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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房地产市场很火爆,虽然在进行调控,但是依旧无法挡住房地产市场的火热,所以有很大的企业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承接这样的项目就需要有这样的资质,所以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必须的。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条件呢?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对企业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条件如下:

注册资金要求:一、二、三、四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2000万、800万、300万;

人员要求: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以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20人、10人、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5人,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3人、2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年限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限分别为5年以上、3年以上、2年以上、1年以上;

工程量要求: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米以上、15万平米以上、5万平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一、二级资质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米以上、10万平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工程质量要求:一级连续5年、二级连续3年、三级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四级资质要求已竣工和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制度要求: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以上就是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详细条件的相关内容,不同等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一定要注意其申请条件,小顶网还要提醒的是,新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拿到营业执照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要拿着相关文件到房地产管理科备案。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8453286.html,/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及办理条件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及办理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新申请为暂定资质,取得暂定资质一年可申请核定等级。 一、一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与

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三)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体定义)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资质功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第四条(管理机构)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资质功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特征,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用语。 第六条(资质级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新增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应当申请暂定资质。 第七条(分级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其余资质等级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开发范围)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异地开发)以本企业名义从事跨地区开发经营的,应当在项目开发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备案手续,并将异地开发项目和异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情况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引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单位的分类、资质分级、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67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3.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3.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4 分类 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5 资质等级 5.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5.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 6 资质条件

住建部调整和规范房地产企业一级资质申报事项.doc

住建部调整和规范房地产企业一级资质申 报事项- 记者9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为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调整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事项,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行政许可工作。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和规范申报事项内容包括,将提交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调整为提交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新证时提交。 增加已竣工项目和在建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规范材料复印件盖章。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应当经过核验并盖章,由政府部门核发的许可、备案材料,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由社会机构出具的材料,加盖该机构公章;企业内部的文件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省级主管部门核验材料后,在复印件上加盖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的行政许可专用核验章。地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对相关存档资料核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该机构公章或查档业务专用章。复印件盖章位置原则上应在原盖章位置附近,盖章要清晰。复印材料不得涂改,原件确有涂改的,复印件要在原涂改位置加盖相应印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时,应参照一级资质申报的要求提交资料,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在一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延续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受理延续申请,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办理一级资质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因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资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申请资质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具体变更事项提交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拟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地严格做好一级资质企业初审工作,加强一级资质企业管理。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等级及标准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标准 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分这么几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 开发商的资质往往与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开发项目能力有直接的关系,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来执行。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相关人员资质要求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符合相关执业资质的要求) 一、新人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 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ICU 、血透室、内分泌科、新生儿科、产科、肿瘤科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科护士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 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必须是经过岗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 年。(急诊科护士长做好培训记录) 3.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 l )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 2 )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 3 )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 4 )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 5 )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 6 )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 7 )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 8 )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护士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 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 年。(手术室护士长做好培训记录) 3.手术室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 l )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 2 )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 3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 4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熟知各专科敷料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 5 )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 6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按要求进行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说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说明 一、资质标准 (一)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以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为准。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从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之日起到申报二级资质计算满3年(申报时间以申报表中“企业申报意见”栏落款日期为准)。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1)近三年指以申报表中“企业申报意见”栏落款日期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三年,具体到月份。如落款日期为2006年9月15日,近三年即为2003年9月-2006年8月; 2)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投资额,一是合作开发的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予计算,但经过市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合作项目,可以算作该公司的完成投资;二是折算的开发量不得超过竣工面积总量的10%(即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其中实际竣工量不得低为13.5万平方米)。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查看由质检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相关证明。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1)上一年指以申报表中“企业申报意见”栏落款日期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一年,具体到月份。如落款日期为2006年9月15日,上一年即为2005年9月-2006

年8月; 2)完成与此相当的投资额,折算的开发量不得超过施工面积总量的10%(即上年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实际施工量不得低于9万平方米)。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的6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4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3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1)建筑、结构类主要是指以工民建、建筑规划、建筑施工、工程结构等专业为主的专业类型;财务主要是会计专业;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主要是房地产管理、经济、审计、统计等专业。 高级职称6人,其中:建筑、结构类4人,财务类1人,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1人;中级职称9人,其中:建筑、结构类6人,财务类2人,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1人。 离退休人员可计入有职称专业人员数,但需提供离退休证书。 2)凡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不是本公司的,均需原单位的解聘合同。 3)对职称证书借用、空挂、兼职等行为,一旦查出,即作不予许可处理。 4)岗位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查对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3%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1)质量保证体系一般是指ISO9000认证,现在提倡企业都要做质量认证,但在资质审查中暂不作为硬性指标。 2)“两书”:开发项目中有住宅项目的必须要有“两书”,要用标准统一文本,企业可以增加附页,但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及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及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 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 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 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 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办理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开发资质或资质升级(核定),由企业注册所在 地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 (二)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建设厅核准后颁发《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初审并上报建设部审批; (三)取件人凭受理通知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领证手续。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职称及注册资格管理规定

