 (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变 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3)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试行)的规定。

国标行业分类标准2019

为了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流行,与公积金还款有哪些财务措施?提款金额有变化吗?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一个问答中说,受到这一流行病影响的员工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也不会逾期。它们不会作为逾期记录报告给信贷部门。调整。对于承受更大租金压力的员工,他们可以合理地增加租金提款额,并灵活安排提款时间。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为支持防疫工作,财税部门出台了两项措施:1.向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提供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个人所得税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征收。政府制定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防疫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以类推实施。其次,该实体向个人发行用于预防新发冠心病的药物,医疗用品和防护设备(不包括现金),这些均不包括在工资和薪金中,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社会保障方面,公司制定了分阶段减免中小企业和微型微型企业三个社会保险单位费用的政策,免税期限不超过五个月。三项社会保险可以减半,减免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3月19日的一次特别新闻发布会上说,就社会救济援助企业的“救济”而言,2月为退休,失业和失业提供了三项社会保险费。考虑到住宿,餐饮,旅游,运输等行业受到疫情的影响最大,因此优惠税收政策也倾向于这些行业。国家标准行业分类标准类别 对于交通运输和其他行业的企业,国家实施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到2020年,受传染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公司的最长结转期限为5至8年。困难行业的企业包括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业(两种类型

的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具体的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执行。到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应税收入和投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的收入,以及为居民的必需品提供快递服务的收入,均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服务包括渡轮,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穿梭巴士;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以及居民的日常服务。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上述增值税免征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期限将根据疫情另行宣布。同时,对于个体企业,微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将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并免征增值税;已暂停适用3%税率的预付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其应税销售收入,税后增值税为1%,税率为3%。预付增值税率为3%,增值税商品为1%。国家标准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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