十二、职称及注册资格管理规定 1、总则 为推动企业持续发展,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资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职称主要分为工程技术类、财务类、经济类职称。 2、责任主体 2.1职称申报工作由公司人事教育部组织和审核所申报的资料。 2.2被列为申报对象的员工,由申报本人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各分公司技术、财务、经营等相关人员协助、配合申报工作。 3、职称及注册资格管理办法 3.1职称申报工作要求 3.1.1职称申报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及时。 3.1.2公司人事教育部指派专人建立员工职称名册,当员工条件符合申报要求时,须在职称申报工作办理前一个季度公布申报人员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格要求。 3.1.3各分公司负责通知本分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并收集申报人员材料,包括评审申报表、简介表、业绩材料、照片、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等,在规定时间前1个月将材料报至公司人事教育部。 3.1.4公司人事教育部在收到各分公司资料后指定专人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严重不合格的材料,人事教育部有权退回其所在分公司让其重新填写整理,如因此耽误职称申报工作,由申报材料当事人负责。 3.1.5人事教育部根据要求对材料进行装订、盖章等相关工作,在通州区人事局职称科或通州区建管局人教科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报并负责后期跟进工作。 3.1.6职称申报工作奖罚规定: 3.1.6.1由以下原因导致职称申报工作延误,由申报人负责,处以300元罚款: 个人不及时提供申报材料且经分公司或人事教育部一再催促仍不申报者; 3.1.6.2由于分公司办公室的原因导致材料不能及时上报而延误申报职称,由办公室主任负全部责任,按每份申报材料500元罚款;

解析:2017最新版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

2017最新版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近年随着各省市房价高企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地产资质成为建筑业最炙手可热的资质之一!房地产资质标准分为4个等级和暂定资质,每个等级对申请企业的要求也差距很大!您的企业是否具备申请房地产资质的条件或者是具备申请哪个等级的条件?今天南京润利小编为您深度解析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让您从此有深度的了解! 一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不少于20人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3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合计数量;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77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经第二十次部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 施细则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xx〕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xx〕2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xx〕73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本省的企业,可以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其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并核对申请材料中的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申请材料有关要求和清单详见附件1、2)。 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2.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首次申请或增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3.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4.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5.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3。 其他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二)许可权限 1.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所申请的资质。 2.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企业章程; (5)企业验资报告(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上年度及上月财务报表(原件或扫描件); (6)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书扫描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扫描件; (7)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批复、计划任务、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扫描件; (8)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的正式发票(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 (9)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 (10)《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以A4纸制作,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资料转审查人员。

房地产企业资质申请资料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 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 年以上; 3、近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 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 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 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 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 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 年以上; 3、近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 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 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 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 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 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为保证本公司承建工程的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控制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现对分包单位制定以 下要求和规定,望各分包施工单位认真严格执行. 一、资质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 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总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为确保总目标的实现,分包方根据工程情况,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自控好每道工序施工。对不达标分部分项工程决不放过,建立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严格按监理交底执行。确立以总承包为主的管理体系,各分包方必须服从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责任明确、严格把关,从思想上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确保质量大目标的实现。为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凡进入本工程的分包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部的统一管理。(一)、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管理

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验收,为保障质量目标的实现,首先从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保管验收进行,严格控制把关,特制定以下制度:1、凡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合格品,应具备备案证、合格证、材质单(二证一单),无二证一单的材料一律不得采购,各种证件填写应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填写齐全,进口材料与设备必须拥有商检书,否则一律不得采用; 2、进场的材料、设备验收:材料、设备进场后,分包方必须做好自检验收工作,并及时收集查询相关证件。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进行申报,竟建设单位、监理部验收签认后方可进场。如果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必须拆除返工。 3、对进场的半成品、成品及其他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时,若存在问题应及时退场,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4、复试及市质量监督站指定抽(送)检的特殊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工作,复试材料未经建设单位、监理部见证取样送样,均视为无效,合格的复试及抽(送)检报告未提供前,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5、对主要的装饰材料、及特殊材料,实行封样验收办法。在使用前一周,向监理方报送样品与相关证件验收标准等,认可后可对样品进行封存,用于工程上的材料必须与样品相符,否则禁止使用;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标准完整版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标 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房地产企业资质升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分级审批的,如果企业想扩大房地产开发项目,就必须要办理资质升级,而办理资质升级需要企业提交各种证明材料,下面小编就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要提交的材料做出详细的介绍。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房地产发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0、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报送记录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执行情况报告。

江苏建筑企业维护网隶属于南京群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建筑企业信息管理、信息安全服务及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专注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设计企业等相关行业信息化领域,凭借多年置身建筑行业服务经验,开发出专为建筑企业服务的资质维护软件系统,以及人事管理软件、合同管理软件等。当前,CMMI3级、ISO27001等系列认证已使公司跨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人力资源管理更加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全面规范,软件生产力显著提升,开发成本大幅降低,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规划部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优秀服务外包企业”、“最具竞争力软件企业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点击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8453286.html,了解详情或电话咨询我们??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__990—2012) 目次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1 5 资质等级1 6 资质条件2 基本要求2 特别要求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2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3 岗位职责3 岗位设置要求4 8 管理要求4 许可证管理4 申请4 发放5 换发5 降级5

撤销5 其他管理要求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7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9附录B(规范性附录)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12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 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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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__990—2012) 目次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资质等级 1 6 资质条件 2 6.1 基本要求 2 6.2 特别要求 2 6.2.1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 6.2.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 3 7.1 岗位职责 3 7.2 岗位设置要求 4 8 管理要求 4 8.1 许可证管理 4 8.1.1 申请 4 8.1.2 发放 5 8.1.3 换发 5 8.1.4 降级 5 8.1.5 撤销 5 8.2 其他管理要求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7附录B(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9附录C(规范性附录)《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 11 参考文献 12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说明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说明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